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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裤宝宝

[分享] [连载]新聊斋(小小短篇系列)-----淡淡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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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23: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82、互报
  
  
   “妈的……你瞎了眼啦……”狭窄的河堤上,正在揎袖攘臂骂声不绝的,是这一带有名的无赖汉吴大虎,此刻正揪着一个老叟的衣襟,破口大骂:“见老子过来,也不知道让一让,竟敢抢老子的道……”
   ——原来是雨过天晴,堤岸上泥水湿滑,吴大虎打这里过的时候,迎面碰上这个老叟,不知怎么被他一挤,居然仰面摔了一个四脚朝天,直摔得簇新的一件青布长衫上泥水淋漓。
   吴大虎平时是横惯了的,一向只有他欺人,从来没人敢惹他,现在吃了这样一个大亏如何能善罢干休?一把揪住那个老叟就是一通乱骂。
   那老叟起初还打拱作揖陪着笑脸自道不是,听吴大虎越骂越不象话,后来索性问候到了老叟的母亲大人,出言污秽不忍卒听,也就耐不住起来。正欲反唇相讥,忽然又象是想起了什么事,隐去了脸上的怒色,重新换上了一付笑脸,再三再四地向吴大虎陪礼,又低声下气地问他名姓居址。
   “怎么?想找老子后路啊?哼,老子也不怕,告诉你,老子吴大虎,住在交河村东头第二家就是,有本事就来找我好了,老子……”还没等他说完,那老叟却已趁着他手舞足蹈放松的时候,一溜烟地跑走了。
   “他妈的……”见已经没有了詈骂的对象,吴大虎愤愤地吐了一口唾沫,看看身上满是泥水,也只好先回家去更衣了。
   奇怪的是,大白天的,家里的门却紧紧的关着,推也推不开,显然是从里面反锁上了,吴大虎尚未娶亲,一个人和寡母同居。母亲每天清早就起来在家纺纱,从不外出的,怎么会把房门反锁?吴大虎忙绕到后窗一看,这一下险些当场气晕过去,只见母亲一丝不挂地倒在床上,仿佛昏昏如醉的样子,身侧有人正在肆意轻薄,再定睛一看,竟然就是河堤上那个老叟。吴大虎冲到邻居家中,二话不说抄起一枝鸟铳,回来对准那老叟就是一枪。
   只听“嗷——”的一声,那个老叟应声倒地,却哪里是什么人,竟是一只狐狸。
   ——吴大虎当时辱骂那老狐的母亲,只不过是一时口快,想不到那只狐狸竟然会如此报复他,而那只狐狸更因为睚眦必报而枉送了一条性命。本来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引发这样的奇祸,真是应该引以为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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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23: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83、青蛇
  
   呼呼的风声从耳边掠过,两旁的树木不住倒退,虽然双脚已经沉重得象灌了铅一样几乎无力再迈,可吴康的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叫着:“快逃啊……快逃啊……再多跑一步……”
   是啊,换了谁也不敢在此时停歇下来,在吴康的身后,一条其大无比的巨蛇正风驰电辙一般地追逐着,虽然明知最后一定必死无疑,但求生的本能仍然让吴康苦撑着一步一步的地往前奔逃。哪怕此刻他的步子其实早已比寻常人走路还要慢上几拍。
   ——说起来吴康祖业本是世代弄蛇为生,平时见到蛇虫之属并不惧怕,何况这次到峨嵋山来本就是为了寻捕一条合适的蛇回去驯养。没想到随着一群茶商刚一进山,就遇上了这条巨蛇,不但身长过丈,一身白鳞在日光下熠熠生辉,晃得人眼睛也睁不开来,刚才扑过来的时候,只见一道白光划过,同行的人只来得及叫一声“神龙来了”,便吓得四散奔逃。
   吴康虽然自幼与蛇为伍,也被吓得神魂俱碎,只恨爹娘少替自己生了两只脚,没命价地直往山下而逃。没想到这条蛇谁也不追,就是尾随着他不放,一直追出了十多里地,累得吴康只觉肺中最后一口气也似乎已经吐净,终于一屁股坐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就这一眨眼功夫,那条巨蛇已经窜到了他的面前,吴康双眼一闭,在地上螟目等死。谁知等了半天,却一点动静也没有,吴康大着胆子睁开眼,只见一只栲栳大的蛇头正杵在自己的面前,吓得立刻又闭上了眼睛,心中暗道:“我命休矣!”
   奇的是,那条蛇却仍然没有丝毫动作,吴康偷眼相觑,只见那蛇居然盘伏了下来,把一颗头搁在粗大的身躯上,静静地看着自己,额头正中,一块碗大的朱红斑纹隐隐隆起,仿佛是一颗肉瘤一般。
   见吴康在打量自己,那蛇索性把头伸到了吴康的手边,轻轻地连着拱了几下,仿佛十分亲昵的样子。
   “二……二青……你莫非是二青……”定下了神,吴康终于认出了眼前的这条蛇,脱口而出:“你怎么变成白蛇了?”
   大约是听懂了吴康的疑问,那条白蛇屈了屈身子,把尾巴举到了吴康面前,只见尾部尽头果然有数十片蛇鳞还隐隐泛着青色。
   “呵……原来你十年修行,真的已经有了神龙之身了吗?”赞叹了一声,吴康伸出手轻轻抚摸着白蛇的头,白蛇闭上双眼,把头搭在吴康腿上,一动不动。
   “真是的,想不到那些商旅们口中的神龙,竟然就是你这个家伙啊!”
   ——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刚出道的吴康带着自己驯养的几条蛇游走江湖,获利无数,其中最受他宠爱的就是这条名唤“二青”的青蛇了。寻常驯蛇身长超过二尺就会因为过于笨重被扔弃,只有这二青因为灵驯异常,所以一直被养到了三尺多身长。后来因为蛇身实在太过沉重,吴康才特地远赴峨眉,在山脚下把它放了。当时吴康还替它默祷了一番,词曰“隐身大谷,勤加修练,日后必为神龙”云云。
   想不到十年光景,二青竟然长得巨大如斯,不但褪尽了身上的青色,而且看它头上那一处朱斑,隆出头皮寸许,隐隐已有成角之势。
   “如果不是这块红斑,我还真不敢认你呢!倒是你这个家伙,大概一开始就认出了我,所以才在那么多人里面紧追着我不放吧?”
   亲昵了一会,二青忽然抬起头,轻轻地碰触起吴康身边的蛇篓来。
   “呵,差点忘了,你的老朋友还在里面呢!”见了二青的举动,吴康一拍脑袋,立刻打开了蛇篓,篓子里飞速地游出了一条二尺多长的青蛇:“喏,小青,快来见见你的老友。”
   那名唤小青的蛇不待吴康话说完,已经游近了二青,两条蛇交缠互绕,如饴糖一样粘腻不开,一会又交首吐舌,似乎在互诉别后情景一般。吴康不禁道:“二青,不如你带着小青去吧,以前你们就最是要好,自与你别后,它也身子渐长,我正想找个好地方把它放了,难得今天遇上你,你们互相也好有个伴。”
   两条蛇听了吴康的话,一下子立起了身子,二青更是向着吴康频频点首示意,又复绕着吴康蜿蜒盘旋,十分恋恋不舍的样子。吴康见它如此长情,也自怆然,摸着二青的身子,嘱咐道:“你已修练有年,将来一定会大有成就,不要再轻易出来挠人,以免干犯天谴阻碍修行。”说着,与两条蛇挥泪而别。
   果然,从这天起,出入峨嵋山道的客商就再也没有谁见过这条银白的巨蛇了。
   ——此时的人们当然不会知道,千百年后,这一青一白的两条蛇将会在西湖边,断桥畔再演绎出一个美丽的故事来,不过,这是后话,慢慢再提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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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23: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84、巧赚
  
