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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分享] 听我说南明(持续更新,讲述最后的汉人王朝无奈的末路,崇祯十七年开始)----孙敬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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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2 23: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16)
  
  古往今来,让人打仗,就要予人以钱粮。人要吃粮,马要吃草,银子用来买衣服鞋子,维护、更新武器的费用也要算在内。再说士兵也要挣工资吧,不然怎么养活老婆孩子呢。
  
  史可法要面对的不是大头兵,而是四大天王,他们掌握着庞大的军队,早年就在江湖飘,哪个也不是省油的灯具。尽管史可法是阁部,是文官的领袖,但说到底,他还是一个书生。秀才遇见兵,要么用道理征服人,要么被人用大刀搞定,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尤其看到高杰、刘泽清桀骜不驯的脸时,他便认定,这注定是一场难打的仗,尽管这两张脸是如此俊秀。
  
  史可法从来不是畏惧困难的人,他要将眼前的难题一一解决。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四大天王的兵马陆续到达防区,粮食问题就被摆上了台面。
  
  对于这个问题,史阁部遵循太祖高皇帝的思路,让四大天王的半私人部队就地耕种荒芜的田地,以实现粮食自给。
  
  太祖他老人家太有追求,一贯秉承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理念,他在位时,试图将帝国的一切纳入他所珍视的轨道内,他以为,他的子孙从此一劳永逸、千秋万代。
  
  由于老人家是叫花子出身,曾经连饭都吃不上,这种穷怕了的人,当了皇帝也不肯吃亏,最喜欢的运动就是一箭多雕,最喜欢做的生意就是一本万利。军屯就是他老人家的完美创造之一,按照他的构想,右手拿长矛,左手拿镰刀,且战且农,自己养活自己,帅呆了。当然,这个完美,是他自己认为的——在他的好子孙手里,军屯制度变了模样。
  
  在那个以通达知礼而闻名的皇帝朱祐樘在位期间,士兵们服役的报酬便一度缩减为一些口粮和冬衣,他们甚至还被指望自行解决基本装备,比如裤衩背心等等。
  
  这就不讲理了,大爷和平时种地,战乱时提着脑袋给朝廷卖命,只换回几袋米、几件破棉袄不说,末了还要自己买工作服,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要知道,朱祐樘在位时,明帝国才刚刚走到它的中年,在强壮的中年即出现如此乱象,叫人心悸。也就是从那时起,军屯制度开始衰落,直到明帝国的晚年,这个制度终于恶化到癌症晚期的程度。
  
  现在史阁部决心重振这一制度,使四大天王的部队实现粮食自给,是他这个计划的重要一环。
  
  史可法一直是这样一个人,他有着强烈责任感,追求完美,理想是成为模范官僚,总是想要解决所有的问题。事实上,能解决全部问题的人,大致有两种结局,一种是被累死,另一种情况是,他压根就不是人,而是裤衩外穿的超人。
  
  史阁部肯定不是超人,因为据史书记载,他并没有解决所有问题。不过古代的史书太不人性化,对人杰们的家庭情况介绍太少,以致我们无从知晓,史阁部是不是个对家庭负责的好男人。
  
  杂乱无章的局面,给了史阁部自我满足的机会——粮食有了着落远远不够,军队的武器装备都需要白花花的银子来支撑。
  
  在明末,军队开始大量配备火器,战斗力增强的同时,也使得预算迅速膨胀。尤其到了万历年间,军队开始大规模仿制葡萄牙的火器,以当时的经济状况来看,花费相当于造航空母舰——军队成了散财童子。
  
  基于这样的原因,史可法决定授予四镇自行税收的权利,并将税收来源全部用于购买武器装备。对此我只能说,史阁部太过天真,他把别人都想得跟自己一样——清若自律,毫无私心。
  
