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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不速之客的自助餐》普通小事的背后是毛骨悚然的人性和动机!克里斯蒂安娜·布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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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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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8: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戴菲越说越细:“我只好求他停下来,不能那样没规没矩的,但他更加狂躁了——真可怕!”

    他努力从刚才的美妙幻觉中清醒,又将她仔细打量了一番,这才恍悟她衣衫不整、邋遢不堪,就像是刚刚被凌辱过一样。

    西蒙猛醒道:“我带你回家吧,我们最好都回去。”现在,他只想回到温馨安逸的家里,躺在暖洋洋的大床上做个好梦……

    戴菲用手理理凌乱的长发,紧紧抓住撕裂的裙子,手伸进手提包乱抓一通,掏出唇膏和睫毛膏来补妆:她拔出刷管,蘸了些睫毛膏,涂了厚厚一层,让自己显得“美丽如初”。

    “我该怎么跟他们说?我怎么跟爸爸妈妈解释?他们知道了,肯定会发飙的。”

    西蒙理所当然地说:“实话实说吧,纸包不住火的,就说他想非礼你,你当然不肯,然后他就动手打你。”

    “那他们就会问我在这儿干吗。”因为焦躁,戴菲开始变得蛮不讲理了,“你原本就不该带我来这里的。”

    西蒙满腹冤屈:“是你非让我带你来的呀。”

    “你!你是我的堂哥呀!我爸爸会怎么说你!”戴菲的爸爸是个思想简单的人——单纯而又温柔。倘若他看到他的乖女儿现在变成了这副样子,他的小宠物、他的心肝宝贝、他纯洁的小花朵竟被……

    戴菲一针见血:“他会杀了你的。

    “是你要跟他走的。我警告过你了。”

    “无论如何,你当时都该阻止我才对。”

    西蒙老老实实道:“我怎么阻止?我当时整个人都蒙了。”

    “反正,你蒙了就是你不对,你让我跟他走就更是不对。”

    两人并排坐在长椅上,戴菲耷拉着肩膀坐在西蒙身边,不时用好奇的眼光瞄瞄酒吧里的人。在蓝调酒吧,她显得太年轻了点——太年轻了,所以特别引人注目——她不该在外面那种风花雪月的场合流连,不该和那些有“屠夫”之称的水手们同处一个屋檐下面。的确,西蒙和戴菲太年轻了,就像从另一个世界冒出来的小鬼一样另类。不过,这是他们自身的问题。

    他们打量戴菲的同时,戴菲亦打量着他们。这群脏兮兮、不修边幅的女人们,青春韶华逝去,美貌荡然无存,只好来这种地方用酒精寻求麻痹,继而醉生梦死、甘心堕落。

    “西蒙,我跟你说,这不能让我爸爸知道!你必须发誓,永远不能告诉他我来过这里!”

    “那我们怎么跟他们解释?”

    “就说我们——说我们沿着路走,离开民歌咖啡厅就准备回家,这挺正常吧,我们沿着河边走,然后在河边的长椅上,就是马东酒店前面的长椅,就说在那里好了,我们必须把口供对好——我们在那里碰到三个男孩子,他们突然跳上前要非礼我。然后你就跟他们厮打了起来——我会把你说得非常非常神勇——但他们是三打一,你当然打不过,结果我被他们其中一个给抓走了。对了,把你的领带扯出来,把衣服弄乱些,你得像个打过架的样子才行啊。”

    但西蒙身上没有抓痕淤伤,更没有鼻青脸肿,全然不像是刚打过架的孩子。尤其荒谬的是,他一点都不像她虚构的那样英勇无畏,两者完全联系不上。明眼人都瞧得出他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就连她那头脑最简单的老爸都能看得出来。她喃喃自语,他们肯定不会相信她说的话,一定会抓着西蒙逼供,那就完了,西蒙铁定招架不住,肯定会从实招来。所以她变了主意:“算了,还是尽量躲过去不说比较好。还是单独回家吧。”

    戴菲套上薄薄的夏装外套,盖住裸露着的肌肤,独自走回了家。她走的就是平常该走的路,没有绕到河畔。到家的时间理所当然比平常要晚,她越是晚回家,她爸爸就越是焦急等待她平安归来。这次亦不例外。她刚把钥匙插进锁孔,就从门缝中发觉灯亮了——是爸爸听到响动,开灯下楼来了。他走得很轻,不想惊动妈妈。他一如既往穿着老派的棕格子睡衣,腰带上的流苏随着他的步伐摇曳着。

    “戴菲,你上哪儿去了?这么晚才回家。”

    虽有外套盖着撕破的裙子,但她纠结凌乱的金发和苍白红肿的脸孔却怎么也骗不了人。一路上,她都思索着要如何解释。她望着爸爸那苍老瘦削的脸,只见他的脸色益发难看了,一副想要刨根问底的架势。她心知无法躲过,便扑进他怀中哭道:“哦,爸爸!”

    “怎么了?亲爱的,发生什么事了?哦,我的天哪——你该不是被……有人对你……”他领着抽噎不休的戴菲回到起居室,轻轻把她按到了沙发上。他本人则跪在地上,打开电烤炉,仿佛希冀炉火能带给她一丝暖意。然后,他回到沙发上,坐在她身边,微微颤抖地抬手环住她瘦弱的肩膀。

    “宝贝儿,别哭了。现在你很安全,宝贝儿,来,告诉爸爸,说出来就会好很多了。”说完,他起身跑到门口,朝楼梯上喊道,“赫斯特!快下来!”又奔向壁橱,拿回一瓶白兰地和一个空杯子,“来,宝贝儿,喝一口,就一口。这样你就会舒服点儿了,慢慢跟我说。”

    他握着酒杯的手依然有些颤抖,面色很是沉重,青筋条条暴起,衍成一片骇人的青灰。他把手伸进睡衣胸前的口袋里,笨拙地乱摸一通,颤抖着摸出一颗药丸吞了下去。

    戴菲哆嗦着、抽泣着,终忍不住号啕大哭:“哦,爸爸!是西蒙!”

    爸爸听见西蒙的名字,吃了一惊:“西蒙?”

    “爸爸,是河边的长椅上,就是马东酒店前面的那个长椅——”

    “马东酒店?那不在你回家的路上呀。”

    “是不在,但西蒙——他想要走那边。我只好跟着他,中途,我们停下来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就是看看河景,聊聊天什么的——至少我只想聊天。然后……”说到这里,她把脸埋在爸爸的肩上,“我不想再说下去了!”

    “哦,天哪,戴菲!”不难想象一个父亲此时对女儿的那种无限怜惜——她目前更需要的是妈妈,而不是我。所以爸爸再次走到楼梯口,焦急地朝上面喊着:“赫斯特!快起来,下楼来!赫斯特,戴菲出事了,快下来!”

    妈妈急忙跌跌撞撞地跑下了楼,颤抖的手紧紧拽着睡衣领口,仿佛是要驱走一切严寒,让家中永远都拥有融融暖意。

    “怎么了,我的宝贝儿,出什么事了?哦,天哪,宝贝儿!你的脸……这些淤青……怎么回事……还有你的手,你的头发!”她胆战心惊的呼喊简直跟爸爸一样,“你该不会是被……有人对你……”

    戴菲涩然答道:“是西蒙。”

    “西蒙?哪个西蒙?哪个西蒙!你说的不会是你的堂哥吧,戴菲?”

    “妈妈,我试过阻止他了。”

    妈妈还是不能——也不愿接受现实:“西蒙?他还是个孩子啊,他才十七岁,怎么可能?”

