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24-10-12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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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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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 18: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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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恶魔伏法
张麦丰的涉案嫌疑被排除了,但专案组分析了之前梳理过的工作思路,认为大方向没有错,还是应该从被害人吴云莺的社交圈子里寻找将其信息透露给案犯的那个人。好在吴云莺的社会关系比较简单,她是孤儿,没有亲戚;其已故丈夫是吉隆坡华侨,在国内虽有族亲,但跟吴云莺之间根本不来往。在通常人们所说的“亲朋好友”圈子里,她就剩下了“好友”,而她的好友也就是那个女居士聚餐会里的十一个人。专案组的调查触角随即伸向了那个女居士聚餐会。
“迷魂恶魔”首次作案后的第十天,3月5日,专案组按照吴云莺提供的信息,分成五个小组,分头前往十一位女居士的住所走访。这十一位女居士,按老中青年龄段区分,三十五岁以下的两人,三十五至五十岁的六人,五十岁以上的三人;按婚姻状况区分,寡妇五人,未婚和离婚的单身女性四人,剩下的两人跟吴云莺一样,是姨太太,广州解放后人民政府提倡一夫一妻(其时婚姻法尚未制定,对于一夫多妻,还没有用法律手段予以禁止),便也过起了独身生活,不过是名义上的独身,实际上还是有来往的,因为她们都没有工作,生活费用还要靠对方提供;从经济条件来划分,像吴云莺这样富婆级别的有六人,比之稍稍差一些的有三人,中等生活水平的有两人。
之前专案组已经给那十一位调查对象所在地的管段派出所打过电话,让通知她们这天不要外出,所以刑警的走访都很顺利。调查对象都在家候着,见到刑警反应各异,有的以为她们参加聚餐活动违反了政府的什么规定,有点儿紧张;有的以为聚餐会的哪位成员出了事可能会连累到自己,脸露畏色;有的没跟聚餐会联系起来,以为和自己以前的历史或者社会关系(如反动会道门组织成员等)有牵连,待到听刑警说明来意,得知吴云莺成为“迷魂恶魔”的作案对象,不禁大为吃惊。刑警跟她们的谈话就是从这一点切入的,每个调查对象都觉得不可思议。关于“迷魂恶魔”的传言,最近她们都听了不少,之前那厮的作案对象都是年轻美貌的姑娘或少妇,这次怎么一反常态看中了吴云莺,难道他在这方面有什么偏好?!
这当然是一个容易引起市民兴趣的八卦题材。而对于刑警来说,他们更重视的是另一方面——财物损失,这才是刑警向这些女人调查的主要内容——她们是否清楚吴云莺拥有不菲的财产。之前专案组曾经分析过,既然吴云莺对聚餐会其余十一名成员的财产状况大致上清楚,那么其他人对她的财产状况应该同样是清楚的。了解下来,有两人表示不清楚,这二位一个是三十四岁的寡妇居嫣娇,一个是五十二岁的离婚单身女性水宏珠。
