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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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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15: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无人可以指望,只能靠自己。没有援军,那就自己走,自己走!
  还不快走,康华利就要追上来了。
  华盛顿越走越气,对李的行为感到愤怒。我作为一个总司令,要你来支援,你却迟迟不动,还在那里说三道四,究竟你懂不懂规矩。不行,不能放纵这种行为,一定要逼他来。
  同时,他发现,陆军豪攻取新泽西后,到处驻军,力量相当分散。他筹划,希望得到李和盖茨两军的支持,合兵一处,对英军发动一场进攻,挽回声势。
  华盛顿边逃跑,边写信,命令李赶快来支援,不来就一直写,看他敢顶到什么时候。
  李接到接二连三的命令,心里乱成一团麻。去吧,怕送死,不去吧,又违抗军令,那怎么办?
  拖延!
  于是他带兵慢慢朝华盛顿军这边走,至于速度,努力向水牛看齐;后来他觉得还是快了,于是向黄牛看齐;最后觉得还是快了,于是努力向蜗牛看齐。
  每次华盛顿催促,李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有一次逼急了,他回信:“收到你的指令很高兴,可我希望你尽量不要束缚我。……将领在外,如果不是特别无能,就应当享有极大的行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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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15: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华盛顿失望之极。他明白,自己作为一个败军之将,已经没有威信,没有号召力。许多军队领导已经产生离心力,想摆脱他的指挥。
  李进一天,留三天,慢腾腾移动。华盛顿每次催促,他随便找一些原因拖延:
  士兵们没鞋穿,跑不动哦。
  你要我渡过特拉华河,我们找不到河在哪里哦。
  士兵们不愿走了,只想留在莫里斯城哦。
  ……
  连小孩子都看得出,这些理由是多么的牵强,但李大副司令,就是敢于找这些可笑的理由来回复。
  很明显,这是在抵制华盛顿,笑话华盛顿,羞辱华盛顿。言外之意只有一句话:我不怕你华盛顿。
  华盛顿气炸,但无可奈何。还要装作十分理解的样子,劝李赶快带兵过来。
  李对总司令的命令泰然处之。12月13日,他干脆把军队交给沙利文,自己带几个贴身侍卫,跑到一家名叫怀特的酒店舒服舒服去了。
  管你个什么总司令,老子辛苦了,要放松放松。
  当晚睡了个好觉,第二天8点才起床,然后处理公务,回复盖茨的来信。信中他毫无顾忌地谈论总司令:“有一位大人物无能到该死的地步,他叫我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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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15: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华盛顿失望之极。他明白,自己作为一个败军之将,已经没有威信,没有号召力。许多军队领导已经产生离心力,想摆脱他的指挥。
  李进一天,留三天,慢腾腾移动。华盛顿每次催促,他随便找一些原因拖延:
  士兵们没鞋穿,跑不动哦。
  你要我渡过特拉华河,我们找不到河在哪里哦。
  士兵们不愿走了,只想留在莫里斯城哦。
  ……
  连小孩子都看得出,这些理由是多么的牵强,但李大副司令,就是敢于找这些可笑的理由来回复。
  很明显,这是在抵制华盛顿,笑话华盛顿,羞辱华盛顿。言外之意只有一句话:我不怕你华盛顿。
  华盛顿气炸,但无可奈何。还要装作十分理解的样子,劝李赶快带兵过来。
  李对总司令的命令泰然处之。12月13日,他干脆把军队交给沙利文,自己带几个贴身侍卫,跑到一家名叫怀特的酒店舒服舒服去了。
  管你个什么总司令,老子辛苦了,要放松放松。
  当晚睡了个好觉,第二天8点才起床,然后处理公务,回复盖茨的来信。信中他毫无顾忌地谈论总司令:“有一位大人物无能到该死的地步,他叫我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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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15: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他忙的时候,突然,有的窗户飞进一个火把,大家大惊失色。只听见有人大喊:“不好了,英国骑兵到了!”
  李心头一凛:“在哪里?”
  “在周围!”
  李向外一看,英国骑兵已经包围了酒店。
  “警卫队哪里去了,为什么还不开火!”
