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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一路去死》他对犯罪心理的描写为何如此细致?(完结)--作者: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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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2: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一嘴面包,唔唔着低头回短信。

我抽出刀,捅进去。刀自他左胸第四第五根肋骨间刺入,贯穿心脏。他张口欲呼,却因为面包叫不出来,瞪大了眼睛看我。只一刀,就断了他全部念想,一秒钟前的所有期盼,尽都烟消云散。

他的人在中刀的那刻就软了下来。为免血喷出,我暂时不打算拔刀,把他拖到离路六七米的地方,扔在沙子里。我蹲下来,捂住他的口鼻。过了一小会儿,他整个人轻微颤动了几下,我又等了会儿才松开手。这下他算是死透了,不会闹出我这儿在杀范思聪,那边他回光返照插着刀开车逃掉的乌龙。

看,我又杀人了。时隔十二年之后。

这并不难,作为一个曾把一个人处理成许多片的残忍杀手。世俗就是这么称呼的,我在小说里也是,并没说错。

而且,我又写了那么多小说。每一本小说,都是一次演练。那么多年,那么多次,从心灵到技巧,我都比当年更接近死亡。

今夜我终于又用上了。干净利落。

钟仪她们到底是什么来头,说不准。也许是无聊的读者,我的读者群中有相当一部分,真的相信我曾杀过人。他们或许是其中的狂热者,特意设计了一幕大戏,来测一测真相。他们猜到结局了吗,他们想过揭一个杀手的老底有多危险吗?

也许他们想过,但显然不够。

要接近死亡,就得有死亡的觉悟。

至于袁野。他和其它人不是一伙的,他看见我时,没有一丁点儿的警惕。有点冤,但没办法,我不可能单单放过他一个人,这会让其它人的死没有意义,对吧。他挡着路了。

我闻着血气,感受真正的我的回归。

我把背包扔在车上,拿了两块毛巾往手上一缠,取了合金索,推开虚掩的屋门。

养路人小屋从外观到内部格局都是统一的,只是各家陈设不同。不同的桌子不同的椅子,如今在夜色里都归作了一滩滩阴影。

我在阴影之间游过,无声无息。

卧室的门敞开着。

我走进去,走到床边,弯下腰看着范思聪。

外面的月光从没拉满的窗帘边照进来,落在他屁股上。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屋中微弱的光亮,足以分辨他的模样。

他是趴着睡的,心怀不安的人,往往会选择趴着睡,胸口贴着床,感觉踏实。

他的头歪向一边,嘴唇微张,无鼾。

我将手按在他的枕边,稍稍下压,让他的脖子和床垫之间有些空隙,然后把合金索从他脖子下伸过去。他的眼皮似乎动了,看起来睡得很浅。但已来不及,我双手抓着合金索用力一绞,同时膝盖顶住他后心,压上全身的重量。

他自然就醒了。喉咙里发出鱼吐气泡般的轻微声响,腰拼命地扭,腿死力地蹬,都没用。他用手去抓脖子上的合金索,但这索比一般绳子细,一勒之下完全陷入到皮肤里,他抓都抓不牢,更别提掰开了。他在脖子上瞎挠了一阵,知道不成,又反手想推开我,但被我膝盖顶着,翻不过身,手势不顺使不上力气,实际上这时他也已经渐渐没力,充其量只算是拍打了我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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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2: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心里数着数。一百零七,一百零八,他的反抗弱下来,二百七十三,二百七十四,基本不动了,三百九十九,四百,我认为他已经死了。我想凑个整数数到一千,但后来太无聊,在六百三十的时候松了手。

自始至终,范思聪都没能看见是谁杀了他。但我想传说中的死前瞬间,即很多人感觉飘起来或看见天国的时候,也就是他尿失禁的时候,肯定会明白是死在了我手上吧。

尿量不多,但足以把床单弄湿了,谢天谢地屎没出来。

我把他弄下床,床单拿到后院去洗。我从深井里打了桶水,找到块洗衣皂,把床单搓掉,拧干,晾起来。最后我在屋里的桌子上压了张一百元,房钱钟仪已经付给安排住宿的旅店老板了,这样额外再给点,明天主人回来应该就不会介意了。沙漠里干燥又风大,到明天下午床单就干了,不耽误睡觉。

我把两个死人的行李全收拾好,扔上车子,再把范思聪的尸体拖出来扔进后备箱。

我走去袁野尸体处,把他继续往沙漠深处拖了百多米,拔出刀子,帮他翻身,让血渗进沙中。

他手里还死死抓着手机,我掰开他的手指,取出手机。有一条未读短信,走回去的时候我点开看了。

不许睡着,快醒过来和我说话!