    爸爸接口道:“现在的男孩子,十七岁就不小了……”

    “但是怎么会是西蒙?他是她的堂哥啊,就像亲哥哥一样啊。”

    戴菲不同意:“不,妈妈,他不是,他一直都不像个哥哥。”可是,以她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怎能分辨清一个人的本来面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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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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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8: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思是,他向来就是粗枝大叶,还有点儿自作多情,你们也都看得出来。”戴菲那个灵活的小脑瓜迅速转着,搜索着适合的措辞,好让妈妈回想起她当年谈恋爱的感觉,“我觉得他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

    “戴菲,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发生了什么呢?他没带她去酒吧?当然不是。只需稍微调查一下,就会找到很多目击证人,可以证明她跟着貌似水手之类的粗野男人出去过,举止轻佻,打情骂俏。西蒙会很快招供他们去过酒吧,也会承认是他带她去的——而且还是经不住她的苦苦哀求,没办法了才带她去的,然后,他被诱骗抽了大麻,当她拼命想挣脱那坏男人时,他兀自昏迷不醒。老实巴交的西蒙肯定会和盘托出的。

    而现在,经她先发制人如此一说,西蒙的话肯定就不会有人信了。

    “爸爸,他喝醉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都醉得一塌糊涂了。”

    这倒是肥皂剧常见的情节,所以,他们很快就信了:“你说他醉了?”

    “他抽了大麻,事先我并不知情,我也搞不懂他。他反复说着某个地方,好像是跳舞的地方,什么水手勾搭女人,肯定是不正经的女人,还有那里每个人都会抽大麻、喝烈酒之类的;西蒙说个不停,说好多人都喝烈酒。他说他想带我去那里玩,也一定要带我去玩。我吓坏了……”

    戴菲继续盘算着,措辞非常谨慎:“大概他真以为他带我去过了吧,他就好像做梦一样,绝对是个噩梦,他幻想他在那里,还以为我也是那些女人中的一个——那些不正经的女人!”

    她吸了吸鼻子,说不下去了,又呜呜哭着。但她的眼睛却偷瞄着父母,想看看他们对她的“故事”有没有任何疑心。幸好,他们脸上只有煞白的痛苦,没有任何疑惑。

    西蒙也许会否认这一切——但他必须承认他吸了大麻——他太笨、太憨厚了,容易被人误导,更不会想到要把真相说出。没准,他最后还会觉得戴菲讲的才是事实呢。在那样的风流场所,是不会有人一直注意他们的,更不会有人多事地站出来作证说在酒吧看见过她,那么年轻、那么拘束,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还被有屠夫之称的水手带走,惨遭强暴和殴打。

    “我们去了民歌咖啡厅——你们知道那里的,大家都是坐成一圈,喝咖啡,听人唱歌。我们坐在咖啡座的后面,远离舞台,期间,突然有人过来递了支烟给西蒙,西蒙说了句‘谢谢’,就抽了起来。后来,那男人说他要走了,抽不完的烟可以卖给西蒙,只要给一块面包就行,但那显然不是要面包的意思,当然是要付钱才行。反正我是这么想的。最后,他卖给了西蒙一些卷得比较散的烟,西蒙就跑到一边去抽了。然后,他好像有点轻飘飘的,我觉得他就像是被下了蛊的僵尸,但也可能是音乐的作用吧。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我们坐在长椅那儿,就发生了我跟你说的……爸爸……”

    爸爸的第一反应,是对妈妈说:“不是她想去的。”

    妈妈温柔地说:“亲爱的,就算是你想去的也没关系。无非坐在长椅上欣赏夜色,但是……”

    不难看出,妈妈已经徜徉在对过去的美好回忆中了,当年的她,想必不是眼前这臃肿不堪的模样,小肚鸡肠的心思。岁月真能改变一个人呢。

    “只是会有些耳鬓厮磨罢了,亲爱的,我能理解。”

    戴菲有些不屑,他们相信得真容易,挺好骗的嘛!她继续说道:“嗯,妈妈,我知道,但我当时真的好累,我只想回家。但他却——变得异样,还很固执,我怎么说都不行,还要强吻我,接着……接着……”

    “哦,戴菲,他该没有——”妈妈坐在戴菲身边,心疼地望着女儿,一手握拳捂在唇上,忍住哽咽,难掩悲痛。爸爸默默不语,此时的沉默比痛哭更让人觉得凝重。

    在这令人窒息的沉默中,她开始有些语无伦次,回忆接踵而来:“接着,他……我不停反抗、不停挣扎……”真实的回忆一幕幕袭来,恐怖极了、恶心极了。醉酒的男人、孔武有力的蛮劲,还有那莫名燃烧的欲望,一切的一切,都让戴菲痛不欲生、羞愤难当。之前的自愿顺从,她早就忘了,只记得后来遭受凌辱时的恐惧和怨愤。她货真价实地掉泪控诉,未经思索就脱口而出。她愤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原本一直披在肩上的薄外套随之滑落。

    包裹着纤嫩娇躯的绿衣裙摆随着她的起身而飘动起来,已然撕裂的衣裙让她好似一株美丽却饱经摧残的百合:皮肤、颈项、手臂、胸前,到处都是抓痕和红印,红印明天就会变紫,被抓伤的血迹已经干涸,柔润的香肩满是牙印……看到女儿被糟蹋成这副样子,心碎不已的母亲几近昏厥地往沙发靠背倒去。父亲无法继续沉默,厉声问道:“戴菲,你必须回答,他有没有,西蒙到底有没有把你?——”

    戴菲心知肚明,若真要检查的话,那她已非处女之身的事实就会曝光。所以她再度作势崩溃,号啕大哭道:“哦,爸爸,求你了!别问了!”

    但这一回,爸爸没有顺着她,他青灰色的面孔很是吓人,幸好刚才吃了药,否则心脏病早就发作了。他勃然再问:“我必须问清楚,戴菲。他到底……哦,我的天啊!戴菲,回答我,西蒙到底有没有——强暴你?”

    戴菲抬头望着爸爸。一边是如花似玉、含苞待放的稚嫩,一边是形容枯槁、惨白憔悴的苍老,父女俩就这样相望着。

    她咬了咬出血的嘴唇,避而不答地转过了头。

    戴菲的父亲是个朴实的老人,患有很重的心脏病,很可能时日无多。他此生只有一个希望、一个愿景,那就是一心一意呵护、宠爱他唯一的女儿。她如此年轻,如此未经世事、纯洁无瑕——他的掌上明珠,他挚爱的戴菲,他只希望她得到最大的幸福。这样一个温柔绅士的男人,其生命中唯一没绅士过的象征就是:那把过去打仗用的旧式陆军手枪,他至今还保存着它,却从未再用过。但现在,他打算用了。那种在战场上见到战友倒在敌人枪弹下的义愤填膺的面红耳赤、恨不得把敌人杀光的感觉又回来了。他不由自主想到了那把枪——这感觉似乎无形中支配着他去做一件他认为义不容辞的事,一件未经三思的事:为戴菲报仇。他给枪膛上了一发子弹,像机械人般走出家门,直奔他哥哥的家中而去。漆黑的夜里,他站在门外,使劲敲着白色大门,发疯般吼道:“西蒙!给我滚出来!”

    门开了,走廊的灯亮了,定格住一抹人影。男孩儿站在那里,朝漆黑的门外看去,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显然吓得不轻。他惶惶不安地张望着,发现夜色中有一抹光亮对着他,当看清那是一把指着他的枪筒时,他惶然惊道:“约翰叔叔!那不是我的错,是戴菲让我带她去的!”