  很不幸,他的警卫队因天冷,离开酒店到向阳的地方晒太阳去了,结果被英军控制。
  酒店女老板灵机一动,建议把李藏在床上。李十分厌恶这样怯懦的躲藏,予以拒绝。只见他抽出双枪,大步向前,威风凛凛站在门口,准备左右开弓,击毙来犯之敌。
  英雄本色。
  只是,英雄没当成。英军只包围,不进攻。并喊话:“如果5分钟内这位将军不投降的话,就烧毁这栋房子”。
  李哼了一声,不理。
  窗户内又丢进了几根火把。
  英军继续喊话:如果将军举枪投降,其他人一概放走。如果不投降,房子烧光,人员杀光。
  其他人全部盯着李大副司令。
  李崩溃。他不怕敌人,但怕自己人。现在,自己再勇敢,也保护不了大家。
  他没得选择,只能投降以救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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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15: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他举枪走出酒店的那一刻,英军欢呼。
  你要知道,这是条超级大鱼-----大陆军副总司令!
  英军超级兴奋,押着李飞奔而去。
  豪震惊了,简直不敢相信。在英军的眼里,李是唯一能对英军造成威胁的人。这个副总司令比总司令还重要。李是军神,华盛顿不过一军盲而已。怎么会这么轻易地就抓获了。
  原来,在李来到酒店的第一天,就被当地的保皇派发现,骑马飞奔20英里给英军报信。英军连夜出发,第二天赶到,包围酒馆,瓮中捉鳖。
  消息传来,大陆会议震惊了,军民震惊了。因为李是大家心目中的保护神,有他在,独立事业就有希望。现在,竟然投降了,这对独立事业打击太大了。
  只有一个人抑制不住偷偷发笑----华盛顿。
  哈哈哈,这家伙恶有恶报,也有今天。
  这就是自负、愚蠢的下场。
  “不幸的家伙,他是被自己的轻率给害了!”华盛顿在给别人的信中,不忘幸灾乐祸。
  华盛顿心情愉快。没有李作梗,调兵的事很容易。不久就把李、盖茨、沙利文的部队召集过来,和他自己的部队一道,渡过特拉华河,继续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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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15: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过河拆桥、渡河收船,延缓英军进程。
  英军也不紧不慢,尾随追来。
  从8月底到12月中旬,美军丢掉了长岛、纽约、哈莱姆高地、华盛顿堡、李堡和新泽西的一批城市,一直逃过特拉华河。军队十去其八,军神被捉,损失惨重。可以说,美军交上了十分昂贵的学费。
  但有一个人交的学费比美军还大。
  乔治三世。
  因为就是这段时间,决定他永远失去了北美十三州。
  原因是他用人失误。
  用谁失误?
  豪氏兄弟!
  乔治三世作为一代雄主,决不允许美洲不听话,更不允许美洲独立。他奉行铁血政策。但他的两位表兄弟却相反,主张怀柔政策,赞成给予北美13州人与英国本土公民同等的权利。不赞成兵戎相见,一是因为大西洋两岸是一衣带水的同胞,岂能自相残杀?二是北美是一个数百万人口的大陆,不是英国政府这点军力可以征服的。
  乔治三世不听。
  1774年,豪氏兄弟激烈地批评英国政府。陆军豪公然演讲:“政府对美洲的政策越来越离谱,就算英国军队全部上阵,也不能征服美洲。如果真的出兵的话,我拒绝领兵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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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15: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乔治三世亲自出面,一半劝说,一半强令,命令兄弟俩统兵前往美洲平叛。国王就信任这兄弟俩,派其他人不放心。
  兄弟俩极不情愿,但又没有办法,再斗也斗不过国王。再说,自己和国王是表兄弟,平日里很亲密。国王坚持立场不变,兄弟俩也拉不下这张脸与国王闹翻。
  国王的意志代表国家利益,个人私情必须服从大局,这是原则。
  没办法,只有去。
  人才就是人才。陆军豪一到美洲,就扭转了盖奇的被动局面,并组织军队进攻邦克山。
  但此役英军付出巨大代价才艰难取胜。这更加印证了他美洲不可以武力征服的观点。攻克一个小小的邦克山就死亡1000多人,要征服美洲,就是英国举全国之兵,也未必拿得下。
  选择战争,无疑是错误的。可以预料,英国最终会失败。
  自己虽然有超越时人的见识,但不获决策人赞同。狗血的是,还被迫要违心地去做自己反对的事,去做显然会失败的事,完全是上天不公。
