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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裤宝宝

[分享] [连载]新聊斋(小小短篇系列)-----淡淡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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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00: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108、请客
  
   将几十枚铜钱在手中抛了抛,陈忠得拎起篮意洋洋地子走出了菜市。
   真要好好谢谢姑丈,把这样一个肥差介绍给了自己——诺大的尚书府上下百多口人,全部食物都由自己经手采买,只需每件上头揩下几文钱来,一天所得就已十分可观,才不过做了小半年,陈忠的口袋里便异常丰润起来。
   不过尽管他手法隐秘,做得不显山不露水,但采办一职油水肥厚也是近人皆知的事情,所以免不了常有人在他耳边吹风:“阿四,请请客吧,反正你的钱也来得容易!”
   “胡说什么呀!”每逢听到这种闲话,陈四总是撇得一干二净:“每个月就那么点工钱,我还要养老婆孩子呢!那种揩油的下作事,我可是从来不干的。”
   因为没有真凭实据,那些眼红陈四的仆人们也拿他无可奈何——背靠大树好乘凉,谁让人家命好,有个在尚书府当管家的姑丈呢?
   这天是重阳佳节,尚书大人宴请同僚,所需酒菜数量大增,让陈四又好好地捞了一笔。把酒菜交到厨房,陈四便随着仆从们劳作起来,一直忙碌到了初更时分才算空闲。
   刚三五结群地走进西院的下房,大家便愣住了,只见一大桌热气腾腾的酒菜摆在当院,不但有酒有肉,连粽子瓜果都满满当当地摆在一旁,香气扑鼻分外诱人!
   “……咦,这是哪来的呀?……”
   “……不会是尚书大人看我们辛苦,赏的吧?……”
   “……想得美,什么时候有过这种好事……”
   “……管他呢,吃了再说,总不会吃死人吧……”
   一有人带头,剩下的人便也不甘落后,纷纷抢着落了座大快朵颐起来。
   酒过三巡,才有人发现陈四独自站在旁边,手里拿着一张纸贴,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阿四还不来吃,菜要吃光啦!”大家招呼了几声,陈四却恍若不闻,老半天才大叫一声奔进了自己的小屋,很快就有咒骂声从里面传了出来。
   有人好奇,捡起那张纸一看,“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大家也围过来细看,原来那竟是一张清单,上面写着这桌酒席乃是用陈四每日揩油所得银两置办的,其中菜肴价值若干,酒水价值若干,瓜果粽子小食价值若干……在纸的反面则书有陈四某月某日采办何物吞没多少银钱,一项项一行行都列得清清楚楚。
   最为有趣的是,在纸末还特地注明了几个大字——天气炎热,请尽早食用,以免食物腐败。
   “黄大仙,一定是黄大仙干的!”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看门的老刘:“听老爷说,这里祖上常闹黄大仙,近两年才消停了一些,你们说除了黄大仙,还有谁能这么干呢!”
   “……嘻嘻,这黄大仙可真有意思!……”
   “……悖入者悖出,天公地道嘛……”
   “……大快人心……”
   听着窗外众人的议论纷纷,屋里的陈四欲哭无泪——衣箱最底下,除了他每月的工钱分文未动外,其余贪污所得的银两,黄大仙都替他花得干干净净,连半个铜板也没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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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00: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109、扶乩
  
   一枝乩笔在沙盘上轻轻划动,很快就在细沙上写下了几行清晰的字来:
   ——汝过去生中,以财诱买他人之妻,又诱其饮博仍取其财,此人今世相遇,诱汝妇者买妻报;窃资者取财报也。此是天道好还,无庸多事追捕,捕亦不能得获。
   “见鬼……”半文半白的字意浅显易懂,让李旭文目瞪口呆愣在了当场。
   “李老弟,原来你老婆跟人跑了是你前世不修作的孽啊,这样说来倒也怪不得她喽!”偏偏扶乩的邱三还不识相,半讥半讽的一番话直说得李旭文脸色铁青。
   那是在半个月前,身为县衙捕役的李旭文奉公出差,没想到妻子艾氏竟然趁机席卷了一批细软消失得无影无踪,据说当时还曾有一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前来接应。为此事李旭文气得暴跳如雷,率手下兄弟在县里穷搜了几日,却始终找不到艾氏的下落。
