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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8 08: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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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纽约逃亡 >>>
我躺在地上喘了一会儿,公寓后巷垃圾堆的臭味、湿漉漉石头地上的霉味渐渐地充斥了鼻子,提醒我自己还在人世。我咬牙爬起来左右看了看,随便选了一个方向拼老命开始跑。
我大概跑出了一条街,看到了地铁口,也不管这是哪条线,列车会开到哪里,马上跑了进去。刚好一趟车到,我赶在车门关拢之前冲了进去,靠着坐椅柱浑身瘫软,胸口一阵阵抽紧,好像随时就会因为缺氧倒地不起。
我不是没见过死人,如同先知之前所说的那样,不管直接还是间接,我自己已经干掉了不少人,而且每一个都是恶魔级别。
但先知和爱神,他们不是人啊。
看着他们死在我的面前,那感觉就像一个人全情信赖与依靠某种宗教,有一天他崇拜的真神终于降临为他赐福,正说到一半忽然有个路人走过来,一板砖把那位真神直接拍死了。
奇武会的人怎么可能就这么死了啊,尤其还是被一支箭射死的——在这个年代死于冷兵器,光从死法上看就比窦娥还冤,你叫我怎么接受得了?
我充满警惕地四处乱看,每个稍微接近我的人似乎都会随时摸出一把弹弓,把两颗石头打在我的太阳穴上,我就会暴喷脑浆而死。有一瞬间我甚至都能真实地感觉到脑袋上有左右两个洞被打通了,脑浆举棋不定,一会儿往这边流一下,一会儿往那边流一下,很是迷惑。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全车厢的人都有意无意在往另一头靠拢。没人看我,而且都在努力
避免跟我正面接触。我扭过头从车门玻璃看到自己的尊容,两边脸全红了,还各自凸出一块,跟被人打了似的肿起来,估计是刚刚摔的。就算凝视自己的时候,也不自觉地颤抖着嘴唇,咬牙切齿,额头上青筋暴突,鼻尖上有珠子大的汗滴滚滚下淌。一手捏个盒子,一手拖着件明显不属于我自己的衣服。
最可怕的是我的眼神,那根本不是人的眼神。有一年我在烟墩路上和两条疯狗狭路相逢,疯狗们就是这样看我的,不带转弯,直勾勾的,既没有焦点也没有感情。
这德行真是事实胜于雄辩。只要再等一分钟,铁定会有人报警说我见财起意,杀人抢劫。我倒抽一口凉气,列车在下一站一停,我当即夺门而出。
这个地铁站在我完全不认识的街区,我随便选了一个出口走出去,在稍显冷清的街道上,风吹着我热辣辣的脸,不但没让我感觉半分清凉,反而像吹着炉膛子里的火一样,脑子里越来越热。我的背上生出许多无形芒刺,正缓慢地向内脏推进,很快就会刺穿我的心肝脾肾,令我翻滚哀号,直到最后一口气咽下,死不瞑目。和爱神一样,和被爱神割下头颅的那个人一样,双眼凸出,望着天空中全部的星星,全部的黑暗。
合不上。
我把钥匙盒子放到贴身的口袋里,这时才感觉握紧的手里满满都是冰冷的汗滴,我用力握紧先知的外套,感觉衣服表面立刻湿了一大块。
这是最纯粹的恐惧,最深的焦虑。
脑子里空空落落的,我不知不觉走了很长一段路,路上一时黑,一时亮,许多人在夜色里游荡,走了不知多久,前面出现一个小小的公园。
严格意义上,这应该不算一个公园,只是一块莫名其妙在两条街交会处空出来的泥地。一共有两棵树,树下面放了两张并排的长椅,都已经破得不像话。一两个光秃秃的灯泡顶在电线杆上发出昏黄的光芒,让周围显得又肮脏又混沌。
我机械地迈着腿走进去,在其中一张椅子上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和上中学时听老师讲课一样,直挺挺地坐得端端正正。
当年读书的时候,我大部分时候无论如何都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但本能告诉我最好放老实一点,否则就会被老师逮住机会,丢出校门永远不准再进教室一步——我成绩差得要命,尽管学费是免的,但还是交不起杂费和书费。要不是街坊们每半年就捐一次款,我早就被自然而然地开除无数次了。
