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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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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正百感交集,冷不防身后有人用力推了一把,他还来不及喊叫,就一头跌进了棺材里……
魂魄与肉身复合,躺在棺材里的某甲喉头咯咯响了两声,悠悠醒转。张开眼睛,撑起身体,伸了一个懒腰:啊,这一觉睡得好长!
前来添香烛的家丁,看见某甲从棺材里面坐起来,还以为是诈尸,吓得是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往外跑,边跑边嘶声喊叫,把家里人全都招了过来。
守灵的人一听说诈尸,一时之间,逃的逃,散的散,也有胆子大的,挥舞着刀棒,眼睛里闪动着惊恐的光,战战兢兢地围了过来。
某甲见了,哭笑不得,他爬走出棺材,尽量用和缓的语调跟大家说:
“各位不要怕,我是活的,事情是这样的……”
还真多亏了他同别人谈玄时练出的那三寸不烂之舌,即便如此,仍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家人的情绪安抚下来。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之后,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还把已经穿戴整齐靴子从脚上扒下来,让大伙儿现场鉴定,以打消他们的疑虑。
——那果然是一双胡人的脚,形状奇特,其大无比,又黑又长的汗毛根根挺立,丛丛漫漫,联结在一起,几乎无法看到下面的皮肤,而且……而且还有胡人身上那股令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臭味,一阵一阵地散发出来,冲击着人的鼻孔。
家人掩着鼻子,悲喜交集,连连惊叹:只要某甲能够起死回生,长了一双胡人的脚又如何,已经进入冥界的人,几个有这样的好运气呢!不管怎样,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总之,某甲还阳之后,家人很快便接受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反而是某甲本人不能释怀。
原来,遭此变故之前,某甲有一个“雅好”——闲暇的时候喜欢把玩自己的手足。以前的那双脚,经过了各种香料的熏蒸之后,长宽合度、皮肤光滑、趾甲莹润,还散发出淡淡的幽香,看上去赏心悦目,闻起来身心舒畅,摸上去手感极佳。跟现在这双胡人的脚相比,其差别不啻宵壤。
新得的这双脚,虽然每天都要花费很长时间清洗,剔除上面的长毛,可是第二天,那些讨厌的东西还是以惊人的速度从皮肤下面冒出来。而且,不管用什么名贵的香料熏蒸,都遮不住脚上散发出的那股狐臭。——要不是这双脚长在自己身上,每天都要穿鞋脱鞋,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某甲对这双脚极端的厌憎,沮丧郁闷得要死,私下里常常在家中长叹痛哭,谁劝都劝不住,他时常想:失去了那双脚,虽获再生,同死亡又有什么分别呢!还不如当时就死了,一了百了。免得忍受这样揪心的折磨。
自己以前的那双脚,大概早已同康乙一同下葬,说不定已经腐烂生蛆了。今生今世,怕是难以再见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不知道怎么就传了出去。某甲有一故人跟胡人康乙打过交道,知道他住在哪里,而且听说康乙死去不久,停尸在家,还没有下葬。
于是便把这消息告诉了某甲。某甲一听,脸上的阴云马上就消散了大半,即刻起身,同友人一起坐上轩车,前往康乙家造访。
到得康乙家后,两人谎称康氏多年前的故旧,听说康乙遭遇不测,特意前来吊唁。康乙生前走南闯北,认识的人里各色人等都有,康家人并未起疑,很热络地将二人延入灵堂,让他们同康乙做最后的告别。
不知道胡人使用了什么方法,康乙的尸身,仍然保存得相当完好。走进去的时候,只见康乙的尸体正躺在殓床上,其身材样貌,跟自己在冥界中见到的那个人毫无二致!
