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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杰佛瑞迪佛的惊奇剧场More Twisted》:将欺诈艺术玩到了极致的男人(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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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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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9: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档案一个钟头了,欧特曼觉得仍无头绪,正要合上档案夹时电话响起。档鉴识科已经帮他把笔迹放大,准备用来比对其他地方发现的笔迹。但在寻获对照用的笔迹之前.警方也莫可奈何。

    鉴识人员也检查有无任何凹痕,看看凶手是否以书页当垫板,在立即贴之类的东西上写过字,可惜也毫无发现。

    经过尼海德宁分析,鉴识人员发现画圈的三页总共有将近两百枚潜在指纹,书皮的护套另有八十枚,可惜许多年代久远,残缺不全。鉴识人员找到几枚还算明显的指纹,输入FBI位于西维吉尼亚州的自动化指纹辨识系统,最后全数落空。

    小说封面贴了方便印刷的胶膜,鉴识人员採集到将近四百枚指纹,但多数不是模煳,就是残破不清。输入指纹辨识系统照样比对不出结果。

    气馁之余,他感谢鉴识人员,然后挂断电话。

    “刚才讲了什么?”瓦勒斯问,他以热切的态度看着欧特曼手下的那张纸。刚才通话进行中,欧特曼作了笔记,也有些连串的惯性涂鸦。

    他向记者瓦勒斯说明鉴识的结果。

    “所以说,没有线索。”瓦勒斯为他下总结.然后写笔记。心烦的欧持曼不解的是,既然没线索,有写下来的必要吗?

    他凝视着记者,脑海中突然灵光乍现。他无预警地站了起来。“我们走。”

    “去哪里?”瓦勒斯问。

    “去你的刑案现场。”







    “我的?”瓦勒斯仓皇跟着跨大步出门的警探而去。

    瓦勒斯借走《小镇的两桩命案》的图书馆位于他的公寓附近,这里属于格林威尔市的三松区。一八二九年本地发生大火,火势延烧了全镇,传说公园里有三棵树奇迹似的逃过一劫,本区因此被命名为三松。这一区的环境不错,居民泰半是生意人、专业人士、教育界人士,附近有一所大学(勒女怪客的头号死者生前在此就读)。

    欧特曼跟随瓦勒斯进入图书馆。瓦勒斯找到玛盖文主任,将她介绍给警探认识。主任是一个身材苗条的女人,穿着时髦的灰色套装,外型比较像高科技公司的高级主管,反而比较不像图书馆员。

    警探说明歹徒可能依样画葫芦,把这本小说当成杀人范本,女主任满脸惊骇,因为她想到这代表凶手曾经进过她的图书馆.也许甚至是她认识的人。

    “我想请妳列出借过这本书的所有人。”欧特曼说。他考虑过,凶手可能只在馆内阅读,没有借走这本书。但假如凶手当场阅读,画线的动作会引来馆员和看书民众的眼光,凶手大概不敢冒这种险。因此.欧特曼认定,最保险的方法是借回家安心研读。

    “我看看能找到多少。”她说。

    欧特曼本以为这么一找,少说要花个几天的时间,没想到女主任几分钟就回来了。欧特曼见到她拿了几张纸回来,心情兴奋难耐。他品味着捉拿凶手的刺激,以及寻获重大线索的快感。

    然而,他翻阅着主任拿来的纸张时,眉头却紧锁起来。曾经借阅《小镇的两桩命案》的民众大约三十人,时间都在过去这六个月内,而凶杀案发生在八个月前,他需要的是案发之前借阅本书的名单。他向主任解释。

    “喔,可惜,六个月以前的资料没有了。资料通常保存很久.不过大约在半年前.我们的电脑被人破坏了。”

    “破坏?”

    她点头皱眉说:“有人把电解液之类的东西倒进硬碟,腐蚀掉了硬碟,资料也全部泡汤,连备用硬碟也遭殃。警察局的人来侦办过,我不记得是哪一位了。”

    瓦勒斯说:“我怎么没听说过?”

    “没抓到坏人。虽然造成了我们很大的困扰,却只是一时不便,没有大碍。想想看,假如坏人决定销毁书籍本身的话,后果不堪涉想。”

    欧特曼抓住了瓦勒斯的眼神。“死巷。”警探气得说。随后他请教主任,“不然,办过图书馆证的人,姓名总该还在吧?他们的姓名该不会也存放在电脑里吧?”

    她点头.“半年前以前办的,也全部消失了,抱歉。”

    他强颜欢笑,向主任道谢,然后走向门口,这时却突然停住脚步,害瓦勒斯差点一头撞上他的背。

    “怎么了?”瓦勒斯问。

    欧特曼警探不回答,就只是匆匆走回大柜台唿唤.“玛盖文主任!请等一下!麻烦妳帮我调一些资料。”

    这话引来众人的白眼,也有两、三位读者凶巴巴地嘘他。







    《小镇的两桩命案》的作者是安迪.M.卡特,家住纽约州的汉普顿站,靠近奥尔巴尼,距离格林威尔大约两小时的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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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9: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任帮欧特曼调出了《现代悬疑小说作者名人录》,里面并没有列出详细的位址和电话号码,但欧特曼打一通电话给监理站后,立刻取得了实用的资料。

    欧特曼刚才在门口突然想到的是,作者卡特有可能接过凶手写的信。也许凶手写信是要表达仰慕之情,也许是想向作者请教进一步的资讯,或者想问作者撰写本书之前如何找资料。如果作者接过凶手写的信(如果警方运气好),信封上註明地址,凶手也在信上签真名的话,郡警局的笔迹鉴定专家便可轻易以小说里的笔迹比对信上的签名。

    欧特曼暗暗祈祷着,拨了电话给作者,接听的是女性的声音。“哈啰?”