    可惜,戴菲的父亲对此充耳不闻,直接瞄准西蒙的左胸就开了枪,对随之引发的围观骚乱亦视而不见,整个人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没有任何反应,直至警察把他带走。

    如此一来,戴菲的名字就上了第一时间的头版头条,包括她的昵称“金水仙”都被挖了出来。当然,只有妈妈一个人要真正面对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和摄影师,而且拍出来的都基本一样,这简直糟透了——可怜的西蒙就这样去了,而爸爸下狱了,妈妈为此以泪洗面直到清晨。没有梳洗,没有化妆,头发乱糟糟的,她当然没有时间和心思去佛瑞沙美发店打理头发。戴菲脸上的淤青还没好,她穿着很可爱、依旧崭新的睡衣,那是妈妈送她的上一个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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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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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8: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势变得有些琢磨不定。期间,不断有警察来问话——甚至还有女警来问一些细微的问题,煞有介事的调查让戴菲暗自好笑——哪怕这是爸爸和西蒙身上发生的事。妈妈让她回房休息,戴菲苍白着脸,靠在枕上细细回想先前的说辞,包括西蒙是如何攻击她的,爸爸听后的反应如何。很好,很好,她显然对此深感满意,至少西蒙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拆穿她了。但除此之外呢……

    然后,莫林和琳迪率先来家里了。她们的妈妈焦急地打来电话后就允许她们来探望戴菲了。妈妈告诉戴菲:“亲爱的,你没必要——对她们说出全部过程,懂吗?她们不会明白的,虽然她们比你大点,但还是……”

    所以,一切都要简单扼要。有关蓝调酒吧的部分,最好避而不谈,只有她知道就好——只是扣在西蒙头上的罪名就够引入八卦的了。(可怜的西蒙大概做梦都想不到他那貌似小家碧玉、规规矩矩的小堂妹竟会有这些离经叛道的想法吧?)但是,当戴菲说到马东酒店前的长椅时,莫林立刻提出质疑:“你不可能去了长椅那里啊,因为我们去了啊。几乎整个晚上,我们都和弗雷泽家的儿子待在那里。”

    戴菲一时间无辞以对,只好转移话题:“我怎么不知道你们还认识弗雷泽家的儿子?”

    琳迪说:“戴菲,莫林和洛迪·弗雷泽都约会好几周了,是吧,莫林?”

    莫林应道:“他逊得很呢。”

    琳迪接话:“埃迪还不错,但是太幼稚了。”本来,琳迪不想跟他相处的,但他们好像想跟她们两个一起配成两对。琳迪越说越起劲了。

    “我以前和他出去玩过一次,但我觉得他这人超没劲。”

    琳迪全无心机,笑嘻嘻道:“戴菲,我们很了解你的品味,所以没跟你说。”

    “不过,你干吗不和西蒙试试?干吗不从了他呢?”琳迪说着又笑,还很离谱地问戴菲,没跟西蒙好上,到底有没有觉得是损失。

    戴菲面无表情,僵硬答道:“他死了。”巧妙地把话题扯远,再也不说什么河边的长椅。

    “哦,是啊,我们都知道了,亲爱的,那也挺可怕的。而且还是你爸爸把他杀了,哦,天啊,那真是太可怕了!”

    “戴菲,你干吗非要去啊,而且你还告诉你爸爸做什么?”

    “我悄悄回家的时候,被他发现了。我一身狼狈,总得说什么解释解释吧。而且,当时我气得很,我的确很不舒服,你们看,我身上这么多淤青红印。”

    “我真搞不懂你干吗要反抗?你直接顺了他不好吗?”

    “哦,老天爷,他就像个性变态一样!整晚上他都抽烟,不知道酒吧到底有什么魔力,哦,我是说那个咖啡厅,把他变成了那副样子。他抽得飘飘欲仙、迷迷糊糊,急不可耐得很。我当然不能跟爸爸妈妈说我顺了他了,我只能说他是强迫我啊。”

    “哦,天啊,西蒙真可怜!”

    “对,但他的确虐待了我。虽然我爸爸不该枪杀他,可是,是他先虐待我的。”

    莫林言归正传:“戴菲,就算这样,也不能说是在马东酒店前面的长椅。因为我们昨晚就在那里。”

    “我并没有说是马东长椅那里。我说的是那不是马东前面的长椅。我们去的是更要往后走点的那个长椅,仓库旁边的。你们知道,我常去仓库长椅那里,起码我跟汤姆常去。”

    “事情闹得这么大了——强奸处女罪——汤姆会怎么说,还不知道呀!”

    “戴菲,这件事别人会怎么说你?我是说,每个人都知道你了。”

    戴菲不置可否:“那又如何,他们会闭嘴的,难道不是吗?”说完,她对着她们狡黠地斜眼一笑,笑意里蕴涵着一丝得意。她对西蒙软硬兼施,终究还是让他带她去了蓝调酒吧,“要不然我就说我是自卫好了。你们看,如果他们知道了学校里的女生都是这样,更别提性感宝贝了吧——如果他们知道我具有多大的魅力,还有那些比我大的女生给我带的是什么样的头,那么,我就不会被指责那么多了,对吗?大家也都最好给我闭嘴,不是吗?还有,我也不是说我去的是马东酒店的那条长椅啊,我说的是,‘我们坐在长椅上,不是马东酒店那个,是另外一个。’还是你们两个准备在法庭要定我爸爸的谋杀罪的时候,还要站出来指证我,说我并没有去马东酒店那个长椅,因为你们当时就和那些男孩待在那里啊?”

    莫林一脸错愕,对琳迪说:“我的天,这个小戴菲,她简直就是个冷血动物!”两人头也不回,急急忙忙地就离开了戴菲的家。(而且,她之前明明说的是她去了马东酒店的长椅那里。)

    这次,戴菲也对适才的做法不甚满意了。她该早点想到这是个威胁的。迟早,她总要去面对爸爸,而且她的确对爸爸说了她去的是马东酒店那儿的长椅,爸爸曾指出那不是她原本该走的路——他是不会忘的。这一点上,你不可能蒙混过关,骗得了他。不知道妈妈听见了没?应该没有,她那时还没下楼。那么只有爸爸一个人知道她说过什么。刹那间,她想到了一个法子,但很快就放弃了。如果爸爸知道她撒了个谎,那他就有可能会怀疑西蒙是否无辜。

    如果爸爸出卖她,把她告发了,怎么办呢?如果每个人都知道她去了酒吧,知道她和水手调情,知道她关于西蒙的每一个谎言……现在,所有的报纸都同情地把她写成无辜的受害者“金水仙”。如果他们知道真正的她只不过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婊子,在学校里可以随意和人乱搞,也真的和大多数人乱搞过的话……如果他们知道她就那样眼看着爸爸拿枪跑出去杀了西蒙——是她让爸爸面临牢狱之灾,很可能余生都要在牢里度过!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她撒尽弥天大谎的恶果……还有妈妈,可怜的妈妈,她还得继续活下去,活在别人异样的眼光里。镇里每家每户都知道是爸爸杀了西蒙,杀了她的堂哥,爸爸的亲侄子,他亲哥哥的儿子。就是爸爸亲手开枪杀了西蒙,仅因她的一番谎言!这所有可怕的事情都会发生,如果爸爸出卖她的话!

    但他不会。他怎能忍心去伤害她,伤害他最宝贝的金水仙?他只会誓死保护她。爸爸愿意为她而死的。

    可惜天公不作美,除了莫林和琳迪,又出现了一个威胁者。不知何处冒出一个男人报警,说他从报上看到戴菲的照片,觉得很像他那晚在蓝调酒吧看到的一个女孩。而蓝调酒吧恰恰是镇上臭名昭著的人员复杂、水手出没之地。

    警察把这事通知了爸爸的辩护律师,所以律师去了戴菲家中看她,想知道那个证人所说是否属实。

    戴菲睁大了蓝色的眼睛,一口回绝:“当然不是真的,我从来就没去过那种地方。”

    “你整晚都在民歌咖啡厅?”

