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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中国式骗局大全》(江湖三十年)-老人教你读懂江湖各种怪奇骗局-作者:我是骗子他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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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2 18: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杨林上到底埋伏有多少响马,没有人知道。但是按照箭镞的密集程度来算,应该不在少数。我刚才幻想着如果镖师和响马打起来,会是一种什么结果,现在想起来,只感到一阵后怕。
  镖师们没有回头,他们继续向前走着。我想,他们这么做,也许表达了一种倔强,也许江湖规则中不让他们回头。
  我们又走出了近百米,后面传来了马蹄声,人还未到,声音先传过来“掌柜的,等一等。”
  驼队停住了脚步,我回头看去,看到一个响马骑着快马追过来,他径直跑到走在最前面的光头身边,滚鞍下马,马颠着碎步停住了。
  响马对着光头抱拳行礼,光头还礼。响马说道:“当家的说了,前面就是沙漠,没有补充的,让你带几只鬼獒进沙漠。”
  光头说:“代我谢当家的。”
  响马又说:“当家的还说了,沙漠里还有响马,你只要说出当家的名号,就没人难为你。”
  光头说:“再谢当家的。”
  光头话音刚落,我看到远处走来了几匹马,马鞍边驮着鬼獒。鬼獒是一种狗,想来肉很好吃。

  我们带上几只鬼獒的尸体,继续向前赶路。天黑后,终于赶到了殷家集。然而,殷家集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在光头的记忆中,殷家集旁边有一条小河,而现在,小河早就干涸了,只看到丑陋而肮脏的河床。没有了河流,就没法生存,殷家集搬迁了。
  怪不得响马说,前面没有补充的。
  过了殷家集,就是腾格里沙漠了。
  腾格里,在蒙语里就是长生天,在维语里是天神,是整个世界的主宰,是宙斯,是上帝,是安拉,是玉皇大帝。
  腾格里沙漠,就是天神居住的地方。天神居住的地方,当然是人类不能涉足的,也是人类无法涉足的。
  然而,为了这趟镖,我们不得不走进这片人类无法涉足的地方。
  我们在腾格里沙漠的边缘停下来,准备走入漫漫无边的死亡之地。
  夜晚来临了,我们和骆驼都住在那片河床里。在这片荒蛮的土地上,沙尘暴是经常会有的事情,高高的河床,会替我们阻挡风沙。
  没有了鬼獒,没有了响马,没有了阴谋,没有了恐惧,这天晚上,我们睡得很踏实。
  天亮后,整理行装,突然发现段龙飞不见了。
  我们本来已经不再怀疑他了,因为他说的都是实话。可是,就在我们准备走进死亡之海的时候,他突然消失了。
  小眼睛说:“这小子肯定是来我们这里卧底的。”
  小个子说::“也不一定,兴许他不敢走进腾格里沙漠,逃回去了。”
  小眼睛说:“这小子肯定是那股响马的暗探,故意把我们引导了殷家集这边,让响马拦住我们。”
  小个子说:“你这样推断也不对。响马要是费这么大的劲,何必只要我们几十块银元,他应该抢走我们所有货物才对。再说,这股响马要是和我们为难,就不会替我们干掉了那群鬼獒。也不会把鬼獒送来给我们吃。”
  小眼睛满脸涨得通红,他迟钝的头脑在努力转动着,想要证明段龙飞是一名暗探,可是他却找不到更好的理由。
  光头说:“别再争了,不管段龙飞去了哪里,我们都要从沙漠里穿过。大家准备好,吃完饭就上路。这顿饭就吃烤狗肉。”
  大家欢天喜地地寻找柴禾,想象着狗肉的美味,口水都流了下来。这么多天来,大家吃的都是素食,天气炎热,肉食捂一天就会变味,而现在终于能够吃到新鲜的肉食,无不欢声雷动。
  柴禾很少,烤狗肉需要硬柴,而硬柴更少。所谓的硬柴,就是耐烧的柴禾,比如树枝树根。沙漠边缘树木很少,树枝树根当然也很少。我们跑到了很远的地方捡拾柴禾,突然,就看到远方来了一个人。
  那个人走路摇摇晃晃,走几步就会停下来。在沙漠边缘灼热的阳光中,他的影子也会摇摇晃晃,迷糊不清。
  能在这里见到一个人,就像在大街上见到一头骆驼一样稀奇。我们跑向那个人,边跑边问:“你是谁?”
  那个人没有回答,他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就倒了下去。
  小眼睛没有跑,他继续在捡拾柴禾,他说:“快点捡柴禾,等会儿吃狗肉。”
  我们跑到近前,大吃一惊,那个人穿着黑色长袍,长袍破烂不堪,长袍下的皮肤、脸上的皮肤、脖子上的皮肤,都长满了黄色的疥疮,要多恶心有多恶心。更让我们吃惊的是,他身后拖着一个人,那个人显然死去很久了,只剩下了一副骷髅。
  他的身上长满了疥疮,没有人愿意去碰他,他的头上缠着头巾,头巾也污浊不堪。我拉着他的头巾,想要拉他起来,没想到头巾脱落,一头瀑布般的长发露了出来。
  “啊,是女人。”我们都发出了一声惊呼。
  小眼睛远远听到我们说是女人,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来,边跑边问:“女人在哪里?女人在哪里?”
  小眼睛跑到跟前,看到是这么一个女人,就晦气地说:“什么女人啊,这也叫女人!”
  我说:“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拿水,水!”
  小个子飞快地拿来了水囊,我把那个女人抱着,让她丑陋的头靠在我的腿上,给她灌了一口水。她的眼睛睁开了,想着我笑。她不笑就够难看的了,笑起来就更难看了,脸上的疥疮朵朵绽放,让人不寒而栗。
  喝完水的女人能站起来了,我们这才发现她长得很高,又瘦又高,就像一根竹竿一样。
  小个子仰着头问:“你从哪里来,要去哪里?”
  她看着小个子,脸上是疑惑的表情。
  我重复了一遍小个子的话:“你从哪里来,要去哪里?”
  她转头看着我,脸上依旧是疑惑的表情。
  小眼睛在一边说:“你们都甭问了,这女人是个哑巴,又丑又哑,怎么嫁得出去?”
  小个子说:“你怎么知道她没嫁出去,看她的年龄,最少也有四五十岁,估计后面拖着的这具骷髅,就是她男人的。”

  没有人知道这个女人的来历。这个女人在我们这里吃了一顿狗肉后,拉起那具骷髅就要离开。
  豹子问:“你要去哪里?”
  女人又用疑惑的神情望着豹子。
  豹子看到她听不懂自己的话,就用手指比划着,指一指那具骷髅,又指一指女人。这次,女人说话了,他呜哩呜啦地说了一通,又向前方指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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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3 13: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听她说完了,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能够听懂她说的是什么。
  光头说:“这是一个回族女人,我也听不太懂她说什么,但我听到她一再说丽玛和阿依拉。”
  豹子说:“丽玛。”
  我们也一起说:“丽玛。”
  女人很高兴,她指指自己,又点点头。
  光头说:“看来,丽玛是她的名字。”
  豹子又说:“阿依拉。”
  我们也一起说:“阿依拉。”
  女人还是很高兴,她指指远处说:“阿依拉,阿依拉。”
  光头说:“我在这条路上跑了二十年,能够听懂一丁点波斯语。回族人说的是波斯语。丽玛是她的名字,丽玛在波斯语里是白羚羊的意思,还表示美丽。”
  小眼睛一听说丽玛的意思是美丽,一下子笑了,因为面前这个极度丑陋的女人,怎么也和美丽联系不上。
  光头继续说:“阿依拉就在前面几十里,走快的话,小半天就到了。这个女人独自一人上路,很危险,那些鬼獒肯定就游荡在附近。小眼睛,你骑着骆驼,带上刀,把这个女人送到阿依拉。”
  小眼睛挠着头说:“我刚才狗肉吃多了,拉肚子。”
  光头又对着小个子说:“你去送。”
  小个子说:“我脚上扎了一根刺,我正想办法挑出来。”
  光头呵斥道:“你们这些人,平时都挺爽快的,怎么今天一个个磨磨唧唧,咋回事?”
  豹子转过头,偷偷地笑了,他看出来了,这些小镖客都不愿意送这个极度丑陋的女人。
  豹子对我说:“呆狗,你去送吧。”
  我向后退了两步,也不情愿去。豹子说:“我们在这里等你,你骑上骆驼去,工夫不大就回来了。”
  光头听到豹子点名让我去,就跟着说:“那就呆狗去吧,我们在这里等你。路上甭耽搁,快去快回。”
  豹子和光头都让我去,我只能去了。我磨磨蹭蹭地走到骆驼跟前,回头看到小眼睛和小个子捂着嘴巴偷笑。
  那个女人看到我和她一起去,脸上又带着疥疮朵朵绽放的笑容。光头送给了女人一个麻袋,女人把那具骷髅小心地装进麻袋里,挂在骆驼鞍鞯边。我牵着骆驼走过去,想要帮助女人爬上驼背,没想到她脚踩土台,一跃而上,非常矫健。
  这哪里是四五十岁的女人?

