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24-10-12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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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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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22: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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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排查
约伯说得对,他和我一样,本来每天晚上都会在酒馆前门打卡,但这个点都没有出现,那今天是不会来了。
他住在市中心的一栋小破楼里,地段绝佳,但四下都没其他建筑物,远远看上去,那栋房子符合都市鬼屋的一切条件。
我从酒馆走过去,大概十五分钟就到,敲了一下门,他就来开了。
从房子里先和我打招呼的是他的额头,就算完全不了解他都能估计他的智慧,因为很少有脑门儿那么突出的。
他是高个子,除了额头,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细长有力的手,还有他如同舞蹈或手术—般的动作,任何动作精确、优雅,分寸准确,不浪费任何一丝力气。
他是约伯最好的朋友,但他看人的眼神和约伯也刚好是两个极端,约伯对任何人都没有兴趣,而摩根则永远洋溢好奇,久久注视,聚精会神,这么盯着花姑娘看大家都可以理解,盯着八十岁的糟老头你口味会不会重了点?有一次我这么问他的时候,摩根耸耸肩说:“只是想看看以那个人的身体状况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解剖。”
有一天如果我死了,绝对不要解剖,务必直接把我烧成灰拉倒,谢谢,任何原因致死的都让它随风去吧,请千万不要追究!
他很勉为其难地想了想:“连福尔马林浸泡都不想尝试一下?”
我大吼起来:“老子连精油玫瑰泡浴都不想尝试!”
他让我进去,倒了一杯水给我,被我放在旁边一—我,以及任何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绝对不会吃和喝摩根家里的任何东西,然后他问我:“你干吗?”
我把十号酒馆发生的事讲给他听,两次赌局发生时他都没在场,但事情不复杂,他点点头:“你要我干吗?”
聪明人问问题就是这么简单粗暴,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我把手机打开,调出照片递给他:“帮我搜一下他什么来头。”
掐指算算,他在十号酒馆没超过两个月,算上被砸掉的那支钢笔和刚才那瓶拉菲,至少已经花了三十万元。
发神经的人年年都有,但没几个神经病会有钱到这个程度。
既然是这么罕见的品种,理论上他一定会在世界上留下痕迹。
摩根对此表示同意,他拿着手机往书房走,一面想起了什么,转身走到大门边的鞋柜,拿起一样东西递给我:“你说砸掉的钢笔,是不是这个?”
那是一个小朋友装水果或葡萄干的不锈钢盘,里面散碎着好多圈圈,每一圈厚薄都几乎一样,我仔细看了好久,才反应过来那确实是一支钢笔。
把它们拼在一起,就是斯百德丢在地上,踩了一脚的那支钢笔。
但他明明就是踩了一脚啊,怎么会变成这个德行?就算用机械切割,断面都很难光滑和均匀到这个份上一—我什么零工都打过,还有一级钳工上岗证哩。
摩根说:“不是机器切的。”
他捻过一圈钢笔,看了看:“约伯搞卫生的时候发现这支笔,陷在十号酒馆的地板里面。”
他做了个手势强调里面两个字:“碎成一圈一圈的,而且跟刻意镶嵌过一样,钉死在地板深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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