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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飞舞

聊聊恐怖的真事儿-第2部:恐怖的性犯罪-剖析变态罪犯心理,犯罪到底有多难-作者sinwa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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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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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4-28 23: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警方是如何侦破这个案件的呢?

      之前警方发现在多个省份,都有过类似的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后,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发现了他的体貌特征。他使用的是假名,身高不到170,体型瘦弱,相貌猥琐。

      且有人说,他曾经拨打过一个电话。根据那个电话,他们找到了一个美容店。

      这时刚好罪犯又打来一个电话。警方随即锁定嫌疑人。

      由于该手机号属于一名女性,所以警方当即认定又有人遇害了。

      警方急忙赶到打电话的地方,发现他刚刚又袭击一人。还好,那个人后来被抢救了回来。

      11月2日,警方设立专案组侦办此案。

      11月5日,警方抓获了嫌疑人。

      虽然警方的效率很高,但遗憾的是,在抓捕他之前的3小时,他又袭击了一名女性。

      他在逃亡途中,共袭击7人,6人死亡。

      后来有人问他,为何要杀人。

      他说,自杀没勇气。杀人之后等警察抓。抓了就枪毙了。

      有人问他,后悔不后悔。

      他先是很豪迈地说不后悔。但又说,后悔也是要枪毙。

      言外之意,他简直后悔死了。

      那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古代圣人教给我们要防微杜渐。

      什么意思呢?就是一个人,变好难,变坏很容易。要想防止自己变坏,就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犯一点儿错误。因为一步走错,就会步步走错。越陷越深,最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果他一开始就严格要求自己,不喝酒,会被吊销执照吗?

      有正当职业,会跟老婆吵架吗?

      会强JIAN邻居吗?

      会妻离子散吗?

      所以奉劝广大网友——要想一辈子欢欢乐乐,就要学着过清白的生活。从最微小的地方,防范自己变坏的可能。教育自己的子女,也要让他们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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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4-28 23: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与狗有何区别?

      有规矩的狗,不在公共场合撒尿。因为它知道,如果它做出没有素质的事情,它的主人会惩罚它。

      人不一样。

      人不在公共场合撒尿,一是出于羞耻心,二是出于卫生,害怕自己的行为,给别人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虽然从表面上看,人与狗的行为是相同的。都没有在公共场合撒尿。

      但是其本质原因却不同。

      一个是出于害怕惩罚。一个是出于自觉自愿,为他人着想。

      人如果是因为害怕惩罚,而不做坏事。那就跟狗没有区别了。

      人不做坏事,是因为他知道,做坏事会伤害别人。别人会感到痛苦。而且他自己也会感到羞耻。

      羞耻心,是来自于荣誉感。

      有的人自尊心很强。在马路上撒尿了,你指责他,他暴跳如雷。

      但是这种自尊,不是真正的自尊。

      真正的自尊,是自己尊重自己,不做出令人不尊重的行为,不给他人留可供指摘之处。这是建立在荣誉感之上的。

      而有荣誉感的人,是不会随地大小便的。

      那么荣誉感 来自于哪里?

      人类最大的荣誉感,应该来自于生而为人的自豪。

      如果一个人,从来不把自己当人看,不把做人当作一种荣耀,他也就不可能有荣誉感。

      那既然自己把自己当作了动物,也就不要怪别人不把你当人看了。

      所以,没有荣誉感却有极强自尊心的人很可笑。

      用老百姓的话说:你都做了不要脸的事情了,还怕人说?

      我经常见到随地吐痰或者在公共场合吸烟的人。

      有人说,如果有人罚款,他们就不会这样做了。

      很可笑,难道要用对待狗的方式对待人吗?

      但是,又似乎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


      确实,在国外,许多的旅游胜地,都有中文的提醒:请勿大声喧哗。请勿吸烟。大便后请冲水。请不要随地大小便。请不要随地扔垃圾。。。

      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没什么问题。

      但问题就在于:那告示上面,只有中文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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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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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4-28 23: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还是有很多发财机会的。

      我就亲眼见到一个什么学问也没有的房虫子,通过倒卖房子发了财。从一无所有到过亿资产。

      我也见过路边普通卖烧饼的农村兄弟,3年内买了两套200万的住宅。娶了漂亮媳妇,开着一辆捷豹。

      也有做装修的泥瓦匠,木匠,就靠自己一双手,三年赚了100万,从农村出来没几年就在城里高档住宅区买了房子。即使一个油漆匠,只要他善于找活,一天也能有300到1000的收入。一个月找到4、5个活,就能活的不错。