  我怀疑这个女人有诈,她会不会又是响马布置的诱饵,但是看着不像,她说话没有人听得懂。她和驼队没有走同一个方向。
  可能她经常骑着骆驼行走在戈壁沙漠一带,他们骑着骆驼,就像我们骑着毛驴一样,她伸手敏捷地跃上驼背,就像我们身手敏捷地跃上驴背一样,没有什么奇怪的。
  女人骑在骆驼背上,我在前面牵着,我们就这样慢悠悠离开了。
  转过一道沙梁,沙梁阻隔了驼队凝望我们的视线,女人在骆驼上叫着,我抬头望了一眼,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我低着头,牵着骆驼继续走着。女人又在骆驼上喊叫,她用手指指指自己的背后,又指指我。
  我知道,她是让我也骑在骆驼上。
  这是一匹双峰骆驼,女人骑在双峰之间的凹槽里,我如果也骑上去,随着骆驼的颠簸,只会和她越挨越紧,那是不行的。我从上私塾学校的时候,就听先生说过:男女授受不亲。而且,在我小时候的成长历程中,所有人都告诉我,男女大防。男人不能和女人有肌肤之亲,女人更不能和男人有狎昵之爱。在人类所有的罪恶中,淫荡是最邪恶的,古人说:万恶淫为首。
  在我们老家,男人和女人如果不是夫妻,却在一起干了夫妻的事情,那么男人是要被绑在大石头上,沉到河底;女人是要被游街,脖子上挂着破鞋,遭受所有人的唾骂和殴打,最后,这个女人永远嫁不出去,在孤独与追悔中度过一生。
  我即使和燕子订婚了,燕子是我的未婚妻,我们也没有睡在一起,我们顶多只是抱抱。在寻找师祖的那些个漫长的夜晚,我们睡在一张床上,也没有做那种想做的事情。顽固的礼仪像一道高高的墙壁,阻挡了我们,让我们无法穿越。
  而在这里,这个女人毫不害羞地让我坐在骆驼上,让我和他坐在一起。我从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大胆的女人,也从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不知羞耻的女人。
  我没有理会她,继续牵着骆驼向前走。多年的教育和环境,让我的心结了一层坚硬的壳,让我对女人的诱惑有了一种先天的免疫力,尤其是这种极丑无比的女人的诱惑。
  然而,她不答应。
  她一骨碌从骆驼上滚下来,然后扯着我的肩膀,让我上去。她很高,几乎和我一样高,这样身高的女人,确实很少见,尤其是在汉族人聚居的地方,极为少见。
  我觉得她可能是想和我换换,让我骑在骆驼上,她牵着骆驼。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毫不客气了。我准备骑一段后,再换她骑乘。
  可是,我想错了,我刚刚在驼背上坐稳,她一翻身,也坐了上来,坐在了我的后面。
  她双手抓着骆驼的缰绳,长长的手臂几乎将我抱在怀中,她吆喝了一声,骆驼就迈着步子跑起来了。
  我坐在骆驼背上,一颠一颠,每一次颠簸,我的背部都靠上她的胸部。我能够感觉到背后那柔软的两坨,像磁铁一样牢牢地吸着我。
  如果不想她那张脸,我有点意乱神迷;如果想着她那张脸,我就感到憎恨自己。
  骆驼载着急迫的她和矛盾的我,越跑越快。
  大约有一个时辰,我们就来到了阿依拉。

  阿依拉是一座荒山,山上零零散散地住着几户人家,每一家都是黄泥小屋,每一家都相隔得很远。
  女人的家是一座低矮的用黄泥巴糊成的小屋,小屋从外面看起来很不起眼,然而走进里面,却让人大为惊叹,墙壁上挂着的是绣着各种宗教场景的挂毯,桌子上摆放的是各种各样的银器,炕上叠放的是丝绸棉被。这样的家庭绝对不是寻常的回族家庭,她家一定有着显赫的背景。
  女子摘下头巾,抖抖头发,头发里落下了纷纷扬扬的草屑和沙土。女人拿着铜脸盆,去水缸旁打水,却发现水缸里没有一滴水。女人打开地面上一个雕刻着宗教图案的红木柜子,从里面拿出了几件衣服,然后,走了出来。
  女人把装着那具骷髅的麻袋,放进了房间里。
  黄泥小屋里有价值不菲的丝绸和挂毯,还有红木家具,还有那具不知来历的骷髅。
  女人从厨房里抱出一大捧荒草,堆在屋檐下,然后点燃了。
  熊熊燃烧的火焰,在我的惊呼声中,舔着房檐,整座房屋蓬蓬勃勃地燃烧起来。
  我觉得这个女人充满了无限神秘,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火焰越来越大,火势越来越猛,女人将她包着衣服的花布,绑在骆驼鞍鞯旁,然后招手让我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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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3 13: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坐在前面,女人坐在后面。骆驼迈着小步跑起来了,我的背部又开始贴着那两坨柔软的东西。我觉得这个女人异常神秘。
  骆驼向着来路奔跑了十几里后,突然拐上了一条岔路。女人双手拿着骆驼缰绳,骆驼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我喊道:“错了,错了,走错了,你要干什么?”
  女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我一个字也没有听清楚。我想挣脱女人的掌握,可是她长长的手臂紧紧地夹着我,让我不能动弹。女人看起来很瘦,其实很有力量。
  坐在起伏的驼背上,我悲哀地想,也许女人没有什么歹意,她如果有什么歹意,我早就在那座黄泥小屋前被她加害了。

  路越走越窄,最后彻底没有路了,但是,地面上的花草却越来越多,每朵花都五颜六色,每朵花都开得很小。最后,我们来到了一座废弃的小屋前。而在距离小屋上百米的远处,我看到一条河流缓缓流淌,散发着金子一样的光芒 。
  女人翻身跳下骆驼,从鞍鞯上解下花布包,然后在骆驼后打了一巴掌,骆驼受惊一样窜出了很远。我骑在骆驼背上,摇摇晃晃,身后传来女人的笑声。
  骆驼载着我,一直跑出了很远,才停了下来。我回头望去,只看到那座废弃的小屋,但是看不到女人。我想,女人可能是在里面换衣服,或者解手,我索性在这里晃悠一会,再去找她。
  脚下是一片花海,也是一片草海,非常美丽。骆驼来到这里,喷着响鼻,吃着草叶。他摇晃着短小的尾巴,看起来满足而舒服。
  我估计女人换好了衣服,或者解手完毕,就拉着骆驼回去。可是骆驼顽强地摆着头颅,要继续吃青草。
  春天来了,百花盛开,然而在骆驼的眼中,只是一把好饲料。

  几乎挨过了半个时辰,好容易让骆驼吃饱了,我才能骑着骆驼赶往那座废弃的小屋。
  我来到小屋门前,看到没有人。我四处张望,还是没有人。没有了那个女人,这可怎么办?那一刻,我想到她会不会被鬼獒吃了,或者被响马抢走了。
  这个念头只是一晃而过,我很快就放下心来,那么丑的一个女人,不但响马不会要,估计鬼獒也不会吃。丑陋的女人,肉肯定不好吃。
  可是,她现在在哪里呢?
  就在我疑惑而绝望的时候,突然看到有一个女人站在小河边梳着头发,她细细的腰身一摆一摆,满头的乌发一甩一甩,那个背影,那种风韵,实在太迷人了。
  我痴痴地望着那个女人,不知道她是谁,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来到这里,她来到这里干什么,肯定不会仅仅是洗头吧,她也肯定不会是一个人来的,她的同伴在哪里?
  我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女人转过身来,我突然看到了一张美若天仙的脸。她不但身材极好,面容也极为姣好。
  怎么会突然出现这样一个美丽女人,她是传说中的仙女吗?难道真的会有天女下凡?
  那个女人向我走来,我的眼睛无法从她的身上移开。
  她盈盈笑着,款款走着,风吹着她的长裙飘飘欲飞,勾勒出她妙曼而修长的身躯,她的满头长发和长裙一同飞舞,如同翻腾不息的云朵。
  走到近前,我才看到她的脸上、脖子上、手上涂抹着一层白色的糊状性的东西,凡是她裸露在衣服外耳朵皮肤上,都涂抹着一层这样的东西。她走到我的跟前,一缕香气就飘到了我的跟前。尽管她的脸上涂抹着一层这样膏药状的东西,但依然难掩她面容的美丽。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眼皮鼓起,鼻梁笔直,脸庞圆润。这完全就是小眼睛所说的回族女人的样子。
  我呆呆地望着她,忘记了移开眼睛。
  她对着我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她对着我叽里咕噜说了一长串,她最后说:“丽玛,丽玛。”
  哦,她原来就是丽玛。
  她怎么会是丽玛?那个满身疥疮,丑陋不堪的丽玛?那个名不副实的白羚羊(丽玛在波斯语中叫白羚羊)?然而,她一边灿烂地笑着,一边指着自己说:“丽玛,丽玛。”
  她真的就是丽玛。

