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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分享] 暗夜千羽之魇幽书——中国古代的X档案 林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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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2: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甲正百感交集,冷不防身后有人用力推了一把,他还来不及喊叫,就一头跌进了棺材里……
    
  魂魄与肉身复合,躺在棺材里的某甲喉头咯咯响了两声,悠悠醒转。张开眼睛,撑起身体,伸了一个懒腰:啊,这一觉睡得好长!
    
  前来添香烛的家丁,看见某甲从棺材里面坐起来,还以为是诈尸,吓得是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往外跑,边跑边嘶声喊叫,把家里人全都招了过来。
    
  守灵的人一听说诈尸,一时之间,逃的逃,散的散,也有胆子大的,挥舞着刀棒,眼睛里闪动着惊恐的光,战战兢兢地围了过来。
    
  某甲见了,哭笑不得,他爬走出棺材,尽量用和缓的语调跟大家说:
    
  “各位不要怕,我是活的,事情是这样的……”
    
  还真多亏了他同别人谈玄时练出的那三寸不烂之舌,即便如此,仍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家人的情绪安抚下来。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之后,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还把已经穿戴整齐靴子从脚上扒下来,让大伙儿现场鉴定,以打消他们的疑虑。
    
  ——那果然是一双胡人的脚,形状奇特,其大无比,又黑又长的汗毛根根挺立,丛丛漫漫,联结在一起,几乎无法看到下面的皮肤,而且……而且还有胡人身上那股令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臭味,一阵一阵地散发出来,冲击着人的鼻孔。
    
  家人掩着鼻子,悲喜交集,连连惊叹:只要某甲能够起死回生,长了一双胡人的脚又如何,已经进入冥界的人,几个有这样的好运气呢!不管怎样,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总之,某甲还阳之后,家人很快便接受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反而是某甲本人不能释怀。
    
  原来,遭此变故之前,某甲有一个“雅好”——闲暇的时候喜欢把玩自己的手足。以前的那双脚,经过了各种香料的熏蒸之后,长宽合度、皮肤光滑、趾甲莹润,还散发出淡淡的幽香,看上去赏心悦目,闻起来身心舒畅,摸上去手感极佳。跟现在这双胡人的脚相比,其差别不啻宵壤。
    
  新得的这双脚,虽然每天都要花费很长时间清洗,剔除上面的长毛,可是第二天,那些讨厌的东西还是以惊人的速度从皮肤下面冒出来。而且,不管用什么名贵的香料熏蒸,都遮不住脚上散发出的那股狐臭。——要不是这双脚长在自己身上,每天都要穿鞋脱鞋,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某甲对这双脚极端的厌憎,沮丧郁闷得要死,私下里常常在家中长叹痛哭,谁劝都劝不住,他时常想:失去了那双脚,虽获再生,同死亡又有什么分别呢!还不如当时就死了,一了百了。免得忍受这样揪心的折磨。
    
  自己以前的那双脚,大概早已同康乙一同下葬,说不定已经腐烂生蛆了。今生今世,怕是难以再见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不知道怎么就传了出去。某甲有一故人跟胡人康乙打过交道,知道他住在哪里,而且听说康乙死去不久,停尸在家,还没有下葬。
    
  于是便把这消息告诉了某甲。某甲一听,脸上的阴云马上就消散了大半,即刻起身,同友人一起坐上轩车,前往康乙家造访。
    
  到得康乙家后,两人谎称康氏多年前的故旧,听说康乙遭遇不测,特意前来吊唁。康乙生前走南闯北,认识的人里各色人等都有,康家人并未起疑,很热络地将二人延入灵堂,让他们同康乙做最后的告别。

  不知道胡人使用了什么方法,康乙的尸身,仍然保存得相当完好。走进去的时候,只见康乙的尸体正躺在殓床上,其身材样貌,跟自己在冥界中见到的那个人毫无二致!
    
  某甲百感交集,借点香拜祭的机会,在友人的掩护之下,偷偷地把康乙脚上穿的袜子往下撸了撸。一看,果不其然,正是自己那双细嫩白净的脚,连小趾甲上的那道白线,都一模一样。
    
  某甲一见,悲从中来,心中酸涩难忍,不顾朋友的拦阻,当下便嚎啕大哭起来。
    
  康乙结交很广,知心的却不多,在康乙死后哭得这么伤心的更是没有一个。家人也跟着垂泪不已,纷纷围拢上来,表示慰问,同时,也委婉地提出了他们的疑惑。
    
  某甲无奈,只得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跟康乙的家人说了。
    
  康乙的家人听过之后,都停止了哭泣,毕竟这事太过匪夷所思,如果没有真凭实据,谁也无法相信。
   
  他们在给康乙装敛的时候,也没看出他那双脚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啊!不过,现在想一想,当时乱成一团,谁还注意这事啊,现在某甲亲口说出来,而且有腿上那双毛茸茸的脚为证,再掀开康乙的双腿查看,在活生生的现实面前,也不能不信了。
    
  祭拜完毕之后,某甲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康乙,确切地说,是离开了康乙身上的那双脚,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往家里走。
    
  他万万也没有想到,自己当日的举动,竟然惹来了无穷的祸患。
    
  康乙之子,虽然是个胡人,却幼有至性,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孝子。
    
  每当初一十五,或者是赶上过年过节,想起自己的父亲来,想起父亲在世时同自己之间的那些欢乐的过往,都悲痛得不能自已。
    
  而父亲,早已魂归黄泉,想再见面,只能是自己百年之后,也身入幽冥了。
    
  泪眼婆娑之际,他突然灵光乍现:啊!某甲!父亲身体的一部分,还在某甲身上!
    
  为了缓解丧亲之痛,康乙之子马上吩咐家里的小厮,套上一匹快马,风驰电掣地前往某甲家里,进门之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抱住某甲的大腿,就开始嚎啕大哭。哭得是肝肠寸断,日月无光,眼泪鼻涕蹭了某甲一身。
    
  某甲恶心得要死,左挣右挣,想挣脱出去。他那瘦弱的身板,如何是这刚健的胡人的对手!康乙之子的一双大手,象钳子一样紧紧地将他扣住,掐得他身上一片青紫……
    
  家丁听见老爷声嘶力竭的喊叫,一窝蜂地拥了过来,想把这小子拉开,三、五个人上去,这小子仍然纹丝不动,跟练了金钟罩铁布衫似的,非得哭够了才撒手。
    
  望着康乙之子那肿得象核桃似的眼睛,某甲长叹一声,颓丧地倒在地上……
    
  从此之后,防备康乙之子就成了某甲生活中的头等大事。
    
  就算在路上不小心狭路相逢,康乙之子也必定一个猛子扎过去,抱住某甲,悲泣不已。
    
  某甲是后悔不迭,现在他再也不用为自己的脚牵肠挂肚了。每天防备康乙之子,就够他受的了。
    
  从此以后,某甲家便大门紧闭,谁来叫门也不开。
    
  万一遇到紧要之事,非出门不可,都鬼鬼祟祟,东张西望,跟做贼一样。
    
  离家之前,先派人出去踩点,敌情解除,才哧溜一声窜进轩车,打马前行。
    
  这还不算,还得分配人手在沿途所经各个路口把守,随时传递讯息,以防康乙之子突然从哪个角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将出来……
    
  回家之前,也得先派人在门口接应。
    
  谁知道,这小子神出鬼没,饶是某甲戒备如此之严,还是有好几次着了他的道儿!
    
  某甲整日过得是提心吊胆,战战兢兢,一听到门口有动静,就支楞起耳朵,做四散奔逃状,这么折腾来折腾去,差点得神经衰弱。
    
  好处也有,从此他闲下来玩赏手脚的爱好是戒得一干二净。
    
  每次看到那双脚,就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咔咔咔,干脆拿把刀砍下来。
    
  即便是三伏天,热的狗吐舌头的时节,也要穿上好几层衣服,不让它露出峥嵘:他也不怕长痱子!
    
  在某甲恨恨的目光中,这个故事就算告一段落了。
  

(接上)
    
  某甲的那双脚,真的是天上的神仙为他换的吗?
    
  假如不是,又是怎么回事呢!
    
  是不是,当时某些技艺高超的大夫已经能够施行脚部移植的外科手术了呢?
    
  这个提法似乎不大靠谱,因为断肢再植,即便是在现代,也是一项极其高难的手术。
    
  早在二十世纪初,就有人用狗和兔子等动物做过这项实验,遗憾的是,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半个多世纪以后,直到1963年,陈中伟、钱允庆等人才在世界医学史上首先报告一例右腕上2.5cm完全离断肢体再植成功的病例,而且据说该患者康复治疗后右手功能恢复良好,也因此,陈中伟被誉为“断肢再植”之父。
    
  那么,在那么久远的唐代,会有人拥有如此神妙的技艺吗?
    