   五月的田间,阳光热辣,农人们一大清早起来劳作到中午,个个都满身大汗,不少人看手头的活干得差不多了,便坐到一边的树荫下休歇。
   这些农人有老有少,其中不少年青的精壮汉子,一闲下来,便忍不住眼睛往田边的大路上扫来扫去,看看路过的妇女颜色如何,遇上姿容不俗的,就吹上几下怪声怪调的口哨,若是面貌丑陋的,就哄笑几声,也算是辛劳之余的一大乐事了。
   正看得起劲,忽然远处一个少妇款款走来,手中提着一个大包袱,三步一停五步一歇,仿佛十分吃力的样子。走近了细看,只见她腰肢细软,衣饰精致,一张秀丽的脸庞我见犹怜。那群农家汉子哪里见过这样的美人,一个个瞪大了眼看得目不转睛。
   那少妇见他们这样,倒也不恼,反而红着脸走上前福了一福,说自己是前面石庵村的人,本来是骑着驴子回娘家的,没想到半路上驴子惊了,跑得无影无踪,扔下自己一个人,脚小力弱,包袱又十分沉重,简直寸步难行。
   “麻烦哪位大哥能送我一下,到了地头我愿意出一百贯的酬金!”
   “我去我去!”应声而出的是朱秀生,刚才听那少妇一说,他就已经打好了如意算盘,石庵村离这里还有一个多时辰的路途呢,这一路上孤男寡女的,不知有多少机会可以和这个美丽的少妇亲近,就算揩不到什么油,那送她回家的酬金总是少不了的,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一件美差。所以少妇话音刚落,他第一个便抢了出来。
   那少妇嫣然一笑,递过了包袱,朱秀生忙把它扛上肩头,跟在那个少妇身后而去。
   “臭小子,这下可美死他了……”看着朱秀生得意洋洋的样子,农人们都笑骂起来。
   不过谁也没想到,朱秀生这一去不但直到半夜才回来,而且满身泥水,一脸的疲惫,有人打趣道:“秀生,怎么和美人滚到泥地里去啦?”
   “什么呀,你们哪里知道……”本来一脸苦相的朱秀生再也忍不住,蹲在地上哭骂起来。
   原来他跟着那少妇一路同行,渐渐开始风言风语,那少妇只是微微而笑并不着恼,逗得朱秀生刚想有进一步举动,忽然路边冲出七八个人拦住了他,说他觊觎良家妇女,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打。打完了,有说要把他揪送官府的,也有说送官坏了自家妇女名节不如就地活埋拉倒,吓得朱秀生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总算求得那群人答应饶他,不过提出要罚做一场苦役。
   朱秀生此时只求活命,自然没口子应承,于是就被那群人拉到了道旁的村落里。那些人扔给他一把铁锹,让他掘通村中被堵住的小河道。朱秀生挖到半夜,总算完了工,刚想着怎么求人家放了自己,一抬头,只见四面芦苇丛生,人影全无,更别提什么村落了。
   ——原来是狐狸洞被河水淹没了,所以才诱朱秀生来浚治,唉,本来以为是一件美差,怕被别人争了先才抢着上的,谁知会是这样呢?可笑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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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23: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85、命运
  
   壬辰 四子 丁亥 丙午
   大红的纸上,泥金的八个楷书,分明是一张庚贴,此刻被交州城里有名的相士张星祖拿在手中看了半天,却久久不吐一语。
  “张兄,大家老邻居了,有什么话不防直说。”见张星芝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李洛康忙欠身道。
   ——这正是他独生女儿李丽珠的八字。丽珠三年前就已经许配给了同城的赵家,约定年尾过门。这天正好旧邻居张星芝来串门,李洛康就拿了女儿的八字请他排测,谁知张星芝看了之后沉吟良久,显是有什么不妥,李洛康急了起来,连连催问。
   “其实也没什么。”在李洛康的再三催促之下,张星芝终于开了口:“看你女儿这八字,分明是侧室之命,但以你家的情形,又断不会卖女为妾,而且听说她出嫁在即,所以我才有些奇怪罢了。”
   听张星芝这样一说,李洛康才算稍稍松了一口气。送走了张星芝,回到室内,坐下了喝了一口茶,李洛康心中不由打起了小九九。
   ——自己家里虽然勉强可算是小康,可除了丽珠,还有两个儿子没有长大成人,将来娶妻又是一笔大开销。本来是看着陈家开了两家绸缎庄,家底尚厚才把女儿许配过门的,不过最近听说陈家生意周转不灵,恐怕有破产之虞。而张星芝精通六壬之术,素有张铁口之称,既然他说丽珠是小星之命,恐怕日后此事难免会成真。
   默默地想了半天,李洛康终于拿定了主意,唤来女儿丽珠,对她一番密密嘱托——丽珠少女无知,听父亲打算假托自己暴病身亡,再带她到京城中改名换姓,鬻到贵家为妾,以后一生吃穿不尽,得享荣华富贵,已自心喜起来,哪里还会说一个“不”字?
   于是一切按计而行,李家抬了一具空棺入葬,果然做得人不知鬼不觉,陈家可怜李洛康死了女儿,连聘礼都没要他退回。过了几日,李洛康就带着丽珠悄悄往京城而而去。
   好运气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刚出省城,李家父女就遇上京中某位达官到此购买美妾,经办此事的管家一眼相中丽珠,开出了三百金的重价。李洛康拿了银子,把丽珠交托给对方,喜孜孜地回了家。
   谁知他前脚到家,后脚官府的行文也已经跟到。原来管家带着丽珠等一干买来的少女上京,船行到天妃闸时,遇上风浪,阖船淹死,只有李丽珠被救。她被卖时只知道那管家姓李,主人家姓名居址一概不知,无奈只好报出自己的真名实姓来,于是官府便将她遣送回原籍。
   事情由此败露,在交州城里传得沸沸扬扬,陈家知道了此事,立刻到官府递了状子,告李家贪财卖女背夫别嫁。李洛康无奈,只好又央人去求陈家,情愿倒贴双倍嫁妆把女儿送去。此时陈家已经另娶了同城的张氏为妻,张家听说了这个消息,也不依不饶,三家人中吵成一片,后来总算有人出来调解,说服李洛康把女儿嫁给陈家为妾,才算平息了这场风波。
   其实李洛康父女俩只不过一个贪图钱财,一个贪图富贵,才无端生出这场风波来,谁知反而得不偿失。而世间鬼神之说虽然常常茫昧无知,有时却又偏偏响应如斯,令人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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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23: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86、卖儿田
  
