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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飞舞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2011年新书【全文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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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0 18: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谋杀似水年华 第九章(2)
  什么都吃不下,也不想上网,更没心思睡觉。她来到父亲的房间,桌上还摊着那三十六本笔记本,翻开1995年的那本,书签夹在上次看到的那一页。
  1995年8月13日
  虹口体育场,甲A联赛。
  他第二次看到了凶手!
  1995年8月13日的夜晚,十三岁的她和警察老爸,以及那个叫秋收的少年,在虹口体育场经历的一切,呈现在笔记本略显模糊的字迹中。
  然而,十五年后的田小麦,却丝毫都记不起来!十三岁那年,自己真的去过虹口体育场?
  记忆像一片天空,往事如飞过的小鸟,没留下一丝痕迹。
  这两年来,虽然她的容貌依然青春,甚至常被误认为刚毕业的大学生,脑子却仿佛老了几十岁。有几次与老同学聚会,大家热烈讨论念念不忘的往事,她居然丝毫没想起来,似乎从没认识过那些人,也从没经历过那些事。每当她露出一无所知的白痴表情,死党钱灵就大感震惊,因为别人说的那些往事,小麦全都亲身经历过—怎会遗忘得一干二净?
  去年,钱灵介绍她去看了医生,经过全面检查,发现她的大脑并无任何问题—简而言之,不是脑子有病,而是心里有病。
  医生说她患有轻度抑郁症,暂时丢失一段记忆。但这些记忆并未删除,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被屏蔽了,随时随地可能重新恢复。小麦无法说清自己的少女时代,因此也难以判断抑郁症的病根在哪里。医生给她开了一些治疗方法,她也曾严格执行,但一年多来毫无效果。
  最近,与前男友分手后,那个关于深沟的噩梦,更频繁地光临她的大脑,她时常害怕哪天再也不会醒来。
  也只有在淘宝时,才可忘我地无拘无束,想要买什么就买什么,她明白这是一种自我麻醉。
  手指停留在鼠标上许久,点开一家网店—
  魔女区。
  黑色的城堡大门飘出烟雾—“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那么,记忆呢?
  她点开店主的阿里旺旺,犹豫不决地敲着手指,耳边响起钱灵的警告。
  等待了十分钟,终于打出一段话—
  “真的可以在你店里买到想要的一切?”
  店主果然每夜在线,不到两秒就回答:“是。”
  小麦大胆地打出一行字:“我能买到记忆吗?”
  “记忆?”
  “不能吗?”
  她泄气地叹息,自己太傻了!竟天真地以为能买回记忆?大概店主说能买到想要的一切,指的是一切物质—记忆则属于精神,就像灵魂、欢乐、痛苦……
  “当然能买到。”
  没想到,店主给出了一个确定的答案,小麦摇摇头输入:“真的?我发现自己遗忘了大部分的记忆,许多年前的记忆。”
  “哪一年?”
  “1995年。”
  “好的。买个定制产品,一千元,买自己的记忆,不贵吧?”
  店主给出了一条定制产品的链接,也像上次买用于父亲葬礼播放的《幻觉》主题曲一样,小麦点头在心里说—
  “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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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0 18: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章
  第二天,小麦在公司收到一份快递,发件人地址印着“魔女区”。距离下单还不到十六个小时,真是飞速的物流啊。
  这次收到的快递是一个快递袋,就和平时公司来往的快递一样,从外面摸了摸却有些硬,至少不是纸质文件类的东西。
  她在“魔女区”购买的是“记忆”,确切地说是1995年的记忆。
  丢失了的少女记忆,就装在这个薄薄的快递袋里?