  丽玛指指我,又指指远处的小河,她长长的手指做出了把水撩在身上的动作,我明白了,她是让我洗澡。
  可是,我们做镖客的,连脸都不能洗,又怎么能洗澡呢?
  丽玛推着我,把我推向小河的方向。到了河边,她把我上衣的纽疙瘩解开,把衣服丢在了河水中,衣服顺着河水飘走了。她还要解我的裤带,我抱着裤腰不让她碰。她很开心地笑着,转身走远了。
  纽疙瘩,就是用布做成的类似纽扣的东西。纽疙瘩是陕西关中的叫法,很多地方叫它布纽襻。
  我稀里糊涂走进了河水中,坐在河床上,任河水漫上我的胸膛和四肢。我望着天上的白云,感到这一切如在梦中。
  我怎么会在这里?丽玛怎么会在这里?那么丑陋的一个女人,怎么一眨眼间就美若天仙?如果小眼睛再次见到丽玛,他会怎么想?
  我想小眼睛一定会肠子都悔青了。一想到小眼睛后悔的样子,我就忍不住笑了。
  河水慢慢地漫上来,漫到了我的脖子,我突然发现,这里的河水怎么会是黄色的?
  我向丽玛的方向望去,看到她正在采摘白色的花。
  我努力地想了想,似乎想明白了。丽玛家在阿依拉,她知道阿依拉附近有一条黄色的河流,在这条河流里洗过澡后,皮肤上的溃烂就会痊愈。所以,她带着我来到这里。这里还有这种白色的花,是一种中药材,对治疗疥疮很有用。她把这些花瓣捣碎后,涂抹在自己身上。
  我是在后来,才听人说,这条河流中含有硫磺,对治疗皮肤病很有用;这种白花波斯语中叫阿曼加拉,也只有宁夏这片土地上才有,但是他用汉语怎么说,我一直不知道。
  我正很惬意地泡在河水中,突然看到丽玛从远处走来了,她手中捧着一件白色的衣服。我看到她走到我的跟前,赶紧爬在河水中,但却把屁股露了出来。丽玛指指赤身裸体的我,又指指手中的白色衣服,然后把衣服放在地上,转身走远了。
  我从河水中爬起来,匆匆换上丽莎拿来的衣服。这是一身回族人穿的衣服,那天在盐池的大街上,我看到很多人都穿着这样的衣服。
  我换好了衣服后,丽玛来到了我的面前,她用赞赏的眼光看着我,然后说:“卡米拉,卡米拉。”
  后来我才知道,波斯语中,卡米拉的意思是完美。
  我不知道丽玛说的是我的身材完美,还是说她给我的那身衣服完美。好多天没有洗澡了,我相信我洗澡后,会和丽玛一样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然后,我们骑着同一匹骆驼赶往驼队所在的殷家集。
  还是同样的道路,还是同样的驼背,还是同样的人,然而这次我的感觉完全不同了,我的后背一次次与她那柔软的两坨摩擦,我感到飘飘欲仙,心驰神往,几乎要灵魂出窍。我感觉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男人。
  这一切的变化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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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4: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到殷家集,却没有见到驼队。我查看着地上杂乱的脚印,看到他们是向北边走了。地上还有用树枝摆成的标志。他们去北边干什么?嘉峪关在西面,殷家集在沙漠的边缘,我们应该向西面进入腾格里沙漠,穿越腾格里沙漠后,才可以走上通过嘉峪关的路程。
  我心怀疑窦地骑在骆驼上,和丽玛继续向北边追赶,到了夜晚,终于赶上了他们。
  天上星光满天,地上篝火熊熊,夜风吹过来,风中送来阵阵肉香。
  镖师们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口铁锅,铁锅架在篝火上,篝火里煮着狗肉。这些鬼獒给了我们穿越腾格里沙漠的信心。
  镖师们把狗肉煮熟后,放在油布上,然后用盐巴反复搓着狗肉,狗肉的颜色就会慢慢变深。最后,这些狗肉被埋在盐沫中,盐沫慢慢逼出了狗肉里的水分,脱水后的狗肉就可以保存很长时间。在那个时代,北方农村就是依靠这种方法来储存肉食的。而在南方,则制作的是腌肉。南方气候潮湿,可以制作腌肉;而北方环境干燥,只能依靠这种方法来储存肉食。
  丽玛闻到了这种肉香,看到镖师们把狗肉抬出来,他用手指点着额头和胸脯,面朝西方。后来我才知道,回族人是不吃肉食动物的,支持食草动物。伊斯兰教义中,认为肉食动物的食谱是荤腥的,很脏,不能吃。而牛羊吃的是草,牛羊肉很干净。
  这片地区环境恶劣,气候严酷,干旱少雨,但是生活在这里的回族人非常干净,喜爱整洁。

  我和丽玛走到了篝火旁,大家看到我们回来了,都起身迎接。火焰辉煌地照亮了丽玛,他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们实在想不到,站在我身边的,居然是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子。
  丽玛笑着,她用手指指指自己,然后说:“丽玛,丽玛。”
  光头最先反应过来,他惊讶地说:“哦,你是白天我们见到的那个女子?你是丽玛?”
  丽玛继续指着自己,笑着说:“丽玛,丽玛。”
  小眼睛向前走了两步,却又赶紧停住了脚步,美艳逼人的丽玛让很多天没有洗脸洗澡的小眼睛自惭形秽。小个子看看我,又看看丽玛,他张大的嘴巴半天也没有合拢。
  小眼睛终于反应过来,他狠狠地骂道:“呆狗这狗日的,艳福不浅,咋就跟这么漂亮的女人勾搭上了?这不是大变活人吗?”
  反正丽玛也听不懂我们说什么,我便回答说:“是你让给我的,师父让你去送丽玛,你说你拉肚子。”
  小眼睛说:“他娘的,咱就没这命,捡了块金砖,当成了瓦片。”
  小个子说:“我他妈的也一样,命中会有终须有,命中没有莫强求。咱们都没有呆狗这狗日的命好。”
  镖师们叽叽喳喳地聚在一起议论“大变活人”的丽玛,豹子把我叫到了一边,他问:“这女人是啥身份,弄清楚了?”
  我说:“我也不知道,听不懂她说什么。她家应该很有钱,房子里挂着挂毯,摆设都是银器,她把那具骷髅放在房间里,给房子放了一把火,烧毁了。”
  豹子问:“那个骷髅是谁的?”
  我说:“不知道。”
  豹子又问:“她走的时候是一脸疙瘩,现在怎么变成这样?”
  我说:“她去了一条河里洗澡,河水是黄色的,她又把一种白色的花捣碎了涂抹在脸上,就变成了这样。”
  豹子问:“这种花是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
  我说:“这种花是六片花瓣,白色花蕊,香味很浓。”
  豹子说:“我听过这种花,对治愈皮肤病很有用,但是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听说这种花只会开在幽静的山谷,平常人是很难见到的。”
  豹子又对我说:“在没有弄清楚这个女人的背景和身份前,千万不要碰她。这个女人很神秘,也很不简单。你要是碰了她,说不定就会缠住你,想甩都甩不脱。”
  我勉勉强强地点点头。豹子和我们年龄不同,想法不同。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在一起,我怎么会甩了她呢?

  也许在豹子的心中,我是最优秀的,既有出众的容貌,强健的体魄,又在江湖上博采众长,以后前途无量。而且,在没有文化的江湖豪客中,我有私塾学历。我曾经听豹子对光头夸奖过我,说我文武全才,心眼活络,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以后会有大成就。但是,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傻傻的乡下小子,是乡村土财主王细鬼的儿子,是哪个一直生活在凌光祖、虎爪、豹子、三师叔等江湖高手的阴影中,他们的成就,我永远也无法超越。
  也许在豹子的眼中,只有燕子这样出身江湖名门的侠女才能配得上我,可是,我出身卑贱,遭遇坎坷,我在燕子的面前总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我一直在心中仰视着燕子。这种自卑感伴随了我很久,甚至一直到今天。
  人的第一印象是最重要的。当我遇到燕子的时候,她穿着夜行衣,身手矫健,翻越屋脊,如履平地。所以,她在我的心中一直是高高在上的。而当我遇到丽玛的时候,她形如枯槁,满身疥疮,生命奄奄一息,所以我感觉到她和我距离很近很近。
  燕子太强势了,丽玛太弱势了。男人在强势的女人面前,连自尊都难以保全,更何况做耳鬓厮磨的夫妻,更何况同床共枕。女人是用来保护的,男人是生来保护女人的,所以,我不会仰视丽玛,丽玛和我是平等的,我感觉到丽玛才是我要找的那个可以和我相守终生的女人。
  感情是最奇妙的最细微的东西。奇妙到了连自己都难以理解,细微到了任何人都无法察觉。我喜欢丽玛,不是因为她出身名门,恰恰相反,我喜欢此刻的她孤苦伶仃;我喜欢丽玛,不是因为她江湖阅历丰富,恰恰相反,我喜欢此刻的她单纯美丽。
  这一切,豹子怎么会懂。

