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4 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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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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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大院里,冯凯那辆被蹭掉了漆的摩托车还停在水房的旁边,他骑上摩托车,向市看守所的方向疾驰而去。
市看守所和8年前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冯凯和门卫的民警说明了自己想提审金万丰的来意之后,民警爽快地答应了。这倒让冯凯大吃一惊,这都八十年代了,提审嫌疑人不用手续也是可以的?
“别人来,那是需要手续的,可你是这个案子的功臣,就不需要那么麻烦了。”看守所的民警这样说道。
提审是在看守所审讯室里进行的。当年的审讯室没有现在这么多讲究,仅仅是一间非常普通的房子,唯一的不同,就是窗户上的铁栅栏和房间中央的铁质审讯椅了。
冯凯等了一会儿,就听见了走廊里传来了由远及近的金属摩擦声。金万丰戴着手铐和脚镣,艰难地移动步伐,从监室走到了审讯室,在管教民警的指示下,坐到了审讯椅上。
在冯凯看来,眼前的这个金万丰和他认识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基本上所有的犯罪嫌疑人交代完罪行之后,就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眼神空洞,动作缓慢,无精打采。金万丰也是这样,他坐到了审讯椅上,依旧是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动都不动。不过,虽然满脸胡楂儿、口唇干裂,依旧能看出他是个皮肤白皙、身材瘦削的整洁男人,和冯凯之前想象中的粗壮庄稼汉的形象大相径庭。
“金万丰,抬起头来。”管教民警命令道。
金万丰机械地把头抬了起来,耷拉着眼皮,双眼依旧向下看着自己的脚尖。
“你,认识我吧?”冯凯开口了。
冯凯的声音并不大,也不严厉,但那声音就像是一道闪电击中了金万丰。金万丰迅速地抬眼看了一眼冯凯,然后立即避开了眼神。与此同时,金万丰全身就像是筛糠一样抖了起来。
“我都承认,不翻供,我都承认,不翻供。”金万丰低声重复着。
冯凯有一丝奇怪,说道:“你别紧张。你把你的供述,再给我陈述一遍。”
“是。”金万丰说道,“我叫金万丰,龙番市郊区金村人,今年28岁,没有结婚。嗯,我姐姐姐夫10年前去世了,我就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小羽。我平时在家里务农,哪儿也不去。今年大年初七那一天,小羽去我们村附近的蔡村找同学玩,我去接他回家。在回村的路上,我偶遇了我的小学同学金苗。我和金苗小时候是邻居,小学毕业的时候,我搬家了,就和她失去了联系。后来,我们各自长大,虽然没有来往,但我对她一直很有好感。因为我带着小羽一起生活,所以始终没有鼓起勇气去挑明我对她的爱慕之情。后来,我陆续听说了她的情况,20岁的时候,她和别人结婚了,后来又听说她跑了,没有人知道她去哪儿了,她丈夫也没去找她。今年重逢,我不想再错过这次机会,就主动对她展开了追求。金苗和我说她要和丈夫离婚,但她还在和她丈夫谈价钱,为了防止她丈夫来纠缠她,绝对不能让我们金村的人知道她现在的住处。所以,我对自己偷偷和她来往的事情守口如瓶。后来我就一直等,一直等,等她离婚,在此期间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4月6号晚上,我去她在蔡村的出租屋里,想问她什么时候能把离婚办下来。到了她家里以后,发现她的吃穿用度都很高档,她之前说这几年在广州打工,那肯定赚了不少钱,当时我就心存歹意了。当她用还在商量、还在办离婚手续的理由来敷衍我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肯定等不到她了,既然得不到人,那还不如搞一笔钱来用用。因为我独自抚养一个孩子,开销很大,入不敷出,所以我比较急用钱。而且我知道她不想被人知道现在的住处,想借此要挟她占到一些便宜。我们发生了纠纷,我趁她不备,用随身携带的锤头,也就是你们在现场找到的那把锤头,对准她的头,左、右两边一边打了一下,她就死了。我在她家里翻箱倒柜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钱,只有一些零钱,没有办法,我就只有逃离现场。在逃离之前,为了毁尸灭迹,我把尸体搬到床上,然后点燃了床上的被褥。逃离现场后,我去附近的小卖部里买了一包烟,然后就回家睡觉了。后面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
金万丰几乎是一口气把这么一大段供述说出来的,一点也不像其他嫌疑人“挤牙膏”式的供述。这段供述可以说很全面,但也非常机械,这让冯凯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可是一时半会儿,冯凯也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头。因为供述太全面了,冯凯甚至都没有问题可以追问,所以他一时愣住了。
“报告政府,我交代完了。”金万丰的声音又低沉下去,“请问政府什么时候判我死刑?”
“你,你现在不要想那么多,就把经过再好好想想,看有没有遗漏的地方。”冯凯只能用这句兜底的训词来掩饰他不安的内心了。
“报告政府,没有了,我都说了。”金万丰依旧在微微发着抖,还是重复着最开始的那句话,“我都承认,不翻供。”
从看守所里出来,冯凯的脑子都是蒙的。他骑着摩托车回市局的路上,一直在想着金万丰供词里不合情理的地方。
嗯……金苗独自租房居住,不和她丈夫一起住,说明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金苗对金万丰没有设防,晚上让他进了屋,说明她对他的好感还是很明显的。而金万丰并没有吸毒、赌博这些不良嗜好,就算要养孩子,也不是事发突然的需求,并不急用大笔的钱。那么,金万丰杀死金苗的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显得很愚蠢。这么愚蠢的人,还知道杀人之后毁尸灭迹?
金万丰和金苗的联络是完全处于地下状态的,他们怕被别人看见之后传出谣言,这也可以理解。因为这个年代,已婚女人有婚外情,哪怕只是精神出轨,都是一件很严重的事,说轻了是违反道德准则,会被身边所有的人谴责;说重了会身败名裂,甚至连累家人都抬不起头来。两个人都有对这段关系保密的充分理由,毕竟秘密一旦暴露,不仅会暴露金苗的临时住处,也会给金苗的丈夫增加谈判的砝码,不利于金苗推进的离婚事宜。所以冯凯相信,金苗和金万丰的地下情,在事发之前,应该是没有泄露的。既然没人知道他们俩私下有接触,那金万丰杀完人还有必要毁尸灭迹吗?按理说,他应该觉得警察不会怀疑到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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