  回到家里,她心急火燎地打开快递,却是一套碟片,封套上印着两张熟悉的面孔。
  她认得那两个演员—男的叫武田铁矢,女的叫浅野温子—《101次求婚》。
  身为日剧迷的小麦,当然知道这部经典剧集,编剧是大名鼎鼎的野岛伸司,被翻拍过多个版本。她很喜欢老戏骨武田铁矢,特别是《白夜行》里他扮演的老警察,会让她想起死去的爸爸。
  她泡了盒方便面,将第一张碟塞进DVD播放器。屏幕上出现浅野温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温馨风格,同时响起主题曲—恰克与飞鸟的《Say Yes》。
  毫无疑问,她看过这部电视剧,每个画面每段音乐每句台词,每处搞笑的细节每次感动的停顿,都牢牢印在脑海中,只是一下子被遗忘了那么多年。看到男女主角第一次相亲那段戏,深埋在心里的种子,突然间生根发芽。就连男主角的下一句台词,她都能抢先准确地说出来—
  “我发誓!五十年后,我依然会这么爱你!”
  没错,就在这个房间!
  刹那间,感觉身边一切都变了:家具、餐桌、电视机、墙上的照片、门口的装饰,甚至地板的颜色!
  唯一没有改变的,是电视机里播放的画面。
  小麦抓着身上的毛衣,感觉它眼睁睁变成夏天的汗衫,气温也升高了十几度,头顶早就卸掉的电风扇又转了起来……
  回忆,如同长久干旱后的荒野,迎来雨季的第一滴雨水……
  早已被遗忘又重新捡回来的似水年华。
  1995年的夏天,异常炎热的八月中旬—每天下午的暑期电视剧场,都会播放日本电视连续剧《101次求婚》。十三岁的少女田小麦,坐在爸爸妈妈结婚时买的沙发上,叼着自家冰箱做的盐水棒冰,聚精会神地看着不断出丑的男一号。
  她的身边总是坐着一个乡下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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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9: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一章
  荒野。
  黎明之前,月光隐藏在密布的阴云背后,前方只有离离的野草,以及永远看不清的天际线。
  深秋的风掠过她的头发,寒冷渐渐渗入每寸皮肤,迫使她抱紧自己的双肩,艰难地踏过脚底的露水。
  忽然,她看到了那条沟。如一条大地被撕破的裂缝,如一段身体被切开的伤痕,将此岸与彼岸分割成两个世界。
  深沟两边,相隔不足数尺,似乎只要纵身一跃,就可以抵达那个彼岸。
  可是,万一摔下去,必然粉身碎骨。
  风在晃动她的身体,小腿和脚趾都剧烈颤抖,直到她闭上眼睛,迈出跨越的第一步。
  她,醒了。
  是那个延续数年的梦。
  然而,小麦发现自己并非躺在床上,而是站在客厅外的阳台。
  风,彻底吹破梦境。
  在阳台上向远处眺望,是一座矗立着无数摩天大楼的城市。她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栋焦黑的大楼,如同战火中幸存下来的废墟,那就是被烧毁的胶州路教师公寓。每当看到这栋焦黑的大楼,心中难免生出悲戚,感叹人活着并不容易。
  不过,她的肚子紧靠栏杆,上半身几乎探了出去。数十米下是川流不息的柏油马路,早起上班的人们正匆匆赶路。如果再往前倾几厘米,黑色的路面可能就要被鲜血染红,她也将登上报纸的社会新闻版。
  结结实实地跌坐在阳台里,她摸着自己狂跳的心,几乎是爬着回到客厅。
  “我是要自杀?”
  绝望地回到卧室,被窝还残留着体温,电脑屏幕上还闪烁着“魔女区”。
  耳边再度响起钱灵的话—会死的!
  真的会死吗?小麦忍不住哭了,不是为自己要死而哭,而是为直到死的那天,都没能回忆起少女时代。
  女人遇到心乱如麻的时刻,通常会找闺蜜倾诉—想来想去,也只剩下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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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9: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二章
  晚上,小麦裹上围巾,还加了厚厚的外套,过两天就要把冬装翻出来了。餐厅定在陆家嘴的正大广场,点完菜打量钱灵的脸庞,死党又憔悴了许多—眼眶微微发黑,脸上看不到血色,无论怎样涂抹化妆品,都无法逃过小麦敏锐的目光。
  “你怎么了?”
