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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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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0: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1766年的某一天,詹姆斯.汉密尔顿突然离家出走,小汉密尔顿不知道爸爸吃错了什么药,居然狠心抛妻别子,让文弱的妈妈带着两个儿子艰难度日。
  此前,拉维恩找到雷切尔离了婚,剥夺了她的财产权。现在,同居情夫又离她而去,雷切尔跌入不幸的深渊。
  最难堪的是孩子。
  由于小汉密尔顿兄弟属非婚子,结果被别人称为“荡妇(婊子、妓女)生的私生子”,小小年纪蒙受巨大的耻辱,整日在别人不一样的眼光中过活。
  小汉密尔顿不可避免地自卑、敏感,但人天生是有自我肯定意识的,越自卑的人往往心底越自尊、自傲,尤其在意别人眼神,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和态度。
  幸好,雷切尔姐姐等几个亲戚比较富裕,时不时接济一下,雷切尔自己也开个杂货店,生意一般,勉强度日。
  好景不长,一年后雷切尔的姐姐(小汉密尔顿姨母)去世,最重要的经济来源断了。
  接下来更惨。
  1767年下半年,雷切尔突然患病去世,小汉密尔顿兄弟成了孤儿。雷切尔仅有的一点财产,还被法庭判决,由雷切尔第一次婚姻所生的、18年没见过面的儿子继承,因为那个时候的遗产实行长子继承制。小汉密尔顿只要回了喜爱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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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0: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汉密尔顿兄弟一无所有,成为名副其实的“裸孩”。法庭判决表兄彼得.莱顿为他们的监护人。
  1769年7月16日,彼得.莱顿因生活艰难,自杀身亡。
  一个月后,唯一关心他们的亲戚----姨父(雷切尔姐夫)离世。
  从1765年到1769年,短短的四年间,父亲出走,母亲去世,监护人自杀,姨妈、姨父、外祖母去世,小汉密尔顿兄弟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磨难。小小的年纪,就背负着破产、分居、死亡、丑闻、失去继承权和身无分文等等灾难性负担。
  兄弟俩无依无靠,天地不怜。
  生如风飘之叶,命如雨打之萍。
  艰难的生活,让兄弟俩过早地领略了人间的人情冷暖,体验了人生的平等与不平等、命运的公平与不公平、生活的幻想与现实。
  生命的艰难压迫人,锻炼人,考验人,选择人。弱者在高压下低头,默默然成为碌碌无为的凡夫俗子,有的还遭社会淘汰;强者无不与命运抗争,在艰难中顽强奋斗,在绝境中寻找希望,反而练就强大的精神内力和生命势能。
  小汉密尔顿兄弟的命运由此分野。
  哥哥迫于生计,当了木匠学徒。这是只有混血儿和黑人奴隶才做的行业。哥哥向命运妥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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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0: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弟弟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母亲去世以前,曾在自家杂货店的供货商托马斯.斯蒂文斯商行里做事。母亲去世后,斯蒂文斯依然收留了他。
  托马斯.斯蒂文斯有个儿子爱德华,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玩得来,成为推心置腹的亲密朋友。爱德华大一岁,这本不稀奇。稀奇的是,爱德华和汉密尔顿长相惊人的一致。不熟悉的人时常搞混,以为他们是亲兄弟,就是亲兄弟也难有这么相似的长相。
  大家推测,他们有可能是真亲兄弟。不然,为什么雷切尔被第一个丈夫以通奸的名义投入监狱?为什么第二个丈夫又不明不白离家出走?为什么托马斯.斯蒂文斯只照顾汉密尔顿兄弟中小的,而不照顾大的?况且,汉密尔顿与父亲、哥哥的感情一直不深。
  有可能,通奸是事实。
  当事人心照不宣。
  男女猪脚托马斯.斯蒂文斯---雷切尔.福塞特,也许有一段浪漫的婚外情,小汉密尔顿,就是他们浪漫之后的副产品。
  如果是真的,这场浪漫之情的代价也太大了。
  如果是真的,小汉密尔顿也太凄苦了,无缘无故饱受磨难。
