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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遗忘·刑警》(完结)-香港警察在命案之后,失去了六年记忆-作者:陈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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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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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0: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弟,你真走运,对方拿的是马卡洛夫而不是黑星。”警长笑了一笑。
    “什么?”
    “那是苏制的马卡洛夫PM,而不是大圈常用的大陆制54式黑星手枪。”
    “不,我问的是为什么说我走运?”
    “黑星的扳机后方没有空位,你不可能把手指插进去跟对方角力。”警长指了指手枪的扳机。“流进香港黑市的手枪,十把里有八把是黑星,给你碰上马卡洛夫,不是好运是什么?”
    许友一倒抽一口凉气,刹那间感到背脊发麻。
    十分之八……即是说,刚才有五分之四的机会,自己的抉择会徒劳无功。
    一位穿制服、身材略胖的中年警员紧张地打开车门,看到许友一,说:“你这回成名了,警署刚证实犯人身分,你抓到那个原来是叶炳雄。”
    “贼王叶炳雄?”许友一讶异地问道。
    “就是那个头号通缉犯。”
    叶炳雄跟过去十五年多宗持械劫案有关,劫去的财物高达八千万元,案件中共有三名警员和六名市民被枪杀,警方亦相信他跟一条黑市枪械买卖管道有密切的关系。在十年间他一直是警方的头号通缉犯,可是一直无法确定他的行踪,连他有没有潜逃外地也不清楚。就算提供数十万元的悬赏,依然没有任何情报。
    “立这种大功,应该很容易通过升级面试吧。”便衣警长插嘴说。“看来你很快便告别这身军装了。”
    即使抓到大贼,许友一没有半点兴奋的心情。他的内心仍被生死一线的经历所震撼。他的脑海里仍是充满倒在地上的华叔的影像,以及叶炳雄那副苍白阴郁的脸孔。
    “华叔……华叔现在怎么了?”许友一鼓起勇气问道。
    胖子警员脸色一沉,良久,开口说:“华叔走了。子弹击中动脉,失血过多,没到医院便去了。”
    许友一感到一股反胃的感觉,那种不安的情绪彷彿要从喉头涌出来。

    ──如果我没有拦下叶炳雄,华叔便不会死。
    ──如果我没有大意把视线移开,华叔便不会死。
    ──如果我及时送华叔到医院,华叔便不会死。
    ──如果……如果不是种种巧合,我便会跟华叔一样被杀死。
    许友一感到天旋地转。
    ──我当老散当了三十一年呐,明年便退休。
    ──当警察最紧要的,自然是保住自己的小命呀。
    混乱的感觉充斥着全身,不安和疏离感慢慢滋生,许友一感到一阵晕眩。他觉得现实犹如一面沉重的高墙,正慢慢地倒塌,压向自己。周遭的空气变得如糨糊般黏稠,似要被空气弄至窒息。
    他不知道,他的内心,已留下深刻的烙印。


    注释:
    学堂:即警察学校。
    老散:普通警员俗称为“散仔”,年长的被称为“老散”。
    大圈:香港人对来自中国大陆的贼匪的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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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0: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一小时后,我们来到元朗郊区的路上。元朗位于新界西北,虽然有发展得非常成熟的市区,但亦有不少保留乡村风貌的地段。这儿没有市区的高楼大厦,房子都顶多只有两层,疏落地散布在狭窄的马路两旁。跟港岛或九龙闹市相比,这儿就像是另一个世界,完全没有香港寸金寸土、地少人多的刻板形象。
    我从车窗望出去,沿路看见零星的建筑,有些装潢得像欧洲式别墅,有些保留了香港古老的中式村屋风格,更有一些只用金属板搭成的临时房屋。这些房子,有些是住宅,有些是冷门行业的办公室,有些是工厂。我们刚刚经过一个兰花种植场、一间小型的塑胶废料回收工厂、一所犬只训练所和一间寺庙。每次我到这些区域,我便会想什么时候树木会被砍光,然后土地被高耸的摩天大楼填满。香港是个功利挂帅的社会,机械性的、功能性的发展永远比自然的、守旧的更受重视,久而久之,我们都遗忘了这个城市的本来面貌。
    在香港,无论是土地、建筑、政策、还是居民,都被打造成相同的外貌,犹如倒模一样,只讲求效果和作用。土地不够用,便把大海填平,把树木砍掉,然后兴建四十层的大厦。大厦附设购物商场,商场里放一个美食广场,让各个大型连锁餐厅进驻。居民如积木般嵌进这些四十层高的箱子里,每天依靠铁路往返市中心的商业区,出卖劳力和智慧。下班回家经过住宅楼下的商场,便到恒久不变的大型超级市场购买日用品。遇上假日,便到这些商场中的电影院看一出戏,或是约朋友到戏院旁的卡拉OK唱三小时的流行曲。小孩子上学学习相同的知识,目标是挤进大学,而在大学里无论学习什么科目,目标也是成为下一批塞进那些四十层箱子的积木之一。