  高中时代她们是两朵校花,时间怎么就像魔术师一样,转眼就要把萝莉变成御姐?
  “没事啊!”钱灵尽量自然地微笑,“别关心我啦,不是你请我出来吃饭吗?告诉我有什么事?”
  “恐怕—我就要死了。”
  钱灵沉默半晌,面色阴沉下来:“你又去了‘魔女区’?”
  “是。”
  “为什么不听我的警告?”
  “因为,‘魔女区’能给我最需要的东西。”
  田小麦差一点就说了出来,“魔女区”帮她回忆起了1995年的往事。
  “我说过魔女能给你想要的一切。”
  “魔女?”
  “嗯,我是这么叫店主的—魔女会变魔术,真的能给你一切。但是,我想魔女要的代价,应该不止是金钱。”
  小麦不明白她指的是什么。
  “你怎么知道‘魔女区’的?”
  “几个月前,很偶然搜索到的,果然能买到你想要的一切。我已经无可救药地上瘾了,每天都要上去买东西,好像一天不上‘魔女区’就会把自己憋死。小麦,你可不要像我一样无法自拔,我想你的自控力要比我强。”
  “你不能帮我?”
  “人,只能自己救自己。”钱灵的目光锐利起来,就像在高中的寝室里那样,“小麦,克制住你的欲望,就可以拯救自己。”
  “你总习惯教训我,而我也总习惯听你的话。好吧,我不是小女孩,我会保护好自己的。说说你吧,你怎么了?也许你不爱听,但我必须说,你看起来好憔悴,也是因为‘魔女区’?”
  “原因很复杂。”钱灵转脸掩饰自己,“我不能说。”
  田小麦只能说回自己:“我的记性越来越差了,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个老同学,她跟我说了半天,我都没记起来她是谁!原来是我们同寝室的眉儿,搞得她很不高兴,以为我故意搭架子。真丢脸!”
  “只要还记得我就好了。”
  “就是怕将来有一天,连你也不认识了。”
  “你可能忘记任何人,但不可能忘记我。”钱灵颇为自信地一笑,“因为我们是死党。”
  “可是,一个人如果连青春的回忆都没有了,那将多么可悲。”
  “不过,有些事情嘛,不记得更好!还是永远不要再记起来了!”
  钱灵的这种态度引起小麦的警觉:“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事情,你不愿意告诉我?”
  “你真的,都忘了?”
  “提醒我一下—求求你!”
  “慕容老师。”钱灵将信将疑地说出一个名字,“还记得吗?”
  好熟悉的名字啊!可是,小麦丝毫想不起那张脸:“慕容老师?她—是谁?”
  “连她都忘了?”钱灵很是吃惊,但她旋即又恢复镇定,轻描淡写道,“忘了就忘了吧。”
  “不,你要告诉我。”
  “只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别再固执了,既然都忘了过去,就想想未来吧!”
  “未来?”小麦在心底暗问:我有未来吗?
  “我知道你和盛赞分手了,后来还联系过吗?”
  前男友盛赞不就是钱灵介绍的吗?小麦掏出手机,给她看盛赞最近发来的短信。
  “不错啊!”钱灵很有经验地点头,“你们还有旧情复燃的机会。”
  “可是—”
  “难道你不想?”
  小麦终于点头:“我想的。”
  “那就好,你知道盛赞的老爸是我公司的老总,我听他说盛赞现在还没有新女朋友。”
  “不会吧?”
  像盛赞这么优秀的帅哥,家庭条件又非常出众,身边肯定有许多漂亮女孩紧盯着,快两个月还没女朋友,是不是心里仍想着她?
