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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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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0: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欧洲的决斗,开始并不是为了武力定胜负、决生死,而是为了断案。假如有两个人发生纠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说不清道不明,法官就请神仙来决断。方法是安排双方决斗,谁胜利了谁有理,因为神明总是保护有理的人。
  这种方法,居然得到当时人们的认可,流行了600多年。
  中世纪,随着欧洲骑士制度的产生,决斗日益风行,演变成一种解决纠纷的极端手段。
  骑士,本就是赳赳武士,决斗正符合他们的特长。
  假如两骑士发生纠纷,争争吵吵,唾沫飞尽还不得要领,其中一个气得不行,愤怒地把帽子砸来,你不要以为他在撒气,实际他是在下战书----决斗!
  纯爷们动作。
  要是你跟人吵,对方丢手套给你,你千万不要以为对方要和解,献手套给你戴,而是约战。你要是答应决斗,就拾起手套。
  还有的是做手势(相当如今的竖中指)。
  只要做出明显侮辱人的动作,对方知道,是约战了。
  应战还是不应战?
  骑士,是很讲文明礼貌、很重视面子名誉的。你要是骑士,必须应战,否则丢人就丢大了,无人再瞧得起你。骑士们除了耻笑你无胆外,还要把你赶出骑士队伍。
  如果不是骑士,胆小的可以议和,签订和议书,决定谁占理。议和不成,还是要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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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0: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妇女、残疾,面对决斗,自然处于弱势,但还是有办法的----你可以请人代为决斗。呵呵,决斗也有人愿意去替,难道不怕死吗?
  之所以不怕,是因为也可以不死,只要你认输就行了。
  后来决斗断案的法律废除了,但决斗这种形式流传下来了,成为解决个人恩怨、维护人身名誉的最后手段。
  也即司法决斗废除了,荣誉决斗保留下来了。
  决斗先是用剑,后来变成枪。此风绵延,流传至美洲。到美国立国之时,有识之士已经觉醒,觉得决斗不是好事,有的州制定法律,不准决斗。但在民间,还是经常发生。
  在现代人的想象中,决斗双方举枪射击,一定凶多吉少,必有一人死亡。
  实际呢,确实有人死亡,不过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多。那时候的枪,比较原始,装火药、点火、开枪,步骤很慢。
  首先枪没有准头,很难瞄准。
  那时候的子弹不是现在的子弹,只是铁丸,不会爆炸。
  子弹推力也不行,大风一吹,子弹就会飘逸偏飞。
  你费劲瞄准,不见得打得中。
  要是双方约定每人只开一枪的话,打不中的比列远高于打中的比例;打中的话,打伤的比例远高于打死的比例。
  但毕竟,玩枪也是个玩命的活,谁也保不准不死。多数人也是怕死的。所以很多决斗,在中间人的调解下,互相给个台阶下,就做做样子,和解。大家都是为了要面子,不是为了要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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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0: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先开枪的,故意打偏,或者朝天打,对方当然心领神会,如法炮制,然后互赞对方勇气可嘉,哈哈大笑几声,吆喝着一块喝酒去也。
  只有那些恨之入骨无解的,才来真的。也有年轻血气方刚不懂事的二愣子,也来真的。
  比如,普希金就决斗很多次,枪法奇烂,却没有一点事。最后碰到的那个是个二愣子,来真的,普希金就挂了。
  汉密尔顿决斗10次没事,就是因为许多不是玩真的。
  决斗不是乱来的,是有约定俗成的严格规矩的,谁违反,即使赢了,也会被人耻笑嫌弃。
  有助手,有证人,有医生,一应俱全。
  汉密尔顿猜度,伯尔这次会来真的,因为两人不是吵吵架,而是结怨太深,深到自己也理不清头绪。
  看看吧:
  1789年,伯尔为汉密尔顿助选,失败后却接受对手的州司法部长一职,有理由怀疑伯尔是内奸,不然起码也是变节者;
  1791年,伯尔击败汉密尔顿岳父,当选国家参议员;
  在参议员任上,伯尔极力反对汉密尔顿的财政计划;
  有次纽约州长选举有争议,伯尔判汉密尔顿的候选人输;
  1792年,汉密尔顿反对伯尔竞选副总统;
  1800年,汉密尔顿动员联邦党人弃伯尔选杰弗逊;
  1804年,汉密尔顿反对伯尔选纽约州长,破坏伯尔的北部邦联总统梦。
  平常人,只要有一次这样的敌对行动,就会结怨,何况他俩这么多!