  陆军豪窝火、郁闷、无可奈何,有气无处发,有恨无处诉。邦克山战役后,国王调走盖奇,提拔陆军豪为驻美英军总司令,全权负责平叛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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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15: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越不想干的事,越找上门来,杯具啊,杯具。
  人生真的很杯具。
  陆军豪想不通,自此后意志消沉。男人的怨气总要找个缺口发泄。于是,一向严谨的豪将军整个人全部变了。无节制地喝酒、赌博、找情人,在虚假的快乐中寻求心灵的安慰。
  对军事行动,他坚持两条原则:
  1、        能讲和就不打;
  2、        能巧打就不激战,尽量减少伤亡;
   这就是为什么英军打了胜仗反而主动求和的原因,也是英军屡屡失去全歼美军机会的原因。
  表面上,英军节节胜利;实际上,英军屡失战机,没有一锤定音。
  等到华盛顿渡过特拉华河,英军就永远失去了彻底消灭大陆军的机会。
  乔治三世,坐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经常收到美洲战事胜利的好消息,心情超级愉快,还经常表扬表扬他的兄弟。他哪里知道,在胜利的表面底下,已经注定永远失去了北美。
  用错了人,任凭你心雄万丈,竭尽全力,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教训,深刻的教训。
  今后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强迫不愿干的人去做。否则,事情坏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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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13: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节 第一悍将
  
  就在华盛顿鏖战纽约的时候,北方战场也打得热火朝天。其中有一位将军尤其令人心折,他就是公认的独立战争第一悍将----本尼迪克特.阿诺德。
   阿诺德1740年生于康涅狄格的一个小镇诺奇威。此君天生神力,从娘胎里带来一种不屈劲道----猛头猛脑。一般人为人处世,有知识的人讲道理,有本事的人讲气度,有修养的人讲和气。我们亲爱的阿诺德小朋友,他的为人处世之道很简单---讲拳头。
  拳头,是征服对手的最高哲学。
  讲道理,好麻烦;讲拳头,好利索。
  因此,他从小就落下一种病----好斗。
  一旦与人争执,语言根本不是道理,拳头才是硬道里。
  慈祥的老大爷戏称爱孙的调皮,往往是这样一句话:搞上天去了,完全是个反王。
  阿诺德从小就是这类反王。
  反王不一定是贬义词。反王虽然不听话,但也意味着勇敢、有担当。
  他家教很严,但管不住他。14岁时小小年纪,就反叛父母,一不怕死二不怕苦一溜烟离家出走,你不得不佩服他胆大齐天。
  离家出走总还得要饭吃,于是就在一家药铺学徒。学着学着,师傅突然发现徒弟不见了,满世界也找不到。过了一段时间,徒弟回来了。师傅一问情况,大吃一惊:他可爱的徒弟竟然抵不住军人威武的诱惑,偷偷强行加入部队,参加英法7年战争,攻打印地安部落,过过打仗的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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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13: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傅当然批评了他,要他安心学徒。阿诺德点头称是。但这种点头经不起岁月的考验。英军从他门前一过,他就条件反射般地跟去了。
拳头长期不用,就很不舒服。阿诺德天生喜欢这种激烈、冒险、勇敢的游戏。
可惜的是,两次攻打印地安部落并没有改变阿诺德的命运。事后还得回来当药铺学徒。
憋屈。
1762年父母双亡,他和姐姐迁往纽黑文,开了一间药铺兼书店。他给病患者以药,给好学者以书,给调皮者仍然是拳头。
他成了远近闻名的豪侠,是好汉们心中的偶像。
如果日子是这么过下去,阿诺德大不了就是个拳头老板而已。
1775年,波士顿惨案发生,阿诺德惊讶不已。他既惊讶于军队竟敢射杀无辜群众,又惊讶于北美无人站出来与英国政府斗。他大喊:
“我的主啊!难道北美人民都在沉睡吗?难道北美人会温驯地放弃自由吗?”
不久听说新英格兰民军开始围攻波士顿,阿诺德兴奋异常,感到自己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于是丢了药铺生意不要,立即召集狐朋狗友组建民兵,自己任命自己为伟大的连长。然后逼着镇政府给他补充弹药,率部急赴波士顿。
这一切,没人要求他做,都是他自动自发干起来的。
他就像蚂蚁群里的一只跳蚤,一有风吹草动就弹出来了;又像羊群里的一头小豹,稍有时机就迫不及待地带头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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