    “我是格林威尔市警局的警探,敝姓欧特曼。”他说。“我想和安迪.卡特谈谈事情。”

    “我是他的妻子。”她说。“他不在家。”口气不含一丝感情.显示她已经接惯这种电话了,应答起来犹如反射动作。

    “他什么时候回家?”

    “你是想谈那两件凶杀案,对吧?”

    “没错,夫人。”

    迟疑一阵.“问题是……”她语调下降了一度,欧特曼怀疑不在家的丈夫就在附近的房间里面。“他最近身体不太好。”

    “很遗憾,”欧特曼说。“严不严重?”

    “当然严重!”她语带怒意。“新闻爆料说,有人照我先生的书杀了那两个女生.我先生听说之后,情绪一直很低落,他断绝了跟任何人的往来,也停笔不创作了。”她犹豫着。“他放下所有事情了,完全放弃。”

    “一定难为妳了,卡特夫人。”欧特曼表达同情之意,同时想到一件事:有人抢先瓦勒斯一步,发现小说成了杀人蓝图。

    “那还用说。我告诉他,这种事只是凑巧,那两个女人的死法正好和他写的雷同,只是阴错阳差的巧合。可是,那些记者,还有,唉,所有人。朋友啦,邻居啦……他们一直啰啰嗦嗦说是我老公的错。”

    欧特曼心想,如果据实对她说,有证据显示卡特的小说确实成了凶杀案的范本,她一定难以接受。

    她接着说:“他最近比较好一点。如果再提那个案子,他可能又会陷入低潮。”

    “我瞭解,夫人。不过,请妳设身处地为我想。警方现在有了逮捕凶手的机会,而妳先生可以帮大忙......”

    电话线另一端的声音朦胧起来,欧特曼隐约听得见她在跟别人对话。

    欧特曼听她讲下面这句话时并不讶异:“我先生刚回来了,我请他跟你讲。”

    “哈啰?”卡特的嗓音微弱而不安。“我是安迪.卡特。”

    欧特曼表明自己的身分。

    “你是以前找过我的那个警察吗?”

    “我?不是。找你的可能是以前的承办警探,鲍伯.弗莱彻。”

    “对.就是他。”

    原来弗莱彻已经找过作者了,欧特曼叫出的档案里面并没有提到这一点。他对卡特说出刚才向妻子解释的内容,卡特立刻说:“我帮不上忙。老实说,我不想帮……最近这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一段。”

    “我能体会,先生。不过,凶手还逍遥法外,而且——”

    “可是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是说,我怎么可能告诉你——”

    “我可能掌握了凶手的笔迹。有人在你的大作里面作了笔记,据研判可能是凶手留下来的。我们想问你有没有接过书迷的来信,说不定可以比对出结果。”

    卡特久久不语,最后才低声说:“照你这么说,凶手的确拿我的小说当范本。”

    欧特曼以亲切的语气说:“确实有这种可能,卡特先生。被圏出来的段落符合那两椿命案的作案模式,几乎是一模一样。”

    对方又沉默了半晌,欧特曼问:“先生,你还好吧?”

    作者清清嗓门。“对不起。我帮不上忙。我只是……这对我来说太沉重了。”

    欧特曼经常告诫手下的新进警察,警探最重要的特质是坚持不懈的个性。他这时以平稳的语调说:“除了你之外,没有人能协助警方从书上的笔迹追查到凶手。凶手从图书馆借走书,担心警方从电脑查得出借书人的名单,因此破坏了电脑。我们比对过指纹,也没有结果……我真的急着逮捕这个人。我猜你也有同样的心情,卡特先生。你难道不想吗?”

    卡特不吭声,最后才以气若游丝的声音说:“你知道有好几个陌生人寄给我凶杀案的剪报吗?从来不认识的陌生人,好几百个。他们指责我,说我的小说是『谋杀蓝图』。后来我得了忧郁症,严重到不得不住院一个月……我一手造成了那两件凶杀案!你不瞭解吗?”

    欧特曼抬头望向瓦勒斯,然后摇摇头。

    瓦勒斯比手势向他讨话筒,欧特曼心想,也好。

    “卡特先生,我想请我旁边的人跟你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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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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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9: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

    欧特曼警探把话筒递过去,然后坐回原位,聆听单方面的对话。

    “哈啰,卡特先生。”身型瘦削的瓦勒斯驼背讲着电话.握着话筒的手指修长有力,令人心惊。“我们彼此不认识,我的姓名是瓦勒斯.葛登,我是你的书迷,很喜欢你写的这本小说。我是格林威尔《论坛报》的记者……我瞭解。我能体会你的心情——我知道同业经常逾越分际。我的做法和他们不同。我瞭解你不愿意被牵扯进来。我相信你最近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让我先声明一件事:你是才华洋溢的小说家,我不如你,只是个新闻界的泛泛之辈,不过我也算是个文字工作者。我这一辈子并没有什么伟大的信念,不过我坚持维护创作自由,我鼓吹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好……拜托你,卡特先生,让我讲完。我听说,命案发生之后你已经停笔了……和那两位死者一样,你和你的才华也成了本案的受害者。你只不过发挥了上帝赐予的人权,表达自我,却碰上了骇人听闻的意外。我对这个杀人魔的观点是这样的:天意。那两位女人已经走了,你无力回天,但是你却可以自救,帮助家人走下去。另外,你也可以从这个角度去考量:你有能力断绝凶手再伤害他人的可能性。”

    欧特曼听了记者的劝解,不禁扬眉表示钦佩。瓦勒斯握着话筒听了片刻,最后才点头望向欧特曼。“他想跟你讲话。”

    欧特曼接下电话。“什么事?”