      在现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中国,真正能干活的人不多,只要你任劳任怨,不辞辛苦,踏实肯干,确实是可以发财的。只要你用心,只要你能坚持。郭德纲不也是从吃不上饭,妻离子散开始创业的吗?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就有人,为了抢几千块,甚至几块钱,而杀人,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网上大把人怨天尤人,抱怨命运,说自己贫穷是别人造成的。


      书上说人人平等,并不是说每个人生下来就应该都有个有钱的父母。

      而是说,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人格与自尊。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你不追求,又怎么可能有幸福?就是馅饼也不会平白无故掉在你的头上。


      正大集团的创始人,在他一穷二白做苦力的时候,还捐出所有给残疾人。

      寺庙的住持问他,你也是穷人,为何捐出所有?

      他说,我不穷,我有手有脚。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09: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 black白夜   分享,辛苦了,+30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30 15: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分析了很多杀人犯的心理。

      下面分析一下被害女性的被害原因吧。我觉得,单独分析一方面,不足以预防此类犯罪。

      只有双管齐下,在两端同时下手,才能更好的减少此类犯罪。

      前面我说到了,女性该如何防范那些尾随的罪犯。

      这类尾随型的突袭罪犯,大多是没有什么社交能力,在社会上吃不开的笨蛋。他们一门心思地想要找个女人发泄性欲,或者干脆就是想杀人报复社会。

      避免成为他们的猎物,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不成为他们的目标。

      也就是不被他们当作猎物。

      前面我讲到了避免吸引他们注意的一般方法。忘记的可以去温习。


      但是,实际上,大部分强JIAN案,都是熟人作案,或者是女性认为不可能作案的人实施的,比如文弱的男人,老头,或者是十几岁的小孩子。且发生地点,也大都是在女性所熟悉的场所,甚至是女性自己家里。这类强JIAN案大多不伴随杀人或者殴打,强JIAN后杀人,往往是案犯害怕报复而导致的。

      这施暴者,大多有着比较好的社会交往能力,也有的人交往能力甚至是很强的。能够轻易取得女性的信任。

      他们能施展口才,将女性骗到自己的住处,再实施强JIAN。

      这类人怎么防范呢?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不要与陌生人说话,即使那个人看上去再善良,也不行。不要与男性单独相处。不要相信任何人,也不要衣着暴露。

      有的男人想当然地说,女人与陌生人搭讪,衣着暴露地与男人独处,其实就是在勾引男人,被强JIAN也是自己愿意,但只是她不好意思主动要求性交。

      我对这个说法并不认同。因为很多女人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在有意勾引,而只是因为她们从小就生活在温室中,被家人保护得太有安全感,或者是生活在众星捧月的环境中,平时被男人尊为女神习惯了,就自认为自己很强大,从没想到对方敢会做出这种行为。

      其实如果每个女人都把男性当作禽兽——男人看到这里别骂我,事实如此,我不相信哪个带着体香的女人,衣着暴露地站在你们面前,你还能保持镇定。别装了,柳下惠必然是同性恋。

      而当男人兽性一面爆发的时候,即使那个人平时对你彬彬有礼,甚至是俯首帖耳,也即使你是个女强人,自认为很有气场,女人也绝对不会是那个男人的对手。

      即使对于一个十分瘦弱的男人来说,战胜一个健壮的女人也是很容易的。

      假如女人都带着这样的心理提防男人,这类强JIAN案也就自然得到了避免。

      对于有些女性来说,她们动不动就说自己长得很安全。事实并非如此,长得丑,并不会带来安全。

      在中国性交易是违法的,加上男多女少。许多男人终其一生没尝过女人滋味。当他们憋急眼的时候,对于他们来说,长相就不那么重要了。

      事实上,有的强JIAN犯,在强JIAN女性后,自己也是会感到后悔的。因为他们在他们释放了情欲之后,才发觉那个女性根本配不上自己。这类情况大多出现在酒醉后。因为酒精可以降低人们的判断力,也会降低人的择偶标准。

      题外话: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性交易合法,且不禁止酒精的地方,比如德国、美国的个别州、荷兰、泰国等地,性犯罪发生率低得让你以为是统计局统计出来的假数字。而且越是性交易普遍存在的地方,艾滋病发病率越低。

