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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7 13: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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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他叫韩松,是我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朋友,也是我妹妹杨柳的未婚夫。那天,韩松偷偷找到我的,说想应下这份差使,还想让我跟他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我和韩松一直是很要好的朋友,我们俩从小就跟着老猎户杨桂大叔学打猎,对山上的每一片林子都了如指掌,更何况我们都精通密林里的生存之道,当向导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我们也进过几次参王谷,试图挖几棵人参补贴家用,但毕竟只是猎手,对放山的事只是略有所知,不得要领,所以并未有过什么大的收获。好在那几次并没遇上什么危险,
听了韩松的提议,我一下子来了精神,随即又迟疑道:“要是参王谷里没人参娃娃还好,万一真给他们找到了,咱俩不是把宝贝白白送到人家手上了?”
韩松笑道:“别人说说你就信了,这天底下有没有人参娃娃还不一定呢!这个咱先不去管它,眼下咱俩正是缺钱的时候,现在有人肯出大价钱雇咱们是好事儿啊!管他们弄不弄得着人参娃娃,咱俩只要把他们带进谷去,完事了再带出来,就算完成任务,钱就挣到手了。这活才是稳赚,要想留着咱俩自己找,头发白了都未必能找到人参娃娃,你要指望靠这个赚钱啊,那可得等到猴年马月去!”
我有一点心动,但还在犹豫:“这个……”
韩松拍拍我的肩膀说:“桐子,要不是急用钱,我也不想带外人进参王谷,我也想留着咱们慢慢找呀!可是咱俩现在可不是一般地缺钱啊,你看,我和杨柳的婚事迟迟办不了,不就是因为缺钱吗?再说说你,都是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了,连个上门说亲的都没有同,不就是嫌你家没钱吗?只要你口袋里有钱,我敢保证,上门说亲的非得把你家的门槛给踩平了不可!现在咱不能想那么多,只要来钱快,稳当,这钱咱就得挣!”
我不得不承认,韩松这人最厉害的就是那张嘴,死人都能给说活了!才几句话就把我给说得动了心,答应了他的提议。
那天傍晚,我跟着韩松去见了那些外乡人的带头大哥,行话称为“把头”,一个蓄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黑黑瘦瘦的但是看起来很精明干练的样子。他一见我们便热情地迎了上来,自我介绍说他叫刘权,招呼我们坐下,让手下弟兄摆上了一桌子的瓜子花生之类的零食,还有一大盘极其珍稀的包装精美的奶糖,这在当时可不是一般人能弄到的东西,要是没有特殊关系,就算你是城里人也弄不着!
我和韩松一见这些就两眼放光,假意推让了一会儿,就大吃特吃起来。吃了一会儿,我们才想起来正事还没谈呢,我有点尴尬,向刘把头笑道:“刘把头真是不简单,这么稀罕的玩意儿都能弄着,我们小哥俩见都没见过几回,一见就光顾吃了,把正事儿都给忘了!”
刘权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吃,说:“我这儿有的是,你们尽管敞开吃,等会再多带点儿回家吃!你们肯来帮我,就是天大的情义,叫把头太见外了,直接叫刘哥就行,大家以后都是兄弟,有福同享,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只要是我刘权能办到的,绝不说二话!”
我们跟刘权寒暄了两句,又谈了合作的细节:只要能帮他把队伍带进参王谷,全程陪伴他们,完事后再带出谷来,就算完成任务。除了讲好的向导酬金之外,此次挖到的所有人参都有我们一份。
这也是千百年来“放山”(挖参)的规矩:见者有份,不论是谁挖到的参,卖参所得都按人数平均分配,不会因为是谁发现的就多分一点,也不会因为谁没在现场而不分给他,这是个很公平的分配方式,因为放山是一个团队的行动,其中的风险要大家一起承担,并不是任何一个人单独可以做到的,既然有难都同当了,有福的话当然也要同享,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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