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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飞舞

《丝之屋》全文完结--柯南道尔产权会唯一认证的福尔摩斯新故事--安东尼.赫洛维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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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8 08: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乔利·格兰杰男生学校(2)

  “我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但我可以把他说的话告诉您。‘我认识他,我可以从他身上捞一笔。远远不止该死的福尔摩斯先生给我的这个几尼。’请原谅我,先生。这就是他的原话。我估摸着他是打定主意要去敲诈某个人了。”

  “还有别的吗?”

  “他当时急急忙忙就离开了。他跑进了黑夜里,没有去国王十字区。我也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只知道谁也没有再见过他。”

  福尔摩斯听着,脸色变得前所未有地凝重。他走到男孩面前,蹲下身子。维金斯跟他相比显得那样瘦小。这男孩营养不良,病弱苍白,黏糊糊的头发纠结在一起,两眼浑浊,皮肤被伦敦的污垢弄得肮脏不堪,他混在人群里很难辨认。也许正是因为这点,人们才这样容易忽视这些孩子遭受的苦难。他们数量太多了,看上去都一个模样。“听我说,维金斯,”福尔摩斯说,“我认为罗斯面临巨大的危险--”

  “我找过他!哪儿都找遍了!”

  “这我相信。但是你必须把你知道的他的过去告诉我。在你认识他之前,他是从哪儿来的?他的父母是谁?”

  “他从来就没有父母。他们很早以前就死了。他从没说过他是从哪儿来的,我也没有问过。您认为我们是从哪儿来的呢?那很重要吗?”

  “想想吧,孩子。如果他发现自己有了麻烦,会不会找人帮助,会不会到什么地方去寻求避难?”

  维金斯摇摇头,但似乎又在思索着什么。“您能再给我一个几尼吗?”他问。

  福尔摩斯眯起了眼睛,我能看出他在拼命克制着自己。“难道你同胞的生命就值这么点钱吗?”他问道。

  “我不懂什么是‘同胞’。他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福尔摩斯先生。我凭什么要关心他是死是活?如果罗斯从此不见了踪影,有二十个男孩会顶替他的位置。”福尔摩斯仍然盯着他,维金斯突然妥协了。“好吧。他有一阵子得到了照顾。有个慈善机构把他收容了进去。乔利·格兰杰,就在汉姆沃斯那儿。是个男生学校。罗斯有一次告诉我,他在那里待过,可是不喜欢,所以就逃走了。然后他就住在国王十字区了。可是我想,如果他受到惊吓,如果有人追他,他可能还会回去。熟悉的环境总是好对付些……”

  福尔摩斯直起身子。“谢谢你,维金斯。”他说,“我希望你继续寻找他,我希望你逢人就打听。”他拿出一枚钱币,递了过去。“如果找到他,必须立刻把他带到这里来。哈德森夫人会给你们东西吃,照顾你们,直到我回来。明白了吗?”

  “明白了,福尔摩斯先生。”

  “很好。华生,我相信你会陪我去吧?我们可以从贝克街搭车。”

  一小时后,一辆马车把我们送到三栋漂亮的房子前。三栋房子并排伫立在一条狭窄的小巷边,从罗克森斯村陡直往汉姆沃斯山坡上的至少半英里处。三栋房子里最大的是中间那栋,酷似一百年前英国绅士的乡村别墅,红瓦屋顶,底层有一圈完整的游廊。房子的前面藤蔓密布,夏季肯定繁茂,现在已经枯萎凋零;房子周围都是农田,一片草坪倾斜着通向下面一处果园,里面种满了古老的苹果树。很难相信我们离伦敦这么近,因为这里空气清新,四周都是田园风光。如果天气温和一些,肯定非常迷人,然而现在气温降得很低,开始下起了毛毛雨。旁边的两栋房子是谷仓或酿酒厂,但是可能已经被学校征用。小巷另一边还有第四栋房子,围着一道华丽的金属栅栏,大门敞开。它给人的印象好像是空的,里面没有灯光,也没有动静。一个木头标牌上写着:乔利·格兰杰男生学校。我眺望田野,注意到有一小群男孩子正用铲子和锄头伺弄一片菜地。

  我们在前门摁了铃,一个男人开门让我们进去。他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沉默不语地听福尔摩斯解释我们是谁,来这里有什么目的。“好的,先生们。请你们在这里等一等……”他把我们领进去,让我们站在一个简朴的、镶着木板的大厅里。墙上只挂着几幅肖像,已经退色模糊,几乎难以辨认;此外还有一个银质十字架。一道长长的走廊通向远处,走廊两侧有几扇房门。我可以想象门里是教室,但没有声音传出来。我突然想到,这地方不像一个学校,倒更像一座修道院。

  然后那个仆人--如果这是他的身份的话--回来了,带来一个矮胖、圆脸的男人。他要走三步才跟得上同伴的一步,累得大声地喘着粗气。新来的这个人全身上下都是圆滚滚的。他的体型使我想起如今在摄政公园随处可见的那些雪人。他的脑袋是一个圆球;身体是另一个圆球;五官非常简单,可以说是一个胡萝卜加几个煤球。他大约四十岁年纪,秃顶,只在耳朵周围有寥寥几许黑发。他的衣着很像一位牧师,甚至戴着牧师领,在脖子周围又形成一个圆圈。他朝我们走来时,满面笑容,热情地伸开双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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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8 08: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乔利·格兰杰男生学校(3)

  “福尔摩斯先生!您让我们感到太荣幸了。我当然读过您的那些事迹,先生。全国最伟大的咨询侦探,竟然来到了乔利·格兰杰!真是让我们蓬荜生辉啊。您一定是华生医生,我们在课堂上读过您所写的故事。男孩子们都非常喜欢。他们一定不敢相信你们竟然出现在了这里。你们有没有时间跟他们说几句话?唉,我这是强人所难了。先生们,你们必须原谅我,我实在克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我是查尔斯·菲茨西蒙斯牧师。沃斯珀对我说,你们这次来有要紧的事情。沃斯珀先生帮我管理学校,同时还教数学和阅读。请随我到我的书房去。你们一定要见见我的妻子,或许,我可以请你们喝一杯茶?”

