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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化不肥

[转帖] 《没有名字的人--我的名字里藏着一个上古文明的惊天秘密》(完结)作者:foxfox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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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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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8-7-21 15: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想象中的几十个仆人夹道欢迎,一个看似年迈的女管家把我们往里领,清水低眉顺目地迈着碎步跟在后面,穿过前厅,她走向一条悠长古典的走廊。

      “这边请。”

      我四处打量着,要不是偶尔端着菜穿过走廊的仆人,我真以为自己进了博物馆。

      走廊的两排放着不同时期的化石——有动物的,植物的,甚至有人的头盖骨,它们躺在真空密封的展示柜里,被钢化玻璃隔开保存,我粗略数了一下,光是类目就有数十种。

      中庭正中有一个巨大的金丝铁笼,大约有四层楼高,里面分为三层,每一层都圈养着不同种类的动物,从下到上分别是猛兽,灵长类和飞禽——通体雪白的狮子,黑脸红毛的猩猩,湛蓝的雀凖,每一种都是教科书里的濒危物种。

      忽然,我听到一阵踢踢踏踏的动物脚步声,只见回旋楼梯上跑下来了四五只猎犬,有大有小,在我身前五六米处停了下来。和目瞪口呆的我一样,它们似乎很少见到陌生人,此刻正警惕地盯着我。它们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却没有一只乱叫,非常的训练有素。

      “它们很忠心。”一个虚弱的声音从楼梯后面传来。

      一个蜷缩在电动轮椅上的老人,他的身体夸张地偏向一侧,一只手操纵着轮椅的控制杆,腿上盖着一条薄毛毯。

      我很难估计出他到底几岁,他的头发所剩无几,虽然脸上的皱纹跟干枯的河床一样多,他的双眼却丝毫没有普通老人的浑浊,而是像鹰凖一样锐利。

      我认出了跟在他身后的那个黑色西装的女秘书,43从阳台上摔下来那晚,我见过她。

      “晚上好,罗德先生。”我身边的女管家向他鞠了一躬。




      “是你!你……是不是把舒月带走了?她在哪?还有43呢?”我颠三倒四地说。

      是呀!我早就该想到,除了眼前这个隐形大富豪,谁还会有这种翻云覆雨的能力呀!

      舒月说他费劲心思把43带走,为的就是寻求永恒的生命,按理说他和埃伦教授是一类人,只不过他比后者拥有更多的财富和权力,但在生命面前,他的帝国大业却显得更加讽刺——我仔细地打量着他,看来他之前的如意算盘打得并不成功,金山银山没有帮他挡住时间的镰刀,43永恒的生命力并没有移植到他身上。此刻的罗德先生看起来仍然是那个风烛残年、苟延残喘的老头子。

      “我请你来,并不是为了回答你的问题的。”罗德缓缓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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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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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8-7-21 15: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想继续追问,却极力忍住了——我意识到他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那怕我说错一句话,他都会立刻取消交易,目前看来最好的办法是顺着他的毛捋。

      “你……你要的石头。”我脱下背包往前一递:“我们在迷失之海的地下发现的。”

      罗德先生并没有说话,他只淡淡地看了一眼,就扭开头。

      靠,不会他突然不想要了吧?!

      他这一个细微的动作,把我惊出一身冷汗。

      “这些石头是我们在迷失之海带出来的,它们还在其他印第安遗迹出现过……它们很特殊,在某种特定情况下能够联通另一个世界……我相信对此你掌握的资料比我多,它们能帮你达成你的愿望,”我咽了咽口水,像夜市上的小摊贩一样推销着自己的商品,生怕对面的老头反悔:“或许能让你找到永生的秘密。”

      “呵。”

      半响,老头子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珍,接过来,”他摆了摆手招呼管家:“看看储藏室还有没有位置,如果没地方放就直接扔掉吧。”

      什么?!

      我对罗德的冷漠猝不及防,我本以为他把这些石头看得十分重要——

      竟然这么轻易就扔掉了?!

