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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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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12: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下来刚到会的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发言了:邦联条例对邦联议会授权不够,所以给邦联议会补充点权力,实属必要,特别是筹款权。不过,筹款权也牵涉到许多其他权力。……联邦的普遍管辖和各州的具体管辖,任何时候不应双管齐下,不过,过多地改变现行体制也有风险。……对邦联一点修改也不做是不对的,不过,硬把各州不同意的改动强加于人,也行不通……
  谢尔曼同志东拉西扯讲了许多,完全是意识流,想到哪里讲到哪里,一会儿正一会儿反,听得人云里雾里、满头雾水。
  大家停顿一会儿,才理清头绪,原来他是个改良派,不赞同重起炉灶。
  又回到原点。
  特拉华的乔治.里德(George Read)见状,提议推迟讨论这一点,平克尼将军附议。
  看来只有这样。
  可是一表决,否定了里德的提议。
  很奇怪。
  接下来更奇怪。
  巴特勒提议对这一点进行表决,结果以绝对优势赞成伦道夫的第三点,即:必须建立一个由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组成的全国政府。
  从讨论的情况看,似乎反对的居上风。可实际情况刚好相反,除了康涅狄格反对、纽约赞成反对各半,其他6州全都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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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12: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奇怪的是南卡,4个代表,2个平克尼发言反对,按道理至少是赞成反对各半,可结果是赞成。
  这样的讨论,真是看不懂啊,看不懂。
  说明其中至少一个平克尼改变了初衷。
  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多数人对重起炉灶立宪建府早已形成共识,发言者再言语轰轰,反对者再雄辩滔滔,不过是制造了一堆语言泡沫而已。
  好了,好不容易通过了一个议题,下面讨论弗州方案的第二条:全国议会的席位,按各州财税贡献,或自由居民人数,实行比例分配。各州可任选一种对自己有利的办法。
  这一条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国会议员按财税和自由民人数比例来分配给各州。
  这很合理。
  至少是看上去是这样。
  伦道夫哪里知道,他的提议引爆了核弹。
  “轰”!一声巨响在大家的心头炸开,震得地动山摇。
  原因是,议员分配问题,是整个立宪建府的核心问题。
  从13州的政治传统看,国事议决于议会,落实于行政,评判于司法。议会掌握政事的决定权。各州要想保护自己,多争利益,就必须争夺发言权和表决权,也就是要多争议员人数。
  谁多谁有利,谁少谁危险。议员多的州肯定会吃定议员少的州,天长日久,必定会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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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12: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核心中的核心,关键中的关键。
  州州都重视议员分配,人人都死盯分配方式。
  弗州自革命以来就是13州的领头羊,现在依然想保持龙头老大的地位。弗州经济规模是老大,人口数量也是老大,无论按财税还是自由民比例,弗州稳居老大。
  所以弗州提出了看上去合理、实际最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
  其他州也不是傻子,一眼就洞穿弗州的诡计。谁都不会坐以待毙。特别是小州,做好准备与弗州恶斗。
  一场风暴即将来临。
  这一切,麦迪逊看得一清二楚。他作为方案的起草者之一,深知其中的厉害。他警觉,这个问题不宜这么早就讨论,过早讨论就会过早引起激烈争吵,于会不利,弄不好会分崩离析,难以收拾。
  于是他率先发言,找个借口,说“自由居民人数”这个概念不精确,容易引起争论,一争论就可能偏移“比例分配”这个原则,引起混乱,这一条应该推迟讨论。
  但是已经迟了。马萨诸塞的鲁弗斯.金(Rufus king)马上进攻:按财政比例行不通,且不论其他因素,就是各州每年到底能上交多少财税收入都无法预料,财政比例年年会变化,如何能作为分配议员的标准?