   “先生,一定要救救小儿啊……”
  惨淡的烛火下,一老一少的两个人正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苦苦地哀求着。
   “这个嘛……”
   见对方欲言又止,年老的那个忙道:“如果先生肯援手相救小儿,我一定重重回报!”
   “啊——我倒不是这个意思,你王老汉家中也不富裕,哪里拿得出许多银钱来?”
   “这样……”终于明白了对方意之所向,王老汉颓然坐倒,不过片刻功夫,他已经咬了咬牙拿定了主意:“我家中现银是短缺了一些,不过尚有祖传的五亩膏腴田地,愿意立时过到先生名下,您看……”
   “呵呵,那可真是不好意思了……”
   “爹,那可是祖宗传下来的……”一旁同跪的青年男子见父亲送出了家中唯一值钱的产业,不由着起急来,小声嘀咕道。
   “畜牲,还不是因为你干的好事!”抖抖索索地写下了地契,王老汉忍不住流下了几滴浊泪——有什么办法呢?正所谓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前几天儿子王福有事外出,留下儿媳妇一个人独宿,不知和哪家浪荡子勾搭上了,竟然瞒过了公婆在楼上卧室中幽会。偏偏王福半夜提早回了家,正好撞破,气得操起菜刀就把媳妇砍死了。
   按当时律法,本夫杀死奸夫淫妇不必抵命,但必须捉奸捉双,王福当时只顾砍杀妻子,被奸夫趁隙跳窗逃走,只剩一个淫妇,官府势必不认。王老汉在楼下听到动静上来察看,只被惊得魂飞魄散,忙拉着儿子找本镇最有学问的李举人来求教。
   李举人收好了那张过户的地契,志得意满——其实他早已看上了王家的这几亩地,田地好坏倒还在其次,最妙的是它们紧挨着自家的院子,将来无论盖房盖楼,都正好能与自家的宅院连成一片。所以虽然刚才一听王老汉所求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却拿捏着不肯说出来,终于逼得王老汉乖乖地将这几亩良田双手奉上。
   见王老汉还眼巴巴地望着自己,李举人慢条斯理地开了口:“办法呢,倒是有一个。你看,现在是三更时分,再过一个更次,那些在外寻欢赌博的浪荡子差不多就都要回家了。而眼下淫妇既已授首,独缺奸夫,你们大可找一个僻静之处,见有男子过来,便将他立斩于刀下,然后把他搬回家中。一男一女两个死人堆在一起,谁能看看出破绽来,哈哈……岂不是一天乌云散尽,高枕无忧了?”
   这一条毒计只听得王家父子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良久,还是王老汉期期艾艾地道:“可这……不是要伤了无辜之人的性命了吗?”
   “我筹思了半天,除此之外别无良策,做不做你们自己看着办吧,反正不想伤及无辜那就只好让你家儿子等死了。”李举人作势掸着衣袖,不再开言。
   王家父子无奈只好退了出去,两个人站在李府门檐的阴影里,面面相觑。末了还是王老汉一跺脚:“咳,罢了,少不得做一回缺德的事了。”
   应该说李举人出的主意还是非常有效的,王家父子在某条小巷口埋伏了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就得了手。仓惶地拖着死人回了家,因为怕邻居看出蹊哓,父子俩也不敢点灯,摸黑在床上把两具死尸并排摆好,又胡乱洒了一些鲜血在床上,将一个捉奸杀人的现场做得象模象样。接着便由王福到县衙报案,县官到现场一勘验,既然奸夫淫妇并获,果然只轻判王福出资埋葬两人了结。
   这时天已经微微亮起,王家门外围了上百人看热闹,有说王家倒霉娶了这样一房淫荡媳妇的,也有说不知是哪家奸夫这样大胆无耻,活该送命。
   正议论纷纷,忽然就听到人群中有人惨叫一声:“这…………这是……我的儿……”众人扭头一看,却是李举人——替王老汉出了那一条计策后,他自觉得意非凡,听镇上的居民喧哗纷乱地往王家而去,知道是东窗事发,便也挤在人群中大看热闹。谁知一看两看的,竟然认出床上那个血肉模糊的死人正是自己的儿子李守恩。
   原来李守恩平时性耽花柳,常常在外游荡到半夜三更才回家,而天下便有这样巧的事,王家父子偏偏就截到了他,乱刀砍死后拖回家中充作了奸夫。
   见李举人哭得昏天黑地,不由有人嘀咕起来——王家媳妇什么时候和李守恩搭上啦?平日里也没见他们有什么往来呀!
   “李举人以前常给人做讼师,现在死了独生子,一定不会善罢干休,这下王家可倒霉了。”
   但出乎意料,李举人痛哭一场后,只是默默地收敛了尸体而去,连王家的丧葬之费也没有要。其中缘由自然只有他自己和王家父子清楚了。虽然得了那几亩肥田,但却搭上了儿子的一条性命,这大约是李举人授计之初怎么也想不到的吧?
   后来年深日久,此事渐渐泄漏,有知道根底的行人路过那几亩田地,都不由指点叹息,称其为“卖儿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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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23: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87、
  (嗯,这个题目……大概可以叫“古堡情缘”…………)
  
