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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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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8 11: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富兰克林一进学校就卓尔不凡,不到一年成绩窜至第一,不是班上第一,而是全年级第一,提前升入二年级。
  天下做父母的,都会为孩子的优秀而自豪。
  约赛亚却笑不起来,因为没钱。家大业不大,实在难以为继。如果这孩子成绩太好,一定会一读到底----升大学。
  到那里找学费?
  况且,书读得多,并不表明将来就会本领强、就业顺、生活好。有很多读了大学的人,最后还是一贫如洗、穷困潦倒。
  约赛亚决定,让富兰克林读职业中专----去学写字和算数。这是谋生的基础。
  又读了一年,约赛亚让他回家当学徒。在约赛亚看来,能够写字、能够算数,就可以了。谋生本领,学校不一定学得到,还得跟师傅学。
  这孩子聪明,又小,跟自己学吧,将来也好子承父业。
  10岁的富兰克林,呆在家里,学习用牛油制作肥皂和蜡烛,兼做站台先生、正堂杂役、跑街伙计。
   他一点也不乐意。不乐意,倒不是因为辍学,而是因为父亲没让他学航海。他感到,架着大船在大风中劈波斩浪,那才超刺激。
  父亲不让他去,他就在业余时间,纠集一批小喽啰,到水里玩,很快学会了游泳和划船。他天生就有领导才能,小家伙们都听他的。
    业余时间除了这件事,他就喜欢看书,而且看得惊天动地。小小年纪,就把把父亲的大部分藏书看完了。然后买来《约翰•班扬集》、《计划论》、《希腊罗马名人传》这样大人看的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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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8 11: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约赛亚看着他的孩子,心里犯嘀咕:这孩子,一点都不喜欢自己的手艺,指望他继承自己的事业,恐怕靠不住。如果他也像他的一个哥哥那样,独自逃跑去当水手,那就麻烦了。我得找一样他喜欢的事让他做。
  于是,约赛亚常带孩子出去,边散步边看木匠、泥瓦匠、镟工、铜匠干活,看看富兰克林喜欢干什么。让父亲欣喜的是,富兰克林什么都喜欢,什么都干一干,做得还不错。
  两年过去了,看到时机比较成熟,约赛亚问富兰克林:
  孩子,你喜欢干那样?
  反正不管挑那样,都可以开店谋生。做父亲的很有把握。
  富兰克林的回答,差点让父亲背过去:
  爸爸,我喜欢航海。
  不行,不行,坚决不行。航海,除了危险之外,还难以养家糊口。
  两年的努力等于零,约赛亚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败。
  算了,算了,你不是喜欢看书吗,那就去学印刷吧,天天印,让你看个够。
  不,我不去。
  不去?随你吧,你爱啥干啥,就是不能学航海。
  富兰克林抗拒了一段时间。但孩子就是孩子,那里抗得过大人。他想了想,印刷总比做蜡烛强,印刷就印刷吧。
  富兰克林的一生,就此与印刷结下了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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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3 11: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节 第一个蜚声国际的巨人(2)
  
  根据父亲的安排,富兰克林拜师了。师傅不是别人,是亲哥哥詹姆士。詹姆士开了一家印刷所,办了一份《新英格兰报》,生意大致过得去。
  居家是兄弟,从业为师徒。两个人正正经经签订了师徒合同,一切都按市场规律和既有习俗办,合同规定,富兰克林学徒到21岁,平时哥哥负责吃穿住,到最后一年发工资。
  印刷技术并不复杂,富兰克林不久就掌握了,并且不可避免地成了印刷高手。
  这期间,最重要的是学会了写作。他依旧保持了孜孜不倦看书的习惯。没钱买书,他就借。为了按时归还,经常通宵达旦。
  开始,他对写诗感兴趣。有两首诗---《灯塔的悲剧》、《水手之歌》,得到了哥哥的称赞。哥哥建议富兰克林把诗印出来,拿去卖钱。
