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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神之祸

身边有鬼---短篇恐怖故事整理版本--作者:悟空骑着筋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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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2 12: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后面的故事就都类似这样长些了  我就没发
一直以为没人看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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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3 08: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看没人回,某论坛特色,淡定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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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09: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们是安静的阅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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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0: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 了解了  那我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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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0: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七夕,牛郎织女一年仅此一天团聚的日子,亲爱的各位,你们过得快乐么?
   你们,是不是正懒懒的窝在椅子里,手边是甜蜜的巧克力,味觉麻痹,你侬我侬?你们,是不是正急匆匆地赶到某处,寻找那个站在街边翘首等待的人,投入怀抱,微笑牵手?你们,是不是正幸福地捧着花束,依偎在某人身边,任凭幸福满溢,让旁人嫉妒?
   没错,没错,就是嫉妒。
   一些人的幸福,是另一些人的嫉妒。一些人的奢望,是一些人的满足。比如我。
   如果一个人,可以让你在一年里占有他三百六十天,整整三百六十天,会不会觉得已经知足?或者是因为你们没有试过这样的时刻,每个除夕,情人节,七夕,他的生日,平安夜,他都不在你身边的日子,即使空有其余的三百六十天,又有什么意思?
  爱情,要么完全的占有,要么完全的毁灭,没有其他的余地。
   所以在半年前在把他还给他的家庭,而独自一个人冷清过完除夕后,我就决定了一件事情:得把那个男人抢回来,名正言顺得禁锢他每一天,每一年。只是,和感情不专的男人一样,他的说辞永远是那一套:他爱我,可是不能毁了那个家庭。言下之意,他不能毁了那个女人。
   不过,他不能,不代表我不能,他不忍心,我却可以残忍,这是需要花一些时间,一些金钱,一些灵感来完成。
   直到几个月前意外得到10万块之后,我终于获得了这个机会,可以让他身边的那个人永远消失的机会,可以万无一失独享他爱的机会。
   今天,就是整个计划的**,想到我可以在他的城市里在他的目光下完成这件让我期待已久的事情,此刻身体还在不能自抑地微微发抖,还有一小时,还有一小时就能见到朝思暮想的他。
   那么,为了平静一下情绪,就让我用这一个小时的时间来回顾一下这半年里的经历,刺激的并非结果,而是过程,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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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0: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11 七夕
  
  
   “宝贝,又让你一个人过除夕了,真抱歉,喏,这个是给你的赔礼。”沈傲趴在我肩膀上,伸出手,指头捏着一个小盒子。不用猜,没有悬念,那是一枚不算很昂贵的戒指,半个月前我看好却没有买的。说不清是什么心情,借了那个盒子,拿出戒指套在中指上。沈傲有点不高兴,“怎么,不喜欢么?怎么不戴在无名指?”
   “无名指?”我看了看自己光秃秃的无名指,“你无名指上的戒指又和我不是一对,干嘛要我自取其辱呢。”
   不咸不淡的讽刺让沈傲有些恼火却无从发作。隔了很久,他抱住我,趴在耳边,说着一些已经熟记却依然听不厌的情话。
   女人有时候就是很贱的,得不到的东西才最痴迷。沈傲不算是多么优秀的男人,至少在我身边比他优秀的还有很多,他有老婆,逢年过节固定回到另一个城市扮演一个好丈夫的角色。对于他来说,可能是爱我的,但却不够了解我,不然他不会觉得施舍三百多天给我就是一种恩赐,也不会视而不见我内心邪恶的东西慢慢发酵膨胀破土。我很清楚,沈傲爱我,是机基于我是一个独立,有头脑,不黏腻,且有几分姿色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做情人,安全且花费不多。所以他像哄小女孩那样用一些廉价却巧妙的礼物来俘获我,如同那个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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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0: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这次沈傲却用这枚戒指交换了更多的东西。他告诉我,他要去德国技术学习四个月的时间。当他抚摸着我的头发告诉我这些东西的时候,我有点惊讶,他以为惊讶是来自于气愤的情绪,随即好声好气地哄着我,许诺着回国后一定补给我一份大大的七夕礼物,一定一定。
   看着他着急的模样我还真的有点不忍心,随即绽出一个很好很真的笑脸。
   沈傲抱着我喃喃地说,“北北,如果你的脾气再好一点,多完美啊。”
   我知道,这个完美的参照物来自于他那个温吞慢热的老婆,但是我不计较,我要跟一个即将死掉的女人计较什么呢?


