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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环地中海古文明——美索篇(图文版)----有_的_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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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7 09: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伊新—拉尔萨时期 
  
  伊什比•埃拉建立的伊新王朝(建于公元前2017年)逐渐强盛了起来,它控制了乌尔(已一定程度的重建),乌鲁克,尼普尔等地区,伊新一把手采用了乌尔国王的称号(袭用神的称号),号称“天下四方之王”,政府机构,王室礼仪和法典也模仿乌尔帝国。
    
  伊新王朝的一把手们还把他们的名字写入了《苏美尔王表》,宣称伊新王朝符合天意,以显示伊新王朝统治的合法性。
  
  图170: 伊新铜像
   伊新第一王朝,约公元前1900~前1700年
   美索不达米亚
   H. 34.920 cm; W. 9.520 cm
  英国伦敦大英博物馆
   藏品号: ME 91145
  
  
  
  伊什比•埃拉在他统治后期,把驻守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埃兰军队赶回了老家,从而取得了通往南方的商路,虽然伊新地盘不小,实力不弱,但最终没有成为帝国,没有统一美索不达米亚,因为这时的伊新王朝有好几个实力不错的对手。
    
  其中实力最强的是强盗集团阿摩利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建立的第一个王国——拉尔萨王国,而这一美索不达米亚混乱时期又被成为“伊新—拉尔萨时期”。
    
  阿摩利人从他们的老家叙利亚和阿拉伯沙漠大规模移民到美索不达米亚后,由于埃兰人的不占领政策,使他们乘机安定了下来。
    
  阿摩利人虽然也使用闪语,但他们跟阿卡德人并不同宗,他们是闪族的另一支,即西支迦南人的一支,好象还跟希伯来人有亲戚关系,他们最先说的是早期迦南语,不过当他们到达美索不达米亚南部时,语言已经转变为了古巴比伦语(阿卡语的巴比伦方言)。
    
  公元前2025年,纳普拉努姆(Naplannum)建立了第一个在巴比伦尼亚由阿摩利人统治的王国——拉尔萨。
    
  拉尔萨王国刚建立的时候实力不咋地,对手倒是不少,在北部有埃什努那(Eshnunna),马里和亚述,但最强的还是它的近邻伊新(拉尔萨和伊新都在南部),两者互掐了大概有两个世纪。
    
  刚开始是伊新占上风,到了伊新第五个一把手李必特•伊什塔(Lipit-Ishtar,公元前1934年~前1924年)统治末期,拉尔萨的第五个一把手衮古努姆(Gungu-num)带人把李必特•伊丝达给做了,并占领了乌尔。
    
  伊新倒下了(还没挂),马里又站起来了,混战还在继续。
    
  马里位于幼发拉底河和卡布尔河交汇处,控制着两河流域与小亚的商路,经济相当繁荣,文化与巴比伦尼亚基本相近,拉尔萨要想吃掉这么一个要文化有文化,要经济有经济的国家还真得长上一副好牙。
    
  正当伊新,拉尔萨,马里等国家谁都不服谁,掐得正欢的时候,一个新兴的王国正在悄悄崛起,而这个王国日后不但统一了美索不达米亚,而且还让整个世界为之惊叹,作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古国之一,它的辉煌将为世人所赞叹,它的名字也将被后世永远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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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10: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河落日——古巴比伦
  
  古巴比伦时代
    
  这个王国就是在公元前1894年,也就是拉尔萨王苏姆-埃尔统治的第一个年头,由阿摩利人苏姆•阿布姆(Sumu-abum,公元前1894年~前1881年在位)建立的古巴比伦王国,又称巴比伦第一王朝。
    
  苏姆•阿布姆选择了位于基什以西几英里,幼法拉底河左岸一个都市做为都城,这个城市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巴比伦城。
    
  巴比伦的苏美尔语名字为KA•DINGIR•RA,阿卡德语的名字为Bel-ilim,两者的含义都是“神之门”,而现在的名称巴比伦(Babylon)则源于希腊人的称呼。
  