我把手机往副驾一扔,发动了车子,往陈爱玲住的小屋开去。

今天晚上很忙。

那么多年来,我一直准备着有一天自己的杀人往事被暴露出来,由一个聪明的警探,或者一个看我不顺眼的闲人,甚至一个活转过来的死者(我指的当然是她,我总是奇怪地疑心她是否还活着)。我有时还挺期待这一幕的拉开,尤其在我亲手洗完一堆手套,把她们密密麻麻晾在阳台上的时候,风把一根根手指头吹的此起彼伏,撩拨得我心里热烘烘地躁动。

没人能看出来,我已经在小说中进行预演了。而下一部小说里,我本打算试着让谋杀者活到最后。

为此,我包里一直随身备着些用具,以增加我的反应能力。

但生活永远不会给你准备时间,也不会用你以为的方式到来,先前在桑塔纳轿车里把事情想清楚的时候,我真的有点懵。但事已至此,我必须做出决定。

这并不算是个艰难的决定,我很快就知道该调头回来。如果有一个人知道我杀过两个人,那我只要把杀过的人数加一,知情人减一就行了。如果不止一个人知情,那我就只好试试做数字大些的加减法。先杀固定不动并且缺乏警惕的,至于钟仪,我已经有了应付的手段,不过那得是我顺利完成第一步之后的事。现在看来,进行得不错。

我把车停在五十米外。

刀插在腰后,一手铁丝一手合金索。我没拿毛巾,这样勒起脖子会让手很痛,但毛巾太碍手,我也不高兴戴上手套,真奇怪,我此刻完全感受不到以往赤手时的不适。

铁丝从锁孔伸进去,我甚至有些享受这慢慢拨弄的过程。连杀两人激荡起的情绪在这细巧的工作里沉淀平复,我的手越来越稳定,铁丝触碰着锁簧,慢慢仿佛能看见其中的构造,这个世界重新回到我的掌控。

我忽然明白了一点,或者说我终于承认,我戴了那么多年手套,并不是因为洁癖,而只是想与过去的我分割开。假装我是个好人,假装我是个小说家,假装我……从没有杀过人。当我坦然摘下手套,意味着我开始面对真实的世界,真实的我。

那个我又回来了。杀人的我。

我无声地笑。

锁开了。

我轻轻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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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2: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叮当!”

突如其来的声响让我心脏猛烈收缩。这还不算完,紧接着又是一声“当啷啷”。似是金属物坠地的声响,但……什么金属物落在地上能发出这么惊心动魄的巨响?

门这时才被推开。我看见了,掉在地上的,竟是个铃铛!

是个警示器,如果有外人推门而入,这个铃铛就会掉到地上示警。

我飞快地向后跳了一步,但电光石火间,我就想明白了,我没有退路!

于是我冲了进去。

屋中还没亮起灯,内屋的门居然是开着的。我庆幸自己反应快,再慢上几秒钟,也许陈爱玲就来得及把内屋的门碰上。

我一步冲进去,然后滑倒。

在内屋入口附近,洒了一地的小珠子。

我仰天倒在地上,背脊摔得要散架,气得发疯,这老女人哪里来的心思布了这么多小机关。

失控了。我闪过这样的念头。

摔得太狠,我一下子爬不起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穿了睡衣睡裤的陈爱玲一手棍一手刀扑过来。

这老女人竟然能这么凶悍!

当头砸过来的是根棒球棍,我用手一挡。这玩意得用双手,单手使不上力气,砸在我手臂上,很痛,但并不碍事。我另一只手去夺棍子,却被她砍了一刀。然后是第二刀,第三刀。

我用力扫她的脚,她踉跄着并未摔倒,手上缓了缓。我反手拔出腰后的刀,在她站稳了弯下腰要砍第四刀时,插进了她胸口。

她整个人就这么挂在刀上,我手一松,她摔在我旁边。

我不知她有没有死,翻了个滚离她远些,我左手挨了一棍两刀,肩上挨了一刀,这时开始痛起来。

我喘了会儿气,陈爱玲那边一直没有动静。我爬起来,把灯打开。回过身的时候,发现她居然靠着墙坐了起来,瞪着眼瞧我。

我弯腰把棒球棍捡了起来。

“记得棒球棍要双手握,”我说:“还有刀要捅,不要砍。”

她呼哧呼哧地喘,随时会死的样子。

“你比那两个男人都难杀。”我握着球棒说,打算只要她还能站起来,就给她一下。

她听了这话,眼睛里那股子要吃掉我的劲就没了。

“他们都死了?”她问。

“嗯,在我车里呢。”

“钟……钟仪?”