  当天夜晚,我们住在一条河边。这条河很浅很浅,站在河边,能够看到河底白色的细沙。这条细小的河流从戈壁滩上流过,就像一根长发飘流在大地上。
  骆驼全部躺卧着,围成了一个圆圈,背脊朝里,头脚朝外。骆驼的里面是我们,我们也围成一个圆圈,我们的中间是货物。
  我们千里跋涉,受尽磨难,就是为了这些货物。响马们殚精竭虑,步步紧逼,也是为了这些货物。
  我的旁边睡着丽玛。
  月亮升上来,月亮又躲进了云层里;星光灿烂,星光又黯淡;夜风吹来,夜风又静息。我不知道现在到了什么时辰,只听到四周都是鼾声。
  几十天没有洗脸也没有洗澡的镖客们,拉鼾的声音特别大。然而,我睡不着,因为我的旁边躺着丽玛,那个在一天之内让我从地狱到天堂的女人,那个和我不是同一个种族但是更为吸引我的女人。
  我蹭着身下的细沙,悄悄地,一寸一寸地挪向丽玛。丽玛侧卧着,我看着黯淡的天光下,丽玛的侧影像山峰一样高低起伏,那是她圆润的肩膀,她纤细的腰身,她高高的臀部,她修长的双脚……世界上没有哪一片景色,比她更美丽。
  我的手掌挨着她的头发,她的头发散开了,铺在绸缎头巾上,绸缎头巾铺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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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4: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手就像一只蚯蚓,沿着她的发梢,一点一点,一寸一寸地向上爬行,终于爬上了她高高的额头,她没有反应。
  我的呼吸渐渐粗重,我挨她越近,呼吸越加重。我慢慢地爬过去,手掌盖在她的肩膀上,她的肩膀浑圆而柔软,盈盈一握。
  我感觉到她还是没有反应,我的胆子更大了,我的手掌又从她的肩膀慢慢上移,滑过她温润的脖子,滑向了她的脸颊。
  我的手掌刚刚挨上她的脸颊,突然大吃一惊。她的脸上湿湿的凉凉的,那是眼泪。
  我像被火烤着了一样,赶紧抽回了手臂。月亮从云层里露出来,我看到她睁着一双圆圆而明亮的眼睛。
  她没有睡着,她在想什么。

  此后,我变得很气馁,不敢再碰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爬到我的身边,扯扯我的衣服,指指远方。
  我刚刚平静的心湖,就像丢了一块石头一样,又开始泛起波澜。不,不是丢了一块石头,而是一块巨石;不是泛起波澜,而是掀起冲天巨浪。
  她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我想象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我又真的害怕会发生什么事情。在那个年代,如果不是夫妻,而做了那种事情 会被认为十恶不赦,是要遭到天谴的。那个年代是先结婚后上床,而现在是上了床也不一定结婚。
  她走了几十步,然后示意我站在原地,不能跟着她。她走到了更远的地方,我看到她停下来,蹲下去,黑暗中传来了响亮的水声。
  然后,她从黑暗中走出来,坐在了我的身边。我挨着她坐下去。
  我们无法交流,我有很多话想给她说,她肯定也有很多话想给我说,但是我们彼此都无法听懂对方的话。
  我们就那样肩膀靠着肩膀,坐了很久。我们看着星星,星星很近很大,似乎一伸手就能摘下一颗;我们看银河,密密麻麻的星星就像在赶集。
  远处的天边,划过了一颗流星。
  骆驼发出了一声粗苯的叫声,她扯着我的衣服,指指圈子,我们又回到圈子里了。
  我感到自己很幸福。尽管她没有说,但是我能够感觉到她喜欢我。

  天亮后,我们整好行囊,排成一行,一步一步沿着腾格里沙漠边缘行走。光头说,沙漠的边缘有一个地方,是一片枯死的胡杨树,只有沿着胡杨林向西走,就能够用最短的距离穿过沙漠。
  胡杨树是沙漠里特有的一种树,它的生命力异常顽强,生长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朽。它在地球上最严酷的环境和土壤里,以最坚韧的意志与大自然抗争,生生不息。它就是人类中最顽强的那种人,即使血流遍体,仍在大呼酣斗;即使万千人众都已倒下,他仍在坚强挺立。
  小个子在前面带路,他曾经走过这条道路。我们踩着他的足印跟在后面。
  我们走了大约有一个时辰,小个子突然失魂落魄地跑过来,他脸色蜡黄,指着远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前方来……来……来军队了。”
  光头喝令大家全部停下来。
  我不由自主拉着丽玛的手。
  豹子和光头低头商量片刻。光头让镖客赶快腾出一只麻袋,将丽玛装了进去。光头对所有人说:“丢了所有货都不要紧,一定要保住这个女娃子。”
  丽玛被装在麻袋里,麻袋绑在骆驼鞍鞯上,骆驼不紧不慢地向前走着。远方尘土飞扬,马蹄声杂沓一片,无数穿着军装的人从地平线边涌出来了,像一片乌云。
  军队越来越近了,最前面骑着马的人端着枪瞄准我们,我们不敢动了,停下了脚步。马队越来越多,将我们包围在中间。骆驼努力摆着头,想要挣脱束缚逃脱,镖师们用手掌轻轻地拍打着骆驼的脖颈,让骆驼安静下来。
  马群里走出了一个满脸胡子的人,他用修长的马刀指着我们问:“干什么的?”
  光头点头哈腰地说:“官爷辛苦了,我们是走镖的。”
  满脸胡子问:“走镖的?从哪里来?”
  光头恭敬地回答:“张家口。”
  满脸胡子又问:“驼背上装的是什么?”
  光头回答:“盐巴和布匹。”
  满脸胡子说:“爷们要查看一下,最近红匪犯境,我看你们就是红匪。”
  我不知道什么叫红匪,光头可能也不知道什么叫红匪,光头说:“官爷,我们是走镖的。”
  满脸胡子没有理光头,他一挥手,后面的几个人跳下马来,走向了骆驼,他们开始检查驼背上的包裹。
  我看到这里,头发都竖了起来,丽玛就藏在驼背上。我身不由己地走进了丽玛藏身的那个麻袋,用身体护着麻袋里的丽玛。
  当兵的拉着我的衣领说:“小子,走开。”
  我看着当兵的,一言不发,一步也不走开。
  当兵的和我拉拉扯扯,我一步不让,另一个当兵的一刀砍断了驼背鞍鞯的绳子,麻袋掉在了地上,丽玛发出了一声尖叫。
  满脸胡子大喊一声:“解开麻袋。”
  我冲上去,爬在麻袋上。一个当兵的举起枪托砸向我。豹子飞身过来,用手掌挡住了他的枪托。另外几名当兵的一齐扑向豹子,豹子左挡右击,当兵的倒下了一片。
  然而,更多当兵的上来了,他们扑向豹子和我。光头大喊一声:“都不要动,我有话说。”
  丽玛从麻袋里钻出来,所有人看到突然出现了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子,全都看着他,全都停止了打斗和喧哗。
  丽玛藏在了镖师群里,满脸胡子高声叫道:“爷们要去打红匪,这个女人和骆驼全部征用了。”
  光头说:“官爷,这个确实征不得。”
  满脸胡子蛮横地说:“什么征不得?天王老子的东西,老子也征得。”
  光头说:“官爷,这些骆驼和这个女人,都是我们大门槛的。大门槛的东西,谁敢动它?”
  满脸胡子说:“什么大门槛小门槛?全部拉走。”
  光头说:“我家大门槛和马主席是拜过帖子的,有割命的交情。”
  满脸胡子一下子软了,他的口气温和地问道:“你说的是谁?”
  光头说:“我家大门槛是大个子。”
  满脸胡子问:“哪个大个子?”
  光头说:“我家大门槛姓冯,叫玉祥。”
  满脸胡子在马上拱着手说:“既然这样,为何不早说。大家都是一家人,大水冲了龙王庙,你们走吧。”
  当兵的闪开一条路,我们慢慢走过去了。
  大门槛是一句江湖黑话,意思就是镖局的后台。开镖局的,不能没有后台;就像今天开妓院的,不能没有后台一样。镖局的后台都很硬,比如,清末北京的几家镖局,后台分别是李鸿章、左宗棠等人,到了民国,镖局的后台就换成了段祺瑞、冯国璋、曹锟、冯玉祥、张作霖等人。镖局有着巨大的利润。客人托付镖局走镖,要给镖局最少百分之一的手续费。镖局每次走镖,都要赚一大笔钱。这么好的生意,怎么会轮得上寻常百姓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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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4: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支军队人数真多,足有上千人,他们都骑着马,挎着刀,看起来非常骄横。
  看着这支军队走远了,我悄悄问豹子:“他们说要去打红匪,红匪是什么?”
  豹子说:“不知道,可能是土匪响马吧。”
  既然是土匪响马,为什么又叫做红匪,而不叫黑匪黄匪?红匪这个名字起得真怪。
  我紧跑几步,问光头:“红匪是什么?”
  光头走南闯北,在西部这条路上走了二十年,每次都要穿过陕北,他说:“我听说有一股土匪到了陕北,人们都传说他们红头发红舌头,可能红匪指的就是他们。这支土匪人很多,居然都打到宁夏了。”
  我问:“你说的冯玉祥是谁?马主席是谁?”
  光头说:“冯玉祥是军队里的大官,手下有几十万人,几十杆枪,他在北方跺一脚,地皮都要抖一下。马主席叫马鸿逵,是宁夏省主席。两个人都是大得不得了的官。”
  我又好奇地问:“冯玉祥真是镖局的大门槛?”
  光头扭着脖子说:“可不是咋的?”
  我继续问::“你见到冯玉祥?”
  光头说:“我没见过,只知道他是大个子,江湖人都称他大个子,他早些年也是响马出身的。人家那么大的官,我们平头百姓怎么能够见到?”
  我小时候见过我们村的保长,向村人征皇粮,征到粮食后,就往自己家搬几麻袋。而冯玉祥这么大的官,插手镖局的生意,他要的不是几麻袋粮食,而是真金白银。可见,官越大,贪污越多,越不干净。