  图171: 国王浮雕
   伊新—拉尔萨/古巴比伦时期,约公元前2000~前1700年
   巴比伦尼亚
   H. 12.10 cm; W.7.120 cm
   罗杰司基金, 1932 (32.39.2)
  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现在大多数人一听到古巴比伦就会立马想到“空中花园”,其实这个概念有点偏差,就算“空中花园”是那个反恐精英尼布甲尼撒二世(他的名字在巴比伦语的意思是“皇冠的保护和继承者尼布”,或“保卫边疆者尼布”)所造,那么也该称之为“新巴比伦空中花园”。虽然拗口,但事实就是这样,那玩意根本不关古巴比伦啥事,一古一新都差了上千年呢。
    
  不光“空中花园”不能带“古”字,就是现在所发现的巴比伦城的遗址也不能带“古”字,古巴比伦城在公元前689年已经被恐怖分子亚述的头子辛那赫里布带人夷为了平地。还是那个反恐精英尼布甲尼撒重建了巴比伦城,不过格局,建筑之类已经跟原版的大不一样了。要探寻古巴比伦城的历史原貌,只能从跟古巴比伦城同一时期的其他古城遗址,比如马里,尼普尔遗址推测一下了。
  
  图172: 男性雕像头
   伊新—拉尔萨/古巴比伦时期,约公元前2000~前1600年
   美索不达米亚
   陶瓷
   H. 53.300 cm
   罗杰司基金, 1972 (1972.96)
  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古巴比伦建国之初,还是一个小小的城市国家,这是没办法的事,底子薄嘛,强盗刚转行成良民,一来缺少文化,二来还是外来人员,能在美索不达米亚建个国家已经很不错了,不过当时的外部条件对古巴比伦还是相当有利的,几个大国都忙着群欧,谁都没在意这个新崛起的小国,于是古巴比伦得到了平静发展的机会。
    
  古巴比伦前五个一把手大约花了60年左右的时间来发展自己,逐渐地控制了整个阿卡德地区,但此时的古巴比伦在美索不达米亚仍算不上是顶级。
    
  就在古巴比伦建立和埋头发展的时候,拉尔萨和伊新已经掐的昏天黑地了,拉尔萨先是控制了南部地区,把乌尔、埃利都、拉格什等城收入了囊中,两家又为圣城尼普尔K了三次,虽然伊新勉强从拉尔萨手中夺回了尼普尔,但它的衰败已无可避免。
    
  当古巴比伦把势力拓展到苏美尔地区的门户尼普尔的时候,遭到了强敌拉尔萨王国的一顿猛拍(拉尔萨曾控制尼普尔六年),巴比伦联盟(古巴比伦和伊新结盟)也被打残了,不过拉尔萨并没有把古巴比伦往死里逼,因为它的目标是伊新,对古巴比伦的攻击也只是防御性质。
    
  公元前1794年,拉尔萨里姆•辛(Rim-Sin)带人终于把给伊新做了,从而彻底结束了两国长达两个世纪的互掐,伊新第一王朝覆灭,拉尔萨统一了苏美尔地区。
  
  图173: 铭文小雕像和记录里姆•辛在乌尔修筑恩基神庙一事的石板。
   伊新—拉尔萨/古巴比伦时期,约公元前1822~前1763年
   乌尔(伊拉克南部)
   第九次发掘
   1930-31
   黄铜合金
   H. 32.500 cm; Weight. 4034 g (铜像)
   H. 13.300 cm; W. 7.900 cm(皂石)
   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考古与人类学博物馆
  藏品号: 31-17-8 (U.15065), 31-17-7 (U.15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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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0: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穆拉比时期的古巴比伦
    
  公元前1792年,古巴比伦第六个一把手汉穆拉比出现了,美索不达米亚的局势开始变的跟以前不一样了。
      
  汉穆拉比(Hammurabi,公元前1792年~前1750年)从他老爸辛•穆巴里特(Sin-muballit)手中接过的只是大约80英里长、20英里宽的小国,周围又有几个惹不起的大佬,所以汉穆拉比最先考虑的还是巩固内部和发展经济。
  
  图174: 汉穆拉比头像
   公元前2千纪早期
   苏撒(伊朗)
   闪长岩
   L. 9.700 cm; H. 15.200 cm; De. 11.000cm
   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古代东方部
  藏品号: Sb 95
  
