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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飞舞

《女刑警手记 ——我经历的离奇案件》--桑尚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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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4 09: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最近身体出了毛病,是肾结石,还好不是大问题。。
  因为身体原因,外加最先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也没有想到这么复杂,人物就直接用死者这个称呼来代替。谁知道后文,人越死越多,为避免重复,就出现了第一个死者,第二个死者,女同伙等等各种不同的代词,导致大家看的糊涂,我写的也累。
  现在将上文重新梳理一遍,为每个涉案人员安上名字,大家就明白了。同时,也是给大家温习一遍,毕竟中间插了很多别的案子。
  尸洞案上文简介:
  某天,两名垂钓男子在我市玉阳河南岸沙地的一个沙洞中,发现一具被捆绑成球状的女尸。根据法医尸检,死者面部被毁容,乳房被切下,致命伤为小腹肚脐部位的一个锐利物造成的伤口。
  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得知死者叫赵丽,是我市某大学的学生,生前曾在一间酒吧从事陪聊工作。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当晚赵丽曾受雇于一个家庭,与另一个“二爷”一起,四个人玩4p,目的是调节那个家庭的生活情趣。
  当晚4p结束后,赵丽乘坐一台红色夏利车离去,然后失踪。这名出租车司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几日后,三名去建筑工地偷边角料的男孩在水泥搅拌机里发现了另外一具男尸。男死者同样被捆绑成球状,小腹有锐利物留下的伤口。不过男子的致死原因是冻死。
  我们查到了这名男子名叫孙刚,是我市某私人汽车修配厂的经理。
  根据调查,案发当晚,孙刚曾和朋友一起吃饭,饭桌上,他不断拨打电话,并说到自己勾搭上一个女大学生,今晚就可以搞定。饭局结束时,孙刚也是乘坐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离开的。从此之后,就下落不明。
  我们根据孙刚的手机通话记录,找到了那个冒充女大学生的唐佳。唐佳与赵丽同为那个酒吧的陪聊女,专职小姐。但是此时,唐佳已经死在了家中。
  唐家的家里被布置成了抢劫杀人的现场。其阴道内留有两人精液,其中一种精液为孙刚的。唐佳肛门有鸡奸迹象,也提取到了第三人的精液。
  警方推测,赵丽、孙刚两起捆绑杀人案,均是唐佳与红色夏利出租车司机合谋制造的。司机在考虑到可能存在作案风险,就找到了第三个人QIANG奸并杀死了唐佳。但这种推测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尤其是司马局长。
  22、
  听过司马局长的分析,我们也觉得,如果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出租车司机凶手,那么他的行为确是十分让人费劲,前后充满了逻辑性和常识性矛盾。难道之前的一切推测都是错误的,所谓的那台红色出租车完全就是随机出现的,与本案根本毫无关联。可是,三名死者之间却的的确确地被一条共同的引线所串联,这又该如何解释呢,总不能也是一种巧合吧。
  截止目前,三起案件都没有丝毫头绪,只能继续深入排查在两起捆绑案件发生当晚曾出现的红色夏利出租车了。同时,结合司马局长对捆绑这一反常行为的分析,我们请来了性心理学方面的专家进行验看。
  专家在看过现场拍摄的照片后,告诉我们,根据绑缚尸体结锁的外形来看,这仅仅是普通的绑缚,不具有任何性虐的指向性意味。
  听过专家的话,我们都陷入了沉思,如果两起案件中的绑缚行为不具有性虐待的指向,为何凶手要采取这样的方式呢,他的心因性动机又是什么呢?
  司马局长想了想,说:尽管专家说两起案件的绑缚结锁形式不具有性虐指向,但未必就一定代表凶手没有这样的心理。人的心理具有长久累压之后的突变性,如果凶手经历过某种重大刺激或者挫折,突然激了其本身长久以来的隐藏心理症结,导致这种症结放大变异,或许在行为上具有一定的倾靠和实践。所以,即便他之前并不掌握性虐的一些常用手段和方法,比如绑缚的位置、结锁的形式,但他仍旧会按照其内心的需求去采取类似的方式去实施。或许在我们外人眼里完全是一种巧合,甚至是截然不同,但对于案犯本身,他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满足了自己的这种心理需求。
  我看过一些相关的心理学书籍,提到到了这种性虐待,大概是说,虐症病人向所爱的性对象施加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从而获得性满足。这种变态心理是不分男女的。我就在想,是不是我们遗漏了什么,遗漏了死者其他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说,本案中的出租车或许真的就是随机偶然的出现了,根本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关系,真正的作案者是另有他人。