  我们跟着矮个子男人走过另一条走廊,然后进入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太大、太冷,虽然煞费苦心地摆了书架、一张沙发,壁炉周围还放了几把椅子,但还是让人感到不舒服。一张大书桌上高高地堆满文件,坐在桌旁能透过两扇大型落地窗看到外面的草坪和远处的果园。走廊上很冷,这里更冷,炉子里倒是生着火。红红的火光和煤火的气味,使人产生温暖的幻觉,但仅此而已。雨点啪啪地打在窗户上,顺着玻璃流淌下来,使田野失去了颜色。虽然才是下午三点多钟,天已经差不多黑了。

  “亲爱的,”我们的东道主大声喊道,“这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他们有事来请我们帮忙。先生们,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我的妻子乔安娜。”

  我刚才没有注意到那个女人,她坐在房间最阴暗的墙角的一把扶手椅里,正在读一本摊放在膝头的几百页的厚书。如果这就是菲茨西蒙斯夫人,那么这真是一对非常古怪的夫妇。她个头高得惊人,而且我认为她的年龄比丈夫还大几岁。她一袭黑衣,式样古老的缎子连衣裙,领口高高地围住脖子,袖子紧紧地箍住手臂,肩膀上挂着珠缀的饰带。她的头发在脑后绾成一个结,十根手指又细又长。如果我是个小男孩,可能会觉得她像个巫婆。是的,望着这两个人,我产生了一种或许很不应该的想法,我认为我能够理解罗斯为什么要逃跑了。我若是处于他的位置,很可能也会那么做的。

  “你们喝点茶吗?”女人问道。她的声音跟她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纤细,语音语调却很考究。

  “不给您添麻烦了。”福尔摩斯回答,“您也知道,我们来这里是有一件紧急的事情。我们在找一个男孩,一个街头流浪儿,只知道他的名字叫罗斯。”

  “罗斯?罗斯?”牧师在脑海里搜寻,“啊,想起来了!可怜的小罗斯!我们有好一阵没见到他了,福尔摩斯先生。他因为生活非常困难来到我们学校,这里的许多孩子都是这样。罗斯在这里并没有待多久。”

  “他是个讨厌的、很难管教的孩子。”他妻子插嘴道,“从不遵守纪律。他妨碍了其他孩子,而且屡教不改。”

  “亲爱的,你言重了,言重了。不过这是事实,福尔摩斯先生,罗斯对我们试图给予他的帮助从不感激,不肯适应我们这里的规矩。他在这里只待了几个月就逃走了。那是去年夏天……七月或八月。我要查查记录才能确定。我可以问一句吗,你们为什么要找他?希望他没有做什么坏事。”

  “没有,没有。几天前的一个夜晚,他在伦敦目睹了一些事情。我只是希望了解他看到了什么。”

  “听起来非常蹊跷,是不是,亲爱的?我不会再要求您说得更详细。我们不知道他是什么地方的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那就不占用你们更多的时间了。”福尔摩斯转向门口,不过又似乎立刻改变了主意,他说,“不过,在我们离开之前,您或许愿意跟我们说说您在这里的工作。乔利·格兰杰是您的产业吗?”

  “不是,不是,先生。我和我妻子是受雇于伦敦儿童教养协会。”他指着靠在柱子上的一幅贵族绅士的肖像说,“这就是协会的创办人,克里斯平·奥格威尔勋爵,已经过世。他五十年前买下这片农庄,多亏他留下的遗产,我们才得以维持这个学校。这里共有三十五个孩子,都来自伦敦街头。如果不来这里,他们的未来就是摘棉花、干苦力,浪费生命。我们给他们提供食宿,更重要的是,提供一种良好的基督教教育。除了阅读、写作和基础数学,男孩们还要学习鞋匠、木匠和裁缝的手艺。您大概已经注意到了那片田地。我们有一百公顷土地,平常的食物基本上都是地里生长的。此外,男孩们还学习喂猪和饲养家禽。从这里出去以后,他们许多人都会去加拿大、澳大利亚或美国,开始新的生活。我们跟许多农场主都有联系,他们会很乐意收留这些孩子,给他们一个新的起点。”

  “你们有多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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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8 08: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乔利·格兰杰男生学校(4)

  “加上我妻子,只有四位。我们分工明确。您在门口遇见了沃斯珀先生。他是门房,兼教数学和阅读,我刚才好像已经说了。现在是下午课时候,沃斯珀和另一位教师正在班里上课。”

  “罗斯是怎么来这里的?”

