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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斯蒂芬.金作品《它》(完结),纯真与恐怖的绝佳组合,弟弟惨死在下水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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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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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09: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啰,本。”斯塔雷特太太再度感叹他的彬彬有礼,但也有点为他的身材难过。要是她母亲看到本,一定会说他在用刀叉自掘坟墓。她将明信片递给本,看他走回座位。那张桌子可以坐六个人,但只坐了本一个。她从来没见过他和其他孩子一起。真可惜,因为她相信本的内心有许多宝藏,只待一个和善又有耐心的勘探者……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的话。

    本掏出圆珠笔按出笔尖,在明信片上简单写下地址:贝弗莉·马什小姐收,缅因州德里镇二区下主大街。他不知道她家的门牌号码,但妈妈曾经跟他说,大多数邮差只要在一个区域服务够久,通常都知道谁住在哪里。要是负责下主大街的邮差能将这张明信片送达,那就太好了。就算没有,顶多也只是被送到退件中心,让他损失三分钱而已。明信片绝对不会回到他手里,因为他不打算写下自己的姓名和住址。

    他将明信片写有地址的那一面朝内拿着(虽然他没看到认识的人,但还是不想冒险),走到卡片盒那儿,从旁边的木盒里抽了几张方形纸,接着走回座位,开始匆匆下笔,不时画掉几个字,边写边改。

    期末考前最后一周的英语课,他们上了俳句阅读与写作。俳句是一种日本诗的体裁,简短而严谨。

    道格拉斯太太解释道,俳句只能有十七个音节,不能多也不能少,通常只用一个鲜明的意象来描绘某种情感,例如悲伤、喜悦、怀旧、快乐……还有爱。

    俳句的概念让本非常着迷。他喜欢上英语课,只是通常乐趣有限。他会认真上课,但从来没有哪个主题让他觉得特别有意思。然而,俳句里却有某种东西激发了他的想象力,让他觉得开心,就像斯塔雷特太太解释温室效应让他感到开心一样。本觉得俳句是很好的诗体,因为它有结构,没有隐而不显的规矩。用十七个音节组成一个意象,描绘一种情感,就这样。宾果!它很简单,很实际,完全仰赖和自足于内在的规律。就连“俳句”这两个字都让他觉得很喜欢,读起来有一种余韵犹存的感觉。

    他想着她的头发,心里随即浮现她走下楼梯、头发在肩上飞舞的模样。阳光仿佛不是洒在她头发上的光芒,而是藏在她发丝里的火光。

    他细细斟酌了二十分钟(包括起身一次去拿更多草稿纸),删掉太长的句子,改动顺序,砍字,最后终于完成了下面这首诗:汝发如冬火,化为一月之余烬,引我心燃烧。

    他不是十分满意,但已经尽力了。他很怕要是写得太久,想得太多,最后就只会把自己弄得神经过敏,写出更差的句子来,甚至干脆放弃,而他不希望那样。对本来说,贝弗莉和他交谈是历史性的一刻,他想留在回忆里。贝弗莉或许已经有喜欢的对象,是大一点的男生,例如六年级,甚至初一。

    她收到这首俳句可能会以为是那个男生写的,因此很开心,而这些句子就会留存在她的回忆里。虽然她永远不会晓得作者是本·汉斯科姆,但没关系。他知道就好。

    他将整首诗抄到明信片背面(字母全部大写,感觉像勒索信,而不是情书),将笔收回口袋,明信片塞进《街头酷车》的最后几页。

    他站起来,向斯塔雷特太太道别。

    “再见,本,”斯塔雷特太太说,“好好享受暑假,但别忘了宵禁。”

    “我知道。”

    他轻快地走过两栋图书馆之间的玻璃走道,享受那份温暖(一边开心地想着:温室效应),然后是成人图书馆的凉爽。阅览室里,一位老人正坐在老旧舒服的软垫椅上读《新闻报》,报头正下方的头条是:国务卿杜勒斯保证,必要时将出兵援助黎巴嫩!报道附了一张相片,艾森豪威尔总统在白宫玫瑰园里和某个阿拉伯人握手。本的母亲说,这个国家可能要等一九六〇年赫伯特·汉弗莱当选总统之后才会有起色了。本隐约听说美国正在经济衰退,他母亲很担心会被裁员。

    头版下半页有一则小头条:警方持续追缉变态杀手。

    本推开大门走出图书馆。

    人行道旁有一个邮筒,本将明信片从书里抽出来扔了进去。明信片脱手时,他心跳微微加速。万一她知道是我写的怎么办?

    别傻了,他回答,有一点察觉自己被这个想法弄得太兴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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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09: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走到堪萨斯街,几乎没留意自己在往哪里走,也毫不在意。他开始幻想。贝弗莉·马什走到他面前,灰绿色眼睛睁得大大的,赤褐色的头发扎成马尾。本,我有一件事问你,他想象出来的女孩说,你发誓一定要说实话。她举起明信片,这是你写的吗?

    这个幻想太可怕、太美好了。他希望它停止,又希望永远不要停。他的脸颊又开始发烫了。

    本边走边幻想,不时将书从左手换到右手,右手换到左手,还吹起了口哨。你可能觉得我这样做很可怕,贝弗莉说,但我只想吻你。说完她双唇微微分开。

    本的嘴唇突然干得吹不动口哨。

    “我想我希望你吻我。”他自言自语,脸上露出沉醉的、无比美丽的微笑。

    要是他看一眼人行道,就会察觉有三个人影朝他走来;要是他竖起耳朵,就会听见维克多的鞋钉声,发现他、贝尔齐和亨利愈来愈接近。但他既没注意看,也没用心听。本正在九霄云外,感受贝弗莉软软的唇贴在他嘴上,举起胆怯的双手抚摸她有如微火的秀发。

    德里和许多大小城市一样,没有规则,随意发展。要是做过规划,就绝对不会选这地方建立城镇。

    德里建在坎都斯齐格河冲击形成的山谷中,河水从西南往东北贯穿整个商业区,其他区域则散布在周围的丘陵之间。

    首批移民到来时,谷里还是沼泽遍地,荒烟蔓草。坎都斯齐格河在此分成佩诺布斯科特河与另一条溪流,这对做生意的人是好事,对在河边种植作物或兴建房舍的居民却是坏事。尤其是坎都斯齐格河,每三四年就会发一次洪水。过去五十年,政府虽然耗费巨资,却还是免不了闹水患。假如洪水只是河流惹的祸,修筑水坝就行了,但问题没这么简单。坎都斯齐格河河岸低矮是一个因素,排水系统欠佳是另一个麻烦。从二十世纪开始,德里经历过多次严重的洪灾,一九三一年那次尤其死伤惨重。

    更糟的是,德里镇的丘陵地带也是溪流遍布,谢莉尔·拉莫尼卡陈尸的托洛特溪便是其中之一。只要下大雨,这些溪流就可能泛滥。结巴威的父亲曾经说:“雨下个两周,德里镇就鼻窦炎泛滥啦!”