  不要忘了,据说,早在这以前的汉末三国时代,神医华佗就能够施行开颅手术了。而且,他还发明了保证这一手术能够顺利实施的麻沸散。南北朝时代的某些宫廷医生,紧凭肉眼,就能看出孕妇腹中的双胞胎,何者为男,何者为女。
    
  中国的民间,向来是藏龙卧虎。而且,古代有很多关键技术,都领先欧洲达千年之久。
    
  所以,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也并非没有可能。
    
  我们不妨大胆地推测一下,某甲身染痼疾,双脚坏死,疼痛难忍,生命垂危,除了截肢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保命。在当时,人们还不知道怎样治疗,等待某甲的只有死路一条。
    
  正在家人为某甲的病情一筹莫展时,有一神医突然登门造访,跟这家人说,某甲的命能保住,脚也能保住,但是,有一个条件——需要换脚!
    
  ——换脚?我们不难想象某甲及其家人听到此话的惊诧。
    
  ——对,换脚!神医镇定地,充满自信地说。
    
  换了脚,病就能好吗?好不了,肢体残破,如何面对地底下的先人?若保持原样,他日至少还留有一具囫囵尸首。
    
  可以想象,家人的种种责难如风雹一样向神医袭来,可是,都被神医四两拨千斤般的轻易化解。说不定,他还举了几个某甲早已耳闻的已经治愈的病例。
    
  某家及其家人在超极自信的神医面前,也不得不折服。他们答应下来,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吧!
    
  问题又随之而来,活生生的、好模好样的脚谁能舍得从身上砍下来,换给别人啊!
    
  某甲的病情又耽误不得,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双脚健康的刚死之人,趁脚还保持着某种程度的活性,抓紧移植过来。
    
  而胡人康乙,恰好是离某甲家最近的候选人。
    
  某甲开始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出于他以往的癖好和对胡人的隔膜: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脚也万万要不得。
    
  可是,此时此刻,生存还是死亡,是个问题:不想换,那就得死!

  在死亡的阴影和家人的规劝之下,某甲只得屈服了神医的安排。
    
  而康乙一家之所以答应这件事,一方面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另一方面,康乙已死,不能复生,倘若他的双脚还活着,也还是个念想。此外,胡人重利,又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之类的教条,换脚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作为回报,某甲家里一定向康乙家人许诺了金钱上的回报,而且价值不菲……
    
  于是,两家一拍即合。各项准备都很顺利,手术如期进行。
    
  对我们这些外行人的想象中,异体移植应该比自体再植难度大得多。不过,医学专家提出了相反的意见,这里有些专门的知识似乎应该普及一下。
    
  现代医学研究和临床实验表明,单从手术难度的层面来看,异体移植比自体再植还要容易一些。
    
  异体手脚移植主要难度是免疫方面的问题。现在国内外解决内脏器官异体移植排拆反应的经验较多,而对异体手脚移植解决排拆的经验较少。
    
  因为手足是一个复合组织器官,它所包含的组织种类较多,发生排拆反应的机理也较复杂,并且,由于手还包含有骨髓,异体手移植时还存在移植物排宿主的问题。
    
  从排拆反应研究的角度来看,异体手移植比内脏器官移植意义更大。(以上是我查的相关资料,出自中华手外科论坛。)
    
  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两点:1、异体移植,手术时技术难度较小。2.术后的排异反应是个大问题。如果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异体移植也就算真正成功了。
    
  关于唐朝这个故事,后来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虽然是异体移植,手术却非常成功,某甲保住了性命。
    
  在麻药的助力之下,经过了排异反应的考验,昏迷数日的某甲,从昏睡中醒来,真的有再度为人之感!
    
  其后遗症是胡人之子的拳拳孝心,令他不堪其扰。
    
  至于那个进入冥界,由神仙换腿的故事,不过是一个搪塞外人的借口。作为汉人的某甲,突然长出了一双胡人的脚,搁谁都得表示一下关注。
    
  他们编这段瞎话出来,其原因,是那神医并不想别人知道,自己掌握了这项高精尖的、超越时代的技术。
    
  为什么呢?
    
  有神医华佗的前车之鉴,再也没有人敢去争神医这个头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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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2: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32/凶井 
    
  戍子年,濠州(今安徽凤阳)大旱,赤地千里,禾苗枯焦,不用说灌溉,连人畜的饮用水都无法保证。
    
  濠州酒肆前面,有一口大井,已经被填塞了很长时间,井口堆着瓦砾,长满衰草,一片凄凉景象,如果不是老一辈刻意提起,没有人知道,那些砾石下面,掩埋着一口曾经清幽的古井。
    
  值此大旱之年,水比什么都金贵,而一般的井,早已干涸,打上来的,都是浑浊的泥浆,一碗水里,倒有多半碗沙土。这样的水别说是人喝,连牲畜都无法下咽。拿鼻子在槽子上闻闻,就把头扭到一边去了。想方设法找到一口能够提供饮用水的井,是当时濠州城内绝大多数人的生活重心。
    
  酒肆也是如此。
    
  酒肆里面没有水,如同人体没有血液,早晚得玩完。
    
  酒窖里的存酒日益减少,又没有新酿的酒补充进去,长此以往,这家酒馆迟早得关门。——这可是他们一家几口的衣食之源呐!
    
  穷极无聊的时候,酒家的掌柜突然想起这口荒废已久的井,听长辈说,当年打井的时候,淘得很深,深达黄泉。就是全濠州的井干涸了,这口井仍能源源不断地提供清洌的井水。
    
  从井口的面积来看,这话好像并非虚言。
    
  好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掌柜的被这个想法鼓舞得兴奋不已。连夜贴出告示,招募井匠,把这口井通开,也好应急。
    
  告示贴出去以后不久,便有父子二人前来应募。
    
  这父子俩各种家伙什儿一应俱全,准备工作也做得非常仔细。同老板就工钱达成一致后,便开始干活了。
    
  儿子身强力壮,先下的井,父亲等在外面,把尘土、杂草和石块用筐子拉上来。两人干活非常卖力,又是成手,进度很快,掌柜看了也非常满意,站在旁边,拈着稀疏的胡须连连颔首。
    
  这父子俩刚开始还有说有笑,过了一会儿,挖得越来越深,井下的声音就很难传到上面来了,就看老井匠摇着辘轳,把井下的石块一筐一筐地吊上来倒掉,再把筐子小心翼翼地顺下去。
    
   干着干着,就见老井匠神色一变,做买卖的善于察言观色,掌柜的心想,难道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等了半天,井下都没有动静,老井匠试着摇了摇辘轳,结果发现,从井底提上来的筐子,是空的!
    
  老井匠放下辘轳,趴在井口,朝井里面喊了几声,那苍老而又焦灼的声音回荡在众人耳畔,如同鞭子一样抽打着大家的心,围观的人对老井匠的焦虑感同身受,都竖起耳朵,听井底下的动静,然而,井下无声无息,没有任何反应。
    
  当父亲的十分担心,点了只火把,从井口向下照去,一望之下,井匠仿佛马上苍老了十岁,跌坐在地上,抱头痛哭。
    
  众人不明就里,把头凑上去看,看清了井底的情形之后,每个人都变了脸色:

  只见儿子依着淘井的铁臿,脑袋歪在一边,已经死去多时了。
    
  老井匠骤然失子,悲痛万分——那个脸膛黑红,不笑不开口,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孩子,转眼之间就去了!
    
  那是他在这苍茫人世的唯一希望。
    
  老井匠不顾众人阻拦,不由分说跳下井去,想把儿子拽上来,潜意识里他固执地相信儿子还有救,同时,也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对自己儿子下了毒手。反正自己就剩下这把老骨头了,索性跟它拼了。
    
  不幸的是,老井匠下去不久,也没有了声息,地面上的人知道,这可怜的老头子,下场,同他的儿子一样。
    
   事情传出去,围观的人络绎不绝,把这里堵得水泄不通。大家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人敢跳下去,把这横死的父子拉上来。
    
  人多力量大,后来,有人想了一个主意,用绳子把这父子俩的尸体套住,再拉到地面上来。说干就干,不一会儿,这父子两个的尸体便重见天日了。
    
   下去的时候还是活生生的人,现在,却成了冷冰冰的尸体,原来生死就在一线之间。围观的人不胜欷歔。
    
  两个人的尸体上没有任何伤痕,谁也看不出来,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死的。
    
  这口井,从此就成了一口凶井。酒肆的老板就是眼睁睁地渴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辛苦了大半生的基业就这么毁于一旦,也不敢再找人淘井了。
    
  这父子两个到底是怎么死的呢?因为没有到过现场,书里面描述的又不是很详细,具体的死因,已不可解。不过,在这里,我们倒是可以提出一种假说。
    
  家住北方的人,一般都会有挖地窖储存蔬菜的记忆。
    
  北方一到冬天便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在菜市场还不像现在这么普遍,物资也流通不畅的年代,想吃新鲜的蔬菜,就得事先挖地窖储存。秋天的时候,把白菜、萝卜、土豆等收获物码在菜窖里,盖严,冬天再下到窖里,把蔬菜取出来。
    