  “他毫无疑问是从某个临时收容所或临时过夜处被找来的。协会有一些自愿者,他们在城里寻找,把男孩子带到我们这里。如果您需要,我可以去查一查,但是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他的消息了,恐怕也帮不了多少忙。”

  “我们不能逼那些男孩留下来。”菲茨西蒙斯夫人说,“他们大部分人都愿意留在这里,长大以后自己有出息,也给学校增光。但是偶尔也会有讨厌的男孩,惹是生非,没有一丁点感激之情。”

  “我们必须对每个孩子都有信心,乔安娜。”

  “你就是心肠太软,查尔斯。他们是在利用你呢。”

  “罗斯那个样子也不能怪他。他父亲是个屠夫,因为接触一只病羊,染上病慢慢地死去了。他母亲开始酗酒,后来也死了。有一段时间,罗斯由一位姐姐照料,但我们不知道那个姐姐后来怎样了。啊,对了!我想起来了。您问罗斯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他是因为在商店里偷东西被捕。地方法官动了恻隐之心,就把他送到我们这里来了。”

  “那是他的最后一次机会。”菲茨西蒙斯夫人摇着头说,“我真不敢想象他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那么,您不知道我们在哪里会找到他?”

  “真对不起,浪费你们的时间了,福尔摩斯先生。对于那些选择离开这里的男孩,我们没有办法找到他们;而且说实在的,那还有什么意义呢?‘你抛弃了我,我也就离开了你。’您能不能告诉我,他究竟目睹了什么,为什么你们一定要找到他?”

  “我们认为他有危险。”

  “所有这些无家可归的男孩都有危险。”菲茨西蒙斯猛地一拍巴掌,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如果你们跟他以前的几位同班同学谈谈,是不是会有帮助呢?他很可能会把瞒着我们的什么事情,告诉其中的某个同学。如果你们愿意跟我来,我就有机会带你们看看这所学校,更加详细地解释一下我们的工作。”

  “您真是太热情了,菲茨西蒙斯先生。”

  “不胜荣幸之至。”

  我们离开书房。菲茨西蒙斯夫人没有跟我们一起走,而是仍坐在墙角的扶手椅里,埋头看那本大部头的厚书。

  “请一定要原谅我的妻子。”菲茨西蒙斯牧师低声说,“你们可能认为她有些严厉,但我向你们保证,她把心思都扑在那些男孩身上了。她教他们神学,帮他们洗衣服,在他们生病的时候照料他们。”

  “你们没有自己的孩子吗?”我问。

  “也许我没有把意思表达清楚,华生先生。我们有三十五个自己的孩子,因为我们完全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亲骨肉。”

  他领我们穿过我刚才注意到的那个走廊,走进一个房间,里面有一股强烈的皮革和新鲜大麻的气味。这里有八九个男孩,都干干净净,梳洗整洁,穿着围裙,对着面前摆放的鞋子,全神贯注地默默干活。我们在门口遇见的那个男人,沃斯珀先生,在一旁看管他们。我们进去时,男孩们都站起来,毕恭毕敬地沉默着。菲茨西蒙斯快活地挥挥手让他们坐下。“坐下吧,孩子们!坐下吧!这位是伦敦来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他上这儿来看望我们。要让他看看我们有多么勤劳能干。”男孩们继续干活,“一切都好吧,沃斯珀先生?”

  “一切正常。先生。”

  “很好!很好!”菲茨西蒙斯赞许地露出了微笑。“他们还要再干两个小时,然后休息一小时,吃茶点。八点钟结束一天的工作,祈祷,上床睡觉。”

  他又走开了,两条短腿使劲摆着,带动身体向前,这次他领我们上楼,给我们看了一间宿舍。宿舍有点简朴,但是绝对干净,通风良好。床铺像军营里一样排列有序,互相间隔几英尺。我们还看了厨房、餐厅和一个工作室,最后来到一间正在上课的教室。这是一个方方正正的房间,墙角放着一个小炉子,一面墙上挂着一块黑板,另一面墙上是刺绣的圣诗第一行经文。搁架上整整齐齐地摆着几本书、一把算盘和一些零散的东西--松果、岩石和动物骨头--肯定是野外实习课上采集来的。一个年轻的男人坐着,在写字帖。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好像是班长,站在那里给全班同学读一本破旧的《圣经》。十五个学生坐成三排,听得很专心。我们走进去时,男孩停住了。学生们又一次毕恭毕敬地站起来,脸色苍白、神色严肃地看着我们。

  “请坐下!”牧师大声说,“威克斯先生,请原谅我们打扰了你。我刚才听见的是《约伯记》吗,哈利?‘我赤身出母腹,也必赤身归回……’”

  “是的,先生。”

  “很好。内容选得不错。”他示意仍然独自坐在那里的教师。这个教师大约二十八九岁,有一张奇怪的、扭曲的脸,褐色的头发蓬乱纠结,张牙舞爪地歪在脑袋一侧。“这位是罗伯特·威克斯,毕业于贝列尔学院。威克斯先生在伦敦事业有成,但是他选择到这里来一年,帮助那些不像他那么幸运的孩子们。威克斯先生,你还记得那个叫罗斯的男孩吗?”

  “罗斯?他就是那个逃走的孩子。”

  “这位绅士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几个男孩认出他来,变得异常兴奋,“他担心罗斯惹了麻烦。”

  “这不奇怪,”威克斯先生嘟囔道,“他以前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哈利,你跟他是朋友吗?”