  为了激励将士们英勇效命,史可法给每位士兵涨了工资,他们的年薪提高到二十两白银,当时普遍的工资标准是十八两。
  
  同时,史可法以内阁首脑的身份郑重宣布:四镇收复任何一处失地,则该地受其管辖。
  
  史可法这一系列做法的目的是唯一的,即通过鼓励军队踊跃收复失地,扩大现有地盘,并使这一地区恢复某种程度的秩序。然而事实证明,费尽心机的史可法非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开了一个十分危险的先例。
  
  尽管有人说,史可法个人能力不强,在重大问题上屡次犯错误,但我仍旧要说,不要去苛责他,因为他已经尽力了。在那样一个年代,能如他一样,坚定留在原地的人,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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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6 22: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16)
  
  甩手走掉是容易的,留在原地总是需要勇气的,但有勇气的史阁部留在原地却也是有条件的。
  
  十几年前,在亲眼目睹老师左光斗不妥协的下场后,史可法明白要想换取大局的胜利,必须进行适当的变通和妥协,他自认为,自己将以此超越老师。
  
   他太想获得胜利了,确切的说,他没法不胜利。因为在自己的前方,还有一个无比强大的李自成在等待着他。这个人占领了京城,逼死了提拔自己、赏识自己的皇帝,挟持了年轻的太子,在饱读诗书的史可法看来,李自成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恐怖主义头子。深入骨髓的怨恨,使史可法迸发出的无穷勇气,他发誓与李自成势不两立——民间谓之“死磕”。
  
  如果史阁部发一个悬赏缉拿李自成的通告,最有资格揭榜的人,非吴三桂莫属!
  
  昔日之三桂,官至明朝山海关总兵;
  今日之长伯(三桂字),受封为满清平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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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00: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风云变
  
  (1)谁都不容易
  
  经过山海关一战,小试牛刀的吴三桂赶跑了前同事唐通,重新占领这一军事重镇。
  
  大顺军委派的各级官员一看,小吴虽然年轻,却实在太猛,自己留下来硬抗肯定没有好结果,好汉不吃眼前亏,于是纷纷决定跑路,进京找闯王告状去,不信打不死你个小兔崽子。
  
  大顺官员脚底抹油,比兔子跑的还快,吴三桂没有追,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忙,首先是忙着戴孝。
  
  夺回山海关之后,吴三桂立刻作哀恸状,通令全军给崇祯皇帝和皇后戴孝,由于崇祯夫妇还没有谥号,只能分别称为大行皇帝、大行皇后。反正人已经死了,叫什么也无所谓,就算你直接叫他俩的名讳——朱由检、周玉凤,谁也不能拿你怎么样。但吴三桂还是要做这个样子,仍旧要拿死人来骗活人,只是这个骗术实在不高明,充其量只是街头骗大爷大妈金戒指的级别。
  
  皇帝皇后死了那么久,三七都过了,你才想起来给他戴孝,忽悠谁呢。去北京朝见李自成的路上,你怎么不给他戴孝?崇祯招你进京拉他一把的时候,你不磨磨蹭蹭比什么都强。
  
  就像子女对待父母,老爹老妈活着的时候,他们想吃什么、想干什么,耐心带着他们去实现愿望,比人没了在殡仪馆里呼天抢地强多了。
  
  虽然连傻子也不骗了,但这么一折腾,吴三桂顿时名声大作,几乎取得了和十几年前、带领二十家丁冲进后金骑兵阵相同的舆论效果,一时风头无两、粉丝无数。
  
  可是吴三桂并没有站在山海关城楼上,向粉丝们挥手致意的兴致,因为他的日子并不好过——他重新占领山海关的举动,就像邻居家调皮的小男孩,闲着没事儿,去找马蜂玩儿,捅了人家的窝,却没有找好蒙面的盖头,最后被蛰了个满头包,只好回家找妈妈哭去。
  
  从河北玉田折回山海关的一路上,吴三桂都坚信自己的判断:李自成不厚道,只有夺回山海关,自己才有安身立命的空间。等到这座城重新属于自己的时候,吴三桂才发现,自己仍旧会死得很惨。
  
