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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斯蒂芬.金作品《它》(完结),纯真与恐怖的绝佳组合,弟弟惨死在下水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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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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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5-27 08: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她深吸了一口烟,再匆匆吐出来。

    “你问我对你知道多少。我知道一切似乎都在你的掌控中。我知道这个。你似乎从来不赶着喝下一杯酒,参加下一场会议或派对。你似乎很有自信,知道那些东西都会出现……只要你想,它们就会出现。你说话很慢,我猜一部分是由于缅因人说话本来就慢,但主要因为你就是这样。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敢慢慢说话的人,让我不得不慢下来听。威廉,我眼中的你是那种不会在电动走道上跑步的人,因为你知道它会带你过去。你从不过度兴奋,也不歇斯底里。你不会周六下午租一辆劳斯莱斯开到罗迪欧大道去炫耀,而且还会挂上特制车牌。你没有媒体经纪人帮你在《浮华世界》或《好莱坞报道》上搞宣传,也绝对不上约翰尼·卡森的脱口秀。”

    “作家想上《卡森秀》得会变纸牌戏法或折弯汤匙才行,”他笑着说,“法律可能有规定。”

    他以为奥黛拉会笑,但她没有。“我知道在我需要你的时候,在我像赫兹租车广告里的橄榄球明星辛普森一样被电动走道甩出去的时候,你就在我身边。也许是你救了我,让我没有灌太多酒又嗑错药,但也可能我会没事,一切都是大惊小怪,可是……我感觉不是后者,起码心里不是。”

    她将烟捻熄,前后只抽了两口。

    “我知道从那之后你一直在我身边,而我也在你身边。我们在床上很合,这点从前对我很重要,但我们出了卧室也很合,而这点现在对我来说似乎更重要。我觉得自己好像可以和你一起变老,而且无所畏惧。我知道你啤酒喝得太多,运动量不足。我还知道你晚上有时候会做噩梦——”

    威廉吓了一跳,应该说大吃一惊,几乎感到害怕了。

    “我不做梦的。”

    奥黛拉笑了:“记者问你的时候,你是这么回答的没错,但那不是事实。当然也有可能是你消化不良,所以晚上才会呻吟,但我不认为是这样,威廉。”

    “我会说梦话吗?”他小心翼翼地问。他记不起自己做过什么梦,完全忘了,好梦或坏梦都不记得。

    奥黛拉点点头,说:“偶尔会,但我从来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有几次你还哭了。”

    威廉一脸茫然地看着她,嘴里涌起一…异味,从舌头一路蔓延到喉咙,味道很像溶解的阿司匹林。

    现在你知道恐惧的滋味了吧,他心想,也该知道了,毕竟你写了那么多恐惧。他想自己终究会习惯这个味道,只要活得够久。

    回忆忽然蜂拥而至,仿佛心里有一个黑袋子在不断膨胀,有毒的(梦境)影像随时会从潜意识里涌入清醒的理性心灵的视线范围内。要是突然发生这样的事,他一定会发疯。他努力将它们压下去,他做到了,但还是听见一个声音——仿佛有人被活埋了,正在地下呼喊。

    是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声音。

    你救了我一命,威廉。那些大男孩真讨厌,我有时觉得他们真的想要杀我——

    “你的手臂。”奥黛拉说。

    威廉低头一看,发现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不是小点,而是有如虫卵的白色大颗粒。两人望着鸡皮疙瘩,谁都没有说话,仿佛在欣赏博物馆里的有趣珍藏。鸡皮疙瘩缓缓消退。

    两人沉默了片刻。奥黛拉说:“我还知道一件事,今天早上有人从美国打电话给你,说你必须离开我。”

    威廉起身瞄了酒瓶一眼,走进厨房拿了一杯橙汁回来,说:“你知道我有一个弟弟,也知道他过世了,但你不晓得他是被谋杀的。”

    奥黛拉倒抽了一口气。

    “谋杀!啊,威廉,你为什么从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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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5-27 08: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告诉你?”他笑了,笑得很像吠叫,“我不知道。”

    “怎么回事?”

    “我们那时住在德里镇,有一年发生了水灾,就在洪水快退去的时候,乔治在家很无聊,我感冒躺在床上,他要我用报纸给他做一艘船。我前一年在夏令营学过怎么做。他说他要把船放到威奇汉街和杰克逊街的水沟里,因为那里的水还是满的。于是我帮他做了船,他跟我说了谢谢就出门了。等我再看到乔治,他已经死了。要不是我得了感冒待在家里,或许他就不会死。”

    威廉顿了一下,用右手掌心摩挲左脸颊,仿佛在感受胡楂。他的眼睛被镜片放大了,一副沉思的模样……但没有看她。

    “事情发生在威奇汉街,离杰克逊街口不远。凶手将乔治的左手臂扯断了,就像小学生扯断苍蝇翅膀一样。法医说他死于惊吓或失血过多。但对我来说,乔治怎么死的没有多大差别。”

    “天哪,威廉!”

    “我猜,你一定会好奇我为什么从来没跟你说过。老实讲,我也很好奇。我们结婚十一年了,而你到现在才知道乔治出了什么事。我认识你们全家,包括你那些姑姑叔叔。我知道你祖父住在爱荷华市,有天晚上喝醉酒拿着电锯在车库乱走,就这样过世了。我知道这些事,因为结了婚的人就算再忙,只要过一阵子就会知道对方的大小事,就算听烦了,根本没在听,也会留在脑子里,像渗透一样。我这样说你同意吗?”

    “是的,”她小声说,“你说得对,威廉。”

    “而且我们一向无话不谈,对吧?我是说,我们都不会觉得对方很烦,让讲述变成渗透,不是吗?”

    “嗯,”她说,“今天之前我是这么想的。”

    “别这样,奥黛拉。过去十一年来,我经历的事情你全都知道。每一个案子,每一个想法,每一次感冒,每一个朋友,每一个对我不好或想对我不好的人,你都清清楚楚。你知道我和苏珊·布朗睡过,也知道我喝醉酒有时会哭,唱片常常放得太大声。”

    “尤其是死之华乐队。”她说。威廉笑了,这回她也跟着笑了。

    “你还知道最重要的事,就是我的梦想。”

    “嗯,应该吧。但这……”她顿了一下,摇摇头,沉吟片刻,“这通电话和你弟弟有什么关系,威廉?”