  肖天明立刻就说:赵丽、孙刚和唐佳三人之间有着共同串联关系,如果司马局长的推测是真实的,他们三个人必定与凶手存在着性方面的某种隐秘联系。但是,为什么唐佳的死亡方式却是QIANG奸而未经捆绑呢。这样一来,这个串联的引线,在唐佳的身上就莫名其妙的剪断了。
  司马局长说:为什么三个人就必须穿在一根引线上,你这样说,也就意味着凶手是按照这个引线去实施谋杀的,说明凶手是一个人。要知道,虽然孙刚曾经和唐佳在死亡当晚发生过性关系,但是现场勘验中,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孙刚因被暴力袭击而遗留的任何迹象,难道他就不能顺利的离开现场吗?或许,凶手仅仅是针对赵丽和孙刚,那个唐佳完全可能就是突入其来的闯入者,与我们以前推测的出租车司机一样,是我们想当然强加进本案中的一个人物,尽管她也死亡了,但有可能是在同一个空间和时段内的其他案件受害者。还记得二君山案件吗,两个人以同样的方式死在同一个山洞,却是三名凶手以不同的动机和手段进行杀害,彼此之间毫无关联。
  肖天明说:二君山案件具有极大的巧合性,但只是一些粗糙情节上的巧合。但是本案中,赵丽和孙刚的捆绑却已经达到极致的细节统一性,难道是两个素不相识的凶手,机缘巧合地采取了同样捆绑的手段进行谋杀,偏偏巧合地是,受害的两个人还有着一定的关联,而且还牵扯进被第三个人谋害的唐佳。而这个唐佳竟然也与本案中前两名死者有着牵扯。这就有些太不可思议了吧。两名彼此不相识的凶手各自杀了两个人,第三名凶手也杀了一个人,这三死者彼此还有着微妙的联系。我不相信世界上还有如此的巧合。关键问题还在于,老刘的尸检结论说明了这样一个细节:赵丽和孙刚腹部的伤口大小完全一致,仅仅是深度不同。难道那两个彼此不认识的凶手竟然使用了同款式同类型的凶器?他们是失散多年的孪生兄弟吗,在冥冥中还有着心有灵犀?
  听到肖天明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一直被我们所疏忽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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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4 09: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故事极端的复杂,推理情节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和凶手的动机,所以是必须存在的,难免会多了些。
  
  23、
  我说:大家难道忘了吗,孙刚是被冻死的啊,而且还是活生生地被冻死的。
  听我这么说,所有人都笑了:这事地球人都知道,当初老刘说他是自己脱的衣服,咱们还好奇了一阵子呢。
  我说:对,这是一个细节。但我说的是,孙刚是在冻死后被人在腹部刺了一刀。我很奇怪,既然凶手的目的就是杀人,可为什么要在孙刚已经冻死之后再补上一刀呢,这么做,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在里面吗?
  司马局长点点头:有道理,咱们确实疏忽了这个细节,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肖天明立刻就说:如果是性虐待,凶手可能会有摧残死者尸体的主观故意。
  听肖天明说完这句话,司马局长有些发愣,慢慢地重复着:主观故意,主观故意……他将这四个字重复了好几遍,突然说:不对,我突然意识到,咱们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一个主观的错误,凶手的绑缚行为未必就一定就带有性虐的倾向。
  这两起案件最明显,也是最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都对被害人实施了绑缚行为。也正因为这个特殊之处,才让咱们想当然地认为凶手具有施虐型人格,或者说有着性虐心理。可正因为咱们太主观了,也就忽略了那些看起来不是很明显的地方。
  你们想想,第一案件中,赵丽被人损毁面部,割下乳房,然后一刀刺入小腹,最后捆绑扔进沙洞。看似一切都是那么的合情合理按部就班,复合凶手的心理特征,确实就是一个有着性虐,或者施虐心理的凶手所干的。但是,如果凶手真的有性虐心理,他只有看到受害人处在巨大痛苦和折磨中,才能唤起巨大的性兴奋和性满足。在赵丽案中,凶手要想获得这种最大的心理满足感,那么,他不应该将赵丽杀死,而应该将其活活地扔进沙洞,看着受害者浑身鲜血被捆成一团而又无法挣扎,只能慢慢地在水坑中慢慢溺死,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内心充满残忍暴力的凶手,他将会收获怎样的快感和满足呢?可偏偏是,凶手在损毁面部和切下乳房后,就一刀扎死了赵丽。然后,利用捆绑的形式投进沙洞。我就在想,如果捆绑这一行为具有性虐的倾向,这个凶手为什么要性虐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如果他有摧残尸体的癖好,他第一步要做的,就应该是杀死赵丽,然后再毁容切乳房捆绑。要知道,一个冰冷的尸体,对于这个有独特癖好的人,才是最佳的下手对象。以上综合起来,也就是说:不论凶手是具有性虐癖好还是摧残尸体的癖好,致赵丽死亡的这一刀只能发生在最后面或者最开始,根本就不应该穿插在中间。况且,如果不插这一刀,而是活着仍在沙洞中,就更刺激了。