  菜窖里储藏的蔬菜,非常新鲜,煎炒烹炸,尽可以变着花样地做,这样一来,就不用整天吃酱缸里的咸菜了。
    
  下地窖之前,有个常识必须要懂,必须先点上一根蜡烛或者一盏油灯,放在菜窖口上试试,假如火焰熄灭,就不能马上进入了,要敞开窖口,等一等。因为蔬菜的呼吸作用,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沉积在地窖里,人在这个时候贸贸然地进去,很有可能是自取灭亡。
    
  我想,废弃多年的老井,能够置人于死地,原理大抵同此。
    
  井里面曾经存在的动植物尸体,经过这么多年的分解,那井底的空气成分,可能已经非常复杂。除了二氧化碳以外,可能还有甲烷等其他有毒其体,井匠不明就里,吸进了这些气体,就有可能发生生命危险。
    
  这个故事里的凶井之迷,是不是可以这样解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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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2: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32、变脸
    
   唐代郓州有个姓关的人,任职州司法(官职名),他的名字已经失传,方便起见,我们姑且就叫他关司法吧。
    
   关氏家境虽然不是十分富有,但在州府任职,俸禄收入不少,也算是一个小康之家。日常颇有几个仆妇供驱使,干些端茶倒水,生火做饭,缝补浆洗之类的活计,使得关某的妻子能够倒出功夫来相夫教子,闲时也能同女伴在一起做做女红,或者是说笑逗趣。
    
  在这些仆妇当中,有个姓钮的女佣,来到关家时,岁数已经不小了,大伙都把她叫做“钮婆”。
    
    刚上门的时候,关某的妻子还不是很愿意收留她,一是钮婆年老,腿脚也不是很灵便,他们家这是招佣人,又不是养老院,年轻力壮的还用不过来呢,哪能雇一个年老的。二是钮婆并不是孤身一人,她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孙子,祖孙两个相依为命,要是留下她,连这个小孙子也得一起容留……
    
  面对拖家带口的钮婆,关妻面露难色,她迟疑着,想让中间人把钮婆带下去,到别家碰碰运气,但是,还没等她说出让钮婆令找主家的话,钮婆便先开了口。
    
  钮婆说,由于家乡连年饥荒,家人在饥馑中接连毙命,就剩自己和这个小孙子了。她们祖孙两个一路乞讨,蓬头垢面,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好不容易,才来到郓州。如果关氏夫妻能够收留她们两个,她宁愿不要工钱,只要供给她和小孙子衣食和住所,就算是大恩大德了。
    
  说这话的时候,钮婆满面悲苦,泪眼婆娑,脸上的皱纹堆迭在一起,好像一口即将干枯的古井。在她身后,探出半个小脑袋来,那孩子抓住钮婆衫褂的一角,可怜巴巴地往外窥视,一双黑真真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看着关司法的妻子,仿佛受了惊吓的小动物似的,很是可人。
    
  钮婆把那孩子从身后拽了出来,推着他道:“快叫太太!”
    
  “太太——”那孩子怯生生地喊了一句。  
    
  言必,钮婆对关妻说:“这就是我那小孙子,名叫万儿,可怜他父母双亡……”边说,边抬起衣襟来拭泪。
    
  女人,尤其是做了母亲的女人,总会有同情心泛滥的时候。关氏夫妻有一个小儿子,名叫封六,年岁同万儿差不多。看见万儿,就如同见到自己的儿子一样。要是封六也流落到这个地步,不知道自己这个当娘的会有多心疼呢。想到这里,关某的妻子也不禁抹了抹眼角,把这祖孙两个留了下来。吩咐下人给这一老一少安排睡觉的地方,并找些换洗的衣服。从此以后,这祖孙两个就在关家安顿下来。
    
  前面说过,封六同万儿年岁差不多,这两个孩子见面之后,很快就玩在一处,整日在厅堂间,花园里象泥鳅一样钻来钻去,骑竹马、荡秋千、放纸鸢、斗草、踢球,疯得是不亦乐乎。
    
  钮婆除了照看孙子之外,也干些跑腿、烧火、盥洗之类的活儿。
    
  两个小孩年岁相当,身量相差也不是很大,每当关家为封六缝制新衣服,那换下来的旧衣,关某的妻子,都一股脑交给钮婆,让她给万儿穿。
    
  那些衫褂,衣料都属上乘,式样也很新颖,有的才上身一两次,还保存得相当完好,有的,当孩子在外面嬉笑打闹的时候,刮出了口子,缝缝补补,也可以上身。
    
  起初,钮婆对于主人的施舍,还是千恩万谢。可是,过了一阵子之后,有一天,当关妻再把几件儿子的旧衣交到钮婆手里的时候,就见这老婆子双眉倒立,是勃然大怒。
    
  “都是小孩子,难道还有贵贱之分吗?凭什么你的儿子穿新的,我的孙子就得穿旧的,这太不公平了!”
    
  关妻听了,吓了一跳,心说这老婆子一向温驯,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说,我也是这家的主母,好心好意收留你,不感恩也就算了,还反了不成。因此,心里气愤,口不择言:
    
  “你孙子是什么身份,也敢拿来和我儿子相比?我儿子是朝廷命官之子,你的孙子,不过是一个奴仆 !我念你们祖孙可怜,万儿和封六年岁相仿,因此才把衣服送给他,你这老婆子怎么如此不明事理?
    
  哼——以后,万儿就是旧衣服也没得穿了!”
    
  钮婆听了,不怒反笑,执意道:
    
  “这两个孩子都是父母生养的,有什么不同呢?”
    
  关妻愤愤道:
    
  “奴仆怎么能跟主人相同,亏你活了这么大岁数,连这点本分都不懂!”
    
  钮婆听了这话,又笑了,脸上的皱纹辐射开去,开成一朵诡异的花:
  
    “真的不同吗?我看这事太太说了也不算,咱们不如试验试验,看看究竟有什么不同!”
    
  说罢,便把两个孩子叫到一起。关妻不知道这老婆子葫芦里究竟装的是什么药,还没有来得及阻拦,就见钮婆撩起裙子,把这两个小孩罩住,然后猛朝往地上按去。
    
  关妻被她的动作吓得不轻,惊叫一声,担心自己的孩子的小胳膊小腿有什么闪失,扑上前去,想把封六从钮婆手里夺过来。等她掀开裙子一看,脑袋不禁嗡的一声:
    
  那老婆子的裙子底下,有两个孩子。两人是一模一样,高矮、胖瘦、相貌、衣服、神态都没有任何分别。
    
  只不过,这两个孩子都是钮婆的孙子。
    
  一个万儿变成了两个,封六呢?封六到哪里去了?
    
  关妻急得差点哭出来。
    
  那老婆子狡黠地看着她,脸上的皱纹堆得更深了,每一个皱纹,都象是深不可测的陷阱。
    
  “太太你看,老婆子说的没错吧!这两个孩子哪有什么差别呀!”
    
  关妻吓得双腿颤抖,她想张嘴说话,可是喉咙里只是咯吱咯吱地发出几声怪异的响声,便瘫倒在地上。
    
  她艰难地伸出手来,指了指身边同样目瞪口呆的侍女,又朝外面望了望,侍女心领神会,忙不迭地朝外面跑去。过了一会儿,关司法闻讯赶来,一见屋子里的情状,也是面如土色,但他毕竟经得多,见得广,在外面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心理素质还是有的。于是强做镇定,拉着自己的妻子,一同跪在钮婆面前。非常诚恳地说:
    
  “没想到神人在此,我们夫妻两个真是有眼不识泰山,还望您老大人有大量,原谅草民的愆失罢!”
    
