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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飞舞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2011年新书【全文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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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08: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九章
  白昼。
  田小麦坐在陆家嘴的写字楼里,口中不时咬着圆珠笔,犹豫再三还是拿起手机,拨通了男朋友的号码——
  “盛赞,对不起,我向你道歉。”
  “就为昨晚的事?放心,我可没这么小心眼,过去你不是也经常这样发脾气吗?”
  他的态度怎么就这么好呢?真的是天生好男人,还是所有男人谈恋爱时都是这样,结婚后就变成另一幅嘴脸了?
  小麦有些不好意思:“谢谢!以后,我会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会再任性了。”
  “好啦,我也会让着你的——周末的活动准备好了吗?”
  “哦,你是说全家自驾游?”小麦停顿了一下,看着窗外冰凉的钢铁建筑,“没问题!”
  “OK!亲一个。”
  还是像过去那样亲密,她轻轻吻了一下手机。
  盛赞却暧昧地问道:“今晚,有时间吃饭吗?”
  “今晚?”
  她知道今晚他想要什么。
  “不好吗?”
  “明天是钱灵的葬礼,今晚我不想。”
  “好吧。”他没显露出不高兴,“明天再打你电话。”
  挂完电话,小麦胸中的小鹿跳个不停,今晚——其实,她还是有时间的,只是·····她说不清为什么。
  “田小麦!快递!”
  她跑到前台签收了快递,还是上次那个戴着头盔的快递员,发件人一栏印着“魔女区”。
  这次的快递就是个薄薄的快递袋,完全摸不出里面藏着什么,也许只是几张纸?
   差点忘了自己买过什么,回到办公桌拍了拍脑袋,才想起凌晨时分拍下的记忆。
  2000年, 6月。
  记忆链中断的地方。
  趁着旁人不注意,小麦悄悄拆开快递袋,里面只有一张小小的纸条。
  泛黄的小纸条。
  上面写着一行陌生的字迹——
  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小麦的手指微微一颤,纸条落在了键盘上。
  突然,心里被深深扎了一下,想起多年来纠缠自己的噩梦,荒野上那条深深的沟……·
  纸条背面好像还有字,小心的翻过来一看,却是自己的笔迹——
  我已经跨过一次,我不怕再跨第二次!
  她想起来了。
  这是自己写的字!也是经由自己的双手送出去的纸条!
  记忆的链条,终于被重新连接起来。
  这就是十年前的记忆,十年前高考前夕的黑色六月,她在这张纸条上亲手写下的字。
  她已经跨过一次,还有第二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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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08: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七章
  2000年,6月。
  清晨,六点。
  大雨,终于,停了。
  田小麦用皮筋扎好马尾,从小超市出发,穿过马路。她不敢明目张胆从大门进去,只能沿着学校墙外一路走去,来到围墙最低矮的那个地方。
  手忙脚乱地爬上围墙,翻过去落在小树丛中,却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谁?”
  她慌张地想要逃跑,却迎面撞上一个魁梧的男人——教导主任,江湖人称“终结者”。
  田小麦终于被终结了。
  一个小时后,她走出教导主任的办公室,身后很多异样的目光注视着她,他们对着她的背影指指点点,仿佛她成了第二个慕容老师。
  班主任老师是个中年妇女,觉得自己在同事们面前丢尽颜面,当即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还好小麦平日一贯循规蹈矩,学习成绩优异,才没被拎到课堂上当众批评。无论教导主任或其他老师怎么审问,甚至动用了各种威胁手段,小麦都没有说出昨晚去了哪里。由于她抗拒到底的态度,她必将得到严厉的惩罚。
  早上第一节课之前,她终于见到了钱灵,彼此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同寝室的几个女生,都知道她彻夜没有回来,纷纷交头接耳传播着八卦。
  小麦坐在自己的课桌前,整理书本和笔记的时候,才发现口袋里多了张纸条——小超市卖的那种便签纸,上面写着一行秋收的笔迹——
  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粉身碎骨?
  她怔怔地看着这行字,心底冰凉一片,昨晚地下室;里的火焰,似乎已被彻底熄灭。
  这是清晨临别的时候,少年悄悄塞到她口袋里的。
  此刻,数学老师进来上课,钱灵也坐回到她身边,小麦用手背盖住纸条,塞回自己口袋。
  整个上午,她都魂不守舍地坐着,没有跟同桌的死党说话。她有一种可怕的感觉,数学老师在讲台上看她的目光,好像要把她浑身上下的衣服剥光似的。
  等到午休时间,她没再走出校门,而是独自来到花园发呆,看着雨后潮湿的泥土,满地残花败叶。
  “小麦。”
  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她转身看到钱灵漂亮的脸。四下再没其他人了,从前她们也经常这样躲在角落,彼此说交心的悄悄话。
  “你们都知道了?”
  “不知道!”钱灵坐在她的身边,“昨晚,你去了哪里?”
  “对不起,我不能说。”
  “我知道——”
  钱灵冷峻地盯着她的眼睛,“昨晚,我在学校大门里,看到你去了小超市,然后和他一起走了。”
  小麦的脸色大变:“你跟踪我?”
  “因为,我们是死党,我必须关系你。”
  “我不认为这是关系!”
  钱灵并不介意她怎么想,咄咄逼人道:“你承认了?昨晚,你和他在一起?”
  无言地看着花园半晌,小麦等于已经默认了。
  “天哪!真的?”
  钱灵依然感到极其意外,或者她期待那不是真的。
  “我不知道你说的‘真的’是什么?”小麦捏紧自己的衣角,随手摘下一片叶子,“我已经满十八岁了,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小孩子!”
  “小麦,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我从来没反对你谈恋爱,我还觉得三班的眼镜帅哥很合适你呢!我只是反对你和那样的男孩在一起!”
  “哪样的男孩?”
  她明白钱灵的意思,只是不喜欢这种说话方式。
  “店主大叔的儿子!说得够清楚了吗?我们都知道,店主大叔是个乡下人,他是来打工的,本质上和工地里的农民工没有区别!他的小店也全靠我们这些高中生,否则根本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他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户口,更没有未来!他就是一个民工的儿子!”
  “行了!”她用手捂住耳朵,颤抖着低下头来,“不要再说了。”
  “小麦,你从没意识到这些?”钱灵下定决心不放过她,“真是好傻好天真!你以为自己还生活在幼儿园里?周围都是和你一样的小朋友,每个小朋友家里都有差不多的收入和地位?时代不一样了!现在的人和人,差别实在太大!有的人是人上人,有的人是人下人!”
  “你不觉得你这些想法太现实、太功利了吗?”
  田小麦感觉眼前的死党已经变成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不再是十八岁的高中女生。
  “对不起,这不是我的想法——而是这个社会的现实如此!不用我这样去想,每个人都会按照这套规则行事!而且,我相信真正功利的人绝不是我,而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钱灵,你什么意思?”
  她气呼呼地站起来,眼看就要翻脸了。
  “拜托你动动脑子好不好!别再一根筋了!你想想看,像他这样一个民工的儿子,整天坐在那里看店收银的,他能有什么前途?小麦你就不同了,你是一个正宗的上海女孩,即将高中毕业考进大学,你未来的人生一片光明——如果,他的真的侥幸可以和你在一起,那么他的人生可以彻底改变,他将依靠你而在这里长久立足,可以得到他和他的家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很多东西!”
  “不,他根本就不是这么想的。”
  “你打开他的脑子看过?你能知道每个人的心?”钱灵的反驳让她哑口无言,“他可以利用你得到一切!可是,你能从他身上得到什么?你想过没有?他不会带给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那家不值钱的小店?对不起,如果那你再一意孤行,我可以看到你的未来——悲惨的未来!你将失去你可能得到的一切,你无法变成一个真正的上等人,也不会变成被所有同学羡慕的女人,你永远只能和一群下等人混在一起,永远未来柴米油盐而挣扎!你的青春将比大多数人都短暂,你会比别人快几倍地老去,到那时你肯定会追悔莫及!后悔当初为什么没听死党的话!”
  小麦的牙齿都开始哆嗦了,可她仍然不肯向钱灵低头,就像念琼瑶剧里的台词那样说道:“你觉得爱情就是等价交换?”
  “从本质上来说,是的!”
  “钱灵,你决然是这样想的?太可怕了!”
  “帅哥与美女,不是英俊与美丽的等价交换吗?美女与有钱人,是美丽与财富的等价交换;美女与干部子弟,是美丽与权力的等价交换;帅哥与富豪女,是英俊与财富的等价交换;帅哥与干部女儿,是英俊与权力的等价交换;富家子与干部子女,是财富与权力的等价交换——永远是等价交换,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
  “可是,青春美丽都是最容易消逝的——到那时候我们怎么办?”
  钱灵早熟地笑道:“在最青春美丽的时候享受到了,就已经足够了!到了青春美丽消逝的时候,我们自有办法为未来着想。”
  “天哪,这些想法都是谁告诉你的?”
  “社会。”她再一次搂住小麦的肩膀,温柔地耳语道:“其实,我也相信爱情是罪美好,可是没有未来没有希望的爱情,却是最最恐怖的!你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快乐,你还要看到有没有明天。是,我也觉得店主大叔的儿子很帅,每当他沉默寡言地坐在店里,就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吸引着女生。”
  “不仅仅是这些!”
  不过,小麦并不想把十三岁那年的事说出来,也不想说出她与秋收的许多相同之处,比如听到《火柴天堂》时共同的悲伤。
  “好吧,就算还有其他许多原因。但我要告诉你,因为我有这个经验——年轻女孩总是容易被爱情冲昏头脑!”
  她固执的摇摇头:“我没有昏头。”
   “切,我才不信呢!你是爱情小说看太多了吧?是,我们都爱都《简·爱》这样的故事,以为爱可以跨越许多界限——家庭的,阶级的,种族的,社会地位的——可是,那是小说!不是现实!因为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或者每次实现都是以悲剧告终,所以那些终身得不到幸福的女作家们,才会在小说中满足自己的幻想——对了,这是一个幻想,也是一个幻觉,无论你想得有多真实多美丽,最终都是会破灭的!”
  “真实的幻觉?”
  看着小麦茫然恐惧的眼神,钱灵感觉即将要说服她了,三寸不烂之舌继续道:“没错!要知道这样的男孩,与你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你们跨越不了这条界线的!即使可以跨越,真正受伤害的人也是你,说不定只要他达到目的,就会很快又把你甩了!”
