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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我的骨头会唠嗑:法医真实探案手记·南方篇》-真实而沉重的刑侦现场-作者:廖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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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0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08 天堂口
    案发时间:2007年夏

    案情摘要:三宝大街附近废弃楼房中发现一具男性尸体。

    死者:?

    尸体检验分析:

    尸体赤裸,身旁有一条带有明显污迹的四角内裤、一双人字拖。

    尸体高度腐败,头部见黑色血污,头发间隙伤口密布,皮肉间见白色蛆虫。生殖器被割。

    2007年夏天的一个傍晚,距离本地著名的三宝大街不到300米的一栋废弃小楼里,我绕了很多圈,寻找一个男人的生殖器。

    混凝土框架浇筑的楼体已完工多年,门和窗户却还是光秃秃的窟窿。显然,它被废弃在这里很久了。

    阳光努力从废楼的一面探进来,我一点点朝地板正中靠近——那里躺着个人,赤条条的。

    脚尖不可避免地触到渗出的黑色尸水,鞋底沾了一只只肆意爬行的蛆虫。四面空荡荡的。人突然被抛到硕大、空旷的场地里,感受反而一下变得细微具体:微弱的空气裹着热浪一下下浮动,呼出的气、说出口的话撞上破烂的水泥墙壁,再被弹回来。

    两层的废弃小楼里,只有我们几个技术警察进进出出。

    死者是男性,被发现时全身赤裸。这栋盛夏时节阳光也很难进入的废楼,透出诡异的冷。

    他一定在这里躺了很久,周身已经高度腐败,头部被黑色的血污浸润,头发间隙里伤口纵横交错,向两边豁开的黑色皮肉间蠕动着白色蛆虫。身下垫的一层纸皮被尸水完全浸透,看不出周围到底有没有喷洒的血迹。

    尸体旁没有上衣也没有裤子,只有一条明显带着污迹的四角内裤和一双人字拖。这些衣物上都没有血迹。死者被袭击前应该就是躺在地上的状态,没有任何反抗。

    让我的眼睛无法忽略、并且在触及一瞬就产生“切身之痛”应激反应的是——

    他的生殖器被割掉了。

    他赤裸的下身原本应该是男性特征的地方,有一个巨大的凹陷创面,以至于我仅一眼就判断出,那绝对不是老鼠或是蛆虫啃食的结果。

    我记不清已经经手过多少个命案现场,但是被杀害,还被割掉生殖器的,这绝对是第一次。

    对一个男人来说,这个举动够狠、也够毒。

    什么样的恨会让人对一个男人做出这样剥夺尊严的事?

    我们里里外外转悠了半天,没有指纹,提取不到有价值的足迹,被割掉的生殖器也找不到。只在隔壁房间的一件旧衣服里找到了一张脏兮兮的身份证:罗洪,45岁,贵州人。

    天色渐暗,废楼里,我的眼前已经浑浊一片。出来我才注意到,只要再转过一排楼,就是三宝大街了。

    三宝大街上的宵夜档已经陆陆续续开始营业了,远远就能听到档口里大声播放的流行音乐和嘈杂热闹的人声。那里与我身后耸立在黑暗中的破败小楼不过一街之隔,却天渊之别。

    这个被割掉生殖器又被遗忘在废弃小楼里的男人,生前来自“天堂”,还是“地狱”?

    在我眼里,三宝大街一直是“人鬼杂处”的地界。

    上午整条街又空又静,几乎没有店铺开门,但随着太阳的高度越低,街上涌动的人流越密,穿梭其间的不乏一些穿着大裤衩、趿拉着拖鞋的隐形富人。

    夜幕降临,霓虹灯下的阴影里,真正的“饿鬼”“穷鬼”“盲流鬼”从黑网吧的后巷、跨河大桥的桥洞、小公园的公厕朝三宝大街涌来。他们在垃圾桶附近徘徊,在每个路过的人身边纠缠、逗留,讨一点零钱、半瓶水,或者一份吃剩的饭菜。

    喧嚣过后,这里也是治安最差的地方。

    三宝大街旁的厂区聚集了超10万的外地打工者,里面曾有坑蒙拐骗杀人放火,有“亡命鬼”,也有被“亡命鬼”追的人。

    此前局里连续几个月突击清查,抓了不少人,也赶走了一大批灰色产业。但是,就像猫鼠游戏永无终结一样,这里依然繁华,也有繁华背后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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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09: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命案现场发现的身份证很快就被证实不属于那个被割掉生殖器的男人。那个叫罗洪的男人在贵州活得好好的,这两年根本没出来打工。