   “嗒嗒,嗒嗒……”
   荒郊野外,废堡破屋,又是漆黑的夜里,窗棂上忽然响起这样的声音来,胆小一些的人恐怖都会被吓个半死。杜奎虽然平时刚劲有胆不畏鬼神,值此也不禁打了一个哆嗦——他是丝绸商人,这一次因为赶着到潞州去谈一笔生意,错过了宿头才不得不在此过夜。入住之前杜奎也曾在四下察看过,只见方圆十几里都是荒烟蔓草,绝无人迹,便推知此处定非善地,果然睡到半夜就有不干净的东西来相挠了。
   “谁?”
   回应杜奎断喝的,是一阵阵若有若无的女子哭声,忽前忽后,飘缈无踪。
   “呛啷”一声,杜奎拔出了防身用的短刀,强作镇定道:“我还没有见过鬼呢,你是什么东西,不防出来让我开开眼界。”
   这一次哭声停歇了,不一会,就听一个女子的声音在窗外幽幽响起:“我也想见一见先生,只是身无寸缕,愧难相见,如果先生肯让我到你的床上来,有被子遮羞,我才能出来。”
   杜奎听她声音轻柔,虽说是鬼物一类,但对方既是女子也就觉得胆壮了许多,沉声道:“想来就来吧。”话音甫落,只觉一缕微风穿入,被中已经多了一个人。烛光下但见她面容娟好,满脸娇羞之色,低声道:“不是我不知羞耻,实在是情非得已,还望先生不要耻笑我。”
   原来这个荒堡以前曾是山盗的据点,这女子本是附近的村民,一次偶然独身路过,被强盗所劫,褫尽衣裳簪珥后缚弃在山涧中冻饿而死。后来群盗被官兵所诛,此地渐渐废为墟莽,人烟稀少,白天就算有人偶然路过,她也无法显形。几十年来尸身在这山涧寒泉中浸泡,苦冻难名。
   “难得今天先生在此夜宿,所以我才忍耻相投,想求先生帮我收敛尸骨移葬到平地上来。”
   “原来如此!”听了女鬼的一番陈词,杜奎才恍然大悟,看她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不由怜悯起来,道:“想不到你有如此沉冤,这不算什么难事,包在我身上就是。”
   “多谢先生了!”见杜奎一口应承,那女鬼破涕为笑,忽然象是想起了什么,又低下头来道:“先生大恩,我无以为报,今宵愿为先生荐枕,还望先生不要嫌弃……”
   “胡说什么!”听她这样说,杜奎倒生起气来:“我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乘人窘急挟制求欢?如果你怕冷,就在这儿呆一晚,如果讲别的,那就走吧!”
   那女鬼见杜奎态度坚决,也就不再坚持,只是在枕上叩首无数,静偎在杜奎怀里再无它言。
   天明杜奎醒来的时候,怀中已经空空如也,若不是枕上还可以依稀摸到湿湿的泪痕,杜奎简直还以为自己昨天晚上是做了一个梦。
   既然已经作了承诺,杜奎很快便雇来了几名帮工,缒到涧里一阵搜寻,果然捞出了一副女子的尸骸,杜奎好人做到底,不但择了一块向阳的坟地入葬,还请来几名道士连作了几场佛事,替她超拔转轮。
   为此事杜奎前后花费不下百金,更因为担搁了路程,错过了一笔大买卖,不少人都笑他痴呆:“一点好处也没捞着,真是傻瓜。”杜奎也不以为意,时间一久,他也就把这件事渐渐淡忘了。
   在外行商十多年后,杜奎起了思乡之念,看看自己的积蓄也已足够养老傍身,便卖掉生意回了家乡。这一年他已经四十挂零,因为客旅漂泊始终没有娶妻,现在孑然一身甚觉孤单,渐渐便起念想要娶一房妻子。
   没想到旧邻居张伯家的小孙女玉秀一听到这个消息,竟然磨着父母,说要嫁给杜奎。父母吓了一跳——小丫头不过十二三岁年纪,杜奎却已经四十出头,如何相配?正以为小孩子家异想天开不必理会,张玉秀却趁着天黑自己跑到了杜家,再也不肯离去。
   张家为此出动了全家人,可无论是好言相劝还是怒声责骂,张玉秀始终拉着杜奎的衣袖不肯离去,弄得杜奎也哭笑不得。最后只好推说要等过几年她长大一些才能成婚,才哄得她回家。
   张家人怕此事成真,立刻张罗着替玉秀寻亲,可张玉秀却以绝食相抗,张家人怕逼死了她,无奈也只好默许了此事。
   几年后,张玉秀和杜奎成了亲,很快替他生下了一儿两女,夫妻两人虽然年龄悬殊,但感情融洽,恩爱逾常。
   ——你说,张玉秀是不是就是那个女鬼,转世投胎来报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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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23: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88、爱齿
  