  “住嘴!不要这样诅咒我!”
  钱灵却不依不饶地说下去:“小麦,我不想因为那个有心机的卑鄙的民工的儿子而失去你!我们是南明高中的两生花,我们应该永远都是好朋友,没有什么能够拆散我们!”
  “说来说去,你还不是为了你自己?”小麦忍不住又站了起来,终于和死党撕破了脸皮,“钱灵,只要你不阻拦我干涉我,我仍然把你当做最好的姐妹。如果,你一定要反对我的话,那我们就只能形同陌路了!”
  话音未落,田小麦已摆脱她的纠缠,飞快地跑向教室方向。
  满园的花草中间,钱灵孤独地站在那里,就像又一朵含苞的花,却带着淋漓的雨水。
  两生花之间,已裂开一道深深的缝隙。
  于是,钱灵埋头大哭了一场。
  傍晚时分。
  小麦知道老师已盯住了她,却仍大摇大摆地走出校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
  这回是店主大叔在收银,秋收躲藏在货架后面看书。她轻手轻脚地靠近他,故意咳嗽了一声,秋收紧张地抬起头来,看着她的脸却沉默了。
  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和对方说话。
  僵持几分钟,她掏出那张小纸条,正面写着秋收的字迹“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纸条背面却写着小麦的字迹——
  我已经跨过一次,我不怕再跨第二次!
  ——这是她在数学课时悄悄写下来的,她必须要让他知道——田小麦不是胆小鬼。
  店里还有其他学生,有些人已经留意到了他们,她依然执着地要把这张纸条还给秋收。
  少年看着自己早上写的字,反过来才发现背面小麦的字——默默念了一遍,随后把纸条塞进口袋。
  秋收笔直地站起来,看着她那双瞪大的眼睛,放射执着目光的眼睛,他的嘴唇微微颤抖一下,果断地抓住了她的手。
  光滑的细腻的少女的手。
  火热的有力的少年的手。
  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像两块被打碎了又加水糅合的泥砖。
   在这个傍晚的瞬间,他们竟然天真的相信,世界上再也没有能把这两只手分开的力量了。
  第二天,学校决定了对小麦的处罚——因为夜不归宿,她被记过处分一次。
  考虑到她是个女生,向来品学兼优,老爸又是警察,即将面临高考,为了不影响复习,学校还是手下留情,没有公开向全校宣布。
  不过,这种八卦新闻哪能瞒得住?当天全班同学就都知道了。
  田小麦却无所谓,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也不在乎大家的指指点点,更不在乎班主任老师对她的惋惜,她唯一在乎的是钱灵的悲伤。
  可是,她也不好意思去安慰钱灵,她知道自己伤了死党的心,哪有脸再去主动说话呢?
  既然如此,小麦也不再遮遮掩掩——吃完午餐,她公然走出校门,来到对面的小超市,找到十八岁的少年秋收,与他手拉手一起吃冰棍。
  店主大叔看到他俩很尴尬,小麦却依然很有礼貌地向他打招呼,她索性低头就当没看见。
  中午,店里有许多学生来买东西,大多是高一高二年级的。他们惊讶地看到穿着校服的小麦,居然与店主大叔的儿子手拉着手,坐在货架后面快乐地聊天,像社会上的小情人那样亲密。小麦已毫不避讳,如果被同班同学看到,她反而更靠近秋收的脸。倒是秋收有时还会害羞,红着脸躲到阴暗角落去,不敢被那些异样的目光扫及。
  接下来两个星期,每天中午和傍晚,她都会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众目睽睽之下来到小店,旁若无人地与秋收谈天说地,他的性格也开朗了许多,也会跟小麦开玩笑猜谜语了。有时他悄悄蒙住她的眼睛。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捂住他的手不让他放开,感受被心爱的男孩蒙住眼睛的幸福。她还会让他拿出吉他,托着下巴听她弹那些曲子。虽然,他翻来覆去就是那几首,几乎让她都把歌词背下来了,可她依然愿意听他的歌唱。只有在弹吉他的时候,他才是无拘无束的。
  她把小超市看成了自己的家,偶尔帮她一起看店,还帮店主大叔收银找钱,这让来买东西的同学惊讶不已。
  有一次,她摸着琳琅满目的货架,大声对秋收说:“如果将来我能遇到一个店,能够买到所有我想要的东西,甚至可以买到美好的梦,买到未来的希望就好了!”
  一刹那,少年默默地看着她,目光里闪烁某种东西。
  下午放学后,秋收常骑着辆破自行车,带着小麦去附近的荒野转悠。只要天气晴好,他们就会荒野中放风筝。看着少年自制的纸风筝,乘风直上遥远的=云霄,似乎带走了他们全部的烦恼。
  许多个自行车的傍晚,她心满意足地坐在后座上,紧紧地抱住少年的后腰,不时让他痒得笑出声来。而他有时会伸开手臂,模仿《泰坦尼克号》里的那个镜头,只要豪华游轮变作了自行车,大西洋变作了郊外小道。更多的时候,小麦把头贴着他的后背,闭上眼睛听风吹过耳边,感觉自己的裙摆飘动,感觉路边的树叶沙沙作响,感觉天上的云朵变幻,感觉夏日的池塘荡漾……就这样任他带着自己远走,永远离开这座城市,永远离开那些注视他们的异样目光,前往另一个自由的国度。
  很快,偌大的学校全传遍了,无论老师还是各年级的学生,都知道高三(2)班有个叫田小麦的女生,也是南明高中出了名的校花,竟跟对面小超市的乡下少年谈恋爱了!
  清纯校花爱上民工儿子——这条八卦成为学校的头条新闻。
  学校领导开会紧急商议,全面强化对每个学生的管理。每天晚上,田小麦都会被老师重点照顾。宿舍底楼的窗户被铁条封死,后面那堵矮墙也被临时加高,确保不会再有翻墙行为。门口值班的老头也认准了小麦,每次她出校门都会细加盘问,有时干脆不准她出去。
  至于班里的同学,还有寝室里的女生,都把田小麦当做了怪物——她已被划入非正常行列。最让她悲伤的是,曾经无话不谈的死党钱灵,几乎不再与她说话了。
  不过,所有这些压力都不重要——小麦最在乎的是学校对面的少年,只盼望每天中午与黄昏,与他相遇的短暂时刻。
  第一次的爱。
  First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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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8 07: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章
  2010年12月。
  周二,钱灵的葬礼。因为在公安局做尸检,所以比正常时间晚了好多天。
  身为钱灵最忠诚的老同学兼死党,也是最早发现她的目击者,不管田小麦心底有多少恐惧,她必须准时出席。
  老丁还活着。
  她坐着老丁的出租车,前往上个月永远送别父亲的地方。
  出租车在高架上飞驰,小麦发现老丁的精神并不集中,不时伸手搔着头发,脑袋也是东摇西晃,这迫使她不停说话提醒他。当车从宜家旁边的匝道下来,居然丝毫都没减速,差点撞上前面的大巴。老丁自己也吓了一跳,紧急把车闪进相邻车道,又几乎被后面的车子追尾。小麦摸着心口听天由命——这是最近第二次去参加葬礼,接下来就要轮到自己了吗?
  心惊胆战地开到殡仪馆,老丁黑着眼圈连声说对不起,小麦不好意思责怪他,匆匆走进钱灵的葬礼现场。
  小麦有过处理后事的经验,便帮着钱灵父母接待来客,却发现了两个对自己而言非常特别的男人——一个是她的男朋友,一个是男朋友的爸爸。
  盛先生是钱灵公司的老板,参加员工的追悼会理所当然,可是盛赞一起过来干吗?
  父子俩低调地走进来,过了几分钟便匆匆离去,都没有看到小麦,而她也不好意思过去打招呼,在这样的场合该说什么呢?尤其是对自己的男朋友。
  葬礼结束后,她不敢一个人离去,坚持陪伴钱灵的父母——两个老人早就哭得痛不欲生,几乎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小麦带着他们坐上出租车,回到钱灵家的老房子。中学时她也来过这里,时隔十多年再次造访,心底却是掩不住的悲凉。
  家里还有许多钱灵的遗物,他们决定在葬礼后全部烧掉。小麦也想顺便再寻早一下,看看能否发现钱灵的日记本。她帮着钱灵父母翻箱倒柜,整理出大量少女时代的衣服,许多件都在她恢复的记忆里出现过,包括她同样也保留着的那套衣服。摸着那些散发着樟脑味的衣服,似乎摸到了那个十八岁的身体,摸到了她们共同的青春。
  衣橱下面的抽屉里,她看到一堆厚厚的影集,随便打开一本,是钱灵的高中时代——也有不少于小麦的合影,有一起去周庄旅游拍的,也有在春天的南明高中校园拍的,更有两人在寝室的私密照。
  照片里的高三女生钱灵,明显比同龄女孩早熟,无论身体发育还是表情气质,都更像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怪不得她会说出那种现实的话——她从来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过早地失去了天真的梦想,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至于照片里的小麦,为什么看上去那么萝莉呢?都已经高三了,脸上仍然残留着婴儿肥,身体也好像还没发育完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弯弯的眉毛与翘翘的鼻子,摆出一副淑女的微笑看着镜头。
   小麦发现那时的自己,如今看上去竟是那么陌生的一个人——怪不得一切都被自己忘记了,因为她早已不认识自己了。
  翻开其他基本影集,是从钱灵的大学时代到刚毕业参加工作的照片。她的拍照风格都很大胆,穿着也很是清凉性感,其中有不少是与帅哥的合影。
  忽然,小麦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自己的男朋友——盛赞。
  钱灵和盛赞的合影中,两个人亲密地抱在一起,面对镜头笑得那么灿烂,一看就是如胶似漆的情侣。
  心像被刀划了一下——紧接着她看到更多这两个人的合影,背景有背景后海也有杭州西湖,甚至还有埃菲尔铁塔和吴哥窟·····每张合影都那么甜蜜,还有两个自拍的大头照,脸与脸紧紧贴在一起,身后似乎是宾馆的床——漂亮性感的钱灵,与高大帅气的盛赞,看上去像是天生一对那么般配!
  小麦双手剧烈颤抖,将影集拿到钱灵妈妈面前,低声问道:“阿姨,这是钱灵的男朋友?”
