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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蔡骏最新作品《生死河》:那个最爱你的人说:你必须等待我长大!(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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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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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4: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泉路 第八章

      外婆快不行了。

      已逾子时,闸北区中心医院。急诊室弥漫着酒精与药水味。灯光照在惨白墙上,隐约映出几点污迹,似一团人形的烟雾。一个孤老头被子女遗弃在担架床上,只有插在血管里的输液针头相伴,待到行将就木,小护士们就会叫来值班医生,做下象征性的抢救,厌恶地送入太平间。有个女人被推进来,年轻又漂亮,估计是大学生。乌黑长发从担架床一头披下,摇晃出洗发水的香味。一对中年夫妇哭喊着,说她吃了一整瓶安眠药。值班医生当即为她洗胃。女孩妈妈轻声说:“她肚子里有小孩。”接着恶毒诅咒某个男人。女孩没能吐出胃里的安眠药,医生无能为力地摊开双手。正当家属要给医生下跪,又一群人冲进来,抱着个血流如注的年轻人,胸口插着把尖刀,皮肤白白的戴着眼镜,不像是流氓。有个女人扑到他身上:“他还小呢……他还小呢……”医生勉为其难抢救几下,摇头道:“准备后事吧!”

      “他还小呢……”

      天还没亮,二十五岁的我守在外婆身边,抚摸着她的白发,直到心电图变成一根直线。医生默然离去,签下死亡证明。

      这是1995年6月18日,星期天,凌晨4点44分,外婆享年六十六岁。

      我很冷静,没流一滴眼泪,有条不紊地安排后事。天蒙蒙亮,我跟在殡葬车上,没有半点恐惧,陪伴外婆来到殡仪馆。我没有其他亲戚,外婆也没有单位,人们是不会关心一个老佣人的,只有她生前干活的那家人,送来了两百块钱的白包。至于我的未婚妻与她的一家,则从没见过我的外婆。不必做什么追悼会遗体告别仪式了,这世上只需我来跟她告别就够了。我想,我也是外婆最爱的人,她一定会同意我的。

      一整天签了无数个字,直到目送外婆去火化,看着她小小的身体送入火化炉,很快变成一堆骨头与灰烬——让我想起万念俱灰这个成语。

      我沉默着捡起烫手的骨骸,将它们放进骨灰盒,捧在胸前亲吻了一下。我没钱去买墓地,只能像许多人那样,把骨灰寄存在殡仪馆。

      手上沾满外婆的骨灰,却舍不得把这些粉末洗掉,我为自己的手臂别上黑纱,缀一小块代表孙辈的红布,坐上回南明高中的公交车。

      深夜,疲惫不堪地回到学校,刚踏入寝室门口,发现有人在我的屋里。我随手抄起一把木棍,正要往那人后脑勺砸去,对方却转身叫起来:“喂!是我!”

      你他妈的叫得再晚一些啊!这样还能算是正当防卫!

      果然是猥琐的教导主任,严厉慌乱地后退几步,举起一长串房门钥匙:“不要误会,今晚我在学校值班,只是来检查房间。”

      等到我放下木棍,他才注意到我身上的黑纱:“申老师,原来你家办了丧事,真不好意思啊。”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

      严厉却赖着不走,打量我的房间说:“哎呀,申老师啊,你还没有收拾?后天一大早,工人们就要来安装乒乓球台了,你明晚能准时搬走吗?”

      说罢,他旁若无人地走到写字台边,摸了摸我挂在上面的那串珠链。

      “别动!”

      我狂怒地嚷起来,冲上去抓住他的胳膊,没想到他用力挣扎。教导主任虽然四十来岁,个子却比我还高,两人要一起倒地时,响起珠链断裂散落的声音。

      似乎不太合适,是否大珠小珠落玉盘?

      我发疯似的趴在地上,到处寻找散落的珠子。足足用去半个钟头,直到头晕眼花大腿发麻,才把所有珠子捡齐了。

      严厉早就溜了出去,屋里只剩我孤零零一个,无力地瘫坐在地板上,捏着手心里的几十粒珠子。我好不容易找到一根细绳,想要重新把珠链穿起来,可是那些珠子上的孔洞,是手工钻出来的极不规则,一旦断开就再难以穿上。

      固执地穿到凌晨,依然无法令珠链完璧,我用力砸了一下地板,也不管是否会惊醒楼下的学生。拳头起了瘀血,刺骨般疼痛,只能翻出个布袋子,将这串珠子收起来。

      我像具僵尸似的躺在床上,手心攥紧那串珠子。

      明晚,我在期待明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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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4: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泉路 第九章

      人,为什么要杀人?

      第一种,为保护自家性命;第二种,为夺取他人财产;第三种,为占有异性而消灭竞争对手;第四种,因各种理由而对他人复仇;第五种,为了执行上头的命令;第六种,为佣金而杀人;第七种,无理由杀人。

      我的理由是什么?