    坎都斯齐格河流经镇中心那一段被三公里长的运河河道限制着,在主大街和运河街口潜入地下,成为地底河流,流过大约八百米后再从贝西公园重回地面。运河街是德里镇的酒吧区,所有店家一字排开,像警局里站着供人指认的嫌犯似的从街口延伸到镇郊。虽然河水已经被污水和工厂废弃物污染到足以使人毙命,但警方每隔几周还是得下水打捞某个醉汉的车。运河里仍钓得到鱼,但都是些不能吃的变种。

    德里镇东北区的河水(运河街一带)算是控制得不错,尽管偶尔淹水,店家还是鳞次栉比,生意兴隆。民众常沿着运河漫步,有时还能见到手牵手的情侣(但只有在风向对的时候,因为要是风向不对,臭味就会将浪漫熏得烟消云散)。贝西公园和德里高中隔着运河遥遥相望,童子军露营或幼童军烤香肠都会选在这里。一九六九年,公园成了嬉皮吸食大麻和贩毒的聚集地,让镇上居民心惊胆战,有一名嬉皮(左派同性恋)将美国国旗缝在裤子臀部,结果还没来得及嚷嚷就被捕了。到了一九六九年,贝西公园已经成了露天贩毒场。居民们常说,等着瞧吧,死上个把人,他们就消停了。后来果真有人死了。一名十七岁的青年被人发现死在运河旁,血管里几乎全是海洛因(小鬼都叫它白粉)。之后毒虫开始淡出公园,甚至有传言说那青年的鬼魂会在那里出没。这当然是子虚乌有,但只要能让孬种和瘾君子远离,就算传言很假,也假得很有用。

    德里镇西南区的河水问题比较大。这里的丘陵被大冰河深深划开,又被坎都斯齐格河和它星罗棋布的支流反复侵蚀,早就伤痕累累,多处岩床裸露,看起来就像出土一半的恐龙骨骸。德里镇公共工程局的老员工都知道,每年秋天第一场严霜落下,西南区的人行道就修不完了。混凝土会收缩变脆,然后突然被岩床戳碎,仿佛地底有东西想破壳而出。

    这里土壤很浅,因此根浅又顽强的植物长得最好。换句话说,就是杂草和垃圾植物,例如枝干杂乱的树木和又矮又密的树丛,而毒藤及毒橡木更是有如蝗虫过境,不放过一寸能生长的土地。西南区边缘地势陡降,连接着德里镇居民口中的“荒原”。不过,荒原一点也不荒凉,它是一块长五公里、宽三公里的杂草丛生的土地,一头是上堪萨斯街,另一头是老岬区。老岬区是低收入户集合住宅,排水系统非常糟糕,常有厕所和污水管爆裂的传闻。

    坎都斯齐格河流经荒原中央,城市朝东北方及河的两岸扩张,荒原的发展遗迹只剩德里三号抽水站(镇立污水抽水站)和垃圾掩埋场。从空中鸟瞰,荒原就像一把指着镇中心的绿色大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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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09: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地质特征在本心中只留下模糊的印象。他只意识到右边没有房子了,土地消失了。人行道旁刷成白色的栏杆摇摇晃晃,大约与腰齐高,只能做做样子。本隐约听见水流声,作为他遐想时的背景音乐。

    他停下脚步眺望荒原,心里依然幻想着贝弗莉的眼睛与清香的秀发。

    从这里望去,坎都斯齐格河躲在浓密的枝叶后方,只剩点点波光。本听一些小孩说,这时节林子里的蚊子和麻雀一样大,还有些小孩说河边有流沙。本不相信蚊子的事,但流沙让他感到害怕。

    往左一点,有一群海鸥在盘旋、俯冲。那里是垃圾场。他听得见海鸥叫,但那声音听起来很远。

    从这个方向看得见德里高地,还有老岬区最靠近荒原的那些房子的屋顶。老岬区右边,德里储水塔有如一根粗壮的白手指直插天际。他脚前方有一个生锈的涵洞穿出地面,不停吐出变色的水,形成一条闪闪发光的小溪,顺着山坡向下消失在蔓延的树丛里。

    本的白日梦戛然而止,因为他想到一件很恐怖的事:涵洞里会不会冒出一只死人的手,当着他的面冒出来?万一他转身想去找电话报警,会不会看到一个小丑站在面前,穿着松垮的西装,还有橘色的绒毛大扣子?要是——

    一只手忽然按在他肩上,他尖叫了一声。

    有人大笑。本转过头,身体缩成一团,靠着隔开安全理智的堪萨斯街人行道和杂乱荒原的白色栏杆,栏杆吱嘎作响。他看见亨利·鲍尔斯、贝尔齐·哈金斯和维克多·克里斯站在面前。

    “嗨,大奶。”亨利说。

    “你要干什么?”本问,努力装出勇敢的样子。

    “我要好好扁你一顿。”亨利说。他很严肃,似乎是当真的。你瞧,他的黑眼珠闪闪发亮。“我要给你上一课,大奶。我想你不会介意的,对吧?你不是最爱学新东西吗?”

    他向前一步,本闪身躲开。

    “你们两个,架住他!”

    贝尔齐和维克多抓住他的胳膊,本叫了一声,声音很胆怯,像小白兔一样软弱无力,但就是忍不住。他心慌意乱地想:老天爷,求求你别让他们把我弄哭,更不要弄坏手表。他不敢说他们会不会打烂他的表,但他自己一定会哭,而且会哭得很厉害。

    “天哪,他的叫声跟猪一样!”维克多说着扭了下本的胳膊,“你们觉得像不像?”

    “那还用说?”贝尔齐呵呵笑着说。

    本左冲右撞想要挣脱,贝尔齐和维克多先不使力让他去冲,然后再将他一把拉回来。

    亨利抓住本运动衫的前襟往上一拉,让本的肚子露了出来。只见他肿胀的小腹垂在腰带上。

    “你们看这肚子!”亨利厌恶地大叫,“老天爷啊!”

    维克多和贝尔齐又笑了。本左顾右盼想要求助,但附近没有半个人影。在他背后的荒原上,蟋蟀昏昏欲睡,海鸥盘旋尖叫。

    “你最好住手!”他说,虽然还没发出哽咽声,但也快了,“现在就住手!”

    “不然咧?”亨利问,一副好像真想知道的模样,“不然咧,大奶?你说啊。啊?”