  “嗯——应该是吧,钱灵从没把男朋友带给我们看过。但两年前她确实谈过一场恋爱,听说是公司老板的儿子,但谈了不到一年,她就主动提出了分手。”
  小麦不想再问下去了,“公司老板的儿子”——毫无疑问就是盛赞!自己现在的男朋友!
  陪伴钱灵父母烧掉那些衣服,但把所有影集留了下来,小麦还拿走了高三那年的影集。
  可是,她没有找到最想得到的东西——钱灵的日记。
  只有找到那个秘密,才能解开钱灵之死的谜底。
  忙碌到晚上十点,终于告别死党父母,田小麦打了一辆车回家。
  根据钱灵妈妈的说法,钱灵是在一年多以前与盛赞分手的。按照这个时间计算,不久之后,钱灵就把他介绍给小麦相亲。为什么?她干吗要把刚甩掉的男朋友推销给闺蜜?这算是什么逻辑?她就是这样对待好朋友的?盛赞为什么从来没说过?当然,他哪敢对小麦说这种事,这回让他丢尽脸面!何况钱灵尸骨未寒,凶手逍遥法外……
  今天,盛赞还来参加了钱灵的葬礼。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过来的,也知道他可能会被自己看到,可他还是来了!他心里还在想念钱灵?可是,像盛赞这么优秀的男人,钱灵又不是富家女,凭什么把他甩了呢?到底是谁甩了谁?不过,如果是被甩掉的怨妇,绝不会再给他介绍女朋友吧。正因为她主动提出了分手,感觉愧对或伤害了盛赞,才会再给他介绍女朋友,免得以后他再来纠缠她?这也算是某种补偿?
  但是,她为什么偏偏选择了自己?选择了中学时代最要好的死党?想到这里,小麦越来越气,自己不是钱灵的替代品!
  回到家里,小麦孤独地坐在床上,看着从钱灵家里带出了的影集。
  手机铃声响起,是盛赞的来电——这个曾与自己的死党谈恋爱,被甩掉后又与她谈恋爱的男人。
  她没有接电话,任由《First Love》的铃声响了一分多钟。
  听着宇多田光的歌声,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的爱。
  记忆,回到十年前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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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8 08: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八章
  2000年,初夏。
  放学后的黄昏,小麦独自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的门口。她没有看到店主大叔,只有秋收站在收银台后面,跟前还有三个南明高中的男生,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对着秋收吼道:“喂,凭什么说这张钱是假的啊?”
  秋收不想跟人吵架,举起一张一百元人民币,耐着性子解释:“你自己摸一摸,手感与真钞完全不同,还有灯光下的水印,明显就是假的。”
  说罢他将这张钞票放入验钞机,果然发出假钞的警告声,高中生却毫不买账:“放你的狗屁!我看你的验钞机才是假的呢!”
  少年忍受着无礼的挑衅,低头说:“对不起,如果实在不相信,你们可以去银行检验。”
  “老子才不要浪费时间去银行!你到底收不收这张钱?信不信我们把你的店拆了!”
  秋收并不惧怕这样的威胁,抬头默默看着对方——三个男生似乎是来找碴儿的,捏着拳头剑拔弩张。
  “你们想干什么?”
  田小麦冲到收银台旁边,狠狠瞪了那些高三男生一眼。
  “关你什么事?”他们是隔壁班级的学生,当然不会不认识身为校花的小麦,不禁冷笑:“原来是你啊?大家都知道你们的事情了,果然是夫唱妇随,来保护你的小情人吗?”
  “闭嘴!”小麦紧紧抓住秋收的手,别人越是说他们在一起,她就越是要做给他们看,“你们快点给我滚出去!”
  她的愤怒没有击退三个男生,他们纷纷坏笑起来,刻薄地讽刺:“切,你真要坐老板娘啊?真是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他只是个民工的儿子,我们还听说他的妈妈是个烂货,五年前在这里被人给勒死了!”
  最后那句话,彻底激怒了秋收——再大的挑衅和侮辱,他都能委曲求全地忍耐,可是一旦触及他的妈妈,就像引爆了一座酝酿已久的火山。
  十八岁的乡村少年,狂暴地自收银台后跳出来,一拳重重打在说话的男生的脸上。
  鼻血喷溅而出,另外四只手抓住了秋收,紧接着是飞起的拳头与腿脚。
  小麦尖叫着想要去拉,却被一个男生用力地推开,三个人围着切碎一个人打,自然是双拳难敌六手——很快他被打倒在地,雨点般的拳脚落在身上,而他也硬忍下来伺机反击,几次踢中敌人的要害。
  两分钟后,三个高中男生也吃不消了,他们东倒西歪地退出小店,指着小麦的鼻子说:“你等着!”
  
  夕阳洒在小超市的玻璃上,只剩下田小麦和秋收,她心疼地扶起地上的少年,替他抹去满脸鲜血。
  “天哪!你怎么了?你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啊!”
  她抱着秋收大哭起来,像所有拳头都落在自己心上。她小心地抚摸那些伤口,再也顾不上被人看到了,忘情地亲吻他的额头,只希望能减轻他的痛苦。
  “我····没……事·····”
  终于,他发出微弱的声音,对她露出浅浅的微笑。
  秋收越装作若无其事,就越让小麦心如刀割,看着他流血的额头,她将自己的脸颊贴上去说:“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处理。”
  “找死啊!”小麦对他发火了,又立刻温柔下来,“对不起,你一定要去医院,听我的!”
  “可是····可是····我没有社会保险·····”
  这句话说得好无奈,这座城市里有千千万万人,有着与他一样的无奈。
  “付现金就是了!”
  她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搀扶着少女来到马路边,他却着急地回头喊道:“门!关门!”
  原来,他是怕店门开着被人偷了。
  小麦只能回去帮他把店门锁了,继续扶他等待出租车。
  天空布满晚霞,吹来带着泥土味的凉风,不时飞过几片枯叶。两个人脸颊贴着脸颊,这是真正的耳鬓厮磨。有些高中生走出校门,惊讶地看着他们,纷纷皱起眉头,面露厌恶地掉头而走。
  一辆出租车经过,小麦扶着秋收坐上车,前往最近的一家医院。
  半个小时后,秋收在医院完成了止血包扎,医生说他只是皮外伤,无需缝针,小麦不停地跑上跑下,挂号、付费、化验、买药——她自己生病从没这么折腾过,一切都由老爸田跃进搞定。
  最后,她搂着秋收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在他没包扎的地方涂抹药水,他像一个大男人那样坚强,咬紧牙关看着小麦的手,在医院的灯光下,仿佛正发出炫目的金色反光。那时少男好女在一起还很稀奇,不时有人经过投来反感的目光。小麦丝毫不在乎旁人,好像医院只剩他们两个人,自己可以静静等待他康复,长大成人。
  赶在晚上八点学校关门前,他们坐公交车回到南明路。小麦的眼角还噙着眼泪,依依不舍地摸着他的额头,深深拥抱了他一下,千叮咛万嘱咐他要按时涂药水,第二天记得躺在床上休息不要出来。
  最后,她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才发现自己哭得一塌糊涂。
  “田小麦!”
  一个严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原来是她的班主任老师,这下正好被抓个现行!
  她怯生生地低下头:“老师,对不起,我只是陪他去医院,他受伤了。”
  “够了!小麦,你的心理只剩下他了,是不是?就连高考也不重要了?”
  小麦不敢反驳班主任的话,只能跟着她去了教室办公室。
  晚上八点,办公室的日光灯下,只有她和班主任两个人。
  “离高考还有两个星期,你是不是不想读大学了?”班主任真的怒了,板着脸批评她,“你是我很喜欢的学生,无论学习成绩还是道德品行,我也一直把你当做班上同学学习的楷模——可是,你现在也太不像话了!”
  “老师,我保证一定会考出好成绩!”
  “你有这个心思吗?”
  小麦拼命地点头,最近她并未耽误功课,也确有把握考出高分:“有的,我会好好复习,尽量少见秋收,只要等到高考结束就好了。”
  “你还是永远不要见他才好!”
  班主任冷冰冰地抛下一句话。
    “ 不,我做不到!”
  “哎,你这个小姑娘啊,真是太傻了。”班主任长吁短叹一番,惋惜一朵鲜花就要被糟蹋了,“你还年轻,别以为十八岁就是成年人!以前也有一个女学生,喜欢上外面的社会青年,寻死觅活地退学了。后来,我听说她被那个男的甩了,被迫去做不干不净的营生,可悲啊!”
  “老师,我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不是!”班主任觉得她已无可救药了,“你回寝室去吧!脑子想想清楚!”
  小麦轻轻诺了一声,刚要走出去,却听到班主任补了一句:“我会打电话给你爸爸的!”
  她恐惧地转回头来:“求求你,老师,不要——”
  “我这也是为了你好。”
  看着班主任冰冷的表情,她一句话都说不出了,只好默默地回到寝室。
  曾经的死党钱灵和室友们,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小麦把大家都当做空气,无声无息地钻进蚊帐,任泪水布满脸颊。
  熄灯,梦到秋收……
  第二天,星期五,学生们回家的日子。
  下午,小麦独自背着书包,走出校门刚想过马路,就看到一辆警车停在面前,父亲阴沉着脸走下来。
  “跟我上车!”
  父亲粗暴地抓住她的胳膊,硬生生地把她拖上了后排座位。开车的照例是小警察叶萧,就像押送通缉犯一样,载着她向市区疾驰而去。
  她焦急地趴在车窗后面,看着马路对面的小超市,发现额头包着纱布的秋收,跑出来朝她大喊着什么。
  “给我坐下!”
  父亲强行把她按在座位上,而她摇着头说:“是那个女人给你打电话的吧?”
  “请对你的班主任老师尊重一点!我很感激她告诉我一切。”
  “她说了什么?”
  “该死的,你自己干的还要问我?我都没脸说出口!”
  他控制不住火爆的脾气,也因为慕容老师的命案迟迟为破,各种烦躁的情绪互相交织,他举起大手就要打下去。
  “你打啊!”小麦毫无惧色把脸贴上去,“你又不是没打过我!”