某甲百感交集,借点香拜祭的机会,在友人的掩护之下,偷偷地把康乙脚上穿的袜子往下撸了撸。一看,果不其然,正是自己那双细嫩白净的脚,连小趾甲上的那道白线,都一模一样。
某甲一见,悲从中来,心中酸涩难忍,不顾朋友的拦阻,当下便嚎啕大哭起来。
康乙结交很广,知心的却不多,在康乙死后哭得这么伤心的更是没有一个。家人也跟着垂泪不已,纷纷围拢上来,表示慰问,同时,也委婉地提出了他们的疑惑。
某甲无奈,只得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跟康乙的家人说了。
康乙的家人听过之后,都停止了哭泣,毕竟这事太过匪夷所思,如果没有真凭实据,谁也无法相信。
他们在给康乙装敛的时候,也没看出他那双脚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啊!不过,现在想一想,当时乱成一团,谁还注意这事啊,现在某甲亲口说出来,而且有腿上那双毛茸茸的脚为证,再掀开康乙的双腿查看,在活生生的现实面前,也不能不信了。
祭拜完毕之后,某甲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康乙,确切地说,是离开了康乙身上的那双脚,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往家里走。
他万万也没有想到,自己当日的举动,竟然惹来了无穷的祸患。
康乙之子,虽然是个胡人,却幼有至性,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孝子。
每当初一十五,或者是赶上过年过节,想起自己的父亲来,想起父亲在世时同自己之间的那些欢乐的过往,都悲痛得不能自已。
而父亲,早已魂归黄泉,想再见面,只能是自己百年之后,也身入幽冥了。
泪眼婆娑之际,他突然灵光乍现:啊!某甲!父亲身体的一部分,还在某甲身上!
为了缓解丧亲之痛,康乙之子马上吩咐家里的小厮,套上一匹快马,风驰电掣地前往某甲家里,进门之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抱住某甲的大腿,就开始嚎啕大哭。哭得是肝肠寸断,日月无光,眼泪鼻涕蹭了某甲一身。
某甲恶心得要死,左挣右挣,想挣脱出去。他那瘦弱的身板,如何是这刚健的胡人的对手!康乙之子的一双大手,象钳子一样紧紧地将他扣住,掐得他身上一片青紫……
家丁听见老爷声嘶力竭的喊叫,一窝蜂地拥了过来,想把这小子拉开,三、五个人上去,这小子仍然纹丝不动,跟练了金钟罩铁布衫似的,非得哭够了才撒手。
望着康乙之子那肿得象核桃似的眼睛,某甲长叹一声,颓丧地倒在地上……
从此之后,防备康乙之子就成了某甲生活中的头等大事。
就算在路上不小心狭路相逢,康乙之子也必定一个猛子扎过去,抱住某甲,悲泣不已。
某甲是后悔不迭,现在他再也不用为自己的脚牵肠挂肚了。每天防备康乙之子,就够他受的了。
从此以后,某甲家便大门紧闭,谁来叫门也不开。
万一遇到紧要之事,非出门不可,都鬼鬼祟祟,东张西望,跟做贼一样。
离家之前,先派人出去踩点,敌情解除,才哧溜一声窜进轩车,打马前行。
这还不算,还得分配人手在沿途所经各个路口把守,随时传递讯息,以防康乙之子突然从哪个角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将出来……
回家之前,也得先派人在门口接应。
谁知道,这小子神出鬼没,饶是某甲戒备如此之严,还是有好几次着了他的道儿!
某甲整日过得是提心吊胆,战战兢兢,一听到门口有动静,就支楞起耳朵,做四散奔逃状,这么折腾来折腾去,差点得神经衰弱。
好处也有,从此他闲下来玩赏手脚的爱好是戒得一干二净。
每次看到那双脚,就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咔咔咔,干脆拿把刀砍下来。
即便是三伏天,热的狗吐舌头的时节,也要穿上好几层衣服,不让它露出峥嵘:他也不怕长痱子!
在某甲恨恨的目光中,这个故事就算告一段落了。
(接上)
某甲的那双脚,真的是天上的神仙为他换的吗?
假如不是,又是怎么回事呢!
是不是,当时某些技艺高超的大夫已经能够施行脚部移植的外科手术了呢?
这个提法似乎不大靠谱,因为断肢再植,即便是在现代,也是一项极其高难的手术。
早在二十世纪初,就有人用狗和兔子等动物做过这项实验,遗憾的是,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半个多世纪以后,直到1963年,陈中伟、钱允庆等人才在世界医学史上首先报告一例右腕上2.5cm完全离断肢体再植成功的病例,而且据说该患者康复治疗后右手功能恢复良好,也因此,陈中伟被誉为“断肢再植”之父。
那么,在那么久远的唐代,会有人拥有如此神妙的技艺吗?