    真是一成不变啊。
    所以,我对选择住在郊区的人有种莫名的亲切感。我是个被现实束缚的家伙,无法逃离这个刻板的社会,可是我由衷地羡慕打破这种宿命的人。吕慧梅选择移居这儿,我想,她也是想逃离那个硬邦邦的格子般的环境,决心忘掉惨剧,重新开始人生。
    阿沁放慢车速,探头张望。我循着她的目光,看到一个写着“清攸路”的路牌,她说:“找到了,这边的路我也不熟。”
    我们把车停在一个破旧的巴士站对面,沿着小径往山上走。小径两旁都是斜坡,长满高壮的树木,对于生活在香港市区的人来说,这儿就像深山般陌生。走不了两分钟,我看到一片平地,有一幢两层高的旧式平房坐落在矮树之间。
    “呜……汪!”一阵低沉、从喉头发出的吼叫传来后,接下来是一连串急促的狗吠声。两头差不多有半个人高的大狼狗,在铁栏栅后怒目而视。还好栏栅够高,不然它们应该已经扑过来,噬住我和阿沁的手臂。
    “阿宝!阿乐!Stop!Sit!”平房的大门打开,一个身穿蓝色裙子的女人喝止了两条大狗,经过庭园来到栏栅的闸门前。
    “是吕女士吗?”阿沁拿出名片,隔着栏栅说:“我是FOCUS的卢沁宜,早几天跟你约好……”
    “我正在等你呢。”吕慧梅浅浅一笑,打开大闸。这个女人便是吕秀兰的姐姐吗?我似乎对她的样子有点印象,却不大认得,也许曾在报告中看过她的照片。她的样子和妹妹不大相似,不过眉毛和妹妹有点像,而且她应该四十岁了,看样子却仍很年轻,光这一点便和吕秀兰有够像吧。
    “这位是?”她看着我。
    “他是许友一警长,是当年的案件调查成员之一。我邀请他一同接受访问。”阿沁回答,我微微点头。
    吕慧梅似乎皱了一下眉,她大概没想过有我这个不速之客。对案件受害人的家属来说,警察也是勾起痛苦回忆的人物之一吧。不过她很快回复本来的微笑。
    吕慧梅深深躬身,说:“谢谢您,我妹妹和妹夫泉下有知,也会感谢您替他们缉拿凶手。”
    “不、不要客气,只是分内事。”
    “请两位进来吧。”
    我们走进房子,大厅的装潢很优雅,即使外表老旧,室内却和市区一般住宅没大分别。事实上,这么大的房子,在市区大概要花好几十倍租金吧。客厅左面的墙上挂着几个木制手工艺术品,右边的架子则放了好些异国情调的装饰物,像欧洲式的玻璃瓶、日本的木娃娃、称为“菲律宾魔杖”的棍棒、不知道来自中亚还是中东的银匕首、以及我看不出产地甚至用途的抽象摆设。吕慧梅似乎是个曾周游列国、见多识广的女士。
    在放满纪念品的架子旁,有一张书桌,桌上有一些散乱的纸张、文件、书本,以及一台白色的笔记簿电脑。我好奇地瞄了一眼那些书的书脊,似乎是一些工具书,有英法双译的字典、德汉双解词典、世界地图、欧洲城市图鉴之类。还有些我看不出来,因为上面写着外文,我猜是西班牙语或葡萄牙语的书籍吧。
    我和阿沁坐在沙发上,吕慧梅送来咖啡,再坐在我们的对面。今早醒来我只喝了一瓶矿泉水,这杯咖啡来得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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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0: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沁放好录音笔,从手提包拿出一本笔记簿。“吕女士,这个访问的目的主要是让公众知道林建笙事件后,相关人物都能重拾生活,如果访问过程中有什么地方令你不快,请你坦白告诉我。”
    “都这么多年,要放下的都放下了。”吕慧梅仍挂着微笑,喝了一口咖啡。
    “许警长,当我们谈到案子时,请你随便插话,不用太拘谨,我之后会好好整理访问内容。”我向她点点头。
    “先请吕女士自我介绍一下吧,”阿沁边写边说:“吕女士是东成大厦命案死者的家人,亦是案件的发现者。事件发生后,你的生活有什么改变呢?”
    “我本来住在东成大厦七楼,当年租住那个寓所也是为了跟妹妹一家人互相照应。案件发生后,我便搬出东成大厦。我原先在一家美国旅游杂志社的香港分社工作,搬家后便辞职了,在家里当翻译,替一些出版社翻译外文书籍和文章之类。”
    我没猜错,书桌上的果然是外语词典。阿沁的笔杆不住摇动,左手偶然拨弄耳边的头发,专注地笔录吕慧梅的说话。
    “那件案子令你辞职吗?”我问道。
    “不,”吕慧梅笑着摇头,说:“我辞职和搬到这儿跟案件无关,是另外一些理由。如果您以为我因为事件而失去对人的信心,躲在郊区一角便错了。这儿虽然偏僻一点,但空气好,也十分清静,对城市人来说环境简直无可挑剔吧?”
    “这个也是。”我点点头。
    “林建笙在逃亡时令多人死亡,后来死伤者的亲属告上法庭,以民事途径向林建笙的家人追讨赔偿,我知道吕女士你并没有加入他们,是什么原因?”
    “我觉得,凶手所带来的苦痛已经够多了。如果不能及早放下,只会被噩梦缠绕。而且,林建笙所做的事情都是他一人的罪行,追讨赔偿,不是会把他的家人拖下水吗?凶手已经折磨了很多人,我不想反过来去折磨与事件无关的人。”
    “那么说,你反对向凶手索偿?”
    “不,”吕慧梅认真地说:“我认为法律赋予市民追究的权利,这是他们应得的,我不反对。这只是我个人的选择,当时我希望远离事件,这样才可以早一天回复本来的生活。”
    阿沁点点头,再说:“事件发生后,有议员提出加强出狱犯人的监管,林建笙是个惯犯,有多次的伤人纪录,所以不少人认为如果政府加强释囚的管理,林建笙事件便不会发生。你认同这说法吗?”
