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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裤宝宝

[分享] [连载]新聊斋(小小短篇系列)-----淡淡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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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2: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141、运程
  
   “嘻嘻!” 看着邻座的生员黄轩被抬出了考场,吴鹤龄忍不住在心底偷笑了起来,如果不是考虑到周围人多眼杂,他真想现在就放声大笑一场。
  这是朝廷每六年才开放一次的拔贡之试,由各省学政选拔文行兼优的生员送入京城。入选的拔贡生上者将担任七品京官,次者则会外放各地知县,最不济也有官学的教职可以担任,和普通的童生、秀才、举人……层递进阶需要轮番考试相比,这可谓是读书人入仕的一条有效捷径。
  刚才被抬出去的黄轩就是此次考试中最有希望得中的佼佼者,听说学使大人早就在暗地里许诺过他,只要此次考试发挥得当,就立刻把他作为头名贡生荐入京城。
  这样的优待自然难免令旁人又羡又妒,吴鹤龄就是其中一员。虽然他自己的学问也不差,但和黄轩相比显然还是有着不小的距离,现在最有威胁力的竞争对手因为突发疾病而中途退场,名额得以空出,自己眼看着多了一份希望,吴鹤龄怎能不心花怒放呢?美滋滋地在心里哼着小曲,吴鹤龄只觉落笔如有神助,很快三篇文章便已一挥而就。
  在去了黄轩这个有力竞争对手之后,学使大人不得不在余下的仕子里挑录人选,果真吴鹤龄便得偿所愿,成为这一次拔贡试里的佼佼者被荐入了京城。虽然在殿试中因为强手如林,最后只是忝陪末座,领授了一个溧水县的教职,但不管怎么说,从此以后自己也算是国家官员,不仅每月有定额俸禄可领,将来更少不了还有升迁的机会,所以吴鹤龄也就高高兴兴地去上任了。
  可惜福兮祸相倚,在溧水不过两年光景,吴鹤龄便因为伤寒病而不治身亡,终其一生,也仅仅只是一名不得意的贡生而已。
  倒是黄轩,虽然失去了六年才有一次的拔贡良机,而且当时这场病来得极为蹊跷,刚被抬出考场不到半个时辰,便不药而愈,为此黄轩自哀自叹,只觉是因为福薄命浅所以才无缘这次良机,对于功名利禄难免起了灰心之意。可没想到在接下来的三年常科考里,黄轩居然连中连捷,最后在殿试中因为发挥出色,被皇帝钦点为了头名状元——这可是每个读书人都梦寐以求的文魁之位啊,如果不是因为在那次拔贡之试中突发怪病,又岂来今日之荣耀?这样一想,黄轩简直要感谢起那场急病了。而他以后的仕途也是异常地一帆风顺——先是被授以翰林院修撰一职,几年后调放外任,最后在七十岁的时候以二品文臣的荣衔告老还乡。
  状元不能拔贡——也许冥冥中真有定数,每个人甫一降生就已注定此生运程,食粥食饭,得多得少,无法有分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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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2: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142、鱼怪
  
  “我不去——不去……”
  如果现在有谁跑到县衙的大堂上,那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嘴——向来以清正严明闻名的县令大人秦云林,此刻正牢牢抱着大堂上的红漆立柱不放,而在他的身后,衙役们拉得拉拖得拖,几乎将他身上的官袍也撕成了两截。
  而他从家乡带出来的老仆秦重,此刻则站在秦云林身旁,不住低声下气地劝说着:“……少爷,还是去吧,得罪了天师大人,这可了不得啊……”
  可无论秦重怎么劝说,秦云林始终把头摇得象拔浪鼓一般:“我平生最恨那些装神弄鬼的道士和尚了,说破天我也不去!”
  那些被秦重叫来帮忙的衙役们早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既惊诧于知县大人的“神力”,又担心知县大人日后找他们算帐,不由慢慢松开了手,站在旁边看着秦重等待他的示下——谁都知道,秦重在秦家世代为仆,秦大人对他一向十分尊重,看来硬的不行,还是要靠秦重的软功才能奏效了。
  但任凭秦重说得口干舌噪,秦云林怎么也不肯松口去见一见“来自京城、皇家御敕巡视天下”的张天师,最后甚至表示情愿弃官不做,也绝不妥协。
  看着脸红脖子粗的主人,秦重急得团团转,正寻思着究竟要想个什么办法才能说动秦云林,门外已经传来了朗朗的话语声:
  “既然大人不愿与贫道相见,那只好我自己来了……”
  “啊呀……真对不起,请道长稍待,稍待!”见张天师一只脚已经踏进了衙门,秦重急得满头大汗,一边催促着衙役们斟茶递水,一边上前陪着笑脸向张天师行礼。
  但进门后的张天师并不落座,反而大踏步走到了秦云林的面前,冷冷地打量起他来,而在张天师的清冷眼神里,秦云林一反刚才的倔强决绝,低下头一言不发,最后竟然抖抖缩缩地躲到了柱子后面。
  见此情形,张天师微微一笑:“看来你倒还有几分自知之明,知晓大劫来临,妄图避而不见,逃过此难。”随着话声,张天师袍袖轻拂,一道电光过处,散落地面的官服里已经空无一物。
  “这……这是怎么说的……”见到这样诡异的情形,秦重几乎晕了过去:“我家大人呢?”