    “你想要我怎么帮忙?”卡特支支吾吾地问。

    “你应该有接到书迷写来的信吧?我想过滤一下。”

    尖酸一笑。“你指的是骂人的信吧.我接到的大部分是这种信。”

    “不管什么信都行。我们最有兴趣的是手写的信,比对起来比较直接。不过如果有电子邮件的话也行。”

    卡特迟疑一下。他想打退堂鼓吗?随后,欧特曼听见他说:“会耽搁一、两天,我最近停止……呃,这样说好了,我最近很少整理办公室里的东西。”

    “没关系。”欧特曼向卡特说明警察局的方位,请他处理信件前先戴上厨房用的手套,并尽量只碰信件边缘,以免破坏了指纹。

    “好。”卡特郁闷地说。

    欧特曼怀疑他不会真的现身。欧特曼开始对他表示感激之意,讲了几秒却发现对方已经挂掉电话,听筒只传来死寂。







    安迪.卡特前来格林威尔了。

    他的外表既非面目狰狞的艺文界人士,也不是衣着光鲜的名人,就像美国东北部常见的中年白人,灰白的头发浓密,梳剪整齐,腹部微凸(比欧特曼的肚腩小得多。欧特曼太太的焙盘让他赞不绝口,造就了他中广的身材)。卡特的服装不是肘补钉的休闲西装,也非作家常穿的衣服,而是L.L. Bean的挡风夹克、马球衫和灯芯绒长裤。

    欧特曼和卡特通电话是两天前的事了。卡特此时不太自在地站在警探的办公室里,接下年轻警探蓝道送上的咖啡,然后向两位警探和记者瓦勒斯点头致意。卡特脱下夹克,扔到没人坐的椅子上。会面过程中,这位作家唯一感到不舒服的时刻,是他瞄到欧特曼的桌面的时候。他瞧见桌上档案的标题写着《金柏利.班宁——凶杀案编号一三之〇四〉,眨了眨眼,失魂落魄的神情快速闪过脸上。欧特曼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事先把死者尸体的相片塞到档案夹的下面。

    四人寒暄了一、两分钟.欧持曼便朝作者的手点头。作者捧着一个白色的大纸袋。“有找到有助案情的信吗?”

    “有助案情?”卡特揉揉红眼睛。“我不知道,你们看了再判断吧。”他把纸袋交给欧持曼警探。

    欧特曼打开纸袋,戴上乳胶手套,取出大约两百封信。

    他把其他人带进局里的会议室.把信件摊开在桌子上。蓝道随后也来了。

    有些信以打字机撰写,有些以电脑列印,幸好全都有亲笔签名,至少能提供一些笔迹。至于亲笔信,有些是草写体,有些以印刷体书写。信纸的种类与尺寸繁多,墨水的颜色也是,有的使用铅笔书写,连蜡笔也有。

    四人戴着乳胶手套.花了一段时间过滤信件。欧特曼能体会作者落魄的心境,许多信的措辞真的很不留情面。最后他把信件分成几堆:第一堆是电子邮件,看不出有哪一封出自凶嫌之手。第二堆是亲笔信,内容看似一般读者抒发感想之作。这些读者并没有请教作者如何蒐集创作的资料.字里行间也看不出涉嫌本案的迹象,只不过有些写得很生气,有些则写得肉麻(例如错字连篇的这封:“如果路过爱荷华的苏城,请接受我们招待。我们的货柜屋后面有个阳台.我老婆和我可以给你一个特别的全套马杀鸡。”)

    “噁心巴拉。”年轻的蓝道警探说。

    最后一堆,欧特曼解释:“写得理性、平静、谨慎……和勒女怪客的习性一样。凶手是按部就班型的歹徒,不会随便乱写,以免露出破绽。如果他想请教问题,他会直接问,措辞客气又谨慎.他想问细节.却忌讳问得太详细.以免引起疑心。”欧特曼把最后这一叠整理好.共有大约十封信,然后收进一个证据纸袋里,交给蓝道。“尽快送去郡警局化验。”

    有个男人探头进会议室,是鲍伯.弗莱彻巡佐。外表稳重的他向卡特自我介绍。“我们没见过面,不过我为了这案子跟你讲过电话。”弗莱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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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9: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两人握握手。

    弗莱彻以下巴指向欧特曼,面带惭愧的笑容。“他的办案能力比我强,想到凶手可能写信给你,这一个角度我从来没想过。”

    弗莱彻说,案发之初,他曾经联络上卡特,想请教的并非书迷的来信.而是问作者的小说是否根据实际的刑案。弗莱彻当初的想法是,或许本案的凶手与以前的凶杀案有所关联。弗莱彻的想法不错,可惜卡特当时说明,《小镇的两桩命案》完全是自己想像出来的产物。

    弗莱彻看见满桌邮件。“运气怎样?”他问。

    “要等化验过之后才晓得。”欧特曼接着以下巴指向作者。“最大的功劳要算在卡特先生的身上.多亏他帮忙,否则案情一定又陷入胶着。”

    弗莱彻细细审视卡特之后说:“我得承认,我从来没机会拜读你的大作,不过我一直想认识你.你是真正的名作家啊,我好像一辈子从来没和名作家握过手。”

    卡特尴尬一笑。“以销售数字来说,我称不上有名。”

    “呃,我只知道我女朋友读过你的书,她称赞说好几年没读过这么棒的惊悚小说了。”

    卡特说:“谢谢。她在吗?我可以帮她签个名。”

    “喔,”弗莱彻结结巴巴说:“呃,我们已经没有交往了。她搬出格林威尔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好意。”他说完走回抢劫组。

    等候化验结果出炉之际,大家闷得慌,瓦勒斯于是建议去星巴克喝咖啡。三人上了街.进了星巴克,点了咖啡坐下来喝,瓦勒斯向卡特讨教进入小说创作这一行的窍门,欧特曼则坐着享受烈日打在脸上的感受。

