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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4-10 16: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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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保护呢?宪法并没有讲“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连一句保护财产的硬话都没有。
比尔德又揭露宪法的仓底货:
第一,宪法写明,公债由国家税收偿还。这一毫不犹豫、坚定不移态度,让财主们放心了。公债是风险系数最大的财产,财主们为之寝食不安。宪法这么一定,就消除了风险,财主们就可以安心睡觉了。
第二,宪法设计了一套体制,能够防止老百姓闹事,即使是闹事也没有用。这样一来,财主们的财富就稳如泰山了。
第三,宪法规定,“……未经正当法律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凡私有财产,非有相当补偿,不得占为公有。”此话两重含义:一是不能非法剥夺私人财产;二是国家征用私产,必须足额补偿。看上去平淡的很。但是,此话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远远超过以往。
想想看吧,过去英王为了打仗,随便定税盘剥人民,老百姓有没有饭吃,他才不管呢。战争期间,军人地痞,随意冲进百姓家里,又吃又喝又拿又带。老百姓你还敢生气?没一刀割了你,就已经阿弥陀佛了。
想想看吧,如果国家建设搞拆迁,老百姓能够得到足额补偿,就不需要吵架,不劳动手打架,不必千里迢迢上访,不需要在中央政府门前自焚……
一个“补偿条款”,就解决了这么大的问题,厉害吧!
可见,只要国家认真抓,很多复杂的问题,简单一招就解决了。
前提是中央政府必须来真的。
世上无难事,只要抓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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