  终于,田跃进把手放下来,恢复了身为人父的冷静,耐心地说:“我比你更了解秋收!五年前,就是我在案发地发现他的——你知道吗?他是看着自己的妈妈被人杀害的,也只有他看到过凶手的脸,可是他又说不清凶手长什么样。这件事一定对他造成沉重的心理伤害,这也是他住在我们家的时候,长时间沉默寡言的原因。”
  “这又怎么样呢?他是一个好男孩,我喜欢他!”
  “小麦,他和一般的男孩子不一样。请你相信你的爸爸,我干了那么多年警察,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我能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他心里藏着一种强烈的怨恨,觉得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
  “没错!”小麦打断了父亲的话,“世界是对他太不公平了,他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妈妈,从此不再有别的孩子都拥有的幸福;他现在来到这里也不快乐,他被周围所有人瞧不起,人家总是说他是乡下人——唤作是你,你会高兴吗?”
  父亲皱起双眉摇头:“看来你很同情他?也许,你并不是喜欢他,只是单纯地同情一个命运悲惨的少年。”
  “不,我既同情他,又喜欢他!”
  “够了!小麦,我只想告诉你,现在的他已不是五年前的小男童。他的眼神非常可怕,也非常具有欺骗性——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就是你这种同情心泛滥的无知少女。”
  “我不是无知少女!”
  就像小时候那样,几乎父亲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要大胆地顶嘴。
  “你已经够糊涂了!总之,我也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请相信我的预测——当他真正长大成人以后,会变成一个极其危险的家伙!”
  “你就是反对我谈恋爱,想出种种理由来拆散我们!”
  田跃进面对女儿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已经过了深思熟虑:“错!我不反对,你已经十八岁了,不再是小女孩了,当然会有喜欢的男孩。如果你喜欢的是同班的男生,我最多反对现在就谈恋爱,等到高考结束上了大学,我还是会支持你们来往的!”
  “你的意思是——你不反对我谈恋爱,只是反对我和秋水谈恋爱?”
  “嗯,是反对你和秋收那样的人谈恋爱——像他那样身世悲惨的男孩,一个外地民工的儿子,值得你对他动心吗?”
  小麦绝望地靠在车窗上:“你们说的怎么都是拷贝不走样的话?”
  “我不管谁还跟你说过同样的话,我只知道你是我的女儿,我有责任保护你不受伤害!小麦,你还年轻,不懂得人生的很多事。你早晚要走出校园,要面对复杂的社会,要面对怎么生存的问题。秋收能给你一个美好未来吗?他做不到!顶多只有那家破店,他还能给你什么?其实,赚钱倒是其次,将来你还要面对亲戚朋友,面对你自己的社交圈子,你怎么介绍他?你的男朋友,一个民工的儿子?而别人的男朋友,要么是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要么是外资企业的白领,无论如何都是身家清白,在上海堂堂正正说得响的!”
  老田第一次像个女人那样唠叨,平常跟女儿说话从没超过三句——这种私房话本该是妈妈说的,可是小麦早就没有了妈妈,他只能代替死去的妻子说出这一长串。
  “爸爸,我从来没像你说的这样想过!秋收难道身家不清白了?”
  “我告诉你——这就是你天真的地方!我还要告诉你,那小子他妈妈——”
  可是,想到秋收的妈妈,想到1995年的夏天,那个缠着紫色丝巾的美丽尸体,想到那双死不瞑目的谜一样的眼睛,田跃进突然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再也不想说出任何评价了。
  田小麦反而来劲了,浑身颤抖着说:“爸爸,虽然我们父女关系一直不好,但我从小到大都很尊敬你,觉得你是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不像外面那些不像男人的男人。可是,你刚才对我说的那些话,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你的看法——你和那些被你瞧不起的人们一样,也不过是个龌龊的小市民和势利眼!”
  “闭嘴!你是怎么长大的?你爸爸什么时候让你吃过苦?至少,你你的老爸是个警察,无权无势但也早涝保收吃皇粮!何况,我的同事们几乎都认识秋收,让他们知道我的女儿喜欢上了他,你让老爸的脸往哪搁呢?”
  “你永远为了面子活着!为了别人活着!对,你从来没有为了你的女儿活着!”
  她刚想彻底发作,但看到父亲凶狠的眼神,只得缩回座位里,她知道老爸一旦真的发起脾气,那可是异常的可怕!
  老田知道自己已经震慑住了女儿,便用命令的口吻道:“总而言之——不准你再和他见面!”
  警车载着父女俩回到家里。
  小麦把自己关在闺房,不想再和老爸吵架,一个人埋头看书复习。
  周六,田跃进在家里守了女儿一天。
  星期天的早上,接到同事电话,慕容老师的案子有了犯罪嫌疑人——他飞快地丢下女儿赶往公安局。
  终于,家里只剩下田小麦一个人,不再像蹲监狱了。昨天从早到晚复习得昏天暗地,感觉脑袋满满当当的。她在想最好明天就是高考,保证门门都是高分。
  可是生活里好像还是缺了什么——两天没见到秋收,他的脸庞不时浮现。昨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小麦便幻想自己坐在自行车后面,脸贴着他温暖的后背,听着夏天的风掠过耳边……·
  小麦换上一身漂亮裙子,在镜子前反复照了照,怎么看自己都像个高中生。趁着天气不是很热,赶在上午九点出门,坐了一个小时公交车,来到学校门口。因为对面的学生都回家去了,周末小超市生意最清淡,有时店主大叔干脆关门一天,还能省下一点电费。
  果然,今天是铁将军把门,小麦拍打着铁门喊道:“有人吗?秋收”
  片刻过后,小超市开了半道门,露出少年瘦削的脸庞。额头上的绷带已经解去,只留下两块红色结疤,过不了几天就会脱落。
  惊讶之余,秋收开心地抓住小麦的手:“今天不在家好好复习吗?”
  “全部复习好啦,保证能考高分!”
  小麦得意地笑了笑,再也不必担心对面那些异样的目光。
  “我去拿自行车。”
  他还准备骑车带她去荒野里放风筝,她却摇头说:“不,今天我想带你去市区玩。”
  “市区?”这个词对他来说如同外国,“今年来上海后,我还从没去过市区。”
  “那你等于没来过!”她拉着秋收走向公交车站,惬意地看着夏日白云飘过头顶,“你想去哪里逛?”
  “我不知道。”
  “那就跟着我吧,我罩着你!”
  走到空无一人的公交车站,秋收忽然有些害怕,怔怔地说:“真要去市区?”
  其实,他是对这个车站感到恐惧。
  恰巧一辆公交车开到,小麦拽着他的胳膊:“跟我上车!”
  少男少女上车,坐在最后一排长椅上,肩靠着肩头靠着头,随着颠簸的车厢一路摇摆。
  没坐几站到来莘庄,他们下车走进一号线地铁站,秋收却越发紧张,对她耳语:“我从没坐过地铁。”
  “以后,你会经常和我一起坐的。”
  小麦微微一笑,拉着他穿过检票口,走下还不是很拥挤的站台。
  一辆列车呼啸着进站。
  当年,这里还是终点站,他们从容地挑选座位,紧紧坐在一起。随着列车启动的惯性,小麦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没过几站就进入地下,秋收瞪大眼睛看着窗外,黑暗的隧道急速向后退却,要带他们去另一个世界。
  少女穿着漂亮的红裙子,少年却是一身洗得发白的球衣,两个人看起来那么不相称——没有人觉得他们在谈恋爱,要么认为这两个人根本不认识,只是恰好紧挨着坐在一起。
  地铁一路坐到淮海路,小麦拉着他匆匆下车。头一回来到繁华的马路上,少年紧张地环视四周,遇到打扮时髦的年轻人走过,他又自卑地低下了头。小麦却愤愤地说:“怕什么?我带你去买衣服!”
  “不用了吧。”
  他可抵不住小麦的热情,迅速被拖进一家大商场,这里卖的衣服都不算贵,却很得年轻人的喜欢。她千挑万选了一件T恤,颜色大小都很合适秋收。强逼着他走进试衣间,出来时已换了一个人——不再是土里土气的乡下少年,变得时髦洋气了许多,但还是保持内敛的气候,更像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学生。
  秋收穿着新衣服走出商场,还是感觉不太习惯,感觉自己就像换了一身皮肤,或许已戴上了一副面具?小麦狠狠捏了他一把说:“一定要喜欢哦!”
  他们在麦当劳吃了午餐——这居然是他第一次吃麦当劳,从前只吃过一次肯德基。
  吃饱喝足之后,他俩各端着一个可乐杯,穿过南北高架下的天桥,她开心地靠在少年身上说:“想不想唱歌?”
  “哦,要是早点说,我就把吉他带出来了。”
  “不是啊,我是说卡拉OK!”
  原来,走过天桥就是好乐迪KTV,那年头钱柜还是有钱人的奢侈品,能去好乐迪消费的学生也不多。
  几分钟后,小麦把他拖进了卡拉OK厅。
  其实,这也是她第二次出来K歌,上一次还是寒假时候钱灵带她来的呢。幸好中午包房很空,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正好可以选择双人包间。
  秋收从没来过这种地方,一坐进狭窄密封的小屋里,就局促不安地四肢颤抖,好像随时都会发生火灾之类的危险。小麦把手压住他的胳膊,渐渐让他镇定下来,笑着说:“怕什么?怕我会关起门吃了你?”
  她点了几首王菲、许茹芸、林忆莲、彭羚的歌,那年头正流行她们的歌,就连小麦也爱唱怨妇歌,无非是少女不知愁滋味,为唱新歌强说愁。她又把秋收推到点歌屏幕前,手把手教他怎么点歌,而他却不知所措点不下去。
  “你不是很会唱歌吗?”
  “开可我从没对着话筒唱过。”秋收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像做了错事的孩子,“我只有抱着吉他才会唱歌。”
  “不行哦,今天走了这么远的路,带你来就是为了听你唱歌的。”
  小麦先唱起了她的歌,第一首就是王菲的《我愿意》,她的声音并不适合王菲,却还是拼命往上提嗓子,直到“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就这第一首歌,她就唱得几乎哑了,回头向秋收伸了伸舌头,继续唱《爱与痛的边缘》与《人间》。
  《人间》,她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个名字。
  “你到底唱不唱啊?”
