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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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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着威尔逊也发言,说:我坚信,第一院的议员应该由人民直选。因为中央政府就像一个金字塔,要想金字塔更高,就必须让塔基更宽。没有民意支撑,世界上任何政府都不可能长治久安。对共和政府来讲,民意是不可或缺的基础。由各州议会选举国会议员,以此抬高各州议会的地位,是错误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相互干扰应降低到最低程度。你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各州对国家政策的抵制,主要是来自州内官员,而不是群众。
  很正确,很坚定,很有力。
  麦迪逊进一步深入阐述:要想建立一个自由政府,国会至少要有一院由人民直选。如果由州议会选第一院,第一院选第二院,总统由国会两院推选,下级官员由总统任命,那么,在整个过程中,看不到人民的作用。人民与议员、官员之间,难以息息相通,无法保持紧密联系,而这种联系至关重要、必不可少……。整个政府的巨大网状结构,当然要各州议会支撑,但如果能够建立在人民这个坚实的基础上,就一定能更稳定、更持久。
  很通透,很深刻,很到位。
  有的国家和政府,在嘴巴上、新闻里、报刊上,天天讲和老百姓是血肉关系,是鱼水情深。可在行动上,基本把老百姓排除在体制之外,关起门来自己搞自己的。官员的任命、国会议员(代表)的选举,与老百姓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这些国家还往往厚着脸皮公然宣称:我们的国家是民主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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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梅森、威尔逊、麦迪逊讲得这么一清二楚,深入浅出,尼玛的格里还在那里死拗:我不赞成人民直选。我们的情况与英国不同,不能硬套英国的模式。经验证明,各州议员是人民直选的,但并不见得总能维系民心。可以尝试由人民选出一批人,再由州议会挑选。
  格里的说法与东方一些国家说“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如出一辙,对与不对,理论上难以辨析,但时间给予了回答----格里先生,你多虑了。
  巴特勒也发言:人民直选是一种无法实施的方式。因为居民散居,交通不便,信息不畅……。
  时至今日,有的国家精英也是这样回应老百姓的民主诉求的。但时间也给予了回答----巴特勒们,你们多虑了。
  最后表决6:2,第一院议员人民直选获得通过,还有两个州内部赞成与反对各半。
  6月6日,平克尼先生再次提出第一院议员不能由人民直选经过激烈辩论,以8:3的表决结果,决定维持原来的决定。
  这一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伟大决定就此定型。
  第一院议员的选举问题解决了,那第二院的议员怎么选?
  经过6月初的辩论,格里总结出了四种办法:
  一是由第一院议员选,好处是好中选优,坏处是第二院必须依赖于第一院,违背两院分设、权力制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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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是由全国行政官(总统)任命。这么做是退回到君主制,没有多少人赞成。
  三是由人民选举。好处是直达民意,不好之处是怕引起阶级冲突。当时的人民分为两部分,拥有土地的人,经商办厂的人,前者多而不富,是中下阶层;后者少但以大富翁为主,是精英阶层。第二院如果也由人民直选,会导致中下阶层会和精英阶层对立,代表中下阶层的议员,会凭借人数优势欺负精英阶层的议员。
  四是由各州议会选举。好处是经过州议会选,一般会选出以富翁为主的精英人士做议员。这样精英阶层就可以有效反制中下阶层,实现权力平衡。否则,就会多数压迫少数,政府难以长治久安。
  所以,格里赞成第四种选举方法----由各州议会选。
  但威尔逊、麦迪逊等发言进行了辩论,观点各不相同。最后梅森讲到了点子上,他说:全国政府(中央)的权力,如果全部交给人民,延伸到极限,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与之抗衡,也不好。所以应该保留一部分权力给各州,让两部分权力互相制衡。同时,各州也要防止全国政府对它的侵蚀,让各州议会选举第二院议员,就赋予了它们自卫能力,能制衡全国政府。
  “毫无疑问,无论偏向哪一方,都有危险!”
  梅森的发言,讲出了权力制衡的要点和精髓,讲到了大家的心坎上。无论是全国政府、州政府还是人民,三者之间都要互相制衡,权力无论偏重于一方,都有潜在的危险!
  进行表决,11个州罕见地全部赞成。即第二院(参议院)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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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随着政党政治的兴起和全民民主素质的提高,参议院议员改由人民直选。不过,这个过程经历了100多年,直到1913年才转变。
  3.议会有什么权力?