  不是冤家不聚头。
  伯尔就曾经感叹:天地真是太小了,容不下他和汉密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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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0: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人真的死要面子,谁也不低头,他俩的朋友都劝他们刹车,但没用。
  汉密尔顿认为,如果拒绝挑战,那会被人瞧不起,他那良好的绅士声誉、巨大的政治影响力、朋友们的尊敬,都会消失。
  要是这样,真没脸面活在世上。
  名誉重于生命。
  伯尔不决斗就无法平复胸中的愤怒,哥俩就这样硬挺挺走上决斗之路。
  就在3年前,汉密尔顿的大儿子菲利普,因一个叫埃克的人侮辱汉密尔顿,菲利普奋起与之决斗。年轻人脾气躁,来真的。
  前四次开枪都落空,汉密尔顿建议儿子不要开枪。可菲利普还是举起了枪。埃克见状,立即开枪,菲利普重伤而亡。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汉密尔顿一点也没有吸取儿子的教训,仍旧死脑筋。
  时间:1804年7月11日。
  地点:新泽西州威霍肯高地。
  方式:两人相距10步,用手枪互射。
  之所以选择新泽西,是因为纽约和新泽西都决斗违法,但纽约州对决斗罪惩戒更严。
  为了避免法律伤及无辜,决斗双方必须商定办法,既完成决斗,又规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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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0: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人真的死要面子,谁也不低头,他俩的朋友都劝他们刹车,但没用。
  汉密尔顿认为,如果拒绝挑战,那会被人瞧不起,他那良好的绅士声誉、巨大的政治影响力、朋友们的尊敬,都会消失。
  要是这样,真没脸面活在世上。
  名誉重于生命。
  伯尔不决斗就无法平复胸中的愤怒,哥俩就这样硬挺挺走上决斗之路。
  就在3年前,汉密尔顿的大儿子菲利普,因一个叫埃克的人侮辱汉密尔顿,菲利普奋起与之决斗。年轻人脾气躁,来真的。
  前四次开枪都落空,汉密尔顿建议儿子不要开枪。可菲利普还是举起了枪。埃克见状,立即开枪,菲利普重伤而亡。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汉密尔顿一点也没有吸取儿子的教训,仍旧死脑筋。
  时间:1804年7月11日。
  地点:新泽西州威霍肯高地。
  方式:两人相距10步,用手枪互射。
  之所以选择新泽西,是因为纽约和新泽西都决斗违法,但纽约州对决斗罪惩戒更严。
  为了避免法律伤及无辜,决斗双方必须商定办法,既完成决斗,又规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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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0: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之所以选择这块高地,是因为此高地自然条件优越,深得决斗者喜爱,是决斗圣地,(1700年到1845年之间,发生18场著名决斗,)汉密尔顿大儿子正式在这里决斗身亡。
  大约上午七八点钟光景,双方带着助手先后来到。根据约定抽签,汉密尔顿先开枪。
  量好距离,双方站定,汉密尔顿戴好眼镜,拿着手枪做了好几个瞄准动作,然后说准备好了。伯尔早就准备好了。
  一切就绪,助手喊一二三,开始!
  然后助手转过背去了。助手转背不看枪击,目的是规避法律,将来万一被起诉,可以说自己没看见枪击现场。
  只听得两声枪响,决斗就结束了。
  准备那么久,过程只有几秒钟。
  助手转身一看,只见汉密尔顿重伤倒地。一颗子弹击中了伯尔身后旁边的雪松。伯尔想上前看看汉密尔顿的伤势,被助手阻止。助手用伞挡住伯尔,催他急急离开现场。
  用伞挡住视线,也是为了规避法律,万一诉讼,可以辩称没看见对方受伤。
  汉密尔顿伤得很重。子弹击中汉密尔顿右侧下腹部,压裂右肋,击穿肝脏和膈,最终击裂了第二节腰椎。
  医生来检查时,汉密尔顿有气无力的说:“大夫,这是致命伤。”随即昏迷。
  大家赶紧往回走。
  大家疑惑,谁开的第一枪?