  富兰克林沿街叫卖,结果《灯塔的悲剧》很畅销,他很高兴。
  正当他自鸣得意的时候,一桶冷水从他的头上泼过来了。
  泼冷水的是他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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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3 11: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拙劣的几句话也能称之为诗歌?就这点水平还得意洋洋?靠写诗谋生的,有几个成功了?说得不好听,写诗的是乞丐。”
  父亲的挖苦让富兰克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父亲说得对还是错。冷水一浇,富兰克林对写诗的兴趣大减。
  富兰克林结识了一个好朋友约翰.柯林斯。两个人除了爱看书,还喜欢争论,时常面红耳赤,互不服输。口头争了不算数,还写信辩论,非要争个你死我活。
  父亲无意中看到了信稿,告诉富兰克林:你的拼法和标点胜过了对方,修辞和条理方面不行,还要好好学习。
  这次,富兰克林服膺了父亲,决心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经过认真思考,他用一些很特别、很实用的方法来锻炼。
  先从书刊中挑几篇好文章,将每句话的关键词记录下来,过几天忘得差不多的时候,再根据关键词的提示,用自己的话复原文章。两相比较,看那些地方好,那些不好,发现不足,加以修正。
  不但如此,他还把散文改写成诗,直到忘记了原文,再将诗用改写为散文,然后再比较。
  经过几个来回,富兰克林的写作水平直线提升。
  后来,他钻研苏格拉底的著作,从中学习辩论之术。像苏格拉底一样,不用“一定”、“无疑”等武断性字眼,而用“我猜想”、“我料想”等商量性的语句,以谦逊的态度、发问的口气来交流,效果不错。从此,他养成谦虚说话的习惯。从减少火药味,增强亲和力,说服力反而提高了。这些改变,让他受用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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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3 11: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早晨詹姆士上班,发现印刷所大门里塞进了投稿。他捡起来看,发现稿子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感人,语言很有特色,确实写得不错。他拿给朋友看,大家都赞许。
  稿子的笔名是个女子名字。大家猜测,这样的好稿子,应该出自博士之手,罗德.培根的可能性最大,他经常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仔细看,文风也相似。
  不管是不是,詹姆士先将它发表在《新英格兰报》上。
  自此之后,詹姆士经常在门后发现有稿子。
  这样高水平的稿子,到底是谁写的呢?这个一直念头盘旋在詹姆士心头。他对作者越来越好奇,决心弄个水落石出。
  一天夜里,他悄悄躲在门后。当发现有稿子从门缝里塞进时,他激动地打开门,一看,居然是小富兰克林!詹姆士大吃一惊。富兰克林发现门突然自行打开,门后突现一个黑影,吓得魂飞魄散。
  第二天,印刷所里的人知道谜底后,大声惊呼,对小富兰克林刮目相看,敬佩不已。
  只有一个人心理五味杂陈,这个人便是詹姆士。他一向把弟弟看成一个纯粹的学徒,一个调皮的学徒。富兰克林则认为自己不是一般的学徒,而是弟兄,哥哥应有所照顾,父亲也是这样认为的。
  矛盾就此产生。詹姆士越要富兰克林服管,富兰克林越执拗。詹姆士脾气急躁,一有矛盾冲突,就对弟弟拳脚相加。弟弟越来越把哥哥当做压迫者,心里十分不满,萌生了离开哥哥的念头。
  詹姆士担心,现在弟弟得到大家的拥戴,一定更不会服管了。
  不过稿子还是鼓励弟弟写,毕竟对报纸吸引客户有好处。至于稿酬,呵呵,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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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3 11: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新英格兰报》经常登一些思想激进的文章,马塞诸塞政府感到头痛。后来找个碴子逮捕詹姆士。富兰克林担起了管理印刷所的重任,继续发表文章,呼吁保障公众自由权利,特别是言论自由,坚决支持哥哥。詹姆士后在亲友的营救下出狱。