  这是第一个案件中的活体一刀,咱们再来说孙刚身上的那一刀,这一刀就更显得有些不可思议和莫名其妙了。司马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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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4 09: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24、
  司马局长说:根据对唐佳的尸检,我们在其阴道内提取到了孙刚的精液,至少说明孙刚已经顺利地抵达唐佳的住所,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暂且不讨论凶手究竟是谁,是在何时何处绑架了孙刚,关键在于凶手为什么会在冻死孙刚之后,再刺入其腹部一刀。赵丽的那一刀尽管在刺入的时机有些疑点,但毕竟是致人死命的,尚且说得过去。可孙刚呢,凶手已经用了冰冻这种极为残忍甚至充满戏剧性的手段将其致死,究竟是出于怎么样的动机,才导致凶手必须要在其小腹上补充那毫无意义的一刀。所以说,即便两个死者的腹部都有类似的一刀,但是其目的和动机是存在极大的差异的。
  如果说,赵丽和孙刚分别是被两名凶手所害,或许这一刀就可以理解了,毕竟凶手不同,其行为也会不同。但他们为何都要采取相同的捆绑行为呢,似乎仍旧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可如果是同一个凶手所为,为什么赵丽遭到毁容,乳房被切割,莫非是凶手对女性怀有极端仇视的心理?如果是这样,他完全有理由一直寻找女性下手,而没有必要针对男性啊。另外,切割乳房可以理解,那么毁容呢,按照常理推断,应该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死者身份,那就只能说明凶手与死者是相识的。如果真的是这样,案件就又复杂了起来,至少还是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凶手与赵丽相识,先是对赵丽实施谋杀,然后杀死了孙刚,那个唐佳完全可能就是局外人,根本就没有合谋之说,至于她的死亡需要我们另行侦察。二是,凶手确是与唐佳合谋,通过唐佳掌握了赵丽的行踪之后实施谋杀,然后又通过唐佳杀死了孙刚,那个唐佳究竟是否为凶手所害,目前还是无法确定。无论以上两种可能哪种复合真实案情,凶手都有理由对赵丽进行毁容,同时,如果凶手的确为了逃避风险,而将同伙唐佳杀死,那么他就不必对孙刚毁容,反正线索到了唐佳这里,就已经断了,他也不怕因此追查到自己身上。这就说明,他是在赵丽死亡之后才唐佳对起了杀机。
  想了想,司马局长又说:还有一个疑点,还有一个疑点,凶手在抛尸现场的选择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玉阳河南岸沙地的一个沙洞、废弃工地的水泥搅拌机,粗略看来,凶手仅仅是因为这些处所平时人迹罕至,在运尸时降低被发现的风险概率,甚至就此可以长久的隐匿下去。但是,不要忘记这一点,凶手的行为具有特定心理的驱使性,其手段就是为了满足心理需要,结合两名死者均被绳索捆缚这一特点,这两个抛尸地的选择,一定还有着另外一些尚且不被我们所掌握的原因。
  听到这里,我们都已经开始糊涂了,究竟这个凶手到底是谁,他与本案中的三名死者究竟有没有关联。经过反复的推理论证,似乎一切皆有可能,一切又皆无可能。每个可能性或者不可能性中,都充满了无数的分支,分支上又再次生出更多的分支,彼此互相印证,又互相矛盾,究竟真实的案情到底是什么样呢?
  见我们犯疑,司马局长笑笑,说:我现在也无法捕捉其中的关键点,只能这样给出我能想到的所有可能性了,或许,总有一条是正确的,当然,也有可能完全错误。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去侦察了。顺便说一句,我干刑侦工作三十年,对这项工作有自己的一种见解,搞刑侦,就好比在打麻将。你的上家、下家和对家就是凶手,你不但要做自己的牌,同时也要揣测对方的心理,预测对方可能会打什么牌,应该打什么牌。当然,对方也在这样算计着你。这就要比谁更谨慎,谁想的更深。所以,作为一名刑警,你绝对不能糊绝张儿,那些夹口儿和洞牌太渺茫了,你精心设计的一副上听的好牌,也许已经被对方扣成了暗杠,或者被码在了整副牌的最后面,你等多久也是白搭。所以,宁可多想想,多设计一下,糊一糊对倒,只要有可能性,就一定要充分考虑到。要记住,再小的牌面,只要糊了就能赢钱,再大的牌面,不糊就是输钱,甚至赔上很多无辜的人命。
  司马局长的这个观点确实有些意思,让大家不由得都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
  分析了这么久,下步的侦查重点,全力排查我市所有红色夏利出租车,包括各种无牌无照的黑车和私家车,务必找到当晚搭载两名死者的嫌疑车辆。同时,进一步调查赵丽、孙刚和唐佳的社会关系,侧重搞清楚这三个人之间是否有着什么隐秘的联系。最后,结合孙刚是受冻致死这一反常死亡方式,逐一走访我市各大饭店、屠宰场等有冰库和冷藏室的处所,尤其是私人单位,发现反常现象和与以上三名死者有关联的可疑人员,一律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未等我们开始行动,凶手的第三张牌已经打了出来,可惜不是我们糊牌,因为,第三起捆绑杀人案发生了。