    吕慧梅苦笑一下。“这不过是事后孔明罢了。因为一个独立事件便引伸至整个情况,任何人也知道是多么的无稽。与其加强释囚的管理,不如加强犯人的心理辅导,确保他们出狱后能融入社会吧。”
    我觉得这个吕慧梅很不简单。虽然事隔多年,但一般人提起这样的惨剧,也会迟疑一下,尤其是亲眼目睹家人遇害。不过,说不定她现在侃侃而谈,当年也一样哭过恨过,只是时间磨光了她的怨怼,有某些事情令她坚强起来。
    阿沁围绕吕慧梅的生活、对政府的意见、受害人的想法等话题打转,偶然也问我的意见,但我对这些项目没有什么好说,只好回答一些公式答案。
    “汪汪!”屋外突然传来吠声,可是不像我之前听到的那种敌对的声音,倒像是愉快的吼叫。
    “妈,我回来了!”大门打开,一个背着背包的小女生走进玄关。这个女孩子扎了马尾,穿着一袭白色连身裙,看来大约十岁,是个小学生。她看到我跟阿沁,很有礼貌的点点头,向我们打招呼。
    “小安,妈今天有客人,你回房间吧。午餐我们叫外卖披萨好了。”吕慧梅对那个叫小安的女孩说。
    “好耶!午餐吃披萨!”小安露出灿烂的笑容,走上楼梯往二楼去。
    “她每星期天上芭蕾舞课。”吕慧梅跟我们说。
    “吕女士,原来你有女儿吗?”阿沁问道。
    吕慧梅点头微笑,说:“是……是的。”
    “那不是你的亲生女儿吧,”我插嘴说:“她是郑咏安,你的外甥女。”
    “不愧是刑警先生呢,一眼便看穿了。”吕慧梅尴尬地笑着说:“她是我妹妹的女儿,秀兰死后,我便收养她了。”
    “她不是叫你‘阿姨’而是‘妈’?”我问。
    “妹妹和妹夫死时,小安只有四岁,整天嚷着要找妈妈,于是我扮成她妈妈的样子,她才安静下来。后来她习惯了叫我‘妈’,我也觉得无所谓了。”
    “她今天还以为你是妈妈吗?”阿沁讶异地问。
    “怎可能啊!”吕慧梅爽快地笑出来。“虽然人人也说我跟秀兰外表相像,小孩子很敏锐的,她早就已经知道她父母不在了,只是我一直担任母亲的角色,带她去学校面试,参加家长会,我和她的母亲没什么分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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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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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0: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我明白吕慧梅辞职和搬家的理由了。她是为了照顾外甥女。也许这也是她坚强起来的原因,毕竟她肩负起照料小安的责任。说起来,小安的样子还有几分像吕慧梅,尤其是那双眼睛,外人把她们当成母女也不足为奇。不过,吕慧梅说她跟妹妹的外表相像?我觉得有不少的差距吧。我依然记得吕秀兰死亡时那副艳丽诡异的脸孔。
    “那天……”虽然说对方不介意,提起当天的事情仍有点令我难以启齿,“案发当天,吕女士跟小安一起发现凶案,有没有令小安蒙上阴影?这些打击对小孩子不一定有即时影响,搞不好在青春期那些可怕的回忆会一一浮现……”
    我听过医生说,小孩遇上这种事件,患上PTSD的可能性极大,影响可以很深远。
    “小安没见过那情形。”吕慧梅摇摇头。
    “没有?我记得当年的报告说你早上带着小安从七楼的家回到郑宅揭发凶案……”
    “不,只有我一个人回去。”吕慧梅说:“秀兰自小便十分任性善妒,我不知道她跟妹夫会不会还在吵架,所以独个儿去看看,打算确认他们夫妇消了气才让小安回去拿书包和校服上幼稚园。那时小安还在我家睡得很熟,她没看到那……可怕的景象。”
    “幸好你想得周全……”阿沁话到一半便打住,看来她发觉这才不是什么“幸好”的事情吧。
    “没关系,”吕慧梅摆摆手,说:“我也是这么想。如果小安看到那情形,恐怕会让她走不出那噩梦,没法像现在这样健康地成长。我的童年很糟,我明白小孩子的成长时期很重要,所以我想尽力保护小安。”
    “你那时已经很疼小安吧。”我特意岔开话题。
    “对呢,那时候我也经常照顾小安。我想我这个阿姨满称职的。”吕慧梅幸福地笑着。“所以那个人来到妹夫家吵闹时,我想也没想便带小安回家了,万一他们夫妇之后打起来,也不会伤到小安。”
    “他们曾经打起来吗?”阿沁插嘴问道。我已经把话题带开了,阿沁却拉回来──也许刺人家的痛处是记者的习惯?