    “让我慢慢告诉你,别催我一下子就讲重点,否则会害我疯掉。那件事实在太大……太……太可怕……我希望能一点一点说。你知道……我压根没想过要跟你说乔治的事。”

    她皱着眉头望着他,轻轻摇了摇头,意思是: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奥黛拉,别说谈论乔治,我已经二十多年没有想起过他了。”

    “但你跟我说你有个弟弟叫——”

    “我只是陈述事实,”他说,“就这样,他的名字只是两个字,不会在我心里唤起任何阴影。”

    “但我想,你的梦也许受了影响。”奥黛拉说,声音非常轻。

    “你说呻吟吗?还有哭泣?”

    她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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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7 08: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可能没错,”威廉说,“事实上,应该就是那样。但不记得的梦就不算梦了,对吧?”

    “你真的从来没想起过他?没开玩笑?”

    “没错。”

    她摇摇头,显然无法置信。“连他的死状都没想过?”

    “除了今天,奥黛拉。”

    她望着他,又摇摇头。

    “结婚前你问我有没有兄弟姐妹,我说我有一个弟弟,他在我小时候过世了。你知道我父母亲都走了,而你家人一大堆,让你没时间多想什么。但事情不止如此。”

    “什么意思?”

    “掉进黑洞的不止乔治,我也二十年没有想起德里镇,还有我那群玩伴了,埃迪·卡斯普布拉克、贱嘴理查德、斯坦利·乌里斯和贝弗莉·马什……”他手指拨弄着头发,脸上露出勉强的笑容,“感觉就像得了严重的失忆症,连自己失去记忆都不记得了。要不是迈克·汉伦打电话——”

    “迈克·汉伦是谁?”

    “他也是我的玩伴之一。我是在乔治死后才和他熟起来的。他当然不再是个孩子了,我们也都不是了。那通电话是他打的,越洋电话。他说:‘喂——请问是邓布洛家吗?’我说是,他说:‘威廉?是你吗?’我说是。他说:‘我是迈克·汉伦。’到这里为止我完全没有感觉,奥黛拉,他可能想推销百科全书或伯尔·艾弗斯的唱片。但他接着说:‘我在德里。’这句话好像在我心里打开了一扇门,可怕的光从里头蹿了出来,我忽然想起了他是谁,也想起了乔治和其他人,一切都是——”

    威廉弹了下手指。

    “‘啪’的一声就出现了。我知道他一定会叫我回去。”

    “回德里。”

    “对。”他摘下眼镜,揉揉眼睛,抬头望着她。她这辈子还没见过一个男人怕成这样。“回德里。因为我们答应过,他说。他说得没错。我们是答应过。我们所有人,那几个孩子。我们手牵手在流经‘荒原’的小溪旁围成一圈,用玻璃割破手掌,感觉像玩歃血结盟一样,只不过是玩真的。”

    威廉伸出手掌,他双手掌心各有几条挨得很近的白线,似乎是疤痕。她握过他的手(两只手都握过)千百次,却从来没注意到这些细纹。疤痕很浅没错,但她以为——

    还有派对!那场派对!

    不是他们初次见面的那场派对,是第二次。但有二多亏有一,因为这第二次是《黑魔炼狱》的杀青派对。现场很吵,喝得大醉,全塔培加峡谷都在发疯。或许没有她在洛杉矶参加过的一些派对那么讨厌,因为电影拍得比预期好,所有人都知道,不过对奥黛拉·菲利普斯来说,这场派对是好上加好,因为她爱上了威廉·邓布洛。

    那个自称会看手相的女孩叫什么?她记不清了,只记得她是化妆师的两名助手之一。她记得那女孩把上衣脱掉(露出非常薄的胸罩),当成吉卜赛头巾绑在头上,喝酒抽大麻搞得很亢奋,帮其他人看了一整晚手相……直到不省人事为止。

    奥黛拉已经忘了那女孩的分析是好是坏,是睿智还是愚蠢,因为她那天晚上也很亢奋。她只记得那女孩抓住威廉的手掌和自己的比较,宣称她和威廉是天作之合,是生命共同体。她见到那一幕,看见那女孩用精心涂了指甲油的手指划过威廉的掌纹,心里颇为嫉妒——真蠢,在洛杉矶电影圈,男人摸女人屁…就和纽约男人吻女人的脸问安一样平常。但她就是感觉女孩的动作里带着一丝亲密与流连。

    那时威廉的掌心还没有白色的小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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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7 08: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用情人般的嫉妒眼神望着那女孩。她很确定自己记得没错,确定那是事实。

    她告诉了威廉。

    威廉点点头说:“你说得对,当时还没有疤。虽然不敢保证,但我觉得昨晚还没有,起码在犁与手推车酒吧的时候没有。我和拉尔夫又在比腕力赌啤酒,如果有的话,我应该会发现。”

    他朝她咧嘴微笑,但笑容干巴巴的,很拘谨,很害怕。

    “我想疤痕是在迈克·汉伦打来电话之后出现的,我想是这样。”

    “那是不可能的,威廉。”她伸手去拿烟。

    威廉看着自己的手。“斯坦做的,”他说,“我现在记得很清楚,他用可乐瓶的碎片割我们的手。”

    他抬头看着奥黛拉,眼镜后面的眼神显得既受伤又困惑。“我记得碎片在阳光下发亮。是新款的透明玻璃瓶。之前的可乐瓶是绿色的,你还记得吗?”她摇摇头,但他没有看她,继续低头望着手掌。“我记得斯坦最后才割自己的手,但他假装要割腕,而不只是在掌心划一小道。我知道他在唬人,但差点就要扑过去……阻止他,因为那一刹那我感觉他很认真。”

    “威廉,别再说了。”奥黛拉低声说。她右手抓着打火机,但这回必须用左手抓住右手腕才能稳住它,姿势就和警察预备开枪时一样。“疤痕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会消失了又出现。”

    “那么,你之前看到过喽,嗯?你的意思是这样?”

    “疤痕很淡。”奥黛拉说,语气尖锐得出人意料。

    “我们都在流血。”威廉说,“我们站在水里,离我、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和本·汉斯科姆盖的水坝不远——”

    “你说的该不会是那位建筑师吧?”

