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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1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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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英格兰报》经常登一些思想激进的文章,马塞诸塞政府感到头痛。后来找个碴子逮捕詹姆士。富兰克林担起了管理印刷所的重任,继续发表文章,呼吁保障公众自由权利,特别是言论自由,坚决支持哥哥。詹姆士后在亲友的营救下出狱。
出狱后詹姆士依然固我,但也担心当局再次干涉。于是和大伙商量,决定以富兰克林的名义继续办报。为了防止牵连,就和弟弟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私底下兄弟另外签订一个合同,条款内容与老合同相似。
但这并没有改善哥哥与弟弟不和谐的关系,弟弟时常遭打。
富兰克林决心离开印刷所。
公开解除合同关系,这对富兰克林是个机会,他若离开,别人不会怪他。
他紧紧抓住这个机会。
他料定,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哥哥不敢拿出私下合同来压他。
哥哥发现这一苗头后,气得七窍冒烟。想不到弟弟趁自己危难之际,竟然来这么一手。
弟弟也承认自己是趁火打劫,不过这是几十年以后的事。当时的富兰克林觉得,离开残暴的哥哥,是一件维护自由、充满正义的事。
为了阻止弟弟离开,詹姆士与波士顿所有印刷厂老板打好招呼,要他们不要雇佣弟弟。
富兰克林这一刻终于明白,所谓的兄弟亲情,全是扯淡,一点也靠不住。所能依靠的,唯有自己。他感到自己突然间成熟了。
波士顿呆不下,那就走吧,到纽约去,那里有印刷厂。
他不能公开走。因为父亲也认为要遵守合同,虽然是暂时不能公开的合同,这是詹姆士的合法权益。
富兰克林请好友柯林斯联系到一只纽约的帆船。柯林斯告诉那船长:他的一个朋友和一个女孩干柴烈火,女方怀了孕,后来才发现这女孩不正经,朋友很后悔。现在女方父母逼婚,朋友没办法,想偷偷到纽约去躲一躲。
那船长听后,哈哈大笑:没关系,没关系,这小子和我年轻时一样嘛。他悄悄地来就是了。
富兰克林变卖部分书籍,凑得一点钱,偷偷地上了船。
这个还只有17岁的少年,为了争得一个自由身,不知天高地厚,
不畏前途生死,义无反顾地离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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