      因为从事这类行业的人,懂得如何避免传播疾病,且她们受到政府监管,体检密度大。

      而且,在性交易不合法的地方,妓女属于JIAN杀案的高危群体。因为她们大多异地生活,行踪不固定,且经常使用假名。被杀后甚至都不会有人报案。

      反而是性交易合法的地方,妓女都是在政府的管理下,她们以真实身份进行注册,一旦失踪就会引起警方的注意。



      那么,现在扯回来,综上所述,从女性的角度讲,如何才能保证即使在熟人面前,也能万无一失呢?
      答案是:永远出现在人多的地方,独自在家时,不给任何人开门。不与任何人搭讪,即使是女人,不要被人引到任何看似安全的地方。不要相信任何看似安全的熟识的男人。也许他们不会危及你的性命,但可能危及到你的贞操。而且这还是在你不反抗的前提下。如果你反抗,性命可能也会难保。而且越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越可能会杀人。因为他们更担心自己会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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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30 15: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提到了,如果女性反抗强JIAN,可能会引起歹徒的凶杀。

      如果不反抗,遇到杀人狂,也逃不了一死。

      唯有避免自己成为目标,不去高危的地方,不出现在高危的时间才是妙计。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这一点,比如出租司机,暗娼,以及流落异乡的打工妹。一旦她们遇到强JIAN犯,她们是该反抗呢,还是不该反抗呢?

      事实证明,不论你是否反抗,都可能是错的。因为你不会读心术,你不知道遇到的是个胆小的变态,还是一个连环杀人狂。就算你知道对方是杀人狂,也不可能知道,是顺从他会让他开心,还是反抗他会让他开心。

      也有因为过度顺从,导致强JIAN者自认为受到女人侵害,而愤怒杀人的。

      在一个案例中,一名妓女被一个连环杀手强JIAN,在强JIAN过程中,妓女做出享受的样子,并询问能否换个更舒服的姿势,结果导致杀手被激怒,使其动了杀机。其实本来他那次没打算杀人的。

      也有幻想型的,认为女性应该配合他,享受他的强JIAN。结果女性激烈反抗,导致了被杀。

      所以,不管你怎么做,都可能是错的,我实在无法给出一个一定的建议。

      也有人说,被强JIAN时拉屎会有用。是的,对于仰慕型的强JIAN犯来说,这确实会让他失去兴趣。

      但对于愤怒型的强JIAN犯来说,这很可能使一起普通的强JIAN案,变成杀人案。


      至于有的女性,性格彪悍,体格健壮,又有格斗技术。她们觉得可以靠自己防身。对此,我也无法给出建议。因为格斗是个运气活儿,高手栽在无名小辈手里也是常有的事。

      当然,如果你确实有把握在搏斗中取胜,你可以与他进行搏斗。

      好,那么,假设在搏斗中,女性赢了。女性会面临什么情况呢?

      如果对方伤了,可能你要赔偿他的医疗费,如果他死了,你就是防卫过当,可能还要蹲监狱。因为某些学者说了,强JIAN犯也有人权。

      所以,万一女性在搏斗中,杀了人,那么女性该如何为自己脱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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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30 15: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这里讲一个案例: 

      这段是网上的新闻:

      2011年5月,刚过完18岁生日不久的小惠打算从广州火车站乘车前往厦门,不料未买到当天的票。囊中羞涩的她无钱住宿,轻信主动搭讪的“好心大叔”杨某,跟随对方到出租屋休息,不料面临性侵犯。慌乱间,小惠用从墙上取下匕首将“大叔”捅死。
      但据小惠在侦查阶段的稳定供述,杨某被刺倒后,已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对小惠的人身威胁已经解除,小惠可从容离开或选择报警,情形对小惠已不再具备实施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但小惠准备离开时,因害怕对方没死会起来报复她,又持刀砍刺杨某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然后你们猜怎么着?
      这个女孩被判了4年。

      那么为什么这个女孩会被判得这么重?强JIAN不过3-6年,正当防卫反而判了4年。
      为什么呢?难道这个老汉是法官的亲戚?不是的,而是因为审讯制度,与中国的量刑方法。

      因为中国的嫌犯,在审讯期间是不能请律师的。而量刑时,法官为了严谨,往往死扣案发后审讯的口供,因而往往因为嫌犯在表述时的一字之差,而导致了量刑的不同。

      原来,这个女孩在供述事件经过时,自己特别提到了事后补刀。警察并没有特别问,她却自己说了出来。同时她却无法说明,所谓的“事后补刀”是什么概念。

      可能在她眼中,事后补刀一词表示着砍完了对方,对方倒下了,他也许有,也许没有继续侵害的能力,然后她又去砍了几刀。而据她当时判断,她这样做,是因为对方还有站起来报复的可能。补刀目的是因为自己是在太恐惧,实在害怕再受侵犯。本意却并不是为了杀死对方。