  说罢,夫妇两个重重叩头在地,直磕得额头鲜血长流。老婆子这才算渐渐消了气。
    
  一家人围在钮婆身边好说歹说了很久,她才答应把这两个孩子变回去。
    
  只见钮婆从卧榻上站起身来,再次把两个孩子置于裙下,双手按了几下,掀开裙子一看,两个孩子早已各自恢复了原样。
    
  关司法和妻子一把抱住儿子封六,这个孩子失而复得,夫妻两个都流出了激动的泪水。
    
  从此以后,关司法一家再也不敢让这老婆子做什么家务了,还专门拨出一间干净轩敞的屋子来,给钮婆和她的孙子居住。好吃好喝地以礼相待,就怕这老婆子一生气,又使出什么妖蛾子来。(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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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2: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亲非故,家里供神似的供着这么个外人,说话做事都得压低声音,小心翼翼,生怕触怒了这老婆子。这是自己的家,闹了半天,自己倒搞得象个外人似的,日子长了,谁也受不了。
    
  这老婆子,现在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眼中钉,肉中刺。一看见她,他们就浑身不得劲儿。几年以后,压抑已久的关氏夫妻终于爆发了,他们对钮婆和她的孙子厌恶到了极点,夫妻两个关起门来商量,一致认为,不把钮婆除掉,他们关家就没有好日子过。干脆豁出命来,赌上一把。反正最终的结果,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对此,关氏夫妻私底下做了详尽而又周密的计划,就等着具体实施了。
    
  一日,关妻备好了酒菜,打发小丫头把钮婆请过来,一起说笑、吃喝。
    
  钮婆如期而至,席间,关妻说了很多恭维的话,小丫头在旁边随声附和,添菜倒酒,关妻也是频频举杯,屡屡劝酒,那老婆子听了,甚是高兴,脸上也笑得跟一朵花一样。吃了很多的菜,杯中酒也是一杯接一杯地灌下肚。
    
  过了一阵子,钮婆那张皱巴巴的脸被酒气蒸得通红,说话的时候,口齿也不是很利索了。
    
  关妻心中大喜,知道火候已到,从容不迫地发出了她同丈夫预先约定的暗号。
    
  说时迟那时快,事先埋伏在窗户下面的关司法噌地从隐身之处窜出来,举起手中的?头,朝那老婆子的脑袋直砸过去。
    
  这一击,挟着夫妻两个这几年对钮婆的厌恶和憎恨,?头敲在钮婆头顶的时候,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
    
  一切,都在他们的预期和掌控当中——一击致命,钮婆应声而倒,连哼都没有哼上一声。
    
  夫妻两个汗透重衣,以前,他们从来也没有设想过,有那么一天,自己也会成为杀人凶手。
    
  两人既心惊胆战,又如释重负。
    
  人已死,现在,摆在面前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如何处理那老婆子的尸首。
    
  当他们弯下身去,想把那老婆子的尸首拖出去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倒在地上的钮婆,已经变成了一段木头。
    
  那木头长约数尺,看看材质和纹理,似乎是栗木。
    
  栗树的寿命长大数百年,要说有一棵老树,得了天时地利之便,修炼成精,也未尝没有可能。
    
  见倒在地上的不是活人,而是一段栗木,夫妻两个不禁松了口气,脸上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喜色,至少,后半生他们不必为了自己手上沾染上他人的鲜血而提心吊胆,并且承负良心上的谴责和道德上的压力了。
    
   尤其是关司法,本在州府任职,又职掌刑律,未经官府,肆意杀人,乃是知法犯法,要是走漏了风声,以后可是吃不了兜着走,不但仕途难保,而且性命堪忧。
    
   现在,一切的担忧都烟消云散了。
    
  关司法叫来家里的小厮,让他们用斧子把横在地上的栗木砍成碎片,然后拿到院子里进行焚烧。点火的刹那,只见火焰冲天而起,青烟直上九宵,红彤彤的火堆中,火苗疯狂地舞动,不时随着随着风势向站在周围的人扑去,如同一个心中充满怨毒的人,要把旁边的人拉进火堆里去,同归于尽。与此同时,那里面还间或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就象……就象是一个老太太烈焰中辗转哭嚎……
    
  关妻捂上耳朵,躲在一边,这样的场景,对她这样的妇人来说,实在是至大的精神折磨。
    
  那火不知道烧了多久,终于渐渐停了下来,院子里,剩下一堆冒着青烟的灰烬。有风扫过的时候,会闪过一星半点的红火,不过,转眼也就消失不见了。
    
  在场的人盯着那堆灰烬,默默地,谁也不说一句话。
    
  终于,关司法夫妇对视了一眼,两人颇有默契地点了点头,朝屋子里面走去。
    
  刚走到门口,就见从屋子里面出来了一个人。夫妻两个抬头一看,吓得是呆若木鸡。
    
  ——面前的这个人,正是钮婆!
    
  那老婆子脸上还带着红晕,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大着舌头说:

  “啧啧——你们这两口子,为什么要如此戏弄老身啊!”
    
  边说,边笑眯眯地看着关氏夫妻,好像酒宴还在进行中,关司法夫妻,同她闹了一个笑话,方才的事,根本就未曾发生一样。
    
  这老婆子究竟是人是鬼?刚才明明就看见她倒在地上,变成了一段木头,现在怎么又活生生地出来了?回头看看,地上的那堆灰烬还在,证明刚才所发生的事,并不是幻觉。
    
  关氏夫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疑惑、恐惧、侥幸、沮丧,各种情绪在心头翻腾,面对这个怎么杀也杀不死老婆子,他们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奈,也只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
    
  按说这事民不举,官不究,也就算是过去了。
    
  谁知道,纸里包不住火,不知道是哪个奴仆露了口风,有一天,关氏夫妇发现,几乎整个郓州城都在讨论这件事。每次只要他们一出门,就有人在身后嘀嘀咕咕,指指点点,表情神秘,动作夸张。
    
  两口子郁闷得差点吐血,心想,整件事里,原本我们是受害人,现在倒成了千夫所指了。这事迟早得让官府知道,与其到时候落个被动挨打的地步,不如主动坦白,把这桩奇事、怪事、郁闷事跟州府里的长官主动汇报,一是争取宽大处理,二也好请长官拿个主意,想个办法清除这妖孽。
    
  关氏夫妻既已打定了主意,第二天关司法就早早出了门,来到郓州观察使所在之处,想将自己家里所发生的事,当面对观察使做一详细的汇报。
    
  等他来到观察使的处所,才发现,有人到得比他还早,正背对着他,附身在观察使的耳边嘀嘀咕咕。
    
  这两个人说得甚是专注,谁也没注意到躲在柱子后面的关司法。
    
  咦——那人的衣着,冠带、神态,怎么这么熟悉?
    
  一搭眼,关司法就觉得那人有些怪异。可是,究竟怪在哪儿,他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出来。
    
  啊——那个人的穿戴、言谈举止,都和我一模一样啊!
    
  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关司法在内心深处问自己?
    
  窗户外面的光照进来,有点刺眼,那人的头微微转侧了一下。他这一转头可不打紧,关司法见了,犹如五雷轰顶。
    
  ——那个同观察使窃窃私语的人,正是自己!
    
  隐隐约约的,也能听清几个字。嗯?钮婆、栗木、死而复生……这不正是自己要跟观察使大人说的吗!
    
  关司法知道,自己此时绝不能贸然走出去,增加观察使的疑虑了。这个人,连自己都分不清,观察使又怎能分辨出哪个是真身呢。何况,对方所说的话,也正是自己所要说的。想到这里,他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若有所思地朝家里走去。
   
  走到家门口,进得门去,正要把方才自己所经历的怪异之事同妻子讲一遍,却见堂前早已经有另一个自己先回去了。
    
  两个关司法同时出现,而且相貌、穿衣打扮都一模一样,无论是关妻、他们的儿子、还是家里的奴仆,都看不出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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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2: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心里明白,历史又重演了,这一定是钮婆搞的鬼。
    
  一家里有两个男主人,妻子凭空出现两个丈夫,而且,这两个人都义正词严地声称,自己是真的!
    
  谁碰上,都得头大如斗了!
    
  关妻无奈,只得叫人把钮婆请来,跪在地上,痛苦流涕地向钮婆请罪。
    
  关妻叩头无数,而且赌咒发誓,从此再也不会动钮婆一根毫毛,你老人家愿意呆多久就呆多久。真仙下凡,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竟然还想着加害,真是让猪油蒙了心。您怎样惩罚我们都不过分,现在,唯望您老人家把关司法变回去,……
    
  钮婆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倒也没有乘胜追击。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只见堂前的两个关司法越来越近,最后,终于贴在一起,合为一体。
    
  从此以后,关氏两口子就认了命。这老婆子,想在他们家呆多久就呆多久吧,他们再也不管了。
  
  钮婆在关家一呆就是几十年,由于宾主双方早已达成井水不犯河水的共识,所以,再也没出现什么麻烦。
    
  这个故事就讲完了。
    
  钮婆是何方神圣呢。真的是神仙吗?抑或,是兴风作浪的妖怪。
    
  这两个可能都有,不过,我以为,更大的可能是,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假如是神仙或者妖怪,那么,关家所发生的怪事都可以迎刃而解,那都是仙术或者是妖法在起作用。倘若是人,那么该如何解释呢?
    
