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虎论坛

 找回密码
 马上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andyqpg

《诡案组》——公安厅机密灵异档案首度解密(最新实体书第15卷大结局全集完结)--求无欲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8 21: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紧张关头没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0 18: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女妖之约(上)
  就在我以为这宗案子已经快能结案时,阿杨给我打来电话,说日报大厦“吃人”了。长生天啊,好好的一栋大厦,没长嘴巴没长牙齿,怎
么可能把人吃掉了?因为在电话里没能说清楚,所以我和蓁蓁就立刻赶过去。
  又是日报大厦,又是十三楼,又是林家的人。这大厦该不会与林家有仇吧,怎么每次出事都与林家有关?阿杨把我们带到走廊,在墙壁上有一个以水泥浆画成的人形图案,以高度及形态判断的确很像纪雪融。但阿杨说的大厦吃人也是怎么回事呢?
  “让目击者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我听了也是一头雾水啊!”阿杨把我的问题抛给保安何夕。
  “实在是太恐怖了……”何夕的身体微微颤抖,心有余悸地向我们诉说他的可怕经历——
  当时大概是凌晨零时左右,林太太忽然跑进了保安室,她说有点事要到社报,让我们陪她上去。我本来想叫上黄禹一起去,但他当正瘫在椅子上睡觉,就像之前那样,我推了他几下,他只是含糊地应了一声就继续呼呼大睡。所以,我只好拿上手电筒,独自陪林太太上去。
  林太太一上来就到处轻敲墙壁,我问她做什么?她说要找那只女妖说清楚,叫她别再害她的家人。听她这么说,我就傻眼了,我想她应不会是脑子出了问题吧!不过,她是林先生的太太,而我只是个当保安的,只要她不弄出大乱子,我也没必要跟她过不去,免得她让林先生到物管那里告我的状,让我掉饭碗。虽然林先生被你们抓了,但谁能说得准他不会被释放。
  我就这样跟在她后面,看着她四处敲墙,大叫“快出来,我有话要跟你说”。她几乎走遍了整层楼,但女妖一直都没出现,最后她走到现在这个位置,往墙上敲了几下,还是没反应,但她刚走开几步,墙壁上就慢慢出现了一张女人的脸。
  我当时跟在她身后,她往前走了几步没能看见女人脸的出现,我却清楚看见那张脸从墙壁上“浮”出来。那情况就像有一张脸从水面浮出来一样,只是水面换成了墙壁。女人脸一出现,我就吓得叫起来,这不但因为这张脸突然浮出来,更因为我之前也看过这张脸,我第一次值夜班时就是被她吓得晕倒的。
  还好,这次我没被她吓晕,而且她这次也不是冲我而来。林太太因为我的叫声而回头,当她看见墙壁上的脸时也吓了一大跳,但很快她就回过神来,气冲冲地对着那张脸说:“你干嘛要陷害我的家人,我们那里有对不起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那张脸……或者说那只女妖阴森地笑着,片刻之后才回话:“那都得怪你丈夫,那个无耻的伪君子。”
  “老林他怎么了?你当年事跟老林一点关系也没有,害你是你老公和建筑公司的人,又不是他!”林太太双手撑腰,把话说得理直气壮,但我发现她的身体在发抖。
  女妖的脸容突然变得无比挣狞,狠狠地说:“真的不关他事吗?他当时其实能救我,他赶来采访的时候,我还活着,还能哀求他救我。他要是能坚定立场,执意要把我的遭遇报道出去,建筑公司的人还敢把我活埋吗?可他选择的是昧着良心收下建筑公司的红包,把什么都当作没看见、没听见!”
  “就算老林当时的确昧着良心没救你,可害你的并不是他,你要报仇就找建筑公司的人,为啥非要找我们麻烦。”林太太依然双手撑腰,但气势明显减弱了,身体也颤抖得更厉害。
  “建筑公司那帮王八蛋,只要有机会我绝不会放过他们,但你们一家我也不会轻易放过,所有害过我的人都不得好死!”女妖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怒吼,我几乎被她吓得尿出来了。
  林太太也被她吓倒了,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一不小心就跌倒了,坐在地上声音颤抖地说:“你,你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我们?”