“过几天吧,跑不了。”

她嘴角牵了牵,脸抽搐起来,不知是打算哭还是笑,也许是胸口太痛喘不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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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2: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不怨我,我是被动的。”我拉了张椅子坐在她对面,三处刀伤在流血,但不算很严重,她的手法真的够差劲。

“其实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好地在当作家,你们就跑来揭我老底,偏偏你们还并不清楚我的老底是什么,对吧?你要死啦,说说吧,否则,你们死得也太莫名其妙。”

陈爱玲低头看看胸口的刀,又看看拄着球棒坐在她对面的我。夜晚的沙漠公路,一小时都不一定过一辆车。她想来也该对自己的命运有所了解了吧。

她开始挣扎,手脚乱动想要站起来,但老实说幅度并不太大。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终于把腿曲起来,手撑着地,刚要使力的时候就开始喘,声音不大,但撕心裂肺,然后又咳起来。

她歇了咳,瘫坐在老地方,只是手脚换了姿势。

“抽根烟。”她气息奄奄地说:“床头的包里。”

我去找来扔给她。

她哆嗦着拿出烟叼在嘴里。我看着她一次次地试着打火,不打算帮忙。

她总算点着了。

“你会咳死。”我说。

她自顾自一口吸进去,烟头红亮了很久,然后烟雾和咳嗽一起喷了出来。神奇的是她只咳了几下,然后人看起来精神了些,说话声音也响亮了一点。

“那老师,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我摇摇头:“我不会放过钟仪的,否则你们不就白死了吗?”

“不是那个。对你不会有任何妨碍,只是能让我死的甘心一点。”

“呵,你应该先自我介绍一下。”

“我是个心理学家,犯罪心理学。小范和钟仪是我的学生。”

“你研究什么呢,一个悬疑作家的犯罪可能性?”

“研究犯罪冲动和犯罪情境。任何人在特定情境下都会犯罪。”

我轻轻顿了一下球杆:“你现在一定深有体会。”

“最先是钟仪提出来的,她说你很复杂,是她见过的对犯罪心态最敏锐的人。我们都同意这点,尽管我们并没有想到你真的杀过人。真的,没想到,哪怕我们分析过如果你杀过人会是个怎样的案件,并且做了那些小说,但是从心底里,从潜意识层面,我、钟仪包括小范,都没有认真的想过,你会是个杀人犯。所以,对这方面,我们几乎没有预案。”

说到这里,她咳嗽起来,嘴角有血沫子。我冲她笑笑。

“计划是,钟仪扮演心理医师和你对谈,有那些电脑里的小说,做到这点还是有把握的。谈话中收集的信息,不管是你对案件的分析,还是你对自己的分析,对我们的课题都会很有帮助。实际上,我们三个都是你的读者,尤其是我和钟仪,当然,她是最狂热的一个。她说,以你的性格,如果上了当,那么事后一定不会追究……我们,对这件事后果的讨论,只是这样而已。”

她断断续续地说了这么一段,已经开始显得疲倦。烟抽了一大半,我走过去,帮她点上支新的。

“钟仪通过我在新疆公安的朋友,调了那五年的悬案卷宗,选了四个发生在你失忆五年的案子,类型都是你小说中描述过的。我们判断,如果你真的杀过人,那么类型一定在这中间,如果没有,这些出现在小说中的凶案也是你最熟悉的,可以为我们的课题提供帮助。钟仪模仿你的风格,写了四个小说片断,小范电脑很好,入侵你电脑这类事情,都是他做的。然后,我们就上路了。开始很顺利,第一个晚上钟仪就和你完成了首次对谈。只是没想到你们会上床,小范的打击很大。其实每次你们谈完,不管多晚我们都会有一次交流,小范变得越来越针对你,说你一定是杀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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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对的。”我说。

“其实你们的第二次谈话后,我也有些怀疑,你的表现略显不正常。而且我怀疑钟仪还隐瞒了些东西没有说。但无论如何,你认为有一个复仇者,这是可以肯定的了。那个村子里的事,原本不在我们的计划上,是小范力主的,他说你毫无疑问是个杀人犯,我们必须尽快了结这次旅程,否则事情会变得危险。我们做过先期考察,路都走过一遍的,那时就来过这个村子,知道鬼屋的传说,他说就借这个屋子来装神弄鬼,把你的话套出来,然后报警。”

这么说我的扰动还是成功了。范思聪的嫉妒误导了我,否则事态,当不至于激变至此。

她第二根烟也抽掉了,这次咳了很久,我要再给她点一根,她却说不用了。

“再抽下去,我怕等不到说完,就会咳死。现在你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了,接下来,帮我个忙。”

我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所以,这次,一个学术研究?”