  “明天周六,我建议你去一趟恒隆广场,最好是下午四五点。”
  南京西路的恒隆广场,全是顶级奢侈品专卖店,小麦向来觉得那里不是自己的去处,她宁愿在淘宝上买高仿A货。
  “陪你逛商场?你现在也开始买正品LV了?”小麦多嘴了一句,“还不如去香港呢。”
  “我不去,你一个人去。”
  “为什么?”
  “小麦,从小到大你听我的话,有错过吗?”
  反正也记不清了,小麦茫然点头:“好吧。”
  明天,在二奶、暴发户与郭敬明最爱的恒隆广场会遇见天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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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9: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三章(1)
  遇见天使的日子?
  小麦在镜子前站了很久,换了一件又一件衣服,每件都漂亮得体,即便放在恒隆那样的场合,也不会让人瞧不起,更不至于被误认作二奶。但总感觉身上缺了什么,无法体现她最美的那一点—修长的脖子,戴上淘宝买的施华洛世奇项链,仍显得空空荡荡。这身低领薄毛衣,配上羊绒外套,如果再加一条迷人的丝巾,露出项链的水晶坠子,就堪称完美了。
  她想起了那条被埋在抽屉最深处的紫色丝巾。
  Esfahan。
  小麦看着镜子里柔和的反光,摸了摸脖子,情不自禁地打开抽屉。
  诱人,却令人恐惧的丝巾,如同一具美丽的尸体,被精致地折叠起来,躺在棺材的深处。
  她禁不住伸出双手,触摸Esfahan丝巾的表面,清凉与柔滑渗入指尖,反射着紫色光泽,像传说中的月光宝石。轻轻展开丝巾,像抓着一条冰冷的蛇,缓缓缠绕在脖子上—镜子里的美人已焕然一新,紫色丝巾从两肩垂下,与这身毛衣简直绝配,就像为她的肤色与体形量身定制。丝巾表面再也没有令人恶心的异味,而是天然的蚕丝味,原本无以名状的恐惧,被某种幸福感取代,让她再也无从抗拒。她对镜子摆了个Pose,竟有女王气派。
  丝巾,冤家!
  下午四点,打车来到南京西路,戴着丝巾走进恒隆广场。一路不时有人回头,既有挽着女朋友的年轻小伙,也有牵着二奶的台湾老头,更有不少提着大包小包的时尚女孩。经过LV和爱马仕的专卖店,柜台小姐们纷纷侧目而视,她们什么有钱人和明星没见过?唯独没见过小麦身上的丝巾。
  她在无数昂贵的标签前顾盼生姿,拿起一个迷人的普拉达包包,装出满不在乎的表情—却是她几个月工资都买不起的。
  忽然,身边飘来一股迷人的香水味,小麦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眼前却是一位中年贵妇,对方很有礼貌地问:“小姐,我能看看这个包吗?”
  这个妇人好有气质,皮肤保养得不错,衣着也是名牌正装。小麦微笑着把包交到她手里,妇人还没忘记道谢。
  接过包,贵妇人又看了她一眼,忍不住赞叹道:“好漂亮的丝巾。”
  她红着脸回答:“谢谢。”
  小麦可不敢在真正的有钱人面前炫耀,刚要离开,却看到贵妇人身边多了一个年轻男人。
  居然—是他!
  钱灵说得没错,今天是遇见天使的日子。
  没来得及叫他的名字,对方就惊讶地喊道:“小麦!”
  “盛赞!”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高大的身材简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站在普拉达专柜前,格外引人注目。
  小麦不敢说这是钱灵的安排,只能羞涩地点头道:“真巧啊。”
  若在两个月前,她会立刻扑进盛赞怀抱,不过毕竟已经分手,她必须矜持一些。
  盛赞的目光集中在她的丝巾上:“你今天真漂亮!还有同伴吗?”
