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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1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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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麦和唐离遇到那阵诡异已及的脚步声的时候,铁莘和郝韵已经接近了密道的尽头,这两个人虽然也牵挂着秦麦与唐离的情况,却绝没有秦麦担心他们俩那么深刻,倒不是铁、郝二人薄情寡义,实在是秦麦他们的心中早已经烙上了无所不能的印记,所以两个人前进的速度格外迅速。
就算是来路被堵,铁莘没有丝毫惊恐,他这个人说的好听点是乐天派,说的不好听就是个没心没肺、感觉迟钝的怪胎,就像他对郝韵说的:如果前面没有出口,他就挖一个出来,不到咽气的那一刻,铁莘绝不会放弃,背着五十多斤的装备,铁莘还把郝韵那一份也揽到了身上——如果郝韵愿意,他甚至希望抱着郝韵前进。
好不容易有了个单独相处的机会,铁莘鼓起勇气发挥自己如璜的巧舌,给郝韵讲起了当年军营里的趣事和追捕偷猎者惊心动魄的故事——铁莘这些年的经历是极丰富的,可能说得出口的也只有当兵那几年,没想到误打误撞投了郝韵所好。
郝韵是个典型的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孩子,否则也不会选择做一名人民警察,这与她幼时的经历有关:是解放军救了她的性命,所以郝韵对军人有着浓厚的亲切感。
“铁子,你为什么要转业呢?多可惜啊!”十分钟后,郝韵对铁莘的称呼不知不觉间悄然改变。
铁莘嘿嘿一笑:“都说男人离不开女人,俺老铁就离不开麦子这个男人,和他分开好几年,晚上连睡觉不香甜!”
“呸!”郝韵啐了他一口,撇嘴道:“那等麦子结婚时你还想陪嫁不成?”郝韵的双颊倏地涌起一层淡淡红晕,她想到自己对秦麦的情意铁莘肯定早就看出来了,自己无意中说出的这句话难免会让人生出些歧念,好像她急着要嫁给秦麦似的。
让郝韵暗暗松了一口气的是铁莘不但没有笑话她,反而是很认真地看着郝韵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不过就算以后都成家了也可以住在一起嘛!我和麦子虽然不是同脉血缘,可咱们的情分早就胜过亲兄弟了,打断骨头连着筋,这辈子是分不开喽!”
铁莘动情的话听得郝韵颇为感动的同时心头也微微有些失落,没来由地羡慕起铁莘来,怕是连她自己也并不清楚:自己拥有着令无数同龄人羡慕的东西,为什么会嫉妒起这个粗鲁又狡猾的黑大个儿?
孤独是快乐最大的敌人。
“咦!”铁莘脚步滞了下,摇动了一下郝韵的手掌,惊道:“这里有脚印!至少四个人走过!”
郝韵从胡思乱想中被惊醒,闻言俯身凝目向地面望去,铁莘手里的特制马灯的光线颇亮,而且照射范围也不小,郝韵没有铁莘的能耐,只能隐隐约约看到身前的地面上浮尘凌乱,印着大小不一的几个浅浅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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