  “在这儿!”张天师翻开自己宽大的衣袖,一条大黑鱼正静静地卧在里面,两只小眼睛可怜巴巴地眨个不停。
  “不……不可能的,我家少爷是老夫人十月怀胎所生、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可能是妖怪!”虽然心中骇异,秦重仍然忍不住出声辩驳。
  “噢——”见秦重急得老泪纵横,张天师倒有些不忍起来,掐指算了算,提示道:“去年三月间,可曾有一个风雨之夜听闻到大力撞门之声,最后是你家主人去开的门?”
  “那倒是有的!”虽然时隔已久,但努力回想之下秦重倒也记了起来,那夜狂风骤雨甚是骇人,半夜自己被撞门之声惊醒,本来已经准备起床,但秦云林体恤他年纪老迈,抢先跑去开了门。片刻之后秦云林回转,只说是风吹门响,秦重也就重新睡下了。
  “便是那一夜,撞门的黑鱼怪吞吃了你家主人,冒名顶替在这归安县作了一县之主。”
  “难怪!”秦重失声惊呼了起来:“好象就是从那天起,我老是闻着少爷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腥味,我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原来是这条黑鱼怪……该死的妖怪啊,害死了少爷,我可怎么和老夫人交待唷……”涕泪滂沱的秦重此时简直恨不能在那条黑鱼身上咬上两口才解恨(如果不是那些衙役拉着,大概这条黑鱼就被他直接生吃了)
  将那条黑鱼倒提在手里,张天师饶有兴味地看着它:“你这个妖怪倒是挺有意思,居然在人间当起官来,而且还把此处治理得不错,可你怆害人命始终是罪过,我该怎么罚你呢?”
  最后,张天师否决了秦重把黑鱼怪煮来吃了消仇解恨的要求,而是把它装入一口大瓮,封以符箓,深埋到了县衙的大堂地里。并且承诺,等他下次再经过归安县的时候,如果黑鱼怪已经有了悔过之意,可以考虑释放它。
  不过,从这天起,张天师再也没有去过归安。
  (黑鱼精T_T:张天师……大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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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2: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143、负妻报
  
  “你可要记着答应过的话呀……”
  在得到丈夫徐松年的郑重发誓之后,乔氏放心地闭上眼睛,随即陷入了昏迷。
  这一次,她再也没能醒来。
  算起来,乔氏今年才只有廿四岁,而且在身后,还遗留下了一双年幼的儿女。
  当然,这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尽管芳年早逝,在脸上却看不出任何遗憾和悲伤,相反,有一丝浅浅的微笑挂在了她的唇边。
  也许丈夫在床头对她发下的誓言,让乔氏觉得自己所付出的代价还是非常值得的。
  那是两个月前的事了,本来一向身体健壮的徐松年忽然得了瘵疾,眼看着药石无灵生路渐断,乔氏想到如果丈夫亡故,留下自己孤儿寡母的决难存活,便决定去城隍庙祷神,愿意以身相替,让丈夫得以存活。
  最初乔氏也不过姑妄试之,并没有报太大的希望。没想到三次设祷之后,乔氏的身子渐渐不爽起来,而徐松年却真的一点点瘳愈了。见祷神成功,乔氏便要求丈夫立下誓愿,在自己死后一定要善待两个儿女,同时须等孩子长大成人后才可考虑再娶。
  在乔氏,其实倒并非是吃酸拈醋才嬲着徐松年不娶的,只是考虑到孩子们年纪太过幼小,如果落到后母的手里肯定没有好日子过,不过徐松年感念她以身相代的恩德,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这一点,并且马上发下了重誓——不到两个孩子成年,绝不再娶。
  应该说在发誓的时候,徐松年确实是真心诚意的,可惜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混合着对亡妻感激思念的情绪,很快就被孤衾独枕的寂寞给压过了。还没等转过年,徐松年便已经在家人的催促和撮合下,半推半就地答应下了一门婚事。
  反正多看顾着点两个孩子,别让新妻子亏待了他们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徐松年心安理得的入了洞房。可钻进被窝里还来不及和新人亲热,徐松年已经觉得有一股冰冷的寒气钻入了心肺,直冻得他牙齿格格作响,新娘子显然也已经觉出了异样,瑟瑟缩缩地挤在床角,满脸惊恐之色……
  可以想见的,违背自己誓言的徐松林很快遭到了恶报——已经痊愈的瘵疾在一夜之间复发,而这一次,他的新婚妻子不肯象乔氏那样替他到神前祷祝,才几十天光景,徐松林便一命呜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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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2: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144、负情报
  
  肃杀的秋风漫卷起道旁的枯叶,在半空中团团打转,而还不等它们落下,淅淅沥沥的秋雨便已经洒了下来。