  当时除了山海关之外,附近所有的区域几乎都受大顺军节制,尽管管辖的基础还很脆弱,却无法忽略不计。
  
  凭一个弹丸之地,要想筹措到足够的粮饷几乎是不可能的,吴三桂终于意识到,以前自己之所以能够从容镇守此地,因为后方有着地域辽阔的大明,就算大明只剩下悠悠一口气,好歹瘦死骆驼比马大,提供个粮草支持还是不成问题的。现在皇帝死了,靠山也没了,他吴三桂什么都不是了。
  
  吴三桂意识到,李自成是最大的马蜂窝,而自己把它捅了。
  
  和邻居家的小男孩不一样,小男孩捅马蜂窝图的是乐呵,而吴三桂必须捅这个马蜂窝,不捅他就不能生存,但他又不能回家找妈妈哭去,他亲娘早死了,父亲在李自成手里受尽折磨。他唯一的选择就是去找蒙面的盖头,那么谁来当这个盖头呢?
  
  广大的江南地区尚在明军手里,那里有闻名天下的平寇大将军左良玉,还有掌握着南京精锐的兵部尚书史可法,但是太远了,要想穿过大顺军控制范围到达那里真是太难了。
  
  而且就算顺利到达那里,顺利找到组织,又能怎么样呢?皇帝没了,江南现在是什么形势谁知道?即便形势大好,谁又能来救他?谁又敢来救他?就算有人够义气,星夜兼程地来了或者在自己的防区滋扰大顺军,能不能起到牵制作用难说,估计吴三桂早已经被李自成或者关外的多尔衮连着骨头吃掉了,菜名曰“骨肉相连”。
  
  吴三桂的顾虑没有错,这时候的南京六部,正在为立谁作皇帝进行着殊死搏斗,左良玉也正紧紧盯着南京的动向,他吴三桂的死活实在是个不起眼的事情。
  
  既然明朝的同事指望不上,就只能找别人了。
  
  这样满清成了吴三桂唯一的选择。
  
  小娃娃福临即位后,满清政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他的叔父多尔衮不仅成了睿亲王,还成了摄政,全称为“大清国摄政睿亲王多尔衮”,字儿太多了,地位太高了,但这并不是多尔衮一生获得的最尊贵的头衔。
  
  虽然多尔衮和皇太极不是一母所生,母亲的性格也大相径庭:皇太极的额娘孟古姐姐性格恬淡、一派安闲,而多尔衮的额娘阿巴亥相貌艳丽、工于心计,然而多尔衮却像极了皇太极,和自己的哥哥一样,他的能力出众,而且志存高远。
  
  多尔衮和皇太极的关系并不密切,甚至可以说,结的梁子还不浅。这事我们以前提过。
  
  在努尔哈赤死后的第二天,多尔衮眼睁睁地看着额娘被生殉,尽管没有证据表明,皇太极直接参与了此事,但由于他是整件事情直接的受益者,被怀疑实在不冤枉。多尔衮一直认为,受益者即为嫌疑最大的策划者,从这一点来看,睿亲王倒也颇具现代法学的理念。
  
  多尔衮是怨恨哥哥的,而不幸的是,皇太极也知道这一点。但皇太极却不愿意杀这个弟弟。尽管拜父汗所赐,他的弟弟很多,可以组成一个加强排,可他还是不愿意让多尔衮死。因为多尔衮有门手艺——他会打仗。
  