  “嘻嘻……”女妖忽然换上一副和颜悦色,“要我放过你们也不难,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只要你能肯放过我们,我什么都能给你。”林太太马上喜笑颜开。
  “我要你!”女妖的声音忽然变得阴冷无比。
  “什……什么?”林太太则浑身哆嗦不停。
  “只有我一个太寂寞了,如果你能来陪我的话,我就放过你们。嘻嘻……不过你会跟我一样,永远被困在这栋大厦里。”女妖的笑声于黑暗的走廊中回荡,十分阴森恐怖。
  林太太犹豫了很久,最后终于咬紧牙关答应了:“好,我答应你!可是老林他们都被抓去,你得帮我救他们出来才行啊!”
  “那还不容易,小伙子……”女妖忽然看着我,我的双腿都被吓得软下来了,“你给我听好,待会条子来了,你就跟他们说,那两个男人都是我杀的。要是他们不信,你就让他们明晚凌晨在这里等我,我会亲口跟他们说。”
  女妖说罢也不等我回答,就叫林太太过去陪她。而林太太像着了魔似的,缓解走向女妖所在的墙壁,当她与女妖面对面的时候,墙壁上突然有一双沾满水泥浆的手伸出来,抱住她的腰把她搂进墙壁里。而此时墙壁就像融化了一样,她的身一瞬间就被吸进去了。片刻之后,墙壁上只留下一个人形的水泥浆图案……
  听完何夕的叙述后,我看着墙壁上的人形图案呆了好一会儿,难道这一切都是女妖作祟?长生天啊,这宗案子得怎样结案啊?总不能为了把女妖揪出而拆了整栋大厦吧!
  把大厦给拆了肯定行不通,但让凶手逍遥法外,我又过不了自己那不关,而且老大也不会答应。看来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今晚,如果女妖真的如约在凌晨出现,那么今晚很可能就是我们“降魔伏妖”的惟一机会。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0 18: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女妖之约(下)
  此时是上午,距离今夜凌晨还有很多时间,我当然不会把这些时间浪费掉,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今晚是我们降魔伏妖,还是
女妖把我们干掉,就得看我们的准备是否充分,所以我必须于事前了解女妖的底细。而要了解她,当然得从林主编入手。林主编之前并未提及他曾于陈艳被活埋之前到达现场,当中也许别有隐情。
  我们再次把林主编带到审讯室问话,在问话之前,我先把他妻子神秘失踪的情况告诉他。
  “什么?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或许这个消息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这个事实,情绪变得十分不稳。
  “林主编,请你冷静一点!林太太这样做也是为了替你们洗脱罪名,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别辜负她的好意。而且,这宗案子还关系到你的女儿和女婿。”为了能让他稳定情绪,我便提醒他,他还有两名家人被拘留了。
  五十来岁的人多少也经历过风浪,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了,但说话的语气仍显得十分沮丧:“你们想我怎么配合?”
  “根据目击者的转述,你在陈艳被活埋之前就已经到达现场,是否有这回事?”我问。
  “是,我当时还是个记者,收到市民的报料就立即赶去现场,到达时陈艳还活着。”他忽然低下头,声音也渐渐变小。
  “那之前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你当时在场?”他之前曾主动向我们提及活埋事件,但却不曾提及他当时就在现场,这难免会让人生疑。
  “因为那件事对我来说是耻辱……”他叹了一口气,徐徐道出当时的详细情况——
  那时候,我还是个采访记者,每天都得跑新闻,一接到市民的报料电话就得立刻赶到现场,希望能得到第一手资料。
  那天报社接到市民的报料电话,说有人掉到建筑工地的地桩里,被凝固的水泥困住出不来。于是,我就马上就赶到现场采访。
