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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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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1: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作为男人,也太白马王子了吧。你家人口众多,难道少了你一个,老婆就生不出孩子?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置国家大事于不顾,却贪恋小家庭温暖,像个男人吗?
  小男人。
  亚当斯当时正忙于解决大陆军的兵饷问题,希望杰弗逊这样的大学问家,考虑一下大陆会议的法制建设问题,故邀请他回来工作。
  杰弗逊婉拒。
  其他人也通过各种方式,邀请他回大陆会议发挥作用。
  杰弗逊婉拒。
  嘿,大家诚恳地请你回来,你还摆架子,耍大牌,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理查德.亨利.李气得忍不住了,愤激地写信谴责杰弗逊:杰弗逊啊杰弗逊,如果大家都像你一样只注重个人享受,不顾独立大业,那我们就没有希望了,眼看着就要变为奴隶而无能为力了!
  假如你是一个有理想、有学问、有才干、有自尊的青年才俊,受得了这样谴责吗?
  杰弗逊平静如水。
  杰弗逊真的不热心大业?
  不!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因为他的心中,正奔涌着一种强大的情感,正构思一个宏大的计划,正考虑实施一个属于历史之巅的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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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1: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与这个抱负相比,做大陆会议代表,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做法国使节,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
  这些事,其他人做就可以了。
  自己,要做就做一件别人做不了的事,做一件推动历史发展的事,做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
  这件事就是----改造社会,把《独立宣言》的蓝图变为现实。
  《独立宣言》阐明了人生平等、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人民革命权利等人类的至高原则和辉煌理想,这是人类数千年奋斗探索、数千年流血牺牲换来的超时空梦想,凝聚着历代先贤的智慧和无数人民的血泪,籍杰弗逊之手,成为美国建国理念和法定目标,这是人类社会的巨大飞跃。
  但是,这只是写在纸上的东西,要实现它,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不要以为打赢了独立战争,就会自然而然地实现这些目标,其实不是。因为当时打仗的主要目的是反抗暴政,连独立也是半被逼的。
  推进社会变革,根本就不在议事日程。只有富兰克林、梅森、亚当斯等极少数几个人,能站在历史的高度,意识到要改革社会。而只有杰弗逊,才真正把它当作为一件非干不可的大事来对待。
  其他人都把独立视为战争的最终目标,只有杰弗逊,把独立视为革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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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1: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意识到,在独立战争高涨期,对推进改革是一种千载难逢的机会,一旦战争结束,人心思定,群众的热情消退,再改革就改不起来了。如果现在不借机改革,社会问题积累,总有一天还会引发革命,到时候还会流血。不如现在就改,免得下次再社会动荡。
  杰弗逊,好深邃的历史眼光。
  杰弗逊决心,首先在家乡实行改革,把弗吉尼亚改造成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教育普及、宗教自由的富裕康乐的理想社会。
  然后,把弗州改革推向全美,把美利坚打造成为世界民主自由的楷模。
  最后,让全世界向美国看齐,竞相仿效,在全世界普遍建立民主自由的共和国。
  杰弗逊,好宏大的普世抱负。
  万丈高楼平地起。首先必须搞好弗州改革。1776年10月,杰弗逊成为弗州议员,开始了他的宏伟事业。
  不久,机会就来了。
  弗州议会决定全面修订弗州法律,使之更加完善。并选举了五人修订委员会,即杰弗逊、彭德尔顿、乔治.威思、梅森、托马斯.勒德韦尔.李,杰弗逊得票最多,被推为主席。
  通过修改法律,扩大人民权利,推进社会民主,不流血达到革命目标,这是最理想的途径。
  因此,杰弗逊大刀阔斧修改法律,推行民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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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1: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1776年到1779年,他带头动议和起草了大批法案,最有名的是四项。
  【罪刑相称法案】
  《独立宣言》的基础是平等,核心是保障人的天赋权利,其理念无不散发出浓烈的人文关怀,反映了杰弗逊这一代知识分子,对天下苍生充满悲天悯人的情怀。
  悲天悯人,当然是对弱势群体而言。
  弱势群体中,罪犯是最弱势的部分之一。他们犯事之前,可能雄赳赳气昂昂,但一旦犯法被逮,就丧失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处于挨宰的地位。
  对待罪犯,利益受侵害的一方,总是深恶痛绝,希望严惩,严惩,再严惩,很容易出现轻罪重判。从人类蒙昧社会到封建社会,这种现象很普遍。人们也发明了许多酷刑,以正义的名义去折磨罪犯,人性中深不可测的阴暗面展露无疑。
  问题是,罪犯也是人。启蒙思想曰:是人就有天赋权利。人犯法是要处罚,但处罚要与罪行基本对称;如果刑罚过重,就是对犯人天赋权利的侵害。
  可当时的弗州,承袭英国的法律,其刑法之残酷、手段之残忍,几近惨无人道。
  如果你想吃肉,千万莫偷猪;如果偷了猪,千万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如果偷了三次,等待你的不是关禁闭,不是抄家,不是鞭打,而是要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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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1: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命,偷3次猪就偷没了。
  人命,好贱。
  如果想自杀,这是个好方法,没逮到可以放心地吃猪肉,逮到了,也可以放心地吃猪肉,做个幸福的好吃鬼。
  弗州的死刑达几十种,多得惊人。
  在弗州,有一种颈手枷的刑具。受刑时,让犯人站着,把耳朵钉在颈手枷上,然后割掉耳朵。其过程,你只好痛并嚎叫着。
  还有一种刑罚,烧红烙铁,在脸上烙印。这很普通,不就是中国古代的脸上烙字吗?但如果接下来,用烧红的铁条刺穿舌头,你觉得还很普通吗?