      “等……等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我从没说我感兴趣的是这些石头,我感兴趣的是你。”老头咧开嘴,露出仅剩的几颗牙。

      “入席吧,晚餐准备好了。”




      说罢,罗德转过轮椅,朝另一侧的走廊驶去,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战战兢兢地跟在后面。

      “无论你想要什么,我们最初的交易就只是石头,现在石头给你了,交易不能做废。”我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说。

      罗德似乎疲于说话了,他只向身后的秘书挥了挥手,那个金发美女似乎得到了某种示意,她微笑着转头对我说:“你和你的同伴已经安全了,罗德先生既然答应你,就不会出尔反尔。”

      我在心里暗暗舒了一口气,却还是按耐不住内心的好奇:“那些石头这么珍贵,为什么就这样轻易丢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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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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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8-7-21 15: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那不是石头,而是一种太空金属;第二,它确实曾经非常宝贵,可是现在它已经失去了对我们的价值,和一块普通的废铁没有区别——它失效了。”

      “失效?”我重复着。

      金发女郎看了一眼老头子,他点了点头,像是默许了她继续讲下去。

      “就像是磁铁经过长时间会消磁,核反应堆经历数万年后会耗尽,任何一种能量都有它的极限寿命,只有在某段时间才会发挥作用。很可惜,你们在迷失之海发现的'入口',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时效性。这些金属也就成了废铁。”

      我没吭声,但从她的话里我能听出来,老头子对这些石头掌握的资料,比我所想的要全面得多。

      “这些'入口'都通往同一个地方,”

      我正想着,坐在轮椅上的老头子开口了:

      “香巴拉。”


      轮椅突然停了下来,老头子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你见过拿菲利了,对吗?”

      他的眼神有一种无形的压力,让我不寒而栗,我想起在迷失之海里看见的那些像小汽车一样大的头骨,和贤者之石发现的纳粹照片一模一样,不仅点了点头。

      “我想我见过它的……遗体。”

      罗德收回了目光,轮椅继续向前不紧不慢地开着。

      “你觉得它们是什么?”

      “我……”我一时语塞:“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人,也不是目前已知的任何一个物种。如果它们的发现被公之于众,人类的历史将会被改写。”

      “哼。”

      毫无预兆的,老头子对我的回答并不太满意,他冷冷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为什么你觉得它们不是人?”

      我一下被老头儿问得一愣。诚然,拿菲利虽然和人类长得有些许相似,但前者生活在未知的地底世界,体型巨大,通体乌黑,还有着超长待机的生命,以至于那些丧心病狂的科学家利用它的细胞开发了MK-57,还制造了雅典娜和43这样的怪物,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它们也不可能是人呀。

      老头子好像猜出了我心中所想,他随手往地下一指——轮椅旁边跟着的是他饲养的猎犬。

      “这只是塞尔德,纯种吉娃娃,体重不过5磅,”他一边说,一边从轮椅一侧拿出了两片薄薄的肉片扔向空中,顿时我身后另一只向小马驹一样的狗冲上来,在肉片掉地之前吞进了喉咙。

      “而这一只大乔治,是世界上最大的狗种之一,种达120磅——这两种狗的体重差了十多倍,无论从外形,体力还是敏捷度来说,都天差地别,可它们却是同一个物种,拥有有一样的DNA库,甚至能交配。而我们却总是被表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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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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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1 15: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头子捋了捋身上的毛毯,他的声音很小,却在狭窄的走廊里格外清晰:

      “我手下有世界顶尖的科学家,他们通过常年的研究和比对得出的结论是,拿菲利就是'人'。它们是一种比我们所知的'智人'更古老的人类——它们比我们进化得更好,生命更长久,也创造过先进的文明,却因为某种原因被遗弃了,在三叠纪之前它们迅速灭亡,就像恐龙一样,只剩下极少数幸存者生活在香巴拉。在这场浩劫之后,人类——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智人'——迅速崛起了。我们继承了拿菲利人的DNA,却缺失了它们最先进的基因链——漫长的寿命和迅速的自愈能力。新一代'智人'的身体脆弱,一场感冒就能要了性命;生命短暂,所谓长寿也不过区区几十年——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我们都不如拿菲利人完美。可讽刺的是,这样的我们却幸存下来,在地面上开枝散叶,直到现在。”