下午,专案组聚在一起开碰头会,刑警甄路、谢毕生说到居、水两人声称不知情时,谭钧宣朝坐得离门最近的副组长彭友山点点头,彭友山起身便往外走。一干刑警都把目光投向老彭,不知他要干什么。片刻,彭友山去而复归,身后跟着一个体态臃肿的妇人——吴云莺。原来,之前谭钧宣、彭友山在安排走访聚餐会成员的调查计划时就已经料到,届时汇总调查情况,肯定会有若干弄不明白的细节,这只有向吴云莺询问了。所以,谭钧宣让彭友山驾摩托车去蝴蝶巷,把吴云莺接到长寿分局,随时准备找她核实情况。
以吴云莺的见识,她当然不知道刑事侦查的路数,具体到眼前关于聚餐会成员的调查,那就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头一天刑警向她询问聚餐会其余十一名成员的姓名、住址时,她就再三为她们担保,声称“这些人都是我最好的姐妹,应该绝对没有问题的”。刑警不便对她透露侦查思路,只好笼统解释,这是警方的工作需要,也是必须履行的程序,总算将其糊弄过去。可以想象,现在让她面对着一群个个神情严肃的刑警介绍居嫣娇、水宏珠的情况,她会作出怎样大惊小怪的反应——她张大了嘴,眼珠子滴溜溜转,最后停留在把她载到分局来的彭友山脸上,开腔道:“彭同志啊,居小姐和水姨肯定是好人,这点,我是可以担保的!” 彭友山只好跟她解释,无非还是以“工作需要”予以搪塞,终于让其平静下来。在回答居、水二位为什么不清楚她的经济情况,而别人都了解时,吴云莺想了想,说你们可能不知道,居小姐和水姨是亲戚,水姨的姐夫董先生以前是当保安团长的,广州解放前两年退出军界,带着水姨的姐姐水宏珍去了香港,听说在经商。而居小姐呢,跟董先生是表兄妹关系。所以,两人算是沾上了点儿亲,平时她们互相之间是以姐妹相称的。
可是,即便这二位是亲戚,和刑警的问题又有什么关系呢?吴云莺说是有关系的。水姨是老居士了,是聚餐会中信佛时间最长的一位。广州解放前两年,居小姐的丈夫患肺结核医治无效而殁,她悲痛欲绝,几次三番自杀未遂。水姨听说后,寻思反正自己是单身居住,就把居小姐接去同住。一段时间下来,居小姐的情绪总算平静了,这是水姨向她灌输佛理的原因。之后,居小姐就一月两次去烧香拜佛。正好这时水姨与殷玉蓉筹措成立聚餐会,跟居小姐一说,她就参加了。 可能是相处时间长了,也可能居小姐对水姨(她是呼其“姐姐”的)有依赖意识,平时聚餐也好,烧香也好,或者其他活动,她总喜欢和水姨待在一起,两个人埋头说话,不大跟其他人搭讪。她俩的这种做法,颇使几个姐妹看不惯,背后多有指责。不过,她俩如果不在一起的话,比如某次活动中其中一个没来,那么另一个出席的跟其他人的交往都是正常的。
专案组众人听下来,觉得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类似水、居两人的情形,如此看来,她们对吴云莺的情况不了解,乃是因为只顾自己窃窃私语,没听到别人议论的内容而已。这种情况谈不上反常,水、居两人此举还不至于成为值得注意的疑点。
那么,往下应该怎样开展调查呢?专案组认为,案犯之所以把吴云莺作为目标,显然是清楚她的经济情况,至于侵色,可能是为了以此封住受害人之口。今后的侦查方向仍是盯着聚餐会,把那十一个成员的一应情况都查清楚,然后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相信是能够发现蛛丝马迹的。
可以想象,这桩活儿的工作量是比较大的,专案组刑警的精力、体力付出都不少。当时的公安局条件很差,调查一般案件,近的步行,稍远的搭乘公交车,有辆破自行车骑骑已经算是值得庆幸的了。这个专案组的使命比较重要,又是市局、分局联合专案组,所以给配备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但为了节省汽油,摩托车不是想开出去就可以开出去的,停在院子里的时间比使用的时间多。因此,这一轮新的调查,整整折腾了三天半,直到3月9日中午方才结束。