陈爱玲想说什么,却又咳起来。

“有点无辜,应该说,很无谓。嗯,你不是想知道我当年到底杀了谁吧。”

“那和我已经没关系了。这么多年来,不管在哪里睡,我总是要做些事情,铃铛、滚珠、枕边的刀和棍子。这是因为童年阴影。我九岁的时候,父母被人谋杀,案子一直没有破。我是第一个到现场的,那场景每天晚上闭起眼睛都会再看见。我会去研究犯罪心理学,就是想搞清楚,我父母是为什么死的,凶手到底是谁。”她一口气说了这些,竟稍精神了些。

“你每次在犯罪现场都会抽烟,就是因为这个?”

“你发现了。我听你讲罪犯是怎么杀人的,什么心理,就觉得被带回到正在发生的真实现场。每当进入那种情绪我就不自觉地抽烟。我一直在想,如果是你,是不是早就把那个案子破了呢?”

“我明白了。”我看了眼时间,现在是凌晨三点十三分。

“也许你在拖延时间,但我给你这个机会。通常小说里这么做的角色都会收到教训,但我的小说里从来没有这样的烂情节。而且你的伤死定了,救不活的。”

陈爱玲只是望着我。

“给你半个小时。”我说:“你一定有个嫌疑人名单,我试试猜一个人。反正你很快就会和你爸妈汇合,到时帮我问问我猜得对不对。”

“他们一定早就转世了。”陈爱玲喃喃说道。

然后,她勉力振作精神,开始了她生命中最后半小时。

“那是1969年的夏天,7月13日下午,知了特别闹。我在外面玩到近五点才回家,敲不开门。我等了一刻钟,绕到院子里,从水管往上爬。我家在二楼,爬起来容易。窗开着,我翻进去,脚踩在血上。我叫妈,她不应,我把她翻过来,却不认得她了,她的脸没了,落地灯倒在一边,铸铁底座上沾了很多我妈脸上的东西。我哭着找爸爸,他在书房的沙发上坐着,垂着头,身上都是血,对面的墙上也都是血。我扑上去摇他,把他的头抬起来,他的眼睛瞪得很凶,脖子上好深一道刀口。他全身也就这一处伤,但不见凶器。我吓得退开,带翻了茶几上的茶,两杯茶。我倒在地上晕过去,再醒过来天黑了。我开始哭,哭到邻居来敲门,最后门被撞开,是楼下的李叔,他报了警,然后要把我抱走,我死抓着我爸的腿不放。公安来了,一个老公安带两个年轻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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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爱玲停了下来,吸了口气。她总是这样,停停续续地,没说完过一个长句子。

“我……”

她又停了下来。

第三次,她还是只说出了一个字。

“我……”

她述说的时候,眼睛一直平视,说到后来,眼睛里失了焦距,瞳孔是散的。现在她抬起眼珠子,望了我一眼。这一眼里有很多东西,然后她慢慢耷拉下眼皮,终于闭上了。

我走过去搭了鼻息,没气了。

她只用了六分钟。

我坐回到椅子上。

“有两个人。”我说。

“其中一个人你爸是认得的,在书房里谈而不在客厅,说明谈的事情比较隐秘。你爸临死瞪着眼睛,来客多半和他很熟悉,他对这一刀极其意外。凶器没找到,从你的口气,应该不是你家的刀具,通常也没人会在书房里放刀子,所以是来客带着的。那么这一刀并非临时起意。全身只有割喉的一刀,说明他很稳。这样的心态和手法,意味着杀你妈的是另一个人,相对来说,是个慌张莽撞的家伙。可能是个女性,一个新手,可能和凶手是表面上的夫妻关系,所以丈夫和主人在书房说话,两个女人在外间闲聊。既然早有预谋,那么这个女人的任务就该是稳住你妈。但想必你爸爸在死前发出了声响,你妈当时的反应,让这女人情急之下操起灯柱把她砸死了。你说到你家有书房,意味着你家至少有书房客厅和卧室三间房,加上你家还有铸铁落地灯,当时全国通常只有三类人有这条件,政要、知名文艺界人士或资本家。我猜更可能是第三者。1969年是文革第四年,一片混乱,对还想着反攻大陆的台湾来说,是必须密切关注的机会。以你家庭的背景,和你父母被杀的情状,我初步的判断,是和两岸的谍战有关。但是,也只能到此为止了,毕竟,你只给了我六分钟。”