      但文字是严谨的东西,容不得模棱两可,她这种模糊的表述,事后补刀也同时可以表述为:她确认对方已经站不起来了之后,她怕对方不死,又补刀杀人,目的是消灭对方的生命。

      前一种理解,补刀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的侵犯,属于正当防卫范畴,最多是防卫过当。
      而后一种理解,补刀的目的是报复杀人,属于故意杀人范畴。
      虽然动作一样,结果一样,但目的不同,适用的法条也就不同了。

      就好比你开枪打死了人。你说你是为了吓唬对方,可能就判无期。因为你的本意是吓唬人,是无意中制造了命案。而你说你就是想要杀了他,那就是死刑。因为这是故意杀人。(当然也要看证人证词与法医证明能否证实你的话。)


      而杀死这个老汉,就是她的目的,这句话是她在供认事情经过时,在证词中自己说的。所以,既然目的已经明确为了杀人,那砍杀也自然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所以,面对这样一份不利于女孩的供词,法官没有按照故意杀人来判,而是按照防卫过当来判,已经是故意偏向女孩了。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人愤愤不平。为何女孩受到强JIAN,反抗杀人还要被当作杀人犯?没办法,中国是大陆法系,没有陪审员制度。只能依据法条判断,无法依照常理与人情判断。所以这件事确实不怪法官。


      前面我也说了,她之所以会说出这种模棱两可,对自己不利的证词,是因为没有律师帮助她分析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那么,不说对自己不利的证词,是不是伪证呢?

      不是。

      伪证是指虚构事实。比如那个人明明没有打你,你却非说他打了,那就是伪证。是违反刑法的。

      而不说对自己不利的证词,却是嫌疑人应有的权利。因为在本案中,嫌疑人也像警方一样,无法判断对方是不是能站起来,所以女孩有权不说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她不应该将对方倒下作为一个时间节点。


      如果当时少女强调,在发动对老汉的袭击时,老汉仍然在对她进行侵害,或者意图对她继续进行侵害——虽然女孩与警方都无法证实这一点,是属于受害者的主观判断,但这依旧是有利于女孩的证词。在此类案件中,法院是喜欢采纳这样的证词的。但可惜,女孩没说这种话。

      如她说了,而警方又不能给出相反的证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就很难判她4年徒刑了。很可能直接就判了无罪,即使情节非常严重,但只要有符合刑法上的减罪条目,法官也最多判6个月或者一年,然后缓期执行。

      这就等于是释放了。

      其实法官也是有同情心的,他们会在口供上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少女的证词,然后给她减罪。但是不幸的是,在这个案子中,他们没有找到。所以才判了四年。

      所以在事后,有媒体采访法官时,法官无奈地说:这女孩太诚实,不懂如何为自己脱罪。

      当然,也并不是说,你说了什么证词,法院就一定会采纳。因为这也需要刑侦科学的辅助。也需要有来自于法医方面的证词,要他们能证实你的说法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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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30 16: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闲话扯够了,继续扒大案。

      今天要扒的案子,比较恐怖。

      就是这一段时间,大家频频提及的案子。有的人说,他杀了几十个人,有的人说,他杀了几百个人。各种版本都有。但其中不变的内核就是,他是个灭门型的反社会杀手。

      遇到灾难的人,往往质疑神为何不帮助人。

      殊不知神之外,还有恶魔。而对付恶魔,是需要额外多一些功夫的。

      这个杀手,就不是普通的坏人,大部分杀手都是自甘堕落的人,而他,我相信他一定是个恶魔。

      因而正义的一方与他角力时,就会额外地费力。

      费力到什么地步了呢?

      我国警方,倾全国之力进行追捕,历尽千辛万苦,才将其抓获归案。


      他从2000年-2003年间,疯狂屠杀67人,强JIAN23人。被害者大多被灭门。

      无数百姓听到他被捕的消息之后,欢呼雀跃,燃放鞭炮庆祝。

      这个人,就是令人谈之色变的 杨新海

      相信杨某的事情(我总是记不住他的名字,就叫杨某吧),大家都已经很了解了。

      在此我也不再赘述。

      说他如何杀人,如何强JIAN小孩子,如何JIAN尸,我觉得,这类事情,网上报道的已经太多了。令人作呕。

      讲他的故事,我不如从他的犯罪心理来切入。



      有人私下里问我,我是不是能看透别人的内心。

      对此我认为:快别搞笑了,我可没有这种能力。

      读心术是超能力。而我是不相信超能力的。

      就算有超能力,我也不会具备这样的幸运。否则我早就变成中国首富了,不是么。

      我也不是巫师,

      我之所以能深入到这些人的内心,

      凭借的,仅仅是心理学知识而已。

      你们只要认真地看几本心理学的书,做得肯定会比我好。


      那么这个连环杀手,他有着什么样的内心呢?