  这是试探,他知道小麦从不逛恒隆广场,可能已交了新男友,说不定转眼就会出现。
  “没有啊,我一个人来看看,只是看看而已。”
  她做了个可爱的鬼脸,还是那个爱在淘宝买衣服的宅女。
  盛赞回头拉住贵妇人的手说:“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妈妈。”
  小麦不禁低下头,自己只是平凡的市井女子,无权无势的警察的女儿,怎配得上做贵妇人的儿媳?但她还是很有礼貌地说:“原来是伯母,很高兴认识您!”
  盛赞的妈妈微笑着点头:“你就是小麦啊!怪不得刚才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和你有缘分,真是个懂事的漂亮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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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9: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三章(2)
  贵妇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小麦觉得自己恐怕一辈子都学不会。这时,眼前又多了个中年男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很像香港的老电影明星。他轻轻挽住贵妇人的胳膊,不用问就知道是谁了。果然是大公司的老总,举手投足之间气派非凡:“你好,我是盛赞的爸爸。”
  “您好,伯父!”小麦有些手足无措,只能尽量保持仪态,“很高兴认识你们。”
  “很漂亮的丝巾!更漂亮的女孩!”
  真会说话!他的笑容充满亲和力,嗓音淳厚稳重,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敬畏感。
  “谢谢。”
  前男友的父亲很有风度地说:“介意和我们一起购物吗?”
  “这是我的荣幸。”
  话虽如此,小麦却分外紧张,不就是盛赞的父亲反对他们交往的吗?他不可能喜欢她做儿媳妇的!
  盛赞的妈妈试衣服时,盛先生一脸严肃地说:“听说令尊因公殉职,我很难过!”
  “啊,您怎么知道?”
  看着她惊讶的神色,盛赞轻声说:“是我告诉父亲的。”
  “谢谢您的关心!”
  等到贵妇人买好衣服,盛赞的父亲说:“我们早就预定了隔壁的西餐厅,不如请小麦也一起共进晚餐吧?”
  “好啊,欢迎。”贵妇人也应声道。
  田小麦却尴尬地推辞:“这样不好吧,太麻烦伯父伯母了。”
  “没关系,四个人共进晚餐胃口会更好。”
  盛赞看到父亲的兴致不错,趁机催促小麦:“快去吧,我都饿啦。”
  于是,她跟着前男友一家走出恒隆广场,来到隔壁的高级法国餐厅。
  钢琴伴奏声中,盛赞的妈妈接过菜单,熟练地点了几道菜,随手礼节性地给小麦看了看,价格贵得吓人,一顿饭要吃掉她半个月的工资。
  “真不好意思,我来付自己的那部分吧。”
  她不安地看着盛赞,前男友却转脸看着父亲。
  “不,你是我们的客人,当然应该由我来请客。”
  盛先生语气郑重,让人难以抗拒。
  前菜上来时,盛赞轻声问小麦:“这条丝巾太漂亮了,在哪里买的?”
  还有一句潜台词—是哪个男人送的?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淘宝。”
  “怎么会呢?”盛赞以前就看不惯她一直泡在网上买东西,“这么漂亮精致的丝巾,淘宝上能买到?”
  “有一家淘宝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说完她就有些后悔,怎么嘴巴控制不住呢?
  “真的吗?”
  “开玩笑的!”
  她决心让“魔女区”的秘密烂在肚子里,绝不能让前男友也钻进去。
  盛赞的妈妈却说:“这种丝巾是进口的,我猜原产地是中东地区,你看丝巾上的植物花纹,非常具有那里的特色。”
  没想到碰上识货的了,小麦大胆地问:“这条丝巾的牌子叫Esfahan,伯母您听说过?”