    “不是,先生。”班长回答。

  “好吧,这间教室里肯定有人跟他是朋友,或许还跟他说过话,现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他,对吗?孩子们,你们应该记得,罗斯离开这里以后,我们有过很多议论。我问过你们他可能会去哪里,你们什么也没能告诉我。现在我请求你们最后再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我只是希望帮助你们的朋友。”福尔摩斯补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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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8 08: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乔利·格兰杰男生学校(5)

  短暂的沉默之后,后排一个男孩举起了手。他浅黄色的头发,非常瘦弱,年纪大约是十一岁。“您就是故事里的那个人吗?”他问。

  “没错。这位就是写故事的人。”我很少听见福尔摩斯以这种方式介绍我。不得不说,我听了心里十分受用,“你读过那些故事?”

  “没有,先生。那里面的生词太多了。可是威克斯先生有时候会念给我们听。”

  “现在必须让你们继续学习功课了。”菲茨西蒙斯说着,开始领着我们朝门口走。

  可是,后排那个男孩的话还没有说完。“罗斯有个姐姐,先生。”他说。

  福尔摩斯转过身,问:“她在伦敦吗?”

  “我想是的。没错。罗斯有一次谈到过她。她名叫萨利。罗斯说她在一家酒馆打工,叫‘钉袋酒馆’。”

  菲茨西蒙斯牧师第一次显出恼怒的样子,圆圆的面颊上绽开两团红晕。“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丹尼尔,”他说,“你为什么以前没有告诉过我?!”

  “我那会儿忘记了,先生。”

  “如果你当时记得,我们就能找到他,保护他,避免他陷入现在的麻烦。”

  “对不起,先生。”

  “好了,别再说了。走吧,福尔摩斯先生。”

  我们三个人走回学校的正门。刚才福尔摩斯付钱让马车夫在门口等我们,我很高兴他还在那儿,虽然雨依然下得很大。

  “您应该为这个学校感到骄傲,”福尔摩斯说,“这些男孩子们看上去那么安静和训练有素,实在令人敬佩。”

  “非常感谢您的赞赏。”菲茨西蒙斯回答,他又恢复了先前那种松弛、随和的神态,“我的办法很简单,福尔摩斯先生。胡萝卜加大棒--一点儿也不夸张。男孩子行为不端,我就鞭打他们。如果他们努力用功,遵守纪律,就能得到好吃好喝。我和我妻子在这里六年了,死过两个男孩,一个是先天性心脏病,一个是肺结核。罗斯是唯一一个逃走的。如果您找到他,我相信您肯定能找到,希望您劝说他回来。这里的生活并不像这种恶劣气候里呈现的那样艰苦。阳光灿烂的时候,男孩子们可以在野外撒欢儿。乔利·格兰杰也算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地方呢。”

  “我相信是这样。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菲茨西蒙斯先生。对面的那栋房子,也是学校的一部分吗?”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先生。我们刚来的时候,那是一个车厢制造厂,我们把它按自己的需要改造了,现在用于公开演出。我有没有跟你说过,学校里的每个男孩都是乐队的成员?”

  “你们最近有过一场演出。”

  “就在两天前的晚上。您无疑注意到了许多车辙。如果您能来观看我们的下次演出,福尔摩斯先生,我将不胜荣幸--还有您,华生医生。说真的,你们会不会考虑成为学校的赞助人呢?我们在尽自己的全力,同时也需要得到尽可能多的帮助。”

  “我们肯定会考虑的。”我们握手告辞,“必须马上就去钉袋酒馆,华生。”刚钻进马车,福尔摩斯就说,“一秒钟也不能耽搁。”

  “你真的认为……”

  “那个叫丹尼尔的男孩,把他不肯告诉教师的事情告诉了我们,只因为他知道我们是谁,认为我们能救他的朋友。华生,只有这一次,我是凭直觉而不是智慧行事。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感到这样的惊惶不安?车夫,扬起鞭子来,送我们去车站!上帝保佑,但愿我们还不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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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08: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丝之屋(1)

  如果不是伦敦有两家酒馆都叫“钉袋”这个名字,事情的结果就会完全不同。我们知道西尔狄区中心有一家,认为那大概是身无分文的街头流浪儿的姐姐打工的地方,便直接去了那里。那是街角一个脏兮兮、不起眼的酒馆,木头缝里散发出馊啤酒和香烟的臭味儿,老板倒是很热情,在一条布满污垢的围裙上擦着一双大手,注视着我们朝吧台走去。

  “没有叫萨利的人在这里打工。”我们说明来意后,他说,“以前也没有。两位先生,你们怎么以为会在这里找到她呢?”

  “我们在找她的弟弟,一个叫罗斯的小男孩。”

  他摇摇头,说:“我也不认识什么罗斯。你们肯定没有找错地方吗?我知道朗伯斯区还有一家‘钉袋酒馆’。也许你们应该到那里去碰碰运气。”

  我们立刻出门回到街上,很快就乘坐一辆双轮双座马车横穿伦敦,当时天色已晚,赶到朗伯斯区南部时,夜幕已经降临。第二家钉袋酒馆比第一家看着要舒服些,然而老板却不如第一家的热情。他是一个胡子拉碴、脾气暴躁的家伙,一个带伤的鼻子歪斜在脸上,跟他气呼呼的表情正好相配。

  “萨利?”他问道,“是哪个萨利呀?”