  关家人所看到的,其实都是幻象。
    
  相貌和衣着完全不同的两个孩子,到了钮婆的裙子底下,就变成了一模一样的。酒宴之上,钮婆被关司法击倒之后,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栗木,以及后来若干个关司法,都是幻术在起作用。
    
  幻术是一种似实而虚,疑幻似真的方术。
    
  相对于幻术来说,现代人对魔术更为熟悉。
    
  幻术同魔术有相似之处。魔术一般是运用声、光、电等物理或者化学原理,通过某种敏捷的技术性的动作,或者预先设定的特殊装置,将实在的动作掩盖起来,造成种种假象,使人产生某种令人惊诧的错觉。
    
  幻术则是使用精神攻击的方法,通过自身的念力,和一些看上去不经意但而又隐秘的动作、声音、场景、药物或物品使对方陷入精神恍惚的状态,而在意识中产生各种各样的幻觉。
    
  在某种意义上说,催眠就属于幻术的一种。
    
  中国古代的魔术和幻术是不分家的,一概以幻术名之。
    
  据说,中土的幻术最早是从西域传入的。早在东汉时期,皇宫就有幻术表演出现了。
    
  东汉安帝永宁元年,西南夷到京师朝贡,献上他们当地的乐曲以及幻人。
    
  所谓的幻人,就是幻术师,能够吞刀吐火,自行斩首,然后换上牛马的头……
    
  正月朝会时,幻人在宫廷中当众进行表演,安帝及妃嫔、群臣共同观看,直看得连连惊叹,心旌摇荡,目眩神迷。
    
  经过魏晋南北朝,到唐代,幻术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文中的钮婆,很可能就是民间的一个幻术师。
    
  事实上,出自《灵怪集》中的这个故事,在《太平广记》中,也是收在幻术类里的。
    
  幻术师也算有技艺在身,吃饭总不成问题,钮婆为什么非得赖在关家呢。
    
  一个可能是钮婆年老,精力和体力都已不济,孙子还太小,即便把幻术传给他,一时半会儿也难以上场表演。
    
  另外一个,大型的幻术需要严密的配合、精心的策划、周密的布置、反复的演练,才能将虚作实,以假为真,这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身无长物的祖孙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任务。
    
  而且,观众都喜欢看靓男美女在台上表演,谁会巴巴地去捧一个发齿堕落的老太太的场呢!
    
  此外,幻术师在古代也是行走江湖卖艺的人,四处漂泊,生活没有保障,连吃饭都是饥一顿饱一顿。这对于有血气、好冒险的年轻人来说,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老年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太太,这种漂浮萍寄的日子,她已经很难吃得消了。安顿下来,有一个固定的居所,能吃上一碗安乐茶饭,应该是彼时她人生里的最大追求。尤其是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孙子,这种愿望就更加强烈。
    
  在关司法家里干活,时间长了,她已经熟悉了这里的环境,这里人的脾性,饮食习惯,各种物品摆放的位置,为了达到目的,用自己学过的幻术做些手脚,也可以稳操胜券了。也许,通过某种特殊的暗示,她已经能够在特定的场合之下,操控人的精神。也许,她在关氏一家的饮食里,下了某种可以致幻的药。也许,精于幻术之外,她还是一个高明的催眠师。
    
  你看过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日本电影《催眠》吗,只要催眠师触发那个事先设定的暗号,那么他想让你看到的,你都能看到,他想让你去做的,都能实现。
    
  于是,短跑运动员在跑道上跑折了腿——她不知道怎样才能够停下来;失去儿子的父亲从十几层高的楼上跳下去——他看见死去的儿子在水里向他呼救;老警察在歌剧院里将手枪对准了自己的头——死去的妻子在向他招手。
    
  所以,关氏家里围绕这老婆子呈现出种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老婆子看似可恨,但我们仔细想想,亦情有可原。
    
  她从来也没有为自己要求什么权益,大动肝火,是为了自己的小孙子。
    
  世界上所有的父母、祖父母,都希望尽自己所能,把最好的,给自己的孩子。这老婆子虽然寄人篱下,却也不能免俗。
    
  倘若是一个普通的老太太,即便是有这样的想法,也只能在心里想想。——作为一个理智健全的人,她首先得认清形势,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否则面临的就有可能是失业,这是作为一个下人,最起码的职业素养。
    
  可是钮婆不同,她不仅有愿望,也具备使这一愿望得以实现的条件——那就是她所拥有的幻术。
    
  你让一个有能力得到的人强自压抑,这个,对当事人来说比较困难。
    
  一个身无长技的人是不会随便发脾气的,因为他知道,这种震怒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极有可能把事情搞糟。
    
  但钮婆不同。
    
  初露锋芒之后,她不仅达到了给小孙子要一身新衣服的愿望,而且,做为这一事件的副产品,她连日常的杂务都不用做了。关氏两口子把她们当成异人供了起来,这送上门来的,钮婆也乐得坐享其成。她在关府悠哉游哉地过起了自己的日子。
    
  长此以往,关氏夫妻当然受不了。
    
  假如是一个心地善良、宅心仁厚而且知道感恩的老婆婆,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吧。
    
  主人能够收留她们祖孙两个,就应该痛哭流涕,感恩戴德了,她还要什么自行车啊!
    
  钮婆或许不够厚道,但从后面发生的事来看,她也决不是大奸大恶之人。


  于是将计就计,通过死而复生的幻术,教训了这两口子一把。
    
  事发之后,目的达到,对于关氏想要她命这件事,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仔细追究,这是因为,她的最大愿望,就是能有一个安稳的庇身之所,走完自己余下的日子,并且,把小孙子养大。
    
  至于同时出现的几个关司法,不过是为了巩固这种效果。让关家知道,我钮婆不是凡人,以后,就不要动这样的心思了。
    
  较量的结果是,关氏夫妻全线溃败。
    
  钮婆和她的小孙子获得了长期居留权,她也不必再展示自己的神异了。
    
  从此,尘埃落定。
    
  关氏夫妻也只好自认倒霉了。
    
  刘谦在春节晚会上仅八分钟的亮相,便迅速走红,成就了一代“名魔”的声名,身价倍涨,名满天下,仅几个月,积聚的财富就达千万。
    
  一时间,围绕刘谦的魔术集锦、魔术解密、魔术大赛也在各电视台竞相推出,各种广告合约更是纷至沓来。
    
  而唐朝的这个幻术师,还得为自己和孙子的吃住冒生命危险,想方设法,殚精竭虑,步步为营。
    
  明知道非亲非故,不受欢迎,不被人待见,还得死乞白赖地赖在人家家里。
    
  两相对比,不是不悲哀的。
    
原文如下:
    
  关司法郓州司法关某,有佣妇人姓钮。关给其衣食,以充驱使。年长,谓之钮婆,并有一孙,名万儿,年五六岁,同来。关氏妻亦有小男,名封六,大小相类。关妻男常与钮婆孙同戏,每封六新制衣,必易其故者与万儿。一旦,钮婆忽怒曰:“皆是小儿,何贵何贱?而彼衣皆新,而我儿得其旧!”甚不平也。关妻问曰:“此吾子,尔孙仆隶耳。吾念其与吾子年齿类,故以衣之,奈何不知分理?自此故衣亦不复得矣!”钮婆笑曰:“二子何异也?”关妻又曰:“仆隶那与好人同。”钮婆曰:“审不同?某请试之。”遂引封六及其孙,悉内于裙下,著地按之。关妻惊起夺之,两子悉为钮婆之孙,形状衣服皆一,不可辩。乃曰:“此即同矣!”关妻大惧,即与司法同祈请恳至,曰:“不意神人在此。”自此一家敬事,不敢以旧礼相待矣。良久,又以二子致裙下按之,即各复本矣。关氏乃移别室居钮婆,厚待之,不复使役。积年,关氏颇厌怠,私欲害之。令妻以酒醉之,司法伏户下,以钁击之,正中其脑,有声而倒。视之,乃栗木,长数尺。夫妻大喜,命斧砍而焚之。适尽,钮婆自室中出曰:“何郎君戏之酷也?”言笑如前,殊不介意。郓州之人知之,关不得已,将白于观察使。入见次,忽有一关司法,已见使言说,形状无异。关遂归,及到家,堂前已有一关司法先归矣。妻子莫能辩之,又哀祈钮婆,涕泣拜请,良久渐相近,却成一人。自此其家不复有加害之意。至数十年,尚在关氏之家,亦无患耳。(出《灵怪集》)

  关氏夫妻意图加害,估计钮婆早已看出了端倪。她也是走过江湖的,什么人没见过,这点小把戏能瞒过她那双眼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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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2: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33、枭
  
  枭,也就是猫头鹰。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一种不祥之鸟。民间有很多令人胆寒的俗语与枭有关。所谓“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等,听起来就瘆得慌。
  
  传说,如果猫头鹰与死亡密切相关,在哪家的房前屋后停落,这家就会发生凶丧之事。因此,有人把它叫做“逐魂鸟”、“报丧鸟”。
    
  人们对猫头鹰的这种印象,在很古的时候就有,古书里有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称呼,比如说鬼车、魑魂、流离、怪鸱,指的都是猫头鹰。
    