   邻居邱三见他每天里长吁短叹,便怂恿他扶一把乩试试,李旭文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没想到乩仙居然批出这样几句话来,老婆下落没问着,反倒碰了一鼻子灰,李旭文只能怏怏而回。
   第二天一早,和李旭文共事的几个衙役照例过来招呼找他前去搜寻艾氏下落,见李旭文一反常态不甚起劲的样子,便好奇地追问起来。听李旭文说了昨天扶乩的经过,好友张志诚先怪叫了起来:“啊呀老李,我看你多半是上当了,听说那个邱三一向好吃懒做,平时常和一帮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我看他是故意说这种话好让你不再追究此事吧。”
   李旭文豁然开悟,几个人商议了一下,索性暗地里跟踪起邱三来。果然到入夜时分,一群人尾随着邱三到了城外的一处民宅,屋内六七个浪荡子正围着桌子喝酒行令,其中一人搂着的正是李旭文的逃妻艾氏。
   ——看来世上虽然万事都有前因,但也不能皆归诸于夙孽,不然岂不是为坏人作恶推波助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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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00: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110、喜相逢
  
   自打看见了对街花粉摊边的那个少女,江超修的视线就再也舍不得移开半分。手扶书本,呆呆地看着对方买完了花粉和女伴说笑着离开,江超修却依然一动不动地痴痴凝望,直到同学们发现了他的异样打打闹闹地取笑起来,他才如梦初醒。
   “世上竟有这样的绝色佳丽!”——和同学们胡侃一通掩饰了自己的失态,江超修再也无心读书,找借口回到隔壁的卧室,心心念念地盘算开来。
   自己方才看得分明,那美女最后走入的是久已无人居住的隔巷,除了断垣残壁,那巷子里就只剩下丛生的杂草。早闻北地多狐,何况这少女小小年纪却风韵殊绝,其体态之婀娜,面貌之美秀,都迥非人世所有,由此推断她定是狐女无疑!此等良机千载难逢,怎可白白错过?
   拿定了主意,入夜后江超修便怀揣着几枝线香,偷偷溜到那小巷口默祝了一会,私心希冀狐女能垂怜自己的这份多情,准许一亲芳泽。
   果然回房后刚钻入被窝,江超修便听到床前有窸窸索索的声音,不禁心中一喜:自己入睡前紧闭门窗,寻常人如何进得来?那狐女也甚是情热,不等江超修起身相迎,已然纵体入怀和他紧紧纠缠在了一起,两个人也顾不得说话,便自在床上狎昵起来。要说狐狸精果然是不同凡响,冶荡之状层出不穷,江超修虽然老于花柳之道,也不禁飘飘然如登极乐世界。
   一晌贪欢,不知不觉已经天色微亮。正欲小憩一会的江超修见曙光初起,便俯身想好好欣赏一番美人的娇容。可定睛细看之下,江超修不由失声惨叫起来!
   ——身下哪里是白天所见的那个美女?只见枕上枯发如霜,一张老脸黑陋可憎,褶子打得连眼睛都几乎找不出来——竟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妪媪。见江超修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那老妪裂着缺了两颗门牙的嘴嘿嘿笑道:“我家狐娘子嫌我好吃懒作,把我贬到隔巷独居,没想到竟能承蒙君子垂爱,所以我才不惜冒耻自献,愿以后与相公生生世世结为恩爱夫妻……”
   想到自己居然是和如此丑怪的老妖怪狂欢了一夜,江超修恶心得几乎当场便晕了过去,怒吼一声,还没来得及拔出拳头,那狐妪已经化作一缕青烟从窗棂钻了出去。
   遇上这样的倒霉事,江超修的气恼可想而知。本来还暗自庆幸黑夜之中无人知晓,谁知从这天起,那狐妪每到入夜便坐在墙头之上,不是软语相唤就是对着他吃吃发笑,弄得此事无人不晓。江超修无奈,只好托人在远处另找一间书斋搬了过去。
   等车夫扛完行李,江超修刚要上车,忽然就见当初所见的美女又从隔巷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自己的老师,两人从车边走过,正好有几句对话随风飘入了他的耳中:
   “……甥女,以后别从这边巷子走了,听说里面有不干净的东西……”
   “……这边路近嘛,再说反正大白天的,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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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00: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111、三生
  
   无聊地盘缩在草堆里,把尾巴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拍了又拍,刘平础只觉烦闷欲死。
   可是,怎么才能死呢?