      “可是……这说不过去啊,”我歪着头想了想高中生物:“吉娃娃和大乔治虽然是同一个物种,但它们是同时存在的,只是因为地域环境不同而朝着两个方向进化出了不同的体型。可照你所说,拿菲利和人类是属于从属关系,我们从拿菲利人身上'继承'了它们的基因,那我们的基因不是应该变得越来越优秀吗?怎么还会比它们差这么多,反而朝着退化的方向演变呢?”

      “你问到点子上了,孩子,”老头子微微点头:“按照自然演化的规律,人类的退化确实无法说通——但你可曾想过,这一切并不是物竞天择,而是有另一只更巨大的手在背后刻意操纵呢?”

      “更巨大的手……是什么?”

      “它是一切生命的造物主,是我们所说的'神'——虽然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罗德说着,停住了轮椅,他指向走廊一侧的玻璃柜,一颗看起来十分残破的人类头骨躺在里面。

      “1991年,我在伦敦富苏比拍卖行用四百万英镑竞得,目前已知最早的'智人'头骨,距离现在20万年。而另一颗——”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在人类头骨的不远处有另一颗头盖骨化石,看起来不但比前者小了不少,还更扁更窄。

      “这一颗,则是1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头盖骨化石,我们现在常说的,人类的祖先。”

      我有点迷惑,不知道他究竟想要说什么。

      “我是一个凡事只相信证据的人,任何一个听起来合乎逻辑的推论,只要中间的一个细小环节出现差错,就能被轻易全盘推翻。从我三十多岁起,就开始在考古界收集南方古猿和早期人类的头盖骨碎片。我唯一的目的,是找到这两者之间的联系——那怕是一片能证明南方古猿在逐渐变成人类的头骨证据。”

      说着,老头子自嘲地笑了两声。

      “但很可惜,我收集几千个样本,得到的结论是,在这几百万年间,南方古猿没有任何朝着人类进化的痕迹,直到现在,它们的后代还和倭黑星星和长臂猿一样,在森林里上蹿下跳,没有出现一丝复杂的思维和情感。”

      我不禁回头朝来时路看去,在那个大金丝笼的第二层,那只一身红毛的黑猩猩还抓着铁丝网,一脸挑衅地看着我。

      “我不禁问自己,如果自然演化论是正确的,为什么这些灵长类直到今天还被关在动物园里,而不是都进化成人类?这个推论听起来非常完美,却缺少了证据链上最重要的一环,而真相却恰恰相反——人类这种生物,是突然间出现在世界上的,无论是缺失的基因链,还是幸运的繁衍不息,都是有预谋的,我们是'被创造'的。”

      老头子说完,操纵着轮椅向前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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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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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8-7-21 15: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餐厅的风格沿袭了前厅,并没有什么花稍繁复的装修,墙上唯一的挂饰是几张印象派早期的风景画。巨大的实木桌子上放着三组银质烛台,和餐具交相呼应。

      我的第一道菜是黑松露烩小牛肝,而罗德只能喝一种看起来事蔬菜打的绿色糊糊,配餐碗里放着不下六七种药丸。他用手指掐起来其中一颗塞进嘴里,又喝了一口糊糊,随即开始猛烈的咳嗽,一口浓痰吐了出来,秘书忙在旁边小心地帮他顺气。

      我顿时食欲全无。

      这样活着很痛苦吧。我心想,即使拥有全世界的财富,也不过和世界上任何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没有区别,换成是我,也许也会倾其所有寻找永生。

      “不合胃口?”老头子漱完口,清了清嗓子问我。

      “呃,我不是很饿。”

      “吓到你了吧?”他擦了擦嘴:“有时候情况会更糟。”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得到了永生,却要像现在这样活着,难道不也是一种痛苦吗?”