  我到步时,建筑公司的人正与陈艳的丈夫黄杰讨论该如何处理此事。黄杰坚持要毁掉整个地基救人,建筑公司方面当然不愿意,只好频频打电话请示上级。我趁着他们正在争论,就走到地桩那边访问陈艳,她一个劲儿地叫我救她,可是我那有办法能救她呢?只好安慰她,说大伙正在想办法,很快就能救她出来。
  安慰了她一番后,我就取出照相机准备拍些照片配合报道,谁知道我刚开始拍照,建筑公司的人就跑过来把我的照相机抢了,还把底片也给拆出来。我从他们之间的对话中得知,他们打算赔偿黄杰二十万,让他亲自往地桩加灌水泥把陈艳活埋,而他似乎已经答应了。
  我那时还年轻,血气方刚,就冲他们大喊:“你们这样可是谋杀,是要枪毙的重罪!”我刚喊出来,他们就把我打了一顿,最终我还是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眼睁睁地看着陈艳被自己的丈夫活埋。
  陈艳被活埋的过程中每一个表情变化,我至今仍记忆犹新——从惊慌到恐惧、从无助到乞求、从绝望到愤怒……尤其是她在最一刻向仰天怒吼,说死后要化成厉鬼报复所有人的时候,双眼尽是愤怒的火焰,而脸庞更因愤怒和怨恨而变得无比狰狞,犹如来自地狱深渊修罗恶鬼。这一刻的画面深深刻在我脑海之中,至今仍无法忘记。
  事后,建筑公司给了我一个红包,要我为这件事保密。虽然我很想报道此事,还陈艳一个公道,但建筑公司的老板有政府高官撑腰,报社根本不敢报道此事。那时候我才深深体会到当记者的无奈,什么新闻自由、信息公开全是狗屁,上头让我们说的时候就是自由,就是公开,不让我们说的时候,谁敢吭一声都是犯罪!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对记者工作的热诚就渐渐冷却了,良知也随之消失。“除死无大事”,连死人的事情也不能报道,那还有什么值得报道呢?我从小的心愿就做一名出色的记者,但自从此事以后,记者这个身份对我来说,只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
  “建筑公司是事后才给你红包,而不是当时就给你的?”听完他的叙述后,我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他们当时打了我一顿就把我赶走了,事后他们是通过我当时的主编,在报社里把红包转交给我的。如果他们当场给我,我绝对不会收下,可是主编出面了,我不收就太不认抬举了。”他的语气很无奈,或许这就是他感到耻辱的原因。
  在听过何夕转述水妖女妖的话时,我还以为林主编是在陈艳被活埋之前就收下红包,但实际上他的红包是在事后才收的,而且地点是在工地范围以外。如果女妖就是陈艳的话,她怎么可能如此神通广大,什么事情也都知道?
  我忽然又对女妖是否真实存在感到怀疑,而且此案的确还有很多疑点,或许我在分析案情时,一直忽视了一个关键人物——纪雪融。
  纪雪融为何会跑到日报大厦找水泥女妖呢?在此之前只有两人曾与女妖有一面之缘,她为何会肯定自己能把女妖叫出来?而且她又为何要找保安陪同?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她需要“观众”?
  我会玩些小魔术,懂得魔术的主要原理就是利用人的错觉。譬如我最常用的魔术,就是在别人身上找出糖果之类的小物品,其实糖果一直都在我手上,只是大家没看见,当大家看见时,糖果已经转移到别人身上了。或许纪雪融就是利用魔术之类的方法骗了何夕,而当时环境十分昏暗,十分适合运用这种把戏。当然要做出何夕所看见及听见的效果并不容易,但也并非绝不可能。
  假设昨晚纪雪融用魔术把何夕骗倒了,那么她的动机就值得怀疑,而两名死又与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不禁以此作进一步推测。
  先论杀人动机,宁宇易的存在使她女儿的婚姻出现危机,而且她还可能撒谎了,宁要挟她的也许不是同性恋照片,而是她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林主编处处受制于黄敬,偶尔对妻子吐吐苦水也不足为奇,她为了让丈夫不再受人要挟,狠下杀手也在情理之中。
  再论作案时间,宁宇易遇害时,她与林主编在家中睡觉,而林主编因为自身有嫌疑,而且与她又是夫妻关系,口供不可尽信。也就是说,她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在场证据;而黄敬遇害时,她正身处警局,有值班警员为证……难道我猜错了?