    “当然了,然后我们才走河边回家。”

    “你有没有证人作证看见了你?”

    “啊?什么?你是说在咖啡厅?没有,我们没看到有熟人。我们坐在比较靠后的地方,而且有人唱歌的时候,光线都调得很暗。”

    “有人跟你们说话了?”

    “对,不过他就是个推销的。他不会愿意出面作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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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8: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很是和颜悦色,并没有继续为难琼斯小姐。他转而问道:“你堂哥原本就很想带你去酒吧之类的场所吗?你是这么跟你爸爸说的。”

    “哦,是的,不过……”戴菲益发坐立不安,快速盘算着对策,“可能是有人在别的晚上看到过西蒙,把日子记混了吧,西蒙曾带别的女孩去过酒吧——或者类似地方。”

    “那个证人说看见的就是你。”

    “那也不能是从报上看见的啊,这太荒谬了。他可能只是认出了西蒙的照片,记得在某个晚上曾见到他和别的女孩,然后就把那个女孩和我联想到一起,以为那就是我了。”

    这听来很合理,但骗不了爸爸。爸爸会认为那个人说的是真的,毕竟,她跟他说过,西蒙很想带她去那样的酒吧。想要跟爸爸吐露实情的想法再次一闪而过。倘若爸爸知道了西蒙是无辜的,根本没有对她施暴——他会原谅她,并继续站在她这边吗?他会让西蒙一生背负臭名吗?当然,是他死了以后的臭名。而且,这对爸爸来说,似乎更加难以接受吧。西蒙就那样死了,甚至都来不及为自己辩护,还有西蒙全家,爸爸的亲人们,他的哥哥妹妹,还有奶奶,还有别的人们——每一个还活着的人们,都接受了西蒙生前做过那么可耻的事情,到头来却发现他一直都是无辜的!当然,她可以承认她去过蓝调酒吧——只是顺从了西蒙的诱骗,而一直羞于承认。这么说,对西蒙在河岸沿路的臭名无济于事。但是,一旦有更多的证人冒出来的话,如果真有人记得她自愿跟那个水手出去了——那些对她不利的能证明西蒙不省人事的论点,她只需否认就好,一概否认。

    戴菲又说:“别跟爸爸说这件事,那个人根本不会在酒吧看到我。如果跟爸爸说了,他只会更痛苦的。”

    律师现在也挺痛苦的。他心里嘀咕:“这个小贱人很可能一直都在撒谎!”不过,就算如此,也不能瞒着她爸爸,把现状告知他是必须的。

    伤心的老人还躺在监狱病房里等待审判,当他听到律师带来有关新证人的消息时,立刻摇头道:“假的。”

    “那个人非常确定,他说他当时看到了他们,因为他们在酒吧里显得很局促,和别人完全不同,很引入注意。”

    “不,不是那样的,是西蒙想带她去——”可那也说不通啊。忽然,一个想法从爸爸的头脑里冒了出来,让他紧张起来。但他很快忽略了这个想法,“法庭上,不会使用这个人不属实的证词吧?”

    “我想不会。警察只是有义务通知我们,但不会提起诉讼。你已经服罪了,只能这样了。至于辩护那部分——”

    “我不需要什么辩护,我都跟你说了,是我杀了那个孩子,因为他对我女儿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不需要任何辩护。”

    律师回应:“辩护的目的是给你减刑,不是要给你开脱罪名。我们只是把损失降到最低。”如果证实了被枪杀的西蒙完全无辜,恐怕连减刑的机会都没了。

    律师离开后,爸爸忍不住再次回想西蒙的话,那句他当时完全没听进去的呼喊,“约翰叔叔,那不是我的错!是戴菲让我带她去的!”哦,天啊!若西蒙当真无辜的话,那该如何是好!

    哦,不是吧,法庭外面还有摄影师来拍!还真有点像是电影明星出场的派头。戴菲今天当然去佛瑞沙做过头发了,佛瑞沙的人看到了她,很是激动,给她做了一次特别造型,看来非常漂亮。戴菲脸上的淤青都消退了,只恨没空化个漂亮的妆,但现在这模样也蛮好,至少别人会说她看起来是如何年幼单纯、天真无邪,而不会说她呆头呆脑。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对爸爸的行径多加指责了。进了法庭,坐在证人席上的戴菲像是一朵含苞欲绽的花朵,金发头顶仿佛笼罩着一层美丽的光环,自上面倾泻直下,楚楚动人。果然是如同金色的水仙花一般呢。

    律师开始发问:“你的名字是戴菲·琼斯?你住在这个地址?你只有十六岁?”

    只有十六岁……

    只有十六岁,就跟校内几乎所有拉风的男孩子有过这样那样不同程度的寻欢作乐和暖昧不清了。

    “是的,过了十六岁生日了。”

    “好的,先别难过,琼斯小姐——戴菲,我可以这么叫你吗?我只需要你简单地跟我们说说当晚的经过,就是你堂哥被杀的那晚。”

    (不是我的错,约翰叔叔,是戴菲让我带她去的。)

    我必须谨慎一些,不要露出破绽。戴菲心下暗忖。现在,她很清楚,法庭是不会考虑西蒙死前说过的话的。她只要掩饰掉所有线索。谁知道这个男人会不会把我说的透露给媒体呢!

    “他想带我去一个地方跳舞,他以前曾带别的女孩去过。可那里听来就不像是正经地方,所以我不愿意去。”

    “所以你们去的是——”

    “我们去的是民歌咖啡厅,然后,我们走河边那条路回家——”

    “那条路是你平常直接回家的路?”

    “不是,是他想走另一条路的。是他非让我跟着他走的。”

    话音刚落,她就用余光看到被告席上的爸爸忽然双手抓紧桌沿,她一下子就意识到她说错话了。爸爸再清楚不过了,西蒙长那么大,从未忤逆过她的意思,只要她想做,他没有不答应的——所以,实际情况是反过来的,通常都是她逼他去做一些事情。

    但她很快又镇静下来:“那天的他不是平常的他,他抽大麻了。”

    “接下来,我想,你们是否经过了某个长椅?”

    戴菲断然答道:“对。”紧接着,她不容打断地说道:“然后我们就坐了下来,看看河景——”

    不过,不管是哪个长椅,对约翰·琼斯这案子来说都没区别,反正罪名是确凿无疑的。可惜这倒霉的律师总要说点什么来做做辩护的样子,如果拖延时间的话,会像是律师故意多赚当事人的钱。此时,律师先生双手交握胸前,躬身审视着桌上摊放的一张地图,再问:“那是邓特仓库外面的长椅——对吧?”

    戴菲含糊答道:“是,然后我们就坐在那里——”

    被告席那边,原本垂着的脑袋倏然抬起。他凄厉地叫了,用西蒙死前那尖锐高亢、不容错认的声音叫道:“你跟我说的是马东酒店前的长椅!”