  出狱后詹姆士依然固我,但也担心当局再次干涉。于是和大伙商量,决定以富兰克林的名义继续办报。为了防止牵连,就和弟弟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私底下兄弟另外签订一个合同,条款内容与老合同相似。
  但这并没有改善哥哥与弟弟不和谐的关系,弟弟时常遭打。
  富兰克林决心离开印刷所。
  公开解除合同关系,这对富兰克林是个机会,他若离开,别人不会怪他。
  他紧紧抓住这个机会。
  他料定,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哥哥不敢拿出私下合同来压他。
  哥哥发现这一苗头后,气得七窍冒烟。想不到弟弟趁自己危难之际,竟然来这么一手。
  弟弟也承认自己是趁火打劫,不过这是几十年以后的事。当时的富兰克林觉得,离开残暴的哥哥,是一件维护自由、充满正义的事。
  为了阻止弟弟离开,詹姆士与波士顿所有印刷厂老板打好招呼,要他们不要雇佣弟弟。
  富兰克林这一刻终于明白,所谓的兄弟亲情,全是扯淡,一点也靠不住。所能依靠的,唯有自己。他感到自己突然间成熟了。
  波士顿呆不下,那就走吧,到纽约去,那里有印刷厂。
  他不能公开走。因为父亲也认为要遵守合同,虽然是暂时不能公开的合同,这是詹姆士的合法权益。
  富兰克林请好友柯林斯联系到一只纽约的帆船。柯林斯告诉那船长:他的一个朋友和一个女孩干柴烈火,女方怀了孕,后来才发现这女孩不正经,朋友很后悔。现在女方父母逼婚,朋友没办法,想偷偷到纽约去躲一躲。
  那船长听后,哈哈大笑:没关系,没关系,这小子和我年轻时一样嘛。他悄悄地来就是了。
  富兰克林变卖部分书籍,凑得一点钱,偷偷地上了船。
  这个还只有17岁的少年,为了争得一个自由身,不知天高地厚,
  不畏前途生死,义无反顾地离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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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3 11: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节 第一个蜚声世界的巨人(3)
  
    逃离原有的世界,不需要好久,只需要三天。
  富兰克林登上纽约的码头,感觉天地一新。行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他感到终于彻底自由了。
  再见了,哥哥,没有你的日子里。我将挺直身子。
  再见了,爸爸,没有你的日子里。我将拥抱梦想。
  他坚信,自己是印刷高手,谋生不是问题。
  可现实,从来就没有这么浪漫。
  富兰克林四处打听,找到纽约印刷所老板:
  先生,你这里需要印刷工人吗?我是个熟练工哎。
  老板威廉.布拉福德和蔼的回答:小伙子,我这里人手够了,不缺人。
  犹如晴天霹雳,富兰克林怔住了。因为从波士顿开始,他就想像这里要人。他之所以敢离家出走,就是以这里要人为前提的。
  现在,这里不要人,怎么办?难道……富兰克林茫然地望着布拉福德。
  布拉福德看着富兰克林失望的眼神,笑了笑:小伙子,我儿子在费城开印刷所,最近有个人辞工,你可以去试试。
  绝望之际又生希望,富兰克林赶紧道谢。搭船去100英里外的费城。不料遭遇风暴,全身湿透,发起了高烧。好在他知识丰富,记得一个偏方,猛喝凉水,热病冷治,第二天早上高烧退去。又几经转折,才搭便船赶到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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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3 11: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时的富兰克林,衣衫褴褛,胡子拉渣,十分寒伧。口袋里仅剩一元荷兰币和一先令铜币(一先令=12便士)。肚子实在饿了,他摸出三个便士买点面包卷。出乎意料的是,店家给了他三个很大的面包。富兰克林不知道,费城物价比波士顿低,所以一样的钱买了不一样的面包。
  三个大面包不好拿,他就左臂夹一个,右臂夹一个,嘴里咬一个,再辅之以散乱的头发、脏黑的衣裤、漂动的胡须,俨然18世纪珍藏版“犀利哥”。
  17岁,正是叛逆的年龄。富兰克林昂着头,傲然行进在街头,仿佛在向全世界公告:我就是这么酷,咋的?
