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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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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3: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华盛顿和梅森愕然发现,他们成了敌人。数度争执之后,他们愤怒绝交。
  几十年的感情毁于一旦。
  即使与华盛顿这样的巨人朋友绝交,梅森也不改其立场,他暴怒地表示:“即使砍断我的右手,我也不签。”
  铁骨铮铮。
  顽固不化。
  好喽,既然劝不过来,就请你们三人靠边站。
  大家经过一些小事项表决以后,宪法终于定稿。全文5000多个单词,共7条:
  第1条讲国会;
  第2条讲总统;
  第3条讲法院;
  第4条讲联邦与州的关系;
  第5条讲宪法的修改;
  第6条讲宪法地位;
  第7条讲四分之三州通过后生效。很简单,很实用。
  开始签字,大家鱼贯挥笔,华盛顿居首。富兰克林则大发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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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3: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会议主席椅子后有一副油画,画中有一轮红日,红日下彩霞飞天。富兰克林望着这幅画,会议顺畅心情好的时候,觉得这是旭日东升,会议难以为继心情不好的时候,觉得这是夕阳西下。究竟是什么,富兰克林心里起起落落,无法判断。
  现在宪法终于大功告成,代表们签字了。富兰克林心情无比愉快,他终于确定,这是旭日东升之象。
  是的,一个新生的国家,象早晨的太阳一样冉冉升起,霞光万道,活力四射。
  是的,一个伟大的领袖,象早晨的太阳一样冉冉升起,红霞满天,美丽辉煌。
  哎,怎么象作诗,一股酸气飘荡。
  大家签完字以后,集合在费城大酒店举行庆功晚宴,大家举杯庆贺,依依话别。按照会议决定,宪法文本和会议文件交大会主席华盛顿保管。
  这次会议的一些数据,你看不看无所谓:
  1.共12个州共任命代表73名,实际有55名参加,42名代表自始至终坚持下来了,仅有39名签名。
  2.代表55名大多是律师、种植园主或商人,平均年龄42岁(相当年轻),其中21名在独立战争中服役,7名曾任过州长,大多曾任大陆会议代表,8名曾在《独立宣言》上签字。
  3.会议代表中,产生总统2人(华盛顿、麦迪逊),副总统1人(格里),第一届参议员7位,第一届众议员6位; 4人连续担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1人担任大法官,2人担任地区法官,1人担任第一任财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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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3: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散会后三天,华盛顿就把草案送到纽约的邦联议会。邦联议会经过三天的讨论,同意发往各州批准
  果然像三位拒绝签字的帅哥估计的一样,宪法草案一传到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赞成者高呼庆祝,反对者骂声如潮。民众明显分为两派----赞成宪法的“联邦党人”和反宪法的“反联邦党人”。两派对敌,互相指责谩骂。
  赞成者认为,宪法为国家强大提供了基础;反对者理由很多,其中最大的理由是,宪法是一部富人的宪法,保护既得利益者,忽视草根阶层利益,而且还缺少人民权利法案,当然要反对。
  伦道夫、梅森、格里一回到本州,就投入反对派阵营,呼吁反对新宪法。纽约、马萨诸塞等州反对派强大。
  无论赞成还是反对,各州都在权衡。得利的州,当然想尽快批准宪法。
  第一个想批准宪法的州,是宾夕法尼亚。作为宪法的诞生州,他们觉得很自豪。立宪时代表最多,诉求得到了充分反映。特别是他们有个幻想,认为自己是大州,费城又是临时首都,全州上下努一把力,说不定就会超越弗州,成为新美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心。
  想想自己会成为美国的中心,那该多自豪、多激动不已。
  再则,宾夕法尼亚自认为是中部州的大哥大,与特拉华和新泽西经济上紧密联系。如果立宪建府成功,三个州有联邦政府的强力领导,政治上能建立坚固联盟,经济上能成功合体。
  一本万利,前景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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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3: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乏反对者,且牵涉到内部党派斗争,形势比较复杂。反对派持续抗议,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老百姓不关注则已,一关注发现,宪法对自己还是大大有利,所以主流意见是批准。州议会辩论中,立宪派也占优势。于是,宾州第一个召集并举行代表选举,第一个召开批准会议,一心想成为批准宪法的NO.1。
  正当他们兴高采烈操作之时,一个惊人的消息传来,他们的第一,被人抢了。
  特拉华州。       
  特拉华是反对弗州立宪方案的主力小州之一,但宪法明确参院比例代表制后,得到了想要的,心里十分高兴,象检了个宝似的乐呵回家。 特拉华原本是纽约的三个县,后划归宾州,1776年干脆独立建府。但它的经济和宾州血脉相连,商品需经费城出口,贸易权完全掌握在宾州手中,被称为“费城商业帝国的一部分”,时常担心被宾州吞并。现在若有宪法构建的中央政府保护,就不怕了。他们听说宾州要批准宪法,就想抢在前头,做批准宪法的NO.1。于是赶紧选举代表召开会议,以30:0的绝对优势,通过新宪法。
  全票啊,同志们!哪里见过这么心甘情愿的?