    “有人也叫这个名字?”

    “天哪,威廉,新的BBC通讯中心就是他盖的!他们还在吵那栋建筑到底是美梦成真,还是失败品呢!”

    “呃,我不晓得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虽然不太可能,但我想说不定是的,因为我认识的本很会盖东西。我们在帐篷聚会,之后围成一圈站在水里,我右手牵着贝弗莉·马什的左手,左手牵着理查德·托齐尔的右手,有如南方的浸信礼。我记得看见了远处的德里储水塔,就和想象中大天使的袍子一样白。我们承诺,我们发誓,万一还没结束,万一它又出现……我们就会回去,从头再做一次,阻止它,让它永远消失。”

    “阻止什么?”奥黛拉忽然火冒三丈,吼道,“阻止什么?你他妈的到底在说什么?”

    “我本来希望你不、不会问。”威廉说到一半就停了。她看见茫然的惊恐如污渍般在他脸上漫开。

    “给我一根烟。”

    她将整包烟递给他,威廉点了一根。她从来没见过他抽烟。

    “我以前还口吃。”

    “你口吃?”

    “嗯,那时候。你说我是全洛杉矶唯一敢放慢速度说话的人,但事实是我不敢说快了。不是谨言慎行,也不是深思熟虑,更不是智慧。所有口吃矫正者说话都很慢。这是一种后天的技巧,例如,自我介绍前先想想自己的中名,因为比起其他词汇,口吃的人最难应付的就是名词,而所有名词中最麻烦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口吃。”她微微笑了,仿佛他说了个笑话,而她现在才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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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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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7 08: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乔治遇害之前,我只是轻度口吃。”威廉嘴里说着,脑子里已经听见自己的话在重复,仿佛隔了几毫秒。他说得很顺,缓慢抑扬一如往常,但在心里“乔治”和“轻度”却出现叠音,变成“乔、乔治”和“轻、轻度”。“我的意思是,我曾经很惨——通常是老师点到我,尤其我知道答案又想答的时候,更严重——但都撑过去了。乔治死后,我的口吃严重恶化,到了十四或十五岁时,情况又稍微好转。我在波特兰念契夫鲁斯高中,那里有个语言治疗师,托马斯太太,她真的很厉害,教了我几个很棒的技巧,例如说话之前先想自己的中间名,然后再大声说:‘嗨,我是威廉·邓布洛。’我在修法语一级,她教我有字卡住就换讲法语,因此,每当我觉得自己像个超级大蠢蛋,跳针似的‘这这、本本本’个没完,我就改讲法语,celivre(这本书)脱口而出,屡试不爽。而法语一说出口,我就换回英语,立刻讲得很顺,毫无问题。要是卡在S起头的单词,例如ship, skate或slum,我就发咬舌音:thip, thkate, thlum。这样就不会口吃。

    “这些都很有用,但关键是我开始遗忘德里和那里发生的一切。记忆就是那时消失的,我们住在波特兰,我念契夫鲁斯高中那几年。我不是一下子就忘了所有事情,但现在回想起来,我得说时间短得惊人,也许不超过四个月。我的口吃和记忆一起消失了,好像有人擦了黑板,将所有等式抹掉一样。”

    他将果汁喝完。“我刚刚‘不、不’了一下,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口吃,可能有二十一年了吧。”

    他看着奥黛拉。

    “先是伤疤,然后是口、口吃,你听、听到了吗?”

    “你是故意的!”她说。她吓坏了。

    “没有,我想,我的说法说服不了任何人,不过却是千真万确。口吃很有意思,奥黛拉,令人毛骨悚然,因为你常常没发觉自己在结巴。可是……你在意识里会听见,感觉就像脑袋比嘴巴快了一步,或是五十年代的小孩经常放进老爷车里的破旧音响,后座喇叭的声音比前、前座快一、一秒。”

    他起身在房间里焦躁地走来走去,满脸倦容。奥黛拉回想起十三年来他卖力工作的模样,觉得很不安,仿佛只要拼命做事,几乎不眠不休,就能证明自己有点天分似的。她察觉自己内心的不安,想将它甩掉,却甩不掉。要是那通电话其实是拉尔夫·福斯特打的,邀威廉再到酒吧比腕力或下双陆棋,或是《阁楼》的制作人弗雷迪·费尔斯通打来商量事情的呢?或者,套用住在这条街上的医生太太的英式说法,是某人“误拨电话”呢?

    这些想法有什么意义?

    唔,意义就是德里镇和迈克·汉伦什么的全是幻觉,神经崩溃前的幻觉。

    但那些疤痕呢,奥黛拉?你怎么解释?他说得没错,疤痕之前没有……现在却出现了。事实就是如此,你很清楚。

    “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她说,“谁杀了你弟弟乔治?你和其他那些孩子做了什么?又承诺了什么?”

    他走到她身边,像老派的人求婚时一样跪在她面前,牵起她的手。

    “我想我可以告诉你,”他柔声说,“我想只要我想说,我就能告诉你。大部分细节我都不记得了,但只要我开口,它们就会回来。我可以感觉到那些回忆……等着出来,就像蓄满雨水的乌云。只是这场雨非常脏,被雨水养大的东西都会变成怪物。也许有其他人我就能面对——”

    “他们都知道吗?”

    “迈克说他会打给所有人,他觉得他们都会出现……可能除了斯坦。他说斯坦在电话里听起来怪怪的。”

    “对我来说,你讲的所有这些都很奇怪。你吓坏我了,威廉。”

    “对不起。”他向她道歉,然后吻了她。她感觉就像被陌生人吻了一样,然后发现自己恨迈克·汉伦。“我想我应该尽量解释清楚,我想这么做比半夜偷偷溜走要好,我猜他们有几个可能会这么做。但我非去不可。我觉得斯坦也会去,就算他语气再怪也会出现。也许我只是无法想象自己不去。”

    “因为你弟弟?”

    威廉缓缓摇头。“我可以说是,但那就是撒谎了。我爱乔治,我知道,你听到我说我二十年没想起他一定觉得奇怪,但我真的爱死他了。”他微微一笑,“乔治很疯,但我爱他,你懂吗?”

