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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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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7: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隔几天后,会议表决通过任期7年,不得连任。
  直至9月4日,经一个处理大量未决问题的委员会研究提议,总统不由国会选举,也就不必规定不得连任,故总统任期定为4年,可连选连任。
  3. 全国行政官(总统)选举办法。
  关于总统选举办法的争论,其激烈程度仅次于国会投票权。6月1日,弗州方案提出由议会选举,但威尔逊旋即提议由人民选举,他举出纽约和马萨诸塞人民直选第一行政官的例子,说明此法既简单易行,又易获成功,非常好。
  他的话音未落,谢尔曼就反对,并主张应由国会选举。谢尔曼说:行政官要绝对依赖国会,因为行政官的主要职责,就是执行国会的意志。如果说世界上有所谓的暴政,就是由行政官脱离议会擅自作为引起的。
  威尔逊再次重申自己的观点,要求由人民直选,既独立于国会,也独立于个州。梅森马上赞成,只是觉得不易办到,因为老百姓如此分散,素质不一,要组织他们直选,确是件不容易的事。请威尔逊想出一个完善的办法来。
  第二天威尔逊就想出一个办法来了:把各州划分为若干选区,由人民选出各区的选举人,再把选举人集中起来。选出行政官,规定选举人不能选本州人。
  威尔逊好厉害,他提出的办法,就是如今实行的办法。他还特意说明,不能让各州干预行政官选举,只有让人民选举,才能获得人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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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7: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话刚讲完,格里接着发言,他也反对由国会选举行政官,认为这样做,容易导致国会议员与行政官候选人之间相互勾结,讨价还价、互相交易。国会议员在得到行政官候选人许诺后,投票支持特定候选人,候选人当选行政官后又帮助议员连任,或者把议席安插给他们的亲友。
  可是,威廉森的发言破了他们一盆冷水:我看不出人民选举行政官有什么好处。人民与选举人的关系,还不是与州议会的关系一样。再说,人民直选是件很麻烦的事,是很耗费钱财的。
  威廉森的发言得到很多人的赞同。表决8:2绝对优势通过由国会选举行政官,否决人民直选。
  但是,格里不服气,坚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在忍耐8天之后,即6月9日,重新提出,行政官坚决不能由国会选,否则,行政官与议员坑瀣一气不可避免。他郑重提议,全国行政官(总统)可由各州行政官选,避免与议员发生联系,保持行政系统的独立性。
  他的提议遭到伦道夫的反驳:这种方法是一种失策,它不能激起民众的信任。同时,小州在选举总统方面会失去机会。各州行政官对自己圈子以外的人也不甚了解,他们要么推选本州的人,要么选举偏袒本州的人。这样选出的国家行政官,不会挺身而出,去抵制各州对中央政府的侵蚀,捍卫国家利益。
  经这么一驳,格里又处于下风。一表决,10:0,否定了格里的提议。
  惨啊,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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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7: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问题一直到7月17日才再次进入讨论,这时候全体委员会报告提出由国会选,莫里斯断然反对。他说,全国行政官既由国会选出,又由国会罢免,这不成了国会的产物(玩物)了吗?全国行政官是整个国家的行政官,不是国会的行政官,应该由人民选!这种方式虽然有困难,但纽约和康狄涅格的实践证明,困难可以克服。让人民选,不会失算。如果让国会选,候选人就会被政客集团操纵、被派别把持、被利益集团绑架。就会像教皇选举一样,被7个红衣主教操纵,真正有德行的人选不上。
  莫里斯,讲得好!