    “嗯……偶然罢了,其实都是秀兰发脾气,妹夫倒不会还手。”吕慧梅苦笑一下。“不过,我不会怪责秀兰。假如我是秀兰,知道丈夫在外面惹了一身风流债,还可能弄大了情妇的肚子,我也会发飙吧。”
    “郑元达有私生子?”我稍稍吃惊,问道。
    “不,我只是说‘可能’。”吕慧梅答。

    “那个人……林建笙在门外扰攘时,应该吓怕你们吧。”阿沁说。
    “对,其实秀兰一早已怀疑丈夫有外遇,只是没料到对方是有夫之妇,那个老公又是这样的一个危险人物。当隔壁的胡老先生走出去跟他理论时,我担心胡老先生会被他殴打呢。”
    “什么?你说邻居曾阻止林建笙吵骂?”我又发现一项报告没提到的细节。
    “是啊,胡老先生虽然老迈,但仍很大火气,骂人的话很呛又不怕死。林建笙大吵大骂,胡老先生看不过眼,走出走廊说他骚扰居民,再不走便报警。听胡老先生说,林建笙举起右手作势要打他,胡老先生不但不怕,更伸长脖子让对方揍下去,骂着对方敢打下去便报警,林建笙愤然收手,多骂几句便离开了。”
    这有点不妥。那股不协调感随着吕慧梅的话再一次在我的思海中跃动──纵使我没法弄清楚什么地方不妥当。
    “卢小姐,”吕慧梅突然说:“关于小安的事情,我希望你不要写得太详细,可以的话最好连名字也不提。我不想她在学校的生活受影响,你明白,小孩子的心灵是很纤细的。”
    阿沁面有难色,但仍回答道:“好的,我明白了。我只会提及你收养了外甥女,但不会详细说明。”
    “谢谢你。麻烦你也别提及我们住在元朗,我怕那些长舌的家长会猜到小安的身分。”吕慧梅向阿沁鞠躬。看样子对吕慧梅来说,小安比什么都重要。
    我们之后再谈及一些针对治安的话题,还有对政府对刑事案件受害者的遗孤有没有足够支援的看法。
    “吕女士,今天的访问也差不多了,谢谢你抽空跟我见面,也谢谢许警长的帮忙。最后我想问问两位,你们对林建笙这个人有什么感想。”
    吕慧梅望望窗外,再回头说:“林建笙虽然干了好些可怕的事情,伤害了很多人,我不会说我原谅他,但我想,他的所作所为给社会带来警惕,让我们知道幸福的可贵。”
    阿沁和吕慧梅望向我,我却一时语塞。我索尽枯肠,只能说出老套的台词:“香港警方会全力打击罪恶,所有市民应该引以为鉴,别跟林建笙走上同一条路。”
    阿沁的嘴角微微上扬,看来她看穿了我正气凛然背后的窘态。她从手提包拿出小巧的数位相机,说:“我想为两位拍几幅照片,选一两张刊登在专题报导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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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0: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点点头,但吕慧梅说:“我不想刊出我的样子。”
    阿沁楞了楞,她大概没想到吕慧梅会提出反对。
    “这个……只拍侧面可以吗?”阿沁不死心,毕竟缺乏照片的报导对读者的吸引力大减。
    “还是不太好吧。”吕慧梅斩钉截铁地说,似是没有转圜余地。
    她们二人你一言我一语,最后达到共识,便是我跟吕慧梅面对面坐着,照片会拍到我的正面以及吕慧梅的背影。没想过我突然由配角升级当主角了。
    “好,请你们保持这个样子……”阿沁举着相机,站在大厅的一角,说道。
    我挺直腰板,装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希望照片出来不会太滑稽。可是我撑这个别扭的笑容撑了快半分钟,阿沁仍没有按下快门,只是不断地按着相机上的按钮。
    “还没好吗?”我问。
    “呃,不好意思,我有点搞不懂……”阿沁狼狈按着相机,说:“这相机是新买的水货,介面都是日文的,我似乎按错了模式……”
    “让我看看。”吕慧梅站起身,走到阿沁身旁,看着相机上的萤光幕,伸手按动按钮。“你要选自动模式还是人像模式?这个‘ポートレートPOTORETO’就是人像模式。照片要在杂志上刊登,解析度选最高吧,偏色可以PS一下,反正换成CMYK四色印刷照片也会失去原来色调,但如果图片没有300dpi以上美编会难以处理……”
    “啊,劳烦你了!谢谢!”阿沁说。“吕女士你连日文都懂?”
    “只是一点点而已。”吕慧梅笑道。
    拍过照片,我们跟吕慧梅说几句客套话后,离开了房子。阿沁突然想起某件事似的,在庭园回头跟吕慧梅说:“吕女士,请问有没有你和你妹妹一家的照片?可否让我们刊登?如果你不愿意出镜,我可以把你和小安的样子作处理模糊掉的。”
    吕慧梅稍稍皱眉,说:“很抱歉,不是我不愿意,只是我真的没有这样的照片。搬家时相簿都遗失了。”
    “这样吗,真可惜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阿沁的表情满失望的。
    我们沿着小径回到阿沁的迷你,刚坐回驾驶座,阿沁便说:“许警长,今天真是麻烦你了。看来资料满丰富的,这篇报导应该能顺利交差。你现在要回西区警署吗?还是你说有事要处理?我可以载你一程。”
    我本来想跟阿沁说,叫她载我到医院,可是我的头突然痛起来,刚才对话中的不协调感又一次展现眼前。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渐渐看清楚问题的所在。
    “刚才吕慧梅说邻居胡老先生曾跟林建笙理论?”我问。
    “是啊。”阿沁似乎被我突如其来的一问弄糊涂。
    “林建笙没有对付胡老先生。为什么?”
    “‘为什么’?什么‘为什么’啊?”
    “林建笙为什么没有立即刺胡老先生两刀?”
    “许警长你的话很恐怖耶!”阿沁一脸奇怪地说。
    “我的意思是,既然林建笙是一个有严重暴力倾向的惯犯,被一个老先生当面奚落,他应该会发狂吧?尤其那时候他骂郑元达骂得正凶,他沉不住气拿刀刺胡老先生很正常啊。”
    “他的仇人是郑元达,又不是胡老先生,他没理由去伤害对方吧。”
    “可是这家伙在西区逃跑时,却害死了无辜的路人。那时候他连一点恻隐之心也没有,”我把文件夹的剪报拿出来,“目击者李先生说,他看到小孩子被撞,也没有减速。”
    “或许他杀了人后,开始觉得人命不可贵吧?”阿沁侧着头说。
    “不,我想理由更简单,”我盯着阿沁双眼,“林建笙没有拔出刀子,狠刺挑衅他的胡老先生,是因为那时候他身上没有刀。”
    “哦……?就算这么说,也跟案情没有关系喔,林建笙离开后忿忿不平,半夜带着刀子爬水管闯进郑宅寻仇杀人,不是很合理吗?”