   “喔唷——”和血吐出了一口唾沫,金建生终于把一颗大牙拔了下来,递给一旁的素娇:“喏,给你,这下可以了吧?”
   “金郎只管放心,此去无论你何时再回,我一定闭门谢客,静候你归来。”将那枚沾血的牙齿收入锦囊,素娇倚在金建生肩头,娇滴滴地昵声道。
   “唉……”看着身边美人如花的笑魇,金建生觉得口中似乎也不怎么疼痛了。本来嘛,虽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应轻损,可为了博红颜一笑也就顾不得这许多了。再说如非对自己爱深情重,素娇又怎会要这一颗不值钱的牙齿?
   自从半年前到这繁华富庶的杭州城游学,金建生偶然遇上了这春满楼中的头名花魁,两个人一见钟情。素娇为了金建生拒接一切外客,金建生也索性带着行李铺盖住进了素娇的香闺。
   只是销金窟中时日易过,不到三个月金建生已经耗尽了来时身边所带的五千金,鸨母渐渐就少了许多殷勤。金建生知道长此下去不是办法,便和素娇商量,准备回家多取一些银两来,替素娇赎了身,再明媒正娶,两个人好做一对长久夫妻。
   可是素娇却哭哭啼啼地直说舍不得金建生走,生怕他一去再不回来,金建生指天誓日,最后素娇便向他索要一件信物以为表记。
   “可我现在除了回家的路费,一文钱也没有了,那些珠宝玉器什么的不是孝敬了老鸨就是送进当铺折换现银了,拿什么来给你呢?”金建生为难道。
   “我不要什么值钱的东西,这样好了,不如你凿一枚牙齿下来给我。”素娇不慌不忙出了这样一个主意。
   “这——”
   见金建生迟疑,素娇一头扑倒在床上哭了起来,只说金建生已有离弃之意,终于逼得金建生忍痛拔了一颗牙齿下来,才逗得她破涕为笑。
   第二天金建生就起程动身回到蜀中老家,他父母早已过世,家中一切自主由心,所以措办起银两来十分便利,没几天就筹了一万金,又花三千金购买了无数金珠玉器,准备风风光光地迎娶素娇。不少亲朋好友知道了此事,都说风尘女子哪有什么真情实义,无非是看中了金建生的钱财而已,金建生摸摸缺齿之处,总是笑而不答。
   又隔了半个多月,金建生回到了杭城,下船后因为嫌家人抬着东西行路缓慢,便自己一个人独自先往春满楼而去。刚走到门口,就见素娇花枝招展地走出门来,金建生心头一喜,正要叫她,却见随后一个大腹便便的商贾跟了出来,素娇斜倚在那人身上,仿佛十分亲昵的样子。
   金建生心中一跳,忽然就想起了那些家人的话来,不由踏上几步,轻轻叫了一声:“素娇。”
   素娇正与那商贾调笑,听到叫声,扭头一看——金建生行船半月,面上颇有风霜,衣服也皱巴巴的,刚才因为心急过来,所以没来得及更换,两只手里也是空空如也——素娇略一打量,便漠然转回了头。
   见素娇如此行径,金建生心头一凉,但仍不死心,故意试探道:“我回程遇盗,被抢劫一空,只好从半路折回,一路乞讨,好容易才能回来找你。”
   素娇见他不肯走,板起了脸道:“你现在成了这个模样,还来找我做什么?难道还想和我白头到老吗?”
   金建生摇头道:“这个我也不敢奢望了,只求你看在过去的情份上,救济我一点银两回家。”
   素娇冷笑一声,道:“笑死人了,我们妓家女子什么时候成了观音菩萨了?如果每个叫花子都要施舍,那我岂不要穷死?”见金建生仍然站在一边,素娇索性开始怒骂起门子来:“你瞎了眼吗?这样的穷鬼站在我家门口,沾染得客人一身晦气,还不放狗出来把他赶走!”
   虽然明知素娇已经变了心,金建生却仍没料到她竟会如此绝情,愤然道:“既然盟约已毁,那请你把那颗牙齿还给我吧。”
   “这个容易。”素娇一声轻笑,命丫鬟捧出了一个大锦盒来:“自己挑吧!”
   金建生探头一看,只见里面人齿列贝,何止百枚?
   至此金建生终于心灰意冷,见家人抬着东西也已经走到了春满楼门口,不由长叹一声,道:“原先只想与你白头到老,谁知你薄情如斯,枉费了我的一片真心。”说着,走到那些箱笼之前,打开了盖子。
   只见箱中金银珠贝之属不计其数,在日光下宝光流转熠熠生辉,惊得素娇说不出话来。
   “这些东西……本来都是你的。”金建生惨然一笑,从怀中掏出一个火折子,点着了箱笼。 一时间直烧得整条街上浓烟滚滚,那些珠宝在火焰中噼叭作响,火光更是绚丽夺目五色纷呈,看得围观众人都惊呼不已。
   当火渐渐熄灭的时候,春满楼中传出了一片哭声,原来是素娇愧悔难当,上吊自尽了。
  
   (这个故事好象有点象男版的杜十娘……不过这次死的是负心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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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23: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89、牛成章
  
   最后扫视了一眼屋内,确定没有遗漏掉任何一件值钱的东西,郑氏微微一笑,将包袱挎上肩膀,转身翩然而去。
   当然,屋内喃喃咒骂的婆婆和啼哭不已的儿子牛忠,是不在她的视线之内的。即使是看到了或是听到了,郑氏也一概只当不闻不见——要怪,就怪你自家儿子太短命吧,那么早就撇下了我们孤儿寡母的,好歹我还替你们牛家守了两年节呢,算是很对得起那个死鬼了。
   至于儿子,有什么办法呢?拖着这样一个油瓶要再蘸实在太难,所以也只好狠狠心肠把他抛下了。反正那本来就是牛家骨血,留下来总好过带到别家去改名换姓的,还要在后父手下讨生活吧?
   抱着这样的念头,郑氏终于在正午的阳光下踢踢踏踏地走出了牛家的大门,门外,一顶红呢小轿正在等着她。
   五岁的牛忠虽然并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却也知道母亲这一去大概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忍不住从一开始的小声抽噎变成了嚎啕大哭。
   可即便是这样,郑氏也没有再回一次头。
   那样一个决绝的背影,就永远留在了牛忠的记忆里,一直到他长大成人,在记忆的最深处,始终还留着那一天母亲绝情而去的背影。
   因为有着这样不愉快的经历,所以牛忠很早就离开了家乡在外闯荡,几年后倒也积累了不少积蓄,把一盘小生意经营得有生有色。
   这一天牛忠贩卖一批布匹到江西,交割了货物,牛忠正坐在布店门口暂歇,忽然就见对面绸缎店里的老板,模样象极了自己的亡父牛成章。
   其实父亲过世的时候牛忠年仅三岁,早已记不清父亲的面容,但家中悬挂有一张父亲的画像,却是他从小看到大的的,将对方的面貌与存想中的画像一比对,牛忠只觉越看越象。虽然明知不可能,仍然不由自主地一步步走了过去。
   那绸缎商本来正低着头拔弄着算盘,觉出有人近前,抬起头来,不等牛忠开口,那人已经叫了起来:“你莫不是牛忠吾儿?”
  见对方果然是自己的父亲牛成章,牛忠的这份欢喜简直是难以言喻,一时间也不及去想何以会在远离家乡数千里的地方见到自己早已过世的父亲,只顾抱着父亲流泪不止。牛成章见自己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也是十分欣慰,又从店后唤出一个妇人,说是自己在此地所娶的续妻何氏,让牛忠称她为庶母。
   最初的那一阵欢喜过去之后,牛忠心中疑骇渐生——父亲明明已经死了十多年,怎么可能在此地开店娶妻,可青天白日阳光灼灼,父亲有形有影,难道是自己当时年幼记糊涂了不成?
   迷迷糊糊地跟着父亲进了后院,不等坐定牛成章又絮絮问起家乡情况,牛忠也一一如实禀告:自从母亲郑氏将家产席卷一空改嫁后,自己全赖祖母抚养。祖母大人已于几年前过世,所幸当时自己经商已有小成,祖母晚年尚算安乐……
   牛成章听了大力一拍桌子,怒道:“无情无义的贱人,当日在我的病床前还指天发誓说一定守在牛家抚养你成年,如今食言改嫁也就罢了,还将我牛家的资产去帮贴外人,实在可恨!”咬牙切齿地怒骂了一通,牛成章转头对何氏道:“你陪儿子稍坐一会,我去去就来!”说完一顿足,脚下黑烟四起,瞬息不见。
   牛忠早知有异,所以还不算太过吃惊,何氏却吓得瘫倒在地,不知所措。牛忠忙上去搀扶起她,将牛成章十多年就已亡故的事实实言相告。两个人面面想觑,都是又惊又疑,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片刻功夫,就见牛成章揪着一个中年妇人从院门外进来,虽然十多年不见,牛忠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正是自己的母亲郑氏。此刻的郑氏头发蓬乱,面如死灰,被牛成章捽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大约是觉得光戟指怒骂还远不够解恨,牛成章索性扑上去啃咬起郑氏的脖子来,吓得郑氏狂呼牛忠救命,牛忠见父亲怒目凸睛形容可怖,一口森森的白牙已经在母亲脖子上咬出了血来,终究母子天性使然,牛忠虽然也恼恨母亲当年所为,还是忍不住上前阻拦。拉扯之间,牛成章和郑氏忽然都化作黑烟消失不见,只剩下两个人的衣服散落在地。
   牛忠和何氏目睹如此怪变,都骇叹得说不出话来。等了十几日,因为仍然不见牛成章踪迹,牛忠便劝何氏卖了店铺一起回家乡,自己愿奉养她终身。何氏想想也无别法,便应允了。
   刚回到家乡,就听众人哗传,说某月某日,郑氏忽然无病暴死,当时一家人都看见牛成章白昼现形云云。算一算时日,正是牛成章在江西将郑氏捉来怒骂咬啮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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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23: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90、疑冢
  