      这是死亡诗社讨论过的话题,我想把这些刻在自己的墓志铭上。

      1995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我还活着。

      太阳照到床头,恍惚着睁开眼睛,到第三节课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在学校睡懒觉,作为一个被开除公职的老师,我已被剥夺了上课的资格。

      我踩上凳子摸着天花板,从一个夹层缝隙里,抽出了那把军刀——很走运没被警察搜出来。刃上刻有“305厂”字样,带血槽的矛形刀尖。这是两年前路中岳送给我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高中同班同学,也是这间寝室的室友。他爸在区政府工作,常能弄到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特供烟酒、军钩靴子、走私手表之类的。

      锋利的刀刃发出寒光,如同一面异形的镜子,扭曲地照出我的脸,丑陋得认不出自己了。

      我把这把刀子绑在裤脚管中。

      食堂没有早餐了,我在学校各处转了一圈,经过高三(2)班的教室门外,讲台上的数学老师不经意间看到窗外的我,微微点头致意。有的学生发现了这个小动作,也转头向我看来。没人再安心复习了,大家纷纷交头接耳,仿佛见到一具行尸走肉。

      南明高中有两位名校毕业的老师,一个是来自北大的我,还有一个是清华的张鸣松。他比我大七岁,当我还在母校读高中时,他就是我的数学老师,论教学水平自然没的说,三十岁不到就评上了特级教师。他带的学生成绩特别优异,数学又是最能在高考中拉分的,每年不知有多少家长排队向他预约补课。

      我挺直了腰站在教室外,冷冷注视着学生们,两周前我还是他们的班主任,也是南明文学社的指导老师。窗玻璃反射出一张憔悴阴鸷的脸,宛如噩梦里见过的那个人。我盯着最喜欢的男生马力,他在躲避我的目光,神色间难掩悲戚。虽然,下个月高考结束后就会各奔东西,但以这种方式提前告别,总是难免眼眶发热。

      站在教室门口,当着我的所有学生的面,痛痛快快哭了一场,直到张鸣松面色难看地出来说:“抱歉,申老师,你影响到我的学生们上课了。”

      “对不起,再见。”

      下楼时我身上沉甸甸的,裤子口袋里揣着那串珠链,裤脚管内绑着一把带血槽的军刀。

      1995年6月19日,这辈子最后一个星期一,也是最后一个夜晚。

      摘下谷秋莎的爸爸送的手表,我在食堂吃了最后一顿晚饭。大师傅们也像看杀人犯那样看着我,没有一个同学与老师敢坐在我旁边,距离至少有十米之遥。我却心满意足地大块吃肉,平时舍不得用的饭菜票都用完了,连续打了几个饱嗝。

      九点半,夜空中隐约有雷声滚过。

      严厉还在学校,在宿舍楼下跟人聊天,看起来气色不错,不时发出猥琐的笑声,说完话还独自抽了根烟。他没有去看我的寝室,大概是害怕再挨打,拍拍衣服走出学校大门。我隐身在黑暗的树荫下,跟他来到南明路上。他要往公交车站而去,但我不能让他走到那里,一旦到了人多的地方,就再没机会下手了。

      南明路上没有路灯,四处不见半个人影,前方隐约可见星星点点的灯光,那是半倒闭状态的钢铁厂。我掏出裤脚管里的尖刀,屏着呼吸跟上去。就在严厉听到脚步声,要转回头的瞬间,我将刀子送入他的后背。

      该死的,昨晚演练了无数遍,一刀命中对方后背心,可在黑夜混乱的当口,根本看不清捅到哪去了。只感觉刀尖遇到很大阻力,必须再用力才能深入。接着听到严厉沉闷的呼喊声,没想到他的力气很大,像条要被吊死的狗,狂暴地转身抓住了我,鲜血迸裂到我脸上。

      以往总觉得电影里杀人比杀鸡还容易,轮到自己动手,才发现杀一个人如此之难。惊心动魄的六十秒后,严厉倒在地上,瞪眼看着我。我喘息着俯下身去,不知自己脸上怎么样了?想是也跟他同样可怕。

      忽然,几滴雨点砸到头顶,片刻间,瓢泼夜雨倾泻而下。

      冰冷的雨点,让毛细血管里的热度褪去,肾上腺素也停止了分泌。

      刹那间,我有些后悔。

      人,为什么要杀人?

      这才感到莫名的恐惧,要比自己被押上刑场还要恐惧。

      没有灯光的南明路上,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但严厉知道我是谁。他剧烈地咳嗽,嘴角不断淌着血说:“申……申明……我……我发誓……我……没有……没有害……害过你……”

      雨水打在严厉嘴里,他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也吐不出一口气了。

      他没有害过我?