  这样的惩罚,弗州还有很多。这到底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还是残害身体、草菅人命?
  杰弗逊意识到,改革刑法,是唤醒人们意识深处仁慈之心的鼎力之举,是点燃人道主义情愫的星星之火。
  只要废除大多数酷刑,就能在社会上树立保障人权的公共意识。让人们意识到,连罪犯都要善待,更何况其他人?
  于是,杰弗逊大笔一挥,挥了又挥,删除了大部分死刑,只剩下叛国罪、谋杀罪和军事犯罪三种死刑。
  至于其他刑罚,也删了又删,使之罪刑相当,防止罪轻刑重。
  杰弗逊脑袋非常聪明,与其让罪犯空受肉体之苦,不如让他们多为社会做贡献。于是,新的惩罚措施出现了----做苦役。以免费劳动代替酷刑。
  这,让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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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1: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也有一些内容让现代人耳目一新。比如凡是用毒药杀人的人,都要判毒死;凡是损坏别人肢体的人,都要判截肢。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对犯************的人,怎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呢?杰弗逊有办法,割掉男人的蛋蛋……
  哈哈,怕怕!
  杰弗逊精心删改的刑罚法案,一出手就让人惊呼,引起议员们极大的争议。大家不是争议一天、两天、三天,而是一年、两年、三年……
  法案什么时候付诸表决?天知道。无限期搁置。
  杰弗逊原以为自己开明,别人也会变开明,可实际情况让他大失所望。
  【宗教自由法案】
  最先移民北美的先祖们,相当一部分是清教徒,他们为了躲避英国的宗教迫害,弘扬教义,不远万里,不畏生死,迁往蛮荒之地,建设理想中的“山巅之城”。
  可他们在新大陆站稳脚跟以后,为了保持宗教的纯洁性,极力排斥其他教派,打压“异教徒”。他们逃离了旧的宗教迫害,却制造新的宗教迫害。
  变化之快,令人惊异。
  后来,多数州建立了官方教会制度,一州之内,独尊一教,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实行宗教自由的只有宾州和罗德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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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1: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弗州的官方教会名曰:圣公会。从1676到1776,圣公会唯我独尊达100年之久,不经意间成了名副其实的百年老店。
  宗教,是欧美人民的精神支柱,是人们第一精神食粮。信仰宗教,是绝大部分人一生的必修课。在北美移民中间,不信仰上帝的人少而又少,也难以生存。宗教对人们的日常生活的影响,非常巨大。
  人的思想和精神生活,本应该是自由的、变化的,宗教信仰当然也应该是自由的、可选择性德。但官方教会为维持统治地位,采取一些手段打压异教徒,防止其他教派的渗透。
  在弗州,如果父母不让孩子接受圣公会的洗礼,就犯罪了;禁止其他教派(主要是教友派)集会;如果船长带进一个异教徒进入弗州,也是犯罪行为。如果否认上帝的存在,或者否认上帝三位一体,呵呵,你就会发现,你的人生权利不断被剥夺,处罚无处不在,过日子都举步维艰。
  官方教会,已经成为人们思想和精神的绝对统治者,极大地钳制了人们的思想自由、人生自由,是另一种形式的专制。
  历史证明,专制导致集权,集权导致腐败。哪怕是以克己严修为标志的教会。
  圣公会教士在国家税收的供养下,日子过得十分滋润,腐败日益侵蚀,持续地改变教会的形象。许多牧师成为当地最幸福的一群。他们装模作样地完成教会工作之余,热心赛马、聚众打牌、开party跳舞、酗酒狂欢,表现得比俗人还俗,引起群众的极大反感。
  但你又拿他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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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1: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他有官方的强大支持。
  北美的老百姓天性爱自由,教会自甘堕落,老百姓当然越来越不感冒,许多人渐渐不把圣公会当成神圣的精神寄托所,教友会乘虚而入,甘冒违法的风险,在夹缝中顽强发展。
  圣公会的威信江河日下。