    奥黛拉有一个妹妹。她点点头说:“我懂。”

    “但不是因为乔治。我没办法解释,我……”

    他走到窗边,望着窗外的晨雾。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候鸟,能够察觉秋天到了……知道自己必须回家。那是本能,亲爱的……我想我相信自由意志其实受本能支配,除非开煤气、吞枪管或跳码头自杀,否则有些事就是非做不可。你无法抗拒它们,做出自己的选择,因为选择根本就不存在。你无法阻止它们,就像你不会呆呆站在本垒板上被快速球砸一样。我非去不可,那个承诺……就像一枚鱼、鱼钩在我心里。”

    她起身小心翼翼地朝他走去,觉得自己脆弱得快要崩溃了。她伸手搭在他肩上,将他转过来。

    “那带我一起去。”

    他脸上闪过一丝惊恐,不是怕她,而是为她感到害怕。那赤裸裸的恐惧让她忍不住后退,心里头一回真的害怕起来。

    “不行,”他说,“不可能,奥黛拉,你想都别想。我不准你靠近德里,五千公里内都不行。我想,接下来几周德里会变得很可怕。你待在这里继续拍戏,必要时尽量帮我找借口。答应我!”

    “我该答应吗?”她盯着威廉说,“我该答应吗,威廉?”

    “奥黛拉——”

    “我该答应吗?你做了承诺,结果你看你现在被搞成什么样了?还有我,因为我是你妻子,而且我爱你。”

    他的大手紧紧抓住她的肩膀,让她隐隐作痛。“答应我!你答应我!求、求、求求——”

    奥黛拉看着威廉张嘴结舌,有如离水后拼命呼吸的鱼,她终于受不了了。

    “我答应你,好了吧?我答应你!”她泪水决堤,说,“你高兴了吧?老天!你疯了,这整件事都疯了!但我答应你!”

    他搂着她的肩膀将她带到沙发上,帮她倒了一杯白兰地。她小口喝着,让自己慢慢镇定下来。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今天,”他说,“搭协和的飞机。假如开车去希思罗机场而不是搭火车,应该刚好来得及。弗雷迪要我吃完午饭去拍摄现场,你九点就到了,所以什么都不知道,懂吗?”

    奥黛拉勉强点点头。

    “等剧组发现,我已经到纽约了。假如转、转机顺利,日落前就会到德里。”

    “我什么时候才会再见到你?”她轻声问。

    他伸出一只手紧紧搂住她,什么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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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8 09: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德里:插曲之一

    “这些年来,有多少双人类的眼睛……”

    “瞥见了他们的秘密解剖?”

    以下段落和其他“插曲”片段皆出自迈克·汉伦的《德里:一部城市野史》。该书其实是一摞未出版的笔记与零散手稿(感觉很像日记),于德里镇立图书馆书库中被人发现,书名就写在活页本的封皮上。但作者本人在笔记中几次提到这部九九藏书作品,用的名称却是《德里:由地狱后门观之》。

    有人推论,汉伦先生应该认真考虑过出版事宜。

    整个城市都闹鬼,这有可能吗?

    就像屋子闹鬼一样?

    不是某栋屋子、某个街角或某个小公园里的篮球场(没有篮网的篮筐映着夕阳,有如某种血腥罕见的刑具),也不是某一区,而是全部,所有地方。

    有可能吗?

    你看:

    闹鬼(haunted):“经常有鬼魂或幽灵出没。”《芳克瓦格诺斯标准英语词典》。

    难以忘怀(haunting):“不断在心中浮现,很难忘记。”出处同上。

    萦绕(to haunt):“经常出现或重现,尤指鬼魂。”不过,听好了,也指经常造访之处,同义词为resort、den和hangout……仿宋字体当然是我加的。

    还有一个定义,这个定义和上一个相同,都将haunt视为名词。我真正害怕的是这一个:“动物猎食之处。”

    就像痛揍阿德里安·梅伦,将他扔下桥的那些野兽吗?

    就像在桥下等待的野兽吗?

    动物猎食之处。

    什么东西在德里镇猎食?什么东西以德里镇为食?

    你知道,这蛮有趣的:我不知道,像我被阿德里安·梅伦的意外吓成这样,为何还能继续活着,甚至维持正常作息。我感觉好像掉进了一则故事,所有人都知道,你应该到结尾才感觉到害怕。在黑暗中徘徊的东西终于从棺材里爬出来,吞食……当然是吞食你。

    吞食你。

    不过,就算是故事,也不是恐怖大师洛夫克拉夫特、布拉德伯里或爱伦·坡等人的作品。你瞧,我知道——呃,不算是全部,但很接近了。我不是去年九月打开德里《新闻报》读到昂温那小子的初审消息才明白杀死乔治·邓布洛的小丑可能又回来了,而是在一九八〇年左右——我想一部分的我就是那时苏醒的……我就知道它可能又将现身了。

    哪一部分的我?我想是随时保持警觉的那部分吧。

    也可能是乌龟的声音。没错……我宁可这样想。我知道威廉·邓布洛也会这样认为。

    我在旧书籍里挖出往昔的恐怖新闻,在旧报刊里读到过去的残暴事故。我每天都在内心深处听见一个不断增强和汇聚的力量发出声音,有如贝壳嗡鸣,而且愈来愈响。我仿佛闻到闪电将至的强烈臭氧味。于是,我开始记笔记,为一本我几乎确定此生无法完成的书做准备。与此同时,我的生活仍在继续。在某个精神层面上,我一直活在最怪诞、最骚动不安的惊恐中,而在另一个层面上,我却继续过着小城图书馆馆员的平淡生活。我将书本上架,帮读者办理借书证,关掉粗心读者忘了关的微缩胶卷阅读机,和卡罗尔·丹纳调笑,说我有多想和她上床,她也笑说很想和我上床,而我们都知道她在开玩笑,但我并没有,就像我们都知道她不会在德里这种小地方久留,而我会在这里终老,用胶带粘补破页的《商业周刊》,一手抓着烟斗一手拿着《图书馆期刊》参加每月的采购会议……在半夜惊醒,双手握拳抵着嘴巴不让自己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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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8 09: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哥特式小说里那一套都是错的。我头发没有变白,也不会梦游。我讲话并没有变得神秘难解,也不会在运动外套口袋里放心形占卜板。我想我笑得有点多,仅此而已,有时肯定让人觉得有点夸张和诡异,因为我笑的时候,身边的人偶尔会看我。