      血水模糊了他的脸,我摸了摸他的脖子,毫无疑问已是一具死尸。

      上个月,我刚看过一卷录像带,是法国导演的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有个叫Léon的男人说:“你杀了人以后,一切都会变了。”

      我的命运,再也不可能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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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4: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泉路 第十章

      1995年6月19日,高考前夕,一个雷电交加的大雨之夜,郊外的南明路上。

      数分钟前,我刚杀了一个人,他是我们学校的教导主任。

      去向黄海警官自首之前,我必须先去一个地方。我把尸体扔在南明路边,跌跌撞撞向前走去。我早已对地形烂熟于心,工厂边的围墙几近坍塌,数栋房子沉睡在雨中,宛如断了后代的坟墓无人问津。绕过最大一间厂房,背后有扇裸露的小门。

      学生们都管这地方叫“魔女区”。

      从口袋里掏出那串珠链,紧紧攥在手心,也不在乎是否沾上血污。点燃一根没受潮的火柴,照亮腐烂的空气,只见一大堆破烂生锈的机器。我焦虑地看着门洞外,天空被闪电撕开,刺痛瞳孔的瞬间,又变成了无边黑色,只剩下油锅般沉闷的大雨。

      她怎么还没有来?

      厂房内部斑驳的墙边,有一道通往地底的阶梯。

      哭声。

      嘤嘤的哭声,若有若无,宛如游丝,在大雨之夜潮湿霉烂的空气中,绕了无数个弯道爬过许多个山坡透过茂密的莽丛,悄悄钻入耳膜缝隙。

      手上沾满鲜血的我,每迈出一步都那么艰难,战战兢兢地支撑着墙壁,面对那道阶梯,像个破开的洞口,径直连接着凡尔纳的地心。

      雷声震震。

      左脚重重地踩下台阶。

      1995年6月19日,深夜9点59分,某个哭声化作柔软却坚韧的绞索,套着脖颈将我拖下深深的地道。

      舱门,竟是打开的。

      魔女区……

      奇怪的声音就是从地下发出的,我点亮一根火柴,照亮通道尽头的舱门。在我的梦中,这道舱门始终以封墓石的形象出现。

      舱门外有个圆形的旋转把手,只要用力往下转,就可以把整道门牢牢封死。

      为什么是打开的?

      火苗狂乱地跳舞,我的影子被投在斑驳的墙上,宛如一万年前的岩画,连同胳膊上黑纱的影子。

      每次走进魔女区的舱门,空气都湿得像黄梅天里晒不干的被子,皮肤都会渗出水来。

      迎面扑来一股恶心的气味,火柴仅照亮眼前几米开外,就再一次被阴风吹灭。

      记得这辈子最后一个动作是转身。

      我的内心充满悔恨,就像一时冲动而跳楼的人们,在无助的坠落中产生的沮丧心情。

      好疼啊,背后传来钻心的疼痛,某种金属在我的身体里。

      天旋地转。

      黑暗中瞪大眼睛,感觉自己趴倒在冰冷地面,胸口与脸颊紧贴肮脏的水迹。血汩汩地从背后涌出,手指仅抖动了几下,浑身就再也无法移动半寸,嘴唇尝到一股咸涩的腥味——这是我自己的血,正在放肆地遍地流淌。

      耳边响起一片纷乱的脚步声,我睁着眼睛,却连半丝光都看不到。

      时间消失了,像过了几秒钟,也像几十年。世界寂静,没有了嗅觉,嘴唇不再属于自己,连身体都飘浮起来,钻心的疼痛竟然没了,不知身在何时何处。

      杀人者,偿命。

      只是这样的惩罚,未免也来得太快了些吧。

      1995年6月19日,22点1分1秒,

      我死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秒,我相信不会再有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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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4: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泉路 第十一章(1)

      1995年6月19日,乙亥年壬午月辛巳日,农历五月二十二,亥时,凶,“日时相冲,诸事不宜”。

      我死于亥时。

      每年清明与冬至,我都会去给妈妈上坟,每次都会加深对死亡的理解。如果死后还有人记得你,那就不算真正死去,至少你还活在那些人身上。即便躺在一座无主孤坟中,至少你还活在子孙的DNA里。哪怕你连半点血脉都没留下,起码还有你的名字与照片,留在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借书卡、游泳卡、作文簿、毕业考卷……我多怕被大家忘记啊!我叫申明,曾是南明中学高三(2)班的班主任。

      我刚杀死了一个人,然后又被另一个人杀死。

      在废弃厂房地下的魔女区,有把刀刺入我的后背。

      戴着缀有红布的黑纱,我相信自己始终睁着眼睛,传说中的死不瞑目,但我没看到杀死我的凶手的脸。

      是否停止呼吸?手腕有没有脉搏?颈动脉还搏动吗?血液不再流动了吗?氧气无法供应大脑?最终发生脑死亡?丝毫不觉得自己存在。

      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就是死吗?