    十五分钟之后,欧特曼的手机铃响,骤然打断了三人的休息时间。

    “警探,”蓝道兴匆匆地说,“有结果了!有个书迷的笔迹吻合小说里留下来的字,笔墨也相同。”

    欧特曼说:“拜托告诉我信上有写姓名和地址。”

    “当然有,姓名是霍华.戴斯蒙,住在沃威克。”小镇沃威克距离两桩命案只有二十分钟车程。

    欧特曼叫蓝道尽量蒐集戴斯蒙的资料,然后合上手机,咧嘴宣佈:“找到他了,我们抓到模仿杀人犯了。”







    后来他们才发现,高兴得太早了。

    循线找到的,不是有血有肉的嫌疑犯本人。

    戴斯蒙现年四十二岁,单身,在兽医诊所担任技工.六个月前不告而别,走得匆忙,只是突然打电话给房东说他即将搬家,几乎是连夜搬出公寓,丢下了一切,只带走贵重物品,连转寄邮件的地址也不留。欧特曼希望去捜查他留下来的物品,但房东解释说.可以卖的全被他卖掉了,以抵销戴斯蒙欠的房租,卖不掉的东西已经被房东丢掉。欧特曼致电州级的公共资料处调阅他的资料。

    欧持曼也和戴斯蒙就职的兽医诊所通过电话,兽医的说法和房东相近。四月的某一天,戴斯蒙打电话来辞职,当天就不来上班.只说他要搬去奥勒冈照顾年迈的祖母。他说他会再来一通电话告知地址,以便兽医寄最后几天的薪资.却从此音讯全无。

    根据兽医的描述,戴斯蒙沉默寡言,照顾动物时充满爱心,对人类却不太有耐性。

    欧特曼联络了西岸奥勒冈州的警方,在监理站查不出戴斯蒙的档案,也没有他缴纳房屋税或所得税的资料。欧特曼深入探究之后发现,戴斯蒙的祖父母(以及双亲)早在多年前就已经过世,因此迁居奥勒冈州的说法是胡诌的。

    欧特曼只追查得出几位亲戚。他们证实,戴斯蒙突然人间蒸发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他们唿应了兽医对他的评价,描述他是聪明却喜欢独处.尤其热爱阅读,经常沉迷于小说的人,这一点符合从书中找灵感的凶手特性。

    “他写信给卡特的时候,写了什么?”瓦勒斯问。

    蓝道先徵求欧特曼的许可,才把信递给瓦勒斯。瓦勒斯朗读出摘要:“他问卡特先生从哪里找写书的资料,参考过什么样的书或请教过谁,如何得知最有效率的杀人方式。他也对凶手的精神世界感到好奇,为什么有些人可以杀人不眨眼,有些人则难以伤害别人?”

    欧特曼摇摇头。“查不出他的去向.我们可以把姓名输入国家犯罪资料中心和暴力犯罪逮捕计画,可是,他有可能逃走了,可能逃到南美洲、欧洲,甚至新加坡……”

    三松图书馆发生过破坏电脑的事件,依照案子的性质应该是由弗莱彻服务的抢劫组负责侦办,而欧特曼已知破坏电脑的人是戴斯蒙,因此派蓝道去向弗莱彻调阅该案的调查报告,说不定能找到有助追查戴斯蒙的线索。

    瓦勒斯和卡特则盯着戴斯蒙的信,彷彿大家正在守灵,把这封信当成死尸,四周一片肃静。

    欧特曼的电话响起,接听之后发现是郡政府的职员打来的。职员表示,戴斯蒙在牧斯凯根湖畔有一小间别墅.距离格林威尔大约六十英里,地势偏僻,附近长满松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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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 签到天数: 95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9: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他可能躲在那边吗?”瓦勒斯问。

    “最好去查查看。即使他已经逃出纽约州,他也可能会在别墅留下线索,例如航空公司的收据、纸条,或是答录机里面的留言。”

    瓦勒斯抓起外套和记者用的笔记簿。“我们走。”

    “不行,不行。”欧特曼语气坚决。“独家可以给你,但是我不能让你上前线。”

    “多谢你为我着想。”瓦勒斯语气尖酸。

    “假如戴斯蒙决定拿你来练准头,我可不想被你的报社告上法庭。”

    记者摆出臭脸,在办公椅坐下。

    蓝道回来了,报告说弗莱彻巡佐提不出图书馆破坏事件的有用线索。

    但欧特曼说:“不要紧了,我们掌握了更好的线索。蓝道,赶快去着装。”

    “要去哪里?”

    “去乡下兜兜风。在这么棒的秋日还能做什么?”







    牧斯凯根湖的面积很大,水却不深,周围长了柳树、高高的青草和丑陋的松树。欧特曼对这地方不熟。在这一带住了这么多年,他只带全家来这里野餐过两、三次。有一次,他和弗莱彻一时兴起,来湖边垂钓,现在却印象模煳,只记得当天的天气阴沉,飘着细雨.最后拎着小鱼两、三条的鱼篓回家。

    他和蓝道驱车北上,沿途的景观越来越荒凉,他一路上对蓝道介绍案情。“我百分之九十九确定戴斯蒙不在别墅里面。不过为安全起见,我们首先清查整栋房子,大小衣橱全部不能放过,然后你去房子的前面防守,等我进去里面蒐证。懂了吗?”