  由此看来,人在江湖飘,学门手艺很必要。
  
  从十六岁开始,多尔衮便跟随皇太极南征北战。
  
  十七岁那年,也就是明崇祯二年,在彻底报销袁崇焕袁督师的“己巳之变”中,多尔衮奉哥哥的命令,在蓟州(今天津蓟县)截击从山海关而来的援兵,并获得胜利。
  
  十九岁时,在著名的大凌河,战胜了明朝总兵、吴三桂的舅舅祖大寿。
  
  二十三岁时,招抚察哈尔部十万兵马,并获得元朝传国玉玺,这枚传国玉玺是当年朱元璋求之而不得的宝贝。
  
  二十四岁,受封和硕睿亲王。在满清的皇室贵族制度中,公主分为两个等级:固伦公主(皇后所生)、和硕公主(妃嫔所生),亲王却以和硕最为尊贵。
  
  二十五岁,率兵进攻朝鲜,迫使朝鲜国王投降。
  
  明崇祯十一年,清崇德三年,多尔衮奉命进入明朝境内抢劫,在山西及保定一带,击败身经百战的明总督卢象升。这一年,卢象升三十八岁,多尔衮二十六岁。
  
  我惊异地发现,这两位冤家,不仅都是少年早慧、天赋异禀,而且都属鼠。一只年轻的鼠小弟,击败了另一只能征善战的鼠大哥,正是明廷和清廷的缩影。
  
  一年后,卢象升在对清军的战斗中殒身,一代名将归于沉寂。
  
  令人痛心的是,直到崇祯自尽,他都没有赐给这个忠心耿耿的将领一个谥号,尽管这是卢象升应得的。倒是整天不知所措的朱由崧将卢象升谥为“忠烈”,和东林硬汉杨涟所得谥号相同。
  
  后来满清为了显示自己的宽宏大量,也为了否定朱由崧的合法性,把明末官员的谥号改了个面目全非,卢象升的谥号由此变为“忠肃”。个人觉得,满清打仗的水平强过弘光,但起谥号的水平还远远不及后者。
  
  希望之星多尔衮将继续他的战斗。令人想不到是,他活得还没有卢象升长。不知道这是不是少年成名的孩子们的宿命。
  
  多尔衮三十一岁那年,皇太极死了。对多尔衮来说,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把哥哥熬死了,终于轮到自己了。
  
  不过多尔衮很快发现,这皇帝,还是轮不到自己。
  
  睿亲王的经历告诉我们,很多事情,如果一开始没有,以后也不可能有。人在职场,千万不要相信老板们今后怎么怎么样的话,皇帝都没法预料的事情,老板怎么会知道。
  
  睿亲王当不上皇帝,归根到底还是赖皇太极,因为皇太极不是绝物器(东北话,绝后的意思),他是有儿子的,大的、小的、出身好的一应俱全。
  
  大的就不用说了,豪格是老大,战功也多,跟多尔衮的竞争最激烈,缺点是出身不好,生母身份太低;
  
  小的,福临,六岁,生母永福宫庄妃,年龄小点,还在上学前班;
  
  出身好的,博穆博果尔,皇太极幺子,生母是麟趾宫贵妃——博尔济吉特·娜木钟,地位要高于福临的母亲庄妃。
  
  经过暗箱操作,豪格竞争失利,福临登基,多尔衮摄政,博穆博果尔封了个和硕亲王。大功告成。
  
  其实论地位,博穆博果尔地位最高,他的母亲是贵妃,在任何一个朝代,贵妃的身份都是高于其他妃嫔的。但这是个性格恬淡的男孩子,登不登皇位对他来说,实在是个无所谓的事情。他的母亲,也不像《孝庄秘史》里演的那样追名逐利,皇太极死后,她便孤寂的生活在宫廷中,直到康熙十三年才死去。
  
  博穆博果尔很尊重他的皇帝小哥哥,并且像所有满清贵族一样,他很尚武,小小年纪便能打仗。福临对他十分爱护,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赏给他,非常有大哥的样子。
  
  只可惜,博穆博果尔后来娶了一个漂亮媳妇,正是这个女孩子使他和皇帝哥哥的关系迅速恶化,并最终使博穆博果尔为此丧了命。
  
  这个小媳妇姓董鄂,她最后的谥号为端敬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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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10: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1)
  
