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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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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2: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时间的推移,波瓦坦越来越觉得受骗了。原来史密斯讲是来做贸易的,不会定居,但事实刚好相反。波瓦坦酋长决定摆下鸿门宴,诱捕史密斯等头头,然后对其他人一网打尽。谁知,波卡洪塔斯当夜偷偷地将消息告诉史密斯……
  波瓦坦得悉内情后,十分震怒,将波卡洪塔斯送到偏远部落去,让她远离詹姆斯敦。史密斯因火药爆炸受伤回国治疗。英国人骗印第安人说他死了,波卡洪塔斯信以为真。
  波卡洪塔斯18岁时,已经出落成为一位美丽的姑娘。殖民者发现了公主的行踪,设计诱骗并软禁了她。然后要挟波瓦坦。波瓦坦释不得不放了部分俘虏,但是没有完全归还武器,两方陷入僵局。
  软禁中的公主接受了英式教育,邂逅了种烟草的约翰.罗尔夫,两人一见钟情。令人意外的是波瓦坦同意了这门婚事,并派弟弟和儿子参加了婚礼。婚后波卡洪塔斯更名为丽贝卡,受洗入教。一年后喜得贵子,取名为托马斯.罗尔夫。
  这桩婚姻,让双方保持了8年的和平,这便是著名的“波卡洪塔斯和平时代”。也正是这段时期,殖民地大种烟草,吸引人口,增强实力,印第安人彻底失去了赶跑英国人的机会。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詹姆斯敦,殖民地当局决定拿波卡洪塔斯作例子,向英国人证明土著可以教化,证明殖民地兴旺发达指日可待 。1616年罗尔夫夫妇携子远赴伦敦,出席了不少社交宴会,并到皇宫参加了一个假面舞会,詹姆斯一世和王后给了她特别的问候。据说波卡洪塔斯被正式封为殖民地公主。第二年初在一次宴会上,她惊讶地发现了还活着的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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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2: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1617年3月罗尔夫夫妇启程返美,波卡洪塔斯突然病倒,几日后便香消玉殒。估计死于肺炎,下葬于英国葛文森的圣•乔治教堂
  托马斯也患病,留在英国治疗,罗尔夫独自回到弗吉尼亚。次年波瓦坦去世,他的弟弟继位。这位新酋长参加过历次与白人的冲突,切齿仇恨殖民者。1622年他发动的突然袭击,杀死三百余名英国移民,包括罗尔夫。但他们行动得太晚了,移民的数量已经够多,足以从灾难中恢复过来,并予以反击。双方零星战事不断。只是弗吉尼亚公司受此一击,彻底破产崩溃。新国王查理一世干脆宣布,弗吉尼亚殖民地收归王室管理。此后有国家作后盾,殖民地加速发展。
  22年后,新酋长也变成了老酋长,他看到来生无多,决定再度猛攻一次殖民地,尽最后一份心力。但殖民地已经强大起来了,反将土著打败,杀死酋长,摧毁大量的印第安村庄,强大的印第安联盟瓦解。弗吉尼亚彻底消除了印第安人的威胁。
  波卡洪塔斯,这个没心没肺的美丽姑娘,以她的天真和善良,帮助了英国人,却无意间成了自己部族灭亡的推手。殖民史上仅有的一点玫瑰色,居然也是鲜血染成的。可见,历史从来就不是由是善良和真诚写成的!