  “大雨来了,快启程吧。”道口边的马车上,不知是谁吩咐了一声,很快,在车夫的驾驭之下,几匹健马快速奔跑起来。风声、雨声、纷沓的马蹄声,夹杂着车中之人久别重逢的笑语声,热热闹闹地远去了。
  谁也没有再回过头去多看一眼远处孤单伫立的人影。
  那是一个怀抱婴儿的年轻少妇,此刻正怔怔地站在大路中央,看着那两辆马车绝尘而去,似乎仍然难以置信——自己托付终身的良人、女儿的父亲,就这样把她们母女二人抛弃了……
  她是此地富商李员外家的婢女秋红,三年前被主人指配给了同在李家钱庄佣工的小厮郑永安。当时不少女伴们还又羡又妒,眼红她得了一个年貌相当的丈夫。婚后小夫妻两人十分恩爱,不久又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这让打小就是孤儿、被转手卖过数次的秋红只觉心满意足,此生再无它求。
  可有谁想得到,郑永安竟然是省府观察使郑吉元的表侄,自幼父母双亡的他由叔叔抚养长大,郑吉元虽然疼爱这个侄子,但管束得他十分严厉。某次郑永安逃学外出玩耍被老师发现,因为想到叔叔森严的家法,郑永安吓得连家也不敢回,径自逃到了几十里地外的木渎乡,后来辗转被李员外收留下来做了小厮,直到七年后的今天才被叔叔郑吉元重新找回。
  丈夫从厮养奴仆一下子变成了宦门子弟,说起来真算得上是件大喜事了。可还不等秋红从这份惊喜中回味过来,郑吉元却对侄子下了严令:郑家大族,绝不能娶身份下贱的婢女为妻。
  好心的李员外提出愿意认秋红为义女,以使其身份匹配得上郑永安,同时还表示愿意备上一份丰厚的妆奁陪嫁。但原本还有些犹豫不决的郑永安在得知叔叔已经为他订下了一门豪族亲事之后,终于还是写就离书,丢下母女二人独自踏上了归程。
  “永安……”看着马车绝尘而去,秋红仿佛才真的相信,丈夫已经彻底丢弃了自己,便如同他丢弃掉那套下人的青布衣衫一样——因为从此以后,他将有穿之不尽的绫罗绸缎,也有的是如花美眷相伴……
  怀里肥白可爱的婴儿被寒凉的秋雨激醒了过来,牙牙地稚声叫着:“爹爹……爹……”
  “嗯!”用力将女儿搂在怀里,秋红仰了仰脸,仿佛是要让夺眶而出的眼泪倒流回去一样:“我们……去找爹爹……”
  母女二人的尸首是在几天后才被发现的——伤心绝望的秋红抱着女儿自沉而死——尽管在河水中已经泡了好几天,但她们却依然眉目如生,让围看的人都惋惜不已。自然少不了还是李员外出资,为她们在荒郊修建了一座小小坟头。木渎乡的人们把郑永安忘情负义逼死妻女的事沸沸扬扬地说了一阵,也就渐渐淡忘了此事。
  郑家的噩梦却由此开始了。
  先是郑永安的新婚妻子金氏夜夜梦见有披头散发的少妇眼含血泪痛诉怒斥,说将要追讨郑氏满门性命。金氏并不知郑永安曾有那样一段负情薄幸的往事,几次梦魇之后便告知了丈夫。郑永安一问金氏梦中女鬼的形容,不是秋红是谁?直吓得郑永安魂飞魄散,骇怕之下忙去官衙找叔叔商量对策。
  可是还不等郑永安出门,叔叔的死讯已经先行传来——郑吉元无缘无故暴死在了衙中,颈上隐隐可见青紫的女子手印,紧接着郑永安新生的女儿也沉疴渐起。郑永安此时再顾不得向金氏隐瞒实情,忙不迭去请来了玄妙观的道士,求他务必要将家中恶鬼打到魂飞魄散,无力再出来作崇为止。
  谁知道士刚到郑家登坛,就似若有所闻,侧耳倾听了一会,摇摇头对郑永安道:“贫道作法只能驱遣妖物,这是公子的自作的冤孽,无法攘解。而且那鬼魂说她本来还恋念着从前夫妻之情,不忍对你下手,这才先杀了主使之人。现在既然你如此狠心,她也就不必再念什么旧情了。”说罢不顾郑永安的再三挽留,收拾起符彔叹息而去。
  果然当天晚上郑永安便猝死身亡,紧接着死去的是他初生的女儿。而他的再婚妻子金氏却存活了下来,大概秋红觉得此事非她之过才饶了她一命吧。说来说去两个女子都何其不幸,遇上如此无良之人,铸成一生之错,可嗟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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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2: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145、种籽
  
  ——出卖荞种,每升百文——
  天刚蒙蒙亮,许记粮行的货牌底下已经围起了上百号人,一个个手持箕斗布袋,眼巴巴地盼着粮行的两扇柜门快点打开。
  终于在日上三竿的时候,门打开了,本来松松散散的人群立刻排成了整齐划一的队伍,依次向着柜台里的管家递上了铜钱。
  “买荞二百文——”
  管家拖长尾音的报帐声在粮行老板许兰恩的耳朵里听起来,真是如同出谷黄莺一般悦耳动听。随着管家“二百文”、“三百文”的叫声,门外的队伍却丝毫不见缩短,陆陆续续从远处赶来的农人们都很自觉地在队伍尾端排了起来,耐心等候着。
  “哈哈……”许兰恩实在憋不住心里的得意劲儿,小步跑到后院无人之处,立刻狂笑了起来——如果不是自己心思活络,这些在仓库里堆放得几乎发了霉的陈荞种真不知道还要存到哪一年去呢。那还是几年前许兰恩从南方贱价收购回来的,当时没想到本地农家种惯了麦子,荞种毫无销路,便一直压在了手里。现在因为连续几个月大旱,不但田里的麦子悉数枯死,留下的那一点麦种也不得不当口粮送进了肚子,许记粮行及时推出的荞种自然就成了抢手的香饽饽。
  不到十天,许记粮行的荞种便已一售而空,许兰恩借此着实发了一笔大财。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看上去丰润硕大的荞种,下到地里以后,不管人们怎样辛勤浇灌、锄草施肥,竟然没有一颗能够发出芽来!