  威尔逊也发言支持莫里斯。
  平克尼先生对这么个老话题反复讨论感到不可思议。他认为:由人民选举行政官的缺点,已经讲得明明白白。人民水平有限,容易被积极奔走、企图心强的参选人迷惑和误导。同时,几个大州的人民联手支持同一个候选人,就能左右结果。这样选,能行吗?相反,国会立法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会努力选择恰当的人选,去执行议会的立法。
  平克尼先生正陶醉在自己的逻辑里,冷不防莫里斯绝地反击,坚决捍卫自己的理念。他大声发言,逐一驳斥各种奇谈怪论:
  有人讲,由人民选,大州人民会联手把喜欢的人选上去,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大州的人民是联合不起来的,大州的议员倒是可以联合起来,在国会选举中左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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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7: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讲,人民易受少数有企图心人的驱使,这只能发生在小选区里,在美洲大陆这样大的范围内,这些少数人的下三滥手段,是不可能得逞的。
  有人讲,人民选,可能受到信息不足的影响。假如由国会选,人民对其中的秘密确实信息不足,但对出类拔萃的人物、得到人民好评和支持的人物,人民并非不知道。
  我提醒大家,由国会选,行政官就无法保持独立。国会一旦发起篡权和暴政,无人可以抵挡,这种事就会接踵而来。英国、荷兰历史上都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那里的参议院攘括了全权,其实到处都有此类事情。
  莫里斯的话掷地有声。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一直站在人民立场上的梅森同志,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赞成由国会选。他的理由仍然是人民分散、没有足够的辨别力等一套,没有新意。
  威尔逊批驳了梅森。
  但表决9:1否定人民选。这次轮到莫里斯惨啊。
  路德.马丁提议由各州议会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选全国行政官。被8:2否决。相反,会议一致同意由国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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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7: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变化发生在7月19日。经过多日讨论,有人越来越感觉到,原来对全国行政官的设置问题考虑得并不周全。莫里斯就认为,应该重新综合考虑这个问题。
  他说,设立全国行政官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控制国会。因为所有的议会都象个人一样,有扩充权力的欲望。他们平时没有这种机会,但一旦遇上战争、动乱或其它危机,就会借口形势需要扩权,此时,需要一位行政官制衡。
  他认为,议会往往由有钱人和有名的人组成,财富无时不刻不在腐蚀人们的头脑,滋生出对权力的渴求,刺激头脑用权力去压制别人,历史证明,这就是富人精神。一旦国会两院都施虐症,全国行政官就要运用军事、行政、司法手段,保护人民。
  如果寄望全国行政官防范国会两院,就不应该由国会选出;如果寄望全国行政官保护人民,就应该由人民选出。
  金、佩特森、威尔逊都发言赞成莫里斯的想法。
  立宪达人麦迪逊则从理论上论证了必须由人民选。他说,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自由政府的根本原理。行政官要保持独立,就不能由国会选,否则就无法独立,更谈不上权力分立了。一旦行政官和国会勾结,就意味着灾难。所以,行政官选举要寻求别的源泉,这个源泉人民群众最合适。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会选出一位品德出众、出类拔萃、声名卓著的人担任全国行政官。
  他们的发言扭转了局势,改变行政官由国会选举的想法,朝人民直选或间接选举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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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7: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沃斯沃斯考虑到人民选举的难度,提议既不由国会选,也不由人民选,而是由各州议会推出选举人来选。
  他的提议经表决获得通过。离人民选举还有距离。
  7月24、25、26日,连续三天讨论此问题。梅森总结大家的想法,归纳为8种选举办法:
  1.国会选;
  2.人民选;
  3.州议会选;
  4.州行政官选;
  5.选举人选;
  6.多选几个候选人;
  7.每州推选一个候选人,再由国会或人民选;
  8.抽签。
  额的个神啊,一件看似简单的事,居然玩出了这么多的花样。到底是那个神人,竟然提议抽签选举大总统,真是天外飞仙、奇思妙想、无限童真啊!