  随即,她在纸上写出Esfahan几个字母。
  “嗯,这不是牌子,而是产地—Esfahan,伊朗一座重要的城市,著名古都,中文译过来叫伊斯法罕,盛产地毯等手工艺品,从前有‘伊斯法罕半天下’的美誉。”
  “原来是伊朗产的丝巾,伯母您的知识真渊博。”
  “我们就喜欢去世界各地旅行,以后若不嫌弃,可以一起出游。”
  “这—请别开玩笑了。”
  小麦是认真的,能吃到前男友父母请的法国大餐已是极限,本来就没奢望别的。
  “没关系,这不算什么。”
  是啊,对有钱人来说是九牛一毛,对小麦而言却是另一个世界,她再次老实交代:“其实,今天纯属凑巧,我从来不逛恒隆广场的,只是难得有个休息天,不想待在家里做宅女上淘宝,就出来随便看看,但我肯定买不起里面那些东西。”
  “小麦,我喜欢你的诚实!”盛太太举起红酒杯,“昨晚,我先生刚从香港飞回来,过两天还要出差去北京。他平时工作很忙,没有时间陪伴我们母子。这次是我提前一个月就定下的,要他在这个周六下午四点,务必陪我和儿子来逛恒隆广场。”
  “真是……好有缘分。”
  依然不敢提起钱灵。她羞涩地呡了口酒,紫色丝巾衬着血红的葡萄酒,血红的葡萄酒映着她两颊泛起的红晕,更是风姿绰约。她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显出良好的教养,不算大家闺秀也是小家碧玉,总之是理想中的好媳妇,将来也会是温柔贤惠的好母亲。
  “小麦,12月10号,就是盛赞的二十九岁生日,我们准备在寒舍摆一桌家宴,不知你有没有空来做客?”
  “啊?”
  这下真的失态了,完全没想到盛先生会邀请她上门—这是同意她和盛赞谈恋爱了?再看他们的表情,绝非开玩笑或捉弄她。
  不过,她却说了一句可能扫兴,但必须要说的话:“对不起,伯父伯母,我不能来。”
  “为什么?”
  盛赞大吃一惊,这么大好的机会,可是许多漂亮女孩打破头也要抢的。
  “家父去世还不到一个月,我还身带重孝,就来参加盛赞的生日家宴,这样不太好吧?”
  没想到是这个原因,盛先生郑重地问她:“你自己介意吗?”
  “我—”她尴尬地抬头看了看盛赞的父母,“我只怕伯父伯母介意。”
  盛太太爽快地抢话道:“小麦,只要你自己不介意就可以了。你以为我们是那种很迷信的家庭吗?我从来不相信这些东西的。何况,你父亲是因公殉职,他的事迹在全国的新闻里都有报道,他是个优秀的警察,你一定为你的父亲而骄傲,还有什么可忌讳的?”
  这番出乎意料的话,简直让田小麦受宠若惊:“好的,我一定来!”
  终于,小麦的手被盛赞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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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9: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12月7日,凌晨。
  距离前男友(可以不用“前”了吧)的生日还有三天。
  这些天来小麦勤做脸部美容,紧急恢复瑜伽训练,几乎每天都与男友约会。为避免长青春痘,她再也不熬夜上网,暂时戒掉了淘宝。
  小麦期待自己是那个幸运的灰姑娘,渴望做一个幸福的梦。
  可是,她依旧梦到了那条沟,那条将荒野分割为两个不同世界的深沟。
  就在坠入沟底的刹那,《FirstLove》的铃声将她拯救出来。满身冷汗地睁开眼睛,打开手机,屏幕却显示着钱灵的名字。
  她?现在是凌晨三点。
  接起电话,电话那端传来钱灵急促的喘息声,如同蛇在爬行:“小麦,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我们高三那年,那个大雾弥漫的清晨,梦到我们看到过的那一切!”
  “我们看到了什么?”
  “你忘了吗?”
  “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小麦却没忘记安慰她。“你别害怕!到底发生过什么?”
  “那张脸!那张可怕的脸,还有,那条丝巾。”
  听到最后两个字,她的心绷了起来:“丝巾?什么颜色?”
  “紫色!”
  手机差点掉到床底下,小麦下意识地缩进被窝,刚给她带来好运的紫色丝巾,正躺在衣柜抽屉的深处。
  “紫色丝巾?发生过什么事?”
  “那是你和我亲眼看到的,我不相信你会忘记!”