    “这看来很合理,当中却有一个大漏洞。”我对于厘清了想法感到兴奋,说:“本来我打算请你载我到医院的,但现在我想继续调查。”
    “医院?你身体不舒服吗?”阿沁诧异地说。
    不好,我说溜了嘴。
    “只……只是些小问题罢了。”我支吾以对。
    “哎!我今早看见你脸色已不大好,你又说头痛要吃药,我还勉强你来接受采访,我真是个笨蛋!让我载你去医院,这儿最近的是博爱医院……”阿沁边说边扭车匙。
    “不,只是旧患,偶然发作罢,趁我现在想清楚事情,我想尽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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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0: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尽快啊?这案子六年前已经结案,也不差这么一点时间嘛!”
    “对你来说是六年前,对我来说是上星期啊!”
    阿沁瞪大眼睛看着我,只怪我冲口而出把原因说了出来。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把早上在车上醒过来,发觉街道的变化,在警署发现失去了六年的记忆的经过一一说出。
    “这是很严重的失忆症啊!”阿沁大嚷:“难怪你今早怪怪的,原来你忘记了案件的后半部。”
    “就是这个原因。”我叹一口气。“我不是要证明林建笙无辜,只是觉得案子里有一些疑点没弄清,随便结案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我的医生曾跟我说,PTSD可能导致短期的失忆,或者这个‘短期’不是指失去多少时间的记忆,而是维持失忆这状态的时期。我病发至今只不过三小时,或许不一会便复元了。”
    “PTSD?你曾遇过什么重大的打击吗?”
    “这个……还是别提了。”我隐瞒不说。“总之,我想打铁趁热,去调查一下林建笙这个人。”
    “人也死了,如何调查啊?”
    “他的妻子李静如还活着吧?”
    阿沁翻开记事簿,说:“的确,她现在在旺角一间小吃店工作。”
    “你有李静如的资料?”
    “为了这报导我做了好些资料蒐集嘛。”她得意地笑着说:“我还查到她没再婚,现在打工的小吃店是朋友开的。死伤者索赔后,她已经一贫如洗了。我可以带你去找她,不过,你得让我随行采访。”
    本来我想拒绝,但一想到我没有这六年来的记忆,而她对这案件的后续比我更清楚,我得让她当我的指路灯。
    “好吧,不过接下来的便是警务工作,你得听从我的指示。”
    “没问题!许警长!”阿沁把手放额上,作势向我敬礼。
    *
    半小时后,我们来到旺角闹市。从新界的郊区回到九龙的核心地带,就像突然从抒情的古典钢琴曲转变成重金属摇滚音乐,有点叫人难以适应,也更难叫人相信两者也是香港这小城市的不同面貌。
    旺角是个怪异的地点,她一方面拥有媲美台北西门町或东京原宿的年轻人潮流中心,另一方面她亦拥有香港数一数二“声色犬马、龙蛇混杂”的砵兰街,满布色情场所。近年因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朗豪坊在此落成,附近租金大幅上涨,令不少“小本经营”的风月场所陆续迁离,想不到警方扑灭不熄的罪恶之都,竟然被地产商削掉一半势力,真是讽刺。
    因为区内缺乏规划,交通频繁,旺角展现出自由市场所能带来的繁华,也带来全港最严重的空气污染。旺角的人口密度是世界之最,每平方公里达十三万人,空气中的悬浮粒子超标两倍,还有霓虹灯造成的光污染、露天市集带来的噪音问题等等,对不少外国人来说,能在这区泰然生活的市民相当不可思议。
    下午一时是午饭时间,加上星期日,旺角街头车水马龙,人车争路,阿沁好不容易才在山东街找到一个停车位。
    “李静如工作的店子在砵兰街。”刚下车,阿沁便说。
    “是在朗豪坊附近吗?”我问。
    “不,是近油麻地碧街那一边。”油麻地在旺角南面,算是个较旧式的社区。
    “你打算问李静如什么?”阿沁边走边问。
    “不知道。”我耸耸肩。
    “不知道?”阿沁站住,意外地看着我。
    “不知道,”我说:“我又不是记者,不会拟好问题。调查的目的不一定是找答案,更多时候是为了找问题。”
    “哦,”阿沁和我并肩而行,说:“你总有一点想法吧?”
    “待会你别作声,在旁边观看就好。还有,别把自己是记者的身分说出来,她以为你是警察的话,便由着她。一般市民不会对记者说真话。”
    “那对警察便会说实话吗?”阿沁噘噘嘴。
    “如果是心有鬼的,也不会说。”我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可是我自然有方法让对方说实话。”
    我们来到一家没有座位的小吃店,卖的是热狗、炸鱼蛋 、煎酿三宝之类的小吃。这家店子在两家快餐店中间,显得特别寒酸。也许是地缘关系,这几家餐厅不如弥敦道和西洋菜街那边拥挤,我想砵兰街还是黄昏后才会真正热闹起来。小吃店只有一个顾客,他拿着一串鱼蛋 离开后,我和阿沁便走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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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0: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小姐要些什么?”一个衣着朴陋、容颜憔悴的女人站在柜台后,以平板没感情的声线问道。
    “请问李静如小姐在吗?”我把警员证放在她面前。
    女人怔了一怔,表情变得很复杂,慢慢地说:“我……我就是。这位警察先生,请问有什么事?”