    尸体身份未明、高度腐败,案发现场废弃多时,附近没有监控,根本无从查起。

    案件讨论会上,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案子多半是冲着“性”来的。

    有人提出,会不会是抛尸?毕竟三宝大街附近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发廊和做皮肉生意的。一个嫖客被整死,再丢出去,自然没有衣服没有身份。

    不然就是皮条客和失足女之间的恩怨情仇。杀人不够,割掉生殖器才能泄恨。

    现场没找到的生殖器也有了更合理的解释:要么凶手带走了它,要么废楼根本不是第一现场。

    不过,我熟悉这里,我心里的猜测更倾向于死者是夜晚出没三宝大街的“鬼”——一个流浪汉。

    尸检的时候,我注意到死者的手指和脚趾指甲都又黑又长。如果是流浪汉,夏天只穿一条内裤、一双拖鞋就没什么奇怪的。

    但这很难和“性”扯上关系,毕竟流浪汉们整天邋里邋遢,温饱都成问题。

    另外,这个举动本身确实反常,普通人平时在街上迎面碰见他们都要绕道,谁会专门去割一个流浪汉的生殖器?

    我想起之前在内网看过的一个案子:有个阳痿患者连续杀害好几个流浪汉,割走他们的生殖器做“药引子”。难道我们这里也出现了变态杀手?

    侦查方向无法确定,局长决定分两头走:技术人员继续发掘现场和死者身上的线索,外侦人员翻查自己辖区有没有类似的案子,联系附近的公安局看能否和之前的案子串并侦查。

    如果死者是流浪汉,他能够接触的人不论男女,生活层次都不会太高,胜哥决定从案发现场附近开始,慢慢向外辐射,挨家挨户地问。他把排查重点放在三宝大街附近最底层的站街女、流浪汉和打临时工的人身上。

    是“人”是“鬼”,都得有个名字吧。

    早上睡觉,下午出动,凌晨一两点在三宝大街上转悠;桥底、小公园、黑网吧、快餐店,还有24小时开放的自助取款厅,几乎随处可睡——为了钻进他们的“圈子”,胜哥把自己活脱“变身”成了流浪汉。

    那两年整治得很严格,打架斗殴的流氓地痞都陆陆续续被关进了看守所,流浪汉有的被送回了老家,有的被精神病院收治,省里新开的救助站也收容了不少。胜哥在大街上晃了几天,愣是没看见一个流浪汉。

    胜哥接着巡查黑网吧、快餐店,那里出没的“三无人员”能够维持基本的清洁,只有靠近了才能闻到身上衣服反复出汗、发酵的酸臭味,还有熏死人的口气。

    桥底和公园偏僻角落的流浪汉生活条件最差,胜哥在他们囤积着的各种充斥着霉味或汗臭味的衣物、包装袋、纸皮杂物间行走。旁边往往还有放馊了的食物残渣,大大小小的塑料瓶里装着可疑的、来历不明的浑浊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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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09: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在这些地方蹲完人,胜哥身上的气味就和对方一样了。

    一天,胜哥在三宝大街旁的立交桥下碰到两个流浪汉,一聊,发现两人都是那种无法对话的精神疾病患者,最后只能打电话给民政局,让他们把人送去精神病院。

    我以前巡逻时也遇到过这些人,他们几乎没有一个会好好配合检查。但胜哥慢慢找到了突破他们心理防线的好方法:两支烟或者一瓶水,最多再加上一盒饼干,只要不是扒他们自己的老底,他们什么都愿意说。

    就这样在三宝大街上“混”了5天,胜哥终于从一个捡瓶子的流浪汉嘴里得到了一个信息——死者可能是“阿虎”。

    这个捡塑料瓶的人自称王军,年纪看起来也就三十几岁,他说自己五六年前丢了身份证,就开始在这边流浪。王军不识字,老家在哪也说不清,想买车票回家,但除了没钱,没人带着也不知道怎么回。

    他认出“阿虎”的原因很简单,都在这片生活,两人一起去附近工地“捡过”几次东西。

    这些天他听说废楼里死了一个人,而最近圈子里消失的人就有阿虎。虽然脸认不真切,但死者个子和阿虎看上去差不多。

    只有一个绰号,没有名字,他们之间也根本不会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王军最后还给胜哥指了一条路:三宝大街附近收废品的老李。去他那儿卖废品的流浪汉很多,他多少都有点印象。

    但只凭一张肿胀发黑的面部照片,老李也拿不准。

    老李收废品确实和流浪汉常打交道。不过既然是流浪汉,几天,甚至几个月看不到人也是很正常的。流浪到别的地方去了,因为意外或是疾病,悄无声息地死了都有可能。

    胜哥提醒,这个可能是“阿虎”,老李还是摇头,模棱两可地补充一句:“不过确实有段时间没有看见过阿虎。”