  时逢久旱之后,家家户户的那一点存粮都早已吃尽,农人们本是拼着最后一点力气,想趁近日好不容易连下几场暴雨的时机,抢种些易生快长的荞麦,以期先打出一些粮食,来填饱已经被树皮、观音土折磨得苦不堪言的肠胃。现在遇上这样的怪事,先是老人孩子再也撑不下去,一个个痛苦地死去了,紧接着则是那些成年人——一时之间,买了许氏荞种的那些人家,饥饿以死的简直不计其数。
  最后还是许府的管家抵不过良心的折磨,说出了隐情,原来许兰恩嫌这些陈年荞种颗粒干瘪色泽黯淡,卖不出价钱,竟然将它们统统隔上水蒸了一遍,让其变得光润肥大才高价出售。不知情的农人们买回家的,全是永远都不会发芽的熟荞种!
  愤怒的人们冲到了许家,可许兰恩见机不妙,早已带着卖荞得来的不义之财溜之大吉。人们只好把许府夷为平地才算勉强出了一口恶气。
  十多天后,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轰传开来——许兰恩被雷打死在了邻县的大街上,死状惨不可言。而在他烧焦的背上,显有八个醒目的金色篆书:蒸荞误人,粉身莫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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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2: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146、还我血
  
  雪亮的钢刀高高举起,在半空中映射日照划出了一道耀眼的弧光,飞速地从死囚脖项处斩过,乱发蓬蓬的头颅和着四溅的热血滚落在尘埃,引来了围观民众的齐声惊呼。
  “让开让开——”挤开人群走上行刑台的,是刑部的狱卒杨七,看起来和刽子手是老相识了,两人略略寒喧了几句,杨七便蹲下身子,在地上忙碌开了。
  刚才处斩的,是本省有名的飞贼金不换,因为负案极多,所以在刑部大牢足足关押了将近一年才算审结,在牢里时间久了,金不换自然就和牢头杨七熟谂起来。杨七是个好贪小便宜的人,金不换打从刚入狱的时候,自知必死,为了少受活罪,便漫手使钱,打点得上下狱卒对他都十分看顾,其中自然要数杨七得到的好处最多。可以说金不换在牢里的这一年,杨七到手的钱财几乎可以抵得上他几年的薪俸。
  而金不换在临刑之前的嘱托,则更是让他发了一笔不小的横财——孑然一身的金不换托杨七在自己行刑之后,相帮缝头棺殓,杨七自然没口子的答应了下来,其实他心里早就打好了如意算盘——等金不换一死,谁还替他弄那劳什子?乐得昧下这笔敛尸的钱,反正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吞了金不换最后一笔钱财的杨七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还揣着两个馒头到刑场替生瘵疾的表弟蘸取人血来了。
  把人血馒头送到表弟家,表弟一家的千恩万谢让杨七别提有多得意了——既得了好处,又送了人情,说到底,还真得谢谢金不换呢。
  不过还没等踏出表弟家的大门,杨七的脸忽然变得青紫恐怖起来,用力扼着自己的喉头厉声狂叫起来:“……还我血……还我银……”
  这突然的变故弄得众人不知所措,眼看着杨七的喉头被他自己扼得格格作响,鲜血已经从七窍里慢慢涌出,眼珠子也鼓凸了出来,而他自己两只青筋迭暴的手却还在拼命使劲收拢,无论旁人如何用力拉扯,也不能掰开分毫。
  虽然人们常说没有人能够自己掐死自己,但杨七却真的被他自己的两只手一分一毫、慢慢的掐死了。死的时候一个头几乎都已经断了下来,就好象刑场上的金不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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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2: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147、狐戏一
  
  “小娘子,你这是去哪里呀?”