时间长些倒无所谓,令人沮丧的是,把聚餐会十一名成员的个人情况、社会关系一一调查下来,竟然没有一个可以跟吴云莺一案联系得上。 这就奇怪了,如果不是这些人透露了吴云莺的经济情况,“迷魂恶魔”又是从何处获得的信息呢?专案组颇觉困惑,议来议去,一时竟不知应该从哪个方向寻找突破口。 3月10日,运气似乎来了。上午八点,专案组副组长彭友山到分局后,照例先去了刑警队办公室,秘书股已经把每天下发的那份《敌情通报》放在他的办公桌上了。在等候刑警队队长、指导员开例行碰头会时,彭友山顺手拿起《敌情通报》翻阅,上面的一条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
昨天傍晚,市局治安处一位民警下班回家途中看见两个男子在路旁厮打,上前阻止后询问原因,其中一个指着另一个说:“他私刻公章!”这时,正好有公安部队武装巡逻小组经过,民警就把两人交由巡逻组带往附近的小北分局。讯问之下,得知被举报私刻公章的那位名叫屠俊仁,是个街头摆摊的刻章匠。刻章这一营生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就已被列为特种行业,新中国成立后更是与修锁配钥匙、印刷等行业一起被严控。这个姓屠的男子刻章技术一般,可是心眼很活,颇有些小聪明,经常加价接些违规违法的私活儿。那个与其当街厮打的男子姓钱,是个在街头混日子的痞子。钱某知道屠俊仁私下的勾当,有时会去找屠“调剂”些小钱买碗面条、买盒香烟什么的。昨天,他又向屠“求助”,遭到拒绝,两人发生口角,导致互殴。 《敌情通报》上记录,屠俊仁所交代的广州解放以来他私刻的那数十枚图章中,有台山县台城镇派出所的公章。彭友山也顾不上等队长和指导员了,拿着《敌情通报》直奔分局后院的专案组办公室。专案组一干刑警都已上班,大家看了《敌情通报》,都说这可能是一条线索,如果屠俊仁说得上“迷魂恶魔”的来龙去脉,那离破案就不远了。专案组正副组长交换意见后,决定由彭友山带两名刑警前往小北分局提审屠俊仁。
屠俊仁四十来岁,身材矮小,说话略微有些结巴。刑警不问别的,单问他私刻的台山县台城镇派出所的公章是怎么回事。屠俊仁说那是上月20日左右的事儿。那天下午,他的刻章摊前来了一个看上去年纪和他差不多的瘦高个儿男子,看了几枚他摆在摊头上的图章样品,说师傅你刻得不错,这样刻一枚多少钱?又问公章刻不刻。屠俊仁说只要是图章都刻,不过刻公章得凭公安局的证明。那人笑称,他就是吃警务饭的,从外地出差来广州办事,把证明丢了,连住宿都没法登记,不知是否可以通融一下,给刻一枚派出所的公章。屠俊仁是做惯这种事儿的,听了对方的话,既不吭声,也不看对方,只顾低头刻章。看来,对方也是懂这一套的,当下也没做声,掏出一张十万元的纸币递给屠俊仁。屠俊仁接过钱,递给对方一张旧报纸,让对方把要刻的字写在空白处,对方写的内容就是台山县台城镇派出所。 这些内容都在刑警的意料之中,三刑警心里不免有些失望,因为屠并未跟对方有过什么聊天内容,这于了解对方的蛛丝马迹并无帮助。彭友山问:“还有吗?” 屠俊仁摇头。
彭友山一口气刚要叹出来,屠俊仁却突然想起一个细节。给那人刻好假公章后,那人道声“谢谢”,拔腿就走。走出十几米,忽然有人大喊“老陈”,一辆自行车从刻字摊前驶过,追上那个瘦高个儿。骑车的也是个中年男子,两人握手寒暄,然后边聊边走。至于去了哪里,屠俊仁就不知道了。
不过,让刑警惊喜的是,屠俊仁是认识那个骑车男子的,说他姓岳,名元清,系“吉乐戏院”的管事,以前和他做过邻居。刑警随即前往“吉乐戏院”,却被告知岳元清大前天因历史问题已被公安局捕去,是市局还是哪个分局来捕的不知道,关押何处也不清楚。三刑警商量下来,认为与其挨个儿打电话向市局或者诸多分局查询,倒不如找其家属打听。尽管那时还没有人犯被拘捕后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的规定,但若无特殊情况,都会请管段派出所通知家属,以便及时给人犯送生活用品等。问明岳的住址,刑警直接找上门去,得知岳被关押于市局看守所。