   ——既要顺其自然,又不能妨害到别人,这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弄得不好,死了比不死更糟糕。在这上面,他可是已经吃过好几次苦头了。
   刘平础至今还记得,自己的前三生是缙绅之子,活着的时候仗着家里有钱,没少做缺德事,话说回来,当时谁会料到人死了还真得去见阎罗王呢?
   从判官手中接过刘平础的功过薄,只不过翻了几页,阎罗王本来就青紫可怖的脸变得更加骇人,刘平础只听他指着自己一阵狂吼,也不知骂了些什么,反正就有鬼卒上来把他从某处高高的门槛一把推了出去,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软趴趴地卧在了马槽之下。
   ——糟了!刘平础在心中惨叫一声,分明是投作了马胎。
   身为牝马,无法开口说话,垂头丧气地在草堆上卧了一会,刘平础只觉肚子饥饿渐渐饥饿起来,也不得不含着眼泪蹭到母马身边求乳。
   不到四五年功夫,刘平础已经长成了一匹体态修伟的高头大马,主人外出常喜欢挑选他作为座骑。这倒也罢了,偏偏这位主人是个急性子,为了让马儿跑得快一些,鞭子、马刺轮番上阵,每次都弄得刘平础身上痕血淋漓苦不堪言。为此刘平础一发狠,索性绝起食来,三天功夫就断了气。
   本以为就此逃脱苦海,谁知到了森罗殿上却被阎罗王批责他未满罚限私自规避,眼看着阎罗王脸上的五官都拧作了一团,两个眼睛瞪得象铜铃一般,刘平础暗叫“不妙”——果然,这回下场更惨,刘平础被罚做了一条癞狗。
   其它的苦处不提也罢,唯独这狗的天性,一看到屎尿之属便觉得香气扑鼻,只想扑过去大快朵颐,总算刘平础投胎的时候不知是出了什么纰漏,始终能记得自己前世本是人身,才能强忍着不食。其它的狗看他特立独行,都“汪汪汪”地嘲笑个没完。刘平础捱受不住,想到上世因为自尽结果被罪加一等,便另辟蹊径,寻机把主人的孙子狠狠地咬上了几口,果然马上就被一顿棍棒活活打死,遂了他的心愿。
   按刘本础的如意算盘,这次乃命丧他人之手,想来定可从容得脱,没想到阎罗王不但罚他转世为蛇,投胎之前还加赏了他一百皮鞭,让刘平础大呼倒霉——难道自己要把六道之中畜类都做一遍不成?
   蛇生苦短,转眼之间刘平础已经是一条年老的蛇了,每日卧在向阳的草堆里苦渡光阴。这一天正在发懒,忽然听到草堆边车马之声辚峋,刘平础心中一动,直直窜了出去,眨眼间被车轮压为两截。
   谢天谢地,这一次阎罗王大概认为惩罚得他够了,终于开恩让他重投人胎,带着几世的记忆刘平础投生在了一个穷秀才家。这一世正巧也是姓刘,父亲给他起名承祖。刘承祖生而能言,文章过目不忘——本来嘛,那原是他三世之前都学过的东西,十多岁上,刘承祖便轻而易举的考中了秀才,后来官至翰林。
   ——人生在世千万不能作恶,三生的畜牲可真不是好当的,刘承祖并不讳言其事,常常对自己的子孙这样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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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00: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112、良马
  
   “好马!好马!”绕着飒露来来回回地走了几圈,刘司徒只觉越看越爱,虽然对于相马一道完全是门外汉,不过眼前的这匹马任谁来看也会觉得动心——不但长得身高蹄阔,而且顾盼之间神采昂扬,一身红白相间的毛色如同霞雪般漫天飞动——虽然并非是传说中真正的“昭陵六骏”,但也确实当得起“飒露”之名。
   “就是它罢!”虽然马主开出了五百金的重价,但刘司徒还是毫不犹豫地取出了银票。
   这匹马确实也没有辜负刘司徒的厚爱,不仅奔跑起来稳健异常,性子也特别的温良驯服,直喜得刘司徒把它当成了珍宝一样,特地为它打造了一副嵌宝镶金的马鞍子,更衬得飒露威风凛凛神骏非凡。
   可是这一天却出了乱子——一人一马好好地走在官道上,忽然就听飒露一声嘶鸣,扭转头向斜刺里飞奔起来,任凭刘司徒如何拼命勒紧缰绳也无济于事。偏偏他因为爱惜此马,特地摘去了靴跟上的马刺,此时再无驾驭之策。见飒露象疯了一般狂奔不止,刘司徒只能紧紧拉住缰绳不敢有丝毫放松,心中暗叫“我命休矣”!