      他的作案为何如此怪异呢?

      除了恶魔侵占了他的内心,他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恶魔为何单独挑中了他,而不是别人?

      这都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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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30 16: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杨某作案3年,杀人如此之多,却花费那么多时间才被抓到?

      原因是,他的作案方法,具有诸多诡异之处。

      与普通的连环杀手,具有典型的区别。


      首先,他的诡异之处,表现在他的作案地点。

      他不符合中国大部分连环杀手的特征。即城镇作案。

      大部分连环杀手,都是在城市作案的。那里人口密集,经济发展度高,作案时目标更多,而且很容易隐藏行踪。

      在城镇里,人来人往,流动人口众多,是没有人会注意一个外地人的。

      反而是在乡村里,大家乡里乡亲,很多还都是亲戚,来一个外地人,肯定很显眼。

      为何杨某只在农村作案,不在城镇作案呢?


      再有,他的年龄,被抓时,他才刚刚33岁。

      而许多连环杀人罪犯,在33岁时,才刚刚开始犯罪。

      他为何这么早就开始了杀人?


      正因为有着这些诡异之处,所以,抓捕他的警察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反复地说:

      必须把这个人的事情,放到刑侦教材里。因为他太特殊了。

      万一以后遇到这类罪犯,可以将其作为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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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30 16: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某刚开始作案的时候,

      办案警方就已经发现了一些诡异之处。

      比如,这个人的作案现场,具有入室盗窃的特征。

      但杀人时,却具有仇杀的特征。

      如果说,这是入室盗窃,被主人发现后,犯罪分子才拿凶器杀人,是说不过去的。

      因为左邻右舍在接受警方调查时,都表示当晚并没有什么异常。没有人的呼喊,也没有尖叫。更没有打斗的声音。

      这也就意味着,小偷进入屋中的时候,屋主并没有发现他。

      那么,他又有何必要杀人呢?

      劫财者,不会轻易杀人。

      显然这是仇杀。

      而屋子被翻动过的痕迹表明,这是他故布疑阵。

      于是,警方锁定了几个嫌疑人。这些人都与死者有过争吵。

      其中几个人,还被警方找到了别的理由,比如私藏枪支,而被关进了监狱。

      还顺带破获了一些别的案件。

      一时间,村内治安竟然变得大好。

      可唯一的问题是:被抓的人,死活不承认杀人。而其他地方,又有类似案件发生。

      显然,这是个流窜作案者。

      但这又是不符合常规的一条。

      流窜作案者,大多在城市作案,在交通便利的地方。而这里荒村僻壤,到处泥土路,坑坑洼洼的地面,你要想走出去,只能用脚,自行车都不行。

      那个流窜作案的家伙,会选择这里?

      而且,这个人作案,只在河南、山东、河北交界一代。如果他不需要交通工具,那他就一定是用步行离开现场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就应该住得不远。

      可周围排查了一圈,也没见到什么可疑的外人。

      这也就难怪初期警方误抓同村的人了。



      再有,普通的流窜作案者,大多小偷小摸,不会杀人。由于四处流窜,作案时,也就不需要什么反侦察能力。

      而这个案犯的反侦察能力十分了得。

      不仅地上没有脚印,受害者体内,也没有精液。

      至于指纹之类,就更不要提了。不可能有。

      可见这个人懂知识,绝不是普通的农民。

      现场唯一有的物证,就是他无法控制的东西,脱落的皮肤碎屑与毛发。

      警方刑侦人员,费劲千辛万苦,从中提取了极其微量的dna物质——换做几年前,如此微量物证,警方还真的提取不出来DNA。现在科技发达了,即使很微小的物证,也能提取出微量dna。虽然微量,也足够定罪了。

      警方随即在周边村镇,大量排查可疑人员,对他们进行dna鉴定。可谓不惜血本。

      结果,却没有一个人符合。

      至此,警方才终于认识到,他们遇到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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