  2007年7月17日清早5时许,我市某老式住宅区一居民在晨练外出时,发现始终放在楼道内的一个积酸菜的大缸似乎装着什么东西。同时,压住缸口的一块石板也被人搬到地下。凑近一看,缸内被人塞进了一个全身赤裸被捆绑成球状的人类身体,并且,还在不断轻轻地抖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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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4 09: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25、
  120急救车几乎和我们同步抵达案发现场。大家发现,缸内的人体被绑缚成一个球状,整个人被紧紧塞在里面,没有留下任何空隙。其人光光的脊背朝上,肩胛部位仍在有规律地抽动着。
  迅速将该人抬出缸外,解开绳索平放于地面。该人为男性,年龄大概在30岁左右,颜面呈异样的嫣红色,双目紧闭,表情痛苦。嘴上被贴了一层黑色胶带,腹部也被缠上一层层厚厚的黑色胶带,少量血丝从胶带下面缓缓渗出。肩胛、肘部、膝关节和四肢指节不断地向内抽动,应该还有抢救的价值。
  医护人员进行紧张的救治。老刘站在一旁,摇摇头:难活了,内中毒太严重了。
  解开捆绑的胶带,大量血液迅速涌冒而出,经止血后发现,其腹部有一个呈微半弧形的伤口,大小形状与前两个捆绑案死者高度一致。
  抢救了20分钟后,120人员告诉我们,死者已经死亡,可以由警方进行尸检了。
  老刘一边做着尸检,一边说:扁平锐利凶器从小腹肚脐正中刺入,角度向上倾斜45度,刺破胃壁造成较大缺口,以致胃液大量外溢,迅速引起周围的隔膜及胸腔发生急性化脓性感染,继而出现全身中毒症状。刚才的抽搐是内中毒造成的神经性骨骼和肌肉收缩,俗名叫做尸跳。死者是在抢救时死亡的,案发大概是今天凌晨3点左右,结合目击者报案时间,死者被人捆绑塞入缸内已经超过2个小时。嘴上的胶带是为了防止死者呼叫,腹部的胶带是防止血液外溢。
  说到这里,老刘停了停,慢慢地说:这种死法相当痛苦,尤其是在被人捆绑并不能呼痛的情况下,身体内会有一种类似于烈火焚烧的感觉,全部脏器都会逐步被主要成分为盐酸的胃液侵蚀,从开始到死亡,大概会持续一个小时至两个小时之间。兄弟们,我只想和你们说一句话,赶紧抓住凶手吧,他已经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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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4 09: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26、
  排查这名男性死者身份的工作立刻展开,并在紧张进行着。因为案情有变,专案组骨干成员聚在一起召开了一次新的案情分析会。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第三起捆绑案件的发生,彻底地推翻了我们先前一系列推理和猜测,使整个案件陷入了更深的迷雾中。
  虽然凶手与唐佳是否属于合谋犯罪目前仍旧无法判定,但是,如果确属二人合谋,这第三起案件的发生已经足以证明了凶手并没有产生畏罪心理,唐佳之死有可能不是凶手为了逃避罪责而采取的内部清洗。至于唐佳为何被害,有可能是出于其他原因。如果二人没有合谋,唐佳同样也是游离在本系列捆绑案件中的第三人,那么,其阴道和肛门中提取到的两份精液样本,就有可能是另外两个嫌疑人留下的,只能说明,这是唐佳死亡案是发生在同时空中的另一起案件,需要我们另行侦察。
  截至目前,红色夏利出租车的排查工作依旧没有任何进展。但结合已经发生的三起案件,我们认为凶手应该具有一定的医学常识,并且具有虐待他人的扭曲心理,否则无法知道冰冻之后人类会产生热的错觉而自行脱下衣服,也不会知道胃液外溢会造成受害者的强烈痛苦。排查的重点,应该侧重一些医疗单位,同时,也不排除各类医学院校。
  分析到这里,司马局长说话了:大家注意到没有,这起案件在抛尸场所的选择上与前两起完全不同,凶手放弃了那些隐蔽的角落,而将尸体放在了最为显眼的楼道水缸内,你们觉得,凶手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什么。
  肖天明想了想,说:老刘说凶手已经疯了,我猜也是这样。是不是他已经进入到了犯罪心理学中的无理性犯罪阶段,甚至完全摆脱了犯罪意识驱使和犯罪惯性,单纯的为了制造犯罪,从中收益犯罪的成果和快感。所以,他才会从最初的谨慎小心,变成盲目大胆,从而改变自己一贯的抛尸地选择,而将尸体丢弃在公共场所。
  肖天明的说法得到了绝多大多人的认可,我们一致认为犯罪分子已经丧心病狂,有极有可能在近期内实施第四起捆绑杀人案。
  司马局长想了想,说:不对,犯罪分子并没有疯狂,他依旧很理智,很清醒,他在这起案件中的抛尸地选择完全是在深思熟虑之后的一种必然选择,他并没有进入到最可怕的无理性犯罪阶段。而且,通过这个抛尸地的选择,我也能看出来,凶手并不具备医学常识,一切仍旧是我们的错觉。
  见我们不解,司马局长叹了口气:同志们,你们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刑警呢,在割尸案中,我就说过,我距离脱下这身衣服的日子没几天了,我真的很希望你们中间出现一个能够挑起大梁的人物,但遗憾地是,直到今天,我依旧没有看到那个人的出现。