    一部分的我说(威廉会说那是乌龟的声音)我应该打电话给他们所有人,今晚就打,但我(即使是此刻)完全确定吗?我想要完全确定吗?不,当然不想。但老天,发生在阿德里安·梅伦身上的事和一九五七年秋天结巴威的弟弟乔治遇到的事有太多雷同之处了。

    要是它又开始活动,我会打给他们,非打不可。但不是现在,反正也还太早。上回它动作很慢,直到一九五八年夏天才真正出动,因此……我先等着,一边撰写这份笔记,一边久久凝视镜子,看当年的男孩变成了怎样的陌生人。

    男孩一脸羞怯,像个书呆子;男人的脸则像西部片里的银行出纳员,就是那种从来没有台词,只在抢匪进来时面露惊恐、高举双手的角色。要是剧本安排有人被坏蛋打死,那人肯定是他。

    迈克还是迈克。眼珠有点斗鸡,加上睡不好,眼神有点恍惚,但不近看是很难察觉的……多近呢?接吻那么近,但我已经很久没有那么靠近某个人了。各位若只是匆匆瞄我一眼,可能觉得“他看书看得太多了”,但也就如此而已。我不认为各位能看出这个有着出纳员温和脸孔的人正在努力挣扎,拼了命才勉强保持住自己的理智……

    要是我非打电话给他们,其中几个人可能会丧命。

    每一个失眠的漫漫长夜,我都得面对这些思绪。我穿着式样保守的蓝色睡衣躺在床上,眼镜折好放在床头柜上,旁边永远摆着一杯水以防半夜口渴。我躺在黑暗中小口喝水,心想他们还记得什么,记得多少。我就是觉得他们一点也不记得了,因为没有必要。听见乌龟说话的只有我,记得一切的也只有我,因为只有我待在德里,而他们四散各地,根本察觉不出他们的生活其实循着同一个模式。找他们回来,让他们看见这个模式……没错,可能会让其中几人遇害,甚至无一幸免。

    因此,我反复思量,在心里,回想他们,拼凑他们过去的长相和现在可能的模样,判断他们哪一个最脆弱。我有时觉得是“贱嘴”理查德·托齐尔——虽然本非常胖,但理查似乎最常被克里斯、哈金斯和鲍尔斯追到。理查最怕鲍尔斯(我们都是),但其九*九*藏*书*网他人也让他怕得要命。要是我打电话到加州,他会不会觉得可怕的恶霸又回来了,两个从墓里、一个从柏丘(他到现在依然会痛骂的地方)的疯人院重出江湖?我有时又觉得埃迪最脆弱,因为他严重哮喘,还有一个专横的母亲。贝弗莉呢?她老是嘴上不饶人,其实和我们一样害怕。结巴威?万一恐怖不是罩上打字机就能赶走的呢?还是斯坦利·乌里斯?

    他们头上都悬着一把锋利的刀,但我愈想就愈觉得他们浑然不知,而我是握着开关的人。只要翻开电话本,一个个打电话给他们就行了。

    也许我不必如此。我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希望自己搞错了,呼喊其实来自我怯懦的心,而非声音更低沉和真实的乌龟。毕竟,我手上有什么证据?梅伦七月遇害,十月一个小孩陈尸内波特街,十二月初又一个小孩被人发现死在纪念公园,就在初雪前。也许如报纸所言是流浪汉干的,也可能是某个疯子,犯案后已经离开德里,或像某些书里提到的开膛手杰克一样羞愧自责,自行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也许。

    但阿尔布雷克特家的女孩就死在内波特街那间该死的老房子对面……而且和二十七年前乔治·邓布洛遇害的日子是同一天。约翰逊家的男孩死在纪念公园,一条腿从膝盖往下都不见了。当然,德里储水塔位于纪念公园,而男孩陈尸在塔基附近,离“荒原”不远。斯坦利·乌里斯就是在储水塔看见那些男孩的。

    死去的男孩。

    不过,这一切也可能只是捕风捉影。可能。或者是巧合,或介于两者之间——是某种邪恶的响应。可能吗?我觉得可能。这里是德里,什么都有可能。

    我想,从前在的如今还在——那东西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五八年在,一九二九年和一九三〇年缅因白礼军团焚毁“黑点”(缅因白礼军团(Maine Legion of White Decency),美国北方版的3K党,“黑点”是一个黑人酒吧。)时也在,还有一九〇四年、一九〇五年到一九〇六年年初,至少在基奇纳钢铁厂爆炸前都在。那东西一八七六年和一八七七年在,之后大约二十七年现身一次,有时早一点,有时晚一点……但一定会来。愈回溯,就愈难查到发生差错的时间,因为记录更粗略,口述历史的缺漏也更大。不过,只要知道去哪里、在什么时段找,就能朝解决问题迈进一大步。因为你瞧,它一定会回来。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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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8 09: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对,我想我得打那几通电话。我想这是注定好的。我们出于某种原因被选中,负责永远阻止它。是宿命?是机缘?或者又是那只该死的乌龟?难道它不只会说话,还会发号施令?我不知道,我也觉得不重要。威廉许多年前说,乌龟帮不了我们。假如当时是这样,现在一定还是这样。

    我想到我们手牵手站在水中,承诺要是它再出现,我们就回来——我们像德鲁伊(德鲁伊(Druid),古代高卢、不列颠和爱尔兰等地凯尔特人中的祭司、巫师、占卜者。)般围成一圈,双手流着承诺之血,掌心贴着掌心。那个仪式可能和人类历史一样古老,有如无人察觉的轻叩声声敲入长在已知和未知的边界上的力量之树里。

    因为那些雷同之处——

    我把自己搞成威廉·邓布洛了,结结巴巴说着同一件事,不停地重复少数事实和一堆令人不悦(而且虚幻)的假设,愈写愈偏执。这不好。没有用处,甚至危险。然而,等待事情发生实在不好受。