我从车里的医务箱中取了纱布,把伤口包扎好,然后开始清理屋子。比上一幢麻烦一些,因为有血,主要是我的血。幸好没有沾到床上,墙上有几滴,用水擦掉了。地上的血来回拖了几次。我把袁野扔到沙漠里放血,是不想尸体上的血沾在行李箱里。我本想用不见血的办法把陈爱玲处理掉,但搞到现在这样,再拖她进沙漠放血,时间上就有点紧了。于是我把范思聪扔到后座,用屋里顺来的旧报纸在行李箱里铺了几层,又拿了些陈爱玲的衣服缠在她胸口,把她屈着腿仰天放置在行李箱里。

做完这些,我返回屋子,收拾陈爱玲的随身物品。趴在地上看有没有滚到角落里没拾起来的钢珠子时,手机响了。

当然是陈爱玲的手机,来电人显示为钟仪。

我接了。

“陈老师我到库尔勒机场了,最早一班飞机还有三个多小时。不好意思现在吵醒你但是先前他给我发了条短信,我回了两条没回音,又打他电话却关机,我担心……”

我叹了口气。

那头一下子沉默了。

“你是想搭最早一班去乌鲁木齐,然后转飞到喀什,去喀什拉汗宫找我十多年前杀人的证据?照原计划我们会在四天后到达喀什,你那么有信心在那之前找到尸体,通知警察把我抓起来?”

“陈老师呢?”

“你紧张得声音都变了。”

“陈老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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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她和范思聪袁野在一块儿呢。”

她静了一会儿,陡然尖叫起来。

“嘘……聪明的女人,安静,你在公共场合呢,好在这个点儿机场里也没多少人。”

“我立刻就报警,报警!你逃不掉的!”

“我劝你不要。你冷静一下我们再说话吧。你了解我的,我既然接了这个电话,敢说出请你不要报警,就一定有无法拒绝的理由。不听你会后悔。”

我听见旁边有人问她怎么了,她先是沉默,然后开口说几句,具体的话听不清楚,然后她像是走到了另一处。

“你说。”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为这一天做着准备。钱,假证件,新身份。虽然我把作家这个身份扮演得很愉快,但如果必要,我会立刻完美地变成另一个人。你如果报警,那么现在的我就会消失。但我说过了,我挺喜欢现在自己的角色,而且报警多少会对我造成些麻烦,所以作为报复,我会来杀了你。下个月,或者下一年,或者十年,看我高兴。你得一直防备着,并且总有防备不过来的时候,你说对吗?”

“所以现在我有一个对我们俩都挺合适的解决方案。一个游戏。你只管飞去喀什调查,照着原计划来,你有四天时间。如果你在那之前找到当年的案发现场,找到尸体,就去报警好了,这游戏算我输了,我就灰溜溜躲起来,再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你可以好好地过以后的日子。如果我到喀什的时候,你还没有查到,那么我就要来杀你了。杀了你,我们这一车五人的失踪就成了无头案,而且你的嫌疑还是最大的,我可以从从容容转化新的身份,甚至我还可以想想法子保留现在的身份。你看,我们有各自必须赢的理由,这个游戏就成立了。记着要遵守游戏规则哟,第一,别想着通知警察守在喀什逮我,相信我,你报警,我一定有办法事先知道并逃脱;第二,别想着用留书之类的手段,好在你输了游戏之后有人来为你报仇,记得你是有家人的。”

“唔,什么声音,是你的牙齿在打颤吗?真对不起,我们走到了这步田地。相信我,我也不想的。但事情来的时候,我们各自都只能选择勇敢面对,对吗。”

“我接受。”电话那头说。

“但是我的信息太少,让这游戏不太公平。我是赌上命的,而你随时可以抽身而退。你告诉我具体的时间。”

我笑了,感觉肾上腺素开始分泌。

“1999年7月18日。”我说。

“具体的地点,再给点提示吧。”