原本一切来得不会这么快。沈傲告诉我要德国后的第二个星期,配合别人莫名其妙参加了一次面试,拿到了10万块的酬劳,10万,不算很大的数字,却足矣丰满我的计划细节。两个月等待酬劳的时间里,重新细细密密地修改了计划,我懂得,让一个人死掉其实并不是最好的方法,那个男人还是会怀念会比较会念念不忘她的好,也许更甚于曾经。我不能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所以,我想到了更好的方法。
   沈傲去德国的第二个星期,辞掉原来的工作,来到他的城市,找到他的老婆。当然,和任何一个男人的婚外情一样,沈傲把我掩埋得很好,但即便是这样,坐在白树面前时我依然会有些小小的心虚,但很快变成了骄傲的释然。她的表情里找不到一丝勉强惊讶和愤怒,我知道,在她眼里我只是一个没有交集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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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0: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树慢慢地看完简历,“你刚刚来到这里么?”
   “是的,上星期才来,所以,我需要一份工作。”我看着白树的眼睛,那里面真的很纯净,如果彼此不是情敌,或许我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看了你之前的工作经验和作品,和我们这个职位还是比较匹配。不过,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后再决定,决定后再联系你吧。”白树再次翻看了下简历,用公式化的语言柔软地说。
   “我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我相信我可以为你们带来更多的价值,这对我很重要……请你多考虑一下,可以么?”我想我脸上的急迫表情表现得恰到好处,果然,白树隐隐惊讶后随即恢复平静,“为什么放弃当初那个公司跑到这里来呢?”
   她还是问了,她终于问了。


“抛弃那里的一切,只是为了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那里曾经有自己太不愿意去想起的人和回忆,不想再有机会去回忆软弱和妥协,必须让自己尽快得忙碌,尽快得进入状态,尽快得开始新生活……尽快忘了那个人曾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精心处理过的声音带着淡淡的悲伤和倔强。听到这些,白树的眼里如我期待的那样多了点欣赏,微笑了一下,告诉我,下午5点之前她会给我消息。
   于是第二天,我便成为她们公司的一份子,坐在白树身后的位置。
   像一个感恩的小女生那样,我小心地与白树保持着亲密有分寸的距离,恰当地表达着感谢和喜欢的心意却拿捏得好不过火,只是贴心的每天早上买来早餐悄悄放在她桌上,或是在午饭时间里拿出精心制作的沙拉一起分享,下班后积极留下来多做些事情,当然是需要让她看在眼里。同样的,白树会渐渐回赠我陈医生的珍藏CD,或是电影票,蛋糕店的打折券。办公室里的人都惊讶于我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让白树对我喜爱有加,他们都说难得看到白主管这么亲切地对待同事,甚至嫉妒地传闻我们是不是有les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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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0: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白树在餐桌上把这些话复述给我听的时候,我顶着一脸一副懵懂表情开心地消灭着面前的食物。“白树,你以前对别人很不好么?为什么他们要这么说呢?”
   “嗯?呵呵。”白树又笑了,那张脸绝对不美艳动人,却每每在笑起来的时候会传播一种温暖,只是平时她都冷冷的,“只是同事而已,不需要走的太近的,所以可能他们就会觉得我对人比较不好了。”
   “那为什么你会跟我走的近呀?我们不是同事么?”停止消灭着盘子里的食物,扬起头,看着她。
   “你呀,你不一样。呵呵,你是小妹妹。”白树向我碗里添上汤,“再说,人总还是要有些投缘的朋友的。”
   “嗯嗯。”我忙不迭点头,“白树,那为什么你会要我做你的朋友呢?”表情单纯指数10+,声音无辜指数10+。
   白树没立即回答我,耐心地剥着手中的虾壳,我认真地看着她,手指纤美,动作细腻,仿佛不是在处理一个即将入口的食物,而是在做一件艺术品般。
   “因为你和我很像,你知道么,北北,你和我很像。”白树抬起头,淡淡地笑着。在她背后的墙壁上,挂着巨大的婚纱照,笑容一模一样。