  小福临还要捱过好多年,才能遇见自己最爱的女人,现在他的任务是配合自己那个英武天纵的叔叔去完成进取中原的雄图伟业。
  
  其实在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逼近北京的当口,多尔衮就已经决定大举伐明。就在他忙着清点人数、收拾背心裤衩,准备再次出征时,李自成攻陷北京的消息传到了沈阳。
  
  可以这么说,多尔衮在史可法之前知道了北京陷落的消息。不久之后,这两位满清和弘光的实权人物将正面交锋,尽管他们一个完成雄图霸业,另一个则名垂千古。但有趣的是,他俩都没有儿子,也就是说,按照当时的观点,他俩都绝了后。这个我们后面再讲,不管有没有儿子,日子总是要过的。
  
  虽然被李自成抢先一步得了北京,多尔衮并不气馁,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绝处逢生早已成为他的本能。他收拾起人马,重新回到暗处,静静注视着风头正劲的李自成。
  
  其实大清这次白折腾并非全无用处,至少使人看清了清朝的战略意图,而这一切源于范文程的一封奏疏。
  
  范文程算是老牌汉奸了,在各种各样的评书和电视剧里,被反复演义。有人说他臭不要脸,有人说他是一代名臣,在我看来,这是一个赏识与被赏识的问题,范文程在明朝啥也不是,到了努尔哈赤那里被捧红,平生所学得以施展,换了谁谁也要感恩戴德、鞍前马后。
  
  不过老范强烈的灭明决心,还是让人叹为观止,他竟然对故国无一丝怜悯之情,真是比汪精卫还汪精卫。
  
  在老范呈给多尔衮的奏疏里,有这样一句话:虽与明争天下,实与流寇角也。
  
  应该说,这句话说到了睿亲王的心坎里。
  
  多尔衮比李自成优秀的地方在于,他更能清楚地认识到潜在的敌人,而李大哥只有在别人发通告表示要反水的时候,才能意识到这是个事儿。
  
  眼见大明朝进入弥留之际,只等着咽下最后一口气就可以送殡仪馆火化了。这样一个癌症晚期的对手,显然对自己构不成威胁,但多尔衮想进取中原这么大个事,没个敌人怎么行,于是李自成责无旁贷地成为满清的准敌人。事实上,此时多尔衮已经意识到,只要大清想得到中原的花花江山,李大哥是必须要解决的人,他面色黑,长的不好看,又很彪悍,实在太煞风景,绝对不能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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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22: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1)
  
  和哥哥皇太极一样,多尔衮意志坚定,凡事一旦下定决心,便不容更改,无论如何困难,也在所不惜。
  
  对于近在咫尺的狼群,李自成居然毫无察觉,他的眼界只到山海关为止。八旗铁骑的践踏似乎仅仅是大明朝和崇祯皇帝自己的事。
  
  李自成眼里没有多尔衮,多尔衮眼里却有李自成。
  
  他决定趁大顺军立脚未稳,迅速出兵关内,一次性解决问题。当然,在出征之前,他要做很多准备。东北虎下山之前要卧着,如果被人拍到照片做成了年画,或者引发质疑就没意思了。
  
  多尔衮素质好、稳得住;遭遇背叛的李大哥却沉不住气了。
  
  吴三桂中途反水,李大哥是很愤怒的,他这个人,最讨厌别人背叛自己,被戴了两次绿帽子谁受得了。但毕竟在江湖混了多年,临危不乱的基本素质还是有的。他意识到,确实是自己手下这帮山炮玩大了!你玩谁不好,非玩吴三桂和他老爹?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李大哥赶紧把吴老爹放出来,好言好语安慰了一番,顺便提了个要求。吴老爹倒也配合,对李大哥的嘱咐一口答应下来。当然这次李自成的要求并不过分,他只要吴老爹给儿子写封信,劝他放下武器、立地成佛。
  
  吴襄欣然允命,毕竟写封信比在监狱里受刑强多了。但他不知道,他的好儿子是不会放下武器的,更不会成佛。因为吴三桂深深懂得一个道理:立地成佛也可以解释为缴械之后,被敌人砍成两半,送去阎王处报到。
  
  有趣的是,李自成居然比吴老爹更了解吴儿子——鉴于自己的手下把吴老爹折腾得太惨,吴三桂又不是容易糊弄的角色,所以在继续招降吴三桂的同时,李自成也知道自己必须做好武力解决的准备。
  
  等到真正筹备人马时,李自成才发现,将到用时方恨少!
  