  随后,司马局长说:我来告诉你们我是为什么这么推测的。你们仔细想想,虽然在第二起案件中,孙刚是被冰冻致死的,但这就一定能说明凶手具有医学常识,知道人体被急冻后会产生受热的错觉吗?如果他并没有这样的常识,仅仅是出于施虐的心理呢,觉得急冻活人也是一种可行的杀人方法,是不是也可以说得通呢?要知道,凶手在犯罪中,会产生一种叫做同宗异变的心理,指的是,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收益相同,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在犯罪形式上有着一定的异化差别,避免在连环持续性的犯罪中出现犯罪惰性心理。也就是说,犯罪本身已经给凶手施加了一种固定程式化模框,身处这个模框中的凶手在实施过程中,会在潜意识中试图突破出去,所以他才会一次次地改变致人死亡的手段,但其本质目的和动机仍旧是未曾改变的。
  这起楼道捆绑案件,我估计就是凶手出于这样的心理而制造的。我再说,为什么我推测他不具备医学常识。这就要从楼道这个特殊的场所来说了,楼道,人员走动频繁,相对视野开阔,凶手在刺入被害者一刀后,在拉载和搬运的过程中肯定会留下受害人的血液,所以,他才会在刺入后,将受害者的腹部用胶带紧紧捆绑,防止血液外溢。同时,为了避免受害人被人发现获救,他也自然会用胶带将其嘴部封死。这种行为仅仅是出于正常心理的驱使,谈不上有什么疯狂的。换成你我,都会如此为之的。大家再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凶手真的疯狂了,他还会细心地想到使用胶带吗。就算他懂得医学常识,想让死者痛苦地死掉,他完全可以在第一犯罪现场或者其他隐蔽场所亲眼见证死者痛苦地死亡,何必再劳师动众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将死者运至楼道呢?所以说,凶手仍旧是理智清醒的,但是,抛尸地偏偏就选择在了楼道,这又是为什么呢?只能说明:这个楼道对凶手来说,有着特殊而不可替代的心理暗示。再想想玉洋河的沙洞和水泥搅拌机,虽然在隐蔽度和外观上与楼道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其中一定有着尚未被我们发现的共通性,这就需要我们去仔细地思考了。
  还有就是,大家都注意到了,每起案件中,受害者的腹部都会被刺入一刀,但惟独那个女死者被毁容并切乳,这又是为什么呢?简单地说,凶手肯定具有仇视女性的心理,甚至对女性施虐能够带来最大的快感,所以,赵丽的抛尸地点和捆绑方式虽然与两个男子相同,但被摧残的程度却更为严重。可是,如果凶手真的具有仇视女性心理,他为什么不会如咱们之前说的,一直选择女性下手,而要物色一些男性呢。我推测,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具有双重性别取向,也就是双性恋;第二,也是最值得我们去探究的,就是本系列案中,一定会存在一个女性凶手,也就是说,这还是一个团伙,团伙中有男性成员,也有女性成员。所以,对待男女死者才会出现不同的施虐手段。
  我立刻就说:我明白了,如果确实有着两性的团伙,男性凶手对男死者下手,女性凶手对女死者下手,因为情感认同不一样,才会呈现不一样的虐待方式。
  司马局长笑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不过也不好说就是男对男,女对女。或许男对女,女对男。总之,这个犯罪团伙绝对不是清一色的性别组成。
  (2200字。今天故事更新完毕,稍后会说一些相关的心理学知识和人类行为学知识,希望大家不要走开,广告之后更精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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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07: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其次,大家都注意到,本文最大的特点就是关于心理和行为的一些分析,这也是我在写作中最为侧重的,并得到了大部分读者的认可。我希望大家能够在阅读的过程中,逐渐明白一些相关的心理学和行为学知识,并用以指导我们的实际生活。要知道,我们生存的社会,充满了各种暗示,这些都和心理学和行为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能够发现这些暗示,并理性谨慎的进行分析,会让我们的生活减少一些麻烦的。结合我的专业知识,我用最简单明了的一些语言,给大家说说一些初步的东西。
  先从身边的一个小例子说起,大家都会遇到,咱们用故事的形式。
  
  我表姐叫桑佳雯,今年 42岁,有一个19岁的儿子,叫小强,目前就读于上海某所高校。
  日前,表姐夫去外地出差,表姐因为害怕独住,就找我同住做伴。
  我习惯晚睡,当晚11时左右,我正在小屋上网,表姐一脸惊慌地跑进来,手里还攥着自己的手机,告诉我:佳慧,小强出事了,你看手机短信。
  手机短信原文如下:爸妈,我和异性开房被警察抓了,要4000块保释金,我手机没电,借的手机,把钱打在这个账号**********,户名,马光。
  我看了看表姐,说:删除不就得了,摆明了骗人嘛。
  表姐说:不会的,小强这孩子一直就喜欢乱来,刚才我给他打电话,还关机了,往寝室打,同学说他没回来,肯定是出事了,你快帮我想想主意吧。
  我一乐,说:表姐,别着急,我让你很快就安心。
  我拨通10086,查询了那个发来信息的号码,归属地为海南。
  我对表姐说:“小强在上海,怎么能借到海南的手机呢。还有,你看这个短信的措辞,爸妈,异性。呵呵,表姐,小强知道你的号码,为什么不直接叫你妈妈。还有,异性,他为什么用这么文的词,而不是直接说,我和女的开房。”