  “怎么一个人孤身上路,也没个陪伴的……”
  “可要停下来歇歇脚……”
  “啊呀,瞧你这一脸的汗,真是大辛苦……”
  也许是看对方骑在马上始终不言不恼,李二混的胆子不觉渐渐放大了起来。他本就是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因为在老家积欠了不少赌债无力偿还,便趁债主不防悄悄潜溜,准备到省城去投奔远房的表哥。这天在路上偶然与这个年青的少妇相遇,李二混见她孤身独行没有旅伴,不由生了邪心,风言风语地撩拔起来。
  见对方默不作声,李二混渐感没趣,正要再转别的念头,那少妇却忽然回过头对他嫣然一笑,轻轻地说了句:“今晚我在宿迁的吉祥客店过夜。”随即抛下了一个包裹策着马抢先走了。
  “嘿嘿,还以为是什么贞节烈妇……”李二混看着那少妇的背影咧开了嘴,本来还以为已经没戏的当口对方却似乎有了垂青之意,怎么不叫他喜出望外?而更让他高兴的事还在后头,打开那个少妇丢下的包裹,里面竟然全数是簪珥金珠,看上去宝光灿烂,显然价值不匪。
  珠玉在抱,美人在望,剩下来的那段路李二混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轻飘飘地踩着小快步,李二混不仅充分发挥想象,把今晚将要发生的事在脑海里放映了一遍,甚至还考虑了和那个少妇是做露水夫妻还是长相厮守、对方有没有可能再供给他更多的金银……等等之类的问题。尤其李二混觉得若能和这样一个显然十分富有的女子共同生活的话(其实是准备吃软饭),自己大可取消到省城去投奔那一表三千里的亲戚的计划。
  不过,真的站到了吉祥客店门外时,李二混却止住了脚步——自己一路行来迹同逃难,身上衣衫褴褛不说,还有股子酸馊的汗味——万一因此惹得那少妇嫌恶,岂不是随后的美事都要泡汤?少不得该在幽会之前好好地泡上一个热水澡,再换套象样的衣衫才是上策。
  如果放在一天之前,这些事对于囊中羞涩的李二混来说,显然是做不到的,不过现在他手中有了美人亲赠的财物,这可就好办多了。自来熟地找到一家当铺,李二混毫不犹豫地把那包珠宝递进了柜台。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完全逸出了李二混的想象,被当铺掌柜好茶好水招待了半天,李二混等来的并不是想象中的银票,而是一群如狼似虎的公人。
  原来那批簪珥恰是这家当铺上午莫名其妙失窃的,老板正为此急得焦头烂额,李二混自投罗网 “送”赃上门,店家自然第一时间通知了官府。
  被绳捆索绑地带入衙门,李二混少不得要大叫“冤枉”!不过对于他的供述,知县大人完全嗤之以鼻:以阁下这副尊容,会有人看上就已经够希奇的了,还倒贴你金银珠宝,难道是疯子不成?而且到吉祥客店的查勘也证实了知县大人的看法——从来都没有李二混形容的那样一个女子来过。最后在一顿板子之下,李二混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盗行”!
  美人是会不上了,不过李二混去省城的计划倒还是如其所愿取消了,因为接下来有好几年的光阴,李二混都将在宿迁的牢房里渡过——牢里有吃有穿,不必再为衣食啦、赌债啦什么的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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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2: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来一个篇幅比较长些的——
  
  148、改命
  
  八月十五,中秋。
  今天恰逢中书令史文清的五十大寿,身为手握实权的朝中重臣,史文清圣眷正隆,那些善于溜须拍马的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所以从清晨起就有大小官员络绎不绝地登门贺寿,等到入夜开席,酒宴更是从前厅一直摆到了后花园,各地官员奉送来祝寿的戏班、杂耍团、女优……纷纷在园中各处开演,丝竹清音夹杂着众人的喝彩声,以及时不时燃起的炮竹声,着实热闹非凡。
  没有人注意到,今天的寿星公史文清虽然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但眼神里却有着难掩的焦虑和忧愁,只是碍于礼数,所以他还是勉强打足了精神,一直坚持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才嗒然若失的坐倒在残宴之旁,茫然出起神来。就连管家娘子来请示下,也是说了好几遍之后,史文清才反应过来:“……喔……全收拾了吧,我一个人到后花园静静,都不要跟过来……”
  也许是因为刚刚经过了那样一场热闹的盛宴,白天繁丽荣茂的花园如今在月光中看起来,似乎也显得格外凄幽。每前行一步,史文清的脸色就愈加黯淡起来,不知不觉中他踱到了湖心亭畔,抬起头看着天上又大又圆的明月,良久才深深地吁出了一口长气。
  三十年了……三十年前的那一晚,也是这样清亮的月色……
  
  “真的可行吗?”三十年前的史文清还只是一个不第的秀才,此刻正焦急地看着眼前的汤道士,等待他的答复。
  “先生大可放心,待贫道作法之后,重新为你书写一张庚帖,包你立时平步青云!”掸了掸手中的拂尘,汤道士给出了让史文清激动不已的答案。
  今天正逢中秋佳节,傍晚时分,在京中候考的史文清被朋友们拉着外出观灯赏月,最后逛到了西城门的莫嗔观,便有人提议说让观中有名的铁嘴神算汤道士算一算大家今科功名是否有望。其它人倒还罢了,轮到史文清,刚报出自己的出生年月,汤道士已经击节称奇:“好命!好命!但不知先生的日柱如何?”
  虽然本是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来算命的,但听到对方这样一说,史文清自然也十分高兴,连忙报上自己出生的时辰:“我是寅时生人。”
  “噢——”汤道士抡指掐算了一下,忽然失声低呼道:“可惜,可惜呀!”