  “我们不知道她姓什么。”福尔摩斯回答道,“只知道她有个弟弟,叫罗斯。”

  “萨利·迪克森?你们要找的就是那个女孩?她有个弟弟。你们可以在房子后面找到她,但必须先说清楚找她做什么。”

  “我们只想跟她谈谈。”福尔摩斯回答。我又一次感觉到他内心紧张焦灼的情绪,那种推动他调查每个案子的不懈的精力和渴望。当各种环境令人灰心沮丧时,没有哪个男人比他的感受更为强烈。他把几枚硬币放在吧台上,说:“这是对占用您和她的时间所做的补偿。”

  “不用不用。”老板回答着,但还是把钱收下了,“好吧。她就在院子里。但我担心你们从她那里恐怕得不到什么消息。她不是一个爱说话的姑娘,我雇一个哑巴或许能比她好相处一点儿。”

  酒馆后面有个院子,刚下过雨,地面的石头还湿着,闪闪发光。院子里堆满各种各样的废品,五花八门的东西在院墙边堆积如山,我忍不住纳闷它们都是从哪儿来的。我看见一架破钢琴,一个儿童木马,一只鸟笼,几辆自行车,还有一些破桌子破椅子……各种家具,没有一件是完整的。这边是一堆破板条箱,那边是几只运煤的旧麻袋,天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此外还有碎玻璃,大量的纸片,扭曲的金属垃圾。而在这一堆大杂烩中间,有一个大约十六岁的女孩,光着双脚,穿着在这天气里过于单薄的衣衫。她正在清扫那点有限的空地,也不知这么做还有什么意义。我看出她跟她弟弟长得很像。浅黄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如果不是沦落到这种境地,应该说是一个漂亮姑娘。然而,从她轮廓鲜明的颧骨,骨瘦如柴的手臂,以及双手和面颊上的污垢,都能看出贫穷和苦难的摧残。当她抬起头来时,脸上表现出的只有怀疑和蔑视。只有十六岁!她有着怎样的身世,使她流落到了这里?

  我们站在她面前。但她继续扫地,根本不理睬我们。

  “迪克森小姐吗?”福尔摩斯问。扫帚来回扫动,节奏丝毫没有打乱。“萨利?”

  她停下来,慢慢抬起了头,打量着我们,说:“什么事?”我看见她的双手紧紧捏住扫帚的把,似乎攥住了一件武器。

  “我们不想吓着你。”福尔摩斯说,“也并不打算伤害你。”

  “你们想要什么?”她的眼神很凶。我们俩都没有站得离她很近。我们几乎没有这个勇气。

  “我们想跟你的弟弟罗斯谈谈。”

  她的双手攥得更紧了,问:“你们是谁?”

  “我们是他的朋友。”

  “你们是‘丝之屋’的吗?罗斯不在这儿。他从来都不来这儿--你们不会找到他的。”

  “我们是想帮助他。”

  “你们当然会这么说了!好吧,我告诉你们,他不在这儿。你们俩可以走了!你们让我恶心。走,从哪儿来的滚回哪儿去。”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我希望自己能派上用场,就朝女孩跨了一步。我以为自己能够说服她,没想到却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我至今仍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只看见扫帚落下,福尔摩斯失声尖叫。然后女孩似乎在击打我面前的空气,我随即感到一道炽热的白光划过我的胸膛。我踉跄后退,用手按住大衣的前襟。我低头一看,鲜血从指缝间流淌下来。震惊之下,我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我被刺了,也许是一把刀,也许是一块碎玻璃。那一刻,女孩站在我面前,根本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只气势汹汹的野兽,眼睛里喷着火,嘴唇紧抿,露出凶恶而扭曲的表情。福尔摩斯冲到我身边。“我亲爱的华生!”接着我身后传来了什么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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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08: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丝之屋(2)

  “这里是怎么回事?”老板出现了。女孩发出一声低沉的喉音,一转身,穿过一道狭窄的门洞,奔到外面的大街上。

  我疼痛难忍,但已经知道伤得并不严重。厚实的大衣和大衣里面的短上衣保护了我。利器没有刺到要害,伤势较轻。我可以晚上消毒包扎。现在回想起来,我记得十年之后还有一次,在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起调查时受了伤。说来奇怪,我对这两次袭击我的人几乎存有一种感激之情,因为他们证明了我强壮的体魄对这位大侦探还是聊有帮助,而且证明了福尔摩斯不像有时假装的那样对我冷淡无情。

  “华生?”

  “没什么,福尔摩斯。皮肉擦伤。”

  “出什么事了?”老板问道。他盯着我血迹斑斑的双手。“您对她做了什么?”

  “您应该问她对我做了什么。”我小声说道。当时我虽然震惊,却无法对这个贫苦的、营养不良的孩子产生怨恨。她是出于恐惧和茫然才对我下手,其实并不想伤害我。

  “女孩受了惊吓。”福尔摩斯说,“你真的没有受伤吗,华生?到屋里去吧。你需要坐下来。”

  “不用了,福尔摩斯。你放心吧,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严重。”

  “真是谢天谢地。我们必须马上叫一辆马车。老板,我们来找的是那个女孩的弟弟,他十三岁,也是浅黄色头发,比他姐姐矮,营养稍微充足一些。”

  “你说的是罗斯?”

  “你认识他?”

  “我告诉过你们的。他跟他姐姐一起在这里干活。你们应该一开始就打听他的。”

  “他还在这儿吗?”

  “不在了。他是几天前来的,需要一个遮风挡雨的住处。我告诉他,可以跟他姐姐一起住在厨房里,作为干活的报酬。萨利在楼梯底下有一个房间,罗斯就跟她住在一起。可是这男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要干活的时候从来找不到他。我不知道他整天忙些什么。我可以告诉你们,他脑子里肯定在盘算什么鬼点子。就在你们到来之前,他匆匆跑了出去。”

    “您知道他去了哪里吗?”