    本忽然想起布罗德迪克·克劳福德,就是《高速公路巡警》里的丹·马修斯。那家伙很凶悍,很坏,谁也别想惹他。本想着想着就哭了。丹·马修斯一定能将这些坏蛋丢到栏杆外面,让他们滚下堤防摔进树丛里。他会用肚子把他们顶出去。

    “哦,你们瞧这个宝贝蛋!”维克多高声笑道,贝尔齐也跟着大笑,但亨利只是微微笑着,脸上挂着若有所思的神情,甚至有点哀伤。本觉得很害怕,因为那表示亨利想的可能不只是揍他一顿那么简单。

    亨利仿佛听见了他的想法,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把巴克折叠刀来。

    本心里的恐惧暴增。他刚才身体左冲右撞,现在突然往前。他以为自己就要脱身了。他汗流浃背,胳膊很滑溜,让贝尔齐和维克多很难抓牢。贝尔齐抓着他的手腕,但很勉强,而维克多完全抓不住他。

    只要再冲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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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09: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他还没来得及冲刺,亨利就站到他面前撞了他一下。本身体往后仰,栏杆发出更大的声响。他觉得栏杆被他撞歪了一点。贝尔齐和维克多再次抓住他。

    “你们把他抓好,”亨利说,“听见没有?”

    “没问题,亨利。”贝尔齐说,语气有一丝不安,“你放心,他逃不掉的。”

    亨利凑到本面前,平坦的小腹几乎要碰到本的肚子了。本瞪大眼睛看他,泪水不受控制地喷了出来。被抓了,我被抓了!他在心里喊道。他想停止流泪,因为啜泣让他无法思考,但就是停不下来。

    被抓了!被抓了!被抓了!

    亨利扳开折刀,刀身又长又宽,上头刻着他的名字,刀尖映着午后的阳光闪闪发亮。

    “我现在要考考你,”亨利用他那若有所思的语气说道,“考试时间到了,大奶,你最好是准备好了。”

    本哭了。他的心脏在胸口狂跳,鼻涕从鼻孔里流出来停在上唇。图书馆借来的书散落在脚边。亨利一脚踩到《推土机》。他低头瞄了一眼,抬起黑色工程靴将它踢进水沟里。

    “第一题来了,大奶。期末考的时候,如果有人对你说‘让我抄’,你该怎么回答?”

    “好!”本立刻大喊,“我会说好!当然、没问题,尽管抄!”

    折刀的刀尖往前五厘米,刺到了本的肚子,感觉和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块一样冷。本猛缩小腹,世界突然一片灰暗。亨利的嘴巴动个不停,本却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亨利就像关掉声音的电视,而世界不停摇晃……摇晃……

    千万别晕倒!一个惊慌的声音尖叫道,你要是晕倒,他可能会气得把你杀了!

    世界稍微清晰了一点。本看见贝尔齐和维克多的笑容消失了,变得有些紧张……甚至惊惶。他们的表情让本顿时清醒过来,仿佛被人打了一巴掌。他们忽然不晓得他要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你想象情况会有多糟,结果就有多糟……甚至更糟。你最好赶快思考。就算从前没想过,以后也不会想,现在却非想不可。因为他的眼神。他们是该紧张,因为他的眼神和疯子一样。

    “答错了,大奶,”亨利说,“其他人叫你让他抄,我才不在乎你他妈的怎么回答,懂吗?”

    “懂,”本说,肚子因为啜泣而起起伏伏,“我懂了。”

    “很好。第一题你答错了,不过关键在后面。你准备好了吗?”

    “我……应该吧。”

    这时,一辆车朝他们缓缓驶来。一九五一年的福特轿车,很脏,前座坐着一对男女,年纪很大,看起来像没人注意的百货公司人体模特。本看见老人的头缓缓转向这里,亨利凑向本,将刀遮住,本感觉刀尖刺进了他的肚脐上方。刀还是很冰,他不晓得为什么,但事实就是如此。

    “你叫啊,放声叫,”亨利说,“你要是敢叫,就等着肠子流到球鞋上吧。”两人距离近得可以接吻,本闻到亨利呼吸里带着黄箭口香糖的甜味。

    车子经过他们,有如玫瑰花车游行车队般缓慢优雅地沿着堪萨斯街往前开去。

    “好了,大奶,第二题。期末考时,如果我说‘让我抄’,你该怎么回答?”

    “好,我会说好,马上说。”

    亨利笑了:“很好,这一题答对了,大奶。接下来是第三题:我要怎么让你永远记得这件事?”

    “我……我不知道。”本嗫嚅。

    亨利露出微笑,脸庞亮了起来,这一刻他看起来居然算得上英俊。“我知道!”他仿佛发现了伟大的真理,“我知道,大奶!我要把我的名字刻在你的肥肚皮上!”

    维克多和贝尔齐突然哈哈大笑。本觉得困惑,却又松了一口气,心想亨利只是在唬人。他们三个联手捉弄他,想吓得他魂飞魄散。可是,亨利·鲍尔斯没有笑。本忽然明白维克多和贝尔齐会笑,是因为他们松了一口气。他们显然以为亨利不是认真的,然而他是。

    折刀往上划,像切牛油一样顺。鲜血在本苍白的肚皮上形成一道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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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09: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嘿!”维克多大叫一声,但声音含混,因为他吓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抓住他!”亨利咆哮道,“你们两个把他抓好,听到没?”亨利的脸庞不再严肃,不再若有所思,而是像魔鬼一样扭曲狰狞。

    “天哪,亨利,别真的弄伤他!”贝尔齐大叫,声音尖得像个小女孩。

    接下来的一切发生得很快,但本·汉斯科姆却觉得很慢,有如慢镜头,又像《生活》杂志摄影集的定格影像。他不再惊慌。他突然发现自己体内有个东西。因为惊慌无济于事,而那东西一口吃掉了他的惊慌。

    第一格影像,亨利将他的运动衫扯到脖子底下,鲜血从他肚脐上方的垂直刀痕汩汩渗出。

    第二格影像,亨利再度往下划了一刀,动作很快,有如枪林弹雨中疯狂的战地医生。流血的地方又多了一个。

    本看着鲜血往下流,积在牛仔裤腰和肚皮之间,心里冷冷地想,后退,我得后退,我只能往后面逃,那是唯一的路。贝尔齐和维克多已经松开他了,虽然亨利命令他们抓住他,但两人还是退缩了,因为害怕。然而,要是他逃跑,鲍尔斯一定会追上他。

    第三格影像,亨利横划一刀,将两条直的刀痕联结起来。本感觉血流过他的内裤,顺着他的左腿留下一道有如蜗牛爬痕的黏稠血痕。

    亨利稍稍后退,像个风景画家般皱眉审视他的成果。本想,H刻完就是E了。这个念头让他决定行动。本上身前倾,立刻被亨利推了回去。他借力使力,双脚顺势一蹬,身体撞上隔开堪萨斯街和斜坡的白色栏杆,同时扬起右脚朝亨利肚子上踹了一下。他不是报复,他只想增加后撞的力量。当亨利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他忽然感到强烈而原始的喜悦,兴奋得头顶像要爆开一样。

    栏杆发出断裂声。本看见维克多和贝尔齐冲上前去,在亨利一屁…坐进水沟前将他抓住。《推土机》的残骸散落在水沟边。本往后坠了下去,发出一声带笑的尖叫。

    本的背撞上斜坡,臀部摔在刚才看见的涵洞正下方。幸好他跌落在那里,否则背可能就断了。他整个人摔进浓密的蕨类植物和杂草里,几乎没有感觉。他往后翻滚,双脚越过脑袋后坐起身来,一路倒退着滑下斜坡,好像在玩绿色大滑水道的小孩。他的运动衫卷到脖子上,双手乱抓想让自己停下来,却只是拔掉一把又一把的杂草和蕨类。