    记笔记应该让我放宽视野、摆脱偏执才对。毕竟这不只是六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这些孩子没有一个快乐,没有一个被同学接受,在艾森豪威尔总统任职期间的一个炎炎夏日同时遭遇梦魇。这本笔记可以说是将镜头拉远一点,看见整座城镇,将近三万五千人在此工作、吃饭、睡觉、性交、购物、开车、散步、上学、入狱,偶尔被黑暗吞噬。

    我真心认为,要了解一个地方的现在,就得认识它的过去。若各位问我是哪一天确定事情又开始了,我会说是一九八〇年初春我去造访艾伯特·卡森的那一天。卡森去年过世了,九十一岁的他不只年岁大,荣衔也多。他于一九一四年到一九六〇年担任图书馆长,时间长得不可思议(不过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我觉得要了解这一带的历史,艾伯特·卡森绝对是最佳人选。那天,我们坐在他家的门廊上,我提问题,他用嘶哑的嗓子回答——卡森当时已经罹患喉癌,最后也死于喉癌。

    “那些书没一本能看,你应该很清楚。”

    “那我该从哪里开始?”

    “啊?你说开始什么?”

    “研究这里的历史,德里镇发展史。”

    “哦,那个啊,你从弗里克和米肖开始,他们应该是最好的。”

    “读完之后——”

    “读?拜托,读他们干什么!直接扔进垃圾桶就好!那只是第一步,接着读巴丁格。要是我听说的传言有一半是真的,那布兰森·巴丁格这个死家伙不仅研究做得随便,还犯了致命的错误。不过,它来德里的时候,他倒是感觉到了。巴丁格把大部分事实都搞错了,但错得很有感情,汉伦。”

    我微微一笑,卡森也咧开老皮革似的嘴唇笑了。虽然是笑,却有点恐怖,感觉就像开心地守着新鲜的动物尸体、打算等它腐烂到恰到好处再大快朵颐的秃鹰。

    “读完巴丁格之后,去读埃夫斯,记下他提到的所有人物。桑迪·埃夫斯还在缅因大学做民俗研究,读过他的作品之后,去见他一面,请他吃顿晚餐。我会带他去奥林诺卡,因为那里上菜慢得好像永远上不完。从他那里挖消息,带着笔记本记下人名和地址,然后去找这些人谈——还活着的家伙,应该还剩几个。哈——哈——哈!从他们那里再问出一些人名,这样一来你需要的线索就凑齐了。假如你有我想的一半聪明,又能找到足够多的人,就会发现一些没记在历史书里的事情,说不定会让你睡不着觉呢。”

    “德里……”

    “德里怎样?”

    “德里不太对劲,是吧?”

    “对劲?”他用气若游丝的沙哑嗓音说,“对劲什么?什么叫对劲?某某人用柯达胶卷以某某镜头拍的坎都斯齐格河日落吗?如果是的话,那德里对劲得很,因为德里有一堆美丽照片。还是某个陈年老处女委员会想保留州长官邸,或在储水塔悬挂纪念牌?如果是的话,那德里还是对劲得很,因为我们有太多老处女什么事都管。或者在镇中心竖一个丑死了的塑料保罗·班扬(北美民间传说中的伐木工。)雕像?哦,要是我的打火机还在,又有一卡车凝固汽油弹,我告诉你,我一定会亲自解决那个死玩意儿……但要是有人认为塑料雕像很美,那德里仍然对劲得很。所以问题是,你觉得什么叫对劲,汉伦?嗯?更重要的是,什么叫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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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8 09: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摇摇头。他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要么会说,要么不会说。

    “你指的是你可能听过的悲惨故事?还是你已经了解的悲惨故事?世界上永远有悲惨的故事。城镇的历史就像杂乱的老别墅,里头有太多房间、隔间、丢脏衣物的滑槽、阁楼和稀奇古怪的藏匿处……更别说秘密通道了。你要是探索‘德里别墅’,也会发现这些东西。没错,你事后可能会后悔,但你一定会有所发现,而东西一旦被找到,就不可能找不到了,对吧?某些房间上了锁,但有钥匙……有钥匙。”

    他看着我,双眼炯炯有神,闪烁着老年人的精明。

    “你可能以为找到了德里最黑暗的秘密……但永远有新的秘密,找到一个又有另一个。”“你是说——”

    “抱歉,我想我得告退了。我的喉咙今天很糟糕,我该去吃药了,然后小睡片刻。”意思是,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我从弗里克和米肖开始,也照卡森的建议将他们的作品扔进了垃圾桶,但事先读了一遍。他们果然和卡森说的一样糟糕。我又读了巴丁格,抄下注释逐一追查。这条线索好一点,但各位也明白,注释这东西很特别,有点像荒野上的曲折小径,不停地分岔再分岔,只要转错一个弯就会让人走到满是荆棘的死路上或沼泽流沙里。我在大学时的图书馆教授就曾说:“只要看见注释,就立刻踩住它的脑袋将它杀死,免得它开枝散叶。”

    注释真的会开枝散叶,虽然有时还不错,但我想多半没好事。巴丁格的《旧日德里镇史》(一九五〇年由缅因大学出版社发行)写得很生硬,书中的注释横跨百年,涵盖了历史书、民俗研究论文、杂志文章和市政报告与会计账目。这些东西不是被人遗忘、尘封多时,就是早已停刊或看了令人头昏脑涨。

    我和桑迪·埃夫斯的谈话就有趣多了。他的数据源不时和巴丁格的重叠,但也仅止于此。埃夫斯花费了大量时间搜集口述历史(其实就是故事),几乎逐字抄录。换作布兰森·巴丁格,肯定觉得这么做不入流。

    一九六三年到一九六六年间,埃夫斯写了一系列关于德里的文章。我开始调查事件始末时,他访谈过的老人几乎都过世了,不过他们的儿子、女儿、侄子和表亲还在。当然还有一条世间真理,那就是旧的老人去了,会有新的老人来,而好故事从不消失,只会代代相传。我坐过许多人家的门廊和台阶,喝过很多种茶、黑标啤酒、自酿啤酒、自酿根汁汽水、自来水和矿泉水,听了很多话,录音机的齿轮转个不停。