      人们都说死的时候会很痛苦,无论是被砍死吊死掐死闷死毒死淹死撞死摔死还是病死……接下来是无尽的孤独。

      大学时代,我从学校图书馆看过一本科普书,对于死亡过程的描述令人印象深刻——

      苍白僵直:通常发生于死亡后15到120分钟。

      尸斑:尸体较低部位的血液沉淀。

      尸冷:死亡以后体温的下降。体温一般会平稳下降,直到与环境温度相同。

      尸僵:尸体的四肢变得僵硬,难以移动或摆动。

      腐烂:尸体分解为简单形式物质的过程,伴随着强烈难闻的气味。

      记性不错吧。

      忽然,有道光穿透暗黑地底。我看到一条奇异的甬道,周围是汉白玉的石料,像魔女区的地道,又像古老的地宫。灯光下有个小男孩,穿着打补丁的单薄衣裳,流着眼泪与鼻涕,趴在死去的母亲身上痛哭,旁边的男人冷漠地抽着烟——随即响起清脆的枪声,他也变成了一具尸体,后脑的洞眼冒着烟火,鲜血慢慢流了一地,没过小男孩的脚底板。有个中年女人牵着男孩,走进一条静谧的街道,门牌上依稀写着“安息路”。这是栋古老的房子,男孩住在地下室的窗户后面,每个阴雨天仰头看着雨水奔流的马路,人们锃亮或肮脏的套鞋,偶尔还有女人裙摆里的秘密。男孩双目忧郁,从未有过笑容,脸苍白得像鬼魂,只有两颊绯红,愤怒时尤为可怕。有天深夜,他站在地下室的窗边,街对面的大屋里,响起凄惨的尖叫声,有个女孩冲出来,坐到门口的台阶上哭泣……

      我也想哭。

      但我只是一具尸体,不会流泪,只会流脓。

      很快我将化作骨灰,躺在红木或不锈钢的小盒子中,沉睡于三尺之下的黄土深处。或者,横在魔女区黑暗阴冷的地上,高度腐烂成一团肮脏的物质,连老鼠与臭虫都懒得来吃,最终被微生物吞噬干净,直到变成一具年轻的骨架。

      如果有灵魂……我想我可以离开身体,亲眼看到死去的自己,也能看到杀害我的凶手,还能有机会为自己报仇——化作厉鬼,强烈的怨念,长久烙印在魔女区,乃至南明高级中学方圆数公里内。

      死后的世界,大概是没有时间观念的,我想这个怨念会是永远的吧。

      而人活着,就不可能永远,只有死了。

      人从一出生开始,不就是为了等待死亡吗?只不过,我等待得太短暂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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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4: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泉路 第十一章(2)

      或许,你们中会有一个聪明人,在未来的某个清晨或黑夜,查出陷害我的阴谋真相,并且抓住杀害我的凶手。

      谁杀了我?

      如果还有来生?如果还有来生?如果还能重新来一遍?如果还能避免一切错误和罪过?好吧,教导主任严厉,虽然我刚杀了你,但如果在另一个世界遇到你,我还是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似乎睡了漫长的一觉,身体恢复了知觉,只是整个人变得很轻,几乎一阵风能吹走,心中莫名喜悦——这是死而复生的奇迹?

      不由自主地站起来,离开魔女区,眼前的路却那么陌生,再也没有破烂的厂房,倒更像古籍绣像里的画面。茫然失措地走了许久,脚下是一条幽暗的小径,两边是萧瑟的树林,泥土里隐约露出白骨,还有夏夜里的粼粼鬼火。头顶响着猫头鹰的哀嚎,不时有长着人脸的鸟儿飞过,就连身体都是女人的形状,是否传说中的姑获鸟?

      有条河拦住我的去路,水面竟是可怕的血色,充满腥味的热风从对岸袭来,卷起的波涛依稀藏着人影与头发,怕是刚淹死过好几船人。沿着河水走了几步,丝毫没感到害怕,才发现一座古老的石拱桥。青色的桥栏杆下边,坐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佝偻着身体不知多少岁了,让我想起两天前才死去的外婆。她端着一个破瓷碗,盛满热气腾腾的汤水。她抬头看着我的脸,浑浊不堪的目光里,露出某种特别的惊讶,又有些惋惜地摇摇头,发出悲惨干枯的声音:“怎么是你?”

      老太婆把碗塞到我面前,我厌恶地看着那层汤水上的油腻:“这是什么地方?”

      “喝了这碗汤,过了这座桥,你就能回家了。”

      于是,我将信将疑地拿起碗,强迫自己喝了下去。味道还不坏,就像外婆给我煮过的豆腐羹。

      老太婆让到一边,催促道:“快点过桥吧,不然来不及了。”

      “来不及投胎吗?”

      这是我在南明高中读书时的口头禅。

      “是啊,孩子。”

      话说之间,我已走过这座古老的石桥,低头看着桥下的河水,布满女人长发般纠缠的水草。刚踏上对岸冰冷如铁的土地,就升起一阵莫名的反胃,不由自主地跪下呕吐起来。

      真可惜,我把那碗汤全部吐出来了。

      当我还没有转回神来,背后的河流已猛然上涨,瞬间将我吞没到了水底。

      在长满水草布满尸骨的黑暗水底,一道奇异冷艳的光从某处射来,照亮了一个人的脸。

      那是死人的脸,也是二十五岁的申明的脸。

      而我即将成为另一个人。

      以前我不相信古书里说的——人死后都要经过鬼门关,走上黄泉路,在抵达冥府之前,还有一条分界的忘川水。经过河上的奈何桥,渡过这条忘川水,就可以去转世投胎了。奈何桥边坐着一个老太婆,她的名字叫孟婆,假若不喝下她碗里的汤,就过不得奈何桥,更渡不了忘川水,但只要喝下这碗孟婆汤,你就会忘记前世的一切记忆。

      忘川,孟婆,来生。真的会忘记一切吗?