    问阿虎还有什么熟人,老李想了很久说,有个叫阿勇的人可能知道,“但阿勇最近也没有来我这儿卖过东西”。

    胜哥被一个又一个绰号搞得头昏脑涨,阿虎的身份没查清楚,现在又多了一个阿勇,而且老李描述的阿勇,没明显特征,没照片,更没有联系方式。

    这是一群被抹去了身份、切断了联系、游离在社会最底层最边缘的人,虽然有自己的小圈子,但每个人说到底也只是孤立的个体,彼此不了解,外人也根本进不去。

    要查这些人,只能靠最老的办法:从一个人排查到另一个人,直到摸清楚他周边所有的人。

    那些日子,胜哥开始不断往所里领“三无人员”。只是,除了给这些人取指纹、采集DNA,看有没有案底,我们并不能做什么。

    这个丢掉生殖器的杀人案也丢掉了答案。一个不明身份的人被另一个不明身份的人杀害,牵涉两条人命的案子居然没人报警,也没人在乎。不过既然出了命案,别人可以不管,我们警察不成。

    我们又去了一次那栋废楼,胜哥还一口气蹲守了几天。虽然里面好几间房都有过“生活痕迹”,但这几天没有见到一个流浪汉出入那里。

    显然,这些习惯夜里活动的人知道里面出了事,短时间内都不会有人在这里落脚。

    附近的住户倒是说,以前看见有几个流浪汉就在那栋废楼出没,但没人能准确说出他们的特征。

    从这些情况来看,大家开始相信我的判断:死者很可能是一个流浪汉。

    胜哥他们清查时,我再一次拿着档案去找队长汇报。队长翻了翻照片,最后指着照片上尸体的手问我:“指纹打了没有?”

    我脑子嗡了一声。

    当时我刚刚开始独立勘查现场,很多事处理得还不够熟练。以往腐败尸体很少能采到指纹,因为手指都肿胀得很厉害。那天解剖完,新来的技术员尝试了两三次都失败了,就断言像死者那样的手指头根本捺不出指纹。

    我当时没有多想,现在看来,那可能是一个大大的疏忽!

    我几乎是小跑着逃离了队长的办公室,拉着队里资历最老的技术员老许赶去了殡仪馆。

    从冰柜里拉出来的那具尸体,手指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腐败水泡。解冻以后,虽然有些水泡瘪了,但剩余的水泡依然能把整个手的皮肤顶起来,比正常人的大了好几圈。

    之前解剖时冲洗过尸体,这回是二次解冻,那些腐败的皮肤几乎一碰就要碎。我和老许小心地揪着毛巾一个角,把尸体的手指头擦干净,又用吸水纸把上面的水分蘸干,反复试了几次,还是没有办法捺印出合格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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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09: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还是老许提醒我,水浮尸可以脱下“人皮手套”用来按指纹,我们也可以把手指的皮肤全剥下来试试。

    我立马动手,先是划开中间指节的皮肤,放掉手指上腐败水泡中的尸水,然后一手镊子、一手小刀,用手术刀最尖端或钝一点的刀尖背侧一点一点或挑、或划,慢慢把10个指头的皮肤都剥了下来。

    剥下来之后,用水慢慢冲洗,再用酒精浸泡,洗掉多余的油脂,接着把皮肤放到一个个小瓶子里,用福尔马林固定。

    第二天,终于到了见分晓的时候,我们把那些指头的皮肤晾干后,依次粘在橡胶指套上,然后沾上油墨,开始小心翼翼地在白纸上按指纹。

    一个个漂亮的指纹依次显现。

    很快,我们就在指纹库里比对出了这具尸体的主人——一个前科人员,刘彪。1个月前,他因为盗窃工地钢筋进过派出所,治安拘留15天。

    我们和死者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到一个月前。

    案件系统里长长的列表显示,死者刘彪生前除了在看守所和监狱的时间外,几乎一直都在作案,完全靠小偷小摸过日子,就是一个流浪的“三无人员”。

    虽说他们这样的人和谁发生冲突都不奇怪,但这命案显然不同于日常街头的争吵打架,打破了头还割了生殖器,明显就是冲着人来的,必须得从他身边的圈子查起。

    会不会是刘彪偷东西,惹到了什么不该惹的人?凶手会不会就是消失的阿勇?刘彪那一沓厚厚的前科档案成了关键。

    我和胜哥都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在刘彪生前最近的一份问话笔录里,居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吴军旗。

    那一刻我以为自己穿越了。

    2年前,胜哥不是亲手把这个吴军旗送进死牢了吗?