   也不知过了多久,飒露总算停足伫立,马背上的刘司徒此时已吓得面无人色,战战兢兢地睁开眼,只见前方远远立了一匹白马正在啃食青草,而飒露则在地上轻轻刨着前蹄低声哀鸣。
   “该死的东西!”好容易爬下马背的刘司徒只觉手足酸软,老半天才算缓过了这口气。高高举起手中的皮鞭,刘司徒却犹疑起来——要惩戒呢实在不舍得,就此饶过吧方才又确实吓得自己不轻——只见飒露睫毛一颤,眼睛里居然流露出哀伤的神情来,看得刘司徒心中一软:“算了,你知道错就好了,下次可别这样啦!”
   但是这样的情形却又接连出现了几次,后来刘司徒渐渐发现,附近只要逢有白马出现,飒露便会象疯了一样追上前去。说它是发情吧又不象,每次总是离着十几步远便眼泪汪汪地裹足不前,弄得刘司徒晕头转向不明所以然。
   再在市场上遇到那个马主的时候,刘司徒便埋怨着提起了飒露的这个怪毛病:“我现在简直都不敢骑它出门,生怕它见了白马又发疯,怎么回事呀?”
   “啊——喔——”马主起初也是满脸惊疑,后来象是想起了什么,揉搓着飒露长长的鬃毛,本来粗犷剽悍的脸上居然显现出一丝温柔来:“大人有所不知,因为是名种,飒露还没断奶便被抱到了我这里驯养,而它的母亲,正是一匹白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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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00: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113、灵迹
  
   寂静的深夜,忽然间从西南角上升起灿烂的烟花来,绚丽的火光散射在半空中,将四下里映照得一片光明,不仅是邻近的居民,连十多里外的人们也看得清清楚楚。
   “快看,那是什么呀?”时逢盛夏,不少居民还在屋外纳凉,半睡半梦之间,忽然见到如此耀眼的美丽景象,不由都议论起来——非年非节,哪来的烟火呀?有好事之徒便一路追察着赶了过来。
   异象的源头很容易就确定了,偌大的空地上,只有一幢建筑物——景南寺,本来已经废弃了很久,不过听说最近有个行脚僧人带着两个徒弟住了进去,难道是这几个和尚夏夜无事,燃放烟花作为消遣?见两扇破旧的庙门紧闭着,村人们围上去敲打了老半天,才有一名睡眼惺松的小僧出来应门。
   ——什么?烟火?
   ——不知道。
   ——没看见。
   对于众人七嘴八舌的询问,那僧人满脸懵懂之状,显然与此事并无相干,弄得人们都老大疑团,若非当时看见这奇景的人甚多,简直都要当作是自己梦魇了。
   怪事还在后头,从这天起,伴随着冲天的火光,人们还常常可以看见有一条黑影在景南寺附近出没。有眼尖的人发现那黑影居然跣足高髻,身着五彩佛衣,仿佛和庙中的菩萨罗汉一般无二。
   ——老天爷,莫不是菩萨显灵了?
   无论人们作出何种猜测,师徒三人均把头摇得象拔浪鼓一样:“阿弥佗佛,佛在西天,何必到此处来求!”