    观众席上嘘声一片。

    戴菲总算明白爸爸知道了。这无可挽回——无论如何都没用了。但当下,她必须集中精神对付法庭审问,坚持她所言不假。她继续用她那甜甜的、迷人的嗓音和稚嫩率真的方式解释:“我一直都说那不是马东酒店前的那个,但大家为何只因我说了马东酒店这几个字,就一口咬定是马东前面的长椅?明明就不是啊,我们去的是仓库那边的长椅,他把我带到仓库那里的。”

    “好。其实,是哪个长椅并不重要。那么,接下来,你告诉你父亲发生了什么事呢?现在——你当时怎么跟你父亲说的,就请跟我们大家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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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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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8: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是戴菲又说了一遍——她如何从那水手手中逃脱,过程如何不堪;而开始比较愉悦的十分钟则尽量少谈,越少越好,对后半部分的遭遇——事实上,她对此早就历经无数了,当然每次都是她受伤,只不过,这次受伤的是她堂兄——她巨细无遗地描述:何等肮脏、残忍、粗暴,裙子被撕破一半,还有遍体鳞伤的淤痕……大家都凝神听着,当她的声音淡去之时,法庭亦变得寂静。看到这般情景,戴菲知道她赢了——她赢了,也帮了爸爸——如果他愿意接受事实的话。

    作为一个父亲——听见女儿咬着嘴唇讲出整个过程,看到她惨白的小脸布满淤青,被蹂躏过的肌肤到处都是牙印和伤痕,衣不遮体、秀发凌乱、伤痕累累——不管事后他做了多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从法律的角度都该得到最大程度的宽恕。受了伤的小花,被凌辱的金水仙!真让人心疼!法庭上没有一个人不想——发自内心地——做出和戴菲父亲同样的事情。没有人对如此惨无人道地糟蹋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的兽行不感到反胃。没有一个人。

    或许只有一人除外。

    他被困在证人席上。小女孩的金色光环显然没有照在他头上,他面无血色,脑袋无比沉重,费力地扬起脸来,脸色和发色如出一辙的灰。他艰难地咒骂一声,喃喃自语道:“我要说出来,我必须得说……”

    在母亲陪伴而坐的法庭那端,戴菲忍不住站了起来。

    她惊慌失措地叫道:“爸爸!”近乎摇尾乞怜。

    “爸爸!”

    法庭顿时又打破了宁静,嘘声一片。从头到尾,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紧紧盯着惊恐万分的她。他长久的凝视,锐利的眼神仿佛要看透她的内心。如果西蒙是清白的……他望着她惨白的小脸,最终醒悟她始终都在骗他。他竟然杀了——杀了——一个完全无辜的孩子。

    戴菲的母亲第一个发现不对劲了:他原本灰白色的脸涨成了紫红色。她焦急万分地喊道:“约翰!你的药呢?”

    妈妈向百米远的坐台上的法官露出了乞求之色,“他的心脏病要发作了,必须给他吃药!”

    戴菲的爸爸站在那里,开始抽搐,手不由自主地缓缓伸向胸前的口袋,与此同时,眼睛依然盯着法庭那端的年轻的、害怕的、乞求的脸。法庭的工作人员递来一杯水,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被告席上。就在所有人都转过头去以后,戴菲也抬起目光直视着爸爸。她知道,爸爸永远都不会出卖她的,爸爸宁死都不会做出任何伤害他的金水仙的事……

    越过法官的背影,戴菲换上一副乞求的神情,几乎是不着痕迹地对爸爸摇了摇头。

    伸向救命之药的那只手,瞬间垂落了。爸爸会为她而死的。

    他真的死了,就像一栋摇摇欲坠的楼,最终栽在了被告席的地板上。大家再也看不到活着的他了。望着那背信弃义却无比美丽的人儿,他那为包庇女儿而背叛良心的身体终于倒下了。那颗破碎泣血的心,永远都不会再跳动了。

    晚报头条上刊登的照片还真漂亮!佛瑞沙的发型就是做得好,就像一抹光环,使她看起来如同天使,真的很像……

    不过从第二天一大早就谣言四起了。而且各种版本的谣言都是层出不穷、甚嚣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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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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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8: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灾人祸
    大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居然说他车开得很慢?”

    “呃,探长,我只能说,开得真的不算快。乡间小路,又有点小塞车。”

    “埃文斯巡警,嫌犯杰里克斯自称他开了快车的。”

    杰里克斯立即插嘴道:“也没那么快啦。”

    埃文斯故作自若地转而为他向同事开脱道:“这家伙现在还一头雾水。我猜,他被吓糊涂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比尔·埃文斯巡警年近知天命之年,一副方方正正的国字脸轮廓分明。在夜色映衬下,今晚的他,脸色煞白,人也显得臃肿不堪。而杰里克斯之所以被警察给拦下,是因为刚才撞倒了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宝宝——且被撞母女当场死亡!

    “埃文斯,看在上帝的分上——那可是你的女儿和孙女!都是你的心肝宝贝啊!”

    埃文斯木然地答道:“是啊。”

    随即,他快快地走开几步,只见他背对着众人,握紧了拳头。

    杰里克斯乘机见缝插针辩解道:“你们也听见他刚才是怎么说的啊。他说我开得很慢,他也是警察,他说的肯定是事实!”

    一位警员看不下去,反驳道:“一头雾水的人指不定是埃文斯巡警吧。”

    旁边一位女士主动插嘴说:“我觉得,你开得挺快的。”

    这时,他们旁边已经多了几个围观者,正一脸鄙夷地瞪着杰里克斯。四周,好几辆车也都停了下来。

    那位女士继续补充道:“他飞快地开过去,起码比我快了十迈。”

    不同于方才的小心翼翼,杰里克斯口气开始狂妄起来:“我后来减速了啊。”

    探长说:“是吗?好——杰里克斯,我问你,你是刚从猪哨酒吧出来的,对吧?打烊以后才出来的。”

    “是,我经常都是等猪哨打烊以后才离开的,可我这次并没有喝酒,你去问他们,我滴酒不沾——你也已经给我做了酒精测试。”

    “车也不是你偷来的?”

    “所有证件收据我不是都给你看过了?那是我自己的车。好吧,我承认,它起先是偷来的车,是我在轮胎店工作时顺来的。不过我有花钱买零件。虽然车有点破破烂烂,可我还是自己动手把它修好了。我还跑去跟原车主说了,他是巴不得立刻转手的。”

    “你有钱买得起?”

    杰里克斯耸耸肩道:“我这不是从指缝里省钱出来买的嘛。

    探长站在一旁等着。那边有两位巡警正在事发公路上做勘察——检查汽车,计量轮胎轨迹,做标记,记录证人姓名地址。探长注视着他们,相信自己的人可以胜任——有足够的办事效率和能力;他可以很放心地把工作交给他们。

    此时,埃文斯也控制住了情绪,转过身来面对他说:“探长,我们可以继续了。刚才,是琼斯·康斯特布尔跑到马路上——撞上了杰里克斯的车。他也做过酒精测试了,并没有超标。

    杰里克斯附和说:“我知道分寸的。”

    探长说:“本来就应该,开车的就得会驾驶,交通规则本就该了然于心。”

    接着,他转问埃文斯:“他转弯也没问题?”

    不断过往的车辆为了绕过现场的围观人群均绕道而行,已经掩盖了事发当时的轮胎痕迹,现在一切都已模糊难辨了。

    “是没问题。”

    这时,现场的救护人员“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准备离开了。埃文斯脸色煞白地望着救护车远去,心怀渺茫,沉痛不已。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探长刻意要求:“我们回警局前,你再跟我说一遍事发经过。”

    他又补充道:“如果你还撑得住的话。”探长的怜悯之情溢于言表。

    “好的,长官。就像我跟你说过的,我兴高采烈地骑着自行车,想到马上就可以见到她们——我们的詹妮和小孙女,我就满心欢喜。她们刚从‘外婆家’回来。呃,我们都叫她‘外婆’,她就住在街那一头——她家的小孩汤姆跟我们家詹妮结婚后就搬来跟我们同住,她现在是自己一个人独居了。”

    探长轻轻地打断他:“嗯——然后呢?”