  自己最信任的张天琳镇守大同,大顺军的老牌嫡系将领马重僖驻扎真定!没办法,只能从进京队伍中选择一位了。
  
  考虑到进京不久,秩序需要恢复,起初李自成想派刘宗敏去山海关打击吴三桂,而自己留在北京坐镇指挥。
  
  李自成这么想是很合理的,他现在毕竟是大顺政权的最高首脑,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适合亲征。
  
  李自成万万没想到的是,刘宗敏竟然不愿意去山海关平叛,你胆也太肥了,公然抗旨。不过刘宗敏倒不是拈轻怕重,因为确切的说,他是不愿意自己去,他想让李自成跟着一起去。他这样做,倒不是担心旅途寂寞,而是有他自己的理由。
  
  当李自成质问刘宗敏为何不服从分配时,他竟然面无愧色地大声回答:“大家都是做贼的,凭什么你在北京享福,我去山海关受苦?”
  
  每当读到这段史料,我都险些昏倒。刘宗敏是大顺军中级别很高的将领,他在大顺军占领北京、并接管中原广大地区的情况下,仍旧认为自己和同事们是偷了别人东西的贼,在此我只能对刘将军的谦虚态度深表钦佩。
  
  如果说刘宗敏的见识,充其量让我昏倒,那李自成随后的表现,则足可以让我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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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5 21: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1)
  
  刘宗敏的行为,是典型的朝堂之上对首领(或称皇帝)出言不逊,这种行为在历史上有个专用名词,曰大不敬。何谓大不敬,“亏礼废节,谓之不敬”。就是对皇帝无人臣之礼,说白了就是不听皇帝的话,不尊重领导。古代有十大恶,以谋反居首,大不敬位居第六。
  
  犯了大不敬的罪,最高可判死刑,如果正巧赶上皇上心情不好,送你个凌迟也不是没可能。这样的例子,历史上可海了去了,不用举例说明。
  
  此时李自成虽然还没有正式登基当皇帝,但他已经是大顺事实上的皇帝了,搞个仪式戴帽子(术语:加冕)不过走个形式而已。所以刘宗敏这样做,是极端离谱的。身为人臣,只要没活腻歪,不会这样做事。
  
  按照常理,李大哥应该大喝一声,叫来亲兵将刘大将当场拿下,甚至直接仗毙廷下都不为过。不当场打死也罢,拖下去扔进监狱好好教训一顿,不信打不服他。真打不服也好办,不服就杀。这世界野生的华南虎不好找,两条腿的将军倒也不算太难求。
  
  但事实告诉我们,从来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李大哥在某种时候的表现,确实比刘大将军还要离谱。
  
  对于刘宗敏的挑战,一向个性火爆的李自成忽然变成了绅士,非但没有处分他,甚至都连一句斥责都没有。
  
  对于此等反常举动,我曾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了解了李自成所有的经历和遭遇之后,才意识到问题的本质。
  
  事情的本质不在于,李自成有没有能力处置刘宗敏,而在于这句话对李自成心灵的杀伤力。刘宗敏的话戳到了他的肺管子上,用小品里的话说,就是刨坟刨到了祖坟上。
  
  在李自成的心里,非但不认为自己是正朔,是受命于天的真命天子,相反他怀疑自己还是个贼,一个偷了别人东西、占了人家房子、还逼死人家主人的贼。换句话说,他从来就没有相信过自己。他虽然反了大明,反了崇祯,反了所有敲骨吸髓的贪官污吏,却不知道反了之后该做些什么。用现在时髦的话来形容,他没有完成角色的转变。
  