三刑警赶到市局看守所,办手续提审岳元清。据岳元清说,那个在刻字摊前被他唤住的男子名叫成千功,广东新会人氏,早年曾是粤剧武生,家住六榕寺附近的宝斗巷,曾搭“洪升班”在“吉乐戏院”演出过半年。后来听说成千功倒了嗓子,退出戏剧界,干什么就不清楚了。岳元清记得遇到成千功的那天是2月22日,他唤住对方后,两人往前走了一段路,边走边聊,五六分钟后就分手了。成千功说他现在在经商,并不住在广州,这次是来广州出差的。岳元清邀其次日去戏院坐坐,喝个茶,叙叙旧。成千功一口答应,但次日却没去,直到岳被公安局带走,成千功也没有露面。
彭友山等三人回去向专案组汇报了调查情况,谭钧宣马上指派另两名刑警前往宝斗巷调查成千功其人。可是,刑警却扑了个空——宝斗巷在日寇占领广州前曾遭轰炸,几乎“全巷覆没”,原先的住户没死的也早已各奔四方,已经没法调查了。
3月11日,专案组又派彭友山带一名刑警前往百余公里外的新会县调查成千功其人,但由于不知具体是哪个镇哪个乡,成千功又不是什么名角,单凭粤剧武生这条线索,彭友山根本查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当天,留在广州的专案组其他刑警对案情进行了分析。有人突然提出,成千功和女居士聚餐会的发起人殷玉蓉之间是否有联系——根据之前的调查,这个四十六岁的女人也是新会人氏。这两人同是新会籍,岁数也相当,他们之前是否认识呢? 当晚,谭钧宣给在新会住宿的彭友山打了个电话,说了专案组白天的分析,要求彭友山顺便对殷玉蓉的情况进行调查,看是否可以从中找到成千功的线索。次日,彭友山来到新会公安局。殷玉蓉其人的情况在新会公安局一查就有,公安局接管的原国民党警察局的户籍档案里有她的资料。可是,无论公安局还是原住地居民,都没听说过殷玉蓉或者殷家跟一个名叫成千功的粤剧武生有过交往。午前,彭友山给谭钧宣打电话报告调查情况,请示是否需要在新会继续调查。谭钧宣说:“没必要了,你们回广州吧。” 谭钧宣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天上午专案组获得了一个新的情况—— 蝴蝶巷有一个姓周的居民,系广州铁路局的工程师。3月2日,他奉派前往武汉参加一个技术会议,车票是当天晚上九点五十七分的,八点半过后,他出了家门。走到蝴蝶巷口时,迎面来了一个中年男子,朝他点点头,客气地询问:“先生,这条巷子里住着一位吴女士吗——四十来岁,胖胖的,圆脸,不知她住在几号?”
周工程师不疑有他,当下回答:“她住巷尾最里面朝南的那家。”说到这里,正好有辆三轮车驶过,周工程师当即叫住,撇下那人上车而去。这一去就是十天,周工程师根本不知道那天他离开后吴云莺就遭遇了不测之祸。昨天晚上,周工程师出差归来,跟家人闲聊时才知晓此案,马上跟那个向他打听吴云莺住址的男子联系起来。今天早晨他就去派出所报告了上述情况。
根据这个情况,专案组终于推翻了之前的推测,认为吴云莺被“迷魂恶魔”定为作案目标应该跟聚餐会那些女人无关。根据之前的调查,聚餐会的十一名女性都曾来过吴云莺家,而且不止一次,况且都互留了住址,如果“迷魂恶魔”是从殷玉蓉或者聚餐会的其他成员那里得到吴云莺的情况的话,他应该是知晓吴的住址的,完全不必在蝴蝶巷口向周工程师打听。 如此,新的疑点又出现了:把吴云莺作为作案目标,“迷魂恶魔”肯定得有一条了解她经济实力的渠道,否则贸然登门却徒劳无获,岂不是白费力气?那么,这厮是从哪里获得吴的信息的呢?