  男人啊,女人啊,浪漫要小心啊,不然后代伤不起啊伤不起。
  艰难多变的生活,让小汉密尔顿有着同龄人难以企及的生命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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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0: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小的时候,妈妈给了他一个小黑奴,他和小黑奴童心相通,玩得很好。自此,他知道黑人也有人性,是人,因此,他终身都同情黑奴,强烈主张废除奴隶制。
  小时候没钱读书,他就把家中34本书反复地看,顺过来倒过来看,这些书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知识,他看了书后联系实际,感悟实际后又看书,反正就那么几本书,这种学习方法反而给了他独特的馈赠----不是读死书,而是读活书。其他孩子只知道本本,而他把本本与广阔的社会生活融会贯通。后来有工资,他就买书、订报,发疯阅读。而当地孩子,多数不愿读书。
  由于他眼光比一般小朋友宏阔,自小志向比一般人大。有次小朋友玩时比谁更牛B,他放出豪言,将来要做殖民地总督(国王),唬得孩子们敬仰不已。哈哈。
  他做事的商行,地处西印度群岛,是当时著名的全球商贸中转站。小汉密尔顿刚懂事,就真见识了精彩纷呈的环球贸易和纵横捭阖的列强争锋。他一开始就具备全球眼光。
  他无依无靠,只能靠自己,因而工作十分卖力。什么木材、面包、面粉、大米、猪油、黑眼豌豆、黑啤酒、苹果酒、松木、橡木、铁环、木瓦、石灰、绳子、砖头、骡子和耕牛,别人一看这商品清单,马上头晕晕,可小汉密尔顿却对商品产地、运线、价格等记得清清楚楚。什么葡萄牙硬币、西班牙银元、英镑、丹麦达克、荷兰斯梯佛,别人一看这么多外汇牌价,马上脑子短路,可小汉密尔顿烂熟于心,张口即来。至于做生意,更是一把好手,欺左瞒右,杀伐决断,精明老练,没几个生意对手相信他只有十多岁。
  佩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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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0: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对他的才干赞誉有加。大堂小跑腿、账房伙计、客户经理、商业代表一路地做上去。有次老板有病,竟要他做掌柜老板。
  呼呼,小小年纪,成就不凡。
  但我们的小汉密尔顿呢,极不满意。
  他看出,就是做到掌柜老板又如何,还不是替别人打工?就是将来自己独立做又如何,还不就是小岛上的一条生意虫而已?
  不带劲。
  俺的志向是要做殖民地总督(国王)的,现在却只是个小殖民地的小岛上的小生意人的小部门的小伙计。卑微啊卑微,渺小啊渺小,象个微生物。
  要实现心中理想,路该怎么走?
  迷茫。
  最后,他终于想清楚了,要实现心中理想,只有两条路:一是生在帝王或高官巨贵之家,长大了就可以做大官;二是天下大乱,趁机打仗建功业,乱世出英豪。
  呵呵,他知道,第一条,等下辈子吧;第二条,现在天下太平,要乱也可能要等下辈子,而且,一个小岛,要乱也折腾不起什么大事来。
  结论:白日作梦。
  还是醒醒吧,赶紧做事,别被老板炒鱿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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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1: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
  也许是老天可怜小汉密尔顿的宏图大志,出手帮忙了。1772年8月31日,一场百年不遇的飓风横扫数岛,所到之处,房倒树折,满目疮痍。下午,又出现一场大地震,15英尺的海啸突袭尼维斯岛、圣.基茨岛、圣.克罗伊斯岛,巨浪将港口船只抛向陆地;高浪过处,地面一扫而光,灾难席卷了西印度群岛。
  灾情惨不忍睹。
  小汉密尔顿写了一封信给离家出走的父亲,描述灾情。此信被当地神父休.诺克斯发现,他大为惊叹作者的文笔,建议到神父所办的《皇家丹麦美洲宪报》上发表。
  休.诺克斯神父毕业于新泽西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奉命到西印度群岛做牧师传教。在这里,他遇到了小汉密尔顿,稍打交道就判断,这小子是个天才,将来定有所成。于是免费让汉密尔顿到自家图书馆读书。
  信一发表,艳惊四方,大家都赞叹作者的作文水平,由衷地发出感慨:这小子不错,是个人才,呆在这种小地方可惜了。
  于是乎,惊人的一幕发生了,小汉密尔顿的老板、神父、亲戚、朋友,自发一起凑钱,要小汉密尔顿去读大学!