    巴丁格和埃夫斯都同意一件事,最初来德里定居的白人大约有三百人,全部来自英国,拥有皇家许可状,对外统称德里公司。英国王室划给他们的土地包括现在的德里、新港大部分区域和周边城镇的一小部分。但在一七四一年,德里镇的居民全都消失了。六月还在——当时还有大约三百四十人——十月就不见了,镇上的木屋全数废弃,其中一间被火焚毁,位于现在的威奇汉街和杰克逊街口附近。米肖坚称镇上居民是被印第安人杀光了,但除了那间焚毁的屋子,没有任何证据,而真正的失火原因更像是炉灶过热,结果把房子烧了。

    印第安人血洗德里?很可疑,因为既没骸骨也没尸体。洪水?那年没有。瘟疫?周边城镇都没有记载。

    那些人就那样消失了。所有人,三百四十个,没留下一点痕迹。

    据我所知,美国历史上没有这种例子,唯一可堪比拟的只有弗吉尼亚罗诺克岛殖民者消失事件。但全美小学生都知道罗诺克岛,有谁听过德里?就连德里居民对那件事也显然一无所知。我问了几个正在上缅因州史必修课的高中生,没有一个知道那件事。我又查了《缅因州今昔》,里面有四十多则跟德里有关的条目,但多半讲的是伐木业兴盛之时,只字未提最早的殖民者……然而,这样的——我该用哪个形容词?——这样的“沉默”也符合我察觉的模式。

    德里有一道“沉默之幕”,将发生过的许多事遮了起来……但挡不住传言。我想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人们说话,然而必须用心去听才行,可惜懂得这个技巧的人很少。我自认过去四年学会了这项技巧,如果我的技巧还不够好,大概代表我天分不够吧,因为我练了很久。之前有一位老人告诉我,他妻子在女儿死前三周一直听见厨房水槽的排水孔里有人跟她说话。那是一九五七年年底、一九五八年年初的冬天。当时发生了连续杀人事件,直到翌年夏天才结束。乔治·邓布洛第一个遇害,那位老人的女儿是早期受害者之一。

    “一大堆声音,七嘴八舌的。”老人告诉我。他在堪萨斯街经营“海湾”连锁加油站,访谈期间不时离座,缓缓跛行到加油枪旁帮人加油、检查机油存量和擦风挡玻璃。“她说她很惊讶,但回过一次话。她凑近排水孔,朝里头大喊:‘你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她说所有声音一起回答,有的嘟囔,有的口齿不清,还有的咆哮、尖叫、狂吠和大笑。她说他们说的是魔鬼附身者对耶稣说的话:‘我名叫群。’她有两年不敢靠近水槽。那两年我每天在这儿干活十二小时,帮人加油,回家还得洗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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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8 09: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从办公室门外的贩卖机上拿了一罐百事可乐。这位七十二三岁的老先生工作操劳,头发灰白,眼角和嘴角爬满皱纹,有如一条条河流。

    “听到这里,你大概以为我疯了,”他说,“但只要你把那个吱嘎转的玩意儿关掉,我就告诉你另一件事。”

    我关掉录音机,微笑着说:“就我过去两年听到的事情,你得花上很大工夫才能让我相信你疯了。”他也对我微笑,但脸上没有笑意。“有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样在洗碗——大概是一九五八年秋天,事件平息之后。我老婆在楼上睡觉。上天只赐给我们贝蒂一个孩子,从她死后,我老婆就常常在睡觉。总之,我拔掉水槽的塞子,水开始往下流。你听过肥皂水流进排水孔的声音吧?很像在吸东西。水槽发出那种声音,我没注意听,心里只想着到棚子里砍点柴火回来,不料排水声突然变小了,我听见女儿在底下。我听见贝蒂在该死的水管里笑着,但仔细点听,又觉得比较像尖叫,甚至两者都有,在水管里又叫又笑。我就只听见过那么一次。或许是幻觉,但……我不觉得是。”

    我和他四目相对。光线穿透肮脏的厚玻璃窗,在他脸上布满岁月的影子。他看上去和《圣经》里的玛土撒拉(玛土撒拉(Methuselah)是《圣经·创世记》里的人物,享年九百六十九岁。)一样老。我记得我那时感觉很冷,非常冷。

    “你觉得我在编故事?”老人问我。一九五七年他才四十五岁,上天只给了他一个女儿,贝蒂·里普森。那年圣诞节刚过不久,贝蒂被人发现冻僵在外杰克逊街,整个身体被撕裂开来。

    “没有,”我说,“我不认为你在编故事,里普森先生。”

    “你没有说谎话,”他有些惊奇,“我从你脸上看得出来。”

    我想他打算多说一点,但我们背后忽然传来尖锐的铃声,只见一辆车子压过柏油路上的管子,开到加油枪边。铃声让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我忍不住轻轻叫了一声。里普森起身跛着脚走向车子,一边用废纸团擦拭双手。但等他回来看到我,那表情却好像我是刚从街上跑来的不速之客,于是我便告辞离开了。

    巴丁格和埃夫斯还有个共识,就是德里真的不对劲,这地方从来就不对劲。

    艾伯特·卡森过世前不到一个月,我去见了他最后一次。他喉咙的状况恶化了很多,只能嘶嘶地小声说话:“还想写德里的历史吗,汉伦?”

    “我还在考虑。”我说,但我当然不打算写德里的历史,压根没想过,而我想他也知道。

    “你得花上二十年,”他低声说,“而且没有人会读,也没人想读。放弃吧,汉伦。”他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道:“你知道巴丁格后来自杀了吧?”

    我当然知道,但那只是因为人就爱说话,而我学会了听。《新闻报》说那是一起意外,布兰森·巴丁格摔倒了,他确实摔倒了,但报道没提他是从衣柜里的凳子上摔下来的,脖子上还套了个绳圈。

    “你知道周期的事吗?”