  鲁弗斯.金几句话就否定了按财税比例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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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12: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麦迪逊很囧,不但推迟讨论的目的没有达到,自己的美妙构想还被驳得像破布。他不得不以退为进:是的是的,确实应该弄清各州的财产,找出一个更好的规则来。
  没人应答。许多人心里清楚,按财税比例定议员,只是听上好美,实际上行不通,弗州玩的花招水平实在够低,低到大家不愿多费口舌。
  这条道行不通,那就只有按自由民人数比例来定。汉密尔顿就是这样想,也是这样说的,还有个人附议。
  这种花招不可能通得过。
  果然,有人提议,推迟讨论按自由民人数比例定议员这条内容,立马获得通过。
  这如同宣告弗州的构想破灭。
  华盛顿、伦道夫、麦迪逊错愕不能言。
  伦道夫、麦迪逊还不死心,提议改为“全国议会的席位,应按比例分配”。
  这表明,伦道夫、麦迪逊的立场已经大踏步后退,不再坚持财税和人口比例,只是保留按比例分配席位的原则。
  马上就有人接口要加上“不再按现行体制”。
  紧接着有人提出干脆改为“全国议会席位的分配,不再遵循现行体制。”
  这是哪儿跟哪儿。从开始的按财税或自由民比例分配席位,到席位分配不再遵循现行体制,简直是天差地别, TM几句话下来,面目全非,等于是一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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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12: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就是这句话,还被人提议推迟讨论,并获得通过。
  夫复何言?
  眼前一片黑暗。
  麦迪逊脑瓜子滴溜溜地转,决定绕过这个难点,换个角度提议:“邦联条例规定的表决权平等的原则,不应再在全国议会中占主导地位,用比例平等代议制取代。”
  这句话有点拗口,其实意思不复杂,就是要废除一州一票制,换上比例投票制。
  这个提议马上获得莫里斯的赞同。
  莫里斯所属的宾夕法尼亚,是第二大州,立场当然和弗州一样。莫里斯其实早在正式会议召开之前,就提出,大州应该联合起来,压倒小州平等表决权的要求,坚决废除一州一票制。不然的话,大州无论什么好议案,都会被小州以平等原则否定。果真如此的话,人口多的大州就会被人口少的小州摆平,这显然不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何况,大州无论在经济贡献还是在社会影响力方面,远胜小州。小州也和大州平起平坐,实行一州一票制,合理吗?
  显然不合理,所以要实行比例投票制。
  很多人赞同。如果此时表决,有可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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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1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个声音响起:我提醒委员会,我们特拉华代表团的使命,受到州议会授权书的限定,不得同意改变每州一票的平等表决规则。现在大会如果硬要改变,那我们特拉华代表团就无权参与进去,只好启程回家。
  说这话的是特拉华代表团的里德。
  原来,小州特拉华早就提防着大州,所以留有这一手。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大州要硬拗,那我特拉华就不和你玩了,就向你挥挥手,说“Byby”了。
  里德的话震撼全场。
  一个小议题的讨论,居然会导致一个代表团的决绝离场,出乎大家的意料。
  为了这次会,华盛顿、汉密尔顿、麦迪逊等人盼了10多年,谋划了好几年,筹备了一年多,费了多少心计和心血,才聚拢大家来开会。现在因为一个这么小的内容,就喊散场,那怎么得了。
  莫里斯赶紧劝和。
  麦迪逊只好缓颊,提议暂停讨论,将这个问题交全体委员会讨论。
  但里德还是不买账。
  大家一起来劝,后来有几个代表劝急了,不留情面地批评里德,说他们不识大体,不讲道理,现场一片乱糟糟。好在里德还是经不住劝,大家同意休会,把议题留给下一天的全体委员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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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12: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里德之所以这样耍猛,也是没有办法。特拉华是最小的州,人口只有弗吉尼亚1/12。按伦道夫方案,特拉华议员与弗州议员人数比是1:12。按此比例投票,特拉华只怕会输得全身光溜溜的,连短裤都要向弗州借,明知被人卖了还只能赔笑脸!
  特拉华能干吗?
  即使八戒元帅来也不会干。
  里德做得很对。
  还好,大家好劝歹劝,总算度过了一场散伙危机。
  只是可怜平克尼先生,带头吵了一天,什么也没有收获。他千方百计想出伦道夫方案的丑,好让他的方案出头。谁知大家叫嚷了一整天,对伦道夫的方案批了又批,就是没人提起他的方案,仿佛不曾存在一样。
  平克尼气鼓鼓的,又无可奈何。
  没有实力,就没有地位,到哪里都一样。
  或许也有可能,他的方案存在缺憾,无人愿提起。
  5月30日,是立宪实质性讨论的第一天,遍布暗礁、口水、智慧、嫉妒、勇气、撞击和妥协。总之,火药味很浓。
  不过,与后面的激烈斗争比起来,5月30日,算是云淡风轻、和谐美好的一天。
  困难,才刚刚开始。
  之所以不厌其烦把这一天的辩论写出,为的是展示立宪会议的实况,让大家知道民主的“风采”。以后的争论限于篇幅,不再详述,否则就是一本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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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把立宪内容梳一遍

  两天的辩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建立一部新宪法的不易。辩论延宕起伏,观点千差万别,思想宏富多变,斗争突兀激烈,过程迂回曲折,进展举步维艰。而这仅仅是开始,接下来的四个多月,立宪者们为了理想,为了利益,不怕雷语雷死人,不怕口水淹死人,不怕砖头砸死人,不怕YY贱死人,不怕天气热死人,开展了波澜壮阔的思想交锋。为了简易易读,现把辩论内容按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机构分门别类梳一遍,实际辩论是混同一起的。各人的发言也取其主要观点,不按原话啰嗦,否则,你看着看着就会头昏眼花,慢慢变为老年痴呆症患者。大家也不必记人名地名,不然刚有点兴趣,就会被生疏拗口的名称消灭得一干二净。
  奉劝一句,只看观点就行了,否则有不良反应概不负责。
  【关于立法机构的辩论】
  1.立法机构分几院?
  这点倒是分歧极小,大家一致赞同分两院,因为13个州有12个州的议会是两院,都习惯了。唯有富兰克林的宾州是一院制,但富兰克林再德高望重,也得服众。
  2.议员怎么选出?
  弗州方案是“立法机构第一院的议员,由各州人民自行选出。”
  所谓第一院,就是后来的众议院。也即众议员由人民直选。今天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当时这一条刚念完,蹭蹭几声,新英格兰各州的代表纷纷站起,大声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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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吧。
  不奇怪,他们主张国会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不由人民直选。
  康州的谢尔曼指出:普通老百姓没文化,素质低,分居山野,缺乏见闻,没能力思考国事,哪能选议员?多数老百姓头脑简单,候选人咋呼几次,就能把他们哄得团团转,很容易被政客误导。所以,“民众对政府的权限,应该降低到最低程度!”
  讲得好像也对,是不是?两百多年后的今天,某大国的所谓精英们,也是这么说的。两百多年的时光,丝毫没有磨损精英们的伟大观点。
  马州的格里也说:我们所经历过的罪过,都是因为民主过于泛滥(造成的)!老百姓不是没有德行,但容易受到假爱国者的欺骗,上次谢斯叛乱,就是被坏人误导掀起的。老百姓自己还以为有理,诉诸暴力,每天都做造孽的事。他们说要对公务员实施正当程序(审判),好像要把公仆饿死才是真正的民主。“我过去共和色彩太浓了,但经验告诉我,这种一味拉平的共和精神是危险的!”
  公仆(公务员)与主人的对立,原来北美早就存在哦。
  格里这么说,原因只有一个:他是大富翁。
  富翁和贫民,是相处在同一个世界的两个星球上的人。
  新英格兰代表的发言,激怒了一个人-----梅森。他威严站起,以不容置辩的口吻说:第一院是体现政府民主原则的最大宝库,它应该对社会的每个阶层都熟悉,感情上息息相通。因此,第一院的议员,不但要来自各州,还要来自各个阶层。我承认,过去有点太民主了,不过,我们如果不谨慎,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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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发言真的很解气。
  接下来他的发言让人忍不住要鼓掌,他说: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上层人士对这一人道的政策和行动如此冷漠。要知道,你们无论多么富有,地位多么荣耀,到最后不过是过眼烟云。常言道,富不过三代,你们的子孙后代一定会变为普通人,散落到各个阶层。因此,无论于公于私,都应建立一套体制,确保对下层人民权利和幸福的关心,不能少于对上层人士的关心。
  这是个睿智老人对权贵的忠告,提醒他们不要为富不仁、为官不正,你今天牛B,无法保证你永远牛B;即使你一生牛B,但无法保证你的子孙都牛B。所以,关爱百姓就是关爱自己,为人民着想就是为自己的子孙后代着想。尤其在制度设计上,对富贵贫贱一定要公平公正。你今天剥夺普通老百姓的选举权,等于你在剥夺自己的未来和子孙后代的选举权。只有建立公民直选制度,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权利和幸福。
  自古穷通无定数,从来贫富不长久。世道循环,报应不爽。得爱人处且爱人,爱人就是爱自己!
  博爱!!
  梅森多有历史眼光!讲得真好,忍不住想赏个妞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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