    吴军旗是胜哥从警以后抓的第一个命案凶手,胜哥印象很深,说起这人最先想起的就是他身上的味儿——“不是汗臭,像食物馊了。”

    按理说,为防止犯人跳车逃跑,押解犯人的时候押运车应该关闭车窗,但因为大家受不了他身上的味儿,吴军旗成了第一个被开着车窗押运的犯人。人送到审讯室后,胜哥他们甚至把车送去了洗车店。

    那是2年前,在派出所留置室,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叫吴军旗的流浪汉。大冬天,他身上混穿着各种季节的衣服,沉默地坐在栅栏另一侧的铁椅子上。

    我戴着手套,将他里三层外三层的衣服一件件扒了下来:衣领漆黑,袖口泛着油光,满是污渍却没有一处血迹。看着他站在墙角瑟瑟发抖,我找来两件旧衣服给他换上。

    当时我对他最深的印象就一个字:瘦。干瘪的胳膊和腿上几乎看不到肌肉的存在,皮肤就像一层薄薄的纱布,裹住凸翘的骨头,上面散布着新旧不一的结痂伤痕。

    我甚至产生了疑虑:这么瘦弱的人,真的有足够的力气搬起石头砸扁别人脑袋吗?

    吴军旗那次杀了人,而且杀的就是流浪汉。

    那时候,三宝大街上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遍地都是。辖区里不光小偷多,到处都能撞见不要命的混混。

    闹得最凶的时候,两个小年轻提着自制的长柄大刀,把一个“大佬”当街砍死,半条街都是追砍留下的大片血迹,三宝大街牌坊底下的柱子上还有血手印。

    这种情况下,“一个没有家属的流浪汉死了”的案子,在刑警队根本排不上号,外侦工作最后落在了我和胜哥手里。当时的我也只是个跟班小法医,因为工作年限不够,还没申领“鉴定人资格证”,没有鉴定资格,正式的法医文书上甚至都看不到我的名字。

    这是我们和吴军旗第一次交手。而就在这起杀人案中,我们竟然已经和三宝大街边上开废品收购站的老李打过交道。

    流浪汉们捡了什么东西都想着换钱,老李的废品回收站是他们必去的地方,久而久之也成了“流浪汉圈子”消息中转的宝地。

    那一次,据老李说,就在我们摸排到废品收购站的几天前,吴军旗就来找过他,不过不是来卖东西的,而是来找东西的。

    “有没有看到一辆三轮车?”

    我清晰地记得,两年前那起案件里,“买车”是吴军旗流浪汉生涯的高光时刻。说起来这里面还有老李的功劳。

    老李是广西人,矮矮胖胖,看起来更像个厨师。吴军旗每次去都会盯着老板看一会儿,满眼羡慕。在他看来,胖是因为吃得饱,是富有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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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09: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次,吴军旗背着一蛇皮袋废品去老李的回收站,刚好另一个卖废品的踩着三轮车来了,老李丢下他,先去接待有三轮车的“大客户”。

    吴军旗等了很久,老李才漫不经心地收了他的废品,还劝他下次多捡点东西再来:“几块钱的东西,懒得跑来跑去。”

    吴军旗没说什么。直到过后的某天,他推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来了。

    老李在旁一脸惊奇,笑着问吴军旗车是不是偷来的,卖不卖,边说还伸手想去拍拍三轮车车头,吴军旗赶忙拦住了对方,说:“不卖!这是我300块买来的。”

    吴军旗绷着脸,瞪着眼睛和老李强调,这不是偷的,是他花了大半年积蓄从三宝大街修车店何师傅那儿买的。

    虽然他不会骑三轮车,只能推着车从街头走到巷尾,和以往一样翻垃圾桶捡矿泉水瓶和纸皮。但因为有了车,能捡的东西比以前多了,有些以前搬不远挪不动的东西,现在都可以放在三轮车上,比如工地上的一捆电线,公共设施上的一块铁皮。

    在吴军旗的意识里,只要能搬上车拉走的,都是“没主”的东西。

    这辆破烂的三轮车成了吴军旗的心爱之物,他和车几乎形影不离,买来的头一周,他每晚都睡在三轮车放废品的拖斗里。

    可这个宝贝,却在他眼皮底下被“偷”了。

    一天夜里,吴军旗钻进麻袋睡觉。麻袋是他前两天的收获,像睡袋一样刚好能裹住蜷曲的身体。

    凌晨的立交桥依然有不少货车经过,晃动的灯光,重车压过桥面的震颤,还有腹中的饥饿感都让吴军旗难以沉入最深的梦里。

    半梦半醒中,他听见“吱呀”一声——昏暗的路灯下,有人正在推他那辆没有上锁的三轮车!