  “不知道。女孩可能会告诉你们。可是这会儿她也跑了。”

  “我必须照料我的朋友。记住,不管他们俩有谁回来,您都务必尽快送信到贝克街221B号我的住所。这些钱是给您的辛苦费。走吧,华生。靠在我身上。我好像听见马车过来的声音……”

  于是,那天的冒险经历结束的时候,我们俩坐在火边,我喝着一杯恢复体力的白兰地加苏打水。福尔摩斯一刻不停地抽烟。我花了一会儿工夫思索我们怎么会走到了这一步,我觉得似乎距离我们最初想要追逐的目标已经偏移了很远。我们原本追查的是那个戴着低顶圆帽的男人,或那个杀死他的凶手的身份。他到底是不是罗斯在奥德摩尔夫人的私人旅馆外面看见的那个人?如果是,男孩是怎么认出他来的呢?不知怎的,那次偶然的遭遇使罗斯相信能给自己弄到一笔钱,从那以后,他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肯定把他的一些打算告诉过他姐姐,因为他姐姐为他感到害怕。看那情形,他姐姐好像知道我们会去。不然她身上为什么带着武器?还有她说的那些话,“你们是‘丝之屋’的吗?”我们回来以后,福尔摩斯查了他的索引卡片,和摆在架上子上的各种百科全书,仍然弄不懂她那句话的意思。我们没有再谈论这件事。我已经精疲力竭,并且看出我的朋友沉浸在他自己的思绪中。我们只能耐下心来等待,看第二天会有什么结果。

  结果是来了一位警官,我们刚吃过早饭,他就来敲门。

  “雷斯垂德调查官向您致以问候,先生。他在南华克桥,如果您能去的话,他将不胜感激。”

  “什么事情,警官?”

  “谋杀案,先生。非常凶残。”

  我们穿上大衣,立刻出发,叫了一辆出租车驶过南华克桥,穿过从齐普赛街横跨泰晤士河的三道宏伟的铸铁拱门。雷斯垂德在南岸等我们,他和一群警察一起站在那里,围着什么东西,从远处看像是一小堆被丢弃的破布。阳光灿烂,但天气依然寒冷刺骨,泰晤士河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严酷,灰色的水浪单调地拍打着河岸。街道一侧有螺旋形的灰色金属楼梯蜿蜒而下。我们来到下面的河岸,在泥泞和沙砾上行走。水位处于低潮,河水似乎往后退缩了一些,好像是对这里发生的事情感到厌恶。不远处有一个汽船码头伸向河面,几个乘客在等船,搓着双手,嘴里的哈气在空气中凝成白雾。他们似乎跟我们面前的这番场景完全脱离。他们属于有生命的世界,而这里却只有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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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08: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丝之屋(3)


  “他是你们要找的人吗?”雷斯垂德问,“旅馆的那个男孩?”

  福尔摩斯点点头。也许他没有勇气让自己开口说话。

  男孩遭到过严酷的毒打。他的肋骨、胳膊、腿、每一根手指,都被打断。看着这些惨不忍睹的创伤,我立刻知道它们是被逐一地、从容有序地造成的。对罗斯来说,死亡是一场极为漫长的痛苦旅程。最后,他的喉咙被残忍地切开,脑袋几乎与脖子分家。我以前见过尸体,不论是和福尔摩斯一起,还是我当军医的时候,从没见过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一个人竟然能对十三岁的男孩下这样的毒手,我觉得真是匪夷所思。

  “手段很残忍。”雷斯垂德说,“关于这个男孩,您有什么可以告诉我的,福尔摩斯?他是您的雇员吗?”

  “他名叫罗斯·迪克森。”福尔摩斯回答,“我对他了解不多,调查官。您可以去问问汉姆沃斯的乔利·格兰杰男生学校,但他们恐怕也不能提供更多的情况。他是个孤儿,有个姐姐不久前还在朗伯斯的钉袋酒馆打工。您也许能在那里找到她。尸体检查过没有?”

  “检查过了。口袋里是空的。可是有一件东西很蹊跷,你们应该看看,天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它让我感到恶心--我只能告诉您这么多。”

  雷斯垂德点点头。一个警察蹲下身,抓起一只支离破碎的小胳膊。衬衫的袖子滑落下去,露出一根白色的丝带,系在男孩的手腕上。“丝带是新的。”雷斯垂德说,“看样子还是上好的丝绸。看--没有沾上血迹或泰晤士河里的任何垃圾。因此我断定,它是在男孩被杀害后系上去的,作为某种标志。”

  “是‘丝之屋’!”我突然喊了起来。

  “那是什么?”