  小麦拍了拍他的脑袋,而他傻笑了一下说:“就听你唱歌好了。”
  “切,我唱得又没你好听。”
  “唱吧,我去给你倒点水。”
  他一溜烟地跑了出去,小麦沮丧地唱了一首《感谢你用心爱我》,唱到高潮“此刻的我不求太多,千言万语化成旋律,悠悠地唱着这首歌,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他却没有听到。
  等到秋收回来,小麦已一口气唱了十几首歌。
  “你到底唱不唱啊?”
  她硬把话筒塞到秋收面前,他却恐惧地退到角落里。
  看着沉默的少年,小麦越唱越难过,全是超级绝望的歌,几乎不把人唱哭不罢休。
  最后,她唱了一首郑秀文的粤语歌,有个超长歌名《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几年前,小麦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新闻——内战中的浓黑孤城萨拉热窝,一个塞尔维亚族小伙子与一个穆斯林族姑娘相爱,两个民族正经历血腥的互相残杀,却无法改变两个人的深情。他们决定寻找一个自由天地,冒险逃出战火蔓延的危城,却在穿越战线时,双双中枪死亡!郑秀文的《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献给那对异族小情人的——
  “是对青春小情人,眼睛多么闪又亮,像晴天留住夏天,每度艳阳笑也笑得善良。男士是个高高青年人,女的娇小比月亮,二人都承诺在生每日共行,纵有战火漫长。纵各有信仰混乱大地上,战斗要把各种民族划开,他跟他始终从没更改立场,永远共勇敢的理想唱这歌。”
  虽然,田小麦的粤语发音一塌糊涂,却先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也把秋收感动得一塌糊涂。他完全理解歌词的意思,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嘴角微微颤抖。昏暗的包房光线里,他那双带着泪光的眼睛,也把她的眼泪催落。
  最后的副歌,小麦仿佛已身处遥远的萨拉热窝,拽着来自不同世界的小情人……·
  “恋情怀做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依靠。恋从无要分宗教,无民族争端,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情怀作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紧靠,恋从无要分宗教从未惧枪炮,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
  唱完最后一句,包厢里骤然安静下来,她却抓着话筒大喊——
  “我好羡慕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双双拥抱死在一起!”
  沙哑的少女嗓音响彻这间小小的包房,也让秋收惊讶地瞪大眼睛。
  忽然,他从背后抱住了小麦,轻轻地说:“不,我不要这样,我要我们都好好地活下去。”
  “可是,如果不能在一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十八岁的少女,心中总是这样梦幻而冲动,秋收却已预感到了什么,冷静地回答:“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活下去!”
  小麦默默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说出话:“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结账离开好乐迪,他们快步走向地铁站,秋收问:“要回去了吗?”
  “不。”
  两人坐进地铁,还是返回莘庄的方向,却提前在锦江乐园站下车。
  她带着少年上到地面,隔着沪闵高架,看到一座巨大的摩天轮。
  走过马路就是锦江乐园,上海最老的游乐园,里面有旋转木马、云霄飞车、飞碟船……
  已是下午四点,小麦匆忙买了两张门票,拖着秋收跑进锦江乐园。
  他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好奇地看着转来转去的怪物,听着游人们刺激的尖叫声。
  小麦带着他径直来到摩天轮下,坐进吊在大转盘里的舱位,像个小小的空中房间,此刻只属于他们两个人。
  摩天轮缓缓转动上去,秋收害怕地看着窗外,好像随时会摔下去。他们一点点远离地面,远离这个喧闹的尘世,远离这个冰冷的人间回到只属于两个人的地方。挂在摩天轮上的短暂时光,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他们了,隔着玻璃眺望夏日的上海,就像眺望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小麦紧紧抓住他的手,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而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无声地看着外面,抚摸她的头发和脖子。
  即将转到摩天轮的最高点,她咬着他的耳朵说:“传说只要在摩天轮上许愿,就一定会实现。”
  她闭上眼睛,在心底许了愿。
  终于,来到摩天轮的最高点,距离地面达到108米,相当于几十层楼的高度。
  他们可以看到几乎半个上海,蚂蚁般密集渺小的汽车,无数不断长高的建筑,像一片杂乱无章的森林。把视线投向另一个方向,还能摇摇眺望到佘山,那时五年期他们分别的地方。佘山那头就是摇摇欲坠的夕阳,金色的光芒穿过空气,洒在这对少男少女的唇上。
  “秋收,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小麦整个人倚靠在他身上,如一株攀援在大树上的藤蔓,“明年、后年,甚至,十年以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吗?还能像这样开心吗?”
  他,却是无语。
  就在同一刹那,摩天轮上两个人所处的舱位,开始从最高点往下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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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8 08: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一章
  2010年,12月18日。周日。
  别克GL8旅行车经过泸闵路高架,小麦的心跳加快起来,下意识地往车窗右侧看去,果然看见那座巨大的摩天轮。
  昨晚的记忆暂停于此。
  锦江乐园的摩天轮,仍然如十年前那样转动着,只是最高的那个舱位里,必然载着另一对年轻男女,她祝愿他们可以得到幸福。
  转头却见到男朋友的脸,他微笑着将小麦紧紧搂住,丝毫未曾在意车边掠过的摩天轮。
  前面坐着盛赞的爸爸妈妈,这对当年的神仙眷侣,各自换上出游的休闲服,完全看不出已五十多岁了。专职司机为盛先生驾车,他一路讲着年轻时的故事,听起来颇为风趣。盛太太不时让小麦吃水果,已把她当做一家人了。
  其实,早上出门之前,她犹豫了十几分钟。
  都已换好衣服化好妆了,她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脸,仍然保持年轻迷人的脸,唯独缺了十八岁的婴儿肥,再也不能伪装成高中生了。然而,出门前她不停地徘徊,抬起手腕看看时间,看手机里有没有男友催促的短信。
  心烦意乱之间,她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动起来,在手机上写了一条短信----
  “盛赞,我突然生病了,不能陪你全家出游,非常抱歉!”
  她没这样欺骗过别人。
  可是,短信临到发出之前,却被她自己删除了。
  田小麦没有勇气这么做,她无奈地提起包冲出家门。男友一家的旅行车,早已等在楼下。
  此刻,车子已穿过泸闵高架,进入泸杭高速公路。
  盛太太有她这个年龄少有的乌黑长发,如同年轻女孩那样披在座位靠背上,散发着独特浓郁的香水味。从第一次见面开始,田小麦就对这种香水感到好奇,不时凑近鼻子去分辨,没想到盛太太突然回过头来:“小麦,你在闻我身上的香水味?”
  “哦,伯母,对不起,我从没闻过这种迷人的香水。”
  “这是法国最稀有的一个香水品牌,配方只掌握在一个男性单传的家族手中,从路易十五时代就开始为王室调配香水,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要完全停产了。他们擅长将各种珍稀的天然香料混合在一起,但最核心的是法国普罗旺斯地区格拉斯城的薰衣草。”
  “格拉斯城?我想起来了,聚斯金德的《香水》。”
  盛太太终于找到知音了,开心地说:“哎呀!没错,你也喜欢看那部小说?”
  “太喜欢了,无论小说还是电影。”
  “我还因为这本书,专程去过法国的格拉斯城呢!”幸好车内空间宽敞,她情不自禁地转身拉着未来儿媳的手,“真高兴啊,小麦,我们肯定还有许多共同话题。”
  盛太太像是献宝似的,从自己包里拿出一小瓶香水,包装真是精美极了,玻璃上贴着洛可可风格的图画,简直就是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时代的古董。她非常大方地打开瓶盖,对着小麦的手腕喷了两下---光这一点一滴可能就值几个欧元。
  小麦将手腕放到鼻尖嗅了嗅,果然是各种奇妙香味的混合,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奇花异草背后,她看到了法国南方普罗旺斯格拉斯城外紫色海浪般的薰衣草田野。
  那是许多女人神往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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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9 08: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二章
  第一站是余山脚下的高尔夫球场,人高马大的盛赞却说肚子饿了,拉着全家人去了一处高级饭店。
  他点了一个巨大的包房,从落地窗户可以看到山顶的教堂。包房里有与钱柜相同的唱歌设备,丰盛的午餐过后,盛太太高兴地拿起话筒,唱起她最爱的红色歌曲。贵妇人一连唱了七八首,直到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把话筒交给小麦说:“你们年轻人也唱几首吧。”
  小麦却是一点唱歌的心思都没有,还是盛赞说:“至少唱一首吧,给我妈一个面子。”
  她被迫挤出笑容,在点歌系统寻找许久,点了一首《我们都是好孩子》。
  唱到最后,自己却有了一丝感动,竟真的潸然泪下---
  “你说要一直爱一直好,就这样永远不分开,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天真的孩子,灿烂的孤单的变遥远的啊。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可爱的孩子,在一起为幸福落泪啊....”
  她抹着眼泪放下话筒,却尽量保持着笑容说:“不好意思,大概是眼睛比较疲劳。”
  盛赞扶着她坐到沙发上,又给她倒了一杯热水,没想到盛先生平静地说:“小麦,你想到过去了吗?”
  这个大胆的问题让小麦吃惊的低下头,盛太太捅了他一下:“乱说什么啊!”
  午餐过后,一行人去了高尔夫球场。小麦从没打过高尔夫,只能坐在旁边看他们玩。盛先生夫妇玩得很开心,看来是这里的常客,他们不时与路过的球友打招呼---估计都是非富即贵的主。
  男朋友过来教她打球,可她学了半天都没会,摇摇头说:“对不起,我大概天生就不适合高尔夫吧。”
  她抬头看着阴沉的天空,只看到山顶的教堂,却没有看到风筝,低头看着脚下,是一片进口的草皮,即便寒冬季节还能保持翠绿。
  其实,她想起了十五年前,那个异常倒霉的暑期---如今豪华的高尔夫球场,当年是余山脚下的一片荒野,草丛间隐藏着一条深深的沟。十三岁的小麦与秋收分别的那天,她就是在这里掉下深沟摔断腿的。
  十五年后,当然再也看不到那条该死的深沟了,但心里的那条沟非但没有填平,反而越来越深了。
  傍晚,旅行车载着他们来到淀山湖畔,一家最顶级的度假村。
  盛先生预订了一套独栋别墅,他和太太住在二楼,把三楼让给了盛赞和小麦。
  冬夜,屋外寒风呼啸,可以听到冰冷的湖水不断拍打湖岸的声音。
  房间里却是温暖如春,男朋友倒在床上,幸福地搂着小麦说:“你开不开心?”