  我承认李自成是个豪杰,但也终究不过如此。
  
  既然是一群贼,那么皇上也是野皇上了,这就谈不上什么敬不敬的问题了,大家抡起膀子一起上就是了。
  
  刘宗敏太嚣张,李自成不自信,最后大家无可奈何地依了老刘的意思,准备组团去讨伐吴三桂。但在出征之前,李自成还要去跟一个女孩子告别。
  
  这个女孩的名字没有流传下来,我们只知道她姓窦,正是这个连名字都不为人知的女孩,承载了李自成最后的战斗岁月里的全部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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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7 23: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2)遭遇爱情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初次相见便互相欣赏、情投意合,如果说左光斗遇见他的学生史可法,那叫一见如故;那么李自成看见窦氏的第一眼,便算是一见钟情。
  
  李自成刚进北京那会儿,部下们考虑到领导劳苦功高,身边缺个漂亮女人,就从崇祯后宫的宫女里挑了三个容貌好的女孩儿,送到李自成面前供他挑选。
  
  按照部下们的想法,最好李大哥能把三个女孩都收下,也不枉大家忙活一场。
  
  部下们兴高采烈等着领导发话,那个兴奋劲似乎是自己娶了新媳妇,可领导就是领导,李自成并不感冒,只是漫不经心地抬头瞄了一眼。
  
  本来是心不在焉的一瞥,却将一位佳人掠进眼底。
  
  李自成定睛端详起其中一位女孩,这位女孩就是窦氏。
  
  至于窦氏的相貌究竟如何,史书上没有明确记载。但明代挑选宫女的首要条件,为候选女童必须是良家子出身。所谓良家子,简单点说就是清白家的女孩子,以此我们可以知道窦氏至少是平民出身。相比之下,村姑韩金儿、小太妹邢氏就逊色不是一点半点了,李自成的正妻高氏更不能相提并论了——她哥哥是高迎祥,在当时看来,别说是良家子,说是恐怖分子还差不多。
  
  其次,宫女的相貌总不会太恶心,又年轻,能难看吗?不然皇上起床时看见一恐龙给自己拿衣服,吃饭时看见一恐龙给自己递筷子,这日子怎么过?
  
  窦氏自幼入宫,就算轮不到伺候皇后贵妃,毕竟离得近,举止打扮学也学出来了。三流小演员也要比平常人漂亮得多,就是这个道理。你在范冰冰家旁边住一年,没准也能成个小美女,架不住学习嘛。
  
  李自成在江湖上飘这么多年,刀没少挨,媳妇估计也没少娶,可是像窦氏这样的极品,肯定是第一次见。于是三十八岁的李自成,遭遇两次背叛、自以为不会再对任何女人动心的李自成,成了这个女孩的爱情俘虏。
  
  从窦氏出现的那一刻,他几乎再也没有去找过高氏。
  
  当然如果你认为,这只是李自成单方面的喜欢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因为窦氏也极有可能被李自成吸引。
  
  想想看,如果你小学没毕业就入宫,见皇帝没指望,身边围的都是不男不女的人妖,忽然有一天遇见一个肤色健康、身材魁伟的男人,虽说瞎了一只眼有点遗憾,但他却是一支强大军事力量的头儿,即使比不上宋思明,也算有身份有地位,你能保证自己不动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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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22: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2)
  
  面对心爱的女人,李自成要讲的话和千百年来所有即将出征的男人都一样:“别为我担心,我很快就会回来,你在家等着我。”
  
  尽管人们对李自成这段感情纠葛,多有诟病,有人甚至认为,他玷污崇祯后宫的宫女非常无耻,对他极其鄙视。
  
  虽然本人对李自成并无特殊好感,但我仍旧认为,这是他的权利,因为无可厚非。既然崇祯可以和他喜欢的田贵妃生儿育女,后来的顺治可以为了董鄂妃而轻慢天下,那为什么李自成就不能有自己喜欢的人呢?
  