      “如果还有明天?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如果没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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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4: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部 忘川水

      忘川水 第一章(1)

      当一个朋友死去

      他回到你的体内再一次死亡。

      他搜索着,直到找到你,

      让你杀死他。

      让我们注意——走路,

      吃饭,谈天——

      他的死亡。

      他过去的一切已微不足道。

      每个人都很清楚他的哀伤。

      如今他死了,并且很少被提及。

      他的名字遁去,无人留恋。

      然而,他依旧在死后回来

      因为只有在这儿我们才会想起他。

      他哀求地试图引起我们注意。

      我们不曾看到,也不愿意看到。

      最后,他走开了,不再回来,

      不会再回来,因为现在再没有人需要他了。

      ——聂鲁达《朋友回来》(陈黎 译)

      2004年10月11日。

      宝马760开入长寿路第一小学,狭窄的门口进去是两排校舍,再往里才是大操场。校长早已恭候多时,拉开车门谦卑地说:“谷小姐,欢迎光临本校指导工作。”

      谷秋莎挽着限量款包,穿着五厘米高跟鞋,好不容易下车站稳。校长陪伴她穿过曲径通幽的暗道,进入一片小院子,左边是幼儿园,右边是排老式民居,有茂盛的竹林与无花果树,想必男生们都喜欢进去捉迷藏。院里隐藏着三层高的教学楼,外墙是白色与浅蓝色,窗里传出小学生读课文的声音,她柔声问道:“我能去听一节课吗?”

      校长带她走入三年级(2)班的教室,向大家介绍了贵宾身份,让老师继续上课。谷秋莎找到最后一排空位坐下,校长也毕恭毕敬坐在旁边。

      黑板上只写着两个字——菊花。

      谷秋莎本能地皱起眉头,旁边的校长也有些尴尬。

      讲台上的老师在“菊花”下面写了几行字——

      秋丛绕舍似陶家

      遍绕篱边日渐斜

      不是花中偏爱菊

      此花开尽更无花

      “请大家照着课文念一遍。”

      谷秋莎正在想这是谁的诗呢?黑板上多了“元稹”两个字,老师高声说:“元稹,是唐朝的一位大诗人,字微之,洛阳人。他是北魏鲜卑族拓跋部的后裔。他与另一位大诗人白居易是好朋友,历史上叫他们二人为‘元白’,同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著有《元氏长庆集》。”

      因有校长及贵宾听课,这位女老师很是紧张,几乎照本宣科了一遍,为了让气氛轻松下来,急忙问道:“同学们,有谁知道这位大诗人?”

      三年级的小学生,知道李白、杜甫都很正常,但说到元稹就属冷门了,下面鸦雀无声之际,校长也面露不快,心想这老师太糊涂了。

      忽然,有只手臂高高举起,老师像被解围似的兴奋:“司望同学,请你回答!”

      一个男孩站起来,座位比较靠后,谷秋莎正好看到他的侧脸——轮廓与五官颇为端正,两只眼睛并不是很大,感觉却是眉清目秀,是那种安静地坐着就能讨人喜欢的孩子,只是穿的衣服朴素廉价。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清亮悦耳的童声响起,整首诗背得一字不差,竟还带着唐诗才有的抑扬顿挫。

      男孩没有停下来:“这首诗是元稹《离思五首》中的第四首,为悼念死去的妻子韦丛。元稹二十四岁时,只是个品级低微的小官员,迎娶了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小女儿。出身于名门贵族的韦丛,非但没有嫌弃贫寒的丈夫,反而勤俭持家,琴瑟和鸣。七年后,元稹已升任监察御史,韦丛却因病撒手人寰。悲痛之余,元稹写下数首悼亡诗,堪称千古名句。”

      他说得头头是道,表情煞是严肃,仿佛亲眼所见。谷秋莎无论如何不敢相信,眼前男孩只有小学三年级,会不会知道有人要来听课,因此特别准备了一番呢?不过,她纯粹是心血来潮,不可能整栋楼六七个班级,都有人做了这种功课。而且,刚才每句话都如此自然,说明这孩子完全理解了这首诗,绝非死记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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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4: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忘川水 第一章(2)

      女老师也有些傻了,她都未必清楚这个典故,含糊地说:“哦!不错!”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元微之,就在他写下这首诗的当年,便在江陵纳了妾。不久又在成都认识了年长自己十一岁的名妓薛涛,也是诗文唱和传情。而元稹所写的《莺莺传》又称《会真记》,不过是为他年轻时的始乱终弃而辩白罢了,不想竟引发后世的《西厢记》。因此,他与亡妻韦丛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也不过是走一条攀附权贵之家的捷径而已。”

