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24-10-11 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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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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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1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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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叔刚写的短篇,《基础物理学》
七月份,我回了趟老家。
老家是广东腹地的一个县城,以温泉闻名。这一次回去,我没有住在亲戚家,而是在县城最豪华的酒店,开了间最豪华的房——规格仅在总统套之下。住得舒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点,我蔡必贵有钱了——这件事,必须让所有人知道。
不要误会,我不是中了彩票,更不是炒股炒房。我呢,是写推理小说的,前几年卖掉了一个,被拿去拍电影;当时卖得很便宜,但是合同里有1%的票房分成。我都快忘了这回事,没想到半年前,电影上映,奇迹般地票房火爆,最后拿了大几百万的分成。
大几百万。税后。一下就发财了。
老话说,锦衣不夜行;发财了,必须让别人知道。大概是在帝都混的这些年,养成了我浮夸的性格。
所以在七月份,我借口说要写一个青春题材的小说,回老家去取材,就把老婆孩子安顿在帝都的家里,一个人溜了。
就像你猜的那样,回来一个星期,我根本没去取什么材。白天就在酒店睡觉,晚上在楼下的夜总会,轮番跟小学、初中、高中的老同学,喝大酒,耍小妹。老家消费也不便宜,但是我反正有钱,烧的。
说起来,这家新开的酒店,从大堂到小妹,无论硬件软件,都挺不错。在我读高中的时候,这里可是一片河滩地,人迹罕至,荒草有半人高。那时候,我们同学间开玩笑,说要把谁杀了,肯定抛尸河滩;这里人迹罕至,尸体还没来得及被发现,就会陷进淤泥里。
我还记得,当年在河滩地旁,梁叶春一本正经地跟我说:“别讲笑,这里真有尸体也不一定。”
梁叶春是我高中同班,我记得他的物理很好,而我是语文科代表;后来我去了帝都,真的成了个写字为生的家伙;他却留在老家县城,成了一名人民警察。真是世事难料。
好吧,这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如今,就在能埋尸的荒滩上,建了一栋最豪华的大酒店;而我,正住在里面。
这一天晚上,我请了高中时的七八个留在老家的男同学,又在酒店的夜总会,喝大酒,耍小妹——小妹还没来,我们唱歌等着。
我唱完一首陈奕迅的《浮夸》,所有人热烈为埋单的鼓掌。
我刚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梁叶春端了杯酒靠过来,突然问:“陆小苏,有联系吗?”
我跟他碰了一下杯,一口喝完,然后抹抹嘴巴,拉长音调说:“陆——小——苏!”
梁叶春充满期待地看着我。
我嘿嘿一笑:“没联系。”
梁叶春才不相信:“别讲笑,那是你初恋女朋友。”
“别讲笑”是他高中时的口头禅,没想到,十几年了,他到现在还喜欢说。
我耸了耸肩膀:“谁说初恋女朋友,就一定要有联系?”
梁叶春的眼神似乎洞悉一切,表情笃定:“你骗不了我。”
我拍了下他的肩膀:“梁局,我不是犯人,不要审我。”
梁叶春一愣,然后嘿嘿笑了,又端起一杯酒:“我的错,自罚一杯。”
趁他仰头喝酒,我眯着眼看他。因为职业的原因,他身材保持得很好,脸像刀削似的,乍一看像某个韩国男星。这么多年的摸爬打滚,梁叶春现在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队长,不过,既然他都拔高了叫我大作家,礼尚往来,我当然尊称他一声“梁局”了。
审了那么多犯人之后,梁叶春的眼力果然够毒。我跟陆小苏,是高二时在一起的;我知道梁叶春也喜欢她,但是几封情书之后,陆小苏乖乖投入了我的怀抱。不过好景不长,高三以后,我考到了北京,她在广州上学,两个人异地恋不到一年,她就把我甩了。
当时,我恨不得把她杀了,然后扔到河滩地。那之后,在十多年里,我再没找过她。
只是三个月前,我又跟她联系上了。这也很好理解,男人有钱了嘛,底气就足了。她来帝都出差,我带她去吃了顿静心莲素食,看完电影,又开着我刚买的保时捷卡宴,送她回酒店。
我忙活了一晚,又要装低调,又要尽可能让她知道,我在事业上获得了成功。
最后,我成功了。
卡宴停在大堂门口,她推开车门,我心提到嗓子眼——关键剧情来了。
陆小苏突然想起来似的:“哦,要上去坐坐吗?”