    他刚想出声制止,但是马上认出了来人的样子,他高大、健壮,是另一个住在附近的流浪汉,两人不止一次在路边打过照面,对方比自己力气大很多,自己肯定打不过。

    吴军旗像蜗牛一样缩在麻袋中装睡,咬着牙,默不作声。他眼睁睁看着对方把手伸向自己的三轮车,后悔买车之后没再攒钱买锁。

    正面冲突会吃亏,那就不冲突;最宝贝的东西被掠夺,守不住就放弃——没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这大概就是流浪汉的底层生活准则。

    吴军旗攥紧了拳头,看着对方将他宝贝的三轮车越推越远。

    两天之后,我们就在三宝大街一个废弃的出租屋里,看到了那具高大、健壮却被敲碎了脑袋的尸体。

    现在我们的问题是,两年前就该被送进死牢的杀人犯吴军旗,怎么会在一个月前和刘彪一起去工地偷钢筋呢?而且又成了新一起杀人案的头号嫌犯?被害人都是流浪汉,都是在睡觉时被人袭击,而且都是头部受创。

    这一次,为了找到吴军旗,胜哥又逛了一周三宝大街,蹲了两天废品回收站,终于在案发地隔壁镇发现了这个“旧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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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09: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傍晚时分,天还没黑,吴军旗穿着一件灰色T恤和一条半新不旧的牛仔裤,正靠在公园躺椅上睡觉。胜哥和同事小心靠了上去,然后猛地按住了他,上了手铐。

    除了一开始下意识抵抗之外,吴军旗一看清是胜哥,就再没反抗。他还记得胜哥。

    胜哥当然也记得他。当年抓吴军旗时,对方身上脏得像是一年没洗过澡没换过衣服,但这次他身上干干净净的,单从外表看,除了头发长点乱点,就是普通人的样子。

    不过等胜哥在审讯室递给吴军旗一份盒饭后,他发现这个流浪汉还保留着之前的吃饭习惯:先用筷子把上面的青菜和肉扒拉到饭盒盖上,再把饭盒里的饭从最底下翻到最上面,然后用鼻子凑近了闻闻,小心翼翼地尝一口,最后大口大口把整个盒饭吃得一粒米不剩。

    “平时吃的东西很多都烂了,必须得闻着没坏,吃了才不会肚子疼。”当年第一次抓住吴军旗时,他就说过这样的话。

    两年了,这个人看上去似乎过得好了一些,但一举一动还是老样子。一餐安稳、热乎的饭,对他来说还是那么重要。

    两年前,还是“新人”的胜哥就是靠一碗泡面、一部电影,10天拿下了吴军旗的口供。

    当年吴军旗被抓后无比戒备,一口浓重的贵州方言,只会念叨自己的名字,我们审了24小时没有一点儿进展。完全听不懂吴军旗贵州方言的胜哥,在审讯期间硬是找贵州同事恶补了一周的方言。

    慢慢地,胜哥能听明白吴军旗到底在说什么了。

    小时候派出所登记人口信息时,村里人不知道他到底是“俊奇”还是“军奇”,后来还是村主任拍板叫“军旗”,说简单又好记。

    他最羡慕村主任家的狗,因为它的食盆每天都是满的,“每天都能吃饱”。

    关于童年,他只能记住食物:刘家大婶的面条、村主任家的馒头、田里的番薯和玉米,他像是在野外生存的小兽一样,每天的生活就是为了找一口吃的。

    吴军旗模糊地记得,大约在自己四五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某个秋天的早上,母亲出门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很小就开始了在饥饿中挣扎求生的流浪生涯。说是吃百家饭长大,其实对一个孩子来说,那是种死亡的压力每时每刻笼罩在头顶的恐惧。

    2002年,同村的人带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吴军旗到广东工地打工。虽然在建筑工地打工很苦,但那段时间他觉得格外开心,因为自己终于可以吃饱饭,还能赚到钱。

    那年春节,同村的老乡要回老家,让他跟着回去,吴军旗拒绝了。他觉得回老家没得吃,自己要待在这边等老乡回来。

    但过了年,老乡没有回来,工地也结束施工,偌大的广州,只剩吴军旗一个人了。

    他身上只剩下几百元钱,没有身份证,没有住所。因为不识字,再加上浓重的地方口音,甚至找不到人交流。他试过在街头打短工,帮人搬东西,但是打工的人里一样分帮结派,他根本抢不到活干。

    在街头徘徊了几天,他想买张火车票回家,才发现自己根本不懂怎么回去。有人凑上来主动帮他,结果对方是个票贩子,用假车票骗走了他2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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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09: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200元钱彻底截断了吴军旗回家的路。他游荡到三宝大街,那里有最繁华的美食街,每天霓虹灯亮起之后,到处都是散发着香气和热气的烧烤摊、大排档。