  对波卡洪塔斯,真的不知说什么才好。
  史密斯在1631年逝世,终年五十岁左右;四年后,年满二十岁的帅哥托马斯重返北美,继承父亲的事业,其子孙日益繁荣。如今,波卡洪塔斯成为了北美众多名门望族的共同祖先,据说好几位总统或者总统夫人是她的后裔。
  历史如风,波卡洪塔斯的故事,长留在遥远的历史记忆中闪烁,她被称为“风中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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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13: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宝宝寒 于 2013-12-9 14:00 编辑

  第八节 一切奠基于“五月花公约”
  
  十七世纪初,欧洲发生了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宗教改革。随着工业经济的兴起,资产阶级思想在宗教领域萌芽壮大,要求对旧宗教进行改革。英国,自亨利八世开始改革,到伊丽莎白一世时,确立了新教的国教地位。但从60年代起,从新教中出现了更为激进的教徒----清教徒。他们主张清除国教中陈腐的天主教义和教规仪式,清教徒由此得名。
  清教徒是当时最为前卫、最另类、最具有反叛精神的一群新新人类,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事儿还不大,凡事都与旧势力对着干。不信你看:
  旧教主张皇权至上,他们就主张皇帝和大家一样,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至于官员和贵族,更不在话下。(猛:敢把皇帝拉下马)
  旧教主张出世修行,他们就主张入世修行,认为“世界就是我们的修道院” ,工作好和生活好就是修行。(癫:敢把耶稣拉下马)
  旧教主张神甫布道,他们就主张“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每个人都可直接与上帝交流。(狂:敢炒领导鱿鱼)
  旧教注重宗教仪式,他们就反对繁文缛节,主张简单、实在修行。(骄:敢不尊重礼节)
  旧教远离生产,他们就崇尚创业、主张营利、肯定成功。(俗:一心钻进钱眼里)
  旧教穷奢极欲、腐败盛行,他们就主张节俭禁欲、公正清廉、布德行善。(傲:敢特立独行)
  可以想象,他们的这些主张,在当时是多么地石破天惊、狂飙突进。自然,你得罪皇帝,皇帝就得罪你;你得罪耶稣,教主就得罪你;你得罪领导,领导就得罪你。因此,当保皇议会通过《信奉国教法》后,清教徒遭到政府和教会势力的残酷迫害,逮捕、酷刑,宗教审判,每时每刻都在等着清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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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14: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节 美国精神的源泉
  
  一谈起美国,除了佩服其强大外,更羡慕其自由、民主、平等和自治等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才是推动美国崛起的根本动力。那么,这些价值观来自于哪里?
  是美国人生下来就有的?
  NO!
  是美国革命革出来的?
  NO!
  是美洲殖民殖出来的?
  NO!
  是美国人自创的?
  NO!
  正确答案是:来自于宗教。是的,就是来自于那神乎其神的宗教。
  具体一点讲,是来自于英国宗教改革。
  十六世纪初的欧洲,控制天下的不是贵族、不是将军、不是国王,而是教会。罗马天主教坐断天下数百年,庞大森严,势力雄厚,导致欧洲长期处于黑暗的“中世纪”之中。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教会为了赚钱,滥用职权、诈取民财、卖官鬻爵,甚至……开妓院,其腐朽完全突破了人们的想象。大家觉得,他们比恶棍更恶,比烂棍更烂,比官员更腐败,怎么看都不像个正规宗教。
  一句老话:有压迫就有反抗。在文艺复兴和资产阶级兴起的双重影响下,欧洲掀起宗教改革的热潮。在英国,先是亨利八世和爱德华六世打击天主教,倡导新教,而后玛丽女王恢复天主教,罢黜新教,一反一复,引起了激烈的宗教斗争和社会动荡。到伊丽莎白一世时,她学乖了,走中间路线,既不左也不右。一方面打击天主教,确立新教的国教地位。另一方面,又保留天主教的主教制度和仪式。这样,不管是新教还是天主教剩余势力,都争相团结在伊丽莎白一世周围,成了保皇派。