      我还没说完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真是脑子被驴踢了,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顿时我毁得肠子都青了。

      可没想到,罗德愣了一秒,突然爆发出一阵像朽木一样的笑声,他沙哑的嗓音顿时充斥着整个餐厅。

      “你觉得我做的这些,只是为了能活得更长一点?哈哈……”

      他一边说着,露出一丝狡黠:“对我来说,永生早就唾手可得。”


      “什么是永生?”

      沉静的客厅里,回荡着罗德干巴巴的声音。

      “呵呵,我知道无论你还是你的阿姨,看到我这具残破的躯壳和丑陋的样貌,都会笃定我所做的一切皆因我不想死。永生对于大部分平凡人而言,是遥不可及的梦,”罗德拖长了最后一句话的尾音,饶有意味地顿了顿:

      “但对我而言,永生是什么,就要看死亡怎么定义了。”

      怎么定义死亡?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中国的古话:阎王让你三更死,你就活不到五更。

      命运无常,半点不由人——生和死,这两个词无论在中西方的历史里,都蒙上了一层浓浓的宿命感。西方的死神是一个骑着白马,手持镰刀的斗篷骷髅,它的工作绝不因为活人的喜怒而被左右,无论如何祈祷,如何哀求,它都会在时间来临时一刀戳破你的咽喉,猝不及防,不可避免。

      生命短暂,唯有死亡永恒。

      罗德向身后的秘书招了招手,她走到我身边,拿起水晶酒壶。

      “谢谢,我不喝酒。”

      “你可以叫我莎莎。”她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罗德先生在1999年收购了罗森斯研究中心,并雇佣了维伦生物团队的所有科学家。如今他们已经为贤者之石工作了第5个年头了。”

      “什么……什么研究中心?”我有点疑惑。

      “罗森斯研究中心,”莎莎掩嘴一笑,绰约多姿,一瞬间美得连我都觉得晃眼睛:“或许我这样说您会更熟悉——1996年全世界第一只成功的克隆羊多利就是罗森斯研究中心克隆的。而维纶生物则是全世界最顶尖的器官移植团队。虽然现在克隆生物还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我们的人体克隆和大脑移植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了。”

      我盯着眼前银质磁盘上的肉块,暗红色的生血从表面煎熟的牛肝内部流出来,粘在叉子上,和脂肪凝成一团,顿时一阵恶心。

      人体克隆和大脑移植——怪不得罗德问我怎么定义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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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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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8-7-21 15: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永生?”

      沉静的客厅里,回荡着罗德干巴巴的声音。

      “呵呵,我知道无论你还是你的阿姨,看到我这具残破的躯壳和丑陋的样貌,都会笃定我所做的一切皆因我不想死。永生对于大部分平凡人而言,是遥不可及的梦,”罗德拖长了最后一句话的尾音,饶有意味地顿了顿:

      “但对我而言,永生是什么,就要看死亡怎么定义了。”

      怎么定义死亡?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中国的古话:阎王让你三更死,你就活不到五更。

      命运无常,半点不由人——生和死,这两个词无论在中西方的历史里,都蒙上了一层浓浓的宿命感。西方的死神是一个骑着白马,手持镰刀的斗篷骷髅,它的工作绝不因为活人的喜怒而被左右,无论如何祈祷,如何哀求,它都会在时间来临时一刀戳破你的咽喉,猝不及防,不可避免。

      生命短暂,唯有死亡永恒。

      罗德向身后的秘书招了招手,她走到我身边,拿起水晶酒壶。

      “谢谢,我不喝酒。”

      “你可以叫我莎莎。”她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罗德先生在1999年收购了罗森斯研究中心,并雇佣了维伦生物团队的所有科学家。如今他们已经为贤者之石工作了第5个年头了。”