  不过想一想,还是抽签最公平。按其他方法,苦力、盗墓贼、流浪汉、文盲等是没机会当合众国总统的,但如果抽签,他们任何人都有可能中******************哦,而且不用投入一分钱。
  你千万不要把人家不当人看,人家也是合格的公民,是真正的无产阶级,必须给与机会。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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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7: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三天的讨论,非但没有进步,反而还是回到国会选的老路。
  唉,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问题拖到到8月24日再论,突然发现国会选也很麻烦。
  假如由众议院选,小州不同意,因为众议院大州议员多,可控制选举结果,到时候总统永远是大州人。
  如果由参议院选,大州不同意,因为参议院各州投票权均等,有利于小州。到时候总统有可能经常是小州人,大州很憋屈。
  最后决定两院一起选。这种办法实际等于众议院选,有的小州不同意。
  哈哈,大小州又互掐上了。
  一时间没有结果。
  8月31日,涉及宪法的大部分内容已经过反复讨论,形成了共识。大会决定每州抽1人,组成11人委员会,集中处理剩下的问题和未讨论的问题。全国行政官(总统)选举办法也是剩下的问题之一。9月4日,11人委员会提出新的总统选举办法:
  由各州按该州国会两院的议员人数的多少,推出同等数量的选举人,选举合众国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在各州投票,每个选举人投两票,其中至少一票不能选本州人。选票密封汇集到参议院拆封计票。得票最多且过半的当选为总统,若不止一人过半且票数相等,就由参议院投票,从前五名中选出一人为总统。总统选出后,剩下最多票者为副总统,若数人票数相等,也由参议院选出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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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7: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法讲起来复杂,其实简单,就是州议会推选举人选总统。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下,才交参议院选。
  这个办法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国会选可能拉帮结派、营私舞弊的缺点,也避免了人民直选难度较大的缺点,各州分开投票防止了大规模拉票的可能性,又不妨碍总统连选连任,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各种风险。
  这是个可以接受的方案。
  很多人这么认为。
  但当时的大会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反对者。
  梅森、巴特勒、拉特里奇就担心,这种选举方式导致决定权还是在参议院,还会出现结党营私。总统的产生和连任,还是受参议院操纵。如果两者合体成功,总统可能终身任职,成为实际上的君主。伦道夫质问,为何不是两院都享有决定权?单由参议院的20多个人决定如此重大的事项,参议院就会演变为贵族院。参议院如果控制了总统,也就控制官员任命权;参议院还可以联合总统,欺负众议院。这样一来,何谈三权分立?
  为解决上述担心,众人提出一系列对策,惜乎都不济事。最后干脆把参议院换为众议院,且众院实行每州一票制,呵呵。
  在会诸公之所以殚精竭虑,为的是优中选优,确保选出一个最深孚众望、德才兼备的贤德之士担任总统,建立一个“贤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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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7: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法讲起来复杂,其实简单,就是州议会推选举人选总统。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下,才交参议院选。
  这个办法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国会选可能拉帮结派、营私舞弊的缺点,也避免了人民直选难度较大的缺点,各州分开投票防止了大规模拉票的可能性,又不妨碍总统连选连任,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各种风险。
  这是个可以接受的方案。
  很多人这么认为。
  但当时的大会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反对者。
  梅森、巴特勒、拉特里奇就担心,这种选举方式导致决定权还是在参议院,还会出现结党营私。总统的产生和连任,还是受参议院操纵。如果两者合体成功,总统可能终身任职,成为实际上的君主。伦道夫质问,为何不是两院都享有决定权?单由参议院的20多个人决定如此重大的事项,参议院就会演变为贵族院。参议院如果控制了总统,也就控制官员任命权;参议院还可以联合总统,欺负众议院。这样一来,何谈三权分立?
  为解决上述担心,众人提出一系列对策,惜乎都不济事。最后干脆把参议院换为众议院,且众院实行每州一票制,呵呵。
  在会诸公之所以殚精竭虑,为的是优中选优,确保选出一个最深孚众望、德才兼备的贤德之士担任总统,建立一个“贤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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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7: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煞费苦心,采取负面排除法设计选举制度。大家仔细看:
  为防止拉帮结派、操纵选举,采取选举人制度,排除议员和行政官员参与;
  为防止舞弊,采取各州分散投票的方式;
  为防止不过半的人当选,采取参议院复选的办法;
  为防止参议院变成贵族院,改为众议院复选;
  为防止众议院大州议员占优势,又规定每州一票;
  ……
  感叹,你只有感叹的份!
  一个政府的清明与廉能,一个国家兴旺与强盛,不是没有原因的!靠的就是一代又一代的先人殚精竭虑、忘我无私、深谋远虑、天下为公……
  先人,先人啊,真的是先人板板啊!
  后来,为防止人民有意见,又改变了选举人推选办法,允许各州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让人民选举总统选举人。
  这是继议定民选第一院(众议院)议员后,又一个巨大胜利!
  随着历史的进步,州议员推选选举人的做法逐步淘汰,现今都是由人民选举总统选举人,民意成为总统选举的决定力量。
  是开国的立宪者们,让政治由官主走向民主,让民主成为人民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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