  “对不起,我真忘了。”
  钱灵苦笑道:“就算你忘了所有事,但还有一件事,那么多年过去了,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我现在能见到你吗?”
  “现在可是凌晨三点!要不明天吧,中午我就去看你!”
  “好,我等你!”
  “快睡吧,睡着就没事了,晚安。”
  挂断这个凌晨来电,田小麦才把手机关了。黑暗寒冷的床上,她辗转反侧许久。明天会听到怎样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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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2 22: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五小时后。
  即便没有刺耳的闹钟,生物钟也会强迫小麦醒来,必须在八点半出门,才能赶上那班过江地铁,以免迟到被老板臭骂。上班的地铁中,她打开手机,收到一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发信人是钱灵,发送时间是凌晨三点二十分。
  拥挤的地铁车厢,田小麦越想越觉得奇怪,这不是钱灵的说话风格,她从来都是很直接地说大白话,更没发过这种文艺腔的短信。
  走出地铁,她给钱灵回了一个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既然钱灵迫切地想要见到她,肯定会一直开着手机,随时可以与小麦联系,为何又突然关机了呢?
  小麦疑惑地走进写字楼,如往常一样开始白领的一天。可是,整个上午她都心神不安,耳边不时响起凌晨时分,钱灵在电话里说的那些奇怪的话。她也不时看看那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忐忑不安地等到了午休时间,她又给钱灵打了个电话,依然关机。她立即打电话到钱灵上班的公司,才听说钱灵今天没去上班,也没打过电话请假,目前谁都联系不上她。
  难道钱灵生病了?同时手机又坏了,病得出不了门,所以才联系不上?
  尽量往好的方面去想,心里却慌得厉害,不是说好了中午去见她的吗?小麦立即向主管请了半天事假。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在静安区一条幽静的马路边。周围都是三十年代的小洋楼,围墙上伸出香樟树叶,紧锁的铁门里庭院深深。去年,钱灵因为与父母吵架,独自从家中搬出来,在位于市中心的这里单独租了套房子。小麦来看过她一次,还很羡慕这闹中取静的好环境。
  小麦按响铁门外的门禁,但半天都没动静,只得又用力敲响铁门,这才有个肥胖的女人来开门,想必就是房东。
  来到底楼的钱灵家门口,不想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房东太太也感觉奇怪:“平时都是锁得好好的啊。”
  进门是个幽静的小院子。泥地上种着许多花花草草,最醒目的是一株梅树——这是钱灵最中意的植物,恐怕也是这套房子最吸引她的所在。
  从小园子直接进去是客厅,小麦叫了一声:“钱灵!”
  空气中似乎传来寂静的回声。客厅的门居然也没关!
  底楼只有一室一厅,小麦小心地往里走了几步,推开虚掩的卧室门,终于看到了钱灵。
  钱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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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2 22: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章
  
  钱灵倒在卧室地板上,穿着宽松的白色睡衣,乌黑长发如瀑布散开,对着苍白的脸庞,像绽开了一朵白蕊黑瓣的花。
  她的眼睛,曾经迷人的眼睛没有闭上,露出恐惧,疑惑和意外的神情,看着如约而至的田小麦。
  小麦确信自己足够坚强,不会像房东太太那样尖叫着逃跑。她只是怔怔的站在原地,像一尊雕塑,僵硬地伫立在死去的死党身边——不是说好了“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现在,田小麦已经准时来到,钱灵却永远不能说话了。
  不过,真正让她的思维凝固起来的,是围绕在钱灵脖子上的一抹紫色——
  丝巾。
  紫色的,丝巾。
  第一眼,她感觉是幻觉。会不会是自己把深埋在抽屉里的丝巾,幻想到了钱灵的脖子上?或者,钱灵没有死,只是躺在地上要和她玩一个恶作剧?