  见表姐有些糊涂,我告诉她:“爸妈和异性这样的词汇,都属于模糊性词汇,具有一定的扩展外延性,好比一句同志们,就包括了男女老少。诈骗分子是在利用群发器,将这样一条短信发给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手机用户,但由于用户身份不同,所以只能用这样的模糊性词汇。假如是一个年轻人或者没有孩子的人接到,自然会觉得这是在诈骗。但是,如果是恰好被一个父亲或者母亲接到呢,而且他们的儿女还在外地,他们会想当然地给自己这样一种心理暗示,认为孩子可能真得发生了状况。另外,这类信息一般都是在夜晚群发,因为多数人会有夜晚关机的习惯,如果一个母亲在看到这条信息后拨打子女的电话发现关机,这种心理暗示会进一步地增强,从而想当然地认为孩子发生意外。假如第二天孩子仍未开机,而且孩子平时还确实行为不端,父母或许就会在情急之下,将钱汇到了骗子的账号。”
  我又说:“等等吧,或许明天小强就开机了呢”
  果然第二天我们拨通了小强的电话,小强当晚是在外面泡吧,而且手机还没电了。
  行骗,说白了,就是在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对人们的心理进行或明或暗的暗示,让受害人相信诈骗者的谎言。这就需要我们去细致的观察和品味诈骗者的言语和行为,总会发现蛛丝马迹的。同时,工作在外地的子女们,一定要教会自己的父母一些相关的基本常识。比如,用10086查询手机归属地;警察在处理这类案件中,不会任由被处罚对象这样要钱,而是走正当的程序。
  特别提醒,手机通讯录中,自己的至亲不要直接存上称呼,比如:爸爸,妈妈,儿子,老公、老婆。而要尽量模糊,或者干脆取名字。
  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某人丢失手机,骗子用这部手机诈骗了其人的很多亲朋。
  我建议,对于父亲,可以这样称呼:公司经理;对于配偶,可以这样称呼:保险公司王小姐(先生)。骗子在看到这些称呼后,就觉得这是你的一些普通关系人,基本不会发送诈骗信息。
  另外,家里电话一定不要存在手机上。
  我现在有三个号码,我在手机上,都将那两个号码设置成:父亲、母亲,一旦手机丢失,骗子就会给我打来电话,或者发送信息,呵呵 ,谎言不攻自破。
  
  也许,我说的这些多余了,大家都知道,但是,存在即是合理,为什么还屡屡有人受骗上当,因为,还有人不知道。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纪,缺少一定防骗常识的父母们。出于对子女的爱,他们可能会受到骗子蒙蔽。希望大家谨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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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07: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一段关于人类行为学的。
  假设有一道门,宽约1米,仅容两个人侧身通过。试问,大家在通过的时候,将会采取什么样的姿势呢。
  如果两个男人,大家会面对面,如果两个女人,大家或许也会面对面。但是,如果是一男一女呢?
  正常来说,男性会背靠门框,侧身通过;女性则会面朝门框,侧身通过,也就是说,男人的正面对着女人的背面,这又是为什么呢?
  
  再假设,男女都坐在相同的沙发上,男人会敞开大腿,或者翘起二郎腿;女人则会双膝合拢,双手互挽放在小腹之下,腿根深处,这又是为什么呢?
  
  不要说这就是男女有别,出于礼貌,或者出于羞耻,因为这些都是表象,这些动作行为在深层次里有着特殊的意味。
  我曾经说过,在远古时代,当人类还是动物的时候,和其他生命一样,雄性象征力量的标准就是强健的身躯,还有,就是生殖器官。这决定着是否能够在残酷的物种竞争中,留下自己的后代,延续自己的生命。
  雄性动物若想获得异性青睐,其繁衍的能力必须首先是得到认可的,这也就意味着生殖器官的外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种原始的行为在漫长的演化中,发展到今天已经失去了最初的表现性,但其痕迹还是留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的。
  当男女共同走过一道窄门时,男人会下意识地将身体面朝女性,而女性处于羞耻之心,更重要的是保护自己生殖器官,会将背后对着来人。
  当男女同坐的时候,男人也在下意识的展露自己的特殊部位,而女性的双膝并拢,双手放在下腹处,也是出于自身的一种保护性行为。
  试想,当一个女子独自在家,她还会这样吗,或许早就大劈腿拿大顶了,因为她感觉不到外界危险的暗示,因为家中,是一种自我暗示结果下的私密安全空间。
  说到这里,或许大家会想起我以前说的,既然动物最初的交合方式是后入式,臀部具有性器官的指代性,为什么女子会背身,那样臀部岂不是暴露。这就要从人类的进展说起了。
  当人类还是猿类的时候,也是四肢着地行走,小腹之下的性器官因为低位,天然地得到保护,所以臀部是需要人为保护的。
  当人类进化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采取了直立行走,进而在交合方式上也做了改变,就是普通的男上女下式,小腹下方的生殖器官自然处于无保护状态,臀部也就变得相对不那么重要了。潜意识中对性器官的保护重心也就发生了转移。
  这就解释清楚了,不是吗?