      整个教室寂静了,孩子们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老师也一知半解。

      谷秋莎却像被刀子扎中心脏,极不自在地低下头,想象所有学生都在看自己。

      “哦——司望同学请坐吧,我们继续说这首《菊花》。”

      老师急于摆脱这一尴尬状况,颠三倒四地念起了教案。

      下课铃声响起后,谷秋莎在校长耳边说:“我想跟那个孩子谈谈。”

      教学楼下的院子里,老师把男孩带到了她面前。

      他的个子瘦高,四肢长得颇为匀称,后背挺得笔直宛如站军姿,不像许多孩子因为打游戏的缘故,要么戴着厚厚的眼镜要么弯腰驼背。他生就一双精致的眼睛,是个白嫩的正太,唯独鬓角的汗毛颇重。面对校长与贵宾,目光从容镇定,有天然贵胄之气。

      谷秋莎俯身问他:“同学,你的名字怎么写?”

      “司令的司,眺望的望。”

      “司望,我很喜欢你上课背的那首诗,我想知道你的诗词是从哪里学来的?”

      “平常自己看书,还有百度。”

      “你知道元稹还有著名的《遣悲怀三首》吗?”

      “知道。”

      男孩目不斜视,眸里的微澜让她心跳加快。

      谷秋莎仍未打消怀疑,有必要再考验一下:“好,你能背出其中的任意一首吗?”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谷秋莎目瞪口呆地看着男孩,这是她能背诵的少数几首唐诗之一。

      校长情不自禁地叫好,男孩不假思索地背了第二首:“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够了!”

      男孩已念出《遣悲怀》第三首:“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最后那两句话,是谷秋莎与男孩异口同声而出的,居然还成了和声,她惊惧地后退一步。

      “小朋友,你可知这‘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是什么意思?”

      “夫妻埋入同一座坟墓,恐怕已是遥遥无期,如果还有来生,我们也难以重逢吧。”

      自始至终,男孩脸上没任何表情,目光却不离谷秋莎双眼,带着难以察觉的成熟与冷漠。

      谷秋莎深呼吸着,伸出一双纤手,抚摸男孩白皙的脸颊。他下意识地往后躲藏,又站定不动,任这女人的手在脸上游走。

      上课铃声响起,她揉着男孩的鼻子说:“回答得真好!快去上课吧。”

      司望和所有孩子一样蹦蹦跳跳上了楼梯,再也看不出刚才的老练。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九年前听说未婚夫的死讯,她翻出申明写给自己的信笺,其中就有他亲笔抄写的元稹的这首诗。

      校长找来司望的班主任,问到这个男孩的情况,回答却是学习成绩中等,沉默寡言,上课时也不主动发言,从未觉得有过人之处。

      “是否有家学渊源?”谷秋莎补充了一句,“比如父母是大学教授?”

      “司望的爸爸是个普通工人,两年多前不知什么原因失踪了,他的妈妈在邮局做营业员,家庭层次不是很高。”

      “谢谢,麻烦再帮我打听下他的情况,我想这样优秀的孩子,必须好好培养,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校长连连点头,把谷秋莎送上了车。沿街的户外广告墙上,是尔雅教育集团的大型喷绘,某个童星代言托出两行字——选择尔雅教育,选择你的人生。

      她早就不是教育出版社的编辑了,而是全国排名前十的民营教育机构的总经理。几年前,父亲谷长龙从大学校长位置上退休,拿出毕生积蓄创办了尔雅教育集团。因为长久积攒的政府资源,公司在短短几年间突飞猛进,从出国语言学习到学龄前儿童教育甚至老年人培训班,购买与新建了数所私立中小学,囊括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各个阶段。从创业那天起,父亲就让谷秋莎辞职回来帮忙。今年,他因病不再兼任总经理,便让女儿继承这个位子。

      一小时后,回到郊区的别墅。

      谷秋莎脱掉高跟鞋,在梳妆台前卸去厚厚的妆容。镜子里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皮肤保养得很好,几乎没有皱纹与色斑,浓妆出门也还是仪态万千,至少在镜头前光彩照人,男女老少都会多看几眼。可惜无论如何装扮,再也不复当年青春,总想起二十五岁那年,即将成为新嫁娘的自己。

      父亲出国开会去了,晚饭嘱咐菲佣做了些简单的菜,她独自在餐厅吃完,喝了小杯法国红酒,便进卧室看韩剧了。没多久,房门骤然被推开,进来一个男人。

      他也是三十多岁,脸上没有半根胡子,额头上有块淡淡的青色印子,缓缓脱下西装与领带,一言不发走了出去。

      谷秋莎早已习惯于这样的夜晚,对着丈夫的背影念出两个字:“废物!”