      “什么……什么研究中心?”我有点疑惑。

      “罗森斯研究中心,”莎莎掩嘴一笑,绰约多姿,一瞬间美得连我都觉得晃眼睛:“或许我这样说您会更熟悉——1996年全世界第一只成功的克隆羊多利就是罗森斯研究中心克隆的。而维纶生物则是全世界最顶尖的器官移植团队。虽然现在克隆生物还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我们的人体克隆和大脑移植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了。”

      我盯着眼前银质磁盘上的肉块,暗红色的生血从表面煎熟的牛肝内部流出来,粘在叉子上,和脂肪凝成一团,顿时一阵恶心。

      人体克隆和大脑移植——怪不得罗德问我怎么定义死亡!  如果原始肉体的腐朽相当于死亡的话,所有人都难逃一死,但控制我们整个身体包括思考的器官只有一个,不是脾胃,不是手脚,而是大脑——只要罗德的大脑不死,那么他在一次又一次替换新肉体的过程中,就相当于永生了!

      “可是.....大脑移植应该风险很大吧?”我结结巴巴地问到。

      莎莎并没有回答我,她微笑着放下酒壶,缓缓解开她脖子上围绕着的那一条淡蓝色丝巾,我看到她的颈部有一圈深红色的缝合痕迹——尽管已经盖了厚厚的一层遮瑕霜,却仍然触目惊心。

      “你……的头……”我惊讶地合不拢嘴。

      “我曾经是一名情报员,在沙特战场上遭遇了自杀式袭击,颈部以下的身体严重烧伤,四肢完全钙化——而我现在这具身体,来自一名罹患脑血栓的芭蕾舞演员。”

      我终于明白罗德为什么把她留在身边了。她就是这项技术成功的铁证。

      “你无须怀疑我们的技术,连汪舒月都不曾怀疑过——在你母亲罹难之时,汪舒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联系我们,她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贤者之石的医疗技术,没人能救她。”

      我颓然跌坐在凳子上。

      “既然你已经拥有了永生的科技,为什么还要寻找香巴拉的入口?”

      砰地一声!老头子的拳头砸在桌子上,银质餐具噼里啪啦地掉在地上,我倒吸一口冷气。

      “因为我不喜欢当一个被操纵的木偶,我要拿到主导权。”


      “罗德先生刚刚已经提到过了,人类的基因很大可能来自于拿菲利人,但相较于它们,我们的基因有着严重缺失。”莎莎拿起围巾,优雅地在脖子上绑出一只蝴蝶结。

      “不完整的基因链让我们的寿命和身体机能都不如我们的祖先——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包括人类和拿菲利人在内,地球上至少存在过三种以上的有过类人文明的物种。它们的出现和消失都十分突然,并不是自然演化的结果,反而像是在实验室里通过强大的科技培养改造的——我们姑且把实验室的主人称为神吧。罗德先生希望能够解决的问题是,神的目的是什么?它为什么要摧毁拿菲利人,又创造了人类?”

      莎莎顿了顿,站直了身体,一字一顿地说。

      “如果有一天神再次出现,它会不会毁灭人类,再创造另一个物种?”

      “我明白了……你害怕的是,即使现在获得了永生,一旦某天'神'再次出现,它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类毁灭,把你拥有的一切全部剥夺……你之所以要寻找香巴拉……”我喉咙一阵发紧,有点说不下去:“是为了摧毁它……”

      “我相信香巴拉就是神和人类乃至这颗星球建立连接的地方,”罗德接过我的话:“我要摧毁旧神,才能成为新神。”

      我看着桌子对面这个蜷缩在轮椅里的人,他大胆到近乎疯狂的想法让我不寒而栗。

      “你凭什么有这种自信……”我喃喃地问:“你凭什么觉得你能够战胜神?”

      “你养过狗吗?”