  “怎么说?”史文清的心一下子被吊到了嗓子眼,忙急着追问。
  “按先生的命数来看,天干地支均为上佳,所差者只在时辰而已,如果你是丑时生人,那终身只不过是个秀才而已,若是寅时生人,则今科便可得中,且将官登三品。所以贫道才替先生可惜啊……”
  听到汤道士这样的判词,史文清慢慢抱头蹲到了地上——他父亲早亡,母子二人靠着祖上遗下的几亩薄田勉强为生。此次上京赶考对他来说几乎算得上是背水一战了,如果不能得中,不要说继续攻读,恐怕就连回家的路费也大有问题——尽管他对算命看相一道并不太过深信,但方才汤道士为众人推命都异常精准,由不得人不信。既然对方言之凿凿,那只怕自己真的是福薄命浅,一辈子都无出头之日了。
  同伴们见史文清失魂落魄的样子,也不由后悔不该一时兴起跑来算什么命,胡乱劝慰了几句,便各自讪讪地散去,剩下史文清一人独自发怔,良久才慢慢立起身来,准备先回客栈再作打算。
  “先生不必气馁……”见史文清转身要走,一直默默看着他的汤道士开了口:“这命数虽是先天所定,但后天更改也不是件难事。”
  虽然只是轻轻一句话,但听在史文清的耳朵里,简直如同霹雳般震耳欲聋,史文清马上拉住汤道士的袖子再三追问起来。
  “此事并不算难。”汤道士微微一笑:“贫道可替你将生辰改至寅时,这样先生今科即可发达。不过按你丑时生辰,虽然功名无望,却可达八十三岁长寿,而寅时生人尽管富贵可期,却只有五十三岁寿命。如果先生舍得减去三十年寿算,我愿意为你更改命数,但此事还需请先生自己三思,莫要日后后悔。”
  读书人十年寒窗苦,哪个不想出相入仕?虽然听说需减去三十年寿命有些心怵,但史文清转念一想,活到五十三岁也算不得短寿之人了。又想起家中寡母殷切的眼神、催税衙役的凶蛮霸道、自己到亲戚家借贷时所受的冷言冷语……终于热衷功名之心压倒了一切,史文清从嘴里吐出了三个字:我愿改……
  果然在当天夜里汤道士禹步作法、另书寅时庚帖之后,这年科考史文清便得中了二甲头名。而且在以后的日子里,正象汤道士所预言的那样,史文清的仕途可以称得上是一帆风顺,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位极人臣,不但昔日的寒酸贫苦之气一扫而光,那些本来已经几乎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亲戚们也纷纷重新出现,尤其是当半生贫苦的寡母因为自己而得到朝廷封赠诰命的荣耀时,更让史文清觉得自己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
  不过随着年龄的一点点增大,尤其是当母亲去世之后,自己将寿终于五十三岁的预言难免让史文清有些担心起来——谁不怕死呢?年轻力壮的时候,死亡似乎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曾经觉得恍惚缥缈的死亡界线却越来越清晰地出现在了史文清的脑海之中。
  过完四十六岁生日的时候,史文清就开始派人去寻找汤道士,希望能让他帮忙再更改一下命程。但汤道士十多年前就已云游外出,始终没有回过京城。而随着五十大寿的临近,史文清心中愈加不安起来——如果汤道士所言成真,那自己顶多也就还有三年活头了!什么炙手可热的权力,什么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什么娇妻美妾……没有一样是可以带到棺材里去的——史文清比任何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够更长久地活下去!
  “明天,明天我就上表辞官!”年轻时曾经认为功名利禄重于一切的史文清,现在已经有了那些东西都只是过眼云烟、一切都比不上多活几年的认知。既然寿命可以换来荣华富贵,那么现在想必也可以用富贵荣华来换取继续活下去的机会吧?
  可是,不论史文清如何陈情上表,将他倚为肱股之臣的皇帝就是不肯让他告老还乡,甚至还认为史文清之所以三番五次地上书要求因病乞休,只是一种以退为进的做态而已,很快就下旨将他的品秩再提升了一级,弄得史文清哭笑不得。
  在圣旨下达后没几天,史文清便真的卧病不起了。尽管只是偶感风寒,但连换了几位医生却一直不能彻底治愈。这样缠棉病榻将近两年多之后,史文清终于认了命,不再心存幻想,开始安排起自己的后事来。
  子女们抵不过他的执拗,只好照办。不过一边准备着寿衣寿材,一边家人们还是在偷偷地替他筹办马上就要来临的五十三岁寿宴——谁也不相信,身体一向健壮的史文清会因为这一场小小的感冒丧命,在他们看来,老爷子无非是倚老卖老、诈病耍滑地希望得到家人更多的照顾和重视罢了。这不,虽然说是卧病在床,但照样能吃能喝,哪样都不见减少,看起来且有活头呢。
  然而在史文清五十三岁生日的那天早晨,照例每日前来请安的子女们,发现父亲静静地躺在床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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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2: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149、山崩
  
  连珠串般的山炮声震耳欲聋,每一响都炸起了遮天蔽日的尘烟,聚在峰顶半天也不曾消散。远远看去,仿佛凤凰山又凭空高出了十多丈一般。