  “你骗了我。”
  这句突如其来的回答,让盛赞不知所措地坐起来:“你说什么?”
  小麦也充满戒备地坐到椅子上,冷冷地盯着他的眼睛:“钱灵。”
  一听到这个名字,盛赞的眼神便闪烁不定,答案已不言而喻。
  “你---知道了?”
  “是得,在钱灵遗留下来的影集里。”
  盛赞微弱的抵抗宣告崩溃,他重新倒在床上,沉默许久之后才说:“我承认---我和钱灵谈过恋爱。”
  “你承认得太晚了!”
  “小麦,请你原谅我!我只是觉得那是过去,我不可能再和钱灵有什么了,而且她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也不想让你感觉尴尬---何况,她已经死了。”
  “她已经死了----”小麦霍地一下站起来,“看起来你很高兴?”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自从和她分手以后,我们真的没有藕断丝连,她也从没纠缠过我,反而一直鼓励我和你谈恋爱。”
  “说得倒轻松!”
  他抓狂地从床上跳起来:“小麦,不管你信不信,当初是钱灵提出分手的,那是在她从日本出差回来后。我也感到很突然,但她的态度那样坚决,让我根本无法挽回,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并且终日以酒浇愁。不到两个月,她就把你介绍给了我,说你的性格更适合我---果然如此,我发现你才是真正的理想伴侣,是值得与我共同度过一生的人。”
  “够了!你可以早点告诉我的,为什么等到现在?等到钱灵死了以后---如果我没有发现那些照片,这个秘密就会永远烂在你的肚子里?”
  “不,以后我一定会说的。”
  “以后?等我们结婚以后?等到我生了孩子以后?等到我老了以后?”她苦笑着看了看窗外的黑夜,“前提是真的有‘以后’!”
  “小麦,你到底什么意思?”
  “对不起。”
  他却执着地摇着头:“今晚,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请让我一个人冷静一下,我想换一个房间。”
  盛赞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没关系,我可以去隔壁房间。”
  他匆忙拎着包退出去,为了避免与小麦吵架,还是让她独处一夜比较好。
  重重地锁上房门,她靠在门后,泪水滑过脸颊。寒冷的漫漫长夜,又该如何熬过?
  她想起了高高的摩天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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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9 08: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九章
  2000年。
  六月,最后一个星期天。
  夕阳由金色变成血色,洒在秋收的新T恤上,也洒在身后的摩天轮上---另一对幸福的年轻人,正处在刚才他俩经过的最高位置。
  走出锦江乐园的路上,他们两个都没有说话。小麦不断理着额前的发丝,再也不敢回头看摩天轮。
  在传说能得到幸福的地方,他却没有给她一个答案。
  而她自己也不能给出一个答案。
  一道无解的数学题?
  周日的傍晚,地铁里挤满回家的年轻人,田小麦陪伴他回到莘庄。
  走出车站的时候,秋收终于说话了:“不用再送了,我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去。”
  “我还想陪着你。”
  小麦拉着秋收的手不放,他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明天不就能看到了?”
  “是。”
  “快点回家去吧,万一被你爸爸知道了,你可就惨了。”
  “我不怕。”
  在莘庄地铁的站前广场上,十八岁的红裙少女痴痴看着少年,无声地洒下眼泪。
  秋收也颤抖着低头不语,忽然紧紧抱住小麦,亲吻她的脸颊。
  他干裂的嘴唇,从她细腻的脸上滑落。突然,他无声无息地转身,快步走入站前广场的茫茫人海。
  两个人紧紧缠绕的手指,几乎也在同时挣脱开来。
  小麦早已泪流满面,不断摩挲自己的指尖,似乎还残留着他的体温。
  一分钟后,等到重新擦干眼泪,却再也看不到她的少年了。
  天,彻底黑了。
  她在夏夜的风中站了片刻,像一尊广场上的雕塑,被无数路过的人注目,却感觉身边所有人都不存在,因为他已不在身边。
  终于,田小麦转身,进站,上地铁,回家。
  父亲正在家里等着她。
  “你到哪里去了!”
  田跃进狂怒地对女儿吼起来,而她一声不吭地回到卧室,把门锁住不让老爸进来。
  这天晚上,她第一次做了那个梦----
  梦见自己来到黑夜的荒野,脚下是一条深深的沟,她不敢....不敢跨过那条沟....
  凌晨,她从梦中醒来,感觉自己堕落到了沟底,脚骨居然剧痛起来,仿佛已再次摔断。
  枕套、枕头和席子、都被少女的眼泪打湿了。
  星期一,父亲用警车押送她去上学。
  警车开到南明高中的校园,田跃进亲手把女儿交给班主任,反复拜托老师一定要把她看住。
  于是,从早到晚都有老师跟在身边,有时是班主任,有时是英文老师,有时是数学老师,有时直接就是教导主任----她就像一个不良少女,成为学校重点监控的对象。
  不再有老师喜欢她了,也不再有同学愿意和她说话,每个人都像看外星人一样看她。原本用羡慕的目光看她的女孩,却改换了鄙夷的目光,原本用爱慕的目光看她的男孩,却改换了惋惜的目光---如同看着一朵掉入臭水沟的花。
  中午,田小麦说要到对面小店买些东西,却被牢牢拦住---门卫已接到校长指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放她出门,必须严防死守。
  傍晚,她再一次要出校门,仍然被班主任拒绝,寸步不离地守着她左右,就是不准她踏出校门半步。老师陪着她在食堂吃晚饭。亲自监视她在教室上晚自习,晚上八点,她就被“押”到了宿舍楼,前前后后多了好几把锁,显然是像防犯人一样防着她,管理员径直将她拉入寝室,接下来就让室友们负责看守她。
  学校围墙已加装了铁丝网,每夜都有老师轮流值班巡逻,简直就是一座肖申克的监狱!而她连放风的权利都没有。
  熄灯之前,小麦趴在寝室的窗口,眺望学校外的荒原夜色,想到对面的秋收。一定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她---昨天不是说好了,今天一定会见面的?可她却哪里都去不了,成了被关押在学校的囚犯。上天作证,只要一天看不到他,她就感觉像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泪水忍不住滴下来,正好落到楼下的花丛中。底楼的灯光下,映照出一个熟悉的背影。
  钱灵---不用看脸就知道是她,正蹲在一株梅树底下,似乎在土里挖着什么,又把某样东西埋进土中。她知道钱灵最喜欢的是梅花,以前她俩常在这梅树下散步,冬天还能欣赏凌寒绽放的梅花。
  好像心有灵犀,梅花树下的钱灵仰起头来,正好看到把头探出寝室窗口的小麦。
  “不!不要!”
  钱灵恐惧地大喊起来,她以为小麦想要跳楼自杀吧?
  小麦却关了窗户回到床上,不想再让更多人注意她。
  一分钟后,钱灵回到寝室,直接掀开小麦的蚊帐,曾经的死党,南明高中的两朵校花,沉默地注视对方。
  还是钱灵打破了沉默:“你没事吧?”
  “我没事。”小麦继续蜷缩在床上,“你刚才在楼下干吗?”
  “我在埋葬。”
  钱灵脱了鞋跳进小麦身边,像从前躲在一个蚊帐里那样。
  “埋葬?”
  小麦放下了蚊帐,里面成为了两个女孩的小世界。
  “你还记得我床头的大头贴吗?”
  “我们两个人的合影?”
  “是,”钱灵停顿了片刻,仰头叹息,“我把大头贴埋到了我最喜欢的梅树下。”
  “为什么?”
  小麦感到一阵悲凉,就像自己的青春也被死党埋葬了。
  “既然在你的心里,我已不再重要,何必再留着我们的大头贴呢?”
  “钱灵。”小麦战栗着抓住她的手,“不,你在我的心里永远重要,谁都不肯能代替你。”
  “你的心里只有他。”
  钱灵把手挣脱了出来,怨恨地盯着她的眼睛。
  “不,我不能失去你。”
  小麦从来没有想过,她会到这种众叛亲离的地步,她仍想挽回与钱灵的友情。
  看着她真实而单纯的眼神,还有顺着脸颊滑落的泪水,钱灵也心软了下来,噙着泪花问:“真的吗?”
  “真的!”
  小麦紧紧抱住钱灵,无法想象失去她的生活,如同无法想象失去秋收的生活。
  可是,她却难以衡量,天平两边哪一个更重?
  两个十八岁的少女,在蚊帐里相拥大哭一场,直到寝室熄灯陷入黑暗。
  眼泪,打湿了枕席。
  她们挤在狭窄的床上,互相抚摸对方的发丝,交换口鼻呼出的气息。
  钱灵在她耳边说起悄悄话:“告诉你一个秘密,高二那年暑假,我喜欢上了邻居家的男生。那是个大学一年级的学生,长得又高又帅还爱摆酷,简直和流川枫一模一样。可是,我和他只持续交往了一个月,等到我们重新开学的时候,原来那种感觉就彻底没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不会吧?那说明你们爱得不深。”
  “当时爱得也死去活来呢!可是,只有三分钟的热度,这就是绝大多数的初恋。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因此影响未来一辈子。你还有太久太长的人生路要走,会遇到更多更好更适合你的男孩子,给自己留更多得机会吧。”
  小麦却背过身去淡淡地说:“为什么,你的口气那么像老师呢?”
  “好吧,我不说这些了,只要你还把我当做死党。”
  “嗯,我们要好好地在一起。”
  黑暗无声的女生寝室,田小麦靠在钱灵的身上,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她梦到了秋收。
  第二天,小麦刚去食堂吃早饭,就有个老师盯在旁边,一直盯到早上第一节课。
  一天一夜,她像蹲监狱似的失去了自由,只能来往于教室,食堂,寝室之间。学校派三个老师轮流盯守她,更严禁她踏出校门半步。
  终于,她憋不住对老师说:“我有这么可怕吗?”