不要忘了,据说,早在这以前的汉末三国时代,神医华佗就能够施行开颅手术了。而且,他还发明了保证这一手术能够顺利实施的麻沸散。南北朝时代的某些宫廷医生,紧凭肉眼,就能看出孕妇腹中的双胞胎,何者为男,何者为女。
中国的民间,向来是藏龙卧虎。而且,古代有很多关键技术,都领先欧洲达千年之久。
所以,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也并非没有可能。
我们不妨大胆地推测一下,某甲身染痼疾,双脚坏死,疼痛难忍,生命垂危,除了截肢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保命。在当时,人们还不知道怎样治疗,等待某甲的只有死路一条。
正在家人为某甲的病情一筹莫展时,有一神医突然登门造访,跟这家人说,某甲的命能保住,脚也能保住,但是,有一个条件——需要换脚!
——换脚?我们不难想象某甲及其家人听到此话的惊诧。
——对,换脚!神医镇定地,充满自信地说。
换了脚,病就能好吗?好不了,肢体残破,如何面对地底下的先人?若保持原样,他日至少还留有一具囫囵尸首。
可以想象,家人的种种责难如风雹一样向神医袭来,可是,都被神医四两拨千斤般的轻易化解。说不定,他还举了几个某甲早已耳闻的已经治愈的病例。
某家及其家人在超极自信的神医面前,也不得不折服。他们答应下来,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吧!
问题又随之而来,活生生的、好模好样的脚谁能舍得从身上砍下来,换给别人啊!
某甲的病情又耽误不得,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双脚健康的刚死之人,趁脚还保持着某种程度的活性,抓紧移植过来。
而胡人康乙,恰好是离某甲家最近的候选人。
某甲开始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出于他以往的癖好和对胡人的隔膜: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脚也万万要不得。
可是,此时此刻,生存还是死亡,是个问题:不想换,那就得死!
在死亡的阴影和家人的规劝之下,某甲只得屈服了神医的安排。
而康乙一家之所以答应这件事,一方面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另一方面,康乙已死,不能复生,倘若他的双脚还活着,也还是个念想。此外,胡人重利,又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之类的教条,换脚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作为回报,某甲家里一定向康乙家人许诺了金钱上的回报,而且价值不菲……
于是,两家一拍即合。各项准备都很顺利,手术如期进行。
对我们这些外行人的想象中,异体移植应该比自体再植难度大得多。不过,医学专家提出了相反的意见,这里有些专门的知识似乎应该普及一下。
现代医学研究和临床实验表明,单从手术难度的层面来看,异体移植比自体再植还要容易一些。
异体手脚移植主要难度是免疫方面的问题。现在国内外解决内脏器官异体移植排拆反应的经验较多,而对异体手脚移植解决排拆的经验较少。
因为手足是一个复合组织器官,它所包含的组织种类较多,发生排拆反应的机理也较复杂,并且,由于手还包含有骨髓,异体手移植时还存在移植物排宿主的问题。
从排拆反应研究的角度来看,异体手移植比内脏器官移植意义更大。(以上是我查的相关资料,出自中华手外科论坛。)
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两点:1、异体移植,手术时技术难度较小。2.术后的排异反应是个大问题。如果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异体移植也就算真正成功了。
关于唐朝这个故事,后来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虽然是异体移植,手术却非常成功,某甲保住了性命。
在麻药的助力之下,经过了排异反应的考验,昏迷数日的某甲,从昏睡中醒来,真的有再度为人之感!
其后遗症是胡人之子的拳拳孝心,令他不堪其扰。
至于那个进入冥界,由神仙换腿的故事,不过是一个搪塞外人的借口。作为汉人的某甲,突然长出了一双胡人的脚,搁谁都得表示一下关注。
他们编这段瞎话出来,其原因,是那神医并不想别人知道,自己掌握了这项高精尖的、超越时代的技术。
为什么呢?
有神医华佗的前车之鉴,再也没有人敢去争神医这个头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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