    埃文斯、埃文斯太太,汤姆、詹妮和他们的孩子,还有“外婆”,探长全都认识。所有的警察都是本地人,彼此都知根知底。

    “然后,他——他的车从她们后面开了过来。到转弯的时候——车速不算快,我真的只能说他开得不算快。可是……”

    埃文斯咬牙切齿道:“她们看到我了,小孙女——她就朝我跑过来,跑到了马路中间,她妈妈就追上去想抓住她。”

    埃文斯目不转睛地盯着杰里克斯陈述道:“我得说,整个过程就是这样。”

    这对杰里克斯来说,还只是个开始。今晚的他看上去糟透了。他得费尽心机开脱自己。

    “呃,好吧,你听见他说的了,我已经开得够慢了,那个小孩自己跑到马路上,她妈妈在后面追——不是我的错。”

    “你马上就停车了?你没有继续往前开吧?”

    “我觉得车像是震了一下,然后我就停了下来——”

    埃文斯痛不欲生道:“是两下,撞了两下。

    “而他,则是拼命地朝我冲过来。我不得不停车。我是说,无论如何我都有踩刹车。我肯定有停车。”

    “类似的事情以前你也有过一次——那次你可没有停车。”

    “那次没有撞到人。我干吗要停车?”

    “那这次你就停了?”

    “我也可以不停的,我本来也可以……好吧,我早就跟你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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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8: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开始拿腔作势起来:“我本来可以一直往前开的,可我有吗?我可以直接冲上去,撞倒他的自行车然后继续开走就好了,没有比这更聪明的吧?可是我并没有那么做,不是吗?因为我没什么好怕的。刚才他自己都说,我开得很慢,是那个孩子突然冲到我车子面前的。”

    说到这儿,他忽然脸色一变,看向埃文斯质问道:“你不会上了法庭就不承认了吧?你敢那样试试!我有朋友是——”

    探长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两人:一个脸色苍白,沉浸在悲痛中难以自拔;一个獐头鼠目,为了自保不择手段。

    探长慢条斯理地说:“杰里克斯,不赖嘛,还有朋友做后盾——这是好事。依我看,打现在起,你真的很需要你的朋友了—一需要你所有的朋友都肯帮你。”

    法庭上,检方出具的鉴定报告疑点重重。部分证人的证词更是截然不同:车子究竟是开得快——还是不快。两个受害人的尸体是倒在这头——还是那头。小孩坐的童车是在路中央被撞得面目全非——还是倒在旁边的草地里。妈妈是把孩子放推车里推着走的——还是两人手牵着手走的……证人彼此的证言可谓莫衷一是。

    此刻,埃文斯站在局促的证人席内,面如死灰,手不住地哆嗦,可证词却是——言之凿凿,十分笃定。

    检察官作总结陈词:“基于法庭赋予的权力,充分听取了各方证词。我要强调,这位埃文斯巡警是最关键的证人。他从头到尾目睹了整个过程。刚才也非常清楚地阐述了事实。他坦承司机没有任何罪责。至于其他证人的言辞不一,很可能是惊愕所致。但埃文斯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执法者,对勘案流程也是深谙其道。相信大家总不会认为,埃文斯会有意偏袒撞倒他亲生女儿和孙女的司机吧?所以,裁决应当只有一个——意外事故!”

    休庭以后,检察官特意找到埃文斯,握着他的双手充满敬意地说:“埃文斯,你为我们树立了恪守诚信、大公无私的榜样,你赢得了我们所有人的钦佩和尊敬,我代表大家感谢您。”

    “先生,我只是做了对的事。”说完,埃文斯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几周过去了。白昼缩短,黑夜延长,夜幕开始提早降临。一个漆黑的夜晚,距打烊还有一个多小时,猪哨洒吧的老板亲自把杰里克斯给踢了出去。外边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几抹酒吧的灯光洒在漆黑的乡间小道上。

    酒吧老板站在门口吼道:“该死的东西,别再来了!我连踢你屁股都嫌费事!别坏了我的风水。”

    可除了在路边酒吧里厮混,杰里克斯也无事可做。这些天来,他一刻不停地猛灌黄汤。在被扫地出门前,他早已经失魂落魄地在酒乡里花费了大笔开销。

    老板对一个正要和同伴一道离开的熟客道:“萨姆,我也不想同他翻脸的,他又不是不给钱,只是这几天他也太离谱了,我都搞不懂他究竟是怎么了。以前他从来没这么过火过,虽然大多数晚上都泡在这儿——”

    萨姆说:“大多数晚上他都泡在酒杯里,翻来覆去像是个摇摇球,就像顺口溜里说的:扔块砖头,打碎玻璃,掏上一把,立马溜走——”

    旁边的同伴笑了:“溜走?好像顺口溜不是这么说的吧?”

    “你还别说,还真像呢。他只要一出家门——立马就钻酒馆。当然,都是来猪哨这里。而且我还没真见过他缺钱花,从没有。

    两人边下台阶边议论。

    “我倒是觉得——他像是在怕什么。”

    “他不就是那个撞死了一对母女的畜生吗?”

    “是啊。死的那个年轻母亲,她父亲,叫埃文斯——是本地的警察——他亲眼目睹了车祸过程。但他还是作证说——肇事者车开得不快……诸如此类的。其实他完全可以说杰里克斯车开得很快嘛——可他没有。当时他站在法庭上那么一说——我简直都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大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开得不快?”

    “不啊,探长,一点都不快。”

    这次,是另一位探长视事。

    “不能啊,该是开得很快吧?只有猛地一撞,才会……”

    说着,他挥手指向路中央的一片疮痍。“喏,人都死了。”

    萨姆则说得很诚恳:“是他自己的错,我们都看见了,我跟吉姆站在这头,正走下台阶。他喝得烂醉如泥,我当时还跟吉姆说呢——‘看他醉的’。”

    吉姆附和道:“他在马路中间摇来晃去,躲都躲不过。”

    “什么意思?——躲都躲不开?”

    吉姆答:“照我说,他在那儿晃来晃去,绕都没法绕开,就是被撞也是活该。事情就是这样,有什么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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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8: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你们说的,我不可能光听一面之词。埃文斯巡警,你怎么说?是他自己闯到你车子前的吗?”

    埃文斯倏地绷直了身子,手指微颤,但声音却依旧平稳:“是的,情况就是他们说的那样。”

    警官说:“我不是怀疑你,我只是有点弄不明白,这两位先生——他们是你朋友吗?”

    吉姆反应迅速:“从来都没见过,你什么意思?”

    “你不是他朋友?”

    “不,不是!而且,我从不撒谎。”

    “好吧,我很抱歉。”

    “他转弯时的车速大概是——三十、四十迈——不会再高了。至于——那个家伙,他刚被老板轰出酒吧——”

    酒吧老板公正地说:“探长,说实话,我是真不想再做那个酒鬼的生意了。杰里克斯每晚都喝个不停,我每晚都要不停地把他往外赶。萨姆,对吧?”

    萨姆应道:“对,免得大家活受罪。”

    “这么说,你是不喜欢这个人了?”

    萨姆答说:“没人喜欢他。没人会喜欢这种阴险小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乐意看到他死在我面前啊。我和同事都不喜欢说瞎话的人。埃文斯车速很正常,杰里克斯自己摇摇晃晃不看路,事情就是这样,完了。”

    “杰里克斯是真的完了。”

    埃文斯说:“对,但我是否难过呢?我不觉得!”