  身份有高低,灵魂无贵贱,在感情问题上,我想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
  
  李自成恋恋不舍地与窦氏告别,而因为这次远征要与妻子告别的,不只他一个人,还有朱慈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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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22: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3)乱世太子妃
  
  此时朱慈烺已经被软禁了一个月,不久前他被告知,自己要跟随大顺军去攻打山海关的吴三桂。对于吴三桂其人,朱慈烺是知道的——这个人很猛很出名,自己的父皇曾给予他无比的信任;后来听说他准备投降大顺,走到一半就跑路了。现在大顺要去攻打他,李自成要带上自己一起去。
  
  为啥要带上自己呢?朱慈烺没去想,因为这个问题含金量太低,他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自己不会打仗,长矛更是提不起来,粪叉子也不会用,要我去作甚?无非是想感召一下吴三桂,当然如果吴三桂是善男信女的,这一招多少还能起点作用。
  
  对于十五岁的少年朱慈烺来讲,现在去哪里去见什么人实在无关紧要。别说只是去山海关见吴三桂,就算李自成要他去阴曹地府见阎王,他也必须遵命!
  
  朱慈烺从太子变成了囚犯,身边的仆人一点点减少,生活条件也每况愈下,但仍旧一个人一直跟随着他。这个人就是他的太子妃宁氏,父亲为他明媒正娶的妻子。
  
  据记载,宁氏的父亲叫宁浤。按照明朝选择储君正妻的标准来考虑,宁氏未必出身显贵,但至少应该长于书香世家,富于教养;她的相貌未必艳丽,但一定举止端庄;她未必才华横溢,但一定气度宽宏。
  
  如果没有生在末世,宁太子妃会像所有明朝储君的妻子那样,升格为宁皇后,甚至宁太后,养尊处优、得享天年,死后得一大串谥号,和自己的皇帝丈夫一起受后世子孙的香火供奉。
  
  可她虽有成为太子妃的好命,却没有风平浪静的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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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1 23: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3)
  
  身为妻子,在丈夫即将远行时,既不能为他打点行装,也不能给他多带点干粮,甚至连一句“注意安全”都不能说。因为安不安全,朱慈烺说了不算,他的命掐在别人手里,
  
  如果窦氏还能对李自成说:“我会等你回来的。”那宁氏能对自己年轻的丈夫说些什么呢?总不能说:“此去路远,多吃一碗饭吧。”
  
  事到如今,她什么也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只盼着李自成能让自己的丈夫多活几天。
  
  乱世中,漩涡内,有胜负,无赢家。
  
  据记载,宁氏死时才十九岁。按照常理,她的年纪应该和朱慈烺相仿,或者略长于朱慈烺。朱慈烺生于崇祯二年,被俘时十六岁。如此算来,宁氏大致应死于顺治二年或三年。
  
  一个失去任何号召力的前朝太子妃,我相信,清朝是可以善待她的。但这种善待又有多少实际意义?
  
  紫禁城里的天子,不再是那个挑选自己作为儿媳的父皇;年轻的丈夫也没有了,清廷留着自己,无非是为了显示宽宏大量,需要时拿来摆摆,末了还要对别人说:“你们看,那就是崇祯的儿媳妇、朱慈烺的老婆,现在是我们大清养着她。”
  
  如果活着就是工具,那还为什么要活?
  
  是自杀还是病死,无人知晓,因为已经无关紧要。
  
  作为明朝最后一位太子妃,宁氏没有谥号,更没有与丈夫合葬。说得惨点,丈夫死在哪她都不知道,就算期待魂魄相遇,也不知要到哪里去找。
  
  有些事情,想透了,真TMD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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