    我一脸惊诧地望着他。

    “没错,”他低声说,“我知道。每二十六年或二十七年来一次。巴丁格也知道,很多老一辈的人都知道,只是绝口不提,就算灌他们再多酒也没辙。放弃吧,汉伦。”

    他伸出鸟爪般的手抓住我的手腕,我可以感觉到热腾腾的癌细胞在他体内流窜、狂欢,吞噬所剩无几的好东西。艾伯特·卡森这个储藏柜快被掏空了。

    “迈克,你不会想蹚这摊浑水的。德里有东西会吃人。放手吧,放弃吧。”

    “我没办法。”

    “那就小心一点。”卡森说,垂死的脸庞上双眼忽然睁得大大的,像孩子一样害怕,“小心点。”

    德里。

    我的故乡,以爱尔兰的一个郡命名。

    德里。

    我是德里人,在德里医院出生,就读于德里小学、第九街中学和德里高中,之后进了缅因大学——老一辈的人常说那里“不在德里,但就在路尽头”——毕业之后回到德里,在德里镇立图书馆工作。我来自小城,活在小城,和千百万人没有两样。

    可是。

    可是:

    一八七九年,一群伐木工人发现了几个伙伴的尸体。这几个人在坎都斯齐格河上游被雪困住,就在“荒原”(德里镇的孩子现在仍然这么称呼那里)边上。罹难的工人共有九名,全都是碎尸。脑袋滚到一旁……更别说手臂……一两只脚……还有一个人的阴茎被钉在小木屋的墙上。

    可是:

    一八五一年,约翰·马克森毒杀全家,将尸体围成一圈,自己坐在中央,吞下一整颗白龙葵蘑菇暴毙身亡。他死前一定非常痛苦。治安官发现了他的尸体,在报告中写道:他第一眼看过去以为尸体在对他咧嘴笑,马克森“脸上的苍白笑容恐怖至极”。苍白笑容指的是满嘴毒蘑菇。马克森死前痉挛发作,肌肉抽搐,垂死的身躯宛如遭受酷刑,但还是不停地往嘴里塞蘑菇。

    可是:

    一九〇六年复活节,基奇纳钢铁厂的老板为“德里镇的乖孩子”安排了复活节寻蛋游戏,地点在大厂房(最近开张的德里购物中心就坐落于此)。危险区域全数封闭,工厂员工自愿担任警卫,确保爱冒险的小孩不会从栅栏底下钻进去探险。五百枚巧克力彩蛋用鲜艳的缎带绑好,藏在封闭区外的厂房各处。根据巴丁格记载,找到一个彩蛋就能领取奖品。周日的厂房很安静,孩子们笑着闹着叫着,在厂房里奔跑,在大倾泻桶底下、领班办公桌的抽屉里、生锈的齿轮上和三楼的铸铁模里(这些模子在老相片中看起来就像巨人厨房里的杯子蛋糕模具)找到彩蛋。基奇纳家族三代成员都出席了活动,看孩子欢笑嬉闹,等着游戏结束颁发奖品。活动预计进行到四点,就算彩蛋没有全数找出也照样结束。不过,游戏提前四十五分钟就结束了,因为工厂在三点十五分发生了爆炸。日落前,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拖出七十二具尸体。最终共有一百零二人罹难,其中八十八人是小孩。星期三,德里镇还沉浸在悲剧带来的震惊与愕然中,一名妇女在自家后院的苹果树上发现了一个男孩的头颅,牙齿上沾着巧克力,头发上黏着血。他叫罗伯特·多赫,九岁,是最后确认的罹难者。还有八个孩子和一个大人的尸体始终没有寻获。这是德里镇史上最严重的悲剧,比一九三〇年的黑点酒吧大火还惨烈,发生原因至今无人知晓。钢铁厂的四个熔炉当时都没开,不仅移到角落,而且完全关闭。

    可是:

    德里镇的谋杀率是新英格兰同级城镇的六倍。对于这样的初步统计结果,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便将数据拿给一名常来图书馆打电玩的高中黑客,让他利用空闲时间跑数据,没想到他大幅加码(黑客外衣下藏着一个绝世高手),另外加了十几个小型城镇到他口中的“数据库”里,最后弄出一个柱状图给我看,只见德里鹤立鸡群,有如竖起来的大拇指。对此他只说了一句:“汉伦先生,这里的人一定脾气恶劣。”我没说什么。要是开口,我可能会告诉他不是德里居民,是某个东西脾气坏又邪恶。

    德里每年有四十到六十个孩子无故失踪,下落不明,大部分是青少年,一般认为他们是离家出走了。我想有一些确实是。

    而在卡森绝对会称之为“周期”的时期,失踪率更是高到破表。比方说,一九三〇年,也就是黑点焚毁的那一年,德里的失踪孩童超过一百七十人。别忘了这还是有报案和记录的数字。我将数据拿给现任警长看,他却说:这没什么好意外的,那时是大萧条,那些小孩可能喝腻了马铃薯汤或在家里饿得发慌,决定跳上火车一走了之。

    据报道,德里镇一九五八年有一百二十七名孩童失踪,年龄从三到十九岁不等。我问拉德马赫警长,一九五八年还在大萧条吗?他说,没有,汉伦,不过人就喜欢四处跑,尤其是小孩,他们的脚特别痒,可能约会耽搁了聚会,和死党大吵一架就闪人了。

    我拿出一九五八年四月的《新闻报》,指着查德·洛的相片问他,你觉得这孩子离家是因为迟到和死党吵架吗,拉德马赫警长?他失踪时才三岁半。

    拉德马赫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很高兴和我谈话,如果没别的事,他还有事要忙,于是我就离开了。

    闹鬼,萦绕,猎食。

    这里经常有鬼魂或幽灵出没,例如水槽下方的水管里;问题经常出现或重现,例如每二十五年、二十六年或二十七年。这里也是动物猎食之处,对乔治·邓布洛、阿德里安·梅伦、贝蒂·里普森、阿尔布雷克特家的女儿以及约翰逊家的儿子来说。

    动物猎食之处。没错,让我难以释怀的正是这个。

    只要再出事,无论大小,我就会打电话,非打不可。而我也有我的推测,逝去的内心安宁与记忆——该死的记忆。哦,还有一个东西——我还有这本笔记,对吧?我的哭墙。此刻我坐在桌前,双手抖得几乎无法动笔。我坐在关门后的图书馆里,倾听从漆黑的书架间传来的微弱声响,注视昏黄灯光留下的影子,确定影子没有移动……没有改变。

    我坐在电话旁。

    我伸手按着电话……往下滑……碰到转盘。它能帮我联络到他们,我的老友。

    我们曾经一起深入。

    一起踏进黑暗。

    要是再进去一次,我们能全身而退吗?

    我想,不能。

    神哪,求求你别让我打电话给他们。

    神哪,求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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