    “懂,长官。”

    来到戴斯蒙的别墅,车子经过杂草丛生的车道,欧特曼把车开进去,慢慢辗过一丛茂盛的连翘。

    两人下了车,轻手轻脚踏上通往“别墅”的车道。美其名为别墅,其实是寒酸的小木屋.坐落在三呎高的杂草和树丛里。有人在草丛里杀出一条小路——想必最近有人来过,但有可能不是戴斯蒙。欧特曼也歷经过青少年期,知道最能吸引青少年的莫过于荒废的屋子。

    两人拔枪,欧特曼敲门大喊:“警察。开门。”无声。

    他迟疑了几秒,调整握枪的姿势,然后踹门而入。

    廉价的家俱佈满灰尘,秋天的苍蝇懒洋洋地嗡嗡飞,显示这地方荒废已久。他们仔细检查了四个小房厅,没有发现戴斯蒙的踪迹。

    出门之后,他们透过窗户望进车库,发现里头空空的。之后,欧特曼派蓝道躲在车道前面的树丛里,一有人接近立刻通报。

    他又进了别墅,开始搜索,心想这椿悬案7会变得多热。







    通往戴斯蒙的别墅的车道外两百码的地方,有一辆车龄十年的旧丰田车开上二〇七号公路的路肩,然后慢慢驶进树林,迴避路上驾驶的眼线。

    有个男人下了车,停车位置的隐匿度让他很满意。他瞇着眼注视森林.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看见褐色的湖在左边,猜想别墅就在前方十点钟的位置。森林下面的草丛太浓密,他估计徒步大约十五分钟才能抵达别墅。

    恐怕会来不及。他必须尽可能加快脚程,同时尽量避免制造出声响。

    他开始向前走了几步,却又突然站住,摸摸口袋。刚才太急着前往别墅,不记得有没有从车子的置物箱带东西过来。有,放在口袋里面。

    瓦勒斯弯腰谨慎前进,以免踩折树枝,弄出声响。他继续走向小屋,希望欧特曼警探专心办案,浑然不知有人悄悄接近。







    搜索过小屋之后,欧特曼几乎找不到戴斯蒙最近来过的迹象——更不知道他的去向。他找到几张帐单和兑现过的支票,但上面的地址全是戴斯蒙位于沃威克的地址。

    他决定去检查车库,认为也许凶手从车上扔出什么东西,忘了收拾.也许是一张写了路线的纸条,或者地图,或是收据。

    但欧特曼发现的东西却比证物好上几倍;他发现了戴斯蒙本人。

    或者说.他的尸首。

    欧特曼一打开这间老式的双门车库,立刻嗅到腐尸的臭味。他确定臭味的来源:车库深处的一个大煤箱。他壮起胆子,掀开箱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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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9: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约六呎高的戴斯蒙陈尸箱底,脸朝上,衣着整齐,几乎烂得只剩骨头。他已经死了六个月——大致上吻合他失踪的时间点,欧特曼记得。

    未经DNA分析,无法确认尸体是否真是戴斯蒙,但欧特曼从他裤子的后口袋找出皮夹,里面的驾照果然显示他是戴斯蒙。经过DNA或齿列比对之后才能确认。

    他的头骨被打碎了,死因可能是头部遭受钝物重击。煤箱里面没有武器,但欧特曼寻遍了车库之后,发现一支以破布裹着的大木槌,藏在装满垃圾的油桶底下。木槌上面黏了一些头发,和戴斯蒙的头发相近。欧特曼把木槌放在工作台上,推敲着案情。

    有人谋杀了勒女怪客。谁?为什么?报仇吗?

    但在这个节骨眼上,欧特曼发浑了他最擅长的长处之一_.他让心思尽情奔放。许许多多警探办案时,脑筋死守着同一个角度,始终无法跳脱固有的观点。欧特曼和他们不一样。他总是极力压抑固守成见的倾向。他这时问自己:假设戴斯蒙不是勒女怪客呢?

    目前能确定的是,在小说里画圈的人是戴斯蒙无误,但是,假如他是在命案之后才借书来画圏呢?

    戴斯蒙写给卡特的信并没有註明日期,也许他是在命案之后才读到这本小说,赫然发现雷同之处,和瓦勒斯一样。戴斯蒙因此开始调查,后来勒女怪客发现了他,于是杀他灭口。

    如果是这样,那凶手究竟是谁呢?

    和瓦勒斯一样......

    他感觉到奔放的心灵轻轻一颤,琐碎的事实开始在其中排列组合,方便他思考。这些事实全部与瓦勒斯有关。

    例如,瓦勒斯的体态气势非凡、态度咄咄逼人、性情阴晴不定。有时候他又带有威胁性,很吓人。他对刑案着迷,比多数警察更瞭解警务和蒐证的程序,换言之,面对检调人员时,他懂得见招拆招。(欧特曼回想到,那天他不是靠着一张嘴.硬是要求贴身採访本案重新侦办的过程吗?)瓦勒斯买了一台摩托罗拉的警讯拦截器,能够收听警方回报蒐证的过程。他的公寓离第一位死者就读的大学只隔了几条街。

    欧特曼思索着:假设戴斯蒙读了小说,起了疑心,圈出某些段落,然后打几通电话瞭解案情。他很有可能拨给瓦勒斯,因为瓦勒斯是《论坛报》的刑案线记者,是理所当然的讨教对象。

    戴斯蒙约了记者见面,遇害之后被藏在这里。

    不可能吧……若真是如此,瓦勒斯为什么要主动告知小说的疑点?

    也许想先发制人,减少嫌疑?

    欧特曼重回令人作呕的应急棺材,更加仔细蒐证,希望挖掘出解答。







    瓦勒斯瞥见车库里的欧特曼。

    他潜入车库旁边三十英尺的草丛里躲着。欧特曼完全不留心外面的状况,想必是派蓝道在外警戒。蓝道守在车道的开头,背对着车库,距离少说有两百英尺远。

    瓦勒斯在秋日的暑气里喘着气,弯腰穿越草丛,在车库外面停下来,从侧面的窗户匆匆向内望一眼.发现欧特曼站在车库深处,前面有个煤箱,他正瞇眼看着手里的东西。

    大好机会,瓦勒斯心想,他伸进口袋,慢慢走向打开的车库门.不会有任何东西挡在他和目标物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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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9: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欧特曼从戴斯蒙的皮夹找到了一张名片,正想看清上面印了什么时,他听见背后传来树枝被踩断的声响。他心一惊,转身。

    一个人影站在门口,双手似乎拿着东西,举在胸前。

    欧特曼被门口的日光照得睁不开眼睛,只能惊唿:“你是谁——?”