   一缕鲜血从河底慢慢浮起,在水面上晕散成一片,只是因为阳光太过强烈,水面折射着无数道的金光,令人无法直视,所以嬉水的人们一时间还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一直等到夕阳西下,水也渐渐变凉,人们才纷纷爬上岸来,招呼着同伴一起回家。
   “咦,阿五呢?”
   “谁看见孙大头了?”
   有两拔人同时发现了朋伴的失踪,在河岸上一起呼唤起来。
   “那边那边——”有眼尖的人一下子发现了河中心一个载浮载沉的影子,惊喜地叫了起来:“一定是孙大头……喂……大头,你在做什么呀,还不快上来……”
   不管岸上的人如何呼喝,水里的人却似乎充耳不闻,依然埋首于水中,悠闲地随着水波飘浮。
   终于有人觉出了不对劲——哪有人凫水能支撑上这么久的时间的——几个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跳进了河里向着同伴游去。刚一靠近,便都急着去拉扯孙大头的发髻——大家的心思都是一样的,孙大头在水里泡了这么久没动静,十有八九是已经溺水了,当务之急自然就是要让他的口鼻先离开水面。
   几个人铆足了劲提住发髻一拎,只觉手底下出奇地轻——一个头颅轻飘飘地顺着他们的大力提扯一下子跃出了水面,已经被河水泡得发白的脸上五官扭屈,惨淡的血水混着河水滴滴答答地顺着几个人高举的手臂直往下淌。
   不等这些倒霉的人发出恐惧的叫声,河岸上那些看热闹的人已经抢先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惨叫声——河水推涌着波浪一节节地扑上堤岸,把几节手臂、大腿……一一抛散在地,有些胆小的人几乎连叫都没叫出来就吓晕了过去。
   惨案惊动了官府,知府大人很快带着捕快忤作赶了过来。经过勘验拼检,忤作判定那些断臂残肢正是属于失踪的阿五和孙大头,尸骨的断茬处异常平整,显然是由极锋利的刀斧斩切下来的。
   这就怪了,这一带山崖下的河水清凉明净,所以每逢夏季总有不少人来此戏水纳凉,有时候会达到数百人之多,众目睽睽之下,行凶者别说是杀人了,就算要暗藏利刃也是件极大的难事。
   知府大人拈着胡须犯起了愁,这时资格最老的刘师爷过来提醒他——恐怕还是这河中有什么跷蹊吧——一语提醒梦中人,知府大人立刻下令闸断河水上游,排空整条河流。
   轰响如雷的水流被截断了,知府大人抽调了十数台车水机过来,日夜赶工,十几个时辰之后,河水渐渐干竭,露出了河面下深黯黝黑的石崖。
   “快看——快看——”大家不约而同的叫了起来,只见崖上本来被河水遮掩住的地方,露出了一个深不见底的石洞来,洞口安置着一排转轮,再仔细看,那些转轮的轮叶竟然都是一把把的利刃,虽然在汹涌的河水中不知存在了多少年,却仍然耀白明亮得恍如霜雪一般。
   捕快们花费了不少功夫,才将洞口的转轮拆除干净,接着小心翼翼地摸进了洞里。老半天才从里面抬出了一块小碑,上面的刻字曲曲弯弯,谁也不认得。
   “什么鬼东西呀?”围观的民众议论纷纷。
   还是刘师爷见多识广,皱着眉头看了半天,良久才道:“我看这是汉篆吧……这几个字……好象是……曹……曹孟德……墓……”
   最后几个字刘师爷简直是叫出来的,府台大人听了也大吃一惊,此地千年之前本是东汉的许都,这一点倒是早就有所耳闻,只是没想到曹操百年之后竟然把墓地做在了如此隐秘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洞口转轮连伤二命,引得自己一时兴起车干了河水,那即使是再过千年,恐怕也没有人会发现这个秘密。
   既然知道了是曹操的坟冢,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许多。不出意料的,捕快们陆陆续续从冢洞中抬出了数量巨大的金银珠宝,其中大半自然收归国库,府台大人自己和刘师爷等一众下属也少不了有所分润,阿五和孙大头则由官府出资收敛。府台大人又每家给了二百金的恤银。一时之间可以称得上皆大欢喜。
   古人曾有诗云:尽掘七十二疑冢,必有一家葬君尸。曹孟德生性奸许,自知生前作孽太多,生怕死后被仇家掘坟挫骨,所以遗命在天下遍设疑冢,以避后仇。民间俗传,说他共有七十二处坟冢,又有谁能想到,曹孟德的真正埋骨之处竟然犹在这七十二处之外?不过纵然是如此的奸诈又有什么用处呢?千年之后,仍然逃不过破棺散骨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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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23: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91、离乱
  