    探长若有所思地答道:“对,你是没做错什么。”

    不过,这事儿还真有点棘手。他接着试探性问道:“你刚好开车经过这儿的?”

    埃文斯闷声闷气地答:“是,正要去墓地。”

    “晚上九点钟还去?”

    “白天、晚上,对我来说有什么区别呢?我不执勤的时候都去。”

    现在,他的声调带了抹质问:“你有什么意见吗?”

    “哦,去看你女儿还有——”

    探长顿了下,改口说:“嗯,我知道了,我能理解。”

    “好的,那……我就不费口舌解释那么多了,我没事就会去墓地看女儿和孙女,和她们说话——她抱着她的宝宝就那么躺着……”

    说着,他猛地抬腿,靴头指向倒在马路上的那具尸体道:“就是被他——杀的。”

    “我知道,我听说了。可那是一场意外。还是你自己作证的——当时车开得并不快,是孩子自己跑到了马路中间……”

    “是的,就跟今晚一样,是意外。车开得不快。不过是——”

    “那个人晕头转向挡了你的道。”

    警官斟词酌句地说道:“这只是个巧合!非同一般的巧合!巡警先生——你得承认这点吧?”

    埃文斯面无表情地应道:“哦,我是得承认,可是——”

    酒吧里的灯光映射出来,照亮了聚在路中央的这一群人,众人面面相觑,有紧张的,有故作镇定的,还有些人在忙着把担架抬上救护车。汽车呼啸而去,夜空万籁俱寂。探长开始着手把相关人等带回局里去。

    然而——然而——

    “埃文斯,你女儿和孙女儿的那次车祸——你是唯一的目击证人,是吗?”

    “我和那个——是,就我和那个司机。”

    “是你的证词直接让他脱罪。而现在——”

    “现在他也死了,又一次‘意外’!”

    “真巧。”探长揣度着,这也未免太巧了点。不过“意外”的确发生了。不然还能是怎样呢?当然,他还可以在附近稽查,盘问,但又能有什么突破呢?一个是驱车走的寻常路。另一个则是突然闯到了他车前。还有在场的两位可靠的证人亲眼目睹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难道是合谋?——似乎也只有这样,才可以得出合理的解释。

    但他们不像是会一起勾结串谋的人呀——他们得策划,得密谋,还得实施;而且,其中一个人甚至还可以算是“外地人”——只要是本郡以外的,都可被视做外地人。当然,他也可以去查查这人的底细,但多半不会有什么纰漏——更何况,他们同埃文斯巡警可谓是索昧平生。

    只能说是巧合了!命该如此。老天开眼啊。

    探长是位信教之人,他摘下帽子,站在黑茫茫的车道上,低头凝视着那摊血迹。几分钟前,一个人死在这里——被几周前他撞死的孩子的父亲给一头撞死的!

    他最后说道:“这就是所谓的天道循环了,有些人可能会说是命该如此,我说这是天意!”

    至于“外婆”——她好比是株不老松。一般来说,所谓的老太太,年纪各有不同。而这位“老外婆”度过的年岁可不简单,认真讲起来,连埃文斯都只能算是他的儿孙辈。“外婆”的年纪真的很大了。

    审讯结束的那一天,大家聚在埃文斯家中喝茶,简单地庆祝一下在杰里克斯车祸身亡案中埃文斯得以无罪脱身。实在是非比寻常的巧合,检察官在庭上也借用稍早前那位探长的话如是说:也许大家都会说是这就是命运无常,但所谓的命运,通常都是有眼无珠的。

    命运,也是他们在家中喝茶时聊到的话题。

    “那个坏蛋是罪有应得。就算埃文斯的证词里出了什么纰漏,大家也会因为埃文斯的诚信而对他深信不疑。当然,我不是说你做错了什么,亲爱的,我们都很明白,你从来都是实话实说。”

    “对,没错。”

    年轻的汤姆接口道:“我想我是做不到的。当时他肯定没马上停车,铁定还继续开了一段路。我可做不到,就那样让他逍遥法外。但我真的很敬佩你,爸爸,真的,除非……”

    他隐约其辞,露出了妻女不幸离世之后少见的笑容。有没有可能是:他的岳父对此——另有隐情?

    “老外婆”立刻驳斥道:“别说傻话!埃文斯怎么可能知道杰里克斯会突然在那时候出现呢?都还不到打烊的时间,不是吗?而且还是在他刚好开车经过的时候;这么多的巧合,都发生在他要去——可怜的埃文斯,想要去——当然,我们也都常去那地方——的途中,这可能吗?还有那个吉姆,跟萨姆一块儿出酒馆的那个人,刚好看见了那一幕。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命中注定!俗话说得好啊,因果报应,实在是太准了,偏偏在埃文斯身上都应验了。”

    语毕,她起身活动活动筋骨,随口问埃文斯能不能好心地送她回家——

    “外婆,我拿我的挎斗车送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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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8: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了,汤姆,谢谢你。我让埃文斯送好了。你那挎斗车——哦,免了!我可吃不消!”

    其实,“外婆”舒舒服服地紧挨着埃文斯坐在驾驶座旁,埃文斯已经有点“吃不消”了。

    “太好了,我亲爱的埃文斯,一切都结束了。你感觉好多了吧,都了结了。”

    “什么了结了?”方向盘上的手不自觉握紧了。

    “我说的是——因果报应。大家都说这是命运的安排。反正最后皆大欢喜,真好。”

    “命运和报应——不是一回事吗?”

    “不,不是,没人比你更明白了。命运是你不能控制的,报应可以。”

    埃文斯说:“我只知道——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

    “杰里克斯其实开得不慢,对吧?不管有没有警察在后面追着,他从来都开得跟个疯子似的。转弯时也是横冲直撞,对不对?你也这么说过的。可后来你衡量了一下,毕竟那是他自己的车,不是偷来的,照理他没有必要开那么快——如果你说他开快车,他绝对不会承认的。而且你还是她们的爸爸和祖父,法庭会对你的身份有所顾虑,所以不可能给杰里克斯判多久的刑的,事情就是这样。只坐几个月的牢,对那种人渣算得了什么?入狱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根本算不得惩罚,同他犯下的罪行相比,实在太轻了。你肯定也这么想的吧?”

    车到了“外婆”家门口。路并不远——詹妮那天晚上就是推着童车去的。

    “琼斯根本没有跑到马路上,对吧?——可怜的小宝贝。她其实是坐在推车里的,就像有些人作证时说的那样。所以大家的证词才会彼此矛盾。那天都那么晚了,她妈妈怎么可能会是牵着孩子回家呢?杰里克斯转弯的时候快得跟个疯子一样,他哪回不是这样?一个急转弯——就撞倒了她们。”

    说到这里,“老外婆”已不禁老泪纵横;任凭泪水恣意流淌,也不擦拭,她抬起骨瘦如柴的手,轻轻覆在埃文斯握紧方向盘的手上。

    “埃文斯,我不会害你的。没人会知道实情。虽然我亲眼看到詹妮把孩子放进推车里,不会错的,所以我才意识到你的良苦用心。埃文斯老头子,你真的是大智若愚啊——思维敏捷,反应迅速。我只想说,无论是对是错,我都不会责怪你的。”

    埃文斯答道:“我是下定决心了的。”

    他熄掉引擎。车停在那扇小巧的门前,门后就是“外婆”那温馨惬意的居家港湾。

    “我几乎是当机立断,立马就打定主意。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最终,我也做到了。我要让他付出代价,没有任何人能理解的——他们都没看到,我最亲的人儿在我眼前死去,他们也没听见,我最爱的人儿走时有多么痛苦。”

    “他已经付出代价了,用他的命!”