  “对不起,这是校长的指示,也是你爸爸的要求,我们必须对你负责。”
  就这样熬到星期三,小麦已三天没见到他了,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情?会不会同样痴痴地等在学校门口?最不敢想象的,就是秋收可能觉得她变了心,突然之间就要一刀两断。
  每个夜晚她都心如刀绞,趴在寝室窗口直到熄灯,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噩梦。幸好有钱灵陪伴左右,否则自己一定会疯的。每次睡不着的时候,她就会拉着钱灵说悄悄话。她把自己内心所有的秘密,包括对秋收的看法都告诉死党。
  钱灵耐心地开导她,告诉她那只是少女的幻想,并不能模糊两个世界的分界线----这条泾渭分明的鸿沟,是谁都无法跨越过去的,至于那些爱情小说里写的,爱情歌曲里唱得,都只是一些幻觉----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东西。
  小麦承认她说的每句话都有道理---可是,如果是幻觉的话---为什么,她感觉得如此真实呢?
  周四,高考前在学校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
  她依然趴在寝室的窗台,眺望朦胧不清的黑暗荒野,期望能看到某个光亮,无论是手电筒还是篝火,她都相信那是秋收给她的讯息。
  可是,随着熄灯时间到来,她被迫回到蚊帐里,再也没有看到哪怕一丝光。
  昏昏沉沉地睡到后半夜,听到窗外响起什么声音,她警觉地睁开眼睛,推了推身边的钱灵:“你听到了吗?”
  “哪?没....好困....睡吧....”
  小麦刚躺下,心里就被深深刺了一下,下床打开窗户,果然听到了那个声音。
  窗外,女生宿舍楼下,那堵高高的围墙的后面,就是凌晨荒芜的视野。
  学校围墙的背后,传来一阵吉他弹奏声---分明就是那把破旧的木吉他,是秋收的手指弹出的声音,没有什么花哨的旋律,只有流浪汉似的不羁节奏,响彻了校园的这个角落。
  寝室里的女生们都醒了,楼上楼下很多人都听到了,钱灵也下床跑到她的身后,摸着小麦的肩膀说:“我也听到了,你没事吧?”
  她却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趴在窗台上,听着黑夜里传来的吉他声,听着秋收的歌声-----
  “喝醉了以后,还能想些什么?是纯粹的爱,是飘飘的愁---”
  为了能让寝室里的小麦听到,又为了避免自己的声音被吉他声遮盖,秋收唱得特别疯狂特别大声,几乎惊醒了南明高中所有的女生。
  小麦紧紧地咬着嘴唇,无法抑制的泪水,大颗地从窗口滴落而下。
  凌晨的夜空,继续飘荡着吉他的弹唱---
  “不要说你我,都无法挣脱,只要闭着眼睛,你就会感动。将一个天空,画上一道彩虹,有绿绿的树、和暖暖的风。给我一杯酒,轻轻地说,只要忘记曾经,你就能自由。是谁将我的梦敲破,太阳下地河水,它不停流....”
  茫茫的黑夜里,始终看不到秋收,但它的吉他和嗓音,却像无所不在的空气,渗透到学校里的每个角落。也渗透到这个夜晚每个人的记忆里。
  她伸出手触摸着空气,宛如触摸着他的琴弦。
  听到副歌部分,竟连钱灵也被打动落泪。但她紧紧抱着小麦,以防在窗边有什么意外。
  看不到的墙外,秋收的声音早就嘶哑,却依然在向天空诉说愿望。他知道小麦一定可以听到,荒野里所有的幽灵也能听到。
  也许,还包括死在马路对面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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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9 08: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三章
  2010年,12月18日。
  淀山湖畔,寒冷冬夜。
  看着窗外一片虚无的黑色,小麦抹去脸上的泪花。
  耳边,却仍回响十年前炎热的夏夜,那首少年用吉他弹唱的歌。
  许多年后,她才知道这首歌是《美丽新世界》,原唱是位摇滚诗人,他的名字叫伍佰。
  独坐到十点钟,忽然有人敲门,她小心地在猫眼里一看,却是男朋友的爸爸。
  他来干什么?
  小麦整理了一下头发,才缓缓地打开了房门。
  “伯父,有什么事吗?”
  眼前高大魁梧的男人,先露出周润发似的微笑,又皱起浓密的眉头问:“小麦,你和盛赞是不是出了些问题?”
  “哦。没什么,只是一些过去的事。”她赶紧让开一步,“请进来说话吧。”
  盛先生很有礼貌地走进来,像慈父那样坐下:“如果,盛赞做了什么错事,请你告诉我。”
  “没有---”小麦踌躇了几秒钟,看到盛先生亲和有力的眼神,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还是咬咬牙决定说出来,“几天前,我在好朋友钱灵的葬礼上,看到了伯父你和盛赞。”
  “嗯,你也知道,钱灵是我公司的重要员工,我应该去参加她的葬礼---至于盛赞嘛。我可以向你坦白,从前他和钱灵谈过恋爱。”
  她没想到盛先生如此坦率地承认了:“谢谢。”
  “你一定觉得很伤心,为什么如此重要的事情,钱灵和盛赞都没有告诉过你?你觉得自己被关系最好的两个人欺骗了?”
  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父亲,小麦悲伤地点头:“是的,伯父。”
  “两年多以前,我就知道钱灵和盛赞在谈恋爱,当时我既不支持也补反对。但是一年多以前,钱灵主动提出要跟他分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我知道自从他和你谈恋爱以后,就再也没提到过钱灵半个字,我相信我的儿子不是那种轻浮子弟。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教育他为人不能欺骗,无论对他爱的人还是爱他的人---当然,他不该对你隐瞒,但至少他没有背叛过你。”
  他说了一长串为儿子辩护的话,也可看出这个父亲的良苦用心,不希望儿子因为这种原因,再次失去最喜欢的女子---而这个女子也深得他们夫妇的欢心,似乎已注定是他们理想中的儿媳。
  “好吧,我也知道他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们能够幸福。”
  盛先生微笑了一下,即便到了这把年纪,依然有成熟男人难掩的魅力。
  “我会耐心听他解释的。”
  小麦把盛先生送到门口,他却突然转回头说:“对了,盛赞说你最大的爱好是在网上购物?”
  心底不由得一阵紧张,是有钱人瞧不起宅女的兴趣?但以前不就说过了吗?她决定还是继续坦白下去:“是的,因为网上购物又便宜又方便。”
  “其实,我也不觉得网购是什么丢脸的事,也请你不要把我想得那么难以接近。小麦,我会支持你的!加油!”
  盛先生给了她一个淳厚的微笑,便退出房间下楼去了。
  重新关上房门,小麦摸着狂跳的心口,嘴里默念着“魔女区”....
  只安静了十分钟,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这回从猫眼里看到的是男朋友盛赞。
  打开房门放他进来,小麦平静地说:“是你让你老爸来求情的?”
  “我父亲从没欺骗过任何人,从小他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我想他说的话,别人是不会不相信的。”
  看来他还蛮有把握,觉得只要老爸出马,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情。
  “看得出,你父亲是个优秀的男人。”她还是有些失望,“可是,你自己就不能跟我解释吗?”
  “我说了啊,可你不信。”
  “不是不信,而是感到难过。”
  盛赞从背后搂住她,温柔地抚摸她的秀发,鸡啄米似的亲吻她的耳朵,喃喃耳语:“对不起,亲爱的,我是多么的喜欢你,害怕失去你。”
  恐怕,任何女人都受不了帅哥这样的攻势,小麦也感觉坚硬的心渐渐融化了。
  她无力地倒在床上,看着眼前英俊的脸庞,竟像做梦一样,不知还可以麻醉多久?
  突然,盛赞从背后拿出一个小盒子。
  看到那个玫瑰色的盒子,小麦便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恐惧地蜷缩在床头。
  他故作神秘地打开盒子,拿出一枚耀眼的钻石戒指,小麦眼前闪烁着一片光芒。
  小麦认出这是卡地亚的最新款,因为淘宝上有类似的仿品---尽管如此,这枚价值数万美元的钻戒,仍然让她感到意外。双眼被刺痛的瞬间,却已怦然心动。
  盛赞的双手不住颤抖,似已排练过好几次,但说话还是结结巴巴---
  “小麦....虽然....我知道....知道....这有些....突....突然....但我....我不想再....再等待了....嫁....嫁....嫁给我吧!”
  她看着他的眼睛,他目光里闪烁的激动,再看他手上闪烁的钻石,仿佛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只是一场太过真实的幻觉。
  三个月前,盛赞向她求过一次婚,记得那时他拿的是另外一款卡地亚。当时,小麦泪流满面地答应了,没想到他不久后却提出了分手,而她立即将那枚钻戒还给了他。
  这一次,又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就在她沉默不言的时候,盛赞却再次坚定地大声说:“田小麦,你愿意嫁给我吗?”
  田小麦几乎就要投降了,慌忙中却想到了一条理由:“可是,我身上带着重孝,过几天还要去给父亲下葬。”
  “没关系,我可以等!”他似乎早已预料到小麦会这么说,不慌不忙地抓住她的手,“小麦,我们可以一年后再结婚,但希望你现在答应我!”
  他求婚的样子真的很帅,就像传说中得白马王子,也像一个无情的职业杀手,哪个女人都逃不过他手心。瞬间,小麦被他的眼神刺中要害,深深钻入心底,似乎已没得选择。
  终于,她投降了,缓缓伸出了手指。
  盛赞牢牢握紧她的左手无名指,小心翼翼地将戒指带上去。
  就像为她定做似的,尺寸居然一分不差!小麦在心底叹息一声,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意”。
  “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男友热烈地抱住了她,不停吻着她的脸和嘴唇,她却是默默的承受。
  他像个孩子似的跳起来,由忠地笑着说:“明天上午,我们全家要去看松江的独栋别墅,那将是我们的新房---放心,父亲只会给我出首付的钱,以后的贷款全部由我自己来还。我会加倍努力地工作,让那套房子真正属于我们两个。”
  “其实,等你爸爸退休以后,他的整个公司不都归你了吗?”
  “话是这么说,不过我也不能守株待兔吧?”他压根就没听出讽刺的意思:“何况,至少现在我仍是一个外科医生。”
  “好吧。”
  她淡淡地笑了一声,又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真是要了命的漂亮啊。
  盛赞又吻了她的额头,刚想要继续吻下去,却被她温柔地推开了。
  “今晚,我还想一个人独处。”
  明显是赶他出去的意思,但她都戴上了婚戒,盛赞也不再担心什么了。
  他规矩地退出房间,临出门给了她一个飞吻:“晚安。”
  田小麦再次靠在门后,将戒指放到嘴里轻轻咬着,难道自己就要嫁给他了?