    
  这一时期的汉穆拉比象他的5个前辈那样,大多数时间都在自立更生,把精力都放在了修神庙,筑防御,挖水渠上了,根本没一点要跟大佬们动粗的意思,所以大佬们也没有把古巴比伦当回事,一个小国能起什么大浪?认为它是无害的,放任其发展,不过事实真是那样吗?古巴比伦有害无害马上就见分晓了。
  
  埋头苦干了三十年,古巴比伦终于上来了,意气风发的汉穆拉比在美索不达米亚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巨浪。
    
  实力暴涨的汉穆拉比并没有盲目的发动的进攻,30年的蛰伏让他深刻的认清了美索不达米亚的形势,以一敌N,虽然壮烈但没任何意义,汉穆拉比要的是结果,过程精彩?那只是失败者安慰自己的借口,没有结果再精彩的过程的也是白搭,所以汉穆拉比采取了远交近攻的策略。
    
  汉穆拉比先承认了苏巴尔图(Subartu)的统治,该做孙子还是得做。接着又与马里(已臣服于亚述)和拉尔萨了结盟。
    
  马里是古巴比伦的老盟友了,两国一把手汉穆拉比和济姆里利姆(Zimri-Lim)是多年的朋友,两人时常通信交换一下对当前形势的看法,彼此关系是非常铁地。
  
  图175: 济姆里利姆王宫壁画
   公元前2千纪早期
   马里(叙利亚)
   闪长岩
   L. 175.000 cm; W. 250.000 cm
   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古代东方部
  藏品号: AO 19826
  
  
  古巴比伦能跟拉尔萨能够结盟并不是由于汉穆拉比的个人魅力,而是拜埃兰所赐。
    
  事情的起因是埃兰人进攻了距巴比伦城东北100英里的埃什努那城,汉穆拉比和里姆•辛通过互派使者和谈判,结成了防御同盟。
    
  有了盟友的支持,汉穆拉比底气足了不少,他选定的第一个目标是以前不可一世,现在被拉尔萨打的半残伊新。
    
  半残的伊新对上强劲的古巴比伦,结果可想而知,半残成了全残,伊新被并入了古巴比伦的版图。
  
  收拾完伊新后,汉穆拉比继续着他的进攻,先后打下了乌鲁克,乌尔等城市,但随着他的节节胜利,古巴比伦和拉尔萨同盟出现了裂痕。
    
  在底格里斯河岸边的一个巴比伦城市欧庇斯遭到攻击的时候,里姆•辛忽悠了汉穆拉比一把,他没有履行作为盟友的义务派兵去支援,这一点让汉穆拉比非常的窝火,不过还没完,此后里姆•辛又派人袭击了古巴比伦的领土并把当地群众都逮去做了战俘,汉穆拉比彻底被激怒了。
    
  既然同盟做不成,又有矛盾,那就啥都不说了,开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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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10: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时的拉尔萨实力还是很强地,古巴比伦要想单挑基本没戏,既然单挑不行,那就群欧吧。
    
  汉穆拉比找到了他的老朋友,马里的一把手济姆里利姆。汉穆拉比深知要拉济姆里利姆下水,光凭交情是绝对不行的,所以送上了两份大礼。
    
  第一份,汉穆拉比帮助马里摆脱了亚述的控制。第二份,公元前1764年,汉穆拉比带人把马里的劲敌,经常揍马里的埃什努那做了(没有征服)。
    
  收到这两份大礼的济姆里利姆笑成了一朵花,满口答应带人支援,马里下水了。
    
  公元前1763年,汉穆拉比断绝了与拉尔萨外交关系,并把矛头指向了拉尔萨第二大城市麦西肯•沙匹尔。
    
  出征前,汉穆拉比亲自检阅了他的“汉家军”。
    
  跟萨尔贡一世的“萨家军”一样,汉穆拉比也有一支常备军(步兵),士兵被称为“列杜”(redum)、“柏以鲁”(bairun)。他们从国家领得服役份地(包括田园、房屋和牲畜)。
    
  列杜、柏以鲁被俘或死后,只要他的儿子接替他服役,就可以继承这种份地,但不得买卖。如果被俘者的儿子还小,得保留三分之一土地,让被俘者的妻子抚养孩子。如果被俘者回来了仍可领回原来的份地。政府规定:军官不得侵占士兵财产,犯者处以死刑。一般人如买了战士的田园、房屋和牲畜,不仅要如数归还,并且不得索取买时花去的银子。
    