      他叫路中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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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4: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忘川水 第二章(1)

      谷秋莎第一次见到申明,是在1993年深秋,有件事她从未告诉过申明——那天是她与前男友分手的日子。

      那个男人是她的大学同学,人长得又高又帅,家庭背景也很显赫,大学刚毕业就开始谈婚论嫁了。然而,谷秋莎有个秘密,一直埋藏在心底不敢说出口,但这件事早晚都要被对方知道的——除非永远不结婚。

      “有件事一直不敢说,希望不要因此而嫌弃我——在我的高二那年,有次肚子痛去医院,请了最好的妇科医生来检查,最后确诊为先天性不孕,就是说再怎么治疗也没用,不可能生孩子。但我仍然是正常的女人,不会因此影响夫妻生活,再说将来还可以去领养。”

      话没说完,对方脸色便阴沉下来,直截了当提出分手。想嫁给他的女孩很多,也不乏名门闺秀,何必要娶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女人?至于领养孩子之类的想法,痴人说梦罢了。

      谷秋莎的第一场恋爱就此结束,她抓着男友肩膀大哭一场,最终看着他扬长而去的背影。

      那天下午,她失魂落魄地坐公交车回家,因此被偷了钱包,正巧遇上申明挺身而出,他还受了点轻伤。当她感激地看着这个男人,看着他近乎清澈的双眼,年轻干净的脸庞,以及说话间的羞涩与犹疑,刹那间像吃错了药,不可抑制地喜欢上了他。

      申明是名校南明高中的语文老师,又是北大毕业的高才生。她常以出版社教材编辑身份去找他,讨论语文课本里一些细微的错误。从没听他提起过父母,而他常年住在学校宿舍,也引起谷秋莎的困惑。正当她要私底下托人打听,申明却主动说出了悲惨身世——七岁那年,他的父亲下药毒死了母亲,随后被判了死刑。他是由外婆领大的,家里也没有房子,自高中时代就一直住校。

      谷秋莎明白了,以他的学历与素质,竟只能当个高中语文老师,就是因为出身的卑微。她的父亲是前教育局领导,现任大学校长,双方的家庭背景有天壤之别。

      于是,在让申明知道未来岳父的身份之前,她先把自己身体的秘密说了出来……

      “虽然,我一直很期待能与喜欢的女子结婚,然后生个可爱的孩子。不过,难道结婚就是为了生儿育女?假如,我真心愿意跟对方结婚,就应该包容她的所有缺陷——何况不能生孩子只是身体问题,与一个人的品德与素养有关吗?就像有的人高一些,有的人矮一些,不都是老天爷命中注定的吗?大不了去福利院领养个孩子回来嘛!”

      最后一句话,申明说出了她憋在心里不敢讲的念头。

      第二天,谷秋莎果断带着男朋友回家,申明才知道女朋友的爸爸竟是报纸上常提到的谷校长。父亲对他的印象出乎意料地好,两人聊得很愉快,尤其谈到教育改革问题时,申明大胆的想法获得了认可。

      那是1994年的春天。

      不久后的暑期,父亲把申明从南明高中借调到身边,做了三个月临时秘书。其间发生了一件事,让他更为器重这个未来女婿。

      第二年,谷秋莎与申明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在父亲的授意下,市教育局领导找申明谈话,很快下达文件,将他从南明高中上调到教育局团委。他的前途已被内定,两年后将成为全市教育系统的团委书记,这是一个人能飞黄腾达的最快方法。

      1995年,五月的最后几天,她发现申明愁眉不展,验收新房装修的过程中,总有心不在焉的感觉。谷秋莎问他出了什么事?他却强颜欢笑地说,或许只是高考临近压力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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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4: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忘川水 第二章(2)

      她去南明高级中学打听了下,才听说申明与一个高三女生有师生恋,还有人传说他竟是个私生子——不敢相信会有这种事,她即将与这个男人结婚,早就摆过订婚的酒席,就连婚礼的请帖都发出去了,自己该如何面对?高考越发临近,带着毕业班的申明,几乎每晚都要给学生补课,就连周末也不能陪伴未婚妻,更让谷秋莎忧心忡忡。

      他俩最后一次见面,是6月3日晚上,两人从新装修的房子出来,去电影院看了阿诺德?施瓦辛格的《真实的谎言》。

      看完电影后谷秋莎问他:“你对我说过什么谎言?”

      申明看着未婚妻的眼睛,沉默许久才说:“有人要害死我。”

      他承认自己确实是私生子,七岁那年被妈妈杀死的男人,其实只是继父。十岁那年,他在户口簿上改姓为申,就是他亲生父亲的姓。从一出生他就背负着耻辱与原罪,只能对未婚妻及岳父隐瞒。

      至于,跟女学生发生暧昧关系,申明矢口否认并指天发誓。

      谷秋莎表面上相信了他的话,回家却彻夜难眠——打心底里感到不公,自己对这个男人坦诚相待,掏心掏肺地对他好,说出了谁都不能知道的秘密……申明却欺骗了她,隐瞒自己是私生子的真相,直到南明中学传遍了才说出来,能算是老实交代吗?

      既然如此,他说自己与女学生是清白的,一定就是真话吗?

      “不要相信任何人,哪怕是你最爱的人。”

      这是他们的订婚仪式前,父亲悄悄在耳边说的一句话,算是给女儿出嫁前的最后忠告。

      还不到三个月,居然一语成谶?

