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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13: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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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20年之后他自己透露,肯塔基和弗州两个决议案,都出自他的手。
杰弗逊,不愧为装B大师。
明里一套暗里一套。
正当各种事情热热闹闹地开花的时候,猛然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有人起义了。
原来,1798年7月,国会为了给军事准备提供财力,批准征收财产税。就是直接面向居民,以“可见”的财产规模为基数,征收一定量的税,用于国防。
征税,在美国是个高风险行为。上次导致了威士忌起义,这次,也不例外。
1799年1月,东宾夕法尼亚居民对这个税收很不爽,他们阻扰和殴打税务官员,破坏税收文件和资料,集会要求国会撤销此税。
闹了2个月不息,联邦警察光临,抓捕了闹事者,并准备转移到弗州联邦法庭审讯。此时,突然杀出一队人马----民兵约翰.弗莱斯率领150人,阻止转移人犯。他宣布,根据宪法修正案第6条,这些闹事的人,应该由本地人民审理,不能转走。
本地审理与异地审理,那个时候就已经成为热门词。
义军和联邦法院执行官对峙。
联邦法院执行官见势不妙,只好释放所有闹事者。义军群众随即散去。过后,联邦法院执行官信誓旦旦地说:人犯是由暴乱分子救走的!
这下就复杂了。几天后,当局逮捕约翰.弗莱斯。
这是一次小的不能再小的所谓的起义,但群众反响很大,共和党到处宣扬,严重打击了亚当斯政府的声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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