    吃剩的盒饭、喝了一半的饮料成了他主要的食物来源,在钢筋混凝土的丛林里,他渐渐熟悉了在这里活下去的方法:上午街头的行人很少,要到下午去翻街上的垃圾桶才有吃的。白天捡些瓶子罐子去卖,然后一直晃到凌晨,等大多数宵夜档关门后去觅食,再躲回附近的桥底睡觉。

    花了整整一周,胜哥才从他断断续续的讲述中,了解了这个流浪汉的全部生活。

    从被动询问到主动诉说,胜哥隐隐觉得胜利在望,决定打个温情牌。他给吴军旗放了一部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风雨交加的夜晚,小孩的哭声、母子相认的画面,配上那首“世上只有妈妈好”,电影放完,吴军旗的眼睛泛起了泪光。

    他一边抹眼泪,一边跟胜哥要泡面吃。

    就是这一口热乎的泡面,让吴军旗把杀人经过全交代了。

    2005年春天,吴军旗流落街头的第四个年头。连续几天找不到吃的后,他去附近工地偷了一捆电线。

    那次卖了很多钱。吴军旗记得很清楚,废品回收站的老李给了他一张红票,100元。当天晚上,吴军旗到三宝大街街头的炒粉店,要了一个鸡蛋炒河粉。

    老板看了他一眼,在门外放了一把凳子。

    吴军旗也不在意。他从来没觉得店里店外有什么不一样,只要炒粉给的够多就行,只要店里几元钱一斤的茶梗泡的茶水够喝就好。

    因为在繁华的三宝大街上,只有这个角落,他能吃上口热乎的。

    从那之后,只要身上的钱够,吴军旗就会去买一份炒粉,在店外的街边吃完。偶尔天热的时候还会来一瓶啤酒,就是最奢侈的享受了。

    那年夏天吴军旗只有一个目标:攒钱买三轮车。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几个月都舍不得去一趟炒粉店,每天拼了命捡废品,甚至和一个比他高大许多的流浪汉吵了起来。

    对方仗着身强力壮,打了吴军旗一顿,他没敢吭声默默走开。正巧一个戴着眼镜、个头矮的小青年嫌弃地看了他一眼,吴军旗登时冲上去,将自己刚刚受到的委屈都发泄到了矮个小青年身上。

    忍不下心中的怒火又不敢当面反抗,那就把怨恨发泄到比自己弱小的人身上——这是三宝大街教给吴军旗的生存法则。

    所以车被偷了之后,吴军旗趁着偷车贼在废弃的出租屋睡觉时,搬起屋外一块石头,用尽全身力气狠狠砸向对方的脑袋。

    一下、两下,直到力气耗尽。那就是他两年前杀死的第一个流浪汉。

    按照吴军旗当时的说法,作为凶器的石头被丢进了河里,泡过水之后他也分不出到底是哪一块。现场的足迹也是在屋外提取到的,吴军旗就在那附近生活,留下足迹并不能说明他杀人。

    更麻烦的是吴军旗认罪的口供。

    吴军旗不识字,更不会写字,每份笔录都是胜哥代签,吴军旗按指纹。检察官提审时,吴军旗总是前言不搭后语,说的和胜哥的笔录对不上。

    更让检察官头疼的是,一让吴军旗好好交代犯罪经过,他就耍赖要泡面。给了泡面就爽快承认,不给就不承认。

    年轻的检察官一度怀疑胜哥随便抓了一个精神有问题的流浪汉来顶包。

    因为成长环境、家庭背景比较特殊,加上常年不与人交流,很多流浪汉都会有一些怪异的行为:神神叨叨的自言自语,莫名其妙地与空气激烈对话,甚至搏斗。

    胜哥最初接触到的吴军旗总是穿着不合时宜的衣服,叙事颠三倒四,胜哥也担心吴军旗是不是精神病人,特意给他做了精神鉴定。

    鉴定结果明确显示,吴军旗没有精神疾病,只是因为所处环境,对社会有些认知障碍。但如此折腾了一年多,检察官自己都没信心了,认定胜哥提交的证据不足,撤了诉。

    两年前那起命案并没有起诉成功,时间一晃来到了今年。

    3个月前,吴军旗被无罪释放了。

    流浪汉杀人嫌犯吴军旗又回到了他熟悉的三宝大街,和原来一样,翻垃圾、捡瓶子,没有收获时就顺手去工地上“捡”点东西来卖。

    他就像被从笼子里放出来的野兽,回归了他最熟悉的生活,继续按照自己动物的本能生存,还多了一个“杀人越多,出狱越早”的人生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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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09: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军旗在看守所时,有个同仓的老乡听出了他的口音,主动问他是因为什么事情进来的。吴军旗说自己杀了人,对方问杀了几个,他说1个。

