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24-10-12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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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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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5 10: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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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自己以前游泳时拍下的老照片很是珍视。照片中的她半个身子露出水面。或仰泳或蝶泳,还有其他花式。当时的她,体格健硕,体型优美,连水花都被她远远地抛在身后。可惜那些日子早已经一去不复返,现在她手臂上的肌肉转变成了厚厚的脂肪。虽然她还是那么喜欢游泳,一直坚持所谓的健身减肥。在这儿定居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房子附近有个废弃了的小海湾。她一天到晚只顾着游泳,怎么游都觉得不够。因为杰拉尔德·弗莱彻士多对这样的消遣了无兴致,所以她总是独自跑去游泳。身穿老式的黑色毛线游泳衣,外面套着颜色鲜艳的海滨服;游泳时,她把那头粗糙的棕色卷发盘起,将一顶白色的泳帽罩在头上。在荒芜寂静的小路上走上二十分钟,然后游半个小时,回来再走上二十分钟。
她通常会说:“这样可以让你保持健康和好身材。”她一边说一边用她结实的手背拍打着他那松垮的肚皮。
然后,他会脾气暴躁地回答说:“我在破花园的地里翻地干活也可以锻炼身体。”
就用溺水身亡这个法子吧,制造一起意外。但对于这么个游泳健将而言,谁会相信她会发生游泳意外?他又喝了点威士忌,放任思绪游荡。狂想着如何去堵住她的水下呼吸管,以及如何刺穿她的浮圈。可惜,她不习惯用那些东西。她只会纵身一跃跳进水里,向远处的岩石游去,然后从岩石上再跳入水里,这样反复来回几次。然后围着岩石再闲游一会儿,最后才往回游。她不是为了去创什么纪录,也不会有激流勇进等冒险行为,只是老老实实地享受在水中畅游的时光。
如果她是溺水身亡,那她溺水的时候,凶手就不能出现在现场。应该是她跳下水,头埋在水里面,尖声呼喊着救命——但这种事情根本不会发生。
他突然灵光一闪,被自己突然想到的好法子给镇住了,陷入了沉思。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念头:把她的头按入水里。
毕竟,溺水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肺部被迫进水吗?你可以在三英寸深的洗手盆中溺死,也可以在家里的卧室里溺水身亡,这跟在大海中溺水一样简单。
但如果你被发现溺死在大海中……
把她的头按进一盆水里面将她溺死,然后再把她抬到海边扔进水里。(这里有个小细节:他们会不会发现她肺里面吸入的是咸水还是淡水?那就索性打一桶海水将她溺死。然后还要找个安全的地方把水倒掉。不能被人看见结了盐的排水管或者是被海水浇得枯萎了的花朵,以免露出马脚。)
但她在海里被发现尸体,跟她在海里溺死这两者间有什么区别?他们还是会怀疑是你把她的头按入海水里然后再去找人求救的。对了,不在场证据,得找个不在场证人。他又开始寻思,思路变得越来越冷漠和清晰。在这里把她溺死,将她的尸体抬入车子的后车厢。当人们以为埃尔莎正在小海湾里游泳健身时,得找个人陪他在房子里待上至少一个小时。然后离开犯罪现场,驾车前往小海湾——“她怎么还不回来,我开始有点担心了。”——把她扔进海里,把她从水里面捞出来,然后去向人求救。验尸报告估算的死亡时间要早好几个小时:但在几个小时之前,他正在家里面跟人聊着天呢,安如泰山。
只是——跟谁聊天好呢?有谁肯走恶劣险窄的小路,来到这个潮湿的森林荒原和遥远的沿海地带,在这里坐上一个小时跟他聊天?意外得在晚上上演。在他们入住这房子的十个月以来,从来没有人来过这里做客。每天晚上,当埃尔莎去游泳时,他就一个人坐着,敲打着他的打字机,无精打采地试图写出一个短篇小说。(白天她不允许他写作,因为母鸡和猪,还有讨厌的菜圃需要他去照料。她说他写的故事没有他们的小农地里的生产值钱。事实上,她说得没错。他又开始做着白日梦,心想我再也不要碰那些肮脏的泥土了。如果他可以整天地进行写作,不用受到她的冷嘲热讽和干扰,该死的,如果真能这样,他知道自己肯定会写出个名堂来的。)
至于不在场证据,得找个不在场证人!找个人跟他一起待一个晚上。
当然了,他可以去那家酒馆。这样行得通吗?等她死后,我驾车前往哈特林。在那儿待上一个小时,然后驱车回家——“发现她当时还没回家!”