  但骆驼未死,架子很大。政教合一的体制仍然象庞然大物一样,横亘在人们面前,维护圣公会法律仍然未动丝毫,迷信圣公会的群众仍然占多数,牧师们依然逍遥快活。
  思想前卫的杰弗逊,早就看不下去了。
  1776年10月11日,杰弗逊被任命为处理宗教问题的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共19人,保守派占多数。但杰弗逊毫不畏惧,率领少数派,向这个庞然大物发起猛烈攻击。
  他知道,要推倒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必定要经过艰苦的斗争。因为弗州贵族一直和圣公会的利益是一致的,双方互帮互助,共谋利益。废掉圣公会的统治地位,等于是打断了贵族们的一条腿。
  同时,还有很多人笃信宗教,真诚信仰圣公会,攻击圣公会,等于是攻击他们的心灵。
  这些,都在杰弗逊的意料之中。改革,就是要打破传统,解放人们的思想,促使人民的精神意识,跃升到新的高度。
  杰出人物,就是人民思想的领航者。
  因此,他抓住各种机会,喋喋不休地发表大量言论,轰击圣公会的专制。在议会里,在酒店里,在客厅里,在聚会上,他不放过任何机会,阐明他的高论,以扭转人们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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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1: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欣赏欣赏他的精彩语言:
  宗教,是自由的敌人,愚昧的朋友。
  教会一旦成为国家的工具,就会和政府联盟,与暴君狼狈为奸。宗教支持暴君,暴君保护宗教,双方合体,实施暴政和压迫。
  只有谬误才需要政府支持,真理自己可以站住脚。
  教会强迫人们信仰统一,是对人民自由的极大侵害。
  强制人们见解一致,能办得到吗?自从引进基督教以来,数百万男女和儿童,被烧死、被折磨死、被罚款、被监禁,但未曾向见解一致前进一步。强制的效果如何?它使世人一半成为愚人,另一半成为伪君子。这,等于是在全世界维护欺骗和谬误。
  ……
  他的话,思想深邃,明白晓畅;一针见血,鞭辟入里;雄辩有力,直见真理。
  经典。
  战斗的主战场在议会。
  可议会发言,偏偏是杰弗逊的弱项,他的思想虽然深邃,但他的口头表达实在是蹩脚,声音小,不连贯,一定也不激荡人心,因而他的发言次数不多。
  而他的对手,则雄辩力强大得多。彭德尔顿、尼古拉两人言语滔滔,辩才无碍,往往声势还压过改革派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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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1: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贵族出身的议员,大都反对改革。议员,又大多数是贵族出身,反对力量强大。彭德尔顿就是他们的代表。
  还有一部分议员自小深受圣公会教育,对它还有深深地感情,也极反对改革,尼古拉就是他们的代表。
  两股势力合流,杰弗逊抵挡不住。
  幸好,他有两位得力帮手,梅森和麦迪逊。
  梅森道行不比杰弗逊浅,发言则比杰弗逊好多了。语言火辣,气势咄咄,不乏攻击力。
  麦迪逊刚出校门,象杰弗逊一样,纯版书生,满怀学生激情,发言积极有力,态度不折不挠。
  詹姆斯. 麦迪逊(James Madison),是弗州奥兰治县人,生于1751年3月。父亲是种植园主,有千顷良田,家庭条件中上。他小时候与其他中产阶级的孩子相似,边读书边成长。只是他体弱,时常在家接受教育。他读书非常认真,一边拜名师,一边下苦功,学业斐然。在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时,特别喜欢读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等著名启蒙思想家的作品,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
  由于读书过于刻苦,只读两年大学就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提前毕业。最后读得身体都出了问题,但他仍然手不释卷。
  他老爸看到他这么上进,很高兴,要他及早返乡,管理家族庄园。但麦迪逊反躬自身,发现自己的兴趣,不是做庄园主,而是政治。因此,他坚决不回家做家庭主男,而是继续攻读法律和政治,直到学问精深到自己都吃惊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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