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24-10-12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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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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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09: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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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
欧特曼警探把话筒递过去,然后坐回原位,聆听单方面的对话。
“哈啰,卡特先生。”身型瘦削的瓦勒斯驼背讲着电话.握着话筒的手指修长有力,令人心惊。“我们彼此不认识,我的姓名是瓦勒斯.葛登,我是你的书迷,很喜欢你写的这本小说。我是格林威尔《论坛报》的记者……我瞭解。我能体会你的心情——我知道同业经常逾越分际。我的做法和他们不同。我瞭解你不愿意被牵扯进来。我相信你最近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让我先声明一件事:你是才华洋溢的小说家,我不如你,只是个新闻界的泛泛之辈,不过我也算是个文字工作者。我这一辈子并没有什么伟大的信念,不过我坚持维护创作自由,我鼓吹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好……拜托你,卡特先生,让我讲完。我听说,命案发生之后你已经停笔了……和那两位死者一样,你和你的才华也成了本案的受害者。你只不过发挥了上帝赐予的人权,表达自我,却碰上了骇人听闻的意外。我对这个杀人魔的观点是这样的:天意。那两位女人已经走了,你无力回天,但是你却可以自救,帮助家人走下去。另外,你也可以从这个角度去考量:你有能力断绝凶手再伤害他人的可能性。”
欧特曼听了记者的劝解,不禁扬眉表示钦佩。瓦勒斯握着话筒听了片刻,最后才点头望向欧特曼。“他想跟你讲话。”
欧特曼接下电话。“什么事?”
“你想要我怎么帮忙?”卡特支支吾吾地问。
“你应该有接到书迷写来的信吧?我想过滤一下。”
尖酸一笑。“你指的是骂人的信吧.我接到的大部分是这种信。”
“不管什么信都行。我们最有兴趣的是手写的信,比对起来比较直接。不过如果有电子邮件的话也行。”
卡特迟疑一下。他想打退堂鼓吗?随后,欧特曼听见他说:“会耽搁一、两天,我最近停止……呃,这样说好了,我最近很少整理办公室里的东西。”
“没关系。”欧特曼向卡特说明警察局的方位,请他处理信件前先戴上厨房用的手套,并尽量只碰信件边缘,以免破坏了指纹。
“好。”卡特郁闷地说。
欧特曼怀疑他不会真的现身。欧特曼开始对他表示感激之意,讲了几秒却发现对方已经挂掉电话,听筒只传来死寂。
※
安迪.卡特前来格林威尔了。
他的外表既非面目狰狞的艺文界人士,也不是衣着光鲜的名人,就像美国东北部常见的中年白人,灰白的头发浓密,梳剪整齐,腹部微凸(比欧特曼的肚腩小得多。欧特曼太太的焙盘让他赞不绝口,造就了他中广的身材)。卡特的服装不是肘补钉的休闲西装,也非作家常穿的衣服,而是L.L. Bean的挡风夹克、马球衫和灯芯绒长裤。
欧特曼和卡特通电话是两天前的事了。卡特此时不太自在地站在警探的办公室里,接下年轻警探蓝道送上的咖啡,然后向两位警探和记者瓦勒斯点头致意。卡特脱下夹克,扔到没人坐的椅子上。会面过程中,这位作家唯一感到不舒服的时刻,是他瞄到欧特曼的桌面的时候。他瞧见桌上档案的标题写着《金柏利.班宁——凶杀案编号一三之〇四〉,眨了眨眼,失魂落魄的神情快速闪过脸上。欧特曼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事先把死者尸体的相片塞到档案夹的下面。
四人寒暄了一、两分钟.欧持曼便朝作者的手点头。作者捧着一个白色的大纸袋。“有找到有助案情的信吗?”
“有助案情?”卡特揉揉红眼睛。“我不知道,你们看了再判断吧。”他把纸袋交给欧持曼警探。
欧特曼打开纸袋,戴上乳胶手套,取出大约两百封信。
他把其他人带进局里的会议室.把信件摊开在桌子上。蓝道随后也来了。
有些信以打字机撰写,有些以电脑列印,幸好全都有亲笔签名,至少能提供一些笔迹。至于亲笔信,有些是草写体,有些以印刷体书写。信纸的种类与尺寸繁多,墨水的颜色也是,有的使用铅笔书写,连蜡笔也有。
四人戴着乳胶手套.花了一段时间过滤信件。欧特曼能体会作者落魄的心境,许多信的措辞真的很不留情面。最后他把信件分成几堆:第一堆是电子邮件,看不出有哪一封出自凶嫌之手。第二堆是亲笔信,内容看似一般读者抒发感想之作。这些读者并没有请教作者如何蒐集创作的资料.字里行间也看不出涉嫌本案的迹象,只不过有些写得很生气,有些则写得肉麻(例如错字连篇的这封:“如果路过爱荷华的苏城,请接受我们招待。我们的货柜屋后面有个阳台.我老婆和我可以给你一个特别的全套马杀鸡。”)
“噁心巴拉。”年轻的蓝道警探说。
最后一堆,欧特曼解释:“写得理性、平静、谨慎……和勒女怪客的习性一样。凶手是按部就班型的歹徒,不会随便乱写,以免露出破绽。如果他想请教问题,他会直接问,措辞客气又谨慎.他想问细节.却忌讳问得太详细.以免引起疑心。”欧特曼把最后这一叠整理好.共有大约十封信,然后收进一个证据纸袋里,交给蓝道。“尽快送去郡警局化验。”
有个男人探头进会议室,是鲍伯.弗莱彻巡佐。外表稳重的他向卡特自我介绍。“我们没见过面,不过我为了这案子跟你讲过电话。”弗莱彻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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