“别太得寸进尺了,你本来可是只知道个大概的时间和地点,就这么往喀什去了呢。不过,谁让我喜欢你。记着,小径分岔之处。希望你能赢,真心的。”

第十章 在喀什

和往常一样,一车四人。只是今夜换我来开车。

把袁野拾回来的时候,血已经流干,红了一洼沙子。沙漠里血干得快,风一起,血沙子飞走的飞走,埋起的埋起,用不了多久,就没了痕迹。

我赶时间,车开得飞快。五点差十分的时候,已经把塔中甩在后面七十公里,刹车,减速,拐弯下公路。

车的性能不错,没陷住。我往沙漠里开了半个多小时,大概深入了三十公里的样子,在一座大沙丘前停下,拿车里的行军铲挖了个坑,把三具尸体连随身行李,都扔进去埋了。看天色要起大风,只消刮几个小时,这沙丘就会往尸体这儿移一些,现在薄薄的覆沙,就会变成几米或十几米深。这里本就是无人区,也许数十上百年,都不会有人发现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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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顺着来时的车轱辘印回到了公路,六点半,天依然黑着,路上只有我一辆车,没被人瞧见。风已经起了,车轱辘印正在变淡。

车到民丰,我下去吃了早饭,走去两条街外的小旅舍睡觉。

睡足起身,太阳已经升到天空正中。我走去停车处,远远望了一眼,车已经没有了。离开时我把钥匙留在了车上,窗摇下来一半,果然有人领会了意思。就一般意义而言,我没在车里留下什么痕迹(总会有些毛发和皮肤碎屑),偷车人自会替我做好更换车牌和重新喷漆这些工作。

袁野的手机上依然在收到短信。我看了几条,忍不住帮他回了,那边颇有松了口气的感觉,更热络起来。我每隔几小时回一些,做出还在开车,只能用休息的时间回信的模样。甜言蜜语我已经好久没有说了,颇不习惯,效果很好。这将给日后警方的调查造成些麻烦,但我明白自己并非完全为此。这段古怪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两天后,前因后果我都很了解,所以扮演得非常完美。其实有几次,我想回些恶毒语言,好将这段关系了断,终究没有下手。在和田的夜晚,她打电话过来,格外执着,铃一次次响,足有五六分钟,仿佛我不接就不罢休。这个老式手机在我手上五六十小时用下来,终于开始缺电报警,嘟嘟声夹在来电铃声里响了三四次,然后屏幕一下子灰暗下来。我把SIM卡拆下来掰断,取出电池砸碎手机,扔进垃圾箱。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我一路西行,或路边搭车,或乘长途客车,只看心情。开始的时候颇悠然,有些徐徐而行的意思,但随着喀什越来越近,心里躁动不安。不是担忧我会输了这场游戏……顶多只有一丁点。人说近乡情怯,喀什不是我的故乡,却是我新生之处,旧日少年于地下焚尽,恶魔自血色中出。十二年来,我从未返回过喀什,那儿于我,就是阿格硫斯的足底,而今我要将其补完。

于是我加快了速度。

杀死三个人之后的第三天中午,我进入了喀什。比答应钟仪的早了一天。

克孜勒河就像一条临界线,我心脏的跳动在过河之后变得有点异常,时不时的会漏一拍,漏出一道巨大裂隙,从深渊里吸出些回忆来。就像黑油油肥沃的土被翻动了,自然会看见许多黑色或红色、硬壳或软体、长或短的虫子。

老头子和我坐在平板车上,突突着过了克孜勒河。他把我领上高台,领进那幢房子里。他给我指了间屋子,屋外……小径分岔之处。

这些画面盘旋着接踵而至,连成一串。它们原本就在,只是我从不翻动。往日我反复回忆的,是烛火闪动的地下,我拿着刀,血色怎样随之弥漫。回忆如刀,刻出一条条小径,它们相互交错,变成一座迷宫。

那是我五年中唯一记忆模糊之处。模糊不是因为缺失,反倒是太过强烈,以至于有种血色梦幻的感觉。我现在已经不知道,当年我出喀什,从震骇里醒转后初次回想时,脑子里是什么画面。这些年我写了太多小说,小说中的那些场景,多是比照那一片血写就。一遍又一遍,那一刻的回忆越来越厚,直到满溢出来,溢出一倍、两倍、三倍,仿佛有许多个我在那一刻同时杀着人,每个我杀人的方式都有细微的不同。或横砍,或竖劈,或精雕细琢……

离喀什拉罕宫越来越近了,十二年前的回忆越来越强烈,那不仅是画面,更是空气里无所不在的气味。然而在这些回忆里,没有她。她当然在,我知道,但在那些确切的画面里我没见着她,平板车上,我记得老头子坐在我后面,脚顶着我的腰,她呢;老头子指给我那扇雕花里积了厚厚一层灰的门,说你就住这儿,她呢。我记得她在,但记不得她到底在哪儿,这可真是古怪。生出这样的念头,我就情不自禁的去回想那片血色中的她,把老头子杀了之后,我说你这个亵渎了的污秽的女神,我来看看你肚子里是不是也是那么白那么纯尽。然后我一刀剁下去……了吗?