专案组一干刑警再三讨论,终于想到了一个之前被忽视了的可能——会不会是从提供“私房公馆菜”的赵家获得的信息? 为不至于打草惊蛇,专案组还是先找了吴云莺。据吴云莺说,这次把聚餐的地点放在赵家,是三个月之前就决定了的,之所以一直拖到3月2日才去,那是因为订座不易。不过,她跟赵家那边自始至终没有打过交道,都是那个托关系订上座的殷玉蓉在忙。3月2日那天聚餐结束,虽然是吴云莺会钞,但也是交由殷玉蓉去办的。因此,估计赵家那边根本不知道有她这个人,更谈不上知晓她的一应情况了。
刑警提出了另一个问题:“那天去赵家品尝私房菜的,除了你们聚餐会那一桌,还有没有其他人?” 吴云莺回答:“有的。隔壁屋子就有一桌,不过人好像比我们少,大概六七位吧。” 专案组认为问题可能出在另一拨食客中间,组长谭钧宣当即叫上两名刑警和他一起去赵幼望家实地察看。 赵家房子并不算宽畅,用来接待食客的只有两间包房,其中一间是从原有的客堂中拦出一半,另一间则是在院子里临时搭建的。考虑到下雨天接待食客上菜时会淋到雨水,所以两间包房是连在一起的,中间用木板分隔,隔音效果较差。这一间里说话,只要声音稍响一些,另一间里就能听得清清楚楚。谭钧宣估计,3月2日晚餐时,聚餐会的那十二个女人肯定兴高采烈,嘻嘻哈哈,口无遮拦乱说一通,说不定就谈到了吴云莺的经济状况、个人状况。而隔墙有耳,她们的话恰恰被人听了去。隔壁那六七位食客中正好有“迷魂恶魔”在场,于是,他便起了随机作案之心,待宴席结束后,尾随吴云莺所坐的黄包车一直跟踪到蝴蝶巷口。因为担心车夫老郭生疑,他不敢直接跟踪入巷,没看到吴云莺进了哪所宅院。待车夫离开,他正好在巷口遇见周工程师,便上前打听。
刑警调取了赵家的订餐记录,查到3月2日另一桌订餐的那位是一个姓曹的纺织品经销商,至于同桌的其他食客,那就不清楚了。 3月13日,“迷魂恶魔”首次作案的第十八天上午,专案组约见了订餐人、纺织品经销商曹超聪,获取了那天参加聚餐的另外六个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调查下来,却是出乎意料——那四男二女,男的都是纺织厂老板,女的则是其中两个老板的太太。而包括曹超聪在内的五个男性,都是年过五十,以当时的标准,已经步入老年人行列了,不是大腹便便就是弱不禁风一副痨病鬼模样,不可能是“迷魂恶魔”。 失望之余,专案组长谭钧宣送曹超聪离开。这时外面正在下雨,曹老板先前过来时没带雨伞,谭钧宣就打了把油纸伞送其去大门外的车站。出了门才发现,对方是坐私家车来的,有专职司机开车。谭钧宣不禁心里一动,装作不经意地问了问,得知3月2日去赵宅赴宴的那五位老板都是坐自己的私家车前往的,其中四位都是由专职司机开车,一位姓朱的老板自己驾车——当时并无“禁止酒驾”之规定,只要不出事,你喝了酒想开就开吧。
曹超聪刚返回自己的公司,就接到市工商联打来的电话,通知他下午一点半去参加座谈会。他当然不知道,这是专案组要求市工商联相帮设的一个局,为的是察看其他四位赴宴者的司机中是否有“迷魂恶魔”其人。先前谭钧宣从曹超聪有专车和专职司机这一点上突然产生联想,其他四个老板也有专职司机,四个司机中那天去了三个,会不会“迷魂恶魔”就是这三个中的一个? 当天下午一时许,专案组刑警全体出动,一律身穿便衣,分散隐蔽于市工商联内外。候得曹超聪等人的私家车一辆辆驶至,五位司机由化装成工商联工作人员的刑警引领进院子一侧的平房休息。