  我们继续向前走,地上的石头越来越小,沙子越来越多,戈壁走完了,我们慢慢进入了沙漠。
  从张家口出发,我们一路向西,越向西走,越发荒凉,从张家口到定边,一路波澜不惊,没有风险;而从定边到这里,一路风波不断,但都是有惊无险。我想,走镖听起来危险,其实也不过如此。即使遇到危险,只要把大门槛搬出来,连军队都要给面子,更何况那些小毛贼。
  我们继续前行,来到了一座小桥边。
  小桥是用木头搭成的,小桥下是河床,河床已经干涸,露出了粼粼的砂石。能够在这里搭建一座木头小桥,可以想见当年这里应该有人居住,桥下面就是碧波荡漾的河水。只是后来因为沙漠的侵扰扩张,河水干涸,人群才不得不搬迁。
  河床很深,两边的河岸又很陡,可以想到这条已经干枯的河流,当年一定水流很大。
  我们来到了小桥边,照例高声喊着:“合吾”,我们的声音在干枯的沙漠中回荡,没有回应。
  小个子牵着骆驼,当先走上小桥,后面跟着同样牵着骆驼的小眼睛。他们相距有十几米。
  小个子走到小桥中间,突然,脚下发出一声脆响,木板断了。小个子连人带骆驼都掉落下去,他的头重重摔在河床的石头上,一道鲜血喷出了一米多高,然后跌落下来,在他的身边开出一朵朵艳丽的花瓣。
  小眼睛发一声喊,急忙牵着骆驼走回来。在他和骆驼的脚下,木板发出嘎嘎的声响。小眼睛刚刚逃回来,身后的木板也掉落在河床。
  光头一看,就明白小桥被人做了手脚,骆驼一踏上去,就会陷落。光头环顾四周,高声喊叫:“道上的朋友,请现身。”
  光头喊了一声,四周没有动静。
  光头又喊了一声:“道上的朋友,请现身。”
  四周还是没有动静。
  在小桥做手脚,不可能周围没有埋伏,光头再次大喊一声:“道上的朋友,请现身。”
  身后传来了一声干瘪的笑声,接着,一个高亢而干燥的声音喊道:“来了。”
  我回头一看,看到沙丘后走出了二十几个人,他们拿着大刀长枪,骑着高头大马。而马上乘坐的,还有两个女人。
  这些人一出现,花面狸就认出来了,他悄悄告诉光头:“那天冲进盐池院子里,想要劫镖的,就是这伙人,但没有这么多。”
  我想,没有这么多,可能这些人中还有盐池耍腥的,可能盐池耍腥的和响马商量好了,劫了镖银,双方对半分。
  光头听到花面狸这样说,他立即明白了,在小桥上做手脚的,就是这伙人。他们把小桥拆断,让我们无法通过;他们一路跟踪,准备抢夺镖银;这伙响马居然跟踪了我们这么久,下了这么大的本钱,看来势在必得。
  尽管知道他们志在必得,但是按照江湖规则,光头还是先要和他们打招呼。
  光头:“当家的辛苦了。”
  响马群里走出了一个卷毛,他应声答道:“掌柜的辛苦。”
  光头:“当家的不容易。”
  卷毛:“哪家的?”
  光头:“小字号,张家口的。”
  卷毛:“贵姓?”
  光头:“姓邓,江湖人送外号光头,草字如来。”
  卷毛:“我找的正是你。你穿的谁家的衣?”
  光头心中一惊,但还是按照江湖规矩答道:“穿的朋友的衣。“
  卷毛:“吃的谁家的饭?”
  光头:“吃的朋友的饭。”
  卷毛:“既然懂这个道理,就把十万元银票留下,放你一条生路。”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下来自然就是动手了。光头想知道和自己动手的是什么人,就问道:“掌柜的哪家的?”
  卷毛说:“告诉你也无妨,爷爷是从北平赶来的,凡是知道爷爷底细的人,都得死。”
  光头一下子明白了,十万元银票的货主,在北平当了一辈子大官。大官卸任了,把脏银托付镖局带走,北平的响马就一路跟踪。然而,奇怪的是,这群响马怎么会知道是十万银票,而不是八万,或者二十万。
  光头又问:“我身上带着十万镖银,对的,可是你怎么知道的?”
  卷毛说:“少废话,动手吧,啰嗦了半天,现在你想走也走不了了,只怪你要问爷爷的底细。”
  光头回过头来,他低声说:“过会儿动起手来,不要留情。万一打散了,到沙漠那边的悦来客栈汇合。先保人,不保货。”
  大家都点点头。
  光头又对我说:“呆狗,我们动起手来,你就带着女娃子翻过河床,向腾格里沙漠跑。”
  我说:“我有功夫,我帮忙打。”
  豹子说:“呆狗,这里没你的事,你带着女娃娃先去沙漠那边的悦来客栈等我们。”
  我只好点点头。
  光头看到我答应了,然后对着大家一点头。所有人都突然抽出弯刀,一刀砍向骆驼背上的鞍鞯,沉重的货物落在地上,镖客们踩着货物,翻身跃上骆驼,抖动缰绳,冲向响马。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响马们也催着马匹冲过来。沙漠上飞沙走石,一场恶战即将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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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4: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拉着丽玛的手,跑向河床。
  河床足有几丈高,河床下是密密麻麻的鹅卵石;河床很陡,就像刀砍斧削的一样。我解开衣服,把丽玛的头裹在怀中,然后一骨碌滚了下去。
  滚到河床下后,我的身体垫在下面,丽玛落在了我的身上。我的背上火辣辣地疼痛,可能是被石头划伤了。
  我顾不上查看伤情,拉着丽玛,踩着河床上的鹅卵石向前奔跑,跑到了对面的河床,却发现这里同样非常陡峭,难以爬上去。河床上边的沙地上,传来了刀刃相撞的铿锵声,马匹和骆驼的悲鸣声,人群的呐喊声、咒骂声,还有被砍伤的惨叫声。
  我拉着丽玛,沿着河床下奔跑。那边的河岸上出现了一个骑在马上的响马,他拉动弓箭,向我们发射。箭镞带着强劲的风声落下来,打得石头火星四溅。我用身体阻挡着丽玛,箭镞擦着我的耳朵飞过,耳轮上一阵巨疼。
  我不敢再奔跑了,我的奔跑速度再快,也快不过箭镞。我把丽玛挡在身后,看着那个洋洋得意地从背后的箭囊中抽箭的人。
  那边河岸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骑在骆驼上的镖客,他抡起弯刀,一道亮光闪过,射箭人的头颅就滚了下来,他的头颅蹦蹦跳跳,像皮球一样,在河床上滚出了好远。
  骑在骆驼上的镖客向我招招手,让我快走,他转身又加入了战团。
  我拉着丽玛,终于找到了一处低矮的河床,我让丽玛踩在我的肩膀上,将他托了上去。然后,她爬在河岸上,将我拉上来。
  河流的对岸,厮杀仍在继续,尘土滚滚中,传来的是令人心悸的声音。我拉着丽玛,跑进了腾格里沙漠深处。

