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24-10-12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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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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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 09: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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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站起身来,冲衙役们努了努嘴,几名衙役将孙喜望架转身,文清飞快地从靴简中拔出一柄匕首,狠狠地刺进了孙喜望的后背,孙喜望浑身一抖,鲜血迸流。文清飞快地抽出刀。
搀扶孙喜望的衙役松开了手,他的身体慢慢软倒在地。
文清走到何五奇身旁,拿起他的右手蘸了蘸地上的鲜血,而后在刀柄上握了一下,又用两根手指捏着刀头来到孙喜望身体前,将匕首尖对准孙喜望后背的伤口,右掌在刀尾重重一拍,刀刺进了伤口之内。最后,他从袖内取出了那支金簪和纸条,塞进何五奇怀中。
一切完毕后,文清长出了一口气,站起身来,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二贼互杀身亡的现场真是逼真极了,我想,不会有人看出破绽。”
狄公转头直视文清道:“怎么样,县令大人,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吗?”
文清笑了笑:“怀先生的想象力真是丰富啊!”
狄公笑了,对孙喜望道:“我说得对吗?”
孙喜望点了点头道:“一点不错。”
狄公冷笑一声看着文清道:“然而你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你行凶的同时,我想通了这一切,当然也想到你会对何五奇和孙喜望下毒手。于是,我派手下全城查找,果然在望水亭找到了何五奇和孙喜望。”
文清的脸色变了:“哦,也就是说,你的人昨天夜里到过望水亭?”
狄公道:“正是。当时,狄春检查现场发现,何五奇已经死去,而孙喜望却还有口气,于是他便将孙喜望抬回了何宅,并把现场的情况告诉了我。我马上施救,终于救活了孙喜望,他在今天早晨苏醒过来,对我说出了真相。”
文清一声冷笑道:“真相?真相就是孙喜望杀害了阎氏、常婆和何五奇!”
狄公道:“哦,我倒想听一听。”
文清道:“怀先生,除了孙喜望的叙述,还有什么能够证明你的这些推断呢?而本县可是有大量的物证,证明孙喜望是杀人凶犯啊!”
狄公笑了笑道:“大唐《永徽律》规制:人证为首,物证其次。又,首告即为证。因此,只要孙喜望的证词呈堂,必定认可。”
文清强辩道:“可,又有谁能证实孙喜望证词的真实性?难道,他没有可能是在陷害本县?”
狄公道:“动机呢?孙喜望一个平头百姓,与你无冤无仇,在通衙客栈命案发生之前,你们甚至从没有见过面,他为什么要陷害你?再有,即使他想诬指旁人为自己脱罪,难道不能找一个同样的平民百姓,却不知死活地咬上你这位堂堂朝廷的正七品县令,盱眙本地的父母官去陷害,这合乎情理吗?还有,按《永徽律》,‘诸诬告人者,各反坐’。这只是对平民而言,如果他敢诬告上官,那就不仅仅是反坐了,他可能要付出十倍的代价。一个正常人会这么做吗?”
文清语塞,良久才道:“太宗《贞观律》条规,二人相证,事未可知。也就是说,二人是无法互相印证对方说辞的真实性的。”
狄公笑了笑,吸了口气,接着道:“首先,二人相证所说的二人,指的是两个相互熟识素有嫌隙之人,因而,有可能互相诬指陷害。而不是指的两个素不相识的陌路人。其次,你所说的‘二人相证,事未可知’,乃当年太宗朝用于侯君集谋反案中的规条,当时,太宗皇帝认为,首告者张亮与侯君集同殿为臣,颇多交往,有可能因嫌生恨,相互陷害,因此才定下了这一条法规。换句话说,它只适用于《大逆律》,并不适用于民间斗讼。因此,你刚刚的这番辩词可以说苍白无力,不论此案到了哪一个衙门,遇到什么样的堂官,都不会相信你的话。”说着,狄公缓缓走到他身旁冷冷地道,“还有一个人,也许你想见一见。”
文清抬起头来小心地问道:“哦,是谁?”
狄公笑了笑,举起手掌连击三下。
堂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张环带着何夫人推门走了进来。
文清一惊,禁不住倒退了两步,脱口喊道:“你,你……”
狄公道:“夫人,将你昨夜所说的,再说上一遍吧!”
夫人缓缓走到文清面前,轻轻抓住了他的手,颤声道:“文清,他们,他们都已经知道了!你,你就认了吧,是我连累了你……”说着,她低声抽泣起来。
文清倒吸一口凉气,连退两步:“怎么?紫君,你,你把我们之间的事情都告诉他们了?!”
夫人低泣着点了点头道:“嗯,昨夜,春儿到县衙为你送那只装着盐卡的胆瓶,回来的时候在角门被抓。他们命春儿诱我到大柳树下,而等着我的正是怀先生……¨
文清浑身颤抖,脸色煞白,看着狄公道:“看来,你早就想到凶手是我?!”
狄公缓缓点了点头:“不错。当我想通了案情的来龙去脉,便立刻感到何五奇和孙喜望身处危境之中,于是,我立刻命狄春率我的随从四出寻找这二人的下落,果然,在望水亭中发现了他们。我想,天明时你来到现场,发现孙喜望的尸体不见了,一定是大吃一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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