或是我终于没砍下去。我放了她吗?

又来了,又来了。关于她的生死问题,我总是搞不清楚。她如果生还,这些年怎不来找我?放下,我对自己说,别去想了,现在的重点,应该是钟仪。

远远的,我已经看见那高台。

我找了家饭馆坐下,打了个电话。电话是载我来喀什的司机给的,能联系上他的朋友——一个住在喀什拉汗宫的混子,平日里卖些假玉石,多半时间在四处闲逛或赌博。

摆下好酒好菜,尽管是间接的关系,这混子还是兴冲冲地来了。我的身份是个从库尔勒来喀什谋生活的汉人,想做导游,尤其是喀什拉汗宫的导游,需要熟悉地方有见识的朋友指点。

酒灌到酣处,我开始问喀什拉汗宫这几天的新鲜事情。他东拉西扯说了些不着边的话,但足够我判断出,喀什拉汗宫周边还没有被警察关注。喀什地区民族问题敏感,警察的一举一动有太多眼睛盯着,即使便衣布控也会被立刻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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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钟仪不敢报警本在我的意料中。我形容了她的样貌,问这两天有没有见过。他哈哈笑问是不是我的女人,我说还没有追上,他酒已经上头,也没脑子细问,连说见过,已经在喀什拉汗宫里从早到晚转了两天。

“漂亮!”他扒着我的肩膀,酒气熏鼻:“绝对漂亮。赶紧的……下次带出来喝酒。”

我再问更具体的情况,他却结结巴巴地劝酒,看模样随时要倒。

怕是再问不出什么东西了,我想。游客进喀什拉汗宫,是要买门票的,像钟仪这样显眼的漂亮女人,有很大机会被记住是几点进入,几点离开,甚至搭乘的交通工具是什么。

她在调查的同时,也把自己的痕迹留下了。她调查的越仔细,留下的痕迹就越多。我要抓到她,并不会花太大的力气。

眼前趴在桌子上的这位,已经不能给我更多帮助。我站起身,要出去结帐,他却猛抬起头,抓住我说:“对,你去找她,你把她带来吧。”

我拍拍他的手,要说些什么让他放开,却见他鬼祟地笑起来。

“我知道她住在哪儿哟。”

二十分钟后,我站在了那幢房子门前。

这儿不是旅舍也不是宾馆,喀什拉汗宫里的普普通通一民居。这两天,钟仪就没出过喀什拉汗宫。不错的主意,住旅店要留身份信息,如果我有一定的途径,就能知道她的住所。借住民居,就没有这个问题。但于我,这都没有区别。

喀什拉汗宫建在高崖上,经过千多年来维族人的居住,而今已经看不出王宫模样,和对崖上著名的高台民居,并没有区别。实际上,公元九世纪的喀什拉汗王朝规模不大,其王宫的规模和样式,与中原人的王宫概念全然不同,在今天看来,普通到尽乎简陋。王宫有一部分是在地下的,当地建筑本就有依地势建上下几层的传统,当年王宫构建时更是如此。但历年地震,地下部分已经堵塞坍塌,后人在上面重建,于是就渐渐绝了入地的通路。如果能够透视高崖,当能见到其中蜂窝煤般的构造,如地下迷宫,封存了许多秘密。

钟仪借住的这一家,在崖西侧边缘,看样子有三到四层。最顶上一层可以从高崖上进,而最底下一层,推门而出就直接是崖脚下的马路。

门关着。我抬头打量了一会儿,记下这幢房子的方位,从前面不远处的小路绕上高台。对游客来说上喀什拉罕宫需要买门票,但作为一片维族人生活区,另有许多私密小径可以往来。

崖上小路纵横交错,通常只是两米多宽。不熟悉的人,转了几转,就会失去方向感,走到死胡同去。

“看地上的砖,六角砖表示活路,长方砖表示死路。”这是十二年前老头子告诉我的。

我给钟仪的提示,是小径分岔之处。在地窖中时,我失口说出尸骨在喀什拉汗宫地底下。如果她还记得这节的话,就能猜到,这个提示,和尸骨所在地直接相关。实际上,小径分岔之处,有一个通向地下迷宫的入口。