    吴军旗反问对方,老乡告诉他自己杀了3个,还说自己一定会比吴军旗早出去,“因为杀的人多”。

    吴军旗对杀人、判刑这些根本没有概念,因为没受过教育又长久地脱离社会,甚至连基本的常识都很缺乏。

    结果,吴军旗眼看着“杀了3个人”的老乡在自己到看守所一个多月后就出去了。

    后来查证,那老乡不过是因为打架伤人被关进来,根本没杀过人,是说大话骗吴军旗。可吴军旗却记得死死的。

    一年以后,吴军旗因为证据不足意外被释放,在他看来,反倒坐实了老乡曾告诉他的真理:杀人不算啥大事儿,多杀几个还能早点出去。

    所以这一次,面对胜哥,吴军旗异常爽快地承认自己杀了人,还交代了案件细节。

    凶案发生的前一天,吴军旗遇到了刘彪,对方与另外一个流浪汉说渴了想买水喝,问他“借”5元钱。

    吴军旗说自己没钱,但刘彪却笃定吴军旗身上有钱,因为前几天三人才一起去工地“捡”了点钢筋卖,每人都分了几十元钱。

    吴军旗大声咒骂对方,怒火中烧的刘彪冲过去一拳将他打倒在地,两个人的拳脚都落在吴军旗身上,他不敢还手,只能护住头蜷缩在地上。

    他感觉到自己嘴里满是腥甜的味道,那颗本就有些松动的大牙被打掉了。

    全身上下的十几元钱都被刘彪搜走了,那对一个流浪汉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吴军旗决心以牙还牙,他当晚就在工地上找了一把斧头。

    有利器在手,吴军旗有了信心,哪怕对方有两个人,他也觉得自己能赢。

    那个晚上吴军旗没有睡觉,他揣着斧头四处转悠想找到刘彪,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在三宝大街那栋废楼的一楼看到了对方。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吴军旗走到刘彪身边,两斧头就砍死了还在睡梦中的刘彪。

    至于为什么要割掉刘彪的生殖器,吴军旗讲起了一次屈辱的经历。

    以前在工地打工的时候老乡带他找过失足女,由于没有经验,他根本没体会出味儿来,整个过程就结束了。那个失足女把他撵出了房间,还大声嘲笑他。

    这次见刘彪半裸着睡觉,吴军旗心里满是不爽,他既妒忌对方勃起的生殖器,又觉得恶心,干脆将对方的内裤扯下来,割掉了生殖器,随手扔在了窗外。

    根据吴军旗的口供,我们找到了那把作为凶器的斧头,上面检验出了刘彪的血迹,旁边的墙上还发现了一个带有刘彪血迹的血指纹。吴军旗的鞋上也留下了刘彪的血迹。

    胜哥带吴军旗指认凶器时,他问胜哥,什么时候自己能再出来,他还要找到那个和刘彪一起打他的人,这样他就杀了3个人了。

    胜哥一瞬哭笑不得:“你小子这次可能要坐很久很久的牢,就别惦记别人了。”

    “不是杀人越多,出来得越快吗?”吴军旗对此仍深信不疑。

    可能从来没有人和他说过,这世上还有“法律”这东西。

    街头的鸡蛋炒河粉是无上的美味,如果再有一瓶啤酒,就是最好的日子。对他来说,活着就是整个世界。

    虽然我们极力想把两起案件都成功移诉,但最终法院也只是认定了第二起杀人案。吴军旗被判了死缓。

    他的反应很出乎意料,没有计较,甚至都没争辩两句,像认命似的满不在乎地说:“坐牢也不坏,至少吃得挺饱。”

    在吴军旗的印象里,就属在看守所的日子吃得最饱:“每天光是等着就有饭吃,也挺好。”

    胜哥问他是否想过学普通话、认几个字、学点算术,这样哪怕走街串巷收废品也比捡废品糊口要强。

    吴军旗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些事物一样。他说他从来没想过这些。

    两年后,吴军旗的死缓改成了无期。在他服刑的日子里,我发现一些改变正在悄然发生——

    城市乞讨流浪人员救助条例出台;收容所变成了救助站,那里随时有一餐热乎的饱饭、男女分开的住所、必要的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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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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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09: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难倒吴军旗的一张回家的车票,不再是问题。

    我所在的城市专门出了一项规定:遇到流浪者要挨个采集信息,收集照片、DNA样本、指纹,最后建库。

    我曾救助过一个女孩,她因为自闭症无法与人沟通,7岁失踪,流浪2年,又在救助站待了12年,女孩的父亲一直在找。14年后,因为库里的DNA比对上了,女孩和家人成功团聚。