    本看见堤防顶端(很难想象他刚才还站在那上头)以动画片里那种惊人的速度离他而去。他看见维克多和贝尔齐,看见他们的脸像两个白色的O朝下望着他。本想起他借的书,心里正难过,忽然猛地撞上某个东西,痛得要命,差点没把舌头咬成两段。

    他撞上了一棵倒下的树,停止下滑,左腿差点儿被它弄断。本沿着斜坡往上爬了几步,呻吟着将腿抽出来。那棵树让他停在斜坡将近一半的地方,底下树丛更浓密,涵洞排出的污水缓缓流过他的手。

    上方传来一声尖叫。本抬头一看,只见亨利·鲍尔斯将刀咬在嘴里,抓着栏杆一跃而过。他双脚着地,身体猛往后仰以免翻倒,接着几个大步让自己稳住,随即开始像袋鼠似的一跳一跳跃下堤防。

    “我要窄了尼,打奶!”亨利咬着刀大叫。本不需要联合国口译员告诉他,也知道亨利的意思是:我要宰了你,大奶!

    “我塔马的要窄了尼!”

    刚才在人行道上,本找到了冷血将军般的镇定。这会儿,这份镇定让他意识到自己该怎么做。

    亨利已经将刀拿在手上,匕首似的直直横在胸前。本在亨利赶到之前及时站起来,隐约察觉左腿牛仔裤破了,血流得比腹部还严重……但他还站得起来,表示腿没有断。至少他是这么希望的。

    本微微下蹲保持平衡,趁亨利一手抓住他、另一手扬起刀子划出一道弧线时往旁边跳去。他失去了平衡,但在跌倒之前伸出流血的左腿,朝亨利的腿用力一绊。亨利双脚猛然离地,本目瞪口呆地望着他像超人一样飞过刚才绊住自己的枯树,心中充满赞叹,浑然忘了害怕。亨利双手伸直,和电视剧里的乔治·里弗斯(乔治·里弗斯(George Reeves,1914—1959),美国演员,因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扮演电视剧《超人》中的超人一角而出名。)一样。只是乔治·里弗斯飞得很自然,感觉就像冲澡或在后院吃中餐,亨利的表情却像被人用火钳戳进屁眼似的,嘴巴开开合合,嘴角飞出一道口水落在耳垂上。

    亨利摔回地上,刀子从手中飞出。他单肩着地滚了一圈,整个人仰面朝天,双脚张开呈V字形,一路滑进树丛里。他尖叫了一声,接着砰的一声,之后就再也没有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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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09: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头晕目眩地坐在原地,望着被亨利撞得乱糟糟的树丛。这时,一堆石块忽然从天而降,落在他身旁。他抬头一看,只见维克多和贝尔齐正跑下堤防。他们小心翼翼,动作比亨利谨慎,因此也比较慢,但如果他继续坐在这儿,三十秒内就会被他们追上。

    他嘀咕了一声。他们要疯到何时才肯罢手?

    他一边盯着他们,一边吃力地翻过倒下的树干,气喘吁吁地爬下堤防。他身体有伤,舌头痛得要命。失控乱长的树丛和他差不多高,他鼻子里都是枝叶的腥臭味。他听见不远处有水流过石头的潺潺声。

    本双脚一滑,整个人又摔倒在地,连滚带溜冲下堤防。他一只手的手背打在凸出的石块上,身体滑过一片荆棘,运动衫被刮出一大堆灰蓝毛球,他手掌和脸颊上的几块皮也被蹭掉了。

    他双脚冲进水里,整个人猛然刹住。他坐起来,眼前是一条蜿蜒的小溪,往右流进再生林中,林子里和洞穴一样黑。他往左边看,发现亨利·鲍尔斯仰躺在溪水中,眼睛半睁,只看得到眼白。鲜血从他耳朵里汩汩流出,在水里形成几道血丝,朝他流来。

    啊,天哪,我杀了他!天哪,我是杀人凶手!啊,天哪!

    本忘了贝尔齐和维克多在后面追赶(也可能因为他知道那两人发现勇敢的老大死了之后,就不会想痛扁他了),站起来往上游走,弄得水花四溅。他走了有六米远,来到亨利身边,运动衫撕裂,牛仔裤浸成黑色,一只鞋没了。本隐约察觉自己衣不蔽体,浑身疼痛。最惨的是左脚踝,卡在浸湿的球鞋里肿得厉害,而他又爱用左脚,此时他不像是在走路,更像是经过长途航行第一次上岸的水手一样踉踉跄跄。

    他弯腰检查亨利·鲍尔斯,没想到亨利忽然睁开眼睛,用满是擦伤和鲜血的手抓住了他的小腿。

    亨利嘴巴翕动,虽然只能发出呼哨声,但本还是听明白了:宰了你这只肥猪。

    亨利抓住本的腿,挣扎着想爬起来。本慌忙抽腿,亨利的手往下滑,接着松开。本拼命后退,双手乱挥,短短四分钟内屁…第三次着地,还咬到了舌头。溪水被他坐得水花四溅,他眼前出现了一道彩虹。本才不在乎彩虹,也不想找到他妈的金矿,他只想过自己的肥胖生活。

    亨利翻了个身想站起来,结果又摔回溪里。他用手和膝盖撑起身子,最后总算站了起来,一双黑色眼眸盯着本,短短的头发分成左右两边,有如狂风扫过的玉米田。

    本突然很生气。不,不只是生气,而是盛怒。他胳膊下夹着图书馆借来的书走得好好的,一边幻想自己和贝弗莉·马什接吻,谁也没招惹,结果弄成这个样子。你看看,裤子破了,左脚踝可能断了,起码一定有扭伤,脚和舌头伤痕累累,肚皮上还刻了天杀的亨利·鲍尔斯的名字。那些取笑他的讨厌的球迷算什么?真正让他在意的是那些书,他必须赔给图书馆。想到弄丢的书和斯塔雷特太太得知后的责备眼神,他就火冒三丈。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割伤也好,扭到也罢,或者是图书馆的书,甚至是他放在后口袋的借书卡泡水膨胀,可能已经无法辨读,总之他一气之下就朝亨利·鲍尔斯扑去,穿着凯兹帆布鞋的脚踩出阵阵水花。他跑到亨利面前,对准他的胯下就是一脚。

    亨利沙哑地惨叫一声,惊得鸟群都从树上飞了起来。他双腿张开,两手捂着胯下,望着本,满脸惊诧,气若游丝地喊了一声“你”。

    “没错。”本说。

    “你。”亨利又说了一次,声音更微弱了。

    “没错。”本又说了一次。

    亨利缓缓跪下,但不像摔倒,而是弓起身子。他那双黑眼睛依然望着本,脸上仍是难以置信的神情。

    “你。”

    “就是我!”本说。

    亨利侧身摔倒,双手依然抓着裤裆,开始左右翻滚。

    “你!”亨利呻吟道,“我的蛋!你!你踢破我的蛋了!啊!”他的力气恢复了一点,本开始一步步往后退。他讨厌自己刚刚的举动,心里却又充满正义伸张的兴奋,这种感觉令人着迷。“啊!我他妈的蛋!呃啊!我他妈的蛋!”