    一阵刺眼的闪光漫过整间车库。

    警探向后踉跄一步,急着拔枪。

    “可恶。”

    欧特曼认得这人的嗓音。

    他瞇眼逆着光。“瓦勒斯!狗杂种!你来这里搞什么鬼啊?”

    记者臭脸,一手举起照相机,表情和欧特曼同样不爽。“只是想偷拍你在办案的相片嘛,你却转头过来,破坏了画面。”

    “我破坏了画面?我明明叫你别来,你不能——”

    “宪法第一修正案明订了媒体自由,”瓦勒斯怒骂,“我想来就来。”

    “我也有权力把你这个混帐关进牢里,这里是刑案现场!”

    “所以我才想拍拍相片。”他怒火未消。接着他皱眉了.“什么味道?”他放下拿着相机的一手,开始不敢深唿吸,露出反胃的表情。

    “是戴斯蒙,被人谋杀了,躺在煤箱里面。”

    “被人谋杀了?所以说,他不是凶手?”

    欧特曼拿起无线电,对蓝道咆哮:“我在后面,有人来拜访我们了。”

    “什么?”

    “我们在车库。”

    片刻之后,蓝道快跑赶来,瞪了瓦勒斯一眼。“你来这里干嘛?”

    “你怎么让他闯关的?”欧特曼骂他。

    “不是他的错,”记者被臭味熏得发抖。“我远远就把车停好。建议我们出去唿吸新鲜空气吧。”

    正在气头上的欧特曼看见记者不舒服,在心中暗自高兴。“应该把你关起来才对。”

    瓦勒斯憋着气,开始走向煤箱,举起照相机。

    “想都别想。”欧特曼低吼一句,把记者拉开。

    “是谁杀的?”蓝道朝尸体点头问。

    欧特曼避而不谈的是,刚才他真的怀疑凶手是瓦勒斯。就在偷拍事件爆发之前,他赫然发现惊人的证据,知道杀戴斯蒙的凶手是谁了。他举起名片。“我在尸体身上找到的。”

    名片上写着:“鲍伯.弗莱彻,巡佐警探,格林威尔市警局。”

    “弗莱彻?”错愕的蓝道低声说。

    “我不肯相信,”欧特曼慢慢嘟囔说:“不过在局里的时候,他连他认识戴斯蒙也不说,何况两人还见过面。”

    “有道理。”

    “而且,”欧特曼继续说,向大木槌示意,“弗莱彻不是有制造金属制品的嗜好吗?那把槌子可能是他的。”

    蓝道望向凶器,神态不安。

    欧特曼越想,心跳越加速。他推测着真相的始末。承办的弗莱彻刻意让案子悬而未结.因为凶手就是他,所有指向他的证据可能被他销毁了。弗莱彻生性独来独往,几段男女关系短暂而艰辛,他沉迷于血腥场面、军史、文物、狩猎……他谎称自己从未读过《小镇的两桩命案》,实际上却以小说为范本,连杀了两个女人。事后,戴斯蒙碰巧也读到了同一本书,画出案情雷同的地方,本着好市民的精神联络承办警官弗莱彻,不料却进了虎口。弗莱彻杀了他,把他弃尸在这里,然后破坏图书馆的电脑。当然了,弗莱彻根本没有努力侦办捣毁电脑的案子。

    欧特曼又灵光一闪,心惊了一下。他转身对瓦勒斯说:“你离开警察局的时候,弗莱彻人在哪里?你有在局里看见他吗?”他边说边将手移到手枪的位置,同时四处张望着及胸的草地,怀疑弗莱彻可能会尾随而来,想一併杀他们灭口。弗莱彻是步枪的神射手。

    但蓝道回答:“我走的时候,他和卡特在会议室里。”

    完了!欧特曼这才知道,生命受威胁的不只有这里的三人。作者卡特也是证人,因此也可能惨遭弗莱彻的毒手。欧特曼拿起手机,拨给警察局的总机,请总机转接给卡特。

    “长官,他不在局里。”总机小姐说。

    “什么?”

    “时间不早了,他决定去找旅馆过夜。”

    “他去哪一间?:”

    “好像是苏登旅馆吧。”

    “妳有旅馆的电话吗?”

    “有,没问题,只不过,他现在不在旅馆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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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9: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哪里?”

    “他去吃晚餐了,地点我不清楚。不过如果你想跟他联络的话.可以拨给弗莱彻,因为他们两个人一起走了。”







    距离市区还剩二十分钟,车速超出速限一倍。

    欧特曼再打给弗莱彻,可惜对方不肯接电话。欧特曼其实也只能对他讲理,劝他投降,求他别连卡特也杀害。欧特曼祈祷,希望对方还没痛下毒手。

    再打一次,仍旧无人接听。

    来到二〇二号公路的交会口,欧特曼驾驶的警车紧急煞车,差点擦撞上一辆这一带很常见的牛奶货柜车。

    “哇,太刺激了。”蓝道低声说。他的手心冒汗,原本按着仪表板,这时被卡车的喇叭虫得移开手,卡车司机在后面生气地勐按喇叭。

    欧特曼正要再次拨打弗莱彻手机时,警车上的无线电沙沙作响。“全员注意,二一八号公路有民众报告传出枪声,在Ralphs超市的西方附近。再重复一次,发生枪击案。全员回应。”

    “你认为是他们吗?”