  但这种妥协激怒了一群人-----清教徒。清教徒的“清”,不是指清洁,也不是清静,更不是清修,而是指 “清除”, 充满杀伐决断的意味。他们信仰卡尔文主义,觉得改革远没有到位,主张坚决按照圣经.新约的要求,彻底清除国教中的天主教残余,建立纯正的新教教会。清教徒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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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14: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改革派,新教徒已经是当时的先锋人物,但清教徒更激进、更前卫、更另类、更具有反叛精神,属于当时的超新人类。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事儿还不大。凡事都与天主教旧势力对着干。不信你看:
  旧教主张政教合一、王权至上,他们就主张政教分离,教徒平等。国王和大家一样,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至于官员和贵族,更不在话下。轻轻松松几句话,就把天下至尊国王陛下拉下马来,把尊贵牛B的达官贵人拉下马来,成了和贩夫走卒、乞丐妓女平等的凡人。一个字:猛。
  旧教主张出世修行,他们就主张入世修行,认为“世界就是我们的修道院” ,工作好和生活好就是修行。在他们眼里,修行靠“体悟”,既然这样,又何必跑到修道院去呢?我上班可以悟嘛,吃饭可以悟嘛,上麻将馆、上卫生间、上床…..的时候,都可以悟嘛。只要心中有耶稣,时时处处可修行。只要工作好和生活好,就是尽一个人的本分,就是在修行。经清教徒这么一弄,平时高居云端之上的上帝耶稣,竟成了跟班小鬼,简简单单就可以打发了。一个字:癫。
  旧教主张神甫布道,他们就主张“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每个人都可直接与上帝交流。哈,要真这样,那主教大人怎么办?教士大人怎么办? 炒领导的鱿鱼,让人家喝西北风去?一个字:狠。
  旧教注重宗教仪式,他们就反对繁文缛节,认为信仰在心不在外,主张简单实在修行。这样一来,宗教的神秘感、庄重感一扫而光,想忽悠人也难了。这在旧势力看来,完全是离经叛道。一个字: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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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14: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旧教远离生产,他们就崇尚创业、主张营利、肯定成功。清教徒认为,进入天堂的人由上帝选定,个人无能为力。那么,怎样判断自己是否被上帝选定了呢?那就看职业是否成功,产业是否发展。因为职业是上帝安排的天职,人是上帝财富的托管人,是创业精神的代言人,有责任将财富增值。因此,每个教徒,都要排除万难,勇于进取,追求财富,获得非凡的成功。这在旧势力看来,这完全是一心钻进钱眼里。一个字:俗。
  旧教穷奢极欲、腐败盛行,他们就主张节俭禁欲、公正清廉、布德行善。他们限制一切纵欲享乐,将节约下来的钱投入再生产上,把赚来的钱回馈社会,发展社会事业。这在旧势力看来,简直不可理喻。一个字:傻。
  可以想象,他们的这些主张,在当时是多么地石破天惊、狂飙突进。自然,你得罪皇帝,皇帝就得罪你;你得罪耶稣,主教就得罪你;你得罪领导,领导就得罪你。伊丽莎白去世后,詹姆斯一世继位,他亲自上阵,打压清教徒。保皇派先让议会通过一个《信奉国教法》,然后以法律的名义,残酷迫害清教徒。等着清教徒的,不是逮捕、酷刑,就是宗教审判。
  但是,清教徒的主张广受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欢迎。清教徒虽然受到迫害,但势力越来越大。后来分立出来,与保皇派展开了持续不断的斗争,几十年后,还取得了与国教平等的地位。
  不过,这是后话。在取得胜利之前,我们的清教徒诸同志,日夜受到打压,日子可难过喽。其中有部分看到英格兰呆不下去,就大胆出国了,梦想迁到一个新天地里,去建设他们心中美好的宗教天堂。几经辗转,踏上了美洲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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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12: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节 五月花公约
  
  第一批登上美洲土地的清教徒,来自于英格兰诺丁罕郡斯克鲁比小镇。
  1607年,该镇清教徒约翰•鲁滨逊看到教友受折磨,十分气愤,干脆率领一班教徒分离出来,成立一个独立教派。这下更受到国教的猛烈打击。约翰•鲁滨逊一不做二不休,决定带领教徒走出国门,前往宗教自由之地----荷兰。谁知刚上船,船长就将他们洗劫一空,还将他们送进官府坐牢。到第二年才重新成行,先到阿姆斯特丹,后迁到莱顿安家。
  但是很快发现,漂泊他乡、寄人篱下的滋味并不好受。他们的孩子们日渐融入当地社会,有被荷兰同化的危险。教徒们十分着急。他们想回故土,但故土不欢迎他们;不回故土,这里又不是久留之地。
  天下之大,那里是我们的容身之所?