      罗德抬起他枯竭得跟朽木一样的手,摸了摸身边的大乔治犬。那只比小牛还要大的狗乖巧的坐在地上,比餐桌还要高出大半节。

      “服从是我们从狗儿小时候开始的教育,但不是它们的天性。换句话说,你养育它们,它们敬畏你,但不代表它们不能一口咬断你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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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1 15: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后面又上了几盘菜,我已经没有胃口再吃下去。

      “你为什么要救我?”离席的时候我仍然忍不住问。

      既然罗德的目的不是石头,我想不出他还能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在这个世界顶级大富豪的眼中,我们都不过是只蝼蚁而已,罗德完全没必要救我甚至告诉我这么多。

      “因为我欠你的,这次就当我还了一个人情。”他顿了顿,像想起来什么似的:“但我能救你一次,却不是每次都能救你。”

      我的心颤了一下,我想起来M对我说的话。我的生命只剩下不到两个月了。

      “给你一个提示。”罗德从轮椅里抬起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答案在你的回忆里。”

      “我的回忆里?什么意思?”

      “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你走吧。”

      说完,他向耗尽力气一样,打了个手势让莎莎送客,就虚弱地缩回了他的王座。

      我在莎莎的带领下走了几步,仍然忍不住回过头问:

      “你专程让我来见你,就是要告诉我这些?”

      “是你让我告诉你的。”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我肯定听错了。

      “我从来没见过你,也不认识你……”

      “是的,你从来没见过我,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长大了。”

      罗德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我反复把这句话在心里读了几次,这是一个逻辑错误的病句,他如果以前认识我,那我必然应该年纪很小才对,怎么可能是大人?我疑惑地看着罗德,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烛影摇曳,他和他的轮椅已经退进了黑暗中,只剩下声音回荡在我的耳边。

      我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他太老了,和所有老人一样糊涂,说话前言不搭后语。

      “这边请。”

      莎莎领着我向来时的路走去。


      我们一路穿过前厅,清水的车已经候在门口。

      “希望你没有被老板吓到。”莎莎打开车门。

      我发现她并没有像早前一样称呼他为“罗德先生”。而只是简单粗暴的叫做“老板”。

      “有时候连我也不太理解他的话。”莎莎又露出了那个标志性的礼貌微笑,倒让我感觉到她在刻意地讨好我一样。

      “我……还好。”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好请声嘟囔着。

      “汪舒月还活着,她很好,你不需要担心。”

      莎莎不紧不慢的一句话,像是平地惊雷,我抬起头惊讶地看着她。

      “这条情报,是见面礼。”一边说着,她把一张黑色的名片迅速塞进我的手里,同时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你会需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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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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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6: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回家的途中,我坐在车里想着罗德的话。

      如果人类真的是被“创造”的,那么创造者的目的是什么?

      我想起了上帝创造亚当夏娃,女娲用粘土造人,埃及天神阿图姆把眼泪变成了人……这些神话里对人类被创造的过程有这详尽的描述,却忽略了人类被创造的原因。

      是为了彰显神的爱,还是它的恩赐?

      古往今来,我们用自己的思想去揣度神的思想,却忽略了不同维度和智力的生物根本无法互相理解的事实,正如蚂蚁无法理解大象的迁徙,动物园里的猩猩无法理解人类向它扔香蕉一样。

      这个世界上饥荒遍野,战争频发,罪恶充斥着每个角落,当我们每个周末坐到教堂里向神祈祷的时候,是否想过,连人类自己都无法做到的仁慈和公正,却为什么会固执地相信神能做到,甚至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

      我找不到答案。


      家门刚打开,几个人就围了上来,我明显感觉到他们看着我的眼神透露着某种疑惑。

      “靠,中尉,你真他妈的说对了。”

      “说对了什么?”