然后,专案组副组长和另外两名刑警出现在他们面前,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还没道明调查意图,就发现其中一个名叫李泗阳的司机脸露惊慌之色,观其外貌,与吴云莺等受害人描述的那个“迷魂恶魔”有几分相似,刑警立刻将其控制。 李泗阳被捕后,承认了其犯下的一系列罪行。他原名成千功,出生于新会县,第一份职业是粤剧武生,抗战前居住于六榕寺附近的宝斗巷,后来遭日寇轰炸,家破人亡,他那天正好去郊区演出才得以幸免。悲愤之下,他参加了一支由国民党散兵游勇组成的抗日游击队。他武生出身,有些武术底子,又跟着师傅学过治伤接骨,所以很受游击队的重视,让他担任侦察员,经常化装成游医郎中、粤剧戏子之类进城侦察。后来,游击队被日寇打散,成千功就改名李泗阳,弄到了一个“良民证”,流浪江湖,以治伤接骨谋生。其间,他认识了一个老道士,从对方那里得到了几个方子,用来作案的迷药就是其中之一。
抗战胜利后,成千功回到广州定居,住中兴路相思巷。他以前鼓捣过汽车,能够单独驾驶,就去考了一纸驾驶执照,不久就谋到了给“腾升棉布厂”韩老板开车的饭碗,专职司机一直当到现在。今年初,成千功接到一封香港来函,是一个当年他在游击队时结拜的哥们儿写来的,说在香港开了一家货栈,缺少人手,问他是否愿意赴港合伙。对于成千功来说,这当然是求之不得。当时赴港也比较容易,只要凭香港亲友的邀请函件就可以向公安局提出申请,若无历史问题或者刑事案底,通常一两个月就能批准。成千功已经递交了申请,而且被公安局约谈过,告诉他没有问题,只等批下来就可成行了。 成千功寻思,这一去当然就不再返回内地了,最好带点儿钱财过去,到了香港后手头才能活络点儿,况且还得考虑成家的事。他平时的开销很大,并无什么积蓄,干脆就动起了临走前捞一票的脑筋。他想到了老道士给他的方子,照方配制了迷药。
正好韩老板把私家车送修理厂了,他有了一周空闲,遂借机作案。那天对吴云莺下手,纯属临时起意。韩老板几个人跟赵公望是老朋友,其女赵幼望当然不得不买这个面子,他们不但打个电话就能约到宴席,饭后还可留下打打麻将什么的,即使待到下半夜,主人也不会赶他们走。这天韩老板等人就是这么打算的,还通知了赵幼望准备夜宵。这对于几个司机来说当然不爽,但成千功例外。韩老板等人因为惦记打牌,这顿饭吃得比较快,饭后就进了内堂,成千功和几个司机则进到包房里吃赵宅给他们准备的晚饭。因为与隔壁女居士聚餐会那桌只隔着一道木板,成千功把她们叽叽喳喳的内容听得一清二楚,别人是听过算数,他却将殷玉蓉等人拿吴云莺的富婆实力和寡居生活打趣的玩笑话记于心头。
成千功认为自己有充裕的时间对吴富婆下手。为了认清其人其貌,他借着帮女佣送开水的机会,进隔壁包房认准了吴云莺,然后就坐在停在外面的车里等候。八点过后,那班女居士吃完饭出来,成千功看见吴云莺上了一辆黄包车。他悄然驾车尾随,一直跟踪到蝴蝶巷口方才驶离。稍后,估计黄包车已经离开,他把轿车停在附近,步行入巷,因不知道吴住几号,便向正好出门的周工程师打听。顺利作案后,成千功驾车返回赵宅。 至于那纸派出所证明,纯是路过那个刻字摊时临时起意。他知道这纸证明用不长久,只用了两次就销毁了,那枚假公章还在住所藏着。刑警随即去其住所搜查,果然发现了假公章和赃款赃物。
1950年6月9日,成千功被广州市军管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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