  要是遥远的天边,有个没有人间污浊的地方让我们呆,那该多好。
  他们总是这么幻想着。令人惊奇的是,幻想也有实现的一天!
  他们婉转打听到美洲可以移民的消息,大喜过望。迅速向弗吉尼亚公司申请特许移民的土地。教徒们没钱,就跟生意人谈判,经过艰苦努力,从70位商人手上融资7000英镑用以移民。条件是殖民地7年内的所有收入,归这些商人所有。
  这样的代价不可谓不高。
  为了生存,为了教会,代价再高,他们也愿意。
  1620年9月,36名清教徒和其他68名移民,乘坐“五月花号”轮船,兴致勃勃地奔向他们的梦想之地---弗吉尼亚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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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12: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大海和他们开了个玩笑。海风和洋流把他们送到了普利茅斯的科德角。离他们拥有特许权的土地很远很远。
  没有特许权,就意味着没保障。一上岸,就有可能被抓、被逐,甚至被杀。
  移民们闹嚷起来,互相推脱走错地方的责任,你怪我,我怪你;有的想留此地,有的想回原目的地;有的扬言上岸就分伙,各干各的。
  移民领袖想压服众人,结果被人抢白一句:你只不过是船上的临时小头目,又不是官员,你有什么权力管我们!
  移民领袖被顶得下巴掉到了地上。
  很明显,现在人心骚动,如果任由内讧发展,队伍就有可能溃散。一散伙,想在一片荒野中生存下去,那无异于天方夜谭。
  两个移民领袖想来想去没办法,只好采取他们家乡的老习惯:订契约。以此定制度、立规矩。
  大家一合计,只能这么办。
  由清教徒起草了一份《联合协议》,41个成年男人署了名。这份协议看上去及其普通、极其简单。如果除开空话套话,仅剩下2句话:
  “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庄严立誓,自愿结为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就是这两句普通的话,体现了这样一些光辉灿烂的名词:自由、民主、法治、自治…….。这些内涵,是第一次没有势力强大的王权,和无所不在的神权的影响下诞生的。在那个特定的时刻,那群人外无强权、内无压迫,处于一种完全的自然状态,大家按照自由、平等的天性,共同讨论和签订这份协议,充分体现了人性中民主、自治、责任的光辉。
  这便是《普利茅斯联合协议》,后来被历史学家称为《五月花公约》。它是此后无数自治公约中的第一个。它所呈现出的自由与平等、民主与法治、团结与自治的理念,开启了西方现代民主政治的先河,成为美国政体发展的第一块坚实的基石,对《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人们称为美国精神的先驱。
  五月花,创造了奇迹。
  他们的奇迹,并非源于什么高深的理论,也非源于什么高尚的品德,仅仅来源于英国社区居民处理公共事务的小习惯。
  历史,往往形成于习惯,改变于偶然。
  关键是,这些社区清教徒影响比较大。
  美国,从一开始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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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12: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订完协议后,选举约翰.卡佛为首任总督,任期一年。后来,他们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靠岸。上岸时,他们跪在地上,感激上帝让他们克服艰险,渡过大洋,找到了梦想的地方。当时正值寒冬,大雪纷飞,只派青壮年男人上岸。第二年春天才全部上岸居住,。