  还有一点,雄性动物是以四处散播种子延续生命为天然职责的,所以,他们习惯于外露,并炫耀。但雌性动物,具有物种纯洁性的心理,保护也就成了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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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07: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会完结这个故事。
  27、
  
  经过上述推理,我们认为系列捆绑杀人案应为团伙所为,成员不低于2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当我们问司马局长对犯罪分子的身份是否有了初步的勾勒时,他想了想,然后拿起三起案件的照片逐一看了起来。
  过了一会,他慢慢地说:三起现场的沙洞、搅拌机和水缸,共同点就是外观呈圆形,内部空间狭小,且阴暗潮湿,这点十分重要;不同点就是各自的气味和颜色等等,似乎没有什么太多的参考价值。还有,死者均全身赤裸并被捆绑成球状,同时,腹部被刺入一刀。(有个读者很聪明,已经给出来相同点了,呵呵)
  要知道,犯罪手段和犯罪形式的选择,肯定是受犯罪分子下意识所影响的,或多或少都会留下其思想深处的某些烙印。结合这个观点,咱们分析一下,究竟凶手的选择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经过司马局长的提醒,我们纷纷做出了各自的猜测,其中,以肖天明的猜测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
  肖天明说:首先,说说这三个抛尸地,它们的客观环境会让大家想起什么。狭窄逼仄,暗无天日,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在常人的印象中,是不是有些像监狱的感觉呢?如果是,说明凶手曾经受到过刑事或行政处罚,有可能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中度过一段难熬的日子,可能是畏惧,可能是憎恨,因此对那种环境有着极为深刻的心理体会。其次,凶手采用结锁捆绑受害人的方式,意味着受到限制失去自由,这不是对上面猜测的最好诠释吗?最后,刺入腹部的一刀,或许意味着一种解脱,通过死亡达到对自由的追逐,凶手有可能在服刑过程中萌发出自杀的念头。可什么人会想到死呢,只有那些重刑犯,自感前途尽丧的人。综上所述,凶手应该受到过刑事行政处罚,且罪责较大,刑期较长,所以才会在出狱后,因为境况窘迫实施抢劫杀人。但也正因为那段受到管制的日子,凶手有着对自由的强烈渴望,并形成为其内心深处的一块深刻顽疾,最终下意识的将这种心理烙印体现在其具体犯罪手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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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07: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28、
  司马局长听完肖天明的话一直没有吭声,想了很久,才慢慢地说:似乎挺有道理,但是还是有很多地方没有说透,甚至还有一些很重要的遗漏。
  首先我要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咱们都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推测凶手,去揣测他们的潜意识,甚至都是凶手都不能自查的一些心理倾向,那就有可能犯牵强隐晦的毛病。凶手既然如此刻意偏执地选择投放地点和捆绑形式,应该意味着他有着明确而坚定的目的。如此一来,咱们最好能够具体化些,而不要弄一些思想深处灵魂里面的剖析,这些都太虚头八脑了,而且一旦弄错了,会导致整个侦查方向的错误。
  我想说的是,圆形,圆形给人感觉是饱满而富有张力的,因为圆形本身有对周边空间有很强的占有欲。如果说凶手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倒也能解释的通。不过,这类人是否是那些高居上位者呢。但现在出于种种原因沦落了下来,失去了过去的一些尊荣和地位,那么,这种圆形坑洞的选择,是否意味着凶手对某些过往的回味与留恋呢?
  还有,三个处所的都似乎隐藏着一种成分,就是水。水代表的含义是流动不受拘束,说成渴望自由倒是完全正确。但是,如果凶手真的有这样的潜意识,继续扔进沙洞,或者干脆抛进河底,不是更好些吗?我们是不是可以再往表象化想一想,水还能代表着什么。
  关于刺入腹部一刀,我觉得就有些扯了。就算凶手有过自杀的念头,可他又不是日本人,搞什么切腹嘛!敲头、掐压也完全可以实现嘛。再说了,通过自杀解放自己,凶手为什么非要在死者和被害人的身上进行解放,难道他是学雷锋做好事,帮助百姓解脱生存压力?这腹部的一刀,一定代表着另一种含义,而不是简单的解脱。确切地说,这一刀很有可能是一种印记,代表着一种固定的客观存在,只有加上这一刀,凶手的心理需求才能圆满,整个犯罪才算一个完整的过程。
  结合圆形坑洞那种对往日留恋的解释,同时加进了水这个成分,还有腹部一刀这个客观存在,大家仔细想想,这三种必备因素综合起来,究竟指代着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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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07: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29、

  (估计大家看腻了,快速完结本故事,简略写,内容跳脱的利害,很多没说透,但基本能看清楚就行了。说白了,我可以详细地写,那就太恐怖了,我完全可以用文字让大家看到现场残忍的摧残画面,但是,那就没意思了。一会发修改后的《人皮鼓》现实版)
  
  就在这时,凶手的第四张牌也打了出来。这起案件的死者是个年轻女性,所遭受到的残害与第一起案件的受害者完全相同,只不过现场位于一个下水井内。
  看到这个现场,司马局长楞了一会,然后突然问我:佳慧,我问你一个问题,听说你最近刚离婚,你此时的心情是什么样的?