    若不是一块石头击中了本的右耳,他可能会一直站在那里,待到亨利复原可以起身追他为止。石头击中了他的右耳,他感到一阵锥心的刺痛,要不是开始流血,他还以为是黄蜂咬人。

    他转身发现贝尔齐和维克多已经踏进溪水里,大步朝他走来,两人手上都抓着鹅卵石。维克多使劲一丢,本听见石头从他耳边呼啸而过。他低身闪躲时,另一颗石头正中他的右膝,他痛得大叫一声。

    第三颗石头打在他脸上,让他眼泪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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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09: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手忙脚乱走到对岸,抓着突出的树根和树丛拼命往上爬,踩到岸上后(翻上去的时候,屁…又被石头撞了一下)回头匆匆瞄了一眼。

    贝尔齐跪在亨利身旁,维克多站在两米外朝他扔石头。一块棒球大小的石块落入本身后一人高的树丛里。他看够了,事实上,他看太多了。更糟的是,亨利再度试图起身。他和本的天美时手表一样,就算受到重创也能运作。本转身冲进树丛,吃力地朝他认为的西方前进。只要穿过荒原到达老岬区,他就能要到一角硬币搭公交车回家,将门牢牢锁上,把沾了血的破烂衣服扔进垃圾桶,到时噩梦就会结束了。本想象自己洗完澡,穿着红色绒毛浴袍坐在起居室看卡通片《达菲鸭》,用草莓口味的吸管喝牛奶。记住这个念头,他严厉地告诉自己,继续往前。

    树枝扫过他脸上,本将树枝推开,尽力不去理会有如爪子般扑来的棘刺。他走到一块又黑又脏的平地上,那里密密麻麻长满形如竹子的植物,恶臭从地表扑鼻而来。他低头望着深入竹林的死水潭,看着它反射的光泽。不好的预感(流沙)有如暗影闪过他的心头。他不想走过去,就算不是流沙,泥巴也会让他的鞋子陷进去。于是他转而往右,沿着竹林跑到一片真正的树林前。

    林子里多半是枞树,长得非常茂密,为一丁点空间与阳光拼命争抢,但矮树丛不多,可以跑得快一点。本已经不晓得自己的方位,但自认应该还保持些微领先。荒原三面被德里镇包围,一面是半完工的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他迟早会走到其中一面。

    他感到本肠胃翻搅,隐隐作痛。他撩起扯破的上衣检查伤势,痛得身体一缩,倒抽一口凉气。他的肚子看起来像一颗诡异的圣诞球,红色的是血痕,绿色的是刚才滑下堤防时蹭到的草绿。他放下上衣,看到自己肚皮上一团乱让他想吐。

    忽然,他听见头上传来嗡嗡声。声音低沉,几乎低出听觉范围。换成是只想赶快逃离现场的大人(蚊子已经找上本了,虽然没麻雀那么大,但也不小)一定不会理它,甚至根本听不见。但本还是个孩子,而且已经不那么害怕了。他转身向左,拨开低矮的月桂树丛往前走。树丛后方,一根直径大约一米二的水泥管从土里伸出一米长,上头还罩着一个铁铸的人孔盖。盖子上刻了几个大字:德里镇污水处理局。走到这么近,本才听出声音来自水泥管里,而且不是嗡嗡声,是低语声。

    本将一只眼睛凑到盖孔上,但什么也没看见。他听得见低语声和水流声,但仅此而已。他吸了一口气,闻到一…淡淡的酸臭味,既潮湿又恶心,让他身体一缩,头往后仰。是臭水沟,不会是别的。也可能是臭水沟加下水道,这在饱经水患的德里镇并不少见,没什么。但本还是不寒而栗,一是因为在杂草蔓生的荒郊野外竟然看到人造的东西,二是因为那东西的形状:突出地面的水泥管。本去年读过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他先读完漫画版,然后读了小说。

    这根水泥管和它上面透气用的铁盖让他想起小说里那几口井。一直往下,就能抵达破败可怕的莫洛克国。

    本匆匆离开水泥管,试着重新找到西方。他走到一小块空地上,转动身子直到影子在他正后方,接着便直直往前。

    五分钟后,他听见水流声更大了,还有小孩在说话。

    他停下来竖起耳朵,忽然听见后方传来树枝折断的声音和另外的说话声。那声音非常好认,是维克多、贝尔齐和如假包换的亨利·鲍尔斯。

    看来噩梦还没结束。

    本四下张望,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

    两小时后,本从藏身处出来,身上比之前更脏,但精神振作了一点。他觉得不可思议,他刚才竟然睡着了。

    之前听见亨利他们步步紧逼,本就像被卡车车灯照到的小动物一样,差点没僵住。他觉得昏昏欲睡,不想动,只想躺下来像只刺猬一样缩成一团,让那三人为所欲为。这想法很疯狂,很诡异,却很不赖。

    但本没这么做,而是继续朝水声和小孩的方向走。他想看看他们是谁,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只要能甩脱困倦感就好。计划,他们在讨论计划。本甚至觉得其中一两个人的声音有点熟悉。有东西扑通掉进水里,小孩开怀大笑。本忽然生出一…愚蠢的渴望,这也让他更加清楚地察觉自己的处境有多危险。

    如果他会被抓,那最好别连累那些小孩,于是本继续往右走。他脚步很轻,许多胖子脚步都很轻。

    他走到离他们很近的地方,看见那几个男孩在他和明亮的溪水之间走动。不过他们没看见他,也没听见他的脚步声。本继续往前,他们的声音渐渐远去。

    他遇到一条人踩出来的狭长小径,考虑片刻之后摇了摇头,越过小径重新钻入树丛。他速度变慢了,不再踩着树叶前进,而是边走边拨开树枝,但方向还是大致和小溪平行。虽然被枝叶遮着,他还是看出这条溪流比他和亨利摔进去的小溪宽阔许多。

    本又发现了一根水泥管,隐藏在蔓生的黑莓之间,同样嗡嗡作响。管子后方是一道堤防,往下直抵溪流,一棵长满节瘤的老榆树半躺在水面上,河水冲刷堤岸让它的根部露出一半,看起来像一团乱发。

    本不想遇到虫子或蛇,但他又累又怕,已经不在乎了。他走过树根来到下方的浅洞里,身体想往后靠,结果撞到树根,感觉像有人气得用手指戳他一样。他稍微移动身体,树根立刻变成了很好的倚靠。

    亨利、贝尔齐和维克多出现了。他以为他们会受骗,会走那条小径,但运气显然不在他这边。他们在他附近逗留了一会儿,近得他一伸手就能摸到他们。

    “我敢说刚才那群笨蛋一定看到他了。”贝尔齐说。

    “唔,那就去问个究竟吧。”亨利说完,三人便往回走,不久本就听见他大叫:“你们几个他妈的在这里做什么?”