   愈是这样,人们愈是觉得其中必有蹊跷,纷纷拥到庙中来探寻究竟。见那几个和尚每日里只知静坐念经,既不外出游方化斋,也不象其它庙里的和尚那样,一见有人进来就捧着功德薄颠颠地追在身后要求布施,倒是不由佩服起他们的精诚来了。加上那些有目共睹的“灵迹”,一传十十传百,这座原本破败的小庙香火渐渐旺盛了起来,成了远近近闻名的“神庙”,吸引了不少善男信女们从老远赶来,捐财捐物,唯恐落于人后。
   说也怪,那几个和尚虽然日进斗金,却并不见他们修缮庙宇,或是重塑佛像金身。从外观来看,景南寺依然是一座破破烂烂的旧庙。不过这反倒给关于这里的种种传说又增添上了几分神秘色彩,更加吸引得人们趋之若骛,唯恐奉献不虔。众口交传,都说此处的菩萨有求必应,最是灵验。
   不过神通广大的佛祖却没能救得了这几个和尚的命,也许是看他们每日里香火盛足又毫无花销,由此推断出和尚们必定积蓄丰厚,一群强盗趁着某个月黑风高之夜摸入了庙门,掠走所有的财物后,乱刀将三个僧人砍死在了庙堂之上。
   官府勘察的时候,虽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却有了意外的发现——在室内的隐秘之处,寻捡出了了大量的松脂烟花,还有类同佛像身上穿的五彩袈裟——分明以前那些显灵的神迹,竟然都是这些僧侣有意为之。
   “真是奸诈!”围在庙外看热闹的老百姓恍然大悟,纷纷骂了起来:“这种人,死了也活该!”
   ——能想出这种点子来骗信男信女的钱财,倒也真可以算得上是智计无双了,不过有这样的好脑筋又有什么用呢?反而因财诲盗,白白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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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00: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114、冤魂
  
  砰!砰!砰!砰!
  连着在青砖上用力磕了几个响头,一条黑影腾空而起,消失在屋脊之上。剩下呆若木鸡的唐知县和随侍的书僮砚心,两个人身子僵硬地杵在那里,如同泥塑木雕一般动弹不得。
  “老……老爷……这……这是不是……就是……鬼……鬼啊……”良久,还是砚心先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问道。
  “是……是……快,快请曹师爷过来……快……快……”深吸了一口气,唐知县勉强按捺住狂跳不已的心,下着命令。
  很快,睡眼惺松的曹师爷就被请了过来。看到唐知县铁青的脸色,曹师爷意识到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再听唐知县把前后经过一说,曹师爷不由也吓了一跳。
  事关几天前捕获的杀人重犯张青松,因为人证物证俱全,所以此刻正将他收押在死囚牢里等待刑部的批文。谁知今晚唐知县料理完公事正要进内房休息,忽然就听窗外有人大声哭泣。唐知县推窗观看,只见一条黑影跪在当院叩首无数,声称自己就是那个被杀的死者,又说杀他的人并非张青松,而是同郡的吴某,因怕官府误判,才趁深夜到此表白申诉,希望知县大人能够缉拿真凶,让自己在地下死得安心瞑目。
  “看起来张青松是冤枉的了,应该速速捉拿吴某才对!”唐知县说完经过,下了这样的结论。
  可是将吴某拘捕到案后,不管如何拷问,他却始终不肯承认这杀人重罪,不但如此,吴某还能举出确切的人证与物证,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曹师爷犯了难,要按证据来看,这杀人凶手定为张青松无疑,可照当夜那冤鬼所述,则又明明该是吴某。无奈曹师爷只好捧着卷宗来见知县大人。将实据、干证、口供全数比述了一遍,唐知县也犹疑起来——那天晚上枉死的冤魂明明白白地指认了凶手是吴某,这可真是咄咄怪事!难道是自己眼花耳背搞错了?
  “砚心,你那天也在,你说说经过情形!”唐知县扭头叫出了身后侍立的书僮砚心。
  “是啊,那个鬼满身是血,直喊杀人凶手是吴某,喊完就跳上屋顶不见了……我听得很清楚,凶手就是吴某人没错……”砚心的话显然是有力佐证,听得唐知县连连点头。
  “是了!”曹师爷一下子听出其中端倪:“如果是鬼,应该奄然隐灭,哪里还用得着翻墙上瓦?看来其中一定有诈!”