继续开车到小海滩去。之后按照原来的计划行事。但是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想到是他干的?——他们会认为,在他来酒馆之前他就已经将她溺死了,然后再回去假装发现她溺水。不行,得有人亲眼看见她健康快活地动身前往小海滩,然后那个人得跟他一起待上一个半小时。他起身去洗干净威士忌酒杯,赶在她回来之前把它收好。可他把杯子摔破了。他俯身拾起玻璃碎片,大拇指不小心被划破。他欣喜若狂地想到:就这么决定了。
他讨厌这样做,但时机成熟时,他还是勉强地把左手的手指伸进割草机的切割器里。因此把原来的伤口弄得更大些,制造出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和乱子——但那样做符合他的性格。他对他妻子说:“我到底该怎么办哪?我受委任的一系列故事还没开始,我手指就被弄成这样,连一个字都敲不出来。”那个系列包含六个短篇故事,讲述战争时期的皇家空军。不用说,自然是由弗莱彻士多先生来担任主角,不可能还有其他人选。
埃尔莎说:“噢,好吧,杰拉尔德,你实在是太粗心了,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
他冲着自己包扎好的手笑笑,说道:“亲爱的,我这也不是故意的,对吧?”
“你就不能像我那样用手写吗?”
“我不能用手写。这你是知道的。”这是真的,每个作者都有他自己的禁忌。她身为作家应该知道这点:除非他看到那些词语在他面前被打出来,否则他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她说:“如果我会打字,我想我可以替你代劳。只是可惜我不会。”其实,她一想到要替他做那些她本来不该做,也不愿意做的事就来气。
他说:“我想我只能停手不干了。”
“停手不干!这可是你头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可以拿你胡说八道的本事,来正经地赚点小钱的机会呀。”
她想了一会儿,继续说道:“我想在这个荒凉的地方,也很难找到谁来给我们打字了。”
她已经说出口了!她自己也已经提出建议了!他早已经在哈特林酒馆侦察过。他此时刻意走开,然后得意扬扬地回来说有位布车太太,她的丈夫经常上夜班或加班什么的。她结婚前曾是一名打字员。而且她很乐意每天晚上开着她的迷你小轿车走一两个小时的路来这儿帮自己打字。他会利用挖地和刨坑的时间去构思写作素材,因为受伤的手不会妨碍他继续干些打理蔬菜和照料母鸡的工作。然后,她可以把自己想到的东西速记下来,第二天打好再带过来。于是,那位娇小、胆怯、文雅的布车太太便每隔几天跑来露露面。埃尔莎继续早晚都去游泳。工具房里面已经藏了一桶海水。杰拉尔德为那个重要的日子做好了一切准备。
剩下要做的就是找个替死鬼,以防万一埃尔莎不是意外溺水身亡一事被人发现。他开始对理解能力强的布车太太透露点信息。布车太太对弗莱彻士多太太那么晚还独自去游泳觉得非常惊讶。杰拉尔德含糊地说:“是的,嗯……只要她有时间的话。”
他允许自己叹了口气,然后毅然继续他的工作。他会目送埃尔莎出门。向布车太太请辞,说大概十分钟左右回来。之后,再神情焦虑地返回房间,露出一副悲戚的模样。他曾经主动地对布车太太说道:“我们就装作不知道这回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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