    虽然店子里只有她一人,但我没想过她便是林建笙的妻子。按年岁计算,她今年也不过三十三、四罢了,可是她的皮肤和样貌却像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
    “我来是为了查问有关林建笙的事情。”我斩钉截铁地说。
    “这么多年了,该说的早说完哪!你还想我说什么啊?我现在已够倒楣了,你们几时才肯放过我?建笙人也死了,我房子也没了,钱也赔了,因为我是林建笙的老婆,结果工作也丢了,现在只能在这种小店打工,一天工作十六小时只挣得几千块,你还想我说什么?”李静如颤声说道,像是为了压抑怒气。
    “少废话,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义务回答我的问题。”我把头凑近,盯着她双眼道。
    “你……”李静如咬牙切齿,似是无处发泄情绪。她双手放在桌上,不住颤抖,无名指上的银戒指敲打着台面,发出卡嗒卡嗒的声音。
    阿沁拉拉我的衣袖,像是叫我别逼得太紧,我向她打手势,示意她别插手。
    “李静如小姐,”我保持着平稳的语气,说:“对你来说,林建笙犯下的事情是无妄之灾,因为他个人的决定,连累你陷入今天的环境。可是,你别忘记,当年是因为你搭上郑元达,才引起一连串事件。你的一个错误决定,导致了今天的结果。即使你不用为林建笙的罪行负责,你也得为你自己负责。你再不高兴再不满意,也要面对已成事实的过去。”
    李静如像是泄了气,眼眶泛红。
    “好吧,你问吧。你是不是想问我建笙在事发前几天有没有什么异样?或者他有什么藏匿的地点?六年前你们都不断问这个……”
    “不,我想问你,你觉得林建笙是个怎样的人。”
    “咦?”李静如诧异地看着我。“怎样的人?”
    “就是你觉得他性格如何,为人如何之类。”
    李静如似乎没想过警察会问这个问题,一脸狐疑。
    “建笙他……脾气暴躁啰。那好几年他常常惹事,一点事情便动手打人,坐牢像家常便饭,每次判个两三个月的。因为这原因他找不到长工,只能到工地打散工,还好他死去的老爸留了个小房子给他,否则他和我只能睡天桥底。”
    “你们怎认识的?”
    “我十六岁时离家出走,在朋友介绍下认识的。不久我们便同居,我二十岁时便跟他结婚。刚结婚时还好,不过他每次打工总是不长,他老爸的遗产又吃得七七八八,我便去酒吧打工。就是那时开始吧,他愈来愈暴躁,我们之间的争吵也一次比一次严重。我二十一岁那年他第一次因为伤人入狱,我们的关系便愈来愈差了。”李静如的语气渐渐平静下来。
    又是典型的故事。对男人来说,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是最难堪的事情。林建笙的收入一定不及李静如,妻子赚得比他多,他这种大男人一定接受不来,只能借暴力掩饰内心的不安。
    “你那时便结识了郑元达?”
    “不,郑元达是我二十六岁时的事了。”李静如说:“郑元达之前我也有几个情人,建笙每次知道后也大吵大闹,也试过向他们报复,其中一次更打断了对方两条肋骨,令他再次因为伤人罪入狱。真是个大烂人。”
    “话虽如此,你今天仍记挂着林建笙。”
    “什么?”李静如愕然地看着我,就连我身旁的阿沁也微微发出呼声。
    “你今天仍戴着结婚戒指。”我指了指她的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简陋的银戒指。
    李静如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没说半句话。
    “林建笙怎么知道你跟郑元达的关系?”
    “他看我的手机简讯。我一向很小心,看完郑元达的简讯都会删去,可是出事前一天我忘了带手机,而恰巧郑元达寄简讯约我……那个,于是露馅了。”
    “他应该暴跳如雷吧。”
    “他……那时愤怒得要杀人的样子。”李静如嗫嚅道。
    “他有伤害你?”
    “没有,就算骂得再凶,他从来没打过我。”李静如忽然坚决地说。“建笙他不打女人的。”
    我感到心头一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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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0: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如何找到郑元达的住址的?”
    “我在手机里有记下他的地址,他曾趁着太太和女儿不在,邀我到他的家……”
    难怪林建笙这么火大,因为反过来想,搞不好自己的老婆也“礼尚往来”,让郑元达到自己的家里幽会过。
    “其实我那时跟郑元达不是认真的……”李静如幽幽的说:“郑元达好像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女人,我也没想过当他的情妇,大家只是各取所需吧……”
    这个郑元达其貌不扬却风流成性,或许他对女性有一套手段,把她们治得贴贴服服。
    “你……有没有替郑元达生过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吕慧梅的猜测。
    “当然没有!”李静如斩钉截铁的说道。“有家室的人才不会这么大意,郑元达不会笨得留下这种麻烦。”
    “林建笙有什么朋友?”我改变话题。
    “他年轻有钱时便有不少酒肉朋友,我们结婚后他好像蛮孤僻,顶多只有跟拳馆的朋友来往。”
    “拳馆?”
    “在油麻地的青龙拳馆,不知道是打咏春还是洪拳的。他曾在那儿学拳,但后来没学了,却仍跟那儿的人保持联络。”
    学过功夫的暴躁男人,难怪常常坐牢。
    “你有没有听过他提起那儿的朋友?有没有哪一个特别相熟?”