      “犯人真的是唐老鸭——”烂鸡鸡激动地说:“你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客厅里的电视还在发出噼里啪啦的新闻播报声,媒体们都围绕着下午的那场“恐怖袭击”展开各种详尽的报道。那个吞枪的中东科学家像是一颗原子弹,把美国伊拉克战场的舆论炸向史无前例的高峰。

      经过下午到晚上的短短数小时,无孔不入的记者和狗仔已经挖到了关于这名伊朗人的一切信息:乔伊.默罕默德哈达坦,31岁。爸爸是伊朗人,妈妈则来自伊拉克,12岁全家人移民到美国,以优异的成绩从斯坦福大学毕业,曾就职于州政府的生物防疫实验室,现任国家科学院的生物研究助理。

      新闻直播上使用的照片,是他和同事在26岁新年聚会上的照片,彼时的他带着纸壳礼帽,手里捧着巧克力蛋糕和大伙们打闹在一起,笑得很开心。

      谁知道短短4个月不到,他的生命不但戛然而止,还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争议。

      “我真的难以置信……他看起来不像是坏人,呜呜,”乔伊的邻居站在高档小区的栅栏外,抱着两只狗哭泣着,脸上被打了马赛克:“他一周前和妻子离的婚,当时她还怀着孕,我们都很不理解,夜里总能看见他开着灯在客厅踱步……”

      “暂时无可奉告,”国家科学院的高官用西装遮着头,一边快速走上台阶一边用手挡开话筒:“(潘多拉菌株是你们研发的吗?用途是什么?)我们稍后会有发布会,(它真的是用以攻打伊拉克的生化武器吗?)无可奉告,谢谢。(你们是要打破1975年签的禁用生化武器条约吗?)……”

      “乔伊.穆罕默德哈达坦是个不折不扣的恐怖分子……”

      另一边,警察总署的发言人还没有说完开场,人群里就有几颗烂鸡蛋砸到他头上。

      “骗子!都是骗子!你们违反了《禁止生化武器协定》,你们欺骗了民众!”台下的反战分子叫嚣着:“美国政府就是最大的骗局!我为你们感到羞耻!”

      …………

      乔伊,这个军方实验室里的研究人员,把极度危险的炭疽偷出实验室,间接导致了纽约游行中的的大量市民死亡——光是这一个罪名,从美国的任何一条法律上来判决,乔伊都是彻头彻尾地恐怖分子。和本拉登、萨达姆一样,足够上好几次电椅的。

      可最讽刺最反转的事情却出现了,乔伊交出来的炭疽不是其他国家的生化武器,而是美军自己研发的,准备打破国际公约、攻打伊拉克的生化武器。

      乔伊甚至用自己的死,证明了这一点,他死前所说的不想让家乡生灵涂炭的遗言,再次把国内舆论推向高峰。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谁才是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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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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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6: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尉,看这里——”烂鸡鸡说着,指了指达尔文的电脑,里面正播着一条不太清楚的监控视频。

      “这是纽约唐人街游行区域的监控视频拍下来的,从暗网上流出来,现在已经传上Youtube了。里面拍到了炭疽病毒的爆发始末——你看这里。”

      顺着上校的手指,我隐隐约约看见一只奇怪的唐老鸭正被几个黑人推搡着踩在脚下。

      “这个玩偶外套好奇怪吖……”沙耶加沉吟道:“跟迪士尼的不是完全一模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样子的唐老鸭。”

      “亚特兰大的中国城也有很多这种擦边球玩偶,蜘蛛侠、超人、粉红豹都做了外观上的加工改良,又想吸引孩子又不想交巨额版权税,只有华人区有。”

      突然间,我看见其中一个黑人拽掉了“唐老鸭”的头套仍在地上,里面露出一张流着眼泪的绝望男人的脸,尽管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求饶,那个黑人还是没打算放过他。

      “这个福建人叫做丘福坤,英文名叫威廉,是个偷渡客,这段视频流出来之后不到半小时,他的资料就被贴到暗网上——连他在福州老家做过三年皮条客的历史都被挖出来了。”