  这或许因为,在各种能飞的动物中,以蝙蝠和猫头鹰长相最为奇特,蝙蝠若去掉翅膀,就是活脱脱的一只老鼠。可是,人们对活的蝙蝠,顶多也就是厌恶。很少将它们同坏事联系起来。有时候,还取“蝠”的谐音,将其形态加以美化,作为瓷器或者金、银器、漆器的装饰,认为“蝠”也就是“福”,是吉祥的象征。
    
  相比较而言,猫头鹰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它体态庞大,头部似猫,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占了头部大部分位置。而且,这东西夜出昼伏,飞动的时候,如同暗夜中的幽灵一般,轻巧无声,谁要是在夜里冷丁同它遭遇,那双精光闪闪的怪眼,能把人的三魂七魄吓到爪哇国去。
    
  它的鸣叫,也不象别的鸟那样可人,而是如同鬼魂一样阴森恐怖,听起来令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因此,古人也把它叫做“恶声鸟”。这种观念并非中国独有,莎士比亚的戏剧《尤里乌斯•凯撒》和《麦克白》都提到,猫头鹰的叫声预示着死亡。
    
  乌鸦虽然通体漆黑,相貌丑陋,和猫头鹰一样,名声也不太好,但是,乌鸦反哺可是大大的有名。有一句话说: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做人之本,孝敬父母。就是用来称颂乌鸦敬老、养老孝敬之心的。而猫头鹰,则恰恰相反,中国古代有这样的看法,认为枭是不孝之鸟,说是枭的幼鸟只有吃了自己母亲的眼睛,也能学会在空中飞,啧啧,吃眼睛……
    
  古人常将“枭獍”连称,就是因为这两种动物同样臭名昭著:枭是食母恶鸟,獍是食父恶兽,传说只有杀父弑母,枭和獍才能够长大。
    
  我们不难想象,在把尊老爱老奉为传统美德的中华民族,这两种动物会引起多大的心理震动。枭据说枭的肉味鲜美,因此,在汉代,每逢五月五日,宫廷里的御厨会烹制枭羹,赏赐给大臣们。
  
    在古人看来,五月五日是恶月,而枭是恶鸟,在这一天食枭羹,是各得其所。除此以外,也是希望枭被纳入食谱以后,能够尽快消灭于人的口腹之中。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人们对猫头鹰如此憎恶,而它居然没有在中华大地上被斩尽杀绝。除了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性以外,还有一个原因,这种鸟威名远著,杀死它,谁都怕惹祸上身。多年以来,人们对它的心理,是嫌恶与畏惧交加。如果夜猫子不找上门来,他们也乐得清静。主动招惹它,那是活得不耐烦了。
    
  当然,现在我们已经知道,猫头鹰同别的鸟一样,对人类是没有什么危害的。但是,一种观念一旦形成,就会世代流传下去,直到今天,人们对猫头鹰的态度,还是敬而远之的。
    
  下面,我们就看看古人心目中的猫头鹰是什么样子的吧。现在,鼓起你的勇气,请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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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2: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鸱是枭的一种,样子同枭一样凶恶。相传,鹘生三子,其中的一个,就是鸱。
    
  这种鸟有个怪癖,从来也不喝井水或者是泉水,那么它靠什么来解渴呢?古书上的记载为我们揭开了这个谜题:每当天空中彤云密布,雷声隆隆,瓢泼大雨从天而降,就是鸱最雀跃的时候,因为,它可以借此机会畅饮一番。
    
  鸱喝水的时候,也不是直接把头伸出去,去接从空中落下的雨水,而是等雨水浇到它身上之后,再去啄从羽毛上流下来的水滴。所以,如你所见,这种鸟的饮用水,其实就是它自己的洗澡水。
    
  鸱的身上有一个器官,对人来说,功效十分特别。流传在唐代的一个诡异传说,可以作为佐证。
    
  唐肃宗李亨,是玄宗李隆基的第三个儿子,玄宗末年,荒于政事,地方藩镇势力坐大,烽烟四起,乱兵如麻。马嵬驿兵变以后,太子李亨被任命为天下兵马大元帅,领朔方、河东,平卢节度都使,负责平叛。
    
  长安战火纷飞,玄宗继续西逃,太子李亨俨然成了天下苍生的精神寄托,他为百姓所留,北上至灵武。于公元756年七月十二日,在灵武即位,是为唐肃宗。
   
  一山不容二虎,一国不容二主,玄宗尚在人间,太子就抢先即位了,这于情于礼都有点说不过去。亲信们给他出主意,在灵武遥尊玄宗为太上皇,玄宗要是不想跟自己的儿子开战,就得接受既定的事实。
    
  新皇登基,百废待兴,天下的百姓都眼巴巴地希望李亨能给残破的大唐带来新的气象,没想到,事与愿违,肃宗重用宦官李辅国、程元振等,这些人职掌军政大权,炙手可热,气焰熏天。
    
  与此同时,肃宗即位以后,册封自己宠信的张良娣为皇后,张皇后不甘心担着个母仪天下的虚名,仅仅在内廷作威作福,她还要插手国家大政,这也为以后政局的混乱埋下了祸根。
    
  张皇后同李辅国,起初是一丘之貉,彼此呼应,互为党援,勾结起来,专揽朝政。肃宗要是个思路清晰,明察秋毫的有为之君,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势必要进行干预和控制。只有皇上昏聩,无心政事,或者说根本没有处理政事的精力,他们长期操控朝政的不可告人的目的才能达到。为此,张皇后想了个毒辣的点子,每次向丈夫进酒,都在酒里添加额外的佐料。
    
  是什么佐料呢?
    
  ——鸱的脑子。
    
  用网罗逮住鸱以后,趁它还活着,将脑子生生取出来,研成碎末,然后掺进酒里。据说,这样的酒饮了以后,能够使人久醉不醒,而且健忘,自己刚说过的话,刚做过的事,转眼就能够忘掉。这样一来,肃宗远离朝政,张皇后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根据古史的记载,我们知道,肃宗体弱多病,常常接连几个月不能上朝,不知道,是不是喝了混有添加剂的酒的结果。
    
  张皇后如此算计自己的老公,竟也没能达到预期目的。后来,她同李辅国分道扬镳,两派势力开始水火不相容。
    
  肃宗身体状况原本不佳,太上皇唐玄宗在幽居中病死以后,作为儿子的他,对什么都无能为力的他,触景生情,病情加剧。张皇后怕事情有变,紧急召见太子,说李辅国久典禁兵,权倾朝野,他所忌惮的只有你我二人,假如我们联手,将李辅国等人诛杀,朝廷才能够安定,你也能够顺理成章地登上皇位。
    
  谁知道,太子以父亲病重,诛杀李辅国,于父王的病体不利为理由,拒绝了张皇后的提议。
    
  张皇后见太子这条路走不通,干脆打起了易储的心思。送走太子之后,马上召肃宗次子,越王李系觐见。李系倒是早有此意,二人一拍即合,在宫中挑选了二百多人,准备动手。
    
  这起宫廷政变尚未发动,就被李辅国的眼线侦知,他假传太子旨意,鼓动禁兵入宫将李系等人捉住,投入狱中。张皇后熟悉李辅国的脾气,听说事情败露,知道自己性命难保,不禁惊慌失措,慌乱之中逃入肃宗寝宫避难,请求病榻上的丈夫为命悬一线的自己提供庇护。
    
  气势汹汹的李辅国,早就不把皇帝放在眼里了,皇后又算什么,他带兵闯入寝宫,逼迫张皇后出宫,束手就擒。在死亡的威胁之下,一向以强势形象出现的张皇后猛地扑到肃宗的病榻之前,哀声请求肃宗救命。——这是她所能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
    
  肃宗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阵仗,惊恐之下,一时之间,竟然说不出话来,李辅国趁机命人当着皇上的面,将母仪天下的一国皇后,拖出宫去……
    
  跟宦官争权,准备又不是很充分,张皇后的结局我们不难预料,缠绵病榻的唐肃宗,因为自己身为一国之君竟然无法保护自己的皇后,也因为惊吓过度而病情转重,命在旦夕。
    
  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刻,谁又顾得上一个没有实权的傀儡之君呢,在鬼门关徘徊的肃宗,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当天就崩于长生殿。
    
  真是长生殿里难长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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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2: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鸺鹠也是枭的一种,它还有一个鬼魅飘渺的称呼,叫做夜行游女。
    
  同其他的枭一样,鸺鹠在白天什么也看不到,晚上才出来活动,捕食飞在空中的蚊虫。
    
  据说,普通的鸺鹠并没有预测吉凶的能力,当它吃了人剪落的指甲,才能具备这种异能。
    
  因此,古人在剪指甲的时候,总是非常小心,剪下来的碎屑,一般不会随意丢弃,而是深埋在土里,担心被鸺鹠得了去。
    
  若有吉事,鸺鹠还没有什么特别的反映,倘若谁家即将遭遇凶丧,鸺鹠便会飞到这家的屋顶上,发出凄厉的哀鸣。传说这种预测,命中率极高,久而久之,大家都认为,灾祸是鸺鹠带来的,因而对这种鸟极端的厌憎。
    