    有人答话,但本听不清楚。距离太远了,而且他离河很近(这显然是坎都斯齐格河),水声太大,但他感觉那群孩子很害怕。他可以理解。

    维克多·克里斯忽然吼了一句:“这是什么幼稚的拦河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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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09: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拦河坝?烂恶巴?还是维克多骂他们幼稚,而本听错了?

    “我们把它砸了吧!”贝尔齐提议道。

    几个小孩大声抗议,接着是一声哀号。有人哭了。本可以理解。那三个家伙虽然没抓到他,但这会儿又有一群小孩儿任他们宰割。

    “没错,把它砸了。”亨利说。

    水花飞溅的声音、惊恐的大叫,贝尔齐和维克多哈哈蠢笑,还有一个小孩在哭,哭得既伤心又气愤。

    “少在那里哭哭啼啼,你这个结巴怪胎,”亨利·鲍尔斯说,“我今天受够你们这群狗屎了!”

    有东西碎了。水流声忽然变大,随即恢复了原本的平缓。本立刻就明白了。拦河坝,维克多说的是拦河坝。那几个小孩(他之前经过时觉得是两三个)刚才在搭水坝,结果被亨利他们踢烂了。本甚至猜到了那几个孩子是谁。据他所知,德里小学只有一个“结巴怪胎”,就是威廉·邓布洛。他也在五年级,不过在另一班。

    “你们何必这样!”一个微弱害怕的声音哭喊道,本立刻认出了那个声音,只是一时记不起那个小孩的长相,“你们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我高兴,你这个杂碎!”亨利吼了回去,接着是一声闷响,然后是哀号和哭泣。有人被打了。

    “闭嘴!”维克多说,“小鬼,你要是再不闭嘴,我就把你的耳朵扯下来粘到下巴上。”

    哭声变成了一阵哽咽。

    “我们要走了,”亨利说,“但离开之前,我想问你们一件事。你们十分钟前有看到一个小胖子经过吗?长得很肥,浑身都是伤口和血。”

    回答很短,肯定是“没有”。

    “你确定?”贝尔齐问,“你最好搞清楚,结巴鬼。”

    “我、我、我确、确定。”威廉·邓布洛说。

    “走吧,”亨利说,“那小子可能从那里渡河回去了。”

    “各位拜拜啰。”维克多·克里斯说,“相信我,那个拦河坝真的很差劲,还不如不要盖。”

    飞溅声。贝尔齐又说了几句,但距离比刚才远,本听不清楚,事实上也不想听清楚。近一点的地方,刚才在哭的男孩又开始哭了,另一个男孩在安慰他。本判断外头只有两个人,结巴威和啜泣的男孩。

    他半坐半躺,倾听河边两个孩子的交谈,还有亨利和他那两个跟班朝荒原另一头走去的声响。阳光在他眼前闪烁,洒在他头上和四周的树根上有如发光的硬币。这里很脏,但很舒服……又安全,流水声让人平静,就连那个男孩的哭声也让人平静。他的伤口不那么疼了,只剩微微的抽痛,亨利那些人的声音也完全消失了。他可以再等等,确定他们不会回来,然后再上路。

    本听见地底排水系统运作的声音,甚至感觉得到。缓慢稳定的震动从地下传到他靠着的树根,再传到他背部。本又想起了莫洛克人,想起他们裸露的躯体。他想,他们身上的味道应该和人孔盖里飘出的臭味一样,潮湿中带着屎味。他想起那些深入地心的幽井,内壁钉着生锈的阶梯。他觉得昏昏欲睡,不久幻想便换成了梦境。

    本没有梦到莫洛克人,而是梦到了一月遇见的事。就是那件他不知该如何向母亲解释的事。

    那天,圣诞长假刚结束,道格拉斯太太问班上有没有人志愿留下来,帮忙计算假期前收到的书。

    本立刻举手。

    “本,谢谢你。”道格拉斯太太说完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让他从心底一路温暖到脚趾。

    “马屁精。”亨利·鲍尔斯低声说。

    那是个很典型的缅因州冬日,天气好到不行,又坏到了极点:万里无云、阳光明艳,可是冷得有点吓人。气温只有零下十摄氏度,再加上强风,让人觉得寒冷刺骨。

    本一边数书一边报数,道格拉斯太太做记录。他发现她并没有重点一遍,心里很骄傲。每点完一批,他们就将书搬到储藏室。走廊上,电热器发出梦呓般的隆隆声。校园里吵吵嚷嚷,置物柜砰地关上,托马斯太太在办公室嗒嗒打字,楼上的合唱团唱得有些走调,体育馆里篮球啪啪触地,听了令人紧张,球员在打蜡地板上奔跑转身,弄得球鞋吱吱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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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09: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声音渐渐消失,等最后一批书点完(少了一本,但也无所谓了,道格拉斯太太叹了口气说,反正这些书已经老态龙钟了),校园里只剩电热器、屋外的强风和法齐奥先生挥动扫把为走廊地板铺上木屑的沙沙声。

    本从储藏室的窄窗望出去,发现天色暗得很快。才四点就一副黄昏的样子了。薄薄的干雪在方格铁架四周飞舞,在跷跷板之间盘旋。跷跷板牢牢冻在地上,得等四月春暖雪融才能解脱。杰克逊街上空无一人。他又注视了一会儿,希望有车经过杰克逊街和威奇汉街口,可是没有。除了他自己和道格拉斯太太,德里镇的人可能都死了或逃走了,起码给他的感觉是这样。

    他看了道格拉斯太太一眼,发现她也有几乎一样的感觉,这让他有点害怕。本从她眼里看得出来。

    深沉、悠远、若有所思,不是四十岁的老师而是孩子的眼神。她双手抱胸,仿佛在祈祷。

    我很害怕,本心想,她也很害怕,但我们到底在怕什么?

    他不晓得。这时,道格拉斯太太转头看他,有点难为情地浅笑一声。“对不起,把你留到这么晚,”

    她说,“真是不好意思,本。”

    “没关系。”本低头看着自己的鞋。他有一点喜欢她,不像对一年级老师提波多小姐那种全然的爱……不过依然是爱。

    “可惜我没开车,”她说,“不然我就可以送你回家。我先生五点十五分左右会来接我,你如果不介意等,我们可以——”

    “没关系,谢谢,”本回答,“我得在那之前到家。”其实不然,但他就是不想见到道格拉斯太太的先生,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

    “你可以请你母亲——”

    “她不会开车,”本说,“我不会有事的,我家离学校只有一公里半。”

    “天气好的时候,这点距离无所谓,但现在这种天气就辛苦了。要是外头太冷,你会自己找地方躲一下,对吧?”