  果然,让衙役扶着梯子上屋顶一看,在瓦片上确有两行隐约可见的足迹,一直到后院墙畔才消失。
  “看来一定是张家为了救儿子,买通身手高明的武林中人做的。”老于世故的曹师爷很快就作出了判断。省悟到上了当的唐知县从善如流,立刻将吴某无罪释放,另外加派人手严密看守张青松,直至刑部批文下达将他斩首为止。
  大概是知道了奸计败露,一直到张青松伏法,再也没有出现过鬼魂喊冤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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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00: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115、治鬼
  
  
  一脚踹开房门,将包袱扔在满是灰尘的床板上,曹司清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一边扭头对随侍的小僮道:“你去吧,这里不用你服侍!”
  早已吓得面色惨白的小僮如蒙大赦,一声“谢”字甫出口,人已经远在数十米开外,惹得曹司清又好笑又好气——若非亲眼所见,一定绝难相信,光凭人的两条腿居然能有如此神奇的速度。
  不过这也难怪,自己的好友、此屋的主人杜衡早前已经苦口婆心地劝了老半天,几乎连唾沫都说干了,再三地告诫他说后花园的这间屋子一直闹鬼,已经几年无人敢住。不过曹司清仗着自己有一身武艺,素来胆气雄壮,加上晚饭的时候又喝了几两酒,便硬嬲着住了进来。
  所以别说小僮了,便是杜衡方才看他的眼光也象是在诀别一般,仿佛曹司清今夜必死无疑。
  “等着瞧吧!”啐了一口,曹司清也不解衣,倒在床板上呼呼大睡起来。
  果然睡到半夜,曹司清便听到在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睁眼细看,只见一条黑影正从门缝中硬挣着挤了进来,最初仿佛薄如蝉翼,等全部进到室内后便慢慢展开变成了一个女子,看上去倒也可算是中人之姿。曹司清微微一笑,好整以瑕地拍拍身边的床板,示意对方近前。
  见曹司清毫不畏惧自己,那女鬼举袖往脸上一拂,顿时变了一副形容——头发散乱如枯草,一条鲜红的舌头几乎垂到了脐下,瞪着两只白多于黑的眼睛,那女鬼向着曹司清咯咯而笑——这下总该怕了吧?
  没想到曹司清索性长身而起扑了过去,将那女鬼一把摁倒在桌边,大笑着道:“虽然头发乱了一点,不过下身肯定和寻常女子还是一样的吧……”
  伴着啾啾的怒骂声,那女鬼挣扎着腾空而起,从窗棂缝隙中一溜烟地逃窜无踪。第二天曹司清出现在杜衡面前的时候,人们几乎以为他也已经变成了鬼,曹司清费了半天口舌才力证自己确实安然无恙,听他说出了昨夜的遭遇,众人都不由捧腹大笑起来。
  “好了,我要起程了,多谢杜兄款待,等我下个月收帐回来,我可还要来叨挠的哟!”谢过杜衡,曹司清大步上了路。
  一个月后曹司清如约归来,自然还是大模大样地住进了这间屋子。袒腹睡到半夜,门缝处又起了响动,曹司清便支起手肘静观其变。
  只见那鬼刚伸进半边身子,大约是借着月光看清了床上所睡者的面容,便愤愤啐了一口唾沫道:“真晦气,又是你这个败兴的东西!”说着用比来时快了数倍的速度,猛缩回门外再也不曾出现。
  人不怕鬼,鬼便怕人!还真是千古颠扑不破此的至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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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116、扶桑洲
  