  喊杀声和格斗声渐渐消失了,钢青色的天空和橘黄色的沙漠,吞噬了所有的声响。我们站在沙漠上,四顾茫然,只能看到我们的脚印从远方一直伸展到脚下。
  太阳西斜,这是判断方向的唯一参照。四面都是漫漫黄沙,有的像风吹湖面,波光荡漾;有的像大海怒涛,波涌浪卷。四周是巨大的寂静,寂静得就像没有生命的史前世界。
  我们朝着太阳的方向,一步一步地走着。炙热的阳光照在我们的额头,我们的脸颊,我们的手臂,我们的腿脚,我们就像走在火炉边一样,身体里的最后一滴水分都要被蒸发了,我们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就像退潮时没有赶上潮汐,而搁浅在沙滩上的两条鱼。
  太阳落下去了,一颗明亮的星星出现在天空中,看起来异常硕大,摇摇欲坠。我坐在炙热的沙滩上,就像坐在热鏊上一样,我感觉到屁股被沙粒烫的滋滋作响,但是我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
  我知道,今天我们才走出了很小很小的一步,我们需要走很多天,走很多个这样的步,才能够走出天神居住的腾格里沙漠。
  然而,我们还能不能走过这很多天,走过这很多步。我死不足惜,但是丽玛不能死。她那么漂亮,那么单纯,那么温柔,那么善良,她应该拥有更美丽的人生,她应该走着很长很长的道路,从满头青丝走到满头白发,她应该拥有尘世的一切幸福:坐在明亮的饭店里,慢慢地享受着美味;穿着漂亮的衣服,走在城市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她应该活到儿孙绕膝的那个年龄,在一片安宁中享受天伦之乐。每一个女人拥有的,她也一定要拥有。一个女人的欢乐、幸福、满足、愉悦,甚至淡淡的像一阵风一样的多愁善感,她也一定要体验,一定要品尝,因为她美丽,她单纯,她温柔、她善良。尽管我听不懂她说什么,但是我能够从她的眼睛中看到她的思想。我愿意用我的死,换来她所有的幸福,如果能够换取的话。
  一天没有吃东西,一天没有喝水,我的肚子变成了干鱼,前心贴着后背,我的嘴巴干裂了,像被太阳烤得卷曲的草叶。可是,因为走得匆忙,我没有带食物和水。
  丽玛对我说着什么,脸上带着笑容。她的脸一片赤红,再也没有了先前的白皙了。她一转身,就像变戏法一样,手中多了一个布袋和一个水囊。
  我惊异地问他:“你怎么带来的?“
  她把水囊和布袋交到一只手上,空出来的一只手拉着裙子,裙子下鼓鼓囊囊,就像灌满风的帆船。她想要告诉我的是,她把布袋和水囊藏在长裙下。
  她想得真周到啊,在小桥的那边,在双方一触即发的时候,在电光火石般的一闪间,她居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藏起了一个装着干粮的布袋,和一个灌满水的水囊。
  而我当时只顾着观察双方的情势,只顾拉着她跑脱,完全就没有想到,没有干粮和水,是无法走出这片荒芜恐怖的沙漠的。

  丽玛把水囊递给我,我推给她,谁也舍不得先喝第一口。
  后来,丽玛打开水囊的木塞子,用水浸湿了嘴唇,然后递给我。我想着我也像她一样,只要浸湿嘴唇就行了,然而,我的嘴巴挨上水囊,就像磁铁挨上铁块一样,忍不住喝了一大口。
  丽玛打开布袋,我看到里面有几个坨坨馍,还有一块肉。肉块颜色漆黑,我不知道那是狗肉,还是牛肉。
  前面的路程还很长很长,我们一人吃了一小块坨坨馍,然后躺倒在沙漠上。
  丽玛头枕在我的膝盖上,我坐在地上。我想要给她说话,但是突然想到她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就感到一阵失落。我们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
  后来,我躺倒在地上,她的手枕在我的胳膊上,我们一起望着星空。我纵然有千言万语,但是却没有一个字能够说出口。星光下,她的眼睛很亮很亮,就像两颗落在地上的星星。
  再后来,我们都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继续在沙漠中艰苦跋涉,就像两条搁浅在沙滩上的鱼拼命地追赶退潮一样。天气越来越炎热,每一缕阳光都像刀片一样割着我们的背脊。丽玛来到了一座沙丘下,她用手掌刨挖着沙子,刚开始,沙子在纷纷坠落,然而,随着深度渐渐增加,沙子像泥土一样凝固了。
  我们躲在沙洞里,就像两只鼹鼠一样。
  此后,我们白天睡觉,夜晚行走。

  第三天,我们在挖掘沙洞的时候,挖出了一窝蝎子。我以前有过吃蝎子的经历,知道这种昆虫可以吃。在中药中,蝎子是一种药材,主治风湿关节疼。
  我抓起一只蝎子,吞进了嘴巴。然后又抓起一只蝎子,递给了丽玛。
  丽玛脸上满是惊恐的神情,她摇摇头。
  这天,吃了蝎子的我不再有那种强烈的饥饿感,我没有吃坨坨馍,我要把坨坨馍留给丽玛。

  第四天,我们还见到了一只沙鼠。沙鼠突然看到我们,跑得飞快,尾巴在酥松的沙地上拖出了长长的印痕。我从口袋里取出弹弓,想射击它,但是它很快逃到了远处。
  沙漠里,看起来一片死寂,草木不生,其实生活着很多种昆虫和动物。

  第五天,我们向周围张望,还是无边无际的沙漠。我们依靠着月亮和星星指引方向。此前,我曾经跟着白乞丐学会了观望星空,知道了哪里有北极星,哪里有北斗七星。只要分清楚了北方,就知道西方在哪里。
  当天夜晚,刮起了沙尘暴,狂风呼啸,就像几千几万头巨兽在追赶。我们就像两片落叶一样,被吹落在沙丘下。为了避免再被吹走,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
  沙尘暴过后,我们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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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天,丽玛突然指着自己说了一句汉语“我”,我非常惊奇,又非常高兴,然后也指着自己说:“我”。
  丽玛说:“土司。”
  我说:“土司?”
  丽玛又指着自己说:“我,土司。”
  我明白了,这个聪明的女子在叫我说波斯语。
  我赶紧也指着自己说:“我,土司。”
  丽玛看到我说了一句波斯语,她高兴得满脸灿烂,她又指着我说:“刀嚷。”
  我也指着她说:“刀嚷。”
  她高兴得连连点头。
  我说:“刀嚷,你。”
  丽玛说:“你,刀嚷。”
  我明白了,波斯语中,我的读音是土司,你的读音是刀嚷。我学会了两个波斯词语。
  丽玛又指着月亮说:“冒喝。”
  我指着月亮说:“月亮。”
  丽玛说:“月亮,冒喝。”
  我说:“冒喝,月亮。”
  丽玛兴奋地点点头。
  我说:“土司。”然后,双手合十,放在右脸颊,说:“冒喝。”
  丽玛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看着我,她不明白我想说什么。
  我又说:“土司。”然后双手合十,放在右脸颊,说:“刀嚷。”
  丽玛想了想,终于明白了,她红着脸,一字一句地说:“土司、迪埃、刀嚷。”
  我也一字一句地说:“我、爱、你。”
  丽玛说:“我爱你。”
  我说:“土司迪埃刀嚷。”
  我把丽玛拥在怀中,丽玛温顺得像一只猫咪。

  此后,我们开始学习交流。我们看到任何一种东西,都互相用汉语和波斯语表达。我们学会了很多东西:我、你、爱、月亮、星星、银河、沙漠、沙子、沙尘暴、太阳、头发、耳朵、鼻子、脸颊、嘴巴、牙齿、手臂、手指、腿脚、脚趾、衣服、坨坨馍、肉块、蝎子、蜘蛛、蚂蚁、甲虫、骆驼刺、凤尾草、仙人掌、刀、弹弓……只要是在这片沙漠中出现的东西,我们都学会了。甚至有一次,我们还学会了蛇。当时,有一只蛇从我们眼前爬过。那条蛇应该是响尾蛇。因为只有响尾蛇才会生活在沙漠中,依靠尾巴摩擦沙子的哗哗声,诱骗昆虫爬过来。那种哗哗声极像水流的声音。
  我们在努力交流着,克服着语言障碍。因为我们能够磕磕绊绊地交谈,这片严酷的沙漠,变得不再那么严酷。
  只要能够和她在一起,哪里都是天堂。
  有一天夜晚,月色朗润,我们正在行走,突然看到前方走来了一只豹子,我脱口而出:“豹子。”丽玛刚想用波斯语说,突然意识到这是一只凶猛的野兽,她一下子呆住了。
  我从身上抽出弯刀,将丽玛拉在我的身后。我紧紧地盯着豹子,看着豹子一步步走近了我们。豹子浑身布满了古钱般的花纹,它每一次走动,身上的花纹都在抖颤。
  我浑身都是汗水,手心全是汗水,我挥舞着弯刀,大声叫喊着,丽玛站在我的身后,也拼命挥舞着布袋,也大声叫喊着。豹子在我们前方几丈远的地方停下来。
  我们和豹子对峙着,豹子坐在地上。
  后来,豹子懒洋洋地站起身来,围绕着我们转圈,它走到哪里,我们也转向哪里。再后来,它终于不转了,发出了一声低吼,我也撕裂了喉咙喊叫着,丽玛也在喊叫着,我们竭尽全力想盖过豹子的声音。
  豹子停止了吼叫,它突然像风一样地窜过来,扑向我们,我拉着丽玛闪在一边,然后挥舞弯刀砍向豹子。豹子在空中灵巧地一闪,落地的时候翻了一个跟头,躲了过去。
  我大声叫喊着,声嘶力竭;丽玛也在大声叫喊着,声嘶力竭。豹子看着我们,不敢再向前进攻。
  豹子继续与我们对峙。
  不知道对峙了多久,我的手臂开始酸疼发抖,身体也在发抖。这样长期对峙下去,只会对我们不利。我们的精神高度紧张,而豹子却不紧张。在这场意志的较量中,最先垮下去的是我们。
  丽玛也看出了这一点,她从布袋里取出了我们一直舍不得吃的那块肉,抛给了豹子。豹子一跃而起,凌空接住了那块肉,它几乎就没有咀嚼,吞咽了下去。
  豹子吃完后,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巴,望着我们。然而我们已经没有肉再给它了。

