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25-4-4 17:55 |
---|
签到天数: 113 天 [LV.6]常住居民II
|
首先,器官移植的前提是配型。所谓的配型,并不是血型对上了就行。其实除了各种血型(血液不止ABO一种分型)要匹配,还要对供体、受体体内的抗体情况、白细胞抗原情况进行匹配,甚至对供体、受体的一般情况,比如年龄、身高、体重,以及基础疾病情况进行匹配。总之,进行移植手术之前,是需要进行非常复杂的配型工作的。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减轻受体的免疫系统对供体器官的排斥,提高手术的成功率。
其次,整个器官移植手术的环境,包括摘取器官的手术环境,必须是一个非常严苛的无菌环境,要达到很多标准。因为一旦发生感染,即便移植手术成功,受体依旧无法延续生命。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人,也必须有丰富的外科手术经验,掌握器官移植手术的专门技能。就这两点,在普遍情况下就很难做到了。
再次,离体器官的保存是有时限的。离体肾脏最多也就能保存40多个小时,其他离体脏器可以保存的时间更短。所以器官移植一般都是在手术之前就完成了全部配型的工作。比如说,有些人签署了器官捐献意愿书,那么在这些人死亡之前,早就已经做好了一系列配型工作。如果把器官摘下来再配型,那就来不及了。
最后,做器官买卖交易的犯罪成本是非常高的。犯罪分子要有非常专业的技术人员,要有严苛无菌的手术室,要有能够保存器官的专业设施等,还要面临被严惩的风险。别说杀人取器官了,就算供体、受体都是自愿的,只要没有履行必需的合法手续,组织交易都是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就已经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而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都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来处罚。犯罪分子也是人,也得计算犯罪的成本。为了挣一点钱,要投入整个产业链,要有大量专业的团队和设备,甚至还要拿自己的小命铤而走险,是不是得不偿失呢?
因为偷器官的谣言盛行,一定程度上也将合法的器官移植污名化了,导致很多人一谈到器官移植就讳莫如深。
实际上,合法器官移植的重要社会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正是因为有合法器官移植的存在,很多患者得以延续生命;不幸身亡的人,在死后依旧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合法器官移植体现了对生命健康的尊重,也促进了医学的发展。
我们国内有《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程序及要求进行了规范,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活动限定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因为此条例的存在,所以在整个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和移植过程中,会有监督、见证体系。因此,也保障了整个过程不违反社会伦理道德,不违背死者意愿或者其近亲属的意愿。
所以,大家不要因为这些不靠谱的谣言,而对器官移植工作产生误解和猜忌。这其实是一项很伟大、很神圣的工作,我们都要支持它。
说到偷器官,老秦还想到了另一个流传甚广的谣言。
谣言的发布者不仅用文字讲了一个离谱的故事,还配上了一张图片。文字说的是火车站附近一名女子被人杀死后取走器官,配图是在火车站旁边的树丛里有具全身赤裸的女尸,而这具女尸的胸腹腔被剖开了。
可想而知,这样的图文在网络上流传,会引起多大的轰动。
图片的感官冲击力明显比文字强,而这么血腥恐怖的图片给网民带来的冲击就更加汹涌了。事发地点是火车站附近,这是一个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公然杀人、偷器官,这是多么令人发指的事情啊!
这个案件确实发生在公共场所,警方虽然第一时间设置了警戒带,疏散了围观群众,对现场进行了保护,但还是有人爬到了围墙上和树上,对尸体进行了拍摄,并发到了网络上。
事实上,案子很快就被警方侦破了,凶手和杀人偷器官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这是一起精神病患者杀人、毁尸的案件。
“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的造谣行为极其可耻,而在现场拍摄死者照片的行为更应该被谴责。因为死者也有尊严,拍摄死者的照片随意在网上传播就是对死者最大的不敬。而且,命案的现场勘查、取证工作都是保密的,如果偷偷拍摄了警方工作的照片,也就泄露了警方的侦查秘密。
所以老秦在此呼吁,千万不要拍摄命案现场的照片发到网上,用这种方式来吸引眼球、吸引流量是不道德的。
有人也问过老秦,你们法医天天和尸体、器官打交道,会不会也被这种谣言侵扰啊?
还别说,真的有偷器官谣言的变种版本,把法医也给编进去了。
我记得大约是在10年前,某媒体发布了一篇文章,题为《某省警方荒山秘密解剖尸体,被指盗取死者器官》。
这家媒体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一边用这样的标题来吸引眼球,一边还用了春秋笔法。标题里说是“被指”,也就是说,这事儿和媒体没关系啊,是死者家属这样指责的,不是媒体说的。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某年冬天的一个凌晨,有个18岁的男孩子去酒吧里玩耍,因为琐事和其他几个人发生了纠纷。很快,言语纠纷变成了肢体冲突,对方有人携带了刀具,掏出刀就把这个男孩给捅死了。
本来这是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警方也经常侦办此类案件。但这个男孩的家属心中的愤怒无处发泄,就迁怒于警方。他们对媒体说:“事情发生后,我们发现法医把尸体藏在荒山的一个犄角旮旯里进行解剖。等我们家属赶到的时候,尸体都已经解剖完了,里面的器官都不翼而飞了!法医为什么要这样干?肯定就是为了偷取死者的器官!”
这家媒体用了这么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对此事进行报道,使这篇文章广泛流传,在网上炒作得很厉害。当地的县公安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且把刑侦大队的教导员,也就是负责办理这起案件的负责人进行停职处理,然后又找了检察院和相关部门的人对尸体进行重新尸检,看看器官还在不在。重新尸检的结果是器官都在,不存在偷取器官的行为。这才平息了舆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