  
   徘徊映歌扇……………
   ……………似月云中见
   相见不相亲……………
   ……………不如不相见
   隐隐的乐声从远处传来,因为隔了一片楼台水榭,本来清丽端方的乐曲显得格外的柔靡婉转起来。
   “相见不相亲,不如不相见……”咀嚼着歌中的词意,英汝良怔忡起来,眼前不知不觉浮起了一张素白的容颜,美丽的眼睛里永远带着微微的笑意,仿佛会说话一般,有时候被自己看久了,便会不好意思地抬起手来掠一掠鬓发,那种不自禁的娇羞总是让人忍不住怦然心动。
   “怎么啦?又在想老婆啦?”一只手在英汝良肩上轻佻地拍了一下,打断了他的暇思:“要我说,这里的小娘们哪个不是国色天香,随便挑一下,都比她强多了!”
   英汝良皱一皱眉,不用回头,也知道那是同为书记官的朱明安,虽然只不过比自己早来了一个多月光景,却显然已经安天知命,很是享受起眼前的日子来了。
   ——陷身在这代州城里,已经有一年多光景了。自从老皇驾崩,皇叔安靖王趁着新君登基未稳,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在属地举兵造反,几年间和朝廷的拉锯战打得天翻地覆,不少绿林豪强们趁势也拉扯起各式各样的旗号割地为雄。
   英汝良本来是携妻到此地投靠舅舅程管之的,程管之在府台大人幕下作书记,颇得看重,所以特地写信叫外甥前来共事好谋一个出身。没想到刚走到开州,妻子谢氏就因为水土不服生起病来,英汝良担搁了几天,见谢氏的病一时好不了,便在开州城内找了间老字号的平安客栈,托店主郑福照看,自己先赶了过来。谁知前后相差了这几天,舅舅却随府台升迁调职去了广西,紧接着郑福也赶过来送信说谢氏已经一病身亡。
   连遭不幸,英汝良无奈只好叫郑福先帮忙把亡妻灵枢送回老家落葬,自己则准备还是转道去广西投靠舅舅,没想到城就陷落了。听说领头的强盗本是这一带有名的水寇,见安靖王势大,便举兵投靠,还被封了一个什么“永宁候”的伪职。
   所幸这位永宁候对文人秀士倒是颇为看重,手下聘了十数名秀才,替他管写往来文书。英汝良也被看中,他便无可无不可地留了下来。只是怕将来会有后患,所以被录用的时候依从母姓,捏造了一个程文的假名。本来只是暂图一个栖身之所,没想到时光荏苒,时间一过就是年余。
   虽然此处生活安逸衣食无忧,但客中孤寂,英汝良每一想起亡妻,心中就觉凄楚万分,同僚们知道他的心事,却也无从安慰。
   “听说你和你老婆也只不过同床共枕了三五夜而已,哪里来这么深的情意?难道真的是一夜夫妻百日恩不成……哈哈哈哈……”朱明安看英汝良转过脸去不说话,更是说得起劲。
   “你……”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厌恶,英汝良霍然转过身,正要发作,一边的同僚们见势不好,早过来按住了他。
   “听说又新来了一班小妞,我劝你呀还是趁早去挑一个好的吧……”朱明安见了众人的神色,也自觉得没趣,自顾自地说了几句下场话,扬长而去。
   “算了算了,何必和这种人一般见识?”见英汝良仍然一脸怒色,大家纷纷劝道。
   “是啊,这种人天性凉薄,和他说什么都是白搭……”
   “听说他自己的老娘和妻子还扔在老家乡下没接出来呢,也没见有书信去交代一声……唉,这世道,也只有这种人才快活得起来……”
   “唉,我的家小也失散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重聚……”
  “我也是……”
   大约是都想起了离散的亲人,一时间众人都沉默起来,只剩下缥缈的歌声还在隐隐传来……
   ……相见不相亲……
   ……不如不相见……
  
   “干——干——谁也不许剩下一滴——”举起了杯子,永宁侯先自仰头喝净了杯中的酒。
   席间的众人也纷纷举杯喝了起来。
   “好,这才是男儿汉,来呀——”永宁侯一挥手,两厢里早已候下的歌姬们燕行而入,随着乐声翩舞起来。
   ——刚转过年的时候,朝廷终于扭转了颓势,逐渐收复了大片失地。大概也知道这样的风光不可能长久下去,本来就淫奢豪侈的永宁侯索性更加纵情起声色来,不但下令加紧在各地掳获金帛女子,府中更是三日一小筵五日一大宴。逢到他兴致好的时候,甚至会在筵上随意指派歌姬给下属过夜。象朱明安之流,每逢此时总是摩拳擦掌,生怕落于人后。而象英汝良这样别有怀抱的伤心人,却哪里提得起这份精神?所能做的,也只有大口喝酒以求一醉解千愁罢了。
   扫了一眼朱明安盯着歌姬们目不转睛的丑态,英汝良不屑地别转了头,可四周触目所及,却都是象朱明安那样满脸兴奋的文武群臣,要不就是那些扭捏作态的歌姬们……浓厚的脂粉……暴露的衣着……强作的欢颜……
   ——可怜,都是好人家的女儿呢,被掳到这种地方,如果不是抱有必死的刚烈之心,所能做的,大概也就只有象这样如同娼妓一般任人挑选。
   ——可是自己又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她们呢?虽然身为七尺男子,但当大难来临,还不是一样惮死失节,做了什么永宁侯的书记?
   默默地出着神,英汝良忽然在那群歌姬中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由不住心头一跳。
   ——素白的容颜,仿佛会说话一般的美丽眼睛——不过此时却再也没有了一丝笑意,而是含着千斛惆怅一般,低垂着眼帘。
   大约是觉察出了英汝良紧盯不放的眼神,那名歌姬也向他扫了一眼,两个人目光相对,都是一样的惊诧。
   “程兄好眼光……”近旁的朱明安见英汝良呆呆地盯着那歌姬发愣,凑过来道:“我已经打听过了,这是新来的这批歌姬中最漂亮的一个,叫莺娘……嘿嘿……终于有人让你动心了……”
   “小人……”在心中骂了一句,英汝良也自释然,妻子谢氏早已在年前病故了,现在已经葬在老家,怎么还可能白昼现形?总是物有相同人有相似,只为自己思念亡妻过度,才会把别的女子误认为了妻子吧。
   筵会临近尾声的时候,永宁侯照惯例又分派起那些歌姬来了,十分凑巧的,果然就把那个莺娘指给了英汝良,弄得朱明安一脸艳羡之色。
   走出庭院,英汝良回过头去,只见莺娘低着头远远地跟在自己身后,不由叹了一口气,叫过随侍的小僮,吩咐道:“你送莺娘回去吧,告诉她不用来服侍我。”
   “是,程先生。”小僮领命而去,隐约地还能听到他对莺娘的说话声:“那位程先生可是个大好人……”
  
  “啊呀,程兄可真是不容易啊,美人当前,还能坐怀不乱。”知道了英汝良拒绝莺娘的事,朱明安特地一大清早就跑了来:“早知这样,不如……嘿嘿……让我拔个先筹……”
   “亡妻过身才一年,所以我眼下还不想再近女色。”虽然极度地厌恶朱明安,但看在同僚的份上,英汝良竭力捺下了性子。
   见英汝良脸色阴沉,朱明安讪讪地走了开去,英汝良看着他的背影,苦笑着摇了摇头。
   是啊,对朱明安那样的人来说,为一个死了的女人守节,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何况,又是那样一个过门三年,真正有肌肤之亲却还不到半月的女人呢?
   和谢氏成婚只不过七八天光景,母亲就卧病不起,英汝良是遗腹子,自幼和寡母相依为命,自然十分孝顺。在病床边衣不解带地服侍了大半年,母亲终告不治。英汝良伤心之余,依据古礼和谢氏分居两室,以替母亲守孝一年。好在谢氏十分明敏懂礼,从未因此口出过一句怨言。
   一年孝满后未过两天,谢氏的弟弟因为要出远门,又把母亲送到姐姐处。英家屋宇窄小,英汝良只好让岳母和妻子共居一室,自己在外间搭了一个地铺。这样又过了一年多,好不容易舅舅程管之来信提携,本来是因为不想再和妻子分离才带着她同行,没想到半路上又劳燕分飞天人永隔。
   “天意弄人啊……”在心底深深地叹息了一声,英汝良强打起精神,研墨批改起公文来。
  