  第二眼,她才确认钱灵的确死了!确认缠绕在她脖子上的丝巾,就是自己上个月从“魔女区”买的那种——同样水晶般的紫色,同样奇妙的植物花纹,同样的波斯伊斯法罕风情,几乎就是同一批产品,甚至是同一个人织出来的!
  没有第三眼了——小麦的眼神定格在丝巾上,丝巾像一块自己磁铁,牢牢吸住她的眼球,让她丝毫无法移动;又像一条紫色毒蛇,不知不觉已缠上她的脖子,让她完全无法逃脱。
  丝巾越收越紧,呼吸越来越困难,想象中紫色的蛇,令她渐渐窒息……
  唯一无法被抑制的,是田小麦的眼泪。
  当温热的泪水打湿地板,死去的美人渐渐冰凉,窗外的黄叶纷纷凋落——她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似曾相识的气味,从钱灵的尸体上飘出,确切地说是从丝巾深处飘来。
  那是十年前某个清晨的气味,可以背大脑遗忘,但不会被鼻子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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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2 22: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
  
  “她没说到过其他人?”
  “没有。”
  “也没说到过特别的事?”
  小麦觉得自己快被逼疯了,退到角落摇头说:“对不起,凌晨她打来那个电话的内容,我已经全都说过了!我也给你看了那条她发的短信。”
  “嗯,短信时间如果没错,应该在她遇害前不久。”
  “我很后悔!凌晨三点通电话时,她希望当时就能见到我,如果我不贪睡,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出门的话,或许还可以挽救她的生命!”
  “不是你的错,没人会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在凌晨三点出门的!”
  负责这桩凶杀案的警察反复追问了半个小时后,总算安慰了小麦一句。
  他是田小麦的老熟人。
  十五年前,当时他从警校毕业不久,便跟随小麦的父亲,参与侦办了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这也是田跃进三十多年警察生涯里,仅有的还没抓到凶手的两桩案子之一。当年初出茅庐的警察小王,如今已是破案无数的警官老王。上个月小麦的父亲因公殉职,也是老王在帮忙料理后事。
  根据现场的情况,初步判断钱灵是被丝巾勒死的,如果法医的报告能够证实——那么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与1995年的南明路凶杀案完全相同。
  房东太太也被警察问得快要崩溃了。这栋老洋房是祖辈传下来的,到这一代已败得只剩下房子。洋房的大部分出租给一家广告公司。晚上,除了独居的房东太太,只有钱灵租住在底楼一套带小院的单元里。房东太太表示,昨晚并未有异常情况,整晚她都睡得很沉。警察也证实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更没有迹象显示有人翻墙而入。房东还说钱灵在这里住了一年,晚上多半在外面,平时也很少打照面,但每次付房租她都很爽快。虽然怀疑钱灵的社会关系复杂,但房东从没见过钱灵带男人回家,屋里也没有发现男人的用品。
  目前,最大的嫌疑对象竟是房东太太。
  至于动机?如果她真是凶手的话,当然不会把动机交代出来的。
  不过,想起十五年前的南明路凶杀案,警官老王认为房东太太作案的可能性极小。
  警方未在现场找到钱灵的手机,估计已被凶手拿走。
  现场还有一样特别的东西。
  死者的床头柜上,有一张黄色便签纸,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
  我杀过人
  短短的四个字,就像四根金针,插入小麦的眼睛。
  警官老王自嘲似的说:“此地无银三百两?凶手告诉警方,他是一个连环杀手?”
  “不。”田小麦已变得异常冷静,“这是钱灵的笔迹。”
  “死者字迹写的?”
  “我和她是从初中到高中同班六年的死党,当然认得她的笔迹,绝不会有错!”她一下子就想明白了,“钱灵要告诉我的秘密,恐怕就是这四个字!”
  “你能想到她杀的人是谁吗?”
  “不,完全想不到!”
  钱灵曾经杀过人?
  天哪!小麦记不起来,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与死党共同度过的时光,十八岁的似水年华,几乎完全遗忘了!
  她杀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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