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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17: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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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检验仍在进行中,老刘上楼和我们报告说,尸体面部有烟晕,头发烧焦,全身有大面积的烧灼伤,死亡原因应为烧死,此种损伤为爆炸形成高温、高压气浪引起的烧灼伤。截取一片尸体表皮后发现,尸表有密集的皮下出血,应为较密集的抛击物形成的损伤,说明两人距离爆炸点较近,爆炸物飞溅后砸击在身体。除此之外,检测不到任何其他致死性伤痕。说明死者的死亡原因确为爆炸而死。
通过现场勘验和尸检,我们可以做以下推测:电视机内被人安装了电雷管和硝胺炸药,死者在打开电视时触动电雷管并引发爆炸。这种爆炸案件平时比较少见,但采取这样的形式,却足以说明凶手与死者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深刻矛盾。搞清死者的社会关系,是当下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侦查方向了。同时,雷管和炸药属于管制物品,其生产、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都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每一个流程环节都会详细登记在案。用电雷管引爆炸药,并接通电视开关,也不是一个门外汉能够完成的,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所以,结合上面几点,找出疑犯,似乎不是太难。
外围调查展开后,我们才发现事情并不如我们想得那么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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