   “快快快……”诺大的永宁府里乱成了一团,在苦苦支撑了一段时间后,安靖王终于兵败如山倒,在老家自刎身亡了。元凶授首,剩下各地名目繁多的伪王伪侯们自然也纷纷树倒猢狲散,死的死降的降,溃乱成了一片散沙。
   永宁候对此倒是看得很开,反正荣华富贵他也尽情享受过了,大不了再回去当他的水寇:“老子到哪都是一条好汉!”
   只苦了府中那些女子,自从被掳入王府中,有不少人已经很安于这种穿金戴银的富贵日子,大概从没人想到这种好日子只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此刻一个个花容惨淡,哭哭啼啼地央着永宁侯带自己一起撤退。
   “去去去……”永宁侯此刻哪里还有怜香惜玉的心情,甩开了那些女子,一路指挥着手下将大批的金银装上了船。
   总算他对读书人还有几分敬重,虽然是在这样危乱的时候,倒还不曾忘了他们。不但给每个人分发了二百金的路费,还派了一艘小船将他们送到代州城外的某处湖荡中藏匿了起来。
   “等官兵入城安定后,你们也各自寻路逃生吧,不然恐怕会被以叛党之名抓起来杀头的。”交待完了这些事,这位永宁侯带着一批心腹手下扬帆而去,很快就消失在了水天交际之处。
   在湖荡中躲藏了一夜,果然天还没亮官兵的大批船队就开拔到了。说起来官军其实和强盗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三四个时辰的功夫,已自搜刮了不少永宁侯来不及带走的金银财宝,那些被抛下的女子自然也成了他们的战利品,一个个绳捆索绑地拉上了官船。等待她们的命运可想而知——作为贼属,她们将被分发给有功之臣,甚或是贱卖为官娼,而在此之前,她们更将遭到无数的欺凌和羞辱。
   “啊呀,你看,这是春红……这是水仙……这是柳意……”虽然是在逃难中,朱明安仍然改不了好色的毛病,隔着密密的芦苇,竭力辨认着那些披头散发的女子,啧啧连声:“……可惜可惜,永宁侯也真是舍得,居然一个都不带走。”
   英汝良和其余几个人看着他,都不由相视摇头,忽然只听朱明安又惊叫道:“程兄,快来看,那是莺娘!”
   英汝良下意识地往那边看去,果然就见那队女子未尾一个人,衣衫凌乱面带血痕,正是莺娘。因为反剪着双手,所以走得趔趔趄趄,被押送的官兵连连抽了几鞭,差点摔倒在甲板上。那名官兵犹觉不趁意,反手又是一记鞭子,鞭梢卷起了莺娘身上的大幅衣襟,大约是露出了什么要紧的地方,船上的官兵都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中满是淫亵之意。
   “唉——”英汝良再也看不下去,扭过头闭上双眼,只觉胸头气血翻涌,虽然自己和她并无什么情愫瓜葛,但当此情景也令人极之愤懑。
   “喂,你生什么气啊,不会是想英雄救美吧?”朱明安见英汝良满脸怒色,嘀咕道:“可别轻举妄动啊,如果让官兵发现了我们,大家都没好果子吃。”见英汝良并不答话,朱明安又道:“你又没和她睡过,瞎起什么劲啊……”
   回答他的是冰冷的湖水,终于按捺不住的英汝良一拳将他打落了湖中。
  
   重回故乡,已经是三年后的事了,怀揣着永宁侯的两百金,孑然一身的英汝良一时也无处可去,索性趁着天下初定各地物资短缺的时机做起了药材生意,三年下来,居然也颇有斩获,不复当年的穷困潦倒了。
   这一年中秋将近,英汝良起了思乡之意,便起程回到老家。
  所幸家乡虽然也遭了兵难,两间老宅倒还完好无损,稍微修辑一下依然可以居住。反正英汝良现在手头充裕,便索性加意翻建了一下,搬了进去。
   安定下来之后,英汝良头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到父母妻子的坟前去上一上香,可是坟场中却始终找不到谢氏的坟茔所在。英汝良又问遍了乡邻,都说从未有人送过谢氏的灵枢回来。英汝良疑云大起,匆匆赶到开州。没想到平安客栈已被夷为平地。英汝良在城内辗转寻找了十多天,终于找到了店主郑福。
   谁知郑福见到英汝良却象见了鬼一样,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支吾了半天才说出实情。原来当时谢氏并不曾得病身死,而是病好后在去代州的路上被强盗所劫,当时郑福怕死一个人躲了起来,因为怕英汝良责怪,所以才撒谎说谢氏是重病身亡。
   英汝良听得直如五雷轰顶,照此说来,差不多可以确实推论出那名叫莺娘的歌姬定然就是谢氏了,分明她是将自己的“英汝良”三字拆开,以姓为名捏造出来的莺娘二字,只可惜当时自己也改名换姓,又因听信郑福的一面之词,心中认定谢氏已死,以至于两下里错过了相认的时机。见郑福兀自跪在地下战战兢兢磕头无数,眼下便是立时将他打死也已经于事无补,英汝良不由长叹一声,挥袖而去。
   抱着一线希望,英汝良又风尘仆仆地赶到了代州,想打探一下当时永宁侯的叛属们都被官卖到了何处。可惜当时经办之人早已调职的调职升迁的升迁,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丁点线索。
   英汝良回想自己与谢氏几年结缡,除去刚成婚时那短短几天的同床共枕,冥冥之中似乎有谁在操纵阻隔一般,让夫妻二人始终咫尺天涯,直至离散永诀。再回忆起谢氏被俘时缧绁鞭笞之状,更觉肠断魂碎,苦痛难名。
   回到家乡,英汝良到父母坟前又复痛哭了一场,便飘然而去再也没有回来。
   ……有人说他纵情于山水之中终身不娶,后来在某处出家为僧;也有人说他终于寻访到了莺娘的下落,夫妻得以团娶;更有人说他伤心绝望已经自沉于江河之中……无论何种结局,都令人止不住怊怅万分,直叹世事无常,天意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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