不过,这儿处处都是小径分岔之地,所以我给钟仪的提示并无用处。非但如此,还有误导之嫌。生死之间,哪来的那么多客气,如果她真的深信不疑,只能说明她蠢。

这儿依旧没有变化。也许和十二年前比,这家多盖了一层,那家又搭了个过街楼,但并不改变什么,一样的穷人家的土墙,富人家的砖花,院子里的无花果树,大多数人家都敞着门欢迎客人,当然,今天更多的是欢迎客人进去买东西。

转了个弯走不多远,见到两扇敞开着的靛青色大门,这就是钟仪借住的那一家。从这儿看有两层,算算刚才走上来的高度,实际应该是四到五层。

我走进去,偏房的门开着,里面在卖玉石,有个客人在挑,主人懒懒盘着腿,并不怎么招呼。我径直入了主屋,顶是透光的,一长条拼起来的玻璃天窗,太阳照下来,落在盘旋而下的楼梯上,楼梯两旁,摆满了一盆盆植物。

里面冷冷清清,没有人迎我。这一层沿着围栏的房间是打通的,几个妇女在里面专心织毛毯子,一匹一匹织好的毯子挂在墙上,并无客人。我顺楼梯而下,根据经验,钟仪这样的客人不会被安排客居在最顶上一层,多半是在一层或两层的某个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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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楼时我有种古怪的感觉,心跳忽地又缺了一拍,险些让我一脚踩空,似有似无的旧日画面又穿梭起来。我在楼梯上呆立了半晌,这才意识到,眼前的这片格局,和老头子的房子非常相似。

当然,原本这儿民居的格局都大同小异,比如楼梯样式来去就两三种,撞上相同的并不奇怪。但心中念头既起,就不禁生出了些别样想法。

所以我没有在二楼停留,直下一楼。

没错,真的是相同的格局。

一楼中庭是个很气派的厅,抬头可见十几米高的玻璃天窗,及被植物环绕的三层方型围栏。这里每一层的楼梯都是贴着边直直的一条,没有转折,二楼到一楼的楼梯有所不同,长度只有上几层的三分之二,下口在屋子北墙的中心线上,正对着大门。下了楼梯,是个宽大的平台,连着一楼的围栏,都比中央客厅高出四个踏步,像个半层。

我下到一楼平台,往前走几步,再下四个台阶,就是中庭客厅,往左或往右,各是比平台窄一半的回廊,通向这一层的房间。

老头子房子的一楼,也是这般模样。

这就是小径分岔之处!

小径分岔之处在室内,而非室外。任何一个走上高台,走进古喀什拉汗宫范围的人,看见每几十步一处的分岔小路,都会被误导,不可能想到真相。实际上,从逻辑上说,我以那样的方式杀了两个人,混身披血,当然需要一个场所沐浴更衣,才能从容离开啰。

但我没想到,钟仪借住的房子,恰好也是这样的格局。她能想到吗?我忽然有些后悔对她的提示了。

我往西侧楼梯背面走,这儿有一扇小矮门。既然大体格局一样,那么在相同位置也有这么一扇门就不令我意外。这是储藏室的位置,只不过老头子的储藏室打开矮门后,移开工具箱卷起破毛毯,就露出密道入口的盖子。现在这个储藏室里,是什么?

我继续往前走,停在一扇紧闭的门前。十二年前,老头把这间屋子指给我住,而今,钟仪该不会也住在这里吧。

这世界上的事情巧起来,有时不讲一点道理。

这幢屋子大多数的房门是敞开或虚掩着的,客人借住的房间,则一定在关着门的那几间之中。

当然钟仪不会在里面,现在是下午,她应该还在外面走街串巷,寻找小径分岔之处。我留在屋里等她,会是个好主意么,这样的锁,我只需要一分钟。

“你好。”有人在我背后说话。

我吓了一跳,飞快转身。

是个五十多岁的维族妇女,先前在三楼织毯子的其中一位。

“你好。”她再次笑着和我打招呼。

“你好。”我用维语回答。

“我找一位朋友,她这两天住在这儿。”

她露出惊讶的表情。

我心里嘀咕,得到的消息不对还是找错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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