    “你是没看到他那副嘴脸,我说他开得慢的时候,他是什么反应。他开得慢还是快,他自己心里有数。后来我又说——孩子朝我跑过来,跑到了马路中间!其实孩子是在车里坐着的,他也知道孩子是坐在推车里的,詹妮其实是推着车走在路边的草地上。我为什么要那么说?我凭什么要保住他的脑袋?肇事后,他就开始害怕了。可是他又怎么说的?我给他下了套——他根本找不到转圜的余地。不管他想怎么玩,他都被我套牢了。”

    “所以他就开始狂喝起酒来了?”

    “是的!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收拾他,只好慢慢等机会。我不想被抓走,我自己倒是无所谓——可是我还有太太,还有汤姆,我不想再让他受打击了。接下来,杰里克斯经常喝得烂醉,我意识到,这肯定是个契机——他整夜整夜地喝,以为喝得不省人事就可以消除内心的恐惧——他深知,我肯定会找他算账,而他却无计可施。除非去认罪,说自己作了伪证,承认是他违规驾车害死了她们,不然他还能怎么办?”

    “万一他真去认罪了呢?坐牢总比每天提心吊胆好吧?”

    “杰里克斯是绝不肯自首的,他自己都不知道说过多少次瞎话了。再说,这也不是他第一起车祸了,上次他就没停车。不过也有可能像你说的,他也许真的会去自首——我还是得小心些。所以我就每天监视着他。没日没夜的——太太还以为我是去什么地方独处了——静思什么的。呃,我也的确如此,不过是监视杰里克斯的时候。我就那样坐在车里,停在酒吧外,在树下等着,在黑暗中等待时机。日复一日,一旦我摸清他的日常规律,抓准他被赶出酒吧的时刻……有朝一日,时机一到,我就可以收拾他了!而最终,还真让我给等到了。”

    “你都策划好了?”

    “我说过,这世上没有巧合,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埃文斯,恰好出现的那两个证人就是巧合,你不可能算准他俩何时出现。”

    “我不是靠猜,我都是计划好了的。”

    “埃文斯,别胡说!”

    “别忘了,我可是这儿的警察!我也清楚一般的勘案流程。我知道老萨姆上夜班的时间——是十点。而且他上工前都要先到猪哨酒吧小斟几杯,所以我当然清楚他几点会离开酒吧呀。”

    “你不可能知道还有个外地人跟他一起吧?”

    “我当然知道咯,我都策划好了。”

    “外婆”调侃道:“好呀你,老奸巨猾的家伙。好吧,你知道杰里克斯一般几时喝醉了在街上发癫,也知道老萨姆何时会离开酒吧,然后你就可以开车上路,‘正好’不小心撞到杰里克斯!你甚至还算准了萨姆会有个‘陌生’同伴——一般管这种叫什么来着?”

    “铁证!”

    “都是你计划好的?”

    埃文斯继续道:“我干的就是这行,我对一切都了然于心口我甚至知道萨姆的同伴叫什么。那是吉姆,这周他‘刚好’休息——”

    “我没猜错的话?吉姆也是你计划之中的……”

    “没错,可怜的老吉姆——曾不幸卷入过偷猎事件里。”

    “埃文斯,你该不会徇私枉法……”

    “他已经接受教训了。幸运的是,他没再犯过事。”

    “直到你需要他帮你……”

    “不,我甚至不需要他和萨姆一起上夜班。看起来像是‘不期而遇’才正常嘛。我说了,我都清楚得很。我知道吉姆他是别的工厂派过来的,我也知道萨姆他八点四十左右会到猪哨酒吧喝酒。而吉姆会‘无意’中碰到他,然后他们会一起喝上几杯。接着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他们紧跟着杰里克斯离开酒吧,我就抓准时机……那天晚上还真让我等到了,我很清楚我必须当机立断,不能错过时机。那不是巧合,外婆,也不是什么运气。谋事在人!”

    “是啊,谋事在人。”

    但不是成事在天吗?仅靠人谋就可以了吗?——从审判,到定罪,再到判决,到最后执行,都一手包办?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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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8: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到这,“外婆”不禁问道:“可埃文斯,杰里克斯他毕竟不是蓄意谋杀啊。他不是故意要撞死她们的。”

    “是不是故意的于他根本没差别,自己种的恶因,就要承担恶果,这就够了。”

    “外婆”有些不敢苟同:“这……可是你并不是上帝啊,亲爱的,大家都说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可没……”

    她喃喃自语道:“天灾人祸啊!嗨,我不想再说什么,你以后也提都不要提。可……埃文斯,你这样擅做主张,会不会亵渎了神明?老天自有安排,你本不该插手的。”

    埃文斯倾身拿起“外婆”腿上保暖的小毛毯,边扶她进屋边道:“我是插手了,亲爱的老外婆。我的确插手了!但我确信,我是在替天行道!”

    13:此处是暗示该女孩未婚先孕。《圣经》里的圣母亦是未婚之身,突然怀孕。​​​​​

    14:玛丽莲(Marilyn)和玛利亚的拉丁文读音相似,此处是暗示她和圣母玛利亚的渊源。​​​​​

    15:《圣经>称,上帝决定让其子基督耶稣投生人间,选择少女玛利亚(Maria)做其母。其时,玛利亚巳与木匠约瑟夫订婚。传说圣母玛利亚是处女,约瑟夫并未跟她发生关系。玛利亚怀孕后,约瑟夫本打算悄悄和她分手,但上帝派天使托梦予他,告知玛利亚是通过耳朵受孕,怀子为圣灵。约瑟夫遂如期和玛利亚完婚,成为耶稣名义上的“父亲”。​​​​​

    16:《圣经>称,玛利亚临盆之际,必须遵照政府命令到伯利恒申报户籍。长途跋涉到达伯利恒时,因天色已晓,未能找到旅馆住宿,只得栖身马棚。当晚,耶稣出世。​​​​​

    17:St. Stephen,基督教第一个殉教士。据《圣经·使徒行传>载,史蒂芬是在外国出生的犹太人,住在耶路撒冷,很早就信了基督教。他是由传教士选任的七名执事之一,负责照顾老年妇女、寡妇及孤儿。作为希腊化的犹太人,他强烈反对犹太教的祭献礼仪,因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他被带到犹太教公会。他为基督教所作的辩护激怒了听众,结果被用石头打死。赞成处死他的人中有一个是后来称作圣-保罗的扫罗。​​​​​

    18:上帝只有耶稣一个儿子,但最初死而复生的耶稣已经回归天堂。老妇人把小婴儿理解为天主教教义中,预言的耶稣二次降临……所以是“第二次降临人世的神之独子”。​​​​​

    19:西方社会,无论是否是教徒,一般都是土葬。按惯例,穷人若没钱购买基地,就只能由政府出钱,随随便便地被葬在公共基地里,非但简陋、紧窄、无人打理,有时甚至连个像样的墓碑都没有。​​​​​

    20:《圣经>称,因圣母玛利亚身怀六甲,故而是骑驴代步前往伯利恒。​​​​​

    21:此处说的是天使的神情,譬如教堂里那些肃穆的雕像。​​​​​

    22:希律(Herod,公元前40-公元4年),犹太王,据《圣经·新约》记载,他曾命令杀死伯利恒所有两岁以下的儿童,妄图杀死襁褓中的耶稣。​​​​​

    23:Gabriel,七大天使之一,耶稣诞生后,把这个好消息传达给众人的使者。​​​​​

    24:《圣经》称,圣母玛利亚和约瑟夫到达伯利恒时,客栈里没有空房,好心的客栈老板收留他们住进马厩。当晚,耶稣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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