    “噢,当然,我会去卡斯特罗大道超市烤个火之类的,我想葛德洛先生不会介意。而且我有雪裤,还有新的圣诞围巾。”

    道格拉斯太太似乎放心了一点……接着又看了看窗外。“外面看起来好冷,”她说,“好……好辣。”

    他不认识那个单词,但很清楚她想说什么。有东西不对劲儿,是什么?

    忽然间,他明白了。他刚才将她看成一个“人”,而非仅仅是老师。就是这个。本刚才突然用不同的眼光看她的脸,于是她的脸变了,成了疲惫的诗人的脸。本想象她和丈夫一起回家,她双手交叠坐在前座,暖气嘶嘶作响,他聊着一天的工作。他想象她准备晚餐,一个怪念头忽然闪过,一个聚会寒暄时常问的问题差点脱口而出:道格拉斯太太,您有孩子吗?

    “我常常想,每年这个时候,其实没人想住在北方,”她说,“至少不想待在这么北的地方。”

    说完她微微一笑,陌生的感觉从她脸上或他眼里消失了。本再度看到原本的她,起码恢复了一部分。

    但你再也不会看到那样的她了,不会那么完整,他难过地想。

    “每到冬天我就觉得自己很老,要到春天才会重拾年轻。每年都这样。你真的确定你会很安全,本?”

    “我确定。”

    “好,我想也是。你是个好孩子,本。”

    他又低头看着脚趾,满脸通红,心里更爱她了。

    在走廊铺撒红色木屑的法齐奥先生头也不抬地说:“小心寒霜咬人,孩子。”

    “我会的。”

    本伸手打开置物柜,将雪裤穿上。他之前很讨厌母亲在特别冷的日子强迫他穿雪裤上学,觉得小孩子才会穿雪裤,但这会儿很庆幸今天穿了。他缓缓走向门口,拉上外套拉链,将帽子拉紧,戴上手套。他走出校舍,在积满雪的台阶上站了一会儿,听门慢慢关好,咔嗒一声锁上了。

    天空一片青紫,笼罩着德里小学,强风阵阵,绳钩敲打着旗杆,发出寂寞的铿铿声。冷风刺进本毫无防备的温暖脸庞,让他脸颊发麻。

    小心寒霜咬人,孩子。

    本匆匆拉高围巾,把自己弄成小胖子版的红骑士。渐暗的天空呈现出一种奇幻的美,但本没有驻足欣赏。天气太冷了,他得赶快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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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09: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起初风在他背后吹,甚至推着人前进九九藏书网,感觉还不太糟。但他到了运河街不得不右转,结果变成逆风,几乎无法迈步……仿佛强风和他有仇似的。围巾是有一点作用,但帮助不大。本两眼跳动,鼻子里的湿气冻成了冰膜,两只脚愈来愈麻。他不时将戴着手套的双手放到腋下取暖。寒风怒吼,有时甚至像是人在咆哮。

    本又害怕又兴奋。害怕是因为他现在能理解自己读过的那些故事了,例如杰克·伦敦在《生火》里说人真的会冻死。现在这种天气,气温可能降到零下二十六摄氏度,冻死完全有可能。

    兴奋就难以解释了。那是一种孤单甚至忧郁的感觉。他在外头,乘着风的翅膀前进,待在明亮的窗户里的人看不到他。他们在里面,在温暖有光的地方,完全不知道他经过,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秘密。

    寒风刺骨,但也新鲜而干净。他鼻子里呼出一道道白雾。

    夕阳西下,在地平线上只剩一道橘黄的冷光,星星有如粗糙的碎钻在头顶的天空闪闪发亮。本走到了运河街。离家只剩三条街,他只想让脸和双脚重拾温暖,让血液重新流动、激荡。

    然而,他还是停下了脚步。

    运河冻在水泥闸门前,有如结冰的玫瑰奶河。河面隆起,龟裂,混浊,纹丝不动,但在清冽的冬日阳光下却像是有生命一般,展现出独特而隐晦的美。

    本转换方向改朝西南边的荒原走去。他发现自己又变成顺风了,雪裤被风吹得起伏飞舞。运河夹在水泥堤防中间直行大约八百米,之后堤防消失,河水涌入荒原。每年冬天,荒原上只有结冰的野蔷薇和光秃秃的枝干。

    有个人影站在冰雪中。

    本看着那个人影,心想:那里可能真的站着一个人,但他真的穿成那样子?不可能吧?

    那人似乎穿着银白色的小丑服,衣服被极地风吹得像波浪一样起伏,脚下一双太大的橘色鞋子,和衬衫的绒毛扣子颜色相同。他手里抓着一把五彩缤纷的气球,本发现气球正朝他飘来,忽然感觉很不真实。他闭上眼睛用手揉了揉,然后睁开。气球依然在朝他飘过来。

    他脑海中浮现法齐奥先生的叮咛:小心寒霜咬人,孩子。

    一定是天气搞的鬼,让他产生了幻觉。人是可能站在冰上,穿着小丑服也不是不可能,但气球不可能朝他飘过来,不可能逆风,但看起来就是那样。

    本!冰上的小丑大喊。声音从耳朵钻进来,本却觉得来自心里。你想要一颗气球吗?

    那声音邪恶可怕到了极点,本只想拔腿就跑,但双脚却像操场上的跷跷板一样冻在地上,动也不能动。

    气球在飘,本!全都会飘!你拿一颗试试看!

    本站在运河桥上,小丑朝他走来。本愣愣地看着它前进,有如注视毒蛇逼近的小鸟。天气这么冷,气球早就该破了,可是没有。它们不应该直直地浮在小丑的头顶,而是应该飘在小丑后方,急着返回荒原……也就是(本在心里告诉自己)小丑原来在的地方。

    本还发现另一件事。

    落日余晖为运河的冰洒上一抹玫红,但小丑却没有影子。完全没有。

    本,你会喜欢这里的。小丑说,本这会儿已经听得见他鞋子踩在坑坑洼洼的冰面上的沙沙声了。

    我向你保证,你一定会喜欢这里。我遇见的男孩女孩都喜欢这里,因为这儿就像《木偶奇遇记》里的快乐岛和《小飞侠》里的梦幻岛。他们在这里永远不需要长大,而所有孩子都不想长大!所以来吧!

