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昨天 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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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7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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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力克·诺里斯对自己的发言被打断不予理会。“警察会找到证据的,当他们确定了要抓的人时,”他将话头拉回到对侦探小说的指责上,“一切都太假了,和生活毫不相关。你们所有人都知道这些文学作品里的凶手。在一个聚会上,比如就像现在这个,突然发现隔壁房间死了人。小说作者略施技巧,便让所有客人和一半的仆人都成了嫌疑人。然后一个完美的侦探从天而降,干净利落地宣布实际上凶手是一个你们从没怀疑过的人。剧终。”
“再来一杯吗,亚力克?”
“谢谢,但我还没说完呢。我正要指出,这纯粹己经成了读者和小说家之间的一种‘狐狸与猎狗’的游戏。只是如今读者们变得越来越聪明了。他们不像过去一样去怀疑看起来最该被怀疑的人。哪个看起来不像会干那种事的人反而会被怀疑。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存在的意义。最后凶手会是家庭律师,像你,威廉姆斯先生;是主人自己,像你,瑟斯顿;是待在家里的年轻朋友,像你,汤森,”他向我这边看过来,“或者你,斯特里克兰;或者我。男管家,比如司多;牧师,比如莱德先生;女仆,比如伊妮德;司机,比如你们家的这位——他叫什么名字?或者女主人,比如你,瑟斯顿夫人。或者干脆是个直到二十二章才出场的彻头彻尾的陌生人,我管这叫蒙骗。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被物尽其用了。”
他这番话让大家脸上的笑容都不自然了。“没错,我讲的都是实话,”他没好气地继续道,“谋杀谜案之类的作品完全变成游戏了,像国际象棋。现实生活中的则不然,它们简洁且凶残,覆于其上的谜团也不过就像那条钢琴腿一样一目了然。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写侦探小说。那都是虚假的,描绘的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萨姆·威廉姆斯接话了。他是瑟斯顿家的律师,我以前在这儿见过他几次。他属于干净整洁、抽着雪茄、在一等车厢的角落里悠闲地晃着黑漆皮鞋的那类人。一头浓密的白发总是梳理得相当漂亮,身材却像年轻人的一样,脸部线条明朗。他衣着考究,行动敏捷,拥有一等律师的声誉。我曾不止一次向他咨询事务。
此时他说:“你那么说可能有一定道理。但我对玩游戏非常享受。确实像你说的,破案小说近来变得越来越机智微妙了,不到最后几页没人能猜出来凶手是谁。但我们终究希冀着虚构作品是高于生活的,因而小说里的凶手理应比现实中的更加神秘。”
这时瑟斯顿医生摇铃想再添点金酒。他一般都喜欢亲自调酒,但此时显然被谈话内容吸引住了。管家司多应声进来了。我一直都不喜欢司多。假设真的玩诺里斯所说的“神秘游戏”的话,我首先就猜他是凶手。他总是歪着的光头、窄窄的眼睛和轻手轻脚的动作中着实有些凶险的成分。但他是个优秀的仆人。
他正要离开房间时,玛丽·瑟斯顿叫住了他。“请告诉菲乐斯我想找他说件事。”她说,接着又转向她丈夫,“是关于那些老鼠,亲爱的。我确定我又听到它们的动静了。我觉得它们一定在苹果屋里面。得叫他过来处理一下。”
“好吧,但别让他撒毒药,免得唐唐误食了。”唐唐是玛丽·瑟斯顿的京巴狗。
“那当然。设个捕鼠器应该就行了。”她说完就走到大厅去见司机菲乐斯了。
这是幢乔治王时代的建筑,风格简约庄重,前面是开阔的平地。外观是那个时代建筑特有的四方形,成排的窗户高大庄严,天花板很高,上面布满雕刻。我对瑟斯顿夫人听到有老鼠动静一事完全不感到惊讶。我记得自己觉得她这种想法很蠢,而且她当着客人的面提起也同样愚蠢。
房子的内部完全不会给人这里有老鼠的印象,收拾得相当整洁干净。要是有老鼠也是因为这房子太老了。房间光线充足,十分温暖,粉刷得干净明亮的墙壁上挂着水彩画,拼花地板上布置着高档的深座沙发和扶手椅,漂亮柔软的靠垫让人不由自主地将目光转过去,而不再欣赏仿古家具了。我记得那里一成不变的温暖、明亮和奢华,像昂贵的旅馆一样。事实上那正是它给人的感觉——一家高级宾馆。房间里的银制水龙头流淌着温热的水,台灯无论你坐在哪儿都能轻易旋开,饮品想什么时候喝都可以叫。这样的地方对于度周末来说是再令人愉快不过的,但长住下来未免令人觉得索然无味。这是我现在能想到的对它最精确的描述了。一切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我们回到当时的场景中来。
“再来一杯吧!”瑟斯顿医生边拿着调酒器在屋子里转悠边劝我们,“或者最后半杯!”然后我们的杯子就被填满了。
“你似乎挺讨厌犯罪小说的。”威廉姆斯对坐在房间对面的诺里斯说。
“那只是因为那些故事都被定型了。”
“你自己有考虑过写本犯罪小说吗?”
这问题吓了诺里斯一跳。“我?不!”他说,“如果说我做什么与那有关的事,那也只会是研究罪犯的心理状态,绝不会是什么该死的客厅游戏,到处都是线索,烟幕弹,不在场证据,时间、地点、方法、动机之类的把戏,和现实生活一丁点关系都没有。我将来有一天可能会写一个人在决定到底杀不杀人时精神上所经受的巨大痛苦,以及那之后的痛苦……”他缓缓补充道。
“但那不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直在做的吗?在他的《罪与罚》里?”威廉姆斯说。
“没有任何东西是‘一直’的,”诺里斯尖锐地回应,“每个罪犯都和其他罪犯有点不一样的地方,但写犯罪小说的人看起来并未能意识到这一点。”
这时第一声锣 1 敲响了,我们起身上楼换装。威廉姆斯和诺里斯在我们离开的过程中仍在争论,但具体内容我己经听不到了。
我大概是第一个到达大厅的,正好碰上玛丽·瑟斯顿刚刚对菲乐斯交代好任务。菲乐斯是个相当漂亮的年轻人,三十岁上下,长着张机智伶俐的脸,目光坦率,侧影赏心悦目,是他那个阶层的人的一个典型标本。他体格强健,正直挺挺地站着,穿着情人给做的制服,尽管她针织技术不错,那制服穿在他身上却还是显得肥大。
他在众人到达时退下去了。玛丽·瑟斯顿转向大家,我注意到她面色绯红,像是在竭力控制感情,完全不像是刚刚谈完捕鼠事宜的样子。然而,她还是微笑着领我们上楼去了。
1:更衣锣,维多利亚时代大户人家中的代表性陈设,其作用是:晚上7点左右的第一响提醒家庭成员换上晚宴装束,一小时后的第二响宣告正餐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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