  我呆了呆,慢慢地说:我想回到从前,回到从前我和陆超刚认识的时候,那会儿我们从来不打架,不会为了柴米油盐争吵,不会为了女儿陆露的教育问题发生矛盾。那会儿,我觉得我是真的幸福啊。
  司马局长看着我,说:那会儿,你一样会考虑到很多其他的东西,比如陆超的父母是农民,你的工作性质让你们聚少离多,甚至你会考虑你们的工资根本无法在这个城市购买一个像模像样的房子。你再想想,那时你还会想到什么。
  司马局长的意思我似乎懂了,我说:我会想到从前大学生活多好,无忧无虑,每天都很快乐。
  司马局长笑笑:大学就一定快乐吗?你会想到将来的就业压力,你会想到你的助学贷款,你会想到你父亲的糖尿病,如果再往前,你又会想到什么呢?
  在司马局长的一再提示下,我重要说出了最重要的一句话:我会想到自己是一个孩子,那时候完全没有任何烦恼。不会像现在这样,随着年岁的增长,总有数不清的麻烦困扰着我。
  司马局长一拍大腿,说:这就对了,确切的说,凶手潜意识里也有着同样的思想。人的成长,也意味着一种进化的过程,求新、求变,这其中,有人会成功,会名利双收,但是,也会有人失败,甚至沦丧。当我们遇到挫折,遇到荆棘的时候,我们会想到什么,我们是否会想到回归呢,再极端些,是否会想到回到懵懂时期的孩童的状态,或者子宫内的一个婴儿状态。只有那样,我们才会摆脱现实,重新获得快乐。
  凶手对于现场的选择就是遵循着这样的一个原则,黑暗潮湿的环境,意味着母亲的子宫;全身赤裸并被捆绑成球状,意味着我们最初的身体形态;那腹部的一刀,我想,应该是代表脐带吧。
  结合对凶手一系列的心理描画,我想,他们应该是一个原本处在优等环境中的人,可是不知道因为什么,现在处在了人生的逆境,在这种急转直下的巨大转变与落差,让他们的脑子里产生一种近乎于疯狂的回归心理,回归到人生的本源,也就是婴儿的状态,那时候,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幸福,更不会感受到因为幸福失去而产生的痛苦。当然,这是一种潜意识,他们的动机还是抢劫,但是在潜意识的支配下,他们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却暴露了其深刻的心因性动机。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都会有类似的想法,但是,将其付诸于行动的人,会少之甚少的吧。
  长话短说,在细致地摸排走访中,结合我们对凶手的特征勾勒,我们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他们是一对夫妻,女人曾因整形失败造成容颜尽毁,乳房下垂至腰部;男性则因经济危机失去了原本条件优越的工作。后因投资失败,两人身背巨额债务,从最初的中产阶级沦为社会底层。女人靠给人开夜班出租车谋生,男人则借钱买了一个二手冷藏车,给一些饭店运送海鲜等冷冻食品。因为急于转变生活处境和还贷等问题,才萌生了抢劫杀人的念头。在他们的供述中,我们走进了那些罪恶的犯罪现场。
  第一夜:赵丽在离开雇主的家后,无意中坐上了女凶手的出租车。女凶手用乙醚将其迷晕,然后与丈夫将其搬上冷藏车。见其容颜娇媚乳房高耸,女凶手用刀子残忍地将其毁容切乳房,然后在其腹部刺入一刀,并进行捆绑。最后,男凶手驾驶冷藏车开至玉阳河的南岸,将其抛入沙洞内。
  第二夜,孙刚走出唐佳的楼下,恰好遇到趴活的女凶手,同样被迷晕。男凶手突发奇想,将冷藏车调制最低温度,活活将车中已经苏醒的孙刚冻死,然后在其腹部插入一刀,运至工地投入水泥搅拌机的滚筒内。
  第三夜与第四夜的凶案,与前两起案件如出一辙,凶手的目的是抢劫,作案手段受到内心驱使,仅仅就是这样。
  也许太巧了,为什么四个人都会坐到女凶手的出租车,而且其中前两名死者还有着一定的关联。换种角度想想,这个城市中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可能坐进那台出租车,甚至包括你我,你敢肯定,我就与你没有一丝一毫的联系吗?或许我的二大爷的儿子的表姐的孩子,就是你的三叔的女儿的同志的孩子的同班同学呢?
  凶手没有任何医学尝试,没有任何逃避风险的意识,他们就是要抢劫,就是要杀人,并且,潜意识里都认为回归是种人生的美妙状态。本案的唯一疑点就是:唐佳,那第二个陪聊女是怎么死的呢?对不起,我不知道。因为,那是下一个案件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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