  军队的最高指挥官称“将军”(VGVLA.MARTU),由国王任命。阿摩利人是其军队的核心。汉穆拉比亲自掌管军队大权,他可以任意调拨军队。
    
  “汉家军”除了有完善的军属体制,还拥有精良的装备。
    
  士兵们有的使用战斧;有的使用长矛和镶有金属的皮质盾牌;还有的使用两磅重的扁斧。肉搏时,士兵们使用铜制或青铜制的匕首和捆在木杆上的利刃。
    
  检阅完这支实力强大,素质过硬的“汉家军”后,汉穆拉比又虔诚的算了一卦。
    
  他向巴比伦的保护神马尔都克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太阳神沙马什祈祷。祈祷完,专业神棍(祭司)开始解读卦象,具体来说就是看那个被献祭的动物内脏有啥预示,结果是大吉。
    
  阅完兵,算完卦,时辰也到了,该上路了。
    
  也许了受了吉卦的影响,汉穆拉比没有使用美索不达米亚战争的传统方式:直接踏平某城。而是采用围城来攻克麦西肯•沙匹尔(Mashkan-shapir)。
    
  因为麦西肯•沙匹尔不是拉尔萨的主城,防御不是很强,所以被围着围着就没辙了,既然打不过那就投降吧。
    
  汉穆拉比拿下麦西肯•沙匹尔后,收编了其军队。加入了生力军后,“汉家军”士气越发高涨,下一个目标,拉尔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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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10: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拉尔萨,汉穆拉比用的也是围,不过围的时间比先前的麦西肯•沙匹尔长多了,整整花了汉穆拉比半年,拉尔萨才被最终攻克。
    
  击倒了美索不达米亚最大对手拉尔萨后,汉穆拉比很高兴,济姆里利姆也很高兴,毕竟盟军的胜利大家都出力了嘛,本指望着能在战后捞点好处的济姆里利姆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汉穆拉比的老拳。
    
  汉穆拉比和济姆里利姆翻脸并不是因为分赃不均或是有什么矛盾,而是汉穆拉比深刻认识到只有统一了美索不达米亚才能跟一旁虎视耽耽的埃兰人抗衡,所以即使是再好的朋友,再亲密的盟国,该拿下的还是得毫不犹豫的拿下。
    
  公元前1761年,挨了好一顿揍的马里实在撑不住了,被迫宣布无条件投降,并签定了一个称为“友好条约”的协议,不过济姆里利姆打心眼里从没服过。
    
  口服心不服的济姆里利姆给汉穆拉比捣了两年乱,也就是这两年磨去了汉穆拉比所有的耐性,先前攻打马里的时候,可能是顾及往日的朋友之情或是战略需要,汉穆拉比没把济姆里利姆往死里整,可心里极度不平衡的济姆里利姆总是在后方搞小动作,弄的在前线带兵打仗的汉穆拉比极不塌实,是时候彻底解决问题了。
    
  这回汉穆拉比干的还真是彻底。
    
  公元前1759年,汉穆拉比撕毁了“友好条约”,派兵踏平了马里城,昔日繁荣的马里城转眼变成了遗址,城内居民四处逃散,马里就此OVER。
  
  图176a-b: 马里遗址
  
  
  
  
  
  解决完后方问题后,汉穆拉比的劲敌就只剩下了埃什努那和亚述。在他统治的第36年到38年,汉穆拉比多次干倒了亚述及其联军,并把北部好些个城市都扒拉到了古巴比伦的版图之内,并将阿淑尔城和尼尼微都置于古巴比伦的影响之下(但并未征服)在他统治的第38年,汉穆拉比灭掉了埃什努那。
    
  至此,美索不达米亚完成了统一,人类历史上最强的帝国之一古巴比伦帝国成型了,汉穆拉比霸业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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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5 11: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巴比伦帝国的版图从波斯湾直至地中海,汉穆拉比自称“强大之王,巴比伦之王,阿穆鲁全国之王,苏美尔和阿卡德之王及世界四方之王”。
  