  或许,我该改变一下思路,凶手不一定是同一人。又或者凶手是同一人,但不是纪雪融。反正黄敬遇害时,她的身处警局不可能瞬间来回于两地之间,也就是说她有不在场证据。
  倘若假设她没有杀人,那么她的行为当然是为了替家人脱罪。然而,她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却不小,因为从此以后她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必须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改名换姓到外地生活,甚至一辈子也不能与家人联系。
  虽然我作出了诸多假设,但验证方法都是一样,就是等待黑夜降临。只要能见到传说中的水泥女妖,一切问题都会有答案。
  此时距离女妖约定的时间还早得很,所以我让伟哥在网络上搜索一些与日报大厦有关的资料,结果他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地方:“日报大厦的物管公司里有个职员叫黄杰……”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4 收起 理由
云雾飞舞 + 4

查看全部评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10 22: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 andyqpg 分享,辛苦了,+2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11 06: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呀 正好到关键的地方!谢谢andy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11 17: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套用一下狄仁杰的话:“这里面的水很深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11 20: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啊,他的书好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12 09: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够深的

这话谁说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2 23: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集体幻觉(上)
  在等待夜会水泥女妖的过程中,我让伟哥在网络上搜索有关日报大厦的资料,得知其现在的物管公司与建造大厦的建筑公司为同一上市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而在物管公司的职员名单中,竟然发现了“黄杰”这个名字,难道他就是当年活埋妻子的负心汉?为了深入了解水泥女妖及当年所发生的事情,我马上和蓁蓁到该物管公司找他谈话。

  我们要找的这位“黄杰”是该公司的人事主任,我们没花多少时间就在他的办公室里找到他了。
  “你认识一个叫陈艳的女人吗?”我表明身份后就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他的脸颊微微抽搐了一下,露出一个不太自然的笑容:“她是我已故的前妻。”
  “她怎么死的?”虽然这是个明知故问的问题,但我必须问,因为从他口中也许会得到另一个答案。
  他的脸颊又抽搐了一下,表情变更不自然:“她是在工地上失足掉下刚灌注了水泥的地桩里,被埋在里面的……”
  “是吗?可是据我所知,她掉进地桩时还活着,是随后被人加灌水泥活埋的!”我以严厉的眼神盯着他。
  他的身体突然哆嗦一下,不自觉地低下头,声音也变得颤抖:“那,那是一场意外,谁也不想发生……”
  “开始时的确是意外,但后来演变成一宗凶杀案,而凶手就是你!是你亲手活埋自己妻子的!。”我厉声道。
  “不是,不是这样!我也是被逼的,当时根本没有别的办法……”他忽然抬起头,激动的双眼中涌现出晶莹的泪光,徐徐诉说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时候,我只是个在工地上干苦力活的民工,一家三口全靠我这双手养活。而且我儿子的身体不太好,经常生病,光是为了替他治病就花了不少钱。所以不管有多累,我都必须继续工作。
  我记得那天,我跟大伙往地桩里灌注水泥后,就一起去吃饭。回来的时候,听见地桩里有人在叫救命,而且那声音很熟悉,很像我女人。我立刻跑过去,发现小艳竟然掉进地桩里了,全身都陷进水泥下面,只有脑壳露出来。
  当时她还清醒着,我问她干嘛会掉进去,她说儿子发高烧了,她身上又没有钱,所以就跑过来找我要点钱带儿子去看医生。可是来到却没看见我,一不小心就掉下来了。她说本来想自己爬出来,但越爬就陷得越快,最后就整个身子都陷进去了。
  我那时心里焦急得要死,想下去把她拉上来,但被其他人拦住了,因为水泥还没完全凝固,这时候下去连我也会一起陷进去。后来大伙找来绳子木棒之类的东西,想把小艳拉出来,但是当时水泥已经开始凝固,她又只有脑壳露出来,要拉她出来只能用绳子套住她的脖子。可是那样的话,人还没拉出来就已经吊死了。