  “您知道吗,雷斯垂德?”福尔摩斯问,“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不知道。‘丝之屋’?是一家工厂吗?我从没听说过。”

  “我听说过。”福尔摩斯凝神望着远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和自责。“白色的丝带,华生!我曾经见过。”他转向雷斯垂德说,“谢谢您把我叫来,告诉我这件事。”

  “我本来指望您会给我们一些启发。说到底,这可能是您的过错。”

  “过错?”福尔摩斯似乎被蜇了一下,猛地转过身。

  “我警告过您不要跟这些孩子混在一起。您雇佣了这个男孩。派他去追踪一个知名的凶手。我认为您说得有道理,他可能有自己的想法,这些想法可能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然而,这就是结果。”

  我不知道雷斯垂德是不是故意刺激福尔摩斯,但他的话对福尔摩斯所产生的影响,我在返回贝克街的路上都看在了眼里。福尔摩斯缩在马车的角落里,几乎一直没有说话,并且躲避着我的目光。他的皮肤似乎紧绷在颧骨上,脸色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憔悴,似乎染上了某种致命的疾病。我没有试图跟他说话,知道他不需要我的安慰。我只在一旁注视,等待着他用卓越的智慧来应对命运的可怕转折。

  “也许雷斯垂德说的是对的。”他最后说道,“确实,调集我的贝克街侦探小队是草率的,欠考虑的。我觉得让他们在我面前排起队来,给他们一两个先令,是件挺有趣的事,但我从未真的把他们置于危险的境地,华生。这你是知道的。然而我被指责为浅薄浮躁,我必须承认自己有罪。维金斯、罗斯和其他男孩子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正如这个把他们丢弃街头的社会也不把他们当人。我从未想过我的行为会导致这样可怕的后果。不要打断我!如果是你的或我的儿子,我会让他在黑夜里独自一人站在一家旅馆外面吗?所发生事情的内在逻辑是不容忽视的。那孩子看见了凶手走进旅馆。我们都看见了他为此感到多么恐惧。尽管如此,他仍然觉得可以利用这件事为自己捞到好处。他这么去做了,却死于非命。因此,我认为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丝之屋’在这个谜里起了什么作用,我们怎么理解男孩手腕上的这一截丝带呢?这是问题的关键,我又一次觉得自己应该受到责备。我得到过提醒!这是事实。真的,华生,我有很多次问自己是不是应该放弃这个职业,到别处去碰碰运气。有几篇专题论文是我一直想写的。我还幻想着去养蜜蜂。说实在的,根据我对这个案子迄今为止的调查成就,我根本不配被称为侦探。一个孩子死了。你看见了他们是怎么对待他的。这叫我有什么脸面继续活下去?”

“我亲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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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08: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丝之屋(4)

“什么也别说,我必须给你看一件东西。我预先得到过警告,本来是可以防止……”

  我们回到住所。福尔摩斯一头钻进房门,一步两个台阶地上了楼。我慢慢地跟在他身后--我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前一天所受的伤比当时疼得厉害多了。我走进客厅,看见他探着身子,手里抓着一个信封。这也是我这位朋友的许多奇异禀赋之一,虽然他周围的环境特别凌乱,甚至混乱,到处堆满了信函和文件,但他总能不假思索地找到他所要的东西。“在这里!”他大声说,“从信封上看不出什么。信封正面写着我的名字,但没有地址。是专门派人送来的。写信的人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笔迹,下次我肯定能辨认出来。你会注意到‘Holmes’里的‘e’是希腊体。我不会轻易忘记这个不同寻常的花饰字母。”

  “信封里是什么呢?”我问。

  “你自己看吧。”福尔摩斯回答,把信封递给了我。

  我打开信封,带着一种无法抑制的战栗,抽出一截短短的白色丝带。“这是什么意思呢,福尔摩斯?”我问。

  “我收到时也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现在回头想想,这似乎是一种警告。”

  “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七个星期前。当时我在调查一个奇异的案子,跟一个名叫杰贝兹·威尔逊先生的当铺老板有关,他曾应邀参加--”

  “--红发会!”我插言道,我清楚地记得那个案子,并且有幸目睹了它的结案。

  “一点儿不错。如果真的存在需要花费三斗烟的工夫来思考的难题,那就是一个。所以,这封信送来时,我的心思在另外的地方。我看了信封里的东西,试着解出其中的含意,但是脑子被别的事情占据,就把它放到一边,忘记了。现在,你也看到了,它又回来纠缠我了。”

  “然而,是谁把它送给你的?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我不知道。为了那个被谋害的孩子,我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福尔摩斯伸手拿过我手里的丝带,把它绕在他自己瘦骨嶙峋的手指上,举在面前,仔细端详,如同在端详一条毒蛇。“如果这是对我的一种挑战,那么我现在接受挑战。”他说。他用拳头攥紧白色丝带,击打了一下空气。“告诉你吧,华生,我一定要让他们后悔把这个东西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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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0 08: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一只渡鸦和两把钥匙

那天晚上萨利没有回到她打工的地方,第二天早上也没有。这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她刺伤了我,肯定害怕承担后果。而且,她弟弟的死讯已经见报,虽然没有提及死者姓名,但萨利很可能知道在南华克桥下被发现的就是罗斯。那时候的事情就是这样,特别是在伦敦的贫困地区,坏消息像烟雾一样扩散,钻进每个拥挤的房间,每个肮脏的地下室,柔软而顽强,给它碰到的一切都抹上污垢。钉袋酒馆的老板知道罗斯死了——雷斯垂德己经找过他。因此,他看见我们时,表现得比前一天更不髙兴。

“你们制造的麻烦还不够多吗?”他问道,“那个女孩也许没有什么大本事,但她有一双勤快的手,我真舍不得失去她。而且酒馆扯上了官司,对生意也没好处!真希望你们俩压根儿没来过。”

“带来麻烦的不是我们,哈德卡斯尔先生。”福尔摩斯回答,他已经看见了门上酒馆老板的名字——埃弗雷?哈德卡斯尔。“麻烦已经在这里了,我们只是跟踪而来。看样子,您是男孩活着时见到的最后一个人。他离开之前什么话也没跟您说吗?”