  图177: 汉穆拉比时期的古巴比伦帝国版图
  
  
  从打响征服的第一枪到公元前1755年完成统一,汉穆拉比花了仅仅十年不到的时间。完成了霸业后,汉穆拉比把他的心思从军事转移到了政治和外交方面。
  
  从军事转到政治,外交的汉穆拉比充分挖掘了自己的劳模潜力。
    
  不说先前提到的他号断案这口,上至发布法令,下至两口子吵架,只要被他撞见,他都要管,虽说这点显示了他的劳模风范,但从侧面来说,汉穆拉比对自己的能力很自信的同时控制欲也相当的强。
    
  汉穆拉比上台之后就着手建立一个庞大和完善的官僚机制,他不仅设置中央政府机构,总揽全国的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和宗教大权,并亲自领导各个部门,就连有一定自治权的地方城市,除了任命一把手,比如管辖大城市的总督“沙卡那库”和管辖小城市的官员“拉比亚努姆”外,他还要派遣王室成员或私人代表过去视察。用以保持对各地方政权的直接控制。
    
  汉穆拉比建立的官僚机制虽然庞大但效率很高,各级官员由国王本人亲自任免,并通过信件和特派员下基层指导官员们的日常工作。
    
  古巴比伦时期的大量书信反映了当时的经济和社会活动情况,是研究古巴比伦的重要史料之一。
    
  古巴比伦时期的信件可分为官方信件和私人信件(都是刻在泥板上的楔形文书),官方信件包括汉穆拉比写给下级官员的信件和官员之间的通信。私人信件包括各公社成员和家庭成员间的通信。
    
  信件格式固定,一般都遵循这样的格式:“致某某人,某某人人如是说”,下面就是书信正文的内容,私人信件除了遵循这样的格式外,通常还要加上一句“愿沙马什(太阳,正义之神)和马尔都克(古巴比伦保护神因为我的缘故保佑你身体永远健康。”
    
  有一个叫欣•伊迪奈姆(又译为伊丁拉姆)的官员被派去为军队征用给养,汉穆拉比就派了个审计员去审核伊迪奈姆征来的牛群,为的就是防止这小子贪污“公牛”。还有一次,还是这个伊迪奈姆,又被派去拉壮丁,遭到壮丁们的普遍抵制,汉穆拉比直接写了封信,告戒伊迪奈姆不准强征极不情愿的人入伍,就目前的考古发现,汉穆拉比和伊迪奈姆的通信达到了55封,不知道老是被汉穆拉比盯着的伊迪奈姆在开展工作时是何感想。
    
  汉穆拉比不光给下级官员写信,还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给他写信,这可比上访方便多了。有一个叫夏马齐-卡奇卡的是他的私人代表,因为时常被群众投诉,遭到了汉穆拉比的严厉训斥,并要求卡奇卡“立即满足他们(人民群众)的要求”“别让他们再回到我面前申诉”。
    
  象此类书信还有很多,不光行政官员受汉穆拉比的直接控制,军事官员同样如此,他在封写给某官员的信件(昭文)中写到:“去年,我派拉克市的弓箭手到你那里,已经过了八个月,而你还没满足他们的要求。”“如果你不尽快满足他们的要求...那么你就不要混了(你将得不到宽恕)。”
    
  虽然各方面的限制很多,但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力和特殊优待。
    
  官员们所受的优待也惠及到了其家人。一位高级政府官员的任性儿子在写给他母亲的一封信里就表现了这一状况。
    
  这位还在上学的少年在信中不断抱怨他的母亲不让他追求时尚,给他的穿的衣服也跟宠臣之子的身份不相符,这封信的结尾处的怨忿之词非常耐人寻味:“你,你根本就不爱我!”这跟现代西方子女对父母的抱怨如出一辙。
    
  西方文明的源头在希腊?不全是吧。
  
  图178: 献祭雕像
   古巴比伦时期,约公元前1792~前1750年
   拉尔萨
   青铜,黄金
   H. 19.050 cm
   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古代东方部
  藏品号: AO 15704
  
  
    
  除了政治,军事上的专制,汉穆拉比对经济和司法的控制也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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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6 12: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穆拉比法典》
      