  黎明来临了。
  豹子好像累了,也好像不愿再为难我们,它伸伸懒腰,就一步一步走远了。
  我一下子躺倒在地上,再也不想起来。丽玛也坐在了地上。长时间紧张的对峙,都让我们差点虚脱了。
  在我以前经历过的很多个黎明来临的时候,鸟雀鸣叫,公鸡啼叫,各种各样的奇形怪状的声音都在迎接着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然而,在沙漠中,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我听到过一个故事,是关于公鸡为什么会在太阳出来的时候鸣叫的。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太阳、月亮、公鸡是三兄弟,都住在天上,他们关系很好,太阳尤其疼爱小弟公鸡。有一天,太阳有事出门,家里只剩下月亮和公鸡,月亮嫉妒太阳对公鸡的爱,就把公鸡丢到了人间。太阳回来后,找不到公鸡,大怒,就对月亮说:“我以后再也不愿和你在一起了。”此后,太阳白天出来,月亮夜晚出来。而在太阳出来的时候,落入人间的公鸡总是大声叫:“大哥,我在这儿。”“大哥,我在这儿。”然而,因为距离太远了,太阳总是听不见。公鸡就每天叫,每天叫,希望太阳能够听见,把它带到天上。
  这个故事非常好听,我想讲给丽玛听,可惜她听不懂。
  这片沙漠中,只有我们和豹子,再找不到任何人,也再找不到别的动物,除了一些小型昆虫。我们仅有的一片肉——也许是牛肉,也许是狗肉,丢给了豹子,如果豹子再来怎么办?我们该给它什么吃的,如果它没有吃的,那肯定就会吃了我们。
  我们用刀子,用手指,在沙丘下挖出一个洞穴。我让丽玛钻进去,我守在洞口,如果豹子再次跑过来,我就和它拼命。然而,即使杀死了豹子,我们也不一定能够走出沙漠。
  豹子是可怕的,比豹子更可怕的是沙漠,比沙漠更可怕的是人心。
  我手中拿着刀子,眼睛望着洞外,肚中饥肠辘辘,心中怀着恐惧。然而,我的背脊贴着丽玛,我的心和丽玛的心一起跳动,我感觉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人。
  一晚上都绷着神经,现在我们就像两只最弱小的蚂蚁,终于找到了可以遮风挡雨的一片树叶,我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了,很快就睡着了。
  在茫茫无边的沙漠中,人就是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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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4: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工夫,我被丽玛推醒了。丽玛惊喜地指着洞外。
  我望向洞外,突然看到了一只麻黄色的鸟,在沙地上跳跃着,寻找食物。它很像鸽子,但不是鸽子。鸽子是灰色的或者白色的,而它是麻黄色的,而翅膀上还有几片羽毛是灰黑色。它很像麻雀,但又不是麻雀,它比麻雀要大得多。
  丽玛悄悄地向我说着,指着那只鸟,我知道她说的是那只鸟的名字,但是我不认识它,长期生活在内地和草原上的我,不知道它的名字,从来没有见过它。
  后来我知道它的名字叫沙鸡。
  我惊喜不已,悄悄取出弹弓,夹上石子,瞄准那只沙鸡。就在石子射出的时候,沙鸡向前跳跃了一步,石子落空了。
  石子落在沙子上的声音,让沙鸡警觉了。沙鸡振动翅膀,想要飞起来,可是总也飞不起来。它一只翅膀挥舞着,一只翅膀耷拉着。原来它受伤了。
  沙鸡受伤了,让失望的我精神大振。我跑出沙洞,追赶沙鸡。沙鸡呱呱叫着,拼命向前奔跑,我在后面拼命追赶。
  沙鸡在前奔跑,是为了活命;我在后追赶,也是为了活命。在最严酷的环境中,所有动物的唯一愿望就是能够活着。
  这些天里,在沙漠中,我才能深深体会到,能够生活在城市里和村庄里,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
  沙鸡跑着跑着,突然消失了。我四顾茫然,满眼黄沙,找不到它的踪影。
  丽玛站在远处,她低着头,口中念念有词,应该是在祈祷着什么。我看到远处有一个黑色的洞口,就跑过去,那个洞口在一座沙丘的旁边,黑乎乎的洞口望不到底。
  沙鸡应该逃进了这个洞口里。这个深洞,可能就是沙鸡栖身的巢穴。
  我用弯刀刨挖着沙子,又用双手掏挖,挖了几尺深后,洞穴越来越大。那只沙鸡缩成一团,用骨碌碌的眼睛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惊恐。
  我用刀背砸向沙鸡,沙鸡没有来得及叫唤一声,就歪着脖子倒在一边。我万分惊喜,用一只手拎着沙鸡,一只手拎着弯刀,然而我没有想到,还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我——那只杀鸡的身下,是六颗沙鸡蛋。
  一、二、三、四、五、六.我怀着砰砰跳动的一颗异常激动的心情,一遍遍地数着,从左到右数着,又从右到左数着,没错,就是六颗,不多不少,刚好六颗。
  我蹲在地上,撩起衣襟,把六颗沙鸡蛋裹在衣襟里。我把刀子扔在地上,一只手抓着衣襟,一只手拎着沙鸡。我像战场上凯旋的英雄一样,内心充满了等待赞赏的渴望。
  可是,丽玛没有赞赏我,她跪在地上,低着头,双手放在胸脯,喃喃私语。她的脸上挂满了哀怨,让人望而生悲。
  在我的江湖生涯中,个体的生命只是一个代号,我们可以随意抹去这个代号,就像抹去脸上的雨滴。江湖中人,春点叫做吃搁念的,一贯过的是舔刀口的日子,惊惧和血腥充斥在这个日子的分分秒秒,生死威胁随时就会降临,你是你死,就是我活。我们见惯了死亡和鲜血,就像见惯了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一样。然而,丽玛就不一样了,他是回族人,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信奉着真主安拉,她认为万物都有灵魂,每个生命都不应该剥夺。
  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刚才猛然看到沙鸡的时候,我们虽然都很惊喜,但是惊喜和惊喜不同。我的惊喜,是因为我发现了沙鸡可以做食物;而丽玛的惊喜,是因为她发现了生命的奇迹,沙漠中还有另一种动物。
  那天,我把六颗沙鸡蛋埋在了沙子里,不到一锅烟的功夫,沙鸡蛋就被烤熟了,我吃了两个,丽玛吃了一个。另外三个,我们舍不得吃,我们要留给第二天。
  那是沙鸡被我放干了血,然后埋在沙子里。滚烫的沙子很快就吸干了杀鸡身体里所有的水分和血渍,将沙鸡烤得半熟。我撕下一块,放在嘴里咀嚼,它居然已经有了鸡肉的香味。我又撕下一块,递给丽玛。丽玛惊慌地摆摆手,赶紧低着头念念有词。
  尽管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但我知道一定是祈求真主宽恕我。
  我没有什么值得宽恕的,我连人都杀过,杀一只沙鸡算得了什么。真主是她的真主,又不是我的真主,我心中没有真主,只有活着。

  天黑后,我们又上路了。
  漫天星光披在我们身上,连绵起伏的山丘从我们脚下一直铺到天边,无边无际的巨大的寂静包裹着我们,我们走在腾格里沙漠上,就像走在史前星球上。
  这种景色实在太美了,它只存在在人们的传说中。然而,我们都没有心情来欣赏,我们只想赶快摆脱这里,走到尽头。
  我们走着走着,丽玛突然拉住了我的衣服,我向后望去,看到那只豹子又出现了,他懒洋洋地跟着我们。从前面望去,它的肚腹和背脊就像一张纸一样。
  和我们一样,它也饿坏了。它可能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所以它担心没有十足的把握攻击我们,只能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等待时机下手。它是怎么走进沙漠的?它为什么会走进沙漠?
  我让丽玛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手中握着那把长长的弯刀。弯刀如湖水,在月亮下波光潋滟。豹子之所以敢挑衅我们,是因为它倚仗着它的牙齿和脚爪,而我之所以敢与它输死抗争,是因为我有弯刀和丽玛。我就是拼掉性命,也要让丽玛安全走过沙漠。
  豹子一路盘算着,想要吃掉我们;而我也在盘算着,杀死这只豹子,够我们吃几天?
  丽玛走了一段后,她不走了,从布袋里掏出沙鸡,放在地上。我没有阻止她。她是丽玛,是我此刻最爱的那个女人,她无论做什么,我都不会反对。
  我们走远后,豹子前爪抓住沙鸡,一口吞了下去。