  这是朝廷新近下令开凿的驿道山路。凤凰山山势险峭,自汉唐以来就一直人迹罕至,不但山石异常坚硬,就是那些往往几人才能合抱的巨树砍伐起来也十分吃力,因此工程进度异常缓慢,几个月下来,才刚刚将半山腰的树木清理干净而已。
  主持这项工程的制府官员着了急,又增调了几百名民伕,上千人日夜赶工,一分分地艰难前进,总算是凿进了凤凰山的山腹。
  也许是因为山中几百年都杳无人烟的缘故吧,民伕们向山腹深处推进的时候,总会遇上稀奇古怪的东西,有时是大如车轮的虾蟆,有时是形状特异的鲜菌,更为可怕的是土中时不时会渗出道道白烟,当者立仆。民伕们几乎每天都要靠着雄黄熏蒸驱走那些怪物和毒气,才能勉强前行。
  可不管怎么说,山腹中的这条通道还是在缓慢地向前推进着,尽管工期一拖再拖,但耗时将近两年之后,眼看着山路也马上就要凿通了。
  谁也没想到,一场可怕的灾祸就在这天早晨发生了。
  现在已经说不清是谁第一个起的头,反正临近洞口的某个民伕先嚷了一句:快看——只见山麓上轻飘飘地奔下来一个女子,身上竟然只裹着一层薄薄的轻纱,而在日光的映照下,薄纱里若隐若现的曼妙身姿直显得无比诱人。
  那些民伕们在山中劳作经年,久已不近女色,两只眼睛里看出去,便是平日里煮饭烧菜的饭婆子也等同于西施再世了,此刻见到这半裸的艳女,哪里还忍得住?虽然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并不能有所“作为”,但跑近些饱饱眼福也是好的——大家的想法空前一致,先是离洞口近的几个人扔下手中的锄头凿子追了过去,紧接着那些在山腹深处的民伕也纷纷跑了出来,大家你争我抢唯恐落于人后,旁边监工的皮鞭呼喝哪里弹压得住?何况便是他们自己一边骂骂咧咧,一边也在忍不住扭过头去——一时之间整座凤凰山可以说是乱作一团。
  通道中的山腹就是在这时候崩裂下来的,虽然绝大多数人都因为贪看美女跑到了旷野之处,但山道之中仍然还留有十多个民伕,都是些生性老成不喜欢凑热闹的人。这成千上万吨的山石塌落下来,瞬间就将整条通道全数压垮,自然也将这几个倒霉的人压为了肉泥,再无活命之机。
  耗时两年的工程就此报废,而且经过专人堪测,崩塌的通道永远也无法再行疏竣,朝廷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此项工程,喧囂已久的凤凰山又渐渐趋于平静,重新恢复了百多年来一直持有的平静和神秘。
  也许那个艳女就是老天爷惩罚人们为了自身便利,毁山开路恣意妄为才出现的吧?不过……咦,那些好色之徒安然无恙,老成持重的人却反而因此丢了性命……这世上的事,有时候还真是没天理可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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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2: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150、石灰窑雷
  
  啊~~~~~~~~~~~~伴随着一记声嘶力竭的惨叫,产房内的声音忽然静了下来,正在房外急得团团转的翁永康忙扑到门前:“怎么样?是孩子落地了吗?”
  房门开处,李稳婆抱着一个小小的襁褓走了出来,低声道:“是个男孩……”
  “多谢老天,翁家有后了!”翁永康又惊又喜,正要接过襁褓细看,李稳婆却叹了一口气:“……可惜是个死胎……”
  听到这样的噩耗,翁永康脑中一阵眩晕,几乎摔倒在地,勉强在门框上倚住了身子,张了张嘴刚想说什么,一口鲜血已自喷了出来。
  “爹爹!”幸亏身旁的女儿红影扶住了他:“这香火后继之事可以从长计议,来日方长,您可千万别急坏了身子。”
  “唉,总归是我命中注定无子罢……”变故迭生,翁永康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多岁:“你去帐房给李稳婆支十两银子,我进去看看你姨娘。”
  “啊呀!多谢翁老爷,多谢翁老爷,您这么好心肠,明年一定还能生个大胖小子!”因为接了个死胎,本来以为最多只能领几串青钱的李稳婆喜出望外,跟在翁永康身后连连称谢,冷不防看到两道冰冷的眼神斜射过来,李稳婆这才想起什么似地住了嘴。看翁永康已经进了房,李稳婆抬手轻轻抽了自己两下巴掌:“嘿嘿……叫你瞎说……大小姐,是再也生不出来了才对,是吧?”
  “哼——”翁红影冷冷一笑,伸出双手做了一个掐握的动作:“就算生得出来也无妨,到时候你再——”
  见翁红影原本秀丽的眼眉此刻看上去竟有着难以描摩的狰狞,李稳婆不禁打了个寒颤,低下头来不敢再多说什么。
  的确,那个刚落地就不幸夭折的婴儿其实并不是什么死胎,而是翁红影买通李稳婆,在他降生的一刹那掐死的。当时产妇还在阵痛中没有苏醒过来,谁也想不到这个看上去慈眉善目的老太婆竟然会下如此毒手。如果刚才翁永康打开襁褓仔细察看的话,便能发现在婴儿的脖项上,隐隐有着一道青紫色的印痕。
  许是看出了李稳婆心里的不安,翁红影淡淡一晒:“怕什么,做都做了,赏你的银子足够你下辈子吃香喝辣的,再也不用做替人接生的腌臜活计,难道不值吗…………”见说得李稳婆连连点头,翁红影才自提高了声音:“爹爹,这个死孩儿怎么办呀?”
  产房内隐隐的女子哭泣声停了下来,良久才听到翁永康有气无力的回答:“你把他好好埋在后园的坟茔中吧,好歹也是我翁家人。”
  “是,女儿这就去——”尽量地将声音放得低沉悲伤,翁红影的脸上忍不住浮起了一个得意的微笑——如果不是自己当机立断,在得知爹爹新娶的如夫人有了身孕之后便立刻着手安排,那么哪来眼下如此干净利落的了断?