我当然知道白树的话是什么意思,我也明白是什么打动了她的心思。一个人在一生中遇到一个和自己有着同样性格喜好甚至理想的人的几率会有多少?所以我按照白树的标准出现,就像一个克隆版的她:喜欢每天早上10点后溜出去专门去买安德鲁森的辣味海苔面包;喜欢周末的夜晚在宽窄等着一些这样那样的乐队和他们的表演,喜欢抱着一口袋最辣味的鸭脖在电影院看小成本制作;喜欢陈医生的每一首歌却从不开口唱过;喜欢加班的夜里溜到公司写字楼的天台铺上报纸躺在地上吸一支永远在街面上找不到牌子的香烟。喜欢为了自己笃定的爱情而牺牲自我的倔强,以及不爱之后放弃一切重头再来的勇敢。
   太多太多的喜欢堆叠在一起,便成为一种叫做默契的东西。这就是白树喜欢我的原因。但却不是我来到她身边的原因。
   我不知道如果某一天自己身边真的出现这么一个和我处处相似的人时会有怎么样的感觉,有时候我甚至有点模糊自己是不是真的变成了那个让我厌恶到骨子里的女人。用同样的说法方式,同样的小动作,同样的喜好,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让白树急速地接受了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偷来了许多属于白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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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0: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这还远远不够。
  在这个城市,除了白树,我没有其他朋友,白树似乎也一样。曾悄悄和办公室里的同事打听,甚至没有人知道白树住在哪里,只知道她是孤儿,结了婚,很冷僻,很神秘。我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沈傲不在的漫长时光里如何打发着寂寞,但这和我无关,不是么?倒是应该庆幸她是这么冷冰冰得独立着,避免了太多的麻烦。
   这段时间,沈傲常打来电话,半夜里,掐算着时间说着肉麻兮兮得情话,他说想我,要我乖乖的,要我等着他,和他回来后的惊喜大礼。每次电话总是在匆忙之间挂断,我知道他还要给另一个人通话,亦或已然结束,而只是想节约电话费罢了。充其量,我不过是一个他不舍得丢掉的物品,而非唯一的珍爱。每每想到这些便会很心痛,为什么自己会爱上这样的男人呢?为什么呢?不过没有关系。两个月后,他就是我的,完完全全,属于我一个人的。
   谁说只有男人的占有欲才强烈?女人只是善于隐藏和分解内心汹涌着的欲念罢了。


转眼到了端午节,这天公司聚餐。
   餐桌上,白树的情绪很奇怪,敞开来一杯一杯喝酒,任何人都来者不拒,倒是我不愿意看到她这样的醉态帮着频频挡杯。同事开玩笑地说,“白树,北北,你们上辈子是不是姐妹啊,看你们俩,越来越有默契。”
   我当然是继续装傻打哈哈,白树却接着话说,“我才没有这么漂亮的妹妹呢。”说完,她抱着我的胳膊,微笑着仰着头,半真半假地点着我的下巴,“你们说,我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妹妹呢?嗯,我这个做姐姐的,还没妹妹的一半好看。哈哈哈。”说完就笑起来,大家也跟着笑着,嘻嘻哈哈地换了话题。
   聚餐结束后,喝的七荤八素的白树拉着我的手要我晚上留在她家陪她。那个晚上,白树穿着好看的淡粉色睡衣蜷在床上,勾着我的手,念念叨叨说了很多,大都是和沈傲有关的东西,她说沈傲是多么的爱她,为了可以让她和未来出世的宝宝过得更好不惜一个人在另外一个城市努力,她说沈傲即使在外地也是每天几个电话若干短信得关心着,她说她的爸爸妈妈泉下有知肯定也会欣慰……我努力发出笑声,附和着,还好夜色够黑够浓,才让她看不到我脸上冷得像冰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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