  也许,这只是一种提醒罢了,可是,既然灾难与鸺鹠如影随形,不怪它又怪谁呢!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心理,喜庆的事要是提前预知,那么快乐就会延长;而事先知道会有灾害降临,就会惶惶不可终日——等待死亡比经历死亡更令人恐惧。
    
  这或许是一种自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即将到来的,无法躲避的灾害,人们宁愿蒙在鼓里。宁愿在无知无觉中,迎接它的到来,或者,在不知不觉中,死去。
    
  正因为如此,鸺鹠便成了替罪羊。
    
  因此,关于鸺鹠,便衍生出许多令人胆寒的传说。
    
  有人说,它是阴间的使者,在人家的房前屋后降落,是为了啄食生人的魂魄,鸺鹠就是以人的神魂为生的。没了魂,人自然也就活不成了。
    
  也有人说,鸺鹠原本有九个脑袋,也叫做鬼车,后来被恶犬咬掉一个,伤口久久不愈,总是有鲜血渗出,落到谁家房顶上,谁家就倒霉了——将会有血光之灾。
    
  还有一种传说很有意思,鸺鹠穿上皮毛,便可化为飞鸟,将皮毛脱下来,摇身一变,就成了妇人。
    
  这个妇人有着妖艳的红唇,甜美的微笑,胸前垂着两只饱满的乳 房,常常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盗取人类的小孩,带到幽僻之处喂养。
    
  所以,人们在给婴儿哺乳的时候,一定要把孩子遮盖好了,万万不可令鸺鹠瞧见。婴儿的衣服,也不能放在太阳低下暴晒,否则就会给鸺鹠以可乘之机。它身上的毛落在小孩的衣服上,小孩夜晚就会哭闹,或者是生病。有的时候,鸺鹠也用自己的血,点在衣服上,作为标记。等到夜深人静,它便从阴暗之处飞出来,把那小孩掳走。
    
  鸺鹠为什么对人家的孩子这么热衷呢?说起来,它的身世也很可悲。据说,鸺鹠鸟是难产死亡的妇人所化。它在生时没见到自己的孩子,死后,仍母爱泛滥,便一直存有这样的执念。——夺走别人的孩子,享受那片刻的,危机四伏的母子之间的温存!
    
   不管怎么说,古人对鸺鹠的恶感似乎是根深蒂固的,下面的两个故事,都与此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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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3: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唐贞观初年,雍州有一个人,夜晚骑马在官道上独行。
    
  路两边荒草丛生,柳树的枝条倒垂下来,在路面上留下浓重的阴影。野地里,传来阵阵昆虫和不知名鸟类的鸣声,灌进耳朵里,总有那么点凄厉的感觉。这人心里有些发毛,扬鞭打马,想借着头顶的月光,赶快回家。
    
  蹄声踏踏,溅起阵阵飞灰,州城上的灯火,已经远远在望了。这人心中暗喜,更是腿上用劲,不断催马前行。
    
  走着走着,就觉得周围越来越黑,刚才还能隐隐约约看到的官道,现在,已经是一团漆黑了。这人心里疑惑,还有点惶恐,无意中抬头望了望天——原来是月亮隐入了云层里。
    
  在这如同墨染一般的夜里,胯下的这匹马,是他此时唯一的依傍。从马身上传来的温热的气息,也使他的心稍稍平静了一些。
    
  他的心情刚刚宁定了一会儿,冷不防,头顶有一阵夜枭的鸣叫掠过他的耳畔,那声音难听得刺耳,如同锋利的刀片一样,一下一下地刮着他的耳膜。
    
  这人吓得一哆嗦,心中是恶寒无比,慌乱之中,要不是双脚插在马鞍子里,早就浑身一哆嗦,从马背上滚落下来。
    
  这人急忙压低身子,抱紧马颈,接着用脚叩了一下马腹。那马跟随他已有很长时间,对主人的意图心领神会,长嘶一声,风驰电掣一般朝前窜去。
    
  谁料,头顶的夜枭却不依不饶,紧紧尾随其后,在这人的头顶飞来飞去。飞得低的时候,翅膀上的翎羽,甚至扫到了这个人的脸上。一人一枭,做如此零距离的接触,此人甚至闻到了鸟身上那股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味道:
    
  ——那是,死亡的气息!
    
  难道,这丑恶的鸟类是在向我传递什么不祥的信息,或者,它就是恶魔的使者,会给我或者我的家人带来不幸……
    
  行人心中烦恶,当夜枭再次飞过他的头顶时,他举起手中的马鞭,劈头盖脑地朝夜枭抽去。——一举中的,那大鸟惊叫一声,扑棱了两下翅膀,一个跟头从头顶跌落下来,鲜红的血,落了这人一身。
    
  行人勒停了马,翻身下来,来到夜枭坠落的地方,把它从草丛里捡起来,检查了一下,发现那鸟已经气绝,脑袋耷拉下来,那曾经自由翱翔的双翅,再也不能飞了。
    
  此人长叹一声,唉——不知道这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在路边挖了一个坑,把这只夜枭埋了。然后骑上马背,继续往前走。

  走出几里之后,就见迎面来了一队人马,走得甚是迅疾。这几个人气势汹汹,个个张弓拔刀,看身上的服色,似是城里的捕快。
    
  狭路相逢,窄窄的官道,容不下那么多人并行,这人把马停在路边,想让官家人先过,等他们过去以后,自己再走。那队人马走到他的身边,错身的一刹那,为首的一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番,目光犀利,好像是在探究什么。
    
  正在此时,月亮又从云层里露出了脸,明晃晃的,照着路人和这一队捕快。
    
  这人被看得脊背发毛,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身子。
    
  “你身上的血是怎么来的?”为首那人突然问道,声音冷冷的,好像是在审问犯人。
   
  “血?”这人狐疑地反问。与此同时,低下头来,检查了一下自己,果然,自己的衣襟上,血迹斑斑。在月白袍子的衬托之下,显得触目惊心。
    
  “对!你身上的血,究竟是怎么回事?快说!”那个捕快再次盘问,声音里面蕴含着浓浓的敌意。
    
  “啊!这血……这血,是夜枭身上的,方才,有一只夜枭才我头上飞,我用马鞭子把它打死了,那扁毛畜生身上的血落了我一身,这就是它身上的血!”这人心里明白,自己可能已经成为杀人的疑凶,着起急来,说话结结巴巴,连口齿都不利索了。
    
  “没杀人,你怕什么?夜枭的血——哈哈,你哄三岁小孩呢!”其余的捕快也在旁边嘲弄地说道。
    
  “诸位官老爷要是不信,我带你们去看,把那只夜枭挖出来,你们就知道我所言不虚了!”
    
  “好!跟他去,跟他去,看他究竟能玩什么花样!”捕快们七嘴八舌地道。
    
  一行人在行路之人的带领之下,来到这人方才掩埋夜枭的地点。拿出随身携带的工具,就开始挖。行人心想,哼!没有人相信我的话,等把夜枭挖出来,就真相大白了,到时候,看你们有什么话说。
  挖了几下,就听一个捕快惊喜地叫了一声:
    
  “头儿!快看,这是什么!”众捕快纷纷把脑袋凑了上去。
    
  “哈哈哈哈——真乃天助我也!”那为首的捕头看起来甚是高兴。他回转身子,一把揪住行人的衣襟,把他推到那个刚刚刨开的土坑旁边。
    
  行人搭眼一瞅,脑袋嗡的一声,天呐!在他刚刚掩埋猫头鹰的那个地方,出现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那颗人头双眼紧闭,嘴唇微张,头发凌乱,看起来好像刚死去不久。

  “啊——”这人惨叫一声,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冤枉啊!官老爷明察,这人不是我杀的!我身上的血迹,的确是夜枭身上溅落的呀。”
    
  “夜枭在哪儿啊?人头都挖出来了,你小子还死鸭子嘴硬!看来,不让你受点皮肉之苦,你是不能老老实实地招供了!”
    
  这些人把行人的手脚拧在背后,绑了个四马倒攒蹄,扔在马背上,就往雍州府衙赶。
    
  原来,就在这一天,雍州城里有个人被贼人所害。发现的时候,死者的身子还在,脑袋却不知去向。州官限令捕快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丢失的人头找到。否则,既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也无法着手破案。

  捕快们得了令之后,立马在州城内外巡逻,时时刻刻搜寻关于这个案子的蛛丝马迹。他们累得人困马乏,都快把雍州城翻个底朝天了,也不见那个人头的影儿,结果,今天晚上,在官道上巡逻时,人赃俱获。这些人怎能不欢欣雀跃。
    
  行人被带到州衙之后,州官升堂,连夜审问。行人一口咬定,自己从未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还望大老爷明察。
    
  案子结不了,行人又是重点怀疑对象,我们可以想象,他一定少不了皮肉之苦。
    
  行人关在监狱里,被打得皮开肉绽,可是,不管怎样,他死活也不肯承认自己杀了人。
    
  这事后来怎么处理了,我们不得而知。估计不抓住真凶,这人一时半会儿,是无法洗脱杀人的罪名了。
    
  埋猫头鹰的地方,怎么会出现一颗人头呢!
    