  汉穆拉比有一大爱好,就是断案。从某村小两口吵架闹离婚到刑事,商业案件都要一一过问。刚开始新官上任,干劲十足,可爱情尚且只有14个月的保质期,更别说什么断案热情了,还有个原因是申诉案件是实在太多,把一把手整的比总理还总理,那叫一个累啊,汉穆拉比就让臣下把过去的一些法律条文收集起来,再加上社会上已形成的习惯,编成了一部法典,后世就将其称为《汉穆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
    
  《汉穆拉比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共有282条,其中四栏为序言,包括诉讼手续、盗窃处理、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婚姻、遗产继承、奴隶地位等条文,是世界上迄今所发现的最早的,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成文法典,距今3700多年了。
    
  《汉穆拉比法典》还真是刻在黑色的玄武岩上头,公元1901年12月至1902年1月,法国政府派遣的由摩尔根(Moegan)任总指挥的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一个名叫苏撒(Susa)的古城的卫城的遗址上,进行发掘工作。一天,他们发现了一块黑色玄武石,几天以后又发现了两块,将三块拼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椭圆柱形的石碑。
      
  这块石碑高2.25米,底部圆周1.9米,顶部圆周1.65米。石碑的雕刻比较精细,表面高度磨光。石碑上刻满了楔形文字,正面最顶端描绘了一幅权力授予图:左边站着的汉穆拉比从右边坐着的太阳神沙马什(Shamash)接过了象征统治权的圆环和象征王权的棒子。
  
  这块碑现在正孤独的裸站在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内,大伙如果有机会去卢浮宫游览,千万不要错过这块石碑,看不懂内容,看看精美的图案也是不错地。
  
  图179: “汉穆拉比法典”
  古巴比伦时期,约1792-1750 年
  苏撒(伊朗)
  玄武岩
  H. 225 cm; W. 65 cm
  摩尔根【Excavations led by Jacques de Morgan】
  1901-2
  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古代东方部
  藏品号:Sb 8
  179-a: 裸站在卢浮宫内镌刻“汉默拉比法典”的黑色玄武岩.
  
  
  179-b: 黑色玄武岩的局部放大,石头顶部汉穆拉比正和太阳神沙马什进行亲切友好的会晤,双方就权力授予和立法问题达成了一致.)
  
  
  179-c: 刻着迄今发现的人类最早使用的文字——“楔形文字”的“汉默拉比法典”。
  
   
  大伙可能对《汉穆拉比法典》没多大兴趣,不过大伙都听说这么一句话吧:以牙抵牙,以眼还眼。原文在法典的第196条:倘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子(这里的“自由民之子”特指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
      
  这句话其实就是《汉穆拉比法典》的原则,也就是主要精神,不过对象只是自由民而不是奴隶。
      
  打个比方来说,俩自由民大胖和小强真人PK,大胖仗着自个儿人高马大,又练过几年散打,出拳既快又狠,最后揍暴了小强一个眼珠,打落了两个门牙,末了顺带把小强的一条腿也给打残了。小强也是个楞头,虽说打架不行,但打落牙齿往肚里咽的事是绝对不干滴,虽说PK双方都有责任,但毕竟自己损失也恁大了点,不行,得他娘的告大胖那个狗日的。于是小强来到了父母官那击鼓鸣冤,因为大胖和小强都是自由民,社会地位相等,所以以民事纠纷立案,经过一番调查取证(或许就把原,被告拉来问个话),最后判决如下:依据法典精神,大胖因故意伤人,判处被受害人小强打瞎一只眼睛,敲掉两个门牙,外带打折一条腿,不得反抗,立即执行。最后两人也算扯平了,谁也没得到什么好处,还落了个终身残疾,所以古巴比伦人3700多年前就知道打架是不好地,是要付出惨痛代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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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9 10: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典中的历史
    
  虽说《法典》主要说是的司法上的那些事,不过透过那些纷繁的司法条例,《法典》也反映了古巴比伦的经济和社会等级情况。
    
  古巴比伦社会内部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人分三级,阿维鲁(Awilum),穆什根努(Mu skēnum)和奴隶(男奴为Wardum,女奴为Amtum)。
    