  当然是立法。两院都可以提出立法提案,这一点没人异议。把邦联立法权全部转移到新成立的国会,这一点也没人异议。但对下面这一点就有异议了:国会对各州单独无法立法的所有事务,都有立法权。有人担心,国会会不会过度剥夺州议会的权力。但没辩论几句就表决通过了。
  大家还未经辩论就通过了国会立法权高于州议会的几项内容。从法律上剥夺了各州对抗和欺凌中央政府的权力,树立了中央权威。从此以后,各州就没有叫板中央的实力了,调皮就会受到敲打,违法就会受到惩处,彻底扭转了朝小野大的局面。
  华盛顿松了一口气,他梦寐以求的国家权威终于从法律层面树立起来了,中央政府的雏形呼之欲出。
  可以说,关于国会立法权的内容,是最没有争论的部分。原因在于各州议会已运行多年,大家轻车熟路,加上不牵涉到具体利益,所以没必要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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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4.投票权如何分配?
  这个问题从开始就是核弹,代表们因为它睡不着觉。5月30日引爆后差点让会议散伙。当日把它冷藏后,代表们轻易不敢动它。
  但冷藏是暂时的,摆上桌面是不可避免的。6月9日,新泽西的威廉.佩特森(William Paterson)再次引爆,提出重新讨论国会议席分配问题。
  他之所以冒天下之不韪,实出于无奈。他所属的新泽西是小州。随着讨论的深入,他更加发现,国会议席分配问题是所有问题的基础和核心。小州新泽西如果无法得到平等的国会投票权,那讨论其它问题就没有多大意义,也讨论不下去。只有在得到平等投票权的基础上,才好在其他议题上设定自己的立场。
  其他小州的心思大同小异。
  于是佩特森决心当小州的代言人,不顾后果地发起冲锋。
  他的同州伙伴戴维.布瑞利(David Brearly)马上紧跟上来,作长篇发言予以鼎力支持:
  用比例投票制取代一州一票制,看起来很公正,但深入考察,就不公正、不合理。如果按财税比例分配议员,悬殊很大。在总数90席中,弗州可分到16席,佐治亚只有1席。三个大州(弗州、宾州和马州)的议席加起来超过半数,一旦联合起来,就可以操控一切,10个小州无足轻重。弗州挟16席之重,势必成为顶梁柱,形成令人生畏的军事方阵。各个小州只有依附大州才能显得有点分量,这显然不行。采用比例制要做到公平的话,只有一个办法,“把联邦的地图摊开,擦掉州际边界线,重新把联邦分为13个等份。”这样就没有大小州之分了,比例投票制就可以实行了!
  把联邦重新划分为13个等份,肯定是不现实的,大家都知道这是布瑞利在说气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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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佩特森不等其他人发言,赶紧接上布瑞利的观点:按比例投票就是打击小州的存在。我们没有权力超越邦联授权,建立全国政府。对此老百姓也不知情,没有准备成熟。我们应当追随人民,人民不会追随我们。一个大州比小州拥有更大的投票权,就好比一个富翁比一个穷人拥有更大的投票权,这合理吗?肯定不合理。如果是这样,穷人会永远受富人摆布!……
  佩特森讲了很长,但还是觉得言犹未尽,最后加上一个火爆的结尾:威尔逊先生曾暗示,如果小州反对方案,大州就应该结成联盟。我在这里宣布:如果你们高兴,就让你们联合去吧。不过你们要记住,你们没有权力要求其他州也联合!我们新泽西宁可向一个君主投降,甚至臣服一个暴君,也不愿接受这样的命运!我不但会在这里反对这个方案,回到新泽西,还会尽一切努力去击败这个方案!
  横刀立马、豪气干云啊有木有?
  威尔逊发现自己被点名,很尴尬,不得不澄清:佩特森先生你别误会,我所说的大州结盟,不是针对小州的,而是针对万一邦联解体这种情况的。但是,我还是坚决捍卫比例投票制。人与人从自然属性上讲是平等的,同等数量的人,拥有同等比例的投票权。宾州与你们新泽西的人口总数的比例是3:1,按一州一票制,宾州3个人的投票权等于新泽西1个人的投票权,你觉得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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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边无论怎么争论,内容都是一样的:大州主张比例投票制,因为这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原则,小州主张一州一票制,因为这体现了州际平等的原则。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奇怪的是两边都有理。
  6月11日,经过两天的思考,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提出一个的妙计:第一院实行比例投票制,体现人权;第二院实行一州一票制,体现州权。这样就平衡了。既然各州仍有一些不可忽视的权力,那就应该尊重,只有这样,才能赋予各中小州自卫的能力,避免大州统治一切。
  竟然还有这样一个好办法,真的不可思议。谢尔曼这家伙是怎么想到的?面对一个大家都认为几乎无解的题目,他居然找到了这样一个妙解。这是个比奥数还难的题目呢。
  谢尔曼自己也很满意,洋洋自得。
  正当他沾沾自喜的当儿,南卡的约翰.拉特里奇(John Rutledge)迅速发言:第一院议席应该按财税比例分配,这条规则的公正性无可争辩!