    “我只记得一个叫‘阿阎’的名字,他提得较多。不过我没见过那个人。”
    “全名是什么?”我掏出口袋中的记事本,写下拳馆的名字和人名。
    “不知道。”
    我抓抓头,没有全名比较难追查下去,但聊胜于无。
    “林建笙有没有仇人?”我问。
    “如果被他打过的人都计算在内的话,太多了。”李静如无奈地回答。
    “除了你的情人外,他通常是为了什么事打人?”
    “通常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例如工作上被奚落、工头对他呼喝之类。”
    “那他除此之外有没有得罪了什么人?”
    “这很难说,但我觉得没有。”
    我静默了一阵子,思考着每一个可能。
    “大致上我想问的都问过了。”我对李静如说:“你刚才说的那间拳馆在哪儿?”
    李静如没法说明地址,不过她画了幅地图──青龙拳馆就在三个路口外。
    正当我向阿沁示意离开时,李静如从后叫住我:“警察先生。”
    “怎么了?”
    “这个……请等我一下。”李静如走进柜台后的休息室,一阵子后回来,手上拿着一本褐色封面的记事簿。“这是建笙的记事簿,他失踪那天没带在身,我……我想它对你有用。”
    我接过记事簿,打开一看,日期还是二〇〇三年。在不同的日期旁边写着工作的资料,也有约朋友会面的时间。我点点头,收下记事簿,离开小吃店。
    *
    “她不敢说出来。”在路上,我对阿沁说。
    “不敢说什么?”她似乎对我刚才的调查感到不解。
    “她不敢说‘我相信我丈夫没有杀人’。”
    “什么?林建笙在众目睽睽下撞死了七个人啊!”
    “即便如此,她仍然相信他没有杀死郑氏夫妇。西区的车祸,她可能认为是意外。”
    “你怎么知道?”
    “因为她察觉到我的问题背后的意义,最后还给了我林建笙的记事簿。”我把那本破旧的记事簿拿出来。“她果然对丈夫余情未了,这么多年还带着他的遗物。”
    “你认为林建笙无辜?”阿沁的声调提高了八度。
    “不,我只是觉得当中有疑点。”我缓缓地说:“林建笙无辜的可能,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吧。相比起他是无辜的可能,我比较在意的是他有没有共犯。”
    “共犯?”
    “你记得我在车上说过林建笙没用刀刺胡老先生很奇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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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0: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他当时身上没有刀子嘛。这又跟共犯有什么关系?”
    “如果林建笙一心杀掉郑元达,他冲动地拿起刀子去东成大厦是合理的。可是,如果林建笙一如我们所知般暴戾成性,他不会被一个老头威胁说报警而住手,他有刀子,一定迁怒面前的嚣张老头,即使不刺下去,也会拔出刀子恐吓对方。可是他没有这样做,我只能推断他当时没有刀子,换言之他是离开东成大厦后,再去买或拿刀子,之后待半夜攀外墙到三楼杀人。这是有预谋有计画的杀人事件。我们判断林建笙是凶手,全因为在现场找到他的指纹和脚印,可是这么一来,就有个奇怪的地方──既然是有预谋杀人,犯人会笨得不戴上手套,留下一堆指纹?他既然有时间去准备刀子,也应该有时间去准备手套吧?”
    “也许他没想到呢?”
    “对,这也有可能,所以我说他无辜的机率只有百分之二十。我猜的情形是,林建笙被胡老先生骂走后,跟朋友会合,言谈间说起这事,他的朋友怂恿他去教训郑元达,提出利用爬外墙水管的方法半夜潜入郑宅。这个朋友戴上手套先爬进室内,却因为某种原因杀死了在卧房中熟睡的郑氏夫妇,随后而至的林建笙没料到这一幕,知道自己脱不了嫌疑,于是慌忙逃走。林建笙没机会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便撞车死去,所以如果真的有共犯的话,那家伙至今仍逍遥法外。”
    “这……未免想得太戏剧化吧?”
    “我说过这只是猜想而已。”我摊摊手。“不过当中最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林建笙为什么要杀死郑元达夫妇,还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对付孕妇。刚才李静如也说,郑元达不是她第一个情人,林建笙也曾殴打过那些男人,为什么林建笙这一次要用刀子下杀手?我总觉得有点不合情理。”
    “那么说,你怀疑那个什么‘阿阎’?”
    “我不知道,所以才值得调查。”我翻开林建笙的记事簿,查看三月的日程。三月初的某几天记录着“开工:宝马山工地”、“开工:北角码头工地”,可是在三月十一日以后的“开工”写得十分潦草,变得歪歪斜斜。唯一不同的是三月十六日本来整齐的写着“光明桌球室:阿阎”,却被原子笔划掉。在三月十七日──即是林建笙到东成大厦犯案的同一天──同样以歪曲的字体写着“阿阎”。
    看到“阿阎”这名字,令我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彷彿找到事件的关键。这种不理性的判断也许就是刑警的直觉。

    “对了,”阿沁突然笑着说:“刚才你对李静如的态度令我吓一跳呢,今早你还是一副好好先生的样子,想不到你对着一个潦倒的女人说得这么狠。‘少废话,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义务回答我的问题’,就像电影里的恶警似的。”
    “刑警盘问不合作的证人时,最简单的做法是放狠话,让对方知道斗不过自己,只能言听计从。”我边走边说:“这一招通常很有效,对方投降便会从实招来。”
    “如果对方还是不合作呢?”