“凭什么他要跟我说话,或者我要跟他说话?”

“可是您说他脑子里在盘算什么鬼主意。”

“那我可不知道。”

“他是被折磨致死的,哈德卡斯尔先生,一次折断一根骨头。我发誓一定要找到凶手,将他绳之以法。如果您不肯提供帮助,我就做不到这点。”

酒店老板慢慢点点头,再次开口时,语气变得比较慎重了:“好吧。男孩是三天前的晚上出现的,说是跟他的邻居闹翻了,需要一张小床过夜,等麻烦解决了再说。萨利来征求我的意见,我同意了。为什么不呢?你们见过我的院子。里面有堆积如山的垃圾需要清理,我以为他能帮上点忙。他第一天倒是干了点活儿,可是下午就跑出去了,回来以后,我看见他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当时他姐姐知道他在做什么吗?”

“大概知道,但什么也没告诉我。”

“请继续说下去。”

“没什么可补充的了,福尔摩斯先生。我后来只见过他一次,就是在你们来的几分钟前。我正在搬酒桶,他走进酒馆,问我几点钟了,这只能说明他的愚昧无知,其实从马路对面的教堂就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么说,他是跟人约好了要去见面。”

“可能是这样。”

“这是毫无疑问的。像罗斯这样一个孩子,若不是有人要求他在某个时间出现在某个地点,他需要知道时间做什么呢?您说他跟他姐姐在这里住了三晚。”

“他跟他姐姐住一个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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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0 08: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看一看他们的房间。”

“警察已经去过。他们搜査了—番,什么也没发现。”

“我不是警察。”福尔摩斯把几个先令放在吧台,“给您添麻烦了。”

“好吧。这次我就不收您的钱了。您是在追捕一个恶魔,只要您说到做到,保证不让他再来祸害别人,就足够了。”   

他领我们绕到房子后面,顺着酒吧和厨房之间的一条狭窄过道往前走。一道楼梯通向下面的地窖,老板点亮—根蜡烛,带着我们走到地窖下面的一个阴森森的小房间。这里逼仄狭窄,没有窗户,木地板上没铺地毯。萨利在漫长一天的辛苦劳作之后,便来到这里,躺在地板上的一个床垫子上,盖一条薄毯睡觉。这张凑合的床垫中央有两样东西,一把刀子,一个洋娃娃,肯定是她从某个垃圾堆里捡回来的。看着洋娃娃破碎的肢体和苍白的面庞,我忍不住想到萨利的弟弟,他也是这样被人随意地丢弃。墙角放着一把椅子和一张小桌,桌上竖着一根蜡烛。警察不需要花费多少时间搜査这里。除了洋娃娃和刀子,萨利没有别的财物,她所拥有的只有她的名字。

福尔摩斯的目光在房间里扫视。“为什么有刀子呢?”他喃喃地说。

“为了保护自己。”我说。

“她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是随身带着的,你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她肯定已经带走了。这第二把刀几乎是钝的。”

“而且是从厨房里偷的!”哈德卡斯尔嘟囔道。

“我认为这根蜡烛有点意思。”福尔摩斯指的是桌上那根熄灭的蜡烛。他拿起来,然后俯身去,开始在地板上移动。我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在追踪一滴滴蜡泪的痕迹,那是肉眼几乎看不见的。而他很明显是一眼就看见了。蜡泪把他引到离床最远的墙角。“她把蜡烛拿到这个角落……又是为什么呢?除非……华生,请把刀子拿过来。”我把刀子递给他,他把刀刃插进地板间的一道缝隙。―块木板是松动的,他用刀子把它撬开,伸手进去掏出一个手帕包。“哈德卡斯尔先生,劳驾您……”

酒馆老板拿来他手中那根点亮的蜡烛。福尔摩斯展开手帕,就着跳动的烛光,我们看见里面有几枚硬币——三个法新,两个二先令银币,一个克朗,一个沙弗林,五个先令。对于两个赤贫的孩子来说,这确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是这些钱属于他们俩中的哪一个呢?

“这是罗斯的。”福尔摩斯似乎读出了我脑子里的想法,说道,“这个沙弗林是我给他的。”

“我亲爱的福尔摩斯!你怎么能肯定这是同一个沙弗林呢?”

福尔摩斯把那个沙弗林凑近烛光。“日期是—样的。你再看看上面的图案。圣乔治骑在马上,但他腿上有一道裂痕。我递给罗斯时就注意到了。这是罗斯在贝克街侦探小队那里挣到的那个几尼的一部分。可是其余的钱是哪来的呢?”

“是从他叔叔那儿弄来的。”哈德卡斯尔低声说。福尔摩斯转向他。他接着说,“罗斯上这里来要求投宿的时候,说他可以付房钱。我嘲笑他,他说他叔叔给了他一些钱。但我不相信,说他可以在院子里干活儿抵房费。如果我知道这男孩有这么多钱,就给他在楼上找个像样的房间了。”

“事情有了眉目。现在可以说得通了。男孩决定利用他在奥德摩尔夫人旅馆收集到的情报。他立刻出去,见到某人,提出自己要求。他应约跟某人见面……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他就是在那次见面时惨遭杀害。但他至少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把他所有的钱都留给了姐姐。他姐姐把钱藏在了地板下面。结果我和你把那姑娘赶走了,华生。她知道不能回来把钱取走,心里该是多么痛苦啊。哈德卡斯尔先生,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您,然后我们就离开这里。萨利有没有提到过‘丝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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