  我们这伙人都是干苦力的,都没什么文化,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救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水泥渐渐凝固瞎焦急。后来建筑公司的人来了,我就跟他们商量该怎样才能把小艳救出来。那时候水泥基本上已经凝固了,要把小艳救出来,惟一的办法就是把地桩毁了。可是地桩毁了,整个地基就得重做,他们当然不肯答应,因为那样他们公司的损失可大了,而且还会拖延大厦的封顶日期。
  就在我和他们为了救不救小艳而吵起来的时候,有个记者跑来了,还拍起照来。他们怕会把这件事闹大,就抢了记者的照相机,还打了他一顿。接着他们就向我提出条件,说给我二十万让我亲手往地桩加灌水泥把小艳活埋。
  当时我可真是心慌意乱,小艳不住地哭着叫我救她,而且家里还有正发着高烧的儿子,建筑公司的人又不肯让步。我那时想,小艳肯定是救不了的,他们绝对不会答应把地桩毁掉,再这样拖下去,儿子怕也会出事……所以我就狠心答应他们的提议,亲手往地桩加灌水泥,把小艳活埋……
  之后,我就马上赶回家带儿子去看医生。当我把儿子带到医院时,他已经有点神智不清了,住了三天院才能把烧退下来。期间建筑公司的人来过,给了我两万块,让我千万别乱说话。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就只是想着把儿子的病好,其它的事都没心思去想了。
  后来儿子的病终于治好了,可是留下了后遗症,经常都会打瞌睡。这时我才想起建筑公司答应给我的二十万只给了两万,于是就到他们公司要钱。他们的头儿大概心疼这笔钱,不想给我,就跟我谈,说给我安排一份好工作。
  小艳已经死了,我要是继续在工地上干活,就很难照顾儿子,加上给他们多哄了几遍,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们当时安排我在现在这间物管公司里做保安主任,以我的水平来说,的确是份不错的工作,可是这份工是用小艳的性命换来的,我儿子还因此得了个打瞌睡的后遗症,所以我越想越觉得不服气。再加上后来儿子知道,是我亲自把他娘害死,经常都对我不理不睬,我就更加来气了。
  日报大厦建成之后,是由我们这家公司负责管理的,我觉得是出一口恶气的时候了。闲来跟大厦的保安侃大山时,我故意提起小艳的事,还绘声绘色地说在建筑过程中发生很多可怕的事情。当然我并没告诉他们小艳是我老婆,只是拿这件事吓唬他们,还说小艳死前发誓要报复所有人。其实,我这样做只是想解解气,但没想到后来这事越传越悬,所有人都说大厦里有女鬼出没,闹得人心惶惶。
  之后事情闹大了,公司的头儿大概猜到是我暗中搞鬼,就找我谈了一下。他们为了封住我的嘴巴,还给我升了职当上人事主任……
  听完黄杰的叙述后,我心中不由生出多个疑问。按照他的说法,所谓的日报大厦闹鬼事件,只不过是以讹传讹及疑心生暗鬼的产物,而并非什么鬼魁妖怪作祟。而他提及儿子有经常打瞌睡的症状,更让我想起保安黄禹,于是便问他:“日报大厦的保安黄禹是你儿子?”



来啦,以后偶会坚持两天一转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2 23: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集体幻觉(下)
  他露出无奈的神色轻轻点头:“是,他是我的大儿子。他一直都觉得是我害死他娘,所以这些年来他也不肯叫我一声爸。我跟现在的妻子结婚后,他对我就更冷淡了。本来我是可以给他安排到更好的工作,可是他老是跟我作对,做什么都马马虎虎,为了替他保住现在的工作,我也不记得替他背了多少黑锅。”

  “他脖子上的红丝是什么回事,天生就是这样的吗?”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是那次发高烧的后遗症,医生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他话语间流露出对儿子的担忧。
  日报大厦的闹鬼事件并非真有其事,而只不过是一个谎言?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黄禹竟然是陈艳的儿子,他会不会跟这宗案子有关系呢?仔细回想也不是全无可能,首先何夕看见女妖时,正是与他一同值班,但他却赖在保安室没有一同上楼查看。随后的情况也是差不多,每次他都赖在保安室不愿离开,也许他就是借此暗中搞鬼。然而,这只不过是我的推测,而要验证我的推测,或许有一个人能帮我。
  我让蓁蓁先回诡案组跟老大交代今晚的“降魔伏妖”行动,毛主席说人多力量大,要揭开女妖的真面目,当然不能让我一个人去送死了。所以我打算让全组总动员,除了蓁蓁和雪晴这两大主力之外,伟哥和喵喵这两个拖油瓶也不能放过。
  把蓁蓁赶走后,我就独自到小娜上班的医院找她,到步时她已经快要下班了,于是我就请她吃饭并准备向她咨询一下。在餐厅里,我把日报大厦闹鬼的事情告诉她,询问她一个谎言有没有可能产生这么大的威力,弄得如此人心惶惶。
  “你还记得‘集体癔症’吗?”她微笑着问我。
  “当然记得了,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你跟我说过的。不过,当时你没有说清楚,只说是集体幻觉的学名。”记得那时候,我正为了写一宗灵异案子的报告而搔破头皮,幸好她告诉我这玩意,我把它写进报告里,稀里糊涂地混过去了。