  阿维鲁是拥有公民权的自由民,阿维鲁中有各级的奴隶主,诸如僧侣、贵族、高级官吏和大商人(商业高利贷)者,但占多数的还是占多数的受压迫的自由民,包括自耕农、佃农、独立的手工业者以及各行各业的雇工等等。阿维鲁的最基本特征就是拥有土地,没有土地,阿维鲁就自动丧失了公民权。
    
  穆什根努是无公民权的自由民,与穆什根努同一等级的还有“纳贡人”及其后代。穆什根努一般没有自己的土地,靠给人打工为生。穆什根努中也有部分是拥有土地的,包括小商人和分到土地的长备军人,虽然他们拥有土地,但社会地位还是低于阿维鲁。
    
  这两个等级中有一类人很特别,这就是商人,如果能做上给王室扯到关系的生意,并且做的比较大,那就是上层人事(阿维鲁),如果只是做做小生意或是依附于其他商人的,那就只能被列入穆什根努了。
    
  上层商人习惯上被叫做“大商人”(AB.GAL)塔木卡(Tamkārum),下层被叫做“小商人”(AB.TUR)沙马鲁(Sarnallum)。
    
  塔木卡主要从事商业贸易,高利贷,贩卖奴隶,为国家征收租税等活动,塔木卡因此享有王室份地。沙马鲁既是塔木卡的代理人(助手),也是其商业伙伴,他所从事的商业活动有的是塔木卡推销商品,领取工资;有的则是和塔木卡合伙经营,参加分成。沙马鲁在社会经济地位上虽比不上塔木卡,但也可能比较富有,基本是独立的私商,而不是王室官员。
    
  商人除了从事农产品的交易之外,还从事手工业产品的交易。
    
  汉穆拉比时期,手工业发展迅猛,当时的当时手工业已有二三十种之多,《法典》就提到了其中的十多种,比如制砖,制陶,织麻,刻石,珠宝,冶金,木器,皮革,织筐,建筑,造船等。
    
  商人从巴比伦输出谷物、油类、枣子、织物、皮革以及陶罐等,交换回来的是金、银、铜、石头、木料、盐、奴隶、香料、染料以及供国王和贵族享用的各种奢侈品。有时也经营金属、染料等转口贸易,随着商业的发展,银和铜越来越成为一般交换的媒介物,但铸币仍未出现。
    
  社会成员除了前两类阿维鲁,穆什根努外,垫底的就是毫无人身自由的奴隶。
    
  汉穆拉比统一美索不达米亚之前,各城邦或是国家的奴隶来源主要是掐架,一场架掐下来,除了被K死的军人外,战俘也算做是为国捐躯了,等待他们将是沦为奴隶,如无意外(逃跑成功之类,不过几率太小)他们这辈子是翻不了身了,而且还要祸及子孙(奴隶后代亦为奴隶)。
    
  要是一方被另一方破城,那就不只军人遭殃了,广大人民群众也跟着倒霉,机灵点的拖家带口先跑掉那还好点,剩下的就看运气了,指不定就被逮去做奴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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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9 10: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掐架,奴隶的来源还有买卖,到了汉穆拉比时代,美索不达米亚统一了,掐架,PK的机会大大减少,但奴隶的需求量不减反增,战俘少了,买卖根本无法满足需求,一种以前存在但不是主流的奴隶来源得到了空前发展,那就是债务奴隶。
    
  债务奴隶在苏美尔城邦时期就已经出现,本指望奔小康的依附民,随着奴隶制的发展,处境恶化,生存出现问题,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卖身为奴。同时也放弃了做人的尊严,成为了不折不扣的东西。
    
  但做了奴隶生存状态未必得到改善,作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的日子是论天过的,一次劳作就可能失去生命,不过境遇还是要比战俘奴隶好点。
    
  汉穆拉比时期,由于商品货币关系与高利贷急剧发展,债奴越来越多,《法典》对利率和债奴服役年限有明文规定,《法典》第八十九条规定:每一库鲁谷的利息为一百卡(1库鲁=300卡,每卡合4/10至8/10公升),每一西克勒银利息为六分之一西克勒又六塞,也就是说谷利约为33.3%,银利为20%。但几乎没人遵从,该抬高还是抬高,根本不管债务人的死活。
    
  《法典》第八十九条规定:自由民因负有债务,将其妻,其子,其女出卖,或交出以为债奴,则他们在其买者或债权者家服役应为三年,至第四年应恢复其自由(不管债有没有还请,都得放人)。这条也挺悬乎,一方面三年内保住性命已是万幸了,另一方面要奴隶主放弃自己是私有材产,难那!
    