    “我们只差三分钟就到了,是不是他们立即分晓。”欧特曼以无线电报告目前的位置,然后把油门踩到极限,车速破百。

    在一趟短暂、要命的急驶后,警车登上一座斜坡.蓝道上气不接下气地高喊:“看!”

    欧持曼看见弗莱彻的拦截车停在路边,车身有一半超出路面。他在拦截车的附近紧急煞车停下来,和搭档一同跳下车。

    记者瓦勒斯的车子违法尾随亮灯鸣笛的警车而来.这时在五十英尺的后方也煞车停下.跟着下车。欧特曼警探叫他待在原地别动,他置若罔闻。

    欧特曼感觉手臂被蓝道抓紧了。蓝道指向大约五十英尺以外的路肩。由于光线昏暗,他们只能依稀看见卡特的身体轮廓。

    卡特趴在泥土上,压着一片血泥。

    唉,可恶!迟了一步。弗莱彻的被害人名单又多了一笔。

    欧特曼蹲在警车旁边,对蓝道悄悄说:“你往这条路的那边过去,注意弗莱彻的动向,他应该在这附近。”

    欧特曼一面弯腰扫视草丛,一面奔向作家陈尸的地点,这时他突然瞄到左边,不禁惊唿一声。地上躺着一个人,是弗莱彻,手里握着警局的霰弹枪。

    欧特曼对蓝道大喊:“当心!”然后卧倒在地。他正要举枪对准弗莱彻,却发现弗莱彻完全没有动作。他以手电筒照向弗莱彻的头,发现弗莱彻的两眼死气沉沉,胸口有血。

    瓦勒斯弯腰来到卡特身边,然后叫嚷着:“卡特还活着!”

    欧特曼直起身子,把弗莱彻的霰弹枪拿走,然后走向作家卡特。弗莱彻死前射中了他,他现在失去意识。

    “卡特,撑下去!”欧特曼一边喊叫,一边以手按住卡特腹部的伤口。欧特曼望向公路斜坡的顶端,他看见警车的闪灯,也听见警笛声越来越响亮了。他弯腰下去,对卡特轻声说:“要撑下去啊!不要紧的,不要紧,不要紧……”







    他的书救了他一命。作者解释时呵呵一笑,笑容随即转为痛苦的表情。

    时间已是隔天上午,欧特曼和卡特的妻子来到格林威尔医院,站在卡特的床边。卡特的妻子是金发熟女,五官线条分明。幸好,弗莱彻的子弹没打中重要的器官.只击碎了一根肋骨。尽管卡特服用了止痛药,伤口仍疼痛难忍。

    卡特对他们描述昨天傍晚出事的过程:“弗莱彻想带我去吃晚餐.他说他知道市外有一家不错的烤肉店。我们上路之后,他把车开进一条僻静的马路。我聊到《小镇的两椿命案》的内容。『猎户』在麦当劳看见第一个受害人,然后开始跟踪她,把车开到一条郊外的马路。我说我描写这个场景时,想到的路就像这一条。弗莱彻听我这样讲,便说他想像的这条路两旁是玉米田,而不是森林。”

    “弗莱彻不是自称没读过那本小说吗?”欧特曼指出。

    “答对了……他发现自己说熘了嘴,一时之间不敢再吭声。我当时觉得不太对劲,甚至想跳车逃生。后来他拔出手枪,我赶紧伸手去抓,结果还是被他射中了。我把脚伸过去踩煞车,车子冲出路面,他的头撞上了车窗还是什么的。我把他的手枪抢过来,滚出车子外,想往树丛的地方钻进去躲起来,却看见他从车厢拿出一把霰弹枪,朝我走过来,我只好对他开枪。”他摇摇头。“唉,要不是我聊到书中的情节、要不是他说熘了嘴,我绝对不会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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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9: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欧特曼被卷入本案,因此枪击案改由另一位警探侦办。负责承办的警探报告说,经过蒐证之后,证实卡特的说法属实。弗莱彻的手上残留了GSR,也就是射击时喷出的火药,这表示弗莱彻确实动过手枪.有一粒子弹卡在警车乘客座的车门上,子弹上有卡特的血迹反应。此外,也有证据佐证弗莱彻确为勒女怪客,因为大木槌上满是他的指纹,而且警方从他家搜出几件丝袜和性感内衣,是从两女生前家中窃来的物品。弗莱彻为了掩饰杀害两女的嫌疑,先杀了戴斯蒙灭口,然后又想解决卡特。弗莱彻杀害两女的动机是什么?众说纷纭。也许是他和死者之一秘密交往过,后来闹得不欢而散,他杀了她洩恨,把现场佈置成临时起意的命案,也许真相总有一天能大白。

    欧特曼心想,世人也可能永远无法得知身为警察的他为何要跨进犯罪世界、成为平日自己在追捕的坏人,毕竟这又不是在读悬疑小说。

    就在这个时候,手长脚长的瓦勒斯走进病房说:“新闻快报。”并把一份《论坛报》递给卡特。头版新闻是勒女怪客案侦破,由记者瓦勒斯在格林威尔市採访报导。

    “你留着,”瓦勒斯说,“当纪念品。”

    卡特的妻子谢谢他,然后把报纸折起来,放到一旁,动作僵硬.显示整件风波让她难以承受。她怎么会肯留念?

    欧特曼告辞之后走到病房门口,却又停下脚步。他转头回来,“喔,对了.我忘了问。卡特,你那本小说最后怎么收场?警察有抓到猎户吗?”

