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24-10-12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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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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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12: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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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娃娃,他确实亲手丢掉的娃娃,正坐在地上呢。
还是在上次的那个位置上,只是身上挂满了污秽。
看房的人问了句:“这里怎么还有个娃娃?”
他只是低声说了句:“这是凶宅,您看好了想好了再买。我家里有事,想先回家。”
看房人看他表情怪异,就没说话,急忙退出了房间。等到他们到了楼下,跑出很远的距离之后,这个小C才彻底松了口气。
后来小C回到家, 重病了一场,后来他匆忙把钥匙换给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就再也没去房产中介公司上班。他换了个工作。
这个故事是我从河东区某个片警那里打听到的,据说是真实情况。我虽然没有继续对此事进行深究——我可不是白痴,我才不会为这种事情冒险。但有好几个接触过小C的人,都向我保证过:小C是个很老实的孩子,从来不会夸大其词。
于是我也就没有了解到后续的情况。当时那几个人还开玩笑要带我去看房。我才没有兴趣。躲还来不及呢。
再说一个略微带点儿恐怖色彩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天津的开发区。开发区的人口密集程度偏低,因而有的时候发生了险情,都很难找到人来救援。罪案被发现的几率,也比人口密集的主城区要偏低。
现在要说的这个案件,就是这样一个被偶然发现的案件。由于破案过程略带一些灵异恐怖的色彩,因而这件很普通的案子,在警察系统中流传得特别广泛。
当然破案 之后,事情上媒体,肯定不会告诉你破案的细节。毕竟我国是唯物主义占主导思想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私下里知道,但是上了台面还是要按照官方那一套来表述。
所以有的时候,你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词句:据有关线索显示,作案嫌疑人为XX。
所谓的据有关线索,有可能是有人举报,也有可能是一些不能说的因素。
就比如这个案件吧,它就属于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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