  宾州板上钉钉的第一被人抢了,很郁闷。更郁闷的是,要通过宪法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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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3: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反对派还一直在反对,虽然主流民意赞成宪法,甚至媒体拒绝刊登反对派的言论,可反对派意志坚定,一如既往。他们也知道,一旦表决,人数处于劣势,很不利。不知道哪个聪明绝顶的家伙,出了一个冠绝古今的主意----躲。他们在绝境中猛然发现,只要反对派代表不出席会议,大会就无法达到法定人数,也就开不成喽,开了也没有效。
  那就躲起来,吼吼。
  反对派代表一个个呆在家里,或者躲在其他地方,悠闲地喝咖啡,陪老婆孩子,侍花逗狗,心里偷笑:呵呵,老子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让你们去开会热闹吧,老子不去,看你们咋办?
  得意,悠闲自在。
  窃喜,欢快不已。
  突然,有的代表身边,闯来几个人,不由分说,把代表架起来就走,不肯走的抬。代表们一个个吓得魂不附体,高声呼叫,唯恐遇到了流氓绑架。等到看见议会大楼,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他们死也不肯进议会大厅,无奈拗不过,被推进去了,被丢进去了,被踹进去了。
  就在他们惊魂未定的时候,主持人宣布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开始投票。等他们反应过来抗议的时候,主持人已经宣布投票结果46:23,会议议程结束了。
  反对派代表哀叹: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还是人多力量大啊!
  当晚,富兰克林带领官员和议会代表,意气风发地登上费城法院大楼,向民众宣读批准宪法的文告。
  这一天是1787年12月12日,比特拉华仅晚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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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3: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天之后,新泽西也通过了宪法。新泽西是由东泽西和西泽西联合而成的,东泽西是联邦派,西泽西是反联邦派。但现实使他们认识到,新泽西是内陆州,需要纽约和费城做港口,经济命脉卡在宾州和纽约州手里。统一建国的话,大家是命运共同体,什么事都好说,中央政府也会主持公道。若处于分裂状态,宾州和纽约州随时可以掐断新泽西的脖子。
  同时,新泽西还有惨重的公共债务,无法转嫁给人民,统一建国的话债务由中央政府负责,新泽西无债一身轻。
  因此,投票结果是38:0通过,又一个全票州。
  第四个批准的是佐治亚。佐治亚代表在立宪会议上看似反对宪法草案很激烈,实际他们只反对一件事:废奴。除此之外,他们都赞成。原因无他,现实逼迫。
  原来最南面的佐治亚,州小民穷,外有西班牙盘踞在南面佛罗里达半岛,内与克里克族印第安人作战,内忧外患,让他们穷于应付,负债很多,财政陷入绝境。同时,他们还胆大包天,想向南部和西部扩张。没有中央政府,他们无力应付任何一件事。因此,他们在第二年(1788年)1月2日通过宪法,也是全票(26:0)。
  第五个是康涅狄格。该州原本就极力主张立宪建府,因为此州的商品也要经纽约出口。纽约趁机狮子大开口,让康涅狄格人每年向纽约州政府交纳4万至5万美元的出口税,这可是个大数字。一旦建国,征税权收归中央政府,税款各州均等,康涅狄格就会减轻巨大负担,在经济竞争中不再处于不利地位。
  所以该州以压倒性优势通过宪法(1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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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3: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第六个就不那么容了,因为它的名字叫----马萨诸塞。
  首先挑起独立战争的是它,为的是反抗皇粮国税,推翻专制王权,把自己从英国政府的统治中解放出来,实现自由理想,现在平白无故又套上一个新政府,那独立战争不就白打了?
  首先发起大规模起义的是它,谢斯同志发扬该州一贯勇于反抗的优良传统,掀起了美国史上第一次有影响的贫民起义。现在宪法又要建立一个新政府,那不又多了一个压迫者吗?
  这么一个珍视自由、敢于斗争的州,要它马上接受新宪法,是不是有点不切实际?
  如果你知道反对派首领是谁的话,那就更不要抱希望。
  第一个是格里。新宪法上连字都不肯签的人,还会赞成批准它吗?
  第二个就是大名鼎鼎汉考克。这位曾经的帅哥现在已经显出老相,岁月是把杀猪刀,刀刀催人老。当年他一直耿耿于怀没有担任大陆军总司令,无法到前线杀敌,让他背下来的一肚子军事知识没有用场,深以为憾。担任完大陆会议主席后,他迅速出钱拉起一支队伍,奔赴前线。他按照书上所讲,排兵布阵,勇猛冲向敌人,奋勇杀敌,取得了辉煌战果----一败涂地,他那缺乏训练的兵仔,一接触真实的战斗就不行了,迅速溃散。汉考克自己也从马上摔下来,差点挂了,不挂也得做俘虏。
  事后他总结教训,发现自己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穿错了鞋。不该穿一双休闲鞋上阵,结果鞋带坏了,害得他从马上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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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3: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吼吼,这个教训总结的好吧!