    卡特差点回答了。他及时打住.狞笑着说:“这个嘛.警探。你如果想知道,恐怕得自己去买一本来看看了。”







    事隔数日的某天凌晨两点,卡特躺在床上三个钟头,了无一丝睡意,只好悄悄起床。

    他瞄了熟睡身旁的妻子,然后拄着柺杖,跛脚走向衣橱,找出一件褪色的旧牛仔裤、一双球鞋和一件波士顿大学的运动衫。这套衣服是他创作时常穿的幸运装,已经一年多没穿了。他这时穿上了它。

    由于枪伤尚未痊癒,他忍痛踏上走廊,慢慢走进办公室,打开电灯。他坐在书桌前,启动电脑,久久凝视着萤幕。

    接着,他突然开始创作。起初,敲键盘的动作很笨拙,时常一次按到两个字母,或者完全敲错键,但过几小时后,他的打字能力恢复了,不久之后文思泉涌,打字速度加快,错字不再出现。

    天空开始亮起灰灰的粉红光晕,窗外的冬青丛传来晨鸟有如手机铃声的宛转啼声.他已经完成了整部短篇小说,隔行打了满满三十九页。

    他把游标移到文件的最顶端,想了个贴切的标题,并将它打出来:《按本杀人》。

    卡特坐在舒适的椅子上,臀部向后移,从头到尾仔细阅读全文。

    故事以某位记者阅读悬疑小说开场。记者发现书中被人圈出了几个段落,而这几段的情节与不久前两桩命案的特点雷同得令人称奇。记者拿着小说去见一位警探,警探阅读之后研判,圈出重点的人就是凶嫌,是以小说作为蓝图的模仿杀人犯。

    警探重新侦办这两椿悬案,然后寻求该小说作者的协助。作者勉为其难地答应帮忙,捧着书迷的来信去警局。警探过滤信件之后发现凶嫌。

    警方循线追查到凶嫌的避暑别墅,却发现他也遇害了。原来,他并不是凶手。根据推断,他阅读小说时产生了和记者相同的感想.觉得故事情节和真实命案有太多吻合之处,所以才圈出可疑的段落。

    紧接着,警探有了惊人的发现:他从书迷的尸体上发现线索,证实元凶是一位警察同事。

    在此同时.作者和涉嫌重大的警察同车外出。幸亏他反应得快,及时夺走佩枪,才没惨死涉嫌的警察手下。他为了自卫而击毙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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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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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9: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案了。

    是吗?

    安迪.卡特的小说还没结束。他在最后加上一个转折。读者读到最后会发现,涉嫌的警察是无辜的,只是遭到正牌怪客的陷害。

    而元凶正是作者本人。

    作者的处女作问世之后饱受写作障碍之苦,再也创作不出新作,因此陷入疯狂状态。精神错乱的他情急之下异想天开,以为实践书中的情节或许能带来灵感,于是他按照书中坏人的举动,跟踪两名妇女并加以勒毙。

    可惜,连杀了两人也无法恢复创作的能力,反而加深了他的忧郁症。更令他忧心的是,他接到一位书迷的来信。这位书迷表示,小说的部分章节和真实命案有不少雷同的地方.越看越可疑。作者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好去书迷的湖滨别墅找他,拿木槌打死他,弃尸于车库里,制造他人间蒸发的假像。他冒充死者打电话给老闆和房东,谎称他有急事必须搬家到外地。

    作者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了,正想跷起二郎腿来偷闲,没想到不久后又杀出了一个记者。这记者发现图书馆的书被人圈出可疑的几段,警方因此重新侦办。警方来电请他帮忙提供书迷的来信。

    作者自知,唯一的生路是塞给警方一个替死鬼,因此他同意前来和警方见面——实际上,他提早一天来到格林威尔,带着死者衣物去倒楣的警察家里闯空门栽赃,同时偷走警察的木槌之一和名片,接着去书迷的湖滨小屋,以木槌击碎腐尸的顾骨,在木槌上黏了几根头发,然后把槌子藏进油桶。他把名片放进死者的皮夹。隔天,他依约捧着信件来警察局,而警察从书迷的来信追查到了湖滨别墅,最后查到巡佐身上。

    作者和替死鬼巡佐在一起,提议去吃晚餐,由不知情的巡佐开车出门。他抢走巡佐的手枪、逼巡佐停车,下车之后枪毙了巡佐,然后在断气警察的手边开枪射击树林,以便让火药残留在死者手指上(作者对蒐证的知识和多数警察一样丰富)。

    作者从后车厢取出霰弹枪,放在巡佐的手上,自己坐回警车里面,深唿吸之后以手枪朝自己的肚皮开一枪—他控制了角度,让子弹尽可能浅浅擦过身体。

    他接着爬下车,倒在路边,等待路过的车辆求援。

    警方听信了全套说法。

    在最后一幕,作者回家再次提笔创作,庆幸自己逃过法网的追缉。

    卡特阅读完毕之后,内心洋溢着骄傲与亢奋,心脏怦怦跳。没错,是需要再润饰,毕竟他已经停笔一年多了,但是这份作品确实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

    他恢复作家的身分了。

    唯一的麻烦是,他无法发表这篇作品,甚至无法让任何一个人过目。

    原因很简单:这篇作品字字属实,不是虚构的小说。

    卡特自己是杀人又执笔的作者。

    尽管如此,他一边删除整篇文章,一边心想,即使公诸于世也无妨。最重要的是,写了这篇作品之后,他便除去了写作障碍,做法既有效率又无情,如同他杀害弗莱彻、戴斯蒙和格林威尔的两个女人一样。

    更妙的是,他也知道如何防止写作障碍再度发生了:从今起,他不会再创作虚构小说.他要转换跑道,改写他后来发现自己命定要写的题材.那就是真实刑案。

    这个点子棒透了!他再也不必为缺乏灵感而发愁.因为电视新闻与报章杂志多得是创作的点子,任他挑选。

    他跛着脚,下楼泡咖啡,心里想着,如果还找不到适合他发挥的题材……他知道自己有充分的能耐来自力救济,他完全有办法靠自己激发一点写作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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