  “你的记忆力还是那么好。”她对我笑了笑,徐徐解释道:“我先告诉你什么叫癔症吧!癔症即为‘心意病也’,也称为歇斯底里,是一种较常见的神经症。其实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癔症患者,因为癔症的形成,能简单到会因别人的一句话而起。譬如说,某人刚喝下了一杯水,他身边的朋友就告诉他,水里有条虫子。他立刻就会觉得恶心,并出现呕吐的现象。然而,实际上这杯水是干净的,并没有朋友所以说的虫子。这就是癔症的一种具体表现。
  “好了,我们既然知道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患上癔症,那么要解释集体癔症就容易多了。简单来说,集体癔症就是多人同时患上癔症。或者我举个例子你会比较容易明白,比较常见的例子是学校食堂里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我们先假设食堂里有100个学生,其中一个学生的食物出了问题,他用膳后出现了呕吐等症状。其他99名学生的食物都没有问题,但是这99名学生当中有10人看见这名学生呕吐后,相继出现了同样的症状。同理,其余的89名学生在看见陆续有人出现症状后,也以为自己的食物出了问题,于是就有更多人呕吐了。那么在这件事件中,除真正食物中毒的那名学生外,其他所有呕吐的学生都是患上了集体癔症。”
  “你的意思是,黄杰的话把保安吓倒了,使他们变得草木皆兵,以为日报大厦有鬼。而大厦里的其他人在听到保安所谓的遇鬼经历后,也同样变得神经亏亏,以为大厦里有鬼,自己把自己吓倒。”我想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嗯,这也是集体癔症的一种表现。最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有少部分人相信,但随后越来越多人声称自己遇鬼,那么患上癔症的人就会呈倍数增长。最终原本不相信的人也会变得半信半疑,对一些细微的异常之处也会变得很敏感。譬如物件移位,也许只是自己记错了,或许别人无意间移动了。要是平时根本没有人会在意,但是大家都说是鬼魅作祟,那么大多数人都会怀疑是否真有其事,把自己给吓倒了。”
  如果所谓的闹鬼事件只是集体癔症,那么水泥女妖就是不存在的。如此,我不禁怀疑会不会是黄禹在暗中搞鬼,他也许因为母亲枉死,而迁怒于林主编一家。以目前的证据看来,他至少有作案动机及时间,至于作能力也有值得怀疑的地方。首先是他的身高,以他的身高只要在脚下绑上小码鞋就能踏出洗手间的鞋印。其次,他在发高烧后留下嗜睡及脖子出现红丝的后遗症,这与传说中的飞头蛮有类似之处。倘若假设他是飞头蛮,那么这案子就更加悬了。
  不过,倘若黄禹就是水泥女妖,那么仍然有不少疑点解释不了,最大的疑问就宁宇易遇害后,凶手如何逃离反锁的暗房。假如凶手是黄禹,并且他是飞头蛮,那么他顶多只能让头及颈部穿过空调管道,而凶案现场有鞋印,死者后脑又有凶手留下指压痕迹。倘若凶手的身体在暗房里,那么他就算头部能穿过空调管道也不可能逃离现场。而假设凶手的身体在暗房以外,只有头和脖子通过管道进入暗房,那又不可能留下鞋印及指痕。这还真是一道逻辑难题啊,也许我猜错了。
  “在想工作上的事情吗?想得这么入神。”小娜温柔的声线打断了我的思路。
  “嗯,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我尴尬笑道。刚才忙着分析案情,忘记了自己正与小娜吃饭。
  “没关系,我挺喜欢你认真思考的样子,蛮帅气的。”她这么说不知道是否想暗示些什么,不过我没来得及认真去想,因为她接下来所说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认真工作是好事,但也不能给自己太大压力。作为一位心理治疗师,我建议你像我这样,有空就去学一下瑜伽减压。”
  “瑜伽……”我突然得到一点头绪,便问道:“练习瑜伽能让人钻进狭窄的管道里吗?”
  “这个可不好说哦,我就做不到了。不过,我听说前段时间有个瑜伽大师到本地表演,他可厉害了,竟然能让身体完全钻进一个小罐子里,那罐子比这个还要小一点。”她指着放在墙角的饮水机上,那个五加仑装的饮用水瓶。
  我看着那饮用水瓶呆了一会儿,空调管道的直径跟它差不了多少,瑜伽大师既然能整个人钻进去,肯定也能钻进空调管道里。难道凶手是个瑜伽高手,利用瑜伽术于空调管道中来去自由如?
  “你知道那个瑜伽大师的名字吗?他是否还还本地?”我问。
  “听说他已经离开本地了,至于他的名字,我可能帮你打听一下。”她的回答真让我失望。
  看来要解释这宗案子,只能期待今晚了,不过我想今夜将会是一场恶战!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4 收起 理由
云雾飞舞 + 4

查看全部评分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群及公众号二维码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星虎 ( 黔ICP备05004538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7 11:0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