  正当他以老子天下第一的神态晃悠之际,突然瞥见前面一家门口站着一个俏丽的身影。
  美女,一定是美女!
  富兰克林凑上前去。那姑娘回头一看,吃了一惊,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富兰克林先是心里很美,因为美女回头看他了。接下来却十分难堪,他听得出,美女的笑,不是赞美,而是耻笑。
  笑他这幅男人为之心折、女人为之疯狂的尊容。
  富兰克林羞赧满面,飞也似地转向逃走了。
  第二天清晨,富兰克林收拾整齐,精神抖擞地去找新老板。
  新老板刚添了人,也不需要人手。他把富兰克林介绍给了另一家新开的印刷所,老板叫凯梅尔。凯梅尔同意了。
  老板帮富兰克林租了新住所,富兰克林把东西搬来了。他在房东的引导下,走进新屋,发现里面有位姑娘。富兰克林定睛一看,大吃一惊,这个姑娘就是前一天在门口笑他的美女。
  巧,实在是巧!
  美女名叫里德。她望着面前的帅哥,不敢相信这人与昨天那个人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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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3 11: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女+帅哥,一定会拍拖。富兰克林在费城安下身后,白天做工,晚上与朋友读书,业余时间与里德谈恋爱,日子过得非常快乐。
  对家里,他心存挂念,但坚决不联系。
  他只和柯林斯通信。
  可他的行踪,还是被他的姐夫无意中获知。不久,姐夫写信来劝他回去。富兰克林回了信,表示暂不回去。
  一天,两个陌生人走进印刷所,要求拜访富兰克林。凯梅尔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来人竟是宾夕法尼亚州州长吉斯和纽卡斯尔的弗兰奇上校。他们请富兰克林出去喝一杯。
  三人拐进酒馆,边喝边谈。州长劝富兰克林自己创业,他和弗兰奇上校愿意为他招揽公家生意。富兰克林担心父亲不会支持。州长表示可写一封信,由富兰克林带给父亲,相信可以说服他。
  一个贵为州长的人,怎么会主动来找一个毫无名气的小伙子呢。富兰克林很纳闷。
  回到波士顿,富兰克林才知道,上次姐夫收到回信,碰巧正跟吉斯州长在一起。吉斯看了信,觉得富兰克林年纪不大,却器识宏阔、志向远大、才华横溢,只要在费城创业,绝对能够干成一番事业。因此,他愿意帮忙。
  父亲看了州长的信,非常激动。想不到小家伙离家不久,就惊动了州长,真是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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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3 11: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富兰克林去看望哥哥詹姆士,印刷所的工人们很热情,詹姆士却很冷淡。弟弟过去的所作所为,依然让哥哥痛彻心扉。
  富兰克林还看望了柯林斯。柯林斯听了富兰克林的海吹,也很向往费城。他辞去原职,先行一步,约定两人在纽约碰头,同去费城。
   父亲思来想去,觉得富兰克林还小。创业投资不菲,如果一旦出问题,那就麻烦了。于是他委婉地回绝了州长的好意。
  富兰克林回程途中,探望了住在罗德艾兰的哥哥约翰。约翰托他代朋友收一笔债款,约35镑。
  接下来的航程十分愉快。因为他认识了两个性感女郎,相谈甚欢,关系越来越亲密。
  这时一位夫人把富兰克林叫到一边,告诉他:这两个女郎是坏人。富兰克林将信将疑。后来,船上失窃,才知道那俩是妓女,到她们的住宅一查,赃物果然在哪里。
  这件事,给富兰克林上了一课。
  富兰克林带着很多书籍,引起了船长的注意。当时拥有这么多书的人很少。纽约州州长伯内特听说后,接见了富兰克林。一个州长、一个印刷工,一起兴致勃勃谈论起书籍和作家,十分欢畅,引为知己。
  回到费城,富兰克林把父亲的信给州长看了,吉斯州长认为约赛亚太过谨慎。他提出,愿意出资金,由富兰克林从英国购机,欠资等有能力时再还。
  富兰克林被打动了,表示愿意去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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