终于!
我松了一口气,却没有表露,只是满脸笑意,真诚地说:“不了,老婆在家等着。”
她愣了一下,然后抬腿下车。真可惜,我没看见她的脸。
我喜欢钓鱼,不代表我喜欢吃鱼。更何况,十九岁的陆小苏很瘦,很美;三十三岁的陆小苏,瘦倒是瘦,法令纹都出来了好吗?
这种乐趣,我不想跟梁叶春分享。说了他也不明白,明白了要觉得我是神经病。
不过有些乐趣,我还是愿意跟他分享的。
此时,包厢门被打开,刘姐带着一群小妹鱼贯而入,包厢黯淡的灯光里,男人们开始挤眉弄眼。
今天晚上,喝多了。
都怪梁叶春这小子,一直灌我酒:“别讲笑,北京回来的大作家,酒量就这么点?”
别的人也纷纷起哄:“大作家,别看不起我们啊。”
妈蛋,这就是你们对待有钱人的态度吗?
总之,我喝多了,大概有一斤多点的马爹利名士,还有两听蓝带啤酒。虽然有梁叶春坐镇,夜总会不至于上假酒;但这个量,足够让我濒临断片了。
最后他们终于愿意放过我,曲终人散。
我带着小妹,回房;这个小妹不错,才二十岁出头,就会照顾人了,这三天我都是点她钟。
她不光会照顾人,而且,竟然还愿意听我讲故事。不管听没听懂,总之脱光了在床上,认真地听了,偶尔还会微微一笑,就像听明白了其中的精巧一样。
我写的推理小说,老实讲,不太好懂。精心设计的谋杀案,从行凶到破案,层层叠叠,环环相扣,不光要出人意表,还必须得符合逻辑。稍微哪里有点矛盾,不能自圆其说,读者就会吐槽得很凶。你都不知道,现在这些年轻人,戾气有多重。
许多时候,光是构思小说的情节,就能把头都想爆。
认真的讲,我很讨厌写推理小说,更讨厌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好吧,我讨厌的是因果律这个东西。一个原因,导致一个结果。据说在量子力学里——物理我不太懂,梁叶春可能更懂一些——有什么叠加态、什么薛定谔的猫,同一个原因,可以同时有两个不一样的结果。一只猫,可以即是活的,同时又是死的。
要世界真是这样,那就方便多了,随我怎么写,读者都没办法吐槽——你看,现实就是这样的嘛,叠加的,相互矛盾,同时存在。
这时候,小妹扶着我上电梯,回到十七楼的房门前,我插入房卡,却开不了门。
醉眼惺忪地抬头一看,房号没错,一七零九。没错。
小妹提醒我,是房卡错了。我低头一看,原来插入的是一张信用卡。
房卡呢?我全身上下都摸遍了,小妹也来帮我摸,里里外外,摸得我哈哈大笑,却怎么也找不到。
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吧,或者出门时忘了拿。这个时候,只能去一楼大堂,让服务员来开门了。
我让小妹在门口等着,我自己去大堂找人。带着小妹,从夜总会上来房间,没人会看见;带着小妹去酒店大堂,就是另一回事了。我现在呀,总算是半个公众人物;而且万一有人事多,跟我老婆打报告,那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你看,我现在就是个薛定谔的醉汉,你说我醉了,其实,我同时又没有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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