  可是,她又极度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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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09: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十章
  2000年,夏天。
  周五,高考前留在学校的最后一天。
  凌晨时分,整个女生宿舍都能听到墙外的吉他弹唱,小麦流着眼泪趴在窗口,直到秋收的歌声越来越微弱。
  忽然,管理员闯入寝室,命令所有人回床睡觉,又把窗户重新关紧。
  钱灵搂着不住战栗的小麦,两个人一同流泪到天明。
  上午,课间休息的时候,小麦听到几个男生聊天---
  “昨晚,那个鬼嚎得我没法睡觉!”
  “你不知道吧?后来,那小子想要翻墙进来,结果被值班的门卫痛打了一顿。”
  “打得好!我也想揍他一顿呢!”
  几个男生说话特别大声,似是故意要让小麦听到。
  她愤怒地抓起书包冲出去,却被班主任老师在门口拦住。
  “老师,求求你了!我只想去看他一眼,只要五分钟,好不好?”
  “不行!”班主任像典狱长,板下面孔命令道:“哪也不准去,给我回教室!”
  小麦却怎么也听不进去,她绕过老师跑出教学楼,向着学校大门狂奔而去。
  身后响起班主任的尖叫:“快抓住她!抓住她!别让她跑出去!”
  就像在公交车上丢了钱包,狂喊群众们要抓住小偷。
  小麦穿过开满鲜花的园林,爬过空旷无人的足球场,袜子和裙摆上沾满泥土,扎马尾的皮筋也掉了,头发如瀑布倾泻在脑后,像一个公开越狱的囚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住她。
  然后,就在她冲到校门口的时候,却被魁梧的门卫紧紧地抱住,如同抱住一只小鸡,任凭她如何拼命地挣扎叫骂,都再也不能前进一步。
  好几个老师冲了过来,两个抓手两个抓脚,小麦的身体完全横了过来,像被绑在十字架上,硬生生地抬回了教室。
  回到原来的座位上,小麦披头散发地沉默着,衣服和裙子早已弄脏,像古井里爬出来的贞子,她双目凶狠地低沉下来。老师们上课也感到害怕。连钱灵都不敢和她说话,同学们纷纷远离她,似乎谁靠近都会惹上一股怨念。
  下午,最后一堂课上完,所有高三学生都要回家---他们将在家里复习一个星期,迎接决定命运的高考。
  田跃进坐着警车来到学校,从老师们手里接过女儿,看到她那副可怕的样子,班主任抢先解释道:“这孩子还想着对面的小流氓,老田你回家可要继续管好她,千万别再让她溜出来了!”
  “谢谢!”
  他像抓犯人一样,把倔头倔脑的女儿关进警车。
  驶出校门的刹那,小麦转脸看着马路对面,小超市里只有店主大叔一人,没看到秋收。
  她再也看不到他了。
  车子飞快地远离学校,远离空旷的南明路,远离这片郊外的荒野。
  回到市区家里的时候,她的眼泪差不多也流干了。
  田跃进一句话都不想再跟她说,他能做的只有老本行---看管犯人!
  第二天,上海下起多年罕见的暴雨。
  在这高考前复习的关键一周,老田向局里请了事假,这也是十几年来破天荒第一次。领导爽快地批准了这个请求,反正女儿高考一辈子就一次,慕容老师的命案暂由其他人负责。
  老田在家里多装了好几把锁,从里面把大门反锁起来,钥匙都在他手中,没有钥匙就没办法出门---学校是监狱,家里仍然是监狱,这是比死刑更要命的惩罚。
  父亲二十四小时守候在家,一切吃的喝的全由亲戚送来,整个家族出动为她的高考服务。小麦却是心乱如麻,几乎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想不了---想到秋收就忍不住大哭起来,索性逼迫自己不要再想,打开书本复习功课。
  她天真地以为,只要高考成绩没问题,收到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她就可以再回去找秋收,他们仍然可以好好地在一起。
  于是,她有两个星期没有再见秋收。
  直到高考结束的那天。
  酷热的七月。
  重获自由的小麦,虽然不知道分数多少,但预感成绩还不错,父亲重新投入了案件,不会再像对待罪犯一样看着她了。她再次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像个女大学生那样,忐忑不安地坐上了公交车。
  回到南明高级中学,学校已彻底放假,大门紧闭宛如坟墓。
  小麦不想再走进这道门,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独自穿过寂静的南明路---那是她魂牵梦萦的地方,就像茫茫沙漠中的绿洲,辽阔大洋上的岛屿。
  可是,小超市的铁门同样紧闭。
  大概是因为暑期的缘故,没有学生因此也没有生意了---她在外面用力拍打着喊道:“喂,有人吗?秋收!秋收!”
  几分钟后,店里没有任何的动静。
  她把眼睛贴着玻璃向内看去,却发现所有货架都是空的!收银台上也是什么都没有!好像整个小超市一下子被搬空了。
  小麦焦急地站在店门口,一个钟头过去,却见不到半个人影,烈日暴晒下她几乎中暑晕倒。
  她知道附近还有居民区,便带着浑身汗水走过去,总算找到了居委会。
  秋收家的小超市,也是这里唯一能买到东西的地方,居委会阿姨们都认识店主大叔。
  听说小麦要寻找秋收父子,阿姨们长吁短叹起来:“小姑娘,你不知道?他们家破人亡了啊!”
  “啊?”
  居委会阿姨娓娓道来---就在小麦离开学校不久,秋收悄无声息地失踪了。店主大叔焦急地四处寻找儿子,几天后的暴雨之夜,他在南门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少年至今仍然无影无踪,店里遭到一伙流氓洗劫,还是居委会帮忙给小超市关的门。
  小麦一句话都没再说,顶着烈日回到小店门口,站在树荫下等待她的秋收。
  从上午等到傍晚,不知流了多少汗水,直到夜幕完全笼罩了她,泪水才汩汩地流下来。
  深夜,她回到家里,又抱着枕头哭到天明。
  2000年的暑假,田小麦再也没有见到过秋收。
  后来,她又去过几次南明路,发现小超市已被其他人盘下,人们已忘了那对来自西部乡村的父子,似乎他们从没来过这里。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她无聊地闲在家里,等来了大学第一志愿的录取通知书。她也学会了用电脑上网,第一次在“榕树下”网站读到了今何在的《悟空传》,就像电影《大话西游》一样,再次让她泪流满面。
  两个月后,小麦成为了大学生。
  虽在不同的学校,钱灵依旧是她的死党,两人却始终未能恢复到高中时代的亲密。
  田跃进头上增添了许多白发,他仍未破获慕容老师的凶杀案,第二条致命的紫色丝巾,还躺在公安局的物证库里。
  四年后,田小麦顺利地度过大学时代,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外企OL。
  至于,那个叫秋收的少年,却在残酷的时间洗刷下,从她的记忆中消失了。
  时间,人世间最残酷的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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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09: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四章
  2010年,12月19日。
  冬夜,凌晨。
  田小麦从回忆中醒来,恍然若失许久,才确信今夕是何夕。
  她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打开晕黄的台灯,看着镜中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脸,竟然如此陌生。
  低下头下,看到手指上的卡地亚钻戒。
  一点一滴,一分一毫,从坟墓中挖掘出被自己遗忘的记忆,挖掘出十八岁芳心破裂后的碎片,这才明白这么多年来痛苦的源头,也明白了难以治愈的抑郁症的病根---还有,那个站在深沟前的梦的缘起。
  也许,曾经发生过的所有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放弃造成的。
  她本可以和那个少年私奔,本可以远远逃离学校和父亲---可是,身为高三学生的她做不到,恐怕任何人都做不到。
  这是命运注定的。
  她不敢面对那道深深的伤痕,害怕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自拔,更不敢面对自己曾经的怯懦,担心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宽恕自己。
  所以,她选择了遗忘。
  她不是不能回忆,也不是不愿回忆,而是不敢回忆。
  在十年漫长的无意识中,她抹去了记忆中关于秋收的一切,似乎这个身世凄凉的少年,从未来到这个不幸的世界上。
  然而,那个梦却永远都遗忘不了,就像一个无法删除的程序,定期在深夜悄然启动。
  这辈子再也走不出这个噩梦了。
  凌晨三点,小麦再也无法入眠,听着窗外淀山湖的波涛声,她穿戴整齐,想要出门走一走。
  因为,她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回忆起来?发生过的这一切,还是彻底遗忘更好吧。
  悄悄走下楼梯,屏住呼吸打开大门,来到寒冷的月光下,别墅大门正对着湖岸,不时吹来寒冷刺骨的风,幸好她已裹上大衣,又加了一条围巾,瑟瑟发抖地来到湖边小径。
  虽是凌晨,湖边却亮着一排路灯,不知是给人用还是给鬼用得。
  小麦一身白色大衣,孤独得像个幽灵走过。湖水就在脚边拍打,她渴望这样的夜晚越冷越好,冷得可以冰冻心底的记忆,不要再跳出来折磨自己了。
  忽然,她看到前方的路灯底下,躺着一双男人的黑皮鞋。
  湖水不断打到鞋尖上,两只鞋差不多都已湿了,再看四周并无半个人影---难道有人半夜下水游泳?在这么寒冷的水里游泳不是自杀吗?
  小麦越想越奇怪,蹲下来仔细看那双鞋子,若是正品起码得上万元。皮鞋尺码也比普通人大一些,应该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的,看风格又像是中年以上有钱人的----
  她想到了盛赞的爸爸。
  虽然,小麦从不注意男人的鞋子,但今天盛先生穿的确实是一双黑皮鞋。
  又一阵寒风带着潮水扑上来,几乎打湿了她的鞋子,令她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
  她沿着湖边跑回别墅,拍打三楼男朋友的房间。
  盛赞打开门,揉着惺忪的双眼,突然兴奋地抱住她说:“你终于来了”
  “你想哪去了!”她用力挣脱,“快去看看你爸爸还在不在”
  “什么?你什么意思?”
  “快啊!”
  小麦拖着他来到二楼,敲响他的父母的房门。
  等待片刻,盛太太打开了门,盛赞面色尴尬地问:“爸爸呢?”
  “你爸爸?”她回头喊了一声,“喂,老盛!”
  房间里什么声音都没传来,盛太太打开所有的灯,回头找了一圈才露出疑惑的神色:“奇怪,你爸爸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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