  花花公子就是花花公子,做什么事都是花花公子式的,包括总结经验,打仗就更不要说了。
  失败后也就死了心,他终于知道,照着书打仗也会输。
  后来他继续从事抗英活动,做出了不少贡献。独立战争胜利后,还担任过州长和州议会主席。
  他的人生标签就是----一代反王。
  要他接受新宪法,除非在梦中。
  第三位就是“革命之父”塞缪尔。塞缪尔啊塞缪尔,好久不见了。早期革命搞得那么有声有色,可从第二届大陆会议后,他好像消失了。事实上他一直很忙,只不过他文不会辩论,武不会打仗,说也说不赢,打也打不赢,在人才济济的独立战争中,还真的没起到大的作用,加上他惯于批评人,结果他成了大陆会议的独行侠。后来他回到马萨诸塞,继续从事抗英斗争,在当地享有崇高威望。一个以反抗专制、维护自由为毕生事业的人,要他接受拥有实权的中央政府,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三个人,越是后面的越有反抗精神。格里就是塞缪尔的粉丝(追随者)。
  有这么三个人在,马萨诸塞就别想通过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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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3: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联邦党人非常着急,反复做他们三个人的工作,三人不为所动。联邦党人对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他们的实力和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在冥思苦想之后,联邦党人不得不动用绝招,他们找到汉考克,悄悄地说:伟大的汉考克先生,别人赞不赞成宪法无所谓,你赞成宪法有益无害。一旦建国,就需要选举总统。现在弗吉尼亚内部想当总统的人不止一个,争得很。假如他们协调不出总统人选的话,我们就一致推举你为总统候选人。
  汉考克曾经担任过大陆会议主席,自以为完全够格担任总统候选人。他听联邦党人这么一说,两眼放光,心思顿时活了,立场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开始极力赞成宪法,并做塞缪尔他们的工作。
  塞缪尔对汉考克的转变大吃一惊,但在汉考克的劝说下,也慢慢认识到,成立联邦还是有很大好处的。联邦政府至少可以全国一盘棋,协调和规范十三州那混乱的贸易关系,以贸易立州的马萨诸塞,必然获益匪浅。
  另外一个方面,谢斯起义事件表明,单靠马萨诸塞一个州的力量,是难以平息大的动乱的,关键时刻,还得靠十三个州集体的力量。在抵抗对外侵略方面,更要借助集体的力量。
  马萨诸塞还有个难言之隐,那就是经过独立战争和谢斯起义折腾,经济社会遭到极大破坏,财政状况一团糟。如果硬抗下去,马萨诸塞难以为继,岌岌可危。
  没钱能抗到几时?
  塞缪尔终于低下高傲的头。
  华盛顿也来信声援:美国人民“要么通过新宪法,要么回到绝对无政府状态,并承受其可悲的恶果,别无选择可以改变,也不存在中间过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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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3: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塞缪尔还是提出,必须修改宪法,增加《权利法案》,才会同意通过宪法。
  联邦党人借驴下坡,赶紧答应。
  即使是这样,投票结果是187:168,仅以19票的微弱优势惊险过关。
  马里兰州本来要获得通过是很难的,因为它的两位立宪代表强硬反对宪法草案,立宪中途就拂袖而去。反对派坚持认为,只有小国才能实行共和制,国家大了就会走向专制,这是历史证明了的。可立宪结果其实是有利于小州的,没有中央政府强力保护,他们小州命运难测,说不定永远受欺负。只有在全国性联盟中,马里兰才能获得均等的保护,并成为地区贸易中心和南北经济扩张的重要纽带。
  他们认清形势之后,爽快地以63:11的压倒性优势,第七个通过宪法。
  南卡罗来纳也像佐治亚一样,表面上在立宪会议中反对激烈,实际也只反对一件事----废奴。当奴隶问题达成妥协后,南卡欢喜鼓舞,越是大庄园主,越是贵族,越是有实力的阶层,越赞成宪法,最终以149:73的较大优势通过。
  下面是一个关键州,因为宪法只要获得9个州通过,就生效。新罕布什尔重任在肩。
  该州是清教徒建立的州,中等偏下规模,宪法总体对他们有利。但他们担心中央政府会忽视宗教,导致破坏清教道德基础。教徒的立场往往一致,所以反对声浪强大。联邦党人看出问题以后,答应增加《权利法案》,对宗教实行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反对派才有所让步,以57:46的比例通过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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