      我盯着屏幕上丘福坤那张惊恐的脸,他似乎竭尽全力地说着什么,可那群发狂的黑人根本不听。他们把威廉的头按在下水道排水口上,还朝着他头上撒尿。

      末了,其中一个黑人掏出枪,塞在丘福坤的嘴里。

      就在这时,被踩在脚底的丘福坤,哆哆嗦嗦从口袋里猛地掏出一瓶什么东西,砸向举着枪的老黑。他的突然攻击显然在老黑的意料之外,没有来得及躲闪,那东西就直愣愣地落在了对方的脸上。

      可怕的一幕发生了:瓶里散落出的黑色粉末像孢子一样迅速在空气中蔓延,变成了一小团黑雾,那名黑人还没反应过来,脸上的肉就像融雪似的大片大片剥落。

      “这就是……潘多拉菌株吗!?”

      上校在一边点了点头:“看起来,似乎通过空气传染。”

      那名被感染者身边的几个同伙惊呆了,其中一个离得近的刚想逃跑,却也立刻吸入了黑雾,他双手扣着咽喉,猛烈地咳嗽着,一边大叫一边冲进旁边示威的人群。

      不到几分钟,病毒就迅速在人群中扩散开来,前一分钟还在跟意大利党狂舞叫嚣着的示威群众,瞬间卷入了潘多拉菌株的噩梦。一些人开始脱衣服,但更多人用手拼命地挠着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从外观的变黑溃烂,到呼吸困难,最后衰竭倒地不到几分钟的时间。人们大喊着四散而逃,顿时乱成一锅粥——开枪的,踩人的,哭喊的,一时间,恍如末日降临。

      “所以,乔伊把潘多拉菌株交给了丘福坤?”

      达尔文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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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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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6: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丘福坤的住址也被人挖出来了,他到美国后就一直住在唐人街的春天大酒店——说是大酒店,其实就是给偷渡客和打工仔住的一种隔间旅馆……”他一边说,一边按下视频暂停键。

      “向他这种华工底层,是接触不到乔伊那种尖端科研人士的,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骆川摊了摊手:“他们一定是通过某个人传递炭疽菌株的。”

      “会不会这个人,就是乔伊临死前说的'他'?”

      “你们觉得丘福坤知不知道那个瓶子里装的是致命生化武器?”

      “当然知道了!如果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用那个瓶子扔对方?”

      “不……我觉得他不知道。”达尔文想了想,又把视频倒回“唐老鸭”被打的时间码上:“丘福坤被这群人折磨了整整5分钟,如果他知道自己手里握着的是反人类的生化武器,他还会等待自己被对方打得要死的时候才采取行动吗?你们在看这里——”

      达尔文拖动时间码,视频记录了丘福坤看着对方的脸皮被炭疽侵蚀时、一瞬间的表情。

      “你们觉得,他的心理活动是什么?”

      “我觉得他看起来……好像受惊了。”沙耶加歪着脑袋看了半天。

      “我也觉得,他受到了惊吓,似乎这个结果和他预料的不同——然后,迅速的,他也被感染了。”

      “他死了吗!?”

      达尔文点点头:“正因为他距离病毒菌株很近,整个人都烂成水了,所以最初的调查没有锁定到他身上。”

      “其实丘福坤知不知道瓶子里装的什么不是重点,重点是,把菌株给他的人,怎么会这么确定他会在游行当天出现在现场,还会被暴徒袭击,最后还要被逼吞枪?”

      “也许只是巧合——”

      烂鸡鸡还没说完,我就打断了他:“这个世界上没有巧合,上帝不掷骰子……”

      等等!

      M。

      上帝不掷骰子——这句话,是M跟我说的!她曾经就在我面前,精确地计算到了未来发生的必然事件!

      “不可能!怎么会是她……”沙耶加捂住了嘴巴。

      我盯着飘满雪花的电脑屏幕,释放病毒的唐老鸭,预言未来的先知,一边说着末日审判来临、、一边吞枪自杀的科学家……

      这一切于我是那么熟悉,我究竟在哪里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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