    还有个流浪的老人被发现死在了山上,通过当年出入救助站登记的信息,我们很快查明了老人的身份,在家人找来的第一时间,告知对方老人已经走了的消息。

    据我所知,全国都有类似的操作规范下发。再面对他们,我能清晰地知道该怎么做。

    如果吴军旗还有机会出来看看,我想告诉他,他可以回家,也可以多想想那些他之前从来没想过的事。

    那个他曾经拼了命只为活下去的世界,现在可以活得轻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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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09: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09 悍匪1992
    案发时间:1994年4月

    案情摘要:大朗工业区附近一条公路上发生枪击案,两名警察中枪,后尸体出现在东山水库。

    死者:两名警察。

    尸体检验分析:

    尸体高度腐败,分别见胸口、头部两处枪伤。枪伤处不断渗血,为生前伤。

    我时常觉得,那些从20世纪90年代闯过来的前辈身上,都有一股劲儿——他们发火的时候嗓门很大,不论个头身板,总是一副随时准备好比划两下的架势。

    他们凶、狠,也能拼命。

    那时,匪徒甚至800元就能买把枪,流窜四地,杀掉9人;而彼时,DNA检测技术、数据库、布满大街小巷的“天眼”还是天方夜谭,公安局门口的标语条幅上写着“偷警车犯法”。

    一片混乱。

    那个年代,狭路相逢,往往谁吼得声大,谁拳头硬,谁就活下来。

    我认识几个当年的传奇人物:老潘,拿下广东省“天字第二号案”的刑警队长;他当年的搭档章法医;还有隔壁市一个年轻的侦察员,杜真。

    有次我和老潘一起出差,他脱掉鞋子蜷在车后排打盹。看着老潘,我一时有点恍惚。

    这个缩在座位上,身高不到1.65米、秃顶、瘦小、年过五十的老头,是当年整个刑警队里最能打、最强壮的几个人之一。

    “我把自己所有的劲儿都在90年代用完了。”他说。

    我意识到,这是独属于那个年代的故事。那样的案子,那样的人,今时今日再不会有。

    那次差旅畅聊之后,再遇后辈缠着我问什么是“大案”,我都会告诉他们:这就是大案。

    1994年4月3日,毗邻南海区大朗工业区的一条繁忙公路,被警察用摩托车拦住大半。

    双向车道变成了单向车道,车越堵越多,一些摩托车还在大车间见缝插针地穿行。在时间就是金钱的珠三角,车轮每多滚一圈都能给这些小老板们多点心理安慰。

    围观人群密密匝匝,载着章法医和小徒弟的警车只能在很远的地方停下,他们从人堆里挤出来,探头往里看,却有点意外。

    本以为现场必定一片惨象,但除了3个外侦同事孤零零站在路中间,整个现场只有两摊血迹。

    想象中满地的玻璃碎片,燃烧爆炸的车一样没有,这哪像是个枪击现场?

    章法医转身扎入人群了解情况,留自己的小徒弟去提取那两处血迹。

    小徒弟刚到单位半年,需要师父章法医带着干。章法医并不是科班出身,早年在乡镇坐门诊,只在省里上过3个月的法医培训班。但法医是个吃经验的活,干了20年,年过四十的老师傅什么现场都见过,却整天笑着说要向自己这个大学生徒弟学习。

    很快,小徒弟就发现自己没事可干了——现场没有伤者,更没有尸体。就这么个现场,需要两个法医来勘查吗?

    小徒弟正满腹疑问的时候,章法医阴沉着脸回来了。医院和殡仪馆都没有派车来过现场,附近的医院也没有收到过枪伤病人,现场这么大的两摊血,伤者怎么会凭空消失?

    “多叫两个人来一起搜索地面。”章法医戴上了手套。枪击案最关键的物证就是弹壳,人能跑,弹壳总不能长腿吧。

    小徒弟很快发现了一枚弹壳,大家凑一块开玩笑,说年轻人就是眼神好。正准备收队,外侦一个兄弟突然走过来,在章法医耳边说了两句。

    章法医立刻叫停了所有人手上的活,让大家再从头搜查现场,继续找弹壳。

    站在一旁的小徒弟只模模糊糊偷听到几个词,“警察”“54”……

    那几年枪击案确实不少,小徒弟工作半年,已经出过十几次枪击现场了,但并不是每个现场都能找到弹壳,有时候实在找不到也就算了。可这次,师父完全是一副不找到弹壳绝不收队的架势。

    终于,在路边的花坛里找到第二颗弹壳后,章法医才带着小徒弟急急忙忙赶回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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