  揭开新妇的大红盖头,借着高烧的龙凤花烛烛仔细端祥,罗新初不由在心中暗叫一声“侥幸!”——烛光下,只见新娘子眉目端丽,肤若凝脂,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绝色佳人。
  可是当新娘子娇羞地抬起头来,罗新初的笑容便凝固在了脸上——新娘子端正小巧的下巴上,竟然长了十多根胡须——虽然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情景,可如今真的亲眼所见,罗新初还是忍不住在心底长叹一声,怏怏地坐倒在了床边。
  他本是中原人氏,在福建泉州的来远驿司职,两个月前奉朝廷之命陪送朝鲜使节出海归国,本来想着可以借此一览海国风光,是趟难得的美差。没想到途中风暴骤起打沉了座船,幸亏他牢牢抱住一块船板不放,在海面上整整飘浮了六七个昼夜,才流落到了这个岛上。
  岛上居民称此处为扶桑洲,听罗新初诉说来历后甚是敬重,马上由各级官员层层转奏,将他引见给了岛上的君王。
  虽然在被告知此地潮信往往数十年一至,短时间内恐怕无法回转中原的时候,罗新初也难免有一丝失望,但很快他就发现这里民风淳朴,物产丰盛,王公大臣们与他又十分交好,个个将他奉为上宾,几乎是日日欢宴夜夜笙歌,所以如非念及家乡亲人尚在,罗新初简直大有乐不思蜀之感。
  扶桑洲的居民相貌大都长得十分秀美,奇怪的是无论男女老幼,每个人的颌下或多或少地全有着长短不一的胡须。而且岛上人均以胡须浓密为美,有些胡子长得稀稀拉拉的人往往会用线头海草之类的东西粘在胡须里充数。长了一部大胡子的罗新初简直成了这岛上的第一美男子,不久便有热心人争抢着替他做起媒来。
  先向他介绍的是王族中的第一美女……长了一部又黑又密的大胡子(罗新初:婉言谢绝)
  接着是贵族中的第一美女……胡长过膝(罗新初:欲哭无泪)
  接着是岛上的著名美女……胡子如同杨柳拂面……(罗新初:昏厥在地)
  接着是……
  ……
  最后因为实在无法抵抗扶桑洲居民的巨大热情,罗新初勉强挑选了一位据说因为胡须长得过于稀少而无人问津的著名丑女,在得知女儿竟然被来自天朝大国的贵人挑中之后,她的父母激动地忘了长幼尊卑,反过来向自己的女婿连磕了几个响头(呵……真是太幸福了……本来还担心这个丑丫头嫁不出去呢……)。
  而在进洞房的前一刻,几位大臣还不无惋惜地对罗新初说:“……以罗兄的才貌……可惜呀……如果以后要娶小,可别忘了对我们说啊,我们一定会替你留心一个绝色的……”
  “唉,罢了,大不了以后只看她嘴巴以上的地方……”最后抱着这样的念头,罗新初还是强打精神,完成了他的洞房花烛夜。
  应该说这位新娘子确实不错,不但性情温柔,又有一双巧手,待人接物也落落大方,只可惜在容貌上有所欠缺,当然不同的人看法是不会一样的:
  ——扶桑洲的人觉得她的胡子实在太少了,少得不象话!
  ——罗新初则觉得她没有这点胡子就十全十美啦!
  不过抛开关于胡子的这点烦恼,罗新初的日子还是过得很幸福的,没多久,妻子替他生下了一儿一女,谢天谢地,女儿的下巴十分光洁!尽管妻子为此很是发了一阵愁,罗新初可是高兴地了不得——自己将来总要想办法回中原的,女儿没有胡子,眼下在扶桑洲虽然难免被看成丑八怪,可到了中原就不同啦。
  时光荏苒,转眼罗新初在扶桑洲已经过了十年,这一天清晨吃过早餐刚走出家门,只见门外黑鸦鸦地跪倒了一大片,自君王到宰相到第一大臣第二大臣左将军右将军……从人群的规模上来看,大概扶桑洲里所有的人都跪到了罗新初的家门口。
  “这……这是怎么说的……”罗新初吓了一跳,忙扶起君王,只见本来十分威严的君王哭得眼泪鼻涕满脸都是:“……大难临头了……求先生救命……!”