那时候我对人世的恐惧非常纯粹,就是害怕人家不要我了。根本不是爱学习的人,却仍然要拼命寻找一切可能留在那个教室里,否则就会在一瞬间被自己熟悉的世界彻底遗弃。
我深吸了一口气,凝神去听四周的声音,看是否又有长箭破空。
但我听到的是其他声音。
窸窸窣窣的交谈声、杂乱的走动声,开启和丢弃什么东西的声音,开瓶罐然后吞咽饮料或食物的声音。
我慢慢地向四周看了一下,原来这块空地上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
事实上这块空地上的人简直多得不像话。
不需要太多在纽约当地生活的经验,我也看得出来都是些什么人在这里混。毒贩、妓女、皮条客、下三烂的混混,以及喝挂了随便找个地方呕吐翻滚,接着躺下呼呼大睡的烂酒鬼。
他们可能跟着某个来自哥伦比亚的黑帮头子混日子,而我跟着全世界最牛逼的地下组织奇武会混。但不管有过什么样的光荣时刻,我们殊途同归,都是短命的角色。
显然我不是这里的常客,人们审视着我,而后慢慢地开始有人向我逼近。
我猜他们的手里也许有刀,也许有枪,也许有人喜欢徒手拗断人的脖子。
他们手里也一定会有——电话。
我霍然站了起来。
电话。
如果有电话,我就能找到援手,或者至少能找到一个我认识的人把我弄出纽约。
约伯说的:“哥的国际长途是开通了的,随时打。”
自从小铃铛没收了我的手机之后,我一直没有机会去买新的。一路从希腊到纽约,小铃铛查岗会直接打电话给摩根和约伯,而我乐于不用时时刻刻向老婆汇报。
我没见过先知用电话,座机手机都没有。我怀着侥幸心理先在他的外套里里外外地摸了一遍,确实是没有,却意外收获了一叠现金,绿油油地闪着光。
这玩意儿跟压在捕鼠板上的肉一样,立刻把我身后那些荡来荡去的夜游神吸引过来了。
正中下怀。
我把外套摊开,两条袖子叠在一起,开始往手臂上绕。绕了一圈又一圈,绕得很结实、很紧,身后有人慢慢靠近,也许手里的小刀子刚好磨快,适合一刀割喉,或者准备扑过来用一条铁丝或者其他什么的把我的脖子勒个半断。但不管他想打的是什么主意,我都没准备给他半点机会。
大半件衣服都绕在了我的手臂上,余下是一整块后襟,当身后有一点风声乍起,我猛然站起来,扬起手臂,抡圆了急速挥出,那块后襟就像一个巨大的巴掌,啪的一声响亮地挥在来人的正脸上。那是一个矮小却结实的混血男人,被打得捂住脸后退。我立刻从长椅上一跃而起,跳到那人身上,手臂绕过去压住他的后脑,用力往下一按,同时膝盖猛抬,上下交击,正中他的鼻子。一股温热的液体立刻渗进我的裤子,我知道那是喷涌而出的鼻血,不管这位老兄来自什么种族,下半辈子都是个塌鼻子——如果他有下半辈子的话。
丁零一声响,有个乌黑闪亮的金属东西掉在地上,我看了一眼,是把样子古怪的枪,像长筒枪被割断了枪管,已经上了膛,扳机上的指纹想必新鲜度一百分。
挺好,我没有打错人,他过来绝不是想问我需不需要免费衣食住行外加情感疏导服务的。
我把他放倒的过程非常快,他的同党或非同党都没来得及反应,还在旁边观望。我趁这短暂的空隙,迅速伸手到这位倒霉蛋裤袋和胸袋里一摸,摸到我要的东西之后把他就地一扔,跳过长椅和空地的围栏,向远处狂奔而去。
我沿着五十四街一直跑,跑了十分钟之后到了五十七街,街边有一个门脸很低调的咖啡馆,门口挂着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牌子,里面很多人正在吃东西。坐在橱窗边的两个人点了大盘的墨西哥鸡肉卷和薯条,正谈笑风生吃得痛快。
我一个急刹在咖啡馆门前停了下来,推门走进去,找了一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
喘着气结结巴巴地点了可乐和汉堡,在服务员去下单的工夫,我拿出那个刚抢来的手机,闭上眼睛想了想,老天保佑,约伯的电话号码一个数字接一个数字地从我脑子里蹦出来,清晰无误,就像用油性笔写在白板上一样。
我吞了一口口水,拨了电话。
第一遍和第二遍都没通,直到我终于想明白了这是一个来自纽约本土的电话,要接通在烟墩路那个乡下地方开通的国际漫游,需要相当多的技术含量。
当那头传来正常的滴滴声,我感激得几乎痛哭失声,然后有人接了电话,说:“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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