  奴隶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在农业、手工业和家务劳动方面都加以使用,王室和神庙拥有的奴隶最多,其次就是官吏,大商人,自由民富裕的也拥有奴隶,数量在三到五个左右,最多也就十来个。有些大的公共工程可能还使用由国家支配的公共奴隶。
  
  图180: 三羊献祭杯
   古巴比伦时期,约公元前1792~前1750年
   拉尔萨
   青铜,黄金,银
   H. 22 cm
   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古代东方部
  藏品号: AO 1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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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11: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法典》,奴隶当时的价格一般在20西克勒银,跟一头牛差不多价钱,但实际买卖时因奴而异,价格会有很大浮动。男奴最高可以卖到90西克勒,最低6~10西克勒;女奴最高可卖到84西克勒,最低三又六分之五西克勒。
    
  奴隶价格跟牛差不多,所受待遇也差不多,奴隶主可以任意买卖、转让、交换、租借和赠送奴隶。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奴隶可以通过婚姻,收养,支付赎金来获得自由,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
    
  拐带,窝藏或是帮助奴隶逃跑都是死罪,奴隶有特殊的发式或文身,如果理发师没通知奴隶的主人,擅自把奴隶的标识剃去,那么该理发师就要被断指(断几个不知道),如果有人(自由民)假冒奴隶主悠忽理发师,理发师把奴隶的标识剃了,那么忽悠人的那哥们被逮到后就会被处死,尸体则必须埋在自家屋内,理发师只要发个誓:“我是被忽悠的啊!(我非有意剃之)”就能免责。(第二二六,二二七条)
    
  《法典》还规定,杀奴隶只要赔钱就行,不用偿命。但如果奴隶胆敢揍自由民或是不承认自己的主人就要被割掉耳朵。(第二零五、二八二条)
    
  债奴表面待遇要比一般奴隶稍微好点,《法典》第一一六条规定:人质因遭殴打或虐待,死于家里取之为质者之家,则人质之主人应检举塔木卡之罪;倘“被取之为质者”为自由民之子,则应杀其子,倘为自由民之奴隶,则彼应赔偿银三分之一密拉(也就是20西克勒),并丧失其全部贷款。
    
  这条法典读起来挺拗口,解释一下。
    
  某自由民去找商人借贷,抵押品为奴隶,如果这个奴隶在商人家挂了,那么这个自由民就应该检举商人。如果那个被作为抵押品的奴隶是自由民,也就是债奴,那么这个商人就要被判处死刑,如果只是一般的奴隶,那么只要赔20西克勒银就可以了,不过商人放出去的贷款是要不回来了。
    
  这也就是说杀债奴得偿命,不过《法典》第一一五条规定,只要是债奴“自然死亡”(以命运而死)那就没关系,不用偿命也不用赔偿,死了也白死。
    
  之所以要在这个“自然死亡”打引号是因为只要没有证据,债奴都会被划入自然死亡行列,奴隶主可以很轻易,很从容的逃脱惩罚。
    
  这些严酷的刑法,目的就在于防止奴隶的反抗,维护奴隶主阶级的阶级利益。虽然奴隶的地位低下,任人宰割,但他们为古巴比伦的经济和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他们是古巴比伦的基石,可以说没有他们,就没有繁荣的古巴比伦。
    
  汉穆拉比时代,原先的强盗集团已经安定下来,不再从事打家劫舍这类风险工种,转而往农业发面发展,不过由于强盗集团的冲击,美索不达米亚原有的土地制度和神庙经济遭到重创,口粮配给制没了,大量土地转入阿摩利王室(王室占有全国可耕地一半以上),官员,军官,士兵或公社之手。
    
  因为乌尔第三王朝那种王室直接经营的奴隶制大经济难以管理,又容易造成奴隶反抗,所以古巴比伦王室把土地分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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