  “你去后园刨个坑,把他埋了吧!”吩咐完李稳婆,翁红影飘飘然地回了房。
  
  哇啊——哇啊——哇啊——
  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从远及近,虽然只是短促的一瞬,可在静夜里听来,却仍然不啻于响雷般刺耳,顿时把翁红影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
  “见鬼!”抚着心口,翁红影老半天才让砰砰直跳的心平稳下来。虽然刚才自己分明是听见了婴儿的哭声,可是看帐外低榻上,值夜的小丫鬟正睡得十分香甜,不象是有过什么怪声挠人的样子。
  难道是“那个”不成?翁红影下意识地摇了摇头,那样弱小的东西,又已经在土里埋了大半天,怎么还会活转来?何况后园离这里隔开十多进院落,即使有什么响动也绝不应该传得到自己的耳朵里。
   “都怪那个死鬼,要躲出去避什么嫌,不然也不用剩下我一个人在这里吓得半死!”想到离家已久的丈夫徐勇,翁红影气就不打一处来——在妻子作出最终决定之后,徐勇便借口外出收帐远远避了开去。
  在帐中静静等了半晌,再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翁红影重又躺了下来——看起来还是自己疑心生暗鬼吧?尽管再重新选择一次的话,她也还是会毫不犹豫地那么做!虽然从名义上来说,这个婴儿算是她的弟弟,但从知道有对方存在的那一天起,翁红影对他就有着说不出的憎恨。作为翁家的独女,父亲百年之后,万贯家产必将由自己全数继承,对于这一点翁红影向来有着十足的把握。可谁会想到老头子年近六十还会起心再娶一房侍妾,而且很快就有了身孕。一想到无端端地要少掉一半甚至更多的家产(如果老头子生出一个儿子来,难保不会把这份家当全给了他),翁红影便坐立不安,在和丈夫多次密议之后,终于决定买通稳婆,在婴儿降生一刻下手,以绝后患。
  大概是自己第一次杀人,所以难免有些紧张吧?带着这样的念头,翁红影慢慢地进入了梦乡。但很快,一阵急促的儿啼又将她惊醒了过来——象是有意捉弄,只要翁红影坐起身,无论等多久都没有任何响动,而当她躺下稍一阖眼,婴儿的哭泣之声便会象利箭般从耳边穿过,搅得翁红影几乎整夜都无法安枕。以至于早晨服侍她梳洗的丫鬟一脸的惊讶之色,不用问为什么,翁红影也从镜子里看到了自己两个大大的黑色眼圈和极度疲倦的神色。
  吃过早饭,翁红影便迫不及待地独自跑到了后园,不过有人却比她更早——李稳婆已经在那里弯着腰直扒土,见了翁红影,李稳婆苦着脸道:“真是见了鬼了,我昨天一晚上都听到有小孩的哭声,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过来看看……”
  “死婆子!这点小事也做不干净!”翁红影也顾不得再多骂,忙踏近几步,伸头去看李稳婆扒出来的土坑。
  土坑里已经露出了襁褓的一角,看情形入土时绑在上面的布条还好好的,没有任何挣动的痕迹。翁红影和李稳婆四目相视,双双松了一口气。很显然,在土里埋了整整一夜,这个婴儿是死得不能再死了,看来昨天晚上两个人听到的哭声无非是错觉罢了。
  “叫你再作怪!” 翁红影心头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不由又恨恨地在那个襁褓上面连踩踏了几脚:“死了还不让人安生!”
  看到翁红影近若疯狂的举动,李稳婆也不禁咋舌,听远远的仿佛有人声传来,连忙拉了拉翁红影的袖子:“小姐,快收拾好我们走吧,被人看见就……”
  一声巨响打断了李稳婆的后半截话,而且,她永远没有机会再说出来了,当然,同样的,翁红影也永远没有机会去问她了——一个巨雷不偏不倚地打在了她们的头上,顿时把两人打成了焦黑一团。
  听到后园响动的家人们纷纷赶了过来,可怕的现场让几个胆小的婢女连叫都没有叫出来就晕了过去。得到消息后跌跌撞撞跑过来的翁永康扑倒在女儿尸体边,颤抖着双唇半天也没有说出一句话来。下人们围在一边谁也不敢出声,均觉老爷刚死了个儿子,眼下独生女儿又横遭枉死,这遭遇确实太过惨了一些。
  打破现场死寂的是一声清亮的婴儿啼哭,翁永康茫然转动头颅,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忽然脸色巨变,跳下土坑拼命地挖了起来:“快……快来人手帮忙……”
  在家人们七手八脚地帮助下,翁永康很快就将那个襁褓挖了出来,解开布条,婴儿小小的手脚正在拼命踢蹬挥舞着,呱呱的啼声里仿佛包涵着无比的伤心和不甘,也正正召示着他的生命活力。
  “老天爷……”翁永康抱着婴儿定定地注视半晌,终于把老泪纵横的脸贴到了襁褓上:“……为什么给了我一个儿子,却夺走了我的女儿……”
  地上一团焦黑的东西忽然蠕动了一下,发出继续的声音:“……不怪天爷……是……是小姐自己……”
  有眼尖的人已经看出,那不成人形的物件正是李稳婆,此刻她正勉力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土坑中翁永康的长袍下摆,继继续续地说出了翁红影如何忌恨这异母弟弟将分去一半家产,如何和丈夫定下毒计,如何买通自己在婴儿降生时下手……今天两人又是如何不放心过来察看,没想到晴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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