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24-10-27 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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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2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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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5 07: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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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河,18岁,一米七八的个子,一头橘红色的短发,面颊很瘦,但身上颇有肌肉。
唐荣和谢金槐都是16岁,一个头发染成亮黄色,一个则是蓝紫绿相间的鸡尾酒颜色,特征明显,极好辨认。
警方在一间黑网吧找到正在上网的三人。
他们就是余同在街上碰到的可疑男子,余同的同班同学,还在同一个寝室。
李庆河曾因打架斗殴被学校劝退,有个绰号叫哨哥,后来不知打通了什么关系又返校留级,另外两人也都是学校里出名的不良学生。
监控显示,余同在16日与他父亲见面之后,在大街上与三人相遇,随后余同就被哨哥攀住了肩膀,带到了没有监控的小巷之中,这是警方目前掌握的余同生前最后一段影像资料。
“长官,上个网而已,没必要带到这里来吧?”
“是啊,我还回家赶作业呢。”
三名中学生毫无惧意,散漫地坐在办公室内,东歪西倒。
朱珠拿出刑警的气势,将资料夹往桌上一拍:“坐好!少在这儿给我打马虎眼,你们自己做了什么,心里没数吗?”
“什么呀?”哨哥带头。
“是啊,美女姐姐,什么啊,你不说我们怎么知道呢?”唐荣和谢金槐两人就在后面起哄。
“少给我贫嘴!今天早上,我们警方发现了余同的尸体。”朱珠似乎打算向三人施加心理压力。
面对突如其来的发难,三人明显愣了一下,随即司徒笑就发现李庆河向另外两人打眼色,他立刻对章明道:“带他们去讯问室,分开问。”
三人被带走,这时候老刘端着茶杯走了过来:“就是这几个小浑蛋劫财杀人吗?”
司徒笑平静道:“他们只是现有监控里与余同生前最后接触的人,从对他们日常行为的走访调查中判断,有作案嫌疑。至于证据方面,还需要法医室那边的进一步结论。”
现在警方掌握的情况是,蛙人已经从发现余同尸体的位置附近找到两部手机和一个钱夹,钱夹被证实不是余同所有,两部手机中有一部老式小灵通估计也不是余同的,不过还是和MP4一起交到了电子信息技术部进行处理。
关于李庆河三人警方也已经进行了走访调查,这几人在校园里多次违反校规,抽烟喝酒、寻衅斗殴、强行敲诈同学财物的事件时有发生。
如果向老师举报,他们会百般抵赖,事后更加凶狠地报复回来,同学们迫于淫威,敢怒不敢言。
茜姐走访了余同的大多数同学,大家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余同其实在他们寝室里经常受到欺负,李庆河他们三人对他是动辄打骂,王永健也承认自己先前因为害怕李庆河他们报复自己所以没敢说实话。
刘显和听司徒笑说完,点头道:“嗯,你们的调查材料我都看了,这个李庆河一看就是顽固分子,我来审问,在这方面我还是有经验的。”
司徒笑也不争,主动坐了副座,用电脑做笔录。
“李庆河,这是你的记录,在海角二中四年,损坏公物罚款5次,打架斗殴记过3次,警告7次,被劝退1次,你在校期间,多次……”
李庆河打断道:“警官,打架嘛,哪有学生不打架的?”
“这是命案讯问,你给我严肃点!”老刘提高音量,“我问你,8月16号下午4点左右,你在哪里?”
“16号啊?这么久了,我不记得了啊?”
司徒笑隐约觉得不对,毕竟是人命关天的案子,就算李庆河以前进过少管所派出所什么的,也不该如此有恃无恐,难道调查方向错了?
“不记得了?那好,我们来帮你回忆回忆,司徒笑,放监控。”
“这是我们警方调取的16日新宁路监控,你、唐荣、谢金槐你们三人在16号下午4点07分和余同在新宁路遇到,对此,你有什么解释?”
“嗯,让我想想啊,好像是有这么回事,我们是室友嘛,碰到了就聊两句,这有什么好解释的?”
“哼,聊两句?当你们离开主路之后,余同就再也没出现过的,你们聊的什么内容?在哪里分开的?你要是说出来,我们马上调监控,你要是说不出来,作为余同生前最后与他见面的人,加上你们平时对余同的欺凌事实,你们在余同的死亡命案里,将有重大嫌疑。”
“不是吧,警官,这都过了四五天了,我哪还记得那天和他聊天之后在哪里分手的,我们又不是情人,没事我记这个干什么?”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根据我们警方掌握的线索,当天余同找他父亲索要学费,他身上带着他父亲给他的仅有的两百块钱,你们三个在街上游走,碰到余同,敲诈他拿出学费,余同不肯,你们就对他百般殴打、凌辱,最后玩过了头,致人死亡。你18岁了已经成年,你会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官,为了两百块钱杀人,是你傻还是我们傻啊!”李庆河情绪激动起来。
“闭嘴!你……你还敢狡辩!”老刘气得腾地跳了起来,如果不是实时监控开着,他可能都要上去打人了。
司徒笑看不下去了,平静地指出一个事实:“我们在余同的尸体上,发现了许多抵抗伤,他在死前曾经反抗过,而我们从你们的随身携带物里也找到有刀具,还有你手上那条抓痕,刚结疤,也就是三四天前被抓伤的吧?如果我们从余同尸体上找到有关你们的生物学标记,或是他身上的反抗伤和你们携带的刀具相匹配,形成逻辑因果链,就算是零口供,也是可以给你们定罪的。”
李庆河愣了愣,似乎被司徒笑说的这个事实给吓到了,这才开口辩解道:“就算,就算我们打了他,也不能说是我们杀的人啊?”不过气势明显弱了许多。
老刘道:“不是你们杀的人?你觉得不是你们亲自动手就不算杀人?以言语威胁逼迫他人做出明知道会令人丧命的事情,一样等同于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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