  汉密尔顿一方,认定是伯尔先开枪。伯尔一方,则说是汉密尔顿开的第一枪。双方都把责任推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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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当然只有一个,但却蒙上了迷雾。
  在回去的船上,汉密尔顿苏醒了一小会儿,咕隆:“潘德尔顿(助手)知道我第一次并不想射中伯尔上校。”有个划手想拿开汉密尔顿的手枪,汉密尔顿提醒:“小心手枪,还没退膛,扳机还没有扣,可能会走火伤人。”从这句话可知,汉密尔顿此时认为自己还没开枪。
  伯尔呢,后来透露,是汉密尔顿先开枪,然后他才开。
  历史学家们又有机会了,轮番上场探究,发表看法。最后归结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汉密尔顿开了第一枪,但又不想打中伯尔;可惜的是,汉密尔顿射击偏向的幅度不够,伯尔以为对方是朝自己射击,故而也直接还击;伯尔并非真的想杀死汉密尔顿,他本想射击汉密尔顿的大腿和臀部,不想子弹略微偏差,朝上了一点,又发生弹跳,结果击中了关键部位,扩大了受创面。
  急急逃跑的伯尔,不忘致信医生,要他尽力治好汉密尔顿。可实际,汉密尔顿伤势严重,决斗第二天凌晨2点就去世了。
  一代英才,香消玉殒。
  汉密尔顿是美国财政和经济最重要的奠基人,为美国强大作出了巨大贡献。无论他的业绩还是品德,都赢得人们高度肯定。即使他的死对手杰弗逊,对他的评价也很高:“的确,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物,他有敏锐的理解力。他在所有私人交易中都是无私的、诚实的、口碑好的;在社交界是温厚可亲的,在私生活中有十分令人尊敬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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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1: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密尔顿是联邦党的创始人和实际领袖,后来虽然控制力下降,但他的影响依然巨大。他的死,震惊全国,激起了联邦党人的极大愤怒,纷纷谴责伯尔,把他作为谋杀者看待,恨不得把他抓起来,以牙还牙。纽约和新泽西两州都起诉这件决斗案。
  7月14日下葬纽约特里尼蒂教堂墓地,自发送葬的人规模宏大,挤满街道。
  伯尔一溜烟逃跑,边躲边跑,跨州过府,竟然远远躲到南卡避祸。待到风声小了,才畏畏缩缩回到首都,完成他的副总统任期。
  伯尔的政治定格:共和党的“叛徒”,联邦党的“仇人”。
  政界已经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他的政治前途----玩完啦。
  这两个政治巨星的决斗,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们不禁探究悲剧发生的原因。
  按道理,在先进的民主政治和共和体制下,不应该有这样的悲剧,但现实却活生生地发生了。为什么?
  原因:汉密尔顿性格强势,咄咄逼人,为了实现政治目标不择手段。伯尔自视甚高,为了个人前途放弃政治原则。
  一个惯于耍阴谋,一个惯于无节操。在君主制政治里,这些大行其道,政治人物往往要具备这样的“素质”,才能在激烈的权力竞争中获胜。权力竞争中,往往手段残酷,结局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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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1: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在新的政治体制下,政治活动都要曝光,都要经过民主程序的检验,这些东西难以行得通了。即使你能得益于一时,却无法持久。汉密尔顿阴谋玩多了,越玩越黔驴技穷,越玩路越窄,把自己和党都玩残了;伯尔无政治原则,虽然可以骗人于一时,却无法骗人于永久,骗的越高,摔得越重。
  民主政治是阳光政治,任何人要玩政治,先得经得起这种检验。
  民主政治是公平政治,你做的对,这种体制能给你报偿,让你上;你做错了,这种体制能给你惩罚,让你下。这就是他俩政治起伏大的原因。
  在先进的政治体制前,他俩奉行的政治文化还是旧的,所以一再重复旧文化的悲剧,直到旧文化悲剧的顶点----血腥残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决斗,就是他俩背负的旧文化的逻辑结果。
  顺理成章,剧情圆满。
  然而,这出悲剧,引起美国人深深的思考和反思。最后从血的教训里得出结论:不要把政治对手当敌人!
  在民主共和的政治体制里,竞争是常态,政治人物上上下下是很正常,胜负都是暂时的,没有必要结怨。
  更为重要的是,大家要认识到,政治人物的最终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国家好,都是为了人民好。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政治人物都是朋友,是一家人,只不过政治观点不同而已。而且,个人观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大家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大家要相互爱护,相互尊重。
  因此,政治上,只有值得尊重的对手,没有必须消灭的敌人,对手不是敌人!
  对对手,只有竞争,没有斗争!对敌人,才采取武力手段。
  一种与新体制相适应的政治新文化,悄然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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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4 12: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打造第三权

  自从1800年大选以后,联邦党只能把部分势力部署到司法战线。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成为标志性人物。
  党派政治,并不会因为一胜一败而停止斗争。共和党很高兴翻身,看到联邦党节节败退,回想过去遭受的种种苦难,顿时有痛打落水狗的感觉。
  乘胜追击。
  马歇尔不答应。作为联邦党仅剩的台前大佬,他决心极力维护本党利益,保持对联邦司法系统的控制。
  马歇尔在致平克尼的信中表示:“我非常清楚司法机构的重要性,尤其是当前的情况下。在这个新职位上,我绝不能使朋友们失望,我会努力做些事情。”
  马歇尔和杰弗逊,本是一个家族的族兄弟,但政治观点截然相反。他批评杰弗逊,想削弱联邦权力以加强州权,想把政府权力集中于众院,想误导人民仇恨英国…….
  他把民主人士分为两类人:疑虑重重的理论家和死硬恐怖分子。“我可不想跟杰弗逊先生一样,加入后一类人。”
  针尖对麦芒。
  马歇尔想控制司法战线,关键是,依凭什么力量来控制。要知道,共和党控制了国会和行政分支,力量之大,超乎想象。若与这么强大的力量正面相撞,肯定会粉身碎骨。
  必须百分百小心。
  上策是外柔内坚,打牢自己的底子,除非逼得不已,否则不迎面相撞。
  杰弗逊呢,看着这只猎物,考虑该如何下手。毕竟,他宣布了和解,他若主动挑起斗争,也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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