  一只沙鸡远远不够一头饿得奄奄一息的豹子的食欲,然而,我再也没有了食物让它吃。
  豹子逼近了我们,它吼叫着,呲着牙,用凶狠的眼光盯着我们。我又一次在空中虚劈着弯刀,也呲牙咧嘴地叫喊着,紧紧地盯着它的眼睛,竭力想用我的声音盖过豹子的声音。豹子看着我手中亮光闪闪的弯刀,转身走了,它可能胆怯了,可也能觉得我无聊。
  然而,接下来它更无聊了。它居然屁股对着我们,激射出了一条长长的尿液。我拉着丽玛躲在一边,才避免了尿液溅到我们身上。
  也许豹子体内也缺乏水分,它的尿液只是长长的一条,就戛然而止,像个巨大的感叹号一样落在沙漠上。
  那天晚上,吃了一直沙鸡的豹子,没有跟随我们更久。
  可能它判断出我们没有更多的东西让它吃,也许它忌惮我手中这把雪亮的弯刀。
  我陷入了矛盾中。豹子以后肯定还会跟踪我们,如果我们不让豹子吃我们的食物,豹子就会孤注一掷发起攻击;如果我们让豹子吃了我们的食物,豹子就不会饿死,她就会继续跟踪威胁。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有一天,我们断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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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6 08: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敢再在夜晚赶路,担心豹子又会跟踪我们。我们只能冒险在白天行走。这样炎热的天气,腾格里沙漠里除了我们。再没有人敢涉险。
  我们搀扶着在沙漠中一步一步地挪动着,背上的衣服早就被汗湿,我们身体虚弱,随时就会倒下去。
  突然,我看到远处有一棵树。那是一棵梭梭。
  梭梭是沙漠里才有的独特树木,和所有北方的耐旱树木一样,它的叶子很细很小。它蓬头垢面,灰头土脸,然而,它却带给我们极大的惊喜。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到梭梭。那一年和杂贼原木追踪解救燕子的时候,见到了两个采药人,也见到了梭梭。梭梭貌不惊人,但是却是采药人眼中的宝物。梭梭树根生长一种叫做肉苁蓉的东西,这种东西对壮阳非常有效。在药材市场上,肉苁蓉可以卖到很高的价钱。
  梭梭的树叶不能吃,梭梭的树皮不能吃,但是梭梭根部的肉苁蓉估计能吃。因为男人把肉苁蓉、锁阳、枸杞、红枣泡在酒中喝,既然能喝,那就应该能吃。
  我从梭梭树根挖下了一块肉苁蓉,肉苁蓉长得奇形怪状,就像一颗歪瓜裂枣的红薯。我把肉苁蓉咬了两口,丽玛也咬了两口,然后把剩下的小心地放在布包中。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漫漫黄沙,而这棵梭梭是唯一的一棵树木,我们都没有想到的是,各种昆虫都来到这块唯一有着阴凉的地方安家。蝎子、蜥蜴、跳蛛、蚂蚁、老鼠……在这块方寸之地里,各种动物昆虫展开了生死绝杀,就和人类社会一样,无尽厮杀。它们的厮杀仅仅是为了能够存活,而人类的厮杀是为了无尽的欲望,甚至只是某一个人心血来潮的欲望。
  我们正在梭梭树下躲避烈日暴晒的时候,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只像猫一样大的动物。它长得非常漂亮,它可能长期认为它是这片沙漠里最大的动物,所以毫无顾忌地向着梭梭走来。
  我示意丽玛爬在地上,然后我取出弹弓,夹上石子。沙狐走到距离我们只有几丈远的时候,突然停住了脚步,发现了异常。就在它狐疑不决的时候,我放开了弹弓,石子带着破空的呼啸之声飞向呆头呆脑的沙狐。沙狐被石子撞了一个跟头。
  我提着弯刀,拼尽全力追上去。那粒石子打在了沙狐的脸上,沙狐被打得晕头转向,它爬起身后,在愣头愣脑地原地转着圈,我用刀背砍下去,沙狐就躺着不动了。
  我拎着沙狐来到梭梭树下,用弯刀在它的脖子上割开了一个口子,然后嘴巴凑上去,吸着沙狐的血。我吸过了几口后,觉得身体没有什么反应,然后把血淋淋的沙狐递给丽玛。
  丽玛接过沙狐,放在膝盖上,她双手合十,闭着眼睛,嘴巴里念念有词,突然,两行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流下来,她浑然不觉。
  过了一会儿,丽玛好像从梦境中醒过来,她的嘴巴也凑近了沙狐脖子上的伤口。
  她吸了一口后,又把沙狐放在了膝盖上。她的嘴角流着血,她的脸上流着泪。
  后来我才知道,伊斯兰教义中,教徒不能吃食肉动物,更不能喝食肉动物的血。在伊斯兰教义中,血液被认为是最肮脏的东西。可是,丽玛面临绝境,她不得不做出痛苦的抉择,要么遵循教义,活活饿死喝死;要么违背教义,艰难求生。
  丽玛选择了后者。
  任何一个人,处于这种绝境中,都会选择后者。

  在这种绝境中,所有的动物都是食物。我的眼中没有动物,我的眼中只有食物。
  所有能够动弹的东西,都是我的食物,除了那只和我们一样饥肠辘辘的豹子。我们有食物的时候,总会分给豹子一些;我们没有食物的时候,豹子也跟着我们饿肚子。
  豹子也再没有试图攻击我们,它好像是我们的朋友,是我们的旅伴,它总在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
  喝过沙鸡血后的第三天,丽玛突然发起了高烧。刚开始她还有力气行走,后来,就倒在了沙漠中。
  我扶着丽玛,丽玛机械地迈动着双腿。后来,她连迈动双腿的力气也没有了。
  我试图把她扛在背上,丽玛推开了我。她一次次推开了我,意思是说让我独自一个人走,她不想拖累我。
  然而,我不能没有她,我不能留下她而自己独自偷生。我把她扛在肩膀上,她身材高大,然而却饿得皮包骨头;我身强力壮,然而却也饿得头昏眼花。
  我走了几步,就摔倒了。
  我爬起来,将她揽在怀里。我的嘴唇挨着她的额头,她的脸颊,她的嘴唇,她全身像火炭一样滚烫,我想要将她的高烧全部吸入我的身体里,让她赶快清醒过来。
  她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她忧伤的眼睛看着我,她的眼睛泛着淡淡的蓝色光芒。
  她是不是眼前出现了幻觉?
  我突然陷入了极大的恐惧之中,如果没有她,我肯定也不会走出沙漠。她是我走出腾格里沙漠的唯一动力,是我求生的力量。如果没有丽玛,我肯定早就倒在了腾格里沙漠中,变成一具埋藏在风沙中的骷髅。
  而且,因为长时间没有交流,没有说话,我的头脑已经变得异常迟钝,就像朽木一样。
  为了排遣恐惧,我向她讲起了我的故事,不管她是否能够听懂。我不停地说着,只是为了说着,只是为了向她表示我是一个活生生的有力量的男人,能够带着她走出去。
  我说起了我的父亲王细鬼,王细鬼为了钱而不要自己的亲生儿子;我说起了翠儿,那个说要个和我结婚,比我打了好几岁的女人,可是却神秘消失了;我说起了师父凌光祖,他是第一个影响我一辈子生活的人;我说起了冰溜子,那个和我同龄,但是却浑身邪气的同伴;我说起了虎爪,他曾经把侄女许配给我;我说起了燕子,那个跟随我颠沛流离却结局极为凄惨的未婚妻:我说起了高树林、菩提、二师叔、三师叔、豹子、师祖、黑白乞丐、光头、小眼睛……
  我的眼前挨个出现他们的身影,他们的面容,他们的生活就是我的生活,他们组成了我的生活。他们现在在哪里?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人,这些人倏尔来临,倏尔消失,当他们来临的时候,我们不知道珍惜;而当他们消失的时候,我们追悔莫及。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也许所有人都像我一样,经历很多挫折和磨难,人生总是痛苦多,欢乐少。
  我一直在没完没了地说着,尽管丽玛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一定能够感悟到我在说什么,我一会儿眉飞色舞,一会儿悲愤欲绝,一会儿泪流满面。我想,我这一生为什么会这样悲惨,为什么灾难和痛苦总是对我如影随形,难道真的像豹子叔所说的“一入江湖深似海”吗?
  然后,我就看到远处出现了一条热闹的街道。街道上熙熙攘攘,行人如梭,街道上走着行人和骆驼,还有蒙着面纱的女人,店铺的房门都大开着,店门口摆着各种各样的货物,有一家店铺正在卖馕,金黄色的馕摞得好高好高,馕的旁边是一口大锅,一个粗壮的男人正拿着锅铲在大锅里搅拌着。
  我久已干涸的喉咙,突然涌出了唾液。
  我摇晃着丽玛,说:“快看,快看,我们就要走出沙漠了,我们就要走出沙漠了。”
  丽玛顺着我的手势,只看了一眼远处的街市,就闭上了眼睛。
  我们就要走出沙漠了,我扛着丽玛,奋力向远方那座街市走去,可是,街市却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不见了,我的视线里只剩下漫漫黄沙,无际无涯。
  后来,我才知道,我看到的是海市蜃楼。
  海市蜃楼小时候,我的体力透支了。我一跤跌倒在沙地上,我和丽玛顺着沙丘滚了下去,也不知道滚了多久,当我停止了滚动时,却再也爬不起来。
  丽玛摔倒在距离我几丈远的地方,她的头上脸上都是沙子。我喉咙干燥,喊不出声,我在心里大声地叫着:“丽玛,丽玛。”她没有回应。
  她一动不动。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豹子从远方跑来了,跑到了丽玛的身边,我想抽出压在身下的弯刀,然而,我没有力气了,我抽不出来。
  我想,豹子跟踪了我们这么久,它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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