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6 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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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13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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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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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三叮嘱他说:“有人要陷害我,这个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明我无罪。一个月之后,也就是7月2日那天上午,你一定要去同城快递公司,把它发到这个地址上。假名发送,这件事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
之所以要在7月2日那天早晨发送,是因为7月3日那天,就是警察搜查大头家的日子。而同城快递的周转时间,刚好是24个小时,既不提前也不错后。他打开包裹之后,来不及处理这东西,警察就会进来搜查。那时候刚好可以抓一个正着。
做好了这一切,我立即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可能是晕血与酒精的双重作用,我又重新感到了剧烈的眩晕。我担心明天早晨起来什么都不记得了,于是我急忙拍了照片,用微博发送到了公安局的报警短信平台上,我在上面写道:“报警!地址在桃村大街11号酒店公寓,21楼。”然后我又设置了语音短信的延时发送,提醒自己要跟警察说起李明的事情,以便把矛头引向大头。
其实这时的我已经知道了:李明与这件案子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但是只有通过让我查他,才能让我发现后面一系列的线索。也只有这样,我才能报复大头,将他绳之以法。因为如果我自己处理掉尸体,即使警察不抓我,我也会因艾滋而死。而大头是黑社会老大,我若想要自己去报复他,以我的能力也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可是就在语音信息还没有录完的时候,突然一阵强烈的眩晕袭来,使我重重地栽倒在了床上。在那失去意识的一瞬间,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如果这女孩真的有艾滋病,为什么尸检时没有检测出来呢?也许大头并不是想让她传染给我艾滋病,而只是想让她录点儿视频给我的女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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