    看看风景,挑一颗气球,喂大象,玩溜滑梯!噢,你一定会喜欢的,本,你会飘——

    虽然心里害怕,但本发现自己很想要一颗气球。这个世界上有谁的气球能够逆着风飘?有谁听过这种事?没错……他想要一颗气球,还想看看小丑的脸,因为小丑低着头,仿佛要躲开致命的强风。

    要不是德里镇政厅的时钟响了五下,本真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重点是钟确实响了,有如一支冰钻划破了严寒。小丑似乎吓了一跳,抬起头来,本看到了他的脸。

    他心里第一个念头是:木乃伊!噢,天哪!是木乃伊!他吓得晕头转向,双手牢牢抓着栏杆才没昏过去。它当然不是木乃伊,不可能是。埃及有木乃伊,很多木乃伊,这个他知道。但本最先想到的却是那个木乃伊,就是他上个月熬夜看《惊悚剧场》,在一部老电影里看到的那个怪物,鲍里斯·卡洛夫饰演的僵尸。

    不对,它不是那个木乃伊,不可能。电影里的怪物不是真的,所有人都知道,连小孩都明白。可是——

    那副样子不是化妆化出来的,也不是用绷带缠成那样的。它身上是有绷带,大半缠在颈部和手腕上,被风吹得往后飞,但本可以清楚地看到小丑的脸。它脸上纹路很深,皮肤有如羊皮纸地图般满是皱褶,双颊凹陷,皮肤干枯,前额龟裂,毫无血色。它张开暗沉的双唇咧嘴微笑,露出墓碑一般寥寥可数的牙齿,牙龈发黑,而且坑坑洞洞。本看不见它的眼睛,但看得见它焦炭般的、深陷的眼窝里有东西在闪着,很像埃及圣甲虫森冷的宝石眼。虽然本在上风处,却还是闻得到肉桂、香料、古怪药物处理过的裹尸布、沙子和已经干涸碎裂的血的味道……

    “我们都在飘。”木乃伊小丑声音嘶哑地说,本发现小丑已经来到桥边,就在他正下方,伸出干枯扭曲的手,让他又吓了一跳。小丑手上的皮肤被风吹得有如飞扬的三角旗,发黄的象牙般的骨头隐约可见。

    小丑伸出几乎没有肉的手指碰了碰本的鞋尖,本忽然能动了。他转身拔腿就跑,五点的钟声依然在耳边回荡。他跑到桥的另一头,钟声正好停止。那是幻觉,一定是。小丑不可能在十到十五秒之间从那么远的地方走到他身边。

    然而,他的恐惧不是幻觉,夺眶而出随即冷却在脸颊上的滚烫泪水也不是。本拼命奔跑,鞋子踩在人行道上,发出啪啪的声响。他听见穿小丑服的木乃伊在他背后,正从运河爬上来,石头般的指甲刮过铁条,衰老的肌腱有如没上油的铰链吱嘎作响。他听见小丑用鼻子呼吸时发出的干巴巴的声音,和大金字塔底下的甬道一样毫无湿气。他闻到裹尸布的沙尘和香料味,知道小丑的手(和他用积木搭成的几何模型一样,没有血肉)很快就要摸上他的肩膀,逼他转身直视那张爬满皱纹的笑脸,感受死水般的气息,看着黑眼窝深处的微光凑到他面前,没有牙齿的嘴巴打着呵欠。他会拿到气球,没错,要多少有多少。

    本边哭边喘地跑到他家所在的那条街的街口,耳朵里听见心脏在狂跳。他回头一看,发现街上空空荡荡,有着低矮水泥护栏和老式石头路面的拱桥上也不见人影。本看不见运河,但他觉得,就算看得见,也看不到什么东西。不对,假如木乃伊不是幻觉,是真有其事,那它一定会躲在桥底下,就像《三只山羊》里的怪兽一样。

    底下,躲在桥底下。

    本飞快地跑回家,不时回头留意背后的动静,最后终于进了门,然后将门锁上。他向母亲解释,说他帮道格拉斯太太数书,所以回来晚了。但他母亲那天工作特别忙、特别累,其实不怎么担心他。

    之后他坐在餐桌前,对着面条和周日剩下的火鸡肉,吃了整整三人份。吃着吃着,刚才遇见的木乃伊似乎愈来愈远,愈来愈像一场梦。小丑不是真的,那些东西都不是真的,只存在于深夜或周六下午场的电视电影里。运气好的话,二十五分钱就能看到两种怪物。要是还有二十五分钱,就可以再买一大堆爆米花。

    不,它们不是真的,电视、电影和漫画里的怪物都是假的。它们也会成真,当你辗转难眠时,当你将用餐巾纸包好藏在枕头下的四颗糖果吃完了,当床铺变成发臭的梦魇,强风在屋外咆哮,当你不敢看窗外,生怕见到一张狞笑的脸,当你发现那张脸虽然没有腐败,却像枯叶一样干,眼睛像深陷在眼窝里的两颗钻石,当你看见一只伤痕累累的爪子抓着一把气球:过来瞧瞧,挑一颗气球,喂大象,玩溜滑梯!本,噢,本,你会飘。

    本惊呼一声醒来,木乃伊的噩梦尚未离去,震颤的黑暗依然紧紧地包住他,让他余悸犹存。他打了个哆嗦,树根不再托着他,而是像之前一样戳着他的背,仿佛生气了。

    他看见光线,便急忙爬了出去,回到午后的阳光下。河水潺潺,一切再度回到现实。现在是夏天,不是冬天。木乃伊没有将他带到沙漠上的地窖里,他只是窝在根须半裸的树下的沙坑里,躲避那几个小恶霸。他在荒原,亨利和他的死党们拿两个在下游玩的小孩出气,因为他们找不到本,没办法痛打他一顿。各位拜拜啰!相信我,那个拦河坝真的很差劲,还不如不要盖。

    本闷闷不乐地看着自己被扯烂的衣服,他回去一定会被母亲唠叨死。

    他睡得够久,体力恢复了不少。他滑下堤防,沿着溪边走,每走一步就打一个哆嗦。他浑身疼痛,感觉就像斯派克·琼斯(斯派克·琼斯(Spike Jones,1911—1965),美国乐手,以用讽刺手法编排流行乐曲而闻名。)在他肌肉里用碎玻璃弹奏快歌一样。他身上没有衣服遮蔽的地方,几乎每一处都有干掉或未干的血迹。反正建水坝的那些孩子应该已经走了,他这么安慰自己。他不晓得自己睡了多久,但就算只有半小时,邓布洛和他朋友在遇到亨利他们之后,应该也会觉得换个地方(例如外层空间)比较好。

    本埋头往前走。他知道,那几个小恶霸要是回头找他,他一定跑不过他们,但随他们去吧,他不在乎。

    他绕过溪流的转弯处,站在岸边看了一会儿。建水坝的孩子还在,其中一个果真是结巴威。他跪在另一个男孩身边,那男孩背靠河岸坐着,头往后仰,喉结像三角插头一样凸出来,鼻子和下巴周围都是干掉的血,脖子上也有几道。他手里握着一个白色的东西。

    结巴威猛然转头,看见本站在那里。本发现背靠河岸的男孩状况很不妙,心里非常惊慌。邓布洛显然吓得半死。本绝望地想:这倒霉的一天到底有完没完啊!

    “你、你、你能不、能不能帮、帮我,”威廉·邓布洛说,“他、他的、喷、喷剂、没、没了,我怕他、他会——”

    威廉表情僵硬,脸愈来愈红,那个字怎么也挤不出来。他像支机关枪般嗒嗒个没完,口水乱喷,过了将近三十秒,本才明白他想说的是“死掉”(英文中的“死”(die),发音为[dai],所以说威廉“像机关枪一样嗒嗒个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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