  听了老半天,罗新初才算明白了一个大概,君王是要自己帮忙到海里去会一会龙王,向他老人家报告东海第三汊第十岛长须国有难。毕竟在岛上生活了这么久,罗新初虽然听得晕头转向——海龙王?——第三汊?——还是拍着义不容辞拍着胸脯应承了下来。
  坐在居说会自动把他带到目的地的小船上,罗新初还在回想刚才的情形:长须国???原来不是说扶桑洲吗?难怪岛上每个人都长胡子了。胡思乱想了一通,船已经停泊在了一处海岸边,沙滩上执戈的武士身材异常高大,听了罗新初谒见龙王的请求,两名武士把他带入了龙宫。
  并不如同传说中青睛暴牙的模样,看上去长得象普通人一样的龙王客客气气地把罗新初迎到了上座。听了他的请求,龙王很快命手下去寻勘查访,可等了老半天,侍从们却摇着头回报说龙宫辖下并无这样的国家。
  “噢……莫不是……”最后还是后厨的大师傅得到消息,抄着大勺跑了出来:“是第三汊第十岛吗?它们是天庭这个月配给大王的食料,我已经下锅了……”说着捏住法诀用手一招,面前凭空出现了十几口架在熊熊火焰上的大铁锅:“喏,本来准备这一锅红烧……这一锅出了水腊干……这一锅最大的,预备月中请客的时候用的……”
  满锅的沸水中,无数虾子都早已由青转红一命呜呼,只有那一锅个头最大的,还在水中不住跳跃挣扎,其中有五六只大如人臂的,见了罗新初近前,更是拼命往外蹦着,似乎在求他救援。
  原来自己竟是和一群虾子做了十年邻居!罗新初恍然大悟,难怪岛上居民虽然近海,却从来不见他们食虾,很显然自己的妻子儿女也已经被龙王的厨师一锅烩了,看着锅里长得一模一样无从分辨的虾子,罗新初不禁悲从中来,滚倒在地哭得泣不成声。
  “先生请节哀!”龙王为难了半晌,才象是下了大决心一般道:“我每个月的肉食可都是定量配给的……这样吧,看在罗先生的面子上,这个月我权当是减餐了……把这些还没熟的都放了吧……”
  随着龙王的大袖挥舞,那些侥幸存活的虾子顺势飞出了宫门,消失在茫茫的海中。罗新初悲伤渐止,新的烦恼又陡然生出——长须国已经没了,自己要到哪里去容身呢?
  象是看出了他的心思,龙王笑了笑:“莫急,我派人送先生回去吧。”龙王再一次挥动了万能的袖子,一条云雾缠绕的巨龙出现在了宫门外……
  在海难中失踪了十年的罗新初终于回家了!人们在替他庆幸之余又不禁惋惜:……可怜哟……大概是在外面吃的苦太多了……脑子好象有点不好使了……说什么自己曾经和一只虾子成亲拜堂……
  也难怪,这样离奇的遭遇谁会信呢?换了是你,你能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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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1: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117、溺爱一
  
  “都是我的错!”
  喃喃地自语了几遍,张酉从病床上支起身子,向妻子黄氏道:“快替我准备后事吧!”
  “你烧胡涂啦,瞎说什么……”听丈夫说出这样不吉利的话来,黄氏不由嗔怪地啐了一口:“刚才医师不是说了,吃了这几贴药再发一发汗,包你三天病好。快躺下睡吧,不要再着了凉。”
  “你不知道……”虽然重新躺到了床上,张酉却并没有合上双目,望着帐顶怔忡了半天,才开口道:“刚才我在睡梦中看到二哥了!他在怪我呢!说要我偿还他独生子的性命……”
  “……”
  虽然因为丈夫正在患病,所以并不出言反驳,但黄氏的不以为然是显而易见的——别说是她,便是侍立在身后的管家、仆从、婢女……听了老爷的话,一个个都交头接耳地小声议论起来。
  是啊,说起来二老爷张辰有什么可以怪罪兄弟的呢?自打他过世之后,张酉不但将一份祖业打理得有声有色,对哥哥留下的遗腹子更是爱如己出,连重话都不舍得说一句,无论读书、娶妻……可谓事事殚竭心力。往往自家儿子都舍不得的花销,用到侄子身上却眼睛也不眨一下。年前侄子患病不起,张酉为他延医请药,昼夜护视,侄子亡故后自己也伤心得大病一场——这样的好兄弟、好叔叔到哪里去找?一定是三老爷病中昏瞀,才会做了如此不合情理的恶梦吧?
  “他怪我过份溺爱侄儿,任赁他行差踏错为所欲为也不去管束,结果因为纵情声色,侄儿年纪轻轻便染上花柳恶疾一命呜呼。”闭上眼,张酉流下了两行浊泪:“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过爱近杀,确实是我的错!”
  果然第二天早上,仆人过来服侍张酉吃早饭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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