    “这个,”我握起拳头,“还有这个。”我掀开夹克,拍了拍腰间的手枪。
    阿沁吐吐舌头。她大概以为警察都会讲道理,其实对付小混混,用拳头方便得多了。
    我的思绪回到记事簿中的那个名字。
    “阿阎”……
    我的脑海里再次出现“既视感”。
    就像似曾相识。

    注释:
    朗豪坊(Langham Place):设计仿傚日本东京六本木山的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于二〇〇四年启用,由购物商场、商业办公室大楼及五星级饭店组成,是旺角的著名地标建筑。
    桌球:即英式撞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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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9 08: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片段二 二〇〇三年六月三十日
    大部分病人第一次见白芳华医生时,都会感到讶异。白医生不是个容貌丑陋的大婶,亦不是有什么三头六臂,她只是一位正常的五十三岁女士,态度亲切温文,不过她拥有一头红色的头发、一双碧蓝色的眼珠、一个中国化的名字以及一口流利的广东话。
    白医生原名Flora Brown,她在英国出生,因为父亲被派到香港殖民地政府担任公职,她三岁时便跟家人一起从位于英国东南面的老家移居到这个位于亚洲东南面的小城市。她在香港长大,自小习惯这个华洋杂处、中西合璧的环境,所以她十八岁离开香港,在英国修毕精神科医学博士学位后,还是回到香港这个第二故乡,开展她的事业。
    白医生很喜欢自己的中文名字。虽然香港人习惯按照音译,替英国人姓氏配上中式的单姓,将“棕色 Brown”译作“白”令她觉得有点可笑,但她对名字“芳华”有说不出的满意。“Flora”来自拉丁语“flos”,意思是花朵,“Flora”更是罗马神祇中花之女神的名字;而她的中文名字不但在粤音上接近,连意义上也如出一辙──“芳香的花”。她很喜欢跟欧美的朋友说明这个中文名字的由来,甚至念上像“爽垲三秦地,芳华二月初”这些她不太懂意思的古老诗句。“白色的香花”,比起“弗罗娜·布朗”有诗意得多了。
    巧合的是,她的丈夫是位华人,就是姓“白”。二人相识时以名字聊了不少话题,结果撮合了一段姻缘。白医生常打趣说她婚后其实有冠上夫姓,只是没有人察觉。
    白医生在香港回归中国后,仍没有离开。她继续在自己的诊所工作,亦在公立的精神康复中心任职,为香港的市民服务。她没想过退休,即使年过五十,她仍关心每一个来求诊的病人。在华人的社会,心理和精神疾病往往被忽略,白医生希望让更多人了解种种精神疾病的细节。香港是个节奏急促的社会,在这个高密度、高压力的环境下,心理疾病可以造成很大的伤害。白医生不认为自己一个人可以改变什么,但她知道,再微小的力量还是有其作用,对一个病态的社会来说,减少一个病人效果并不显著,但对那位康复的病人而言,获得重生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许先生,下星期同样的时段,即是星期一下午三点至三点五十分,没有问题吧?”
    “没问题,谢谢你,白医生。”
    白医生从容地微笑。这儿是西区精神科中心七楼的三号诊疗室,她每星期有两天在此上班。病人离去后,她再一次审阅对方的病历纪录。

    目睹亲近的同僚被杀,在千钧一发之间制住悍匪,在死亡边缘搏斗一分钟;调职后遇上十年难见的血腥凶案,在组里又得不到比自己低阶的同事的尊重,这样的压力和创伤,足以把一个正常人推往绝路。
    “表面看进展不错,但我有点怀疑实际上的康复程度。”白医生在文件上写下评估。“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变成长期病患,甚至隐藏到意识的底层。一旦遇上什么外部刺激便会引致发病……保险起见,建议把疗程延长半年至一年。”
    白医生放下笔杆,揉了揉被老花眼镜压得酸软的鼻梁。
    “他应该没异议吧,反正是公务员,政府有医疗福利,他不用担心治疗费。警务工作压力大,即使他康复,我仍觉得长期接受心理治疗较好。”白医生心想。
    不少人觉得每星期接受一次心理治疗是很严重的事情,更遑论为期一年,可是换个角度去想,每星期跟医生交谈五十分钟至一小时,一年合起来也只是五十个钟头,一个人真的可以在两天多一点的时间里,充分了解、改变、治疗另一个人的心理疾病吗?一星期一次的治疗,其实只是很基本的诊治而已。
    “叩叩。”两声敲门声传来。
    “医生,下一位病人已到了。”护士拿着文件,对白医生说。
    “哦?他早到了?请他进来吧。”白医生瞥了台头的时钟一眼。
    相比起前一个病患,这案子才棘手。
    病人叫阎志诚,二十一岁,是个特技演员,亦即是坊间称为“替身”或“龙虎武师”的职业。虽然叫作“演员”,实际上没有演出的机会,因为他们的工作只是代替主角演出危险的场面,从爆炸中的房子破窗而出,或是饰演被主角打飞、从十多公尺的高台掉下的混混,观众不会留意他们的存在,对这些真正卖命冒险的工作人员一无所知。
    和之前的病人不同,阎志诚并不是主动求医的。他只是被法律所限,不得不见白芳华医生,每星期跟对方待上一个钟头。
    两个月前,阎志诚在街上跟人发生争执,原因好像只是走路不小心撞到肩膀之类。可是当对方亮出警员证,表示自己是休班警员时,阎志诚不但没有退缩,更一拳往对方的鼻子揍过去,将对方按倒地上,不断痛殴。受害者被打掉三颗门牙,鼻梁缝了十二针,结果阎志诚被控袭警罪,给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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