  呜呼,一个孤儿,因为才华卓异,获得冷漠社会的自发支持,有幸去读大学,难得啊难得,可见小家伙的文笔那是何等的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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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1: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么多赞助人中,出力最大的是他的表姐安.莱顿.文登和监护人托马斯.斯蒂文斯。
  1772年10月(1773年6月),汉密尔顿离开了西印度群岛,他并不知道,从此他再也没有回家乡了,把童年的艰难困苦和少年心头创伤,永远留在了身后。
  汉密尔顿经波士顿到纽约,凭休.诺克斯的推荐信,汉密尔顿先到新泽西的伊丽莎白镇学院读预科。汉密尔顿如鱼入水,欢快攻读,经常读通宵,成绩提高之快,让人大跌眼镜。
  在这里,他结识了几个在独立革命中风云一时的人物:
  亚伦.伯尔----未来华盛顿的副官,汉密尔顿一生的对手;
  威廉.利文斯顿----独立后新泽西首任州长;
  斯特灵-----华盛顿手下得力准将。
  天才读书与众不同,仅仅半年后,汉密尔顿就从伊丽莎白镇学院毕业,入学纽约国王学院学医。但他更感兴趣的是法学和政治,学校为他打开了一扇巨大的知识之门,于是他到图书馆打劫,贪婪地阅读洛克、孟德斯鸠、霍布斯和休谟的著作。
  拜大师们的著作所赐,汉密尔顿开始变了。
  起初他是个君主专制主义的拥护者,后来迅速转向,成为积极的独立分子。
  波士顿倾茶事件发生后,他在学校集会上第一次发表演讲,就展示了他那滔滔不绝的雄辩口才,和凌厉无比的语言风格。他讲完后,会场一片寂静,随即爆发震耳欲聋的欢呼。
  一个才华卓著革命者,新鲜出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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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1: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大学校长梅乐斯.库珀却是个纯正的保皇派,他认为落后的美洲,不可能搞赢强大的英国。他联络另外两位教授,撰文批评独立派,汉密尔顿怒不可竭,马上写文章批驳。你来我往,骂作一堆。最后还是汉密尔顿大获全胜,因为这家伙文笔太厉害了。特别是在一篇《农夫一驳就倒》的文章中,闪烁着让人难以相信的睿智和先见之明。
  你看他是怎么论述天赋权利的:“人之所以为人,其所享有的神圣权利不应当从故纸堆中去寻找,它们出自造物主之手,就像阳光一样普照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而绝不能被人类的力量终止或者束之高阁。”
  充满诗意吧,充满音韵美吧。
  不过,与下面的内容比起来,上面的只不过是小儿科。
  因为他能洞察历史,几近妖怪。
  1、战争还没打,他就断言,美国要独立,必须打一仗,美国一定会赢,因为法国人和西班牙一定会援助。
  后来的历史证明,果然如此。要知道,他讲这番话的时候,独立战争第一枪还没打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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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1: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2、战争没打,他就断言,美国打正规战很难赢,要赢只能打游击战。“请大家记住,北美并没有适合两军决战的大平原……我国环境让我们有幸避免激烈的会战。采取游击战的策略,经常用伏击战骚扰敌人,一点点耗尽敌人的有生力量,要好过和敌人正面决战,因为与敌人正面会战,敌人会利用整体队列和单兵能力优势。美国人更适合那种因地制宜的游击战而不是正规军的大兵团作战”。
  呵呵,仿佛是毛泽东的前生。要知道,现代人对游击战耳熟能详,见怪不怪。可美国独立战争前,欧美军事理论根本没有游击战的概念,汉密尔顿也不是久经沙场的战士,但他却能拨开重重迷雾,精密地预见到美军新的制胜之道,那是一颗什么样的脑袋?那一年,他才20岁,一个毛头小伙子,就在战略上胜过大陆军任何一个优秀的将领。华盛顿和他的将军们,是在战场上一败再败后,才知道游击战的重要性的。
  神,世界上竟有这种神人。
  1775年5月10日,国王大学发生暴乱,一群以学生为主的革命群众,决定以实际行动支持独立革命,去抓校长梅乐斯.库珀。汉密尔顿属于激进派,本应站在揪反革命的前台。
  他确实站到了前台,不过,他是来阻止学生去抓校长的。他认为,校长站在反独立的立场上,固然要惩罚,但不能这样随随便便就抓。人是有尊严的,不能胡来。校长大吃一惊,躲在楼上战战兢兢。他看到心爱的汉密尔顿居然也带头抓他,感到很不爽,赶紧爬窗逃跑了
  他哪里知道,汉密尔顿是在阻止人群抓校长,否则,你库珀能逃得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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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1: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密尔顿是理性的,他不赞成丧失理性、被情绪支配的暴民运动,即使对待敌人,也要以理服人、依法管人,有理有利有节地采取措施,决不能喊口号、煽情绪,无法无天地乱逮人,侵害人的基本权利。
  汉密尔顿一生都反对群氓运动。
  当然,他只是反对这种方式,但对反英还是赞成的。他发挥特长,连写三本小册子,鼓吹独立,反抗英国的暴虐统治。
  他的积极性不是一般地高。
  他以敏锐嗅觉,感到他所渴望的历史时机快到了。
  历史,属于有准备的人。
  汉密尔顿狂啃军事著作,自学军事知识;兴高采烈地参加“科西嘉人”爱国义勇军组织,每天操练,准备投军。
  独立战争爆发,汉密尔顿激动不已,赶紧投军。
  天下已乱,烽烟四起,属于英雄的历史时刻到了!
  汉密尔顿有文化、头脑灵泛,作战勇敢,不久就当了少尉。一次战斗中,他看着英军的大炮犹如见了美女,口水直流。划算着如何到手。
  奇袭!
  汉密尔顿领兵趁英军不备,袭击炮兵阵地,夺下几门大炮。得胜回营后,汉密尔顿自己招募60多人,成立纽约炮兵连,自己大胆任命自己当连长,受大陆军炮兵团长诺克斯管辖。
  一入军就当了官,而且是令人羡慕的炮兵首领,汉密尔顿很自豪,整日牛气哄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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