  幸运的是,他们来前三年内,聚居此地的印第安人,被瘟疫消灭了90%到96%(整个新英格兰沿海的居民死亡率都这么高)。他们不但没有受到印第安人的进攻,反而捡了个大便宜,因为印第安人留下了村庄和五十公顷农地,上面还有新种的谷物。还有港口可以出航。他们把这个地方也称作普利茅斯。
  清教徒虔诚地信仰上帝,但上帝并没有帮他们什么忙。他们的遭遇,与弗吉尼亚詹姆斯敦开始的移民没有大的差别,劳作辛苦,疫病流行,缺衣少食,到第二年,死得只剩下50人。
  幸运的是,附近的印第安人中,居然有个略懂英语的人,名叫斯匡托。这位先生早年曾在欧洲几个国家呆过。他主动与移民联络,送来食物,并引荐酋长,与移民签订和平共处友好合作协议。
  印第安人把种玉米、捕鱼的技术传授给他们,帮助他们度过了最为艰难的时期。
  4月5日,“五月花号”返航英国,剩下的50个人没有一个愿意回国。不久,首任总督及夫人病亡,布拉德福德被选为卡弗的继承人。布拉德福德领导有方,确保殖民地平稳发展。
  据传,这年收获季节,移民们摆开盛宴,感谢印第安人的帮助,是为“感恩节”的起源。实际情况是,根本没这回事。后来的“感恩节”是由华盛顿定日子,由林肯宣布为全国性节日的,牵强附会与这批移民发生关系。
  到1640年,普利茅斯殖民地才稳定下来。五十年后,被英王威廉三世并入马萨诸塞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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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12: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节 山巅之城----清教徒殖民地
  
  一直以来,英国向美洲移民都是零打碎敲,规模不大。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这种局面。
  这个人就是约翰。温斯罗普。
  他原本是个庄园主,但一不小心没落了。
  他是个狂热的清教徒,经常受到迫害。
  因此,他渴望离开英格兰这个鬼地方,去开创一个心目中的宗教圣地。
  1629年,他听说马萨诸塞海湾公司获得了特许状,就绕过人才市场,也不参加招聘会,直接冲到该公司,毛遂自荐了。
  一进公司,他就显得非同凡响。
  他提出了一个主意:以后移民,不再一个一个地移,而要一窝一窝地移,也就是实行家庭式移民。家庭移民,自然团结一心,比游兵散勇强得多。
  大家都觉得,这个主意好。
  他还出了很多好点子。大家感到他是个难得的人才,就推选他为未来殖民地的总督。
  刚来不久就成了总督,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但他终于找到了属于他的平台,一个能够实现远大理想的平台。
  1630年,他卖力地鼓动清教徒,和他一起移民美洲。去美洲,不是为了逃命,不是为了发财,而是为了理想:
  “我们要创建山巅之城,让全世界瞩目我们!”
  所谓山巅之城,是耶稣对耶路撒冷的称谓。也就是说,他们要开创一个完美的宗教圣地,让她成为教徒们的向往之地,让她的光芒照亮全人类。
  在他真心诚意的忽悠下,这次跟随他的移民达1000多名,坐满17条船,规模前所未有。马萨诸塞海湾公司干脆把总部也迁到北美,彻底脱离英格兰。
  登陆前夕,他还不忘鼓励移民:就好像上帝把耶路撒冷给了以色列,现在他把美洲给了我们。如果我们在事业中欺蒙上帝,让他收回对我们的庇佑,我们将成为世人的笑柄。
  事实是,上帝并没有保佑他们,不久就死了200多人。真正保佑他们的是詹姆斯敦和普利茅斯,他们吸取这两个地方的经验教训,少走了很多弯路,避免了很多失误。
  这次移民,揭开了大规模移民的序幕。举家迁移或者整个教区迁移成为最常见的形式。十年后,移民达到13000多人,居民点从7个增加到20多个。
  马萨诸塞,无可争议地成了新英格兰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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