      这一晚,谷秋莎几乎撕裂了床单。

      两天之后,申明的高中同学路中岳找到她,说她的未婚夫在学校出事了,有个叫柳曼的高三女生死了,据说被人用毒药谋杀。申明的情况非常危险,昨晚有人看到他与这女生单独在一起,公安局正在申请搜查令,能否通过谷校长的关系帮忙?

      谷秋莎当场把茶杯打翻掉下眼泪,她的第一反应不是要救出未婚夫,而是不断设想最危险的可能——他是杀人犯?他杀了有暧昧关系的女学生?因为不能让这个秘密被我知道?必须在结婚之前处理干净?

      当晚,她接到申明打来的电话,却冷漠地拒绝与他见面,也没提醒他要检查一下房间。

      再次辗转难眠,脑中不断回忆,从她与申明的第一次偶遇,再到第一顿晚餐,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第一次……

      每个细节,都如一帧帧电影画面,宛在眼前,而他的面目越来越模糊——那只鼻子变得鹰钩起来,双目时而沉静时而暴怒。

      他真的爱我吗?

      因为我的父亲才接近我的吧?他有其他女人吗?那个高三女生?还是别的什么人?

      而我呢?又是为什么才喜欢他?替我夺回钱包的缘分?他与小偷搏斗的勇气?像个男人那样在战斗?他深藏不露的各种才华?两年来坚持每周给我写的诗?他的眼神偶尔流露的、冷静从容又胸怀大志的气魄?

      还是——我只是想要寻找一个愿意包容我的缺点,愿意为了我而放弃孩子,或去领养别人孩子的丈夫?

      我真的爱他吗?

      第二天,谷秋莎听说申明连夜被抓进公安局,警方在他的寝室里发现了杀人毒药。

      她没心思上班了,回到家父亲也是一脸怒容。谷校长拿出一封信丢给女儿,却发现是申明的笔迹,收信人名叫贺年,是他在北大的同窗好友,毕业后留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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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4: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忘川水 第二章(3)

      申明在信里说自己即将结婚,因此而将踏入仕途。让谷秋莎恐惧的是,申明说自己第一次遇到她,是处心积虑跟踪了许久,事先调查清楚了她的家庭背景,直到那天在公交车上盯着她,这才发现有小偷在摸她钱包,否则车里那么多人怎偏偏被他看到?他迅速掳获了校长千金的芳心,接着又是如何算计谷家父女,让谷校长器重他是个人才,并把他借调到身边来做秘书。

      不幸中的万幸是,申明没有在信中透露她不能怀孕生育的秘密。

      然而,最让谷校长火冒三丈的是,信的结尾写道:“至于我的岳父大人嘛,才是真正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如果说我是个骗子,那么他就是骗子中的骗子。早晚有一天,他的那桩卑鄙的秘密,终将大白于天下。”

      父亲将这封信锁进保险箱,反复关照女儿,此事绝对不能泄露。

      半年前,申明把秘密写进了信里,有当时的邮戳日期为证。最近,贺年在北京犯了严重错误,被发配回本市教育局,阴差阳错进入团委工作,才知道申明已被内定为下一任团委书记——人总是有嫉妒心的,尤其大学同学。毕业分配时申明没有后台,只能做个高中语文老师,而贺年混了个留京的好职位,如今却要做申明的下属,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其实,谷秋莎对于这封信的真实性是有怀疑的,所谓“墙倒众人推”,这是父亲经常对她说的一句话。

      事到如今,信的真假已不重要,因为墙已轰然倒塌,再也不可能砌起来了。

      她换了新装修的婚房锁芯,父亲则退了婚宴的酒店,收回全部结婚请帖。

      就在申明关在看守所的那些天,黄海警官来找过谷秋莎两次,了解他的各种情况。而她也如实相告,包括申明最近的反常表现。

      最终,黄海警官问了一句:“谷小姐,你相信你的未婚夫吗?”

      “首先,我不相信任何人。其次,他也不是我的未婚夫了。”

      她异常冷静地回答,也不管这是否会影响到警察的判断,黄海警官面色一沉,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一周之内,谷秋莎的父亲运用各种关系,迫使教育局火速作出决议,将还在狱中的申明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开除党籍。

      6月16日,路中岳到谷家登门拜访,告诉谷秋莎与她的父亲,申明已被警方无罪释放,希望能帮助他。这消息令谷校长颇为紧张,因为双开决定一经下达,绝无收回或更改可能。申明必然已经知道,说不定今晚就会找上门来。

      于是,谷校长推辞掉一切公务,连夜带着女儿出发,由司机把他们带到机场,飞往云南大理与丽江旅游了七天。

      1995年6月19日,深夜十点,当谷秋莎与爸爸一起在苍山洱海间欣赏月光,申明正在电闪雷鸣中的地下死去。

      谁杀了申明?

      九年来,这个问题始终萦绕在心底,即便早就嫁作他人之妇,却终究无法忘记。

      忽然,谷秋莎很想再见到那个叫司望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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