  ——这是巧合!纯粹的巧合!
    
  据说,在战场上,不同的炮弹打入同一个弹坑的几率微乎其微,所以,当硝烟弥漫,战火纷飞之际,就有人跳进弹坑避弹。
    
  同样,在通衢大道之上,随便挖一个坑都能中奖,你瞧这人的运气!!
    
  行人和杀人凶手,在不同的时间里,先后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一个埋的是夜枭,一个,埋的是人头。
    
  也许是行人在前,也许是杀人犯在前,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行人以杀人罪被抓,而真正的杀人凶手,却因为有了个顶包的,逍遥法外。
  
  摆在这人面前的路,只有两条,一个是含恨死于刽子手的大刀之下,另一个,是元凶被捉,承认自己的罪行,他在受尽了种种苦楚之后,遍体鳞伤地出狱。
    
  不管怎样,此生,他都会对那个黑如墨染、夜枭鸣叫的夜晚刻骨铭心吧。
    
  无论见了谁,他都忍不住抱怨:夜枭是不祥之鸟,如果可能,请尽量远离它。不信的话,你看如今我的下场。
    
  这样的流言越传越远,有人现身说法,夜枭不祥之说,便更是做了实……(出《异闻录》)
  

    下面这件事,也同枭有关。
    
  唐代大中年间,有一个名叫韦颛的学子,在大比之年,进京参加赶考。
    
  韦颛博学多识,文采藻艳,锦绣篇什,如浪涌云生,信手拈来,写成之后,读来字字珠玑,余香满口。
    
  他虽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由于多年埋首书卷,却没有什么正经的收入,家境贫寒,蛰居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巷子里。
    
  到了年终岁尾,饥寒交迫,无以自给,连上街讨饭的心都有。
    
  秋闱大比,三年一期。黄榜高中,红袍金花,打马游街,那是普天下寒窗苦读的书生,今生今世,唯一的目标。而等待韦颛中举,则是韦家寒窘生活中的唯一一点希望。
    
  金榜顶端,众星捧月,托出一个金灿灿的名字来:韦颛
   
  ——这是韦颛一家的梦!
    
  十年寒窗,一朝中举,举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那极致的荣耀,值得用当下的寒苦去换取。
  
  在这上一贫如洗的日子里,温书、作文、东挪西借维持生计,大概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了。
    
  幸好韦颛以前认识一个名叫韦光的人。一笔写不出两个韦字来,这人对韦颛极是热络,把韦颛认作本家,经济上多有接济,还抽空将家里一处空置的屋子收拾出来,让韦颛两口子搬进去住。——这样做,至少可以省下租房子的钱。
    
  韦光对韦颛夫妻不错,但是一直住在别人家里,毕竟不是一回事儿。这对夫妻,天天掰着手指头数着日子,焦急地等待放榜的时刻来临。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放榜前一天的晚上,风雪弥漫,路上甚是难行,饶是如此,前往韦光家报信的,仍是络绎不绝。
    
  那些人都带来了同一个消息:韦氏有人中了举人,那个人,是韦光!
    
  而关于韦颛的消息,却一直石沉大海。韦颛心中忐忑,嘴上虽然不说什么,脚步却一刻未停,在屋子里面不停焦躁地走来走去。韦颛的妻子,心里也在暗暗着急,想出去亲眼看个究竟,可是她一个妇道人家,夜晚出行,总是不大方便。而且,外面风雪如晦,她连到哪儿去看榜都不知道。
    
  夫妻两个正在为同一件事牵肠挂肚时,门外忽然有人求见。打开房门,原来是韦光差人来请韦颛过去。
    
  外面太冷,又没有什么像样的御寒衣服,而且,他从仆人的口中,得知了韦光中举的消息,想想自己还杳无音讯,两相对比,韦颛就不打算挪窝,但是想想韦光这些日子对自己的照顾,又不好拂逆他的意思。于是便将两手插站在袖子里,哆哆嗦嗦地出门了。
    
  来到韦光家之后,仆人把他带到楼上的一间小阁,推门一看,韦光正坐在塌上,准备好了热腾腾的酒菜,等着韦颛前来。
    
  宾主落座之后,韦颛首先向自己这个同宗表示了祝贺,然后,两个人便开始推杯换盏。韦光话里话外,都对韦颛的失意表示了同情和慰问。按说韦光也是好意,可是,在韦颛听来,却是无比的刺耳。——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安慰,向来是不怎么受人待见的。好在韦光十分健谈,说着说着,就岔到别的地方去了,韦颛不禁暗暗松了口气。
    
  当他们酒酣耳热之际,就见家里的仆人不时走来走去,为韦颛打点行装,窗外,火光闪动,人喊马嘶,煞是热闹,那是韦家在安排车马,以备韦光出行之用。
    
  两人喝到夜半时分,才散了席。酩酊大醉的韦光被奴仆们送了回来。
    
  回到家里,见妻子还在灯下织布,他知道,她在等他。一室冷寂,一室凄绝。韦颛喉头上涌,跑到外面翻江倒海地吐了一阵,扶着墙回到屋里,全身发着冷癫。拥着炉火,与妻子相对愁叹。
    
  现在韦光一举成名,就等着上头下旨,好到京城去做官。这么长的时间受他照顾,总得略备薄礼,聊表谢意。否则,岂非招人笑话。
    
  礼物到街上就能买来,可是钱从哪里出呢?他们两口子现在已经身无分文,能变卖的东西早就拿到街上卖了。想到这里,韦颛站在窗前,不禁黯然神伤。
    
  这间房子由于年久失修,朝南的窗户已经颓圮不堪,终于有一天,在关窗的时候,窗户框子哗啦一声掉了下来,断成了好几截,再也装不回去了。屋子里面还住着人,没个遮拦怎么行,韦颛的妻子在窗框上横了一根竹竿,竹竿上挂了一领竹席,用它来遮风挡雨。
    
  月光从竹席的缝隙里筛进来,照在地上,留下斑驳的印记。韦颛看着地上的光斑,愁眉不展。
  
  忽然,头顶的房檐上传来几声鸟叫:
    
  欧——欧——欧——欧——
    
  叫了几声之后,便停在竹竿上面。
    
  韦颛听了之后,脸色大变。
    
  ——那是传说中的枭鸟的叫声,叫声惨厉,听在耳朵里,很不舒服。
    
  一时之间,关于夜枭的种种传闻,如浪潮一般涌上心头,他偷眼看了看妻子,发现眼前的女人也是脸色惨白。他随手拿起一根倚在墙角的木棍,摸出房去,一边走,双腿一边抑制不住地颤抖。
    
  来到门外,发现那些枭鸟仍然在竹竿上站着,冷眼看去,如同房檐下面,蹲踞着几个人影。它们那灵巧的脖子不时地扭来扭去。黑溜溜的眼睛,在月华的照耀之下,仿佛充满了阴暗与不祥。
    
  韦颛用木棍敲打着竹竿,那些枭鸟被惊动,呼啦一下飞起,在房子上空盘旋,并不远去,等韦颛走远,便又重新齐集于竹竿之上。韦颛心头火起,手持竹竿又重新杀了回来,不由分说一阵横扫,这样来来回回战了几个回合,它们才悻悻地飞走。
  
  进屋之后,韦颛把竹竿扔在地上,长叹一声,对一直守候他的妻子说:
    
  “我考场失意,宦途无望,也没有什么可以怨恨的。现在有妖鸟在我们房前作怪,恐怕将有飞来横祸!人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果然有些道理,看来,这句话要在我们家应验了呀!”
    
  言必,唏嘘不已。
    
  妻子强打起精神,温言劝慰,韦颛却低头不语。敏感的他,怎么会听不出,妻子那颤抖的声音里的不确定。唉——女人跟了自己这么多年,从来没过什么好日子,竟挨冻受饿了,如今,不但不能夫贵妻荣,还要陪着自己担惊受怕,这个世上,自己最对不起的人,也就是她了。
    
  韦颛头脑里正思绪纷杂。忽然听见遥遥的有鼓声传来。
    
  ——那是皇宫里的禁鼓,啊!终于放榜了呀!
    
  放榜也跟自己没有关系了。自己,只能在这间漏风的屋子里,等待命运的拨弄与安排。明天,又在何方呢?
    
  “兄弟!你高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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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23: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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