  谢尔曼的主意等于没说,因为此计太妙,大家根本没反应过来,还没来得及领会它的妙处就忽略过去了。
  拉特里奇看到按人口分配议席的办法走进了死胡同,转而重新捡起按财税贡献定议席的老办法。
  转啊转,转了10多天,转回到老地方。
  巴特勒赞成,他讲得很直白,讲到了这个社会的本质:“钱就是权。各州在新政府中的分量,应该和它的财富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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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和威尔逊不赞成,他们提出一个和缓的建议:第一院席位分配采用某种平等的比例代议制。
  这个提议暂时不涉及人口或财税,避免了争议。先给大家定个比例投票制的调,至于按什么比例,以后再说。
  没人理。
  大家仍然唾沫飞溅,争论是否按财税比例,但争了很久没有结果。
  富兰克林默默关注会议进程,看到大家为了利益,尖牙利嘴,尖锐争辩,互不相让,十分心忧,担心失败。于是,他结合人生经验,写了长篇发言,请人代读,苦口婆心地劝架:
  先生们那,我们来是为了相互磋商,不是来吵架的。说什么主意已定,说什么绝不退让,这既不能启发思维,也不能说服大家,何必呢?我们既要把自己看做各州的代表,更是看作是全体13州的代表。如果这样看的话,各州分配多少席位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本世纪初,英格兰和苏格兰结盟,苏格兰人口少,也担心自己席位少,怕吃亏,可直到今天,也没看见英国议会歧视和欺负苏格兰。因此,大家有话好好说,不要只站在本州立场上考虑问题。
  他还用数据证明,现在不是大州欺负小州,而是小州操控了大州。并提出了一个新颖但略显复杂的、按财税贡献定议席的方法。
  大家听完老革命的发言,很惭愧,一下子安静了许多。大家停止发言,对金和威尔逊的建议,进行表决,7:3决定实行平等比例代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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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会议取得的又一个巨大的进步。
  这个决定表明,按比例分配议席已成共识,关键是要平等。但就是这个平等,让大家伤透了脑筋。
  到底按财税还是按人口更平等?。
  拉特里奇反应快,提议按财税,巴特勒赞成。
  威尔逊针锋相对,提议按人口。
  以前按人口不但小州反对,南方几个中小州也不太愿意。原因是,南方黑人历来被视作财产,不能算人。南方中小州黑人比例极高,除开黑人,白人数量有限。相反,如果黑人也算人口的话,南方中小州力量大增,当然会赞成,但北方肯定不同意。
  北方认为,要废除黑人奴隶制。黑人既然不算人,又不纳税,怎么能作为计算议席的人口基数呢?
  但威尔逊从中看到了玄机。
  他的想法是,黑人既算人,又不算全人,按3/5折算!比如100个黑人,按60个人折算。
  这个办法既有利于南方,又照顾北方的面子。一下子获得多数州好感。
  南卡的平克尼看到此法大大有利于他们,惊喜莫名,迅速赞成。
  但马州的格里极力反对,大声责问:既然财产不能作为分配议席的依据,为什么要把南方视为财产的黑人,作为分配依据呢?
  格里的叱问表明,他是个歧视黑人的坏蛋。
  实际恰恰相反,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废奴主义者,坚决主张废除罪恶的黑人奴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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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5: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以前也赞成黑人作为议席分配依据,以为这样提升了黑人的地位。但他很快发现了更深一层的问题:如果黑人算基数,南方会更加乐意坚持奴隶制,黑人更无出头之日。
  当他明白这一点以后,态度急转,反过来坚决反对黑人作基数。
  只是可惜,其他北方代表未置一词为他帮腔。
  威尔逊的提议获得表决,结果9:2,以绝对优势过关。只有特拉华和新泽西反对。这两个州人口少,黑人也少,黑人按3/5折算,这两个州更吃亏。
  提出妙计的谢尔曼看到第一院按人口比例已成,顺势提出第二院实行一州一票制。他认为,大家争论的一切问题都取决于此。否则,小州绝不会同意!
  他的意思是:一院按人口体现大州权利,二院每州一票际体现小州权利,大小平衡,妥协通过。如果不这样的话,小州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会议肯定会破裂。
  一切都取决于此!
  大家对谢尔曼的提议进行表决,结果5:6失败。
  赞成的是5个中小州,反对的是三个大州(弗州、宾州、马州),和南端三州(北卡、南卡和佐治亚),这三个州蓄奴,把奴隶算上去后人口优势明显,所以他们也站到大州立场上去了。
  威尔逊和汉密尔顿顺势提出:第二院席位分配规则应与第一院相同。
  表决6:5通过。上一个议题投反对票的这次全部赞成,投赞成票的全部反对。